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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源监控论文赏析八篇

时间:2023-03-21 17:08:16

税源监控论文

税源监控论文第1篇

关键词:税源风险;监控管理;对策

中图分类号:F81 文献标识码:A

收录日期:2012年7月27日

一、我国税源风险监控管理中的问题

(一)纳税登记户缺口较大,纳税户籍管理有待于加强。我国纳税登记户数呈逐年递增趋势,但与经济普查登记户数、工商登记户数对比还存在一定缺口;对纳税登记户数的总量、结构和变动情况缺少动态分析和有效管理;较少开展税源结构变动对税收产生的影响分析,税源巡查工作、税源的调查分析工作有待于进一步深化和加强。

(二)自我遵从和自主纳税申报意识不强,纳税遵从度有待于提高。我国纳税人的纳税意识和纳税遵从程度不断提高,但仍然存在部分纳税人,特别是中小民营企业的自我遵从和自主纳税申报意识不强,纳税申报的准确性与合法性还存在遵从缺口,有待于通过税法宣传、辅导和加强管理不断促进和提高。

(三)税源风险监控范围狭窄,监控范围有待于扩大。税务部门根据近年对税源情况的调查分析,确定重点税源户的监控标准为:2005年年缴纳“两税”在500万元以上的增值税纳税人和年缴纳营业税在100万元以上的营业税纳税人,为重点税源监控的对象。截至2005年,国家税务总局直接监控的企业达到31,610户,显然监控的范围在逐年扩大。但对中小型企业的税源风险监控管理则出现了“空挡”,涉税信息的采集和风险监控相对乏力,缺乏适应中小企业特点的税源风险监控运行体系,税收流失相对较大。

(四)涉税信息数据采集缺乏完整性、系统性、真实性,信息数据质量有待于提高。纳税遵从是否提高,税款是否实现应收尽收是以征纳双方信息传递的及时、准确和完整为前提和基础的。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税源的流动性和隐蔽性越来越大;随着股份制经济和民营经济比例的不断上升,企业成为自负盈亏的经营实体,追求利润目标最大化成为企业经营的主要动因,使得很多纳税人在降低纳税成本方面出现筹划不当,上报税务机关的财务报表和纳税申报资料与其生产经营的税源实际状况不符,形成征纳双方信息不对称,给征纳双方带来相应的税收风险。

(五)税源风险监控方法和内容单一,全面风险监控体系的构建有待于推进。目前的税源风险监控管理工作主要是通过发票控税、企业报表、纳税申报、下户巡查、电话咨询等方式为主,纳税评估工作流于形式。通过这些方式、方法了解到的情况还基本上是停留在对纳税人纳税遵从情况的表象掌控和静态数据分析、评价,缺乏对企业生产经营过程及行业发展规律和辖区税源经济发展全面系统的专业化的调研和深入分析,更缺乏税收经济关系的前瞻性的科学分析和涉税风险的预测提示,并采取相应的风险应对措施,导致对税源风险全程动态监控机制的缺失。同时,由于相关的法制体系建设和执法依据尚需完善,纳税人甚至不配合税务机关的调查研究和询问约谈等。从目前税务机关掌握的纳税人的基本情况看,不同程度的存在对企业纳税人的纳税能力评估不准确、方法不科学等问题,进而导致纳税遵从不高和税收流失严重。

(六)第三方信息采集较难,法制化保障力度有待于加大。第三方信息渠道不通畅,有些地区政府综合治税意识较强,第三方信息应用较好,对促进纳税遵从起到积极促进作用;但也存在相关部门协税意识和工作配合效率低等问题;同时,第三方信息应用范围和应用方法也有待于扩大和深化,法制化的保障力度和支持力度有待于加强。

二、强化税源风险监控管理的策略

(一)加强户籍管理,有效防范漏征漏管

1、建立定期户籍普查、清查制度,了解掌握所辖区域户籍规模总量、结构特点、分布状况及变动趋势,按照规模和行业等标准,掌握各类税源户数规模总量及结构分布,摸清税源底数和特征规律,有效防止漏征、漏管。

2、健全户籍管理档案,及时归纳、整理和分析纳税户的各类静态和动态信息,强化专业化管理。

3、加强对低税负、零税负、长亏不倒纳税户及特殊纳税户,如关、停、并、转企业及非正常户的管理,分户到具体责任人,加强日常巡查与实地核查,定期清查清理。

4、建立与工商、银行、国地税之间、技术监督等部门信息交换机制和网络平台,进行相关数据的传递、核对与分析,特别是要加强与工商登记数据的比对分析工作,确保户籍信息数据的真实性、系统性和完整性。

通过加强户籍管理,做到税源户籍总数明了、税源结构分布清楚、户籍信息完整准确,增强对税收源头监控管理的能力。

(二)完善分类管理机制,有效实施税源风险监控专业化管理

1、在对纳税人依法纳税情况综合评定基础上,可将纳税人按生产经营规模分为重点税源企业、中小税源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按照抓大、控中、定小的思路,加强对重点税源行业、重点税源企业的管理的,同时控制好中小类型纳税人的涉税风险,以国民经济分类为基础,结合实际工作的需要将纳税人分为若干行业或进一步的行业细分,结合纳税人对税法的遵从程度和纳税信用等级加以有效控管。

2、按不同分类标准细分管理对象,建立相应的组织管理机构、岗位及人员能技配置,税源风险分析、重点税源企业管理、税务稽查等较为复杂的涉税事项的管理要集中优化资源配置,集约化重点管理,加强专业化培训,能级管理和有效激励。

(三)扩大涉税信息采集的来源和渠道,加强涉税信息分析和利用

1、在不断完善税务系统内部涉税信息采集的同时,加强对外部涉税信息的采集和利用,即直接从纳税人生产经营和财务核算实地采集纳税人的第一手涉税信息和数据,同时加强对征纳之外的第三方信息(即不是来自税务机关也不是来自纳税人,而是从工商、海关、银行、统计部门等获得的涉税信息)的采集和利用。

2、改进信息采集的方法。对纳税遵从度较低的纳税人生产经营和财务核算的信息,采取由纳税人自行申报和税收管理人员定期实地调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采集和利用。税收管理员实地调查采集信息时,要做到实查实测,实估实算。实查纳税人的生产经营和工艺流程、原材料消耗、能耗及产能状况和变动情况;实测原材料及产成品库存状况及变动,实估纳税人的销售或经营收入、投入产出率、利润等相关财务指标,结合现行税法及相关政策实算纳税人法定的纳税能力;对于第三方信息的采集,应在明确信息采集的时限、内容、应用范围及保密规范等前提下,逐步建立与工商、银行、国土、统计部门及国地税之间的信息交换和互联互动机制,做到及时有效采集和加工分析利用。

3、扩大信息采集的内容,既要采集全面系统的静态信息资料,即纳税人的生产工艺流程、原材料消耗、能耗、产品库存销售的规模和总量和结构方面的静态资料;更要注重对动态信息的采集,即纳税人的生产经营和财务状况变动方面的动态信息,如原材料消耗或成本的变动、销售或经营收入的变动、利润及税负的变动等,进行动态风险分析监控和管理。

(四)建立科学的税源监控指标体系,开展和加强税收风险分析

1、应根据不同地区税源行业分布特点、不同的经营类型、不同的生产经营规模和纳税人生产经营情况建立科学的税源风险监控指标体系。

2、科学的监控指标体系,一方面应当综合反映税源的总量规模、结构分布及变动规律;另一方面反映税收收入征收解缴入库的全过程的整体情况。建立反映税收和税源经济指标,建立税收经济关系协调性与合理性的分析指标体系,主要应包括税负率、税负变化差异率、税收收入总量与结构的合理性与变动率等,税收弹性系数、销售变动率与税收变动率的协调性与合理性分析,零(负)申报次数、认证不符次数、利润率、成本费用率、价物耗率和能耗率等指标,重点分析指标异常波动较大的纳税人的涉税风险问题,研究科学的风险分析识别方法,进行合理的风险等级测度和风险等级排序,深入查找漏洞,强化风险监控,为更好地促进纳税遵从、降低税收风险提供科学依据。

(五)强化纳税申报管理,构建“行业风险评估综合管理模型”,提高纳税人的纳税遵从度

1、加强对纳税人依法纳税,依法遵从的宣传力度,不断提高纳税人依法纳税的遵从度。

2、完善统一的税务会计报表,进一步规范纳税申报的格式和要求,认真审核纳税人应税产品和劳务的收入、盈利等情况,适用的税种、税目和税率及税费基金、滞纳金计算过程、资料填报的规范性等。

3、将纳税人的财务资料、纳税申报资料及其他相关涉税信息综合分析对比,动态监控管理,开展深入细致的专业化纳税评估,促使纳税人自觉如实申报纳税,切实解决由于信息不对称带来的征管漏洞。

4、以建立重点行业风险评估模型为突破口,逐步使纳税评估成为税源专业化管理的重要和必要手段。在总结近几年纳税评估经验的基础上,应从企业的物耗、能耗、工耗等生产要素静态、动态信息入手,对“一户式”存储、收录、整合的数据进行分析判断,建立统一规范的重点行业纳税评估的指标体系,科学合理地确定行业税负和预警值,在此基础上形成重点行业的纳税评估标准模型,合理调整、修正后形成不同行业的评估模型。

5、推广应用。专项评估岗依据评估模型完成重点行业、企业评估并修正、调整评估指标后,负责指导各基层评估管理员实际应用,结合案头资料的评估分析和询问,核实过程中确认的风险点,据有关政策法规,做出纳税正常符合性结论、纳税差异符合性结论、纳税异常待查性结论或纳税异常恶意性结论。对定性为正常符合性结论的,确定为正常纳税户归档;定性为差异符合性结论的,在纳税人或扣缴义务人自行纠正后,将有关补正材料与评估结论一并归档;定性为异常待查性结论的,由两名以上评估管理员进行税务检查,待处理终结后,将处理决定书复印件与评估结论一并归档;定性为异常恶意性结论的,移送稽查机构查处。

6、评估工作的后续管理。一是要建立专门的分析例会制度,通过评估数据分析评价执法水平的高低和纳税人的纳税遵从度;分析征管漏洞和薄弱环节,有效规避纳税人的涉税风险和征税人的执法风险,健全监督管理机制。二是通过评估数据和移交稽查机构查处的结果反馈,建立税收分析、纳税评估、税源监控和税务稽查的良性循环互动机制。形成以风险分析为基础,在系统全面的风险分析的指导下,提升评估的科学性和准确性,在此基础上为稽查提供有效的、针对性的案源及审理思路;稽查应保证评估疑案的有效充分落实和信息的综合反馈,稽查反馈的信息应作为进一步改进和完善税源监控管理的具体措施的有效依据,真正实现以管助查、以查促管的良性循环互动,促进税收征管效能的整体提升和纳税遵从的不断提高。

(六)建立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的税源风险动态监控管理系统

一是税源的事前监控管理,即税务机关对纳税征管户申报前的监控管理。税务机关通过这一环节的监控,能对所管理的户源总体规模、结构分布及具体户籍情况有清晰的了解和掌握,同时将有经营行为的潜在纳税户纳入征管户籍册,最大限度减少漏管户,同时对纳税遵从程度低,申报频繁异常的纳税户加强涉税信息的采集和生产经营情况的监控分析,在申报前提醒提示,以降低其税收风险。

二是税源的事中风险监控管理,即税务机关对涉税经济活动和行为的监控。税务机关通过这一环节的监控,将能对纳税人的税基即应税收入的产生、分布及增减变化情况最大限度地纳入监控范围之内,有效地跟踪和动态掌控,以便监督和促使纳税人诚实申报,使税法遵从度提高。

税源监控论文第2篇

关键词:税务系统;内控机制;反腐倡廉

国家税务总局局长肖捷同志在2010年全国税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上提出,2010年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突出重点,完善内控机制”。要“把完善内控机制作为惩防体系建设和反腐倡廉制度建设的重要载体,全面推进。”如何建立和完善税务系统内控机制是摆在我们各级税务机关面前的一项全新的重要工作。为了做好这项工作,我们应当对其理论渊源、制度结构内容和构建方式等问题在理论上进行深入分析,并在此基础上,结合税务系统的工作实际,提出具有操作性的政策建议。

一、税务系统内控机制理论渊源

税务系统内控机制是国家税务总局在建立健全税务系统惩治和预防****体系的过程中,认真总结多年来税务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成功经验的基础上,结合税务系统的工作特点,“将内部控制理论引入税务系统反腐倡廉建设”而创造的一个全新的专有名词,是税务系统各级工作人员对税务行政执法权和行政管理权运行中的执法风险和廉政风险自我发现、自我防范、自我控制的一系列制度、方法、措施的总称,是税务系统反腐倡廉工作理论创新的一个标志:也是税务系统在新形势下开展反腐倡廉工作的具体方向和思路。

1 税务系统内控机制理论是对党中央关于预防行政****理论的继承、创新和具体应用。改革开放以来,我们党的几代领导人都对如何在新形势下开展反腐倡廉工作进行了深入的研究和探讨,提出了一系列理论观点,以指导我们的工作实践。我们党对反腐倡廉战略方针的调整和一系列重大决策的部署和实施,表明党中央对预防****的理论认识越来越深刻,对反****的实际工作越来越重视,对反腐倡廉建设的工作思路越来越清晰,对惩治和预防****体系建设规律的认识和把握越来越明确。当前,国家税务总局在认真总结系统内多年来反腐倡廉工作经验的基础上,结合部门的工作特点,将在企业界行之有效的内部控制理论,作为一种理论方法和技术手段,引入到税务系统的反****倡廉工作之中,形成系统的具有部门特色的反腐倡廉工作思路和方法。应当说,这是我们党关于反腐倡廉理论与税务部门的实际工作相结合的产物,是对反腐倡廉理论的继承应用和发展创新。

2 税务系统内控机制理论,是对税务系统多年来反腐倡廉工作实践经验的总结和升华。多年来,全国各级税务机关在反腐倡廉工作中注意与税收业务相结合,积极探索,创造了一系列与税收工作相匹配的工作思路和方法,并取得了比较好的效果。为了加强对税务干部行使行政权力时的监督制约,有效预防****行为的发生,从上世纪80年代末期开始,全国各级税务机关就改“一人进厂,各税统管”,为“征、管”两分离或“征、管、查”三分离的税收征管新模式,随着形势的发展又经历了以“纳税申报、税务、税务稽查”三位一体的征管模式和“以纳税申报和优化服务为基础,以计算机网络为依托,集中征收,重点稽查”为标志的税收征管模式。在注重对税务行政执法权监督制约的同时,国家税务总局在90年代中期又提出要加强对于部人事管理、大宗物品采购等税务行政管理权进行监督制约,形成了有税务部门特色的“两权监督”理论,在实践中发挥了重要的作用。与此同时,全国各级税务机关按照国务院“建立法制国家、推进依法行政”的总体战略,结合税务工作的特点,建立并实施了以细化税收执法岗责体系,统一规范税收执法行为,明确执法责任为特点的税务行政执法责任制和税务行政执法过错追究制度体系,强化了对税务干部在行使权力过程中的责任意识和对违法、违纪、执法过错行为责任追究的力度。在此过程中,一些税务机关还积极学习、借鉴现代行政管理理论,将流程再造理论、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等理论和方法引入到税收管理之中,通过对税收征管流程的再造,强化各环节的监督制约,使目标管理落实到每一个具体岗位和环节,进而达到规范化、精细化管理的目的。税务机关的这些探索和实践,为建立行为规范、权责明确、运转流畅的内部控制积累了实践经验,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3 税务系统内控机制理论是企业内部控制理论在税收管理中的具体应用和进一步拓展。内部控制理论近年来发展迅速,在实践中的应用越来越广泛,对强化企业内部管理、及时发现和防范风险、制止营私舞弊和违法乱纪行为的发生、保证管理权力的顺

畅运行等方面都发挥了重要的作用。内部控制理论的目标、理论方法、技术措施等方面与税务机关加强内部管理的工作机理是一致的,与税务机关依法治税和反廉倡廉的目标要求是一致的。因此,税务系统内控机制的建立和完善,应当认真研究、学习和借鉴内控理论的观点和方法,将内控理论中的风险防范和控制的一系列具体方法应用到税务行政管理工作中,并结合税务部门的工作特点,不断加以丰富和完善。

二、构建税务系统内控机制框架结构的具体思路

国家税务总局肖捷局长指出:“要把内控机制建设作为税收体制机制建设的重要内容,结合税制、征管、内部行政管理等改革,积极完善内部岗责体系,优化流程,健全制度,强化监督,形成权力层层分解、工作环环相扣、相互联系制约的科学严密的管理链条,从源头和机制上防范****风险。”这无疑为各级税务机关建立和完善税务系统内控机制指明了方向。

结合当前税务系统的工作实际和对内控理论的研究、学习和借鉴,当前税务系统内控机制建立和完善的基本思路应当是:坚持依法治税和反腐倡廉的基本原则,以建立健全税务系统惩治和预防****体系为目标;在各级税务机关党组的统一领导下,充分发挥纪检监察、督察内审、巡视、法制等监督部门的组织作用,各有关业务部门积极参与,充分发挥整体合力;根据现有的机构设置和税收征管模式,以建立健全税务机关岗责体系为基础,明确各个工作岗位权力和责任;以优化税务工作流程、科学配置权力为主线,以完善税收工作程序和规范税务工作行为为重点,以风险识别、风险评估和风险控制为主要内容,以信息技术为依托,强化信息传递、沟通;加强税务文化建设,培育、塑造以法治文化、廉政文化为核心的内控环境;建立和完善规章制度,公开办事程序,对税务系统行政权力的行使和运用过程进行全程监督制约。进而构建起工作岗位标准化、权力责任明晰化、办事程序化、监督实时化、追究及时化的体制机制,体现出分权制衡、流程制约、事前预警、事中提醒、事后追究的风险管理功能,实现对税务系统“两权”运行全过程进行监督和制约的内控机制,保证各级税务机关“两权”运行的规范、透明、高效。

1 明确内控目标,把握内控机制的建设方向。依法治税,用法律的手段指导和规范我们的各项工作,是多年来税收工作取得成功的经验总结,是党和国家对税收工作提出的要求,也是各级税务机关的奋斗目标和工作中必须坚持的基本原则。反腐倡廉,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是提高干部队伍素质,保证干部正确履行职责,执法为民的政治保障。因此,将依法治税和反腐倡廉设定为税务系统内控机制的总体目标,将建立健全税务系统惩治预防****体系为内控机制的具体目标,为内控机制的建设指明了方向,为内控机制框架的构建和功能设定提供了理论依据。

2 完善内控机制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方式。税务系统内控机制的建立和运行,是税务机关的一项全局性的工作,涉及到各个部门和方方面面的工作,必须在党组的统一领导下,由党组书记负总责,纪检组长(或者责成一名分管执法监督工作的副局长)具体抓,纪检监察部门(或者是责成督察内审、巡视、法制等负责执法监督的部门中的一个部门)作为具体牵头部门负责组织协调,各相关部门积极参与配合,共同实施内控。才能有效动员各方面的力量,共同发挥内控机制的作用。牵头部门负责制定内控实施方案,协助党组具体分解和落实内控任务,并对内控机制运行过程进行监督、考核和评价。各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制定相关工作制度,梳理工作规范,落实具体内控工作任务。

3 全面梳理权力事项,明确岗责体系。对照有关法律、法规和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机构改革,对本级机关各部门的权力事项,特别是税收业务管理权、人财物管理权、税收执法权等进行全面梳理,列出“权力清单”。按照机构设置和征管模式,严格划分不同岗位的权力的使用范围,针对不同类别权力的特征和作用,建立职权清楚、责任明确的岗责体系,同时,将党风廉政建设的要求融入到每一个岗位,实现权力、岗位、责任、义务的有机结合,做到各司其职、各负其责。

4 优化工作流程,科学配置权力。在坚持依法治税和为纳税人提供优质高效服务原则的基础上,针对不同部门的权力事项和用权方式,简化权力运行程序,下放行政权力,提高工作效率,优化权力运行流程,明确具体权力事项的业务操作程序,做到下一道程序对上一道程序进行控制,每道程序之间互相制衡。在“简、放、提、优”的基础上,科学配置权力,编制权力运行流程图,对权力事项的运行程序、行使依据、承办岗位、职责要求、监督制约环节、相对人的权利、投诉举报途径和方式等内容,以图示的方式表达出来,通过流程图将权力行使过程进行固化,使每项权力的行使过程都做到可视可控。

三、构建税务系统内控机制的路径选择

税务系统内控机制的建立和完善,是一个系统工程,涉及税

务机关内部各个部门和方方面面的工作。当前,为了建立和完善税务系统内控机制,应当理清思路,明确工作方向,重点做好如下几项工作:

1 完善制度,规范税务人员行政行为。根据税收法律、法规和税收规范性文件,对税务人员每一项行政行为都要进行梳理、分析和研究,制定出统一的标准规范,使所有的工作行为都有法可依、有据可循。紧紧围绕“两权”运行轨迹,全面清理整合工作规程和内部管理制度,总结实践中的一些行之有效的经验和办法进行规范和固化,并上升为制度。建立起一系列既有实体性内容,又有程序性要求的工作制度,既明确规定应当怎么办,又要规定违反规定后如何处理,形成一整套环环相扣的制度链条,相互监督、相互制约、相互协调和相互促进,保证行政权力的和谐有序运行。”

2 实施科学的风险管理,实现对风险事前预警、事中提醒、事后追究的防范和控制。从分析权力运行风险人手,对税收管理、税收执法和行政管理中可能引发风险的各种信息进行识别,并根据不同风险度和风险成因,采取相应的风险应对策略和措施,实现风险的有效防范、控制和化解。行政执法权力风险查找的重点是一般纳税人认定、优惠政策审批、税款核定、纳税评估、税务稽查、税务行政处罚等环节;行政管理权力风险查找的重点是干部任用、资金分配、项目决定、资产处置,以及许可权、审批权、征收权、处罚权、强制执行权等权力比较集中的重点部位和关键环节。风险点的查找,应当按照“对照岗位职责——梳理岗位职权——找准权力风险点——公示接受建议”的统一流程,由部门和个人结合工作实际主动查找,并将查找出来的结果集中公示。对查找出的风险,要按照权力运行频率高低、人为因素大小、自由裁量幅度的高低、制度机制漏洞的多少、危害损失的严重程度等对风险点进行分级评估,明确各部门在风险管理中的责任,健全防控措施。要把风险排查、风险分析、风险应对等工作落实到具体岗位、具体人员和具体工作环节,使风险管理真正科学、实用。

3 充分利用税收信息管理系统,强化权力运行过程中的信息沟通。将权力行使过程变为信息处理过程,强化程序的严密性,弱化人为因素,遏制随意性,形成机器控权的制约机制。要依托综合税收征管信息系统、税收执法管理信息系统、纪检监察管理信息系统和人事管理信息系统等信息技术手段,逐步将以审批事项为重点的各类权力运行纳入信息化管理,使各类信息互融互通,便于沟通和监控,实现实时监督、控制和综合分析,做到全程留痕,可查可控。要进一步运用好现有的监控决策、执法考核、执法监察等信息系统,切实掌握各类事项的受理、承办、审核、批准、办结等信息,做到实时监控,全程制约。

4 加强税务文化建设,培育、塑造以法治文化、廉政文化为核心的内控环境。税收内部控制机制的顺畅运行,需要有一个与之相适应的包括管理理念、组织机构、岗责体系业务流程等要素构成的内控环境。在内控环境中,人是起决定性作用的,因为所有的制度都需要有与制度要求相适应的人来执行,这其中起重要作用的是人的思想理念和能力素质。因此,必须加强税收文化建设,将依法治税、廉洁行政的观念和实施科学化、专业化、精细化管理的思想内化为税务干部的思想观念,成为全体税务工作人员的共识,并将这种治税思想和管理理念贯穿于税收工作的始终,引导全体税务人员加强对依法治税思想和科学内控管理理念的认知,牢固树立依法行政、防范执法风险和廉政风险的观念,在工作实践中不断调整自己的行为模式,为税务系统内控机制的顺利运行创造良好的实施环境。

5 不断深化政务公开,实行阳光执法。阳光是最好的防腐剂,公开是最好的监督。要认真落实国家有关部门关于政务公开的部署和要求,按照“公开是原则,不公开是例外”的要求,严格执行公开办税制度,对各部门的权力进行汇总统计,审核认定,编制目录,明确公开的要求、时限、范围,实现权力、责任、流程、制度、风险“五个公开”,使权力在阳光下透明、规范地运行,不断提高权力运行的透明度和公信力,拓展监督渠道,促进内部管理制度在运行过程中不断调整完善。

6 加强与外部控制的联系和有效衔接,促进内控机制的不断完善。内部控制与外部控制是各自独立存在的,分别运用不同的方式,从不同的侧面对税务机关“两权”运行进行监督,这两种不同的监督控制机制又可以相互联系,相互补充,共同发挥作用。在税务系统内控机制建设过程中,要注意做好与外部控制的沟通、联系和衔接,更好地发挥两种控制机制的合力作用。税收内控机制是一个系统工程,各级税务机关主要负责人作为内控机制建设的第一责任人,在内控机制建设和运行过程中要注意与公、检、法、纪检监察机关等外部控制部门的沟通、联系,及时发现内控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督促各部门把明确权责、规范流程、风险排查、完善制度等要求落实到位,发挥内控的作用。积极学习、借鉴外部控制的一些好的经验和做法为我

税源监控论文第3篇

关键词:税务系统;内控机制;反腐倡廉

国家税务总局局长肖捷同志在2010年全国税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上提出,2010年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突出重点,完善内控机制”。要“把完善内控机制作为惩防体系建设和反腐倡廉制度建设的重要载体,全面推进。”如何建立和完善税务系统内控机制是摆在我们各级税务机关面前的一项全新的重要工作。为了做好这项工作,我们应当对其理论渊源、制度结构内容和构建方式等问题在理论上进行深入分析,并在此基础上,结合税务系统的工作实际,提出具有操作性的政策建议。

一、税务系统内控机制理论渊源

税务系统内控机制是国家税务总局在建立健全税务系统惩治和预防****体系的过程中,认真总结多年来税务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成功经验的基础上,结合税务系统的工作特点,“将内部控制理论引入税务系统反腐倡廉建设”而创造的一个全新的专有名词,是税务系统各级工作人员对税务行政执法权和行政管理权运行中的执法风险和廉政风险自我发现、自我防范、自我控制的一系列制度、方法、措施的总称,是税务系统反腐倡廉工作理论创新的一个标志:也是税务系统在新形势下开展反腐倡廉工作的具体方向和思路。

1 税务系统内控机制理论是对党中央关于预防行政****理论的继承、创新和具体应用。改革开放以来,我们党的几代领导人都对如何在新形势下开展反腐倡廉工作进行了深入的研究和探讨,提出了一系列理论观点,以指导我们的工作实践。我们党对反腐倡廉战略方针的调整和一系列重大决策的部署和实施,表明党中央对预防****的理论认识越来越深刻,对反****的实际工作越来越重视,对反腐倡廉建设的工作思路越来越清晰,对惩治和预防****体系建设规律的认识和把握越来越明确。当前,国家税务总局在认真总结系统内多年来反腐倡廉工作经验的基础上,结合部门的工作特点,将在企业界行之有效的内部控制理论,作为一种理论方法和技术手段,引入到税务系统的反****倡廉工作之中,形成系统的具有部门特色的反腐倡廉工作思路和方法。应当说,这是我们党关于反腐倡廉理论与税务部门的实际工作相结合的产物,是对反腐倡廉理论的继承应用和发展创新。

2 税务系统内控机制理论,是对税务系统多年来反腐倡廉工作实践经验的总结和升华。多年来,全国各级税务机关在反腐倡廉工作中注意与税收业务相结合,积极探索,创造了一系列与税收工作相匹配的工作思路和方法,并取得了比较好的效果。为了加强对税务干部行使行政权力时的监督制约,有效预防****行为的发生,从上世纪80年代末期开始,全国各级税务机关就改“一人进厂,各税统管”,为“征、管”两分离或“征、管、查”三分离的税收征管新模式,随着形势的发展又经历了以“纳税申报、税务、税务稽查”三位一体的征管模式和“以纳税申报和优化服务为基础,以计算机网络为依托,集中征收,重点稽查”为标志的税收征管模式。在注重对税务行政执法权监督制约的同时,国家税务总局在90年代中期又提出要加强对于部人事管理、大宗物品采购等税务行政管理权进行监督制约,形成了有税务部门特色的“两权监督”理论,在实践中发挥了重要的作用。与此同时,全国各级税务机关按照国务院“建立法制国家、推进依法行政”的总体战略,结合税务工作的特点,建立并实施了以细化税收执法岗责体系,统一规范税收执法行为,明确执法责任为特点的税务行政执法责任制和税务行政执法过错追究制度体系,强化了对税务干部在行使权力过程中的责任意识和对违法、违纪、执法过错行为责任追究的力度。在此过程中,一些税务机关还积极学习、借鉴现代行政管理理论,将流程再造理论、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等理论和方法引入到税收管理之中,通过对税收征管流程的再造,强化各环节的监督制约,使目标管理落实到每一个具体岗位和环节,进而达到规范化、精细化管理的目的。税务机关的这些探索和实践,为建立行为规范、权责明确、运转流畅的内部控制积累了实践经验,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3 税务系统内控机制理论是企业内部控制理论在税收管理中的具体应用和进一步拓展。内部控制理论近年来发展迅速,在实践中的应用越来越广泛,对强化企业内部管理、及时发现和防范风险、制止营私舞弊和违法乱纪行为的发生、保证管理权力的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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畅运行等方面都发挥了重要的作用。内部控制理论的目标、理论方法、技术措施等方面与税务机关加强内部管理的工作机理是一致的,与税务机关依法治税和反廉倡廉的目标要求是一致的。因此,税务系统内控机制的建立和完善,应当认真研究、学习和借鉴内控理论的观点和方法,将内控理论中的风险防范和控制的一系列具体方法应用到税务行政管理工作中,并结合税务部门的工作特点,不断加以丰富和完善。

二、构建税务系统内控机制框架结构的具体思路

国家税务总局肖捷局长指出:“要把内控机制建设作为税收体制机制建设的重要内容,结合税制、征管、内部行政管理等改革,积极完善内部岗责体系,优化流程,健全制度,强化监督,形成权力层层分解、工作环环相扣、相互联系制约的科学严密的管理链条,从源头和机制上防范****风险。”这无疑为各级税务机关建立和完善税务系统内控机制指明了方向。

结合当前税务系统的工作实际和对内控理论的研究、学习和借鉴,当前税务系统内控机制建立和完善的基本思路应当是:坚持依法治税和反腐倡廉的基本原则,以建立健全税务系统惩治和预防****体系为目标;在各级税务机关党组的统一领导下,充分发挥纪检监察、督察内审、巡视、法制等监督部门的组织作用,各有关业务部门积极参与,充分发挥整体合力;根据现有的机构设置和税收征管模式,以建立健全税务机关岗责体系为基础,明确各个工作岗位权力和责任;以优化税务工作流程、科学配置权力为主线,以完善税收工作程序和规范税务工作行为为重点,以风险识别、风险评估和风险控制为主要内容,以信息技术为依托,强化信息传递、沟通;加强税务文化建设,培育、塑造以法治文化、廉政文化为核心的内控环境;建立和完善规章制度,公开办事程序,对税务系统行政权力的行使和运用过程进行全程监督制约。进而构建起工作岗位标准化、权力责任明晰化、办事程序化、监督实时化、追究及时化的体制机制,体现出分权制衡、流程制约、事前预警、事中提醒、事后追究的风险管理功能,实现对税务系统“两权”运行全过程进行监督和制约的内控机制,保证各级税务机关“两权”运行的规范、透明、高效。

明确内控目标,把握内控机制的建设方向。依法治税,用法律的手段指导和规范我们的各项工作,是多年来税收工作取得成功的经验总结,是党和国家对税收工作提出的要求,也是各级税务机关的奋斗目标和工作中必须坚持的基本原则。反腐倡廉,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是提高干部队伍素质,保证干部正确履行职责,执法为民的政治保障。因此,将依法治税和反腐倡廉设定为税务系统内控机制的总体目标,将建立健全税务系统惩治预防****体系为内控机制的具体目标,为内控机制的建设指明了方向,为内控机制框架的构建和功能设定提供了理论依据。

完善内控机制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方式。税务系统内控机制的建立和运行,是税务机关的一项全局性的工作,涉及到各个部门和方方面面的工作,必须在党组的统一领导下,由党组书记负总责,纪检组长(或者责成一名分管执法监督工作的副局长)具体抓,纪检监察部门(或者是责成督察内审、巡视、法制等负责执法监督的部门中的一个部门)作为具体牵头部门负责组织协调,各相关部门积极参与配合,共同实施内控。才能有效动员各方面的力量,共同发挥内控机制的作用。牵头部门负责制定内控实施方案,协助党组具体分解和落实内控任务,并对内控机制运行过程进行监督、考核和评价。各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制定相关工作制度,梳理工作规范,落实具体内控工作任务。

全面梳理权力事项,明确岗责体系。对照有关法律、法规和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机构改革,对本级机关各部门的权力事项,特别是税收业务管理权、人财物管理权、税收执法权等进行全面梳理,列出“权力清单”。按照机构设置和征管模式,严格划分不同岗位的权力的使用范围,针对不同类别权力的特征和作用,建立职权清楚、责任明确的岗责体系,同时,将党风廉政建设的要求融入到每一个岗位,实现权力、岗位、责任、义务的有机结合,做到各司其职、各负其责。

优化工作流程,科学配置权力。在坚持依法治税和为纳税人提供优质高效服务原则的基础上,针对不同部门的权力事项和用权方式,简化权力运行程序,下放行政权力,提高工作效率,优化权力运行流程,明确具体权力事项的业务操作程序,做到下一道程序对上一道程序进行控制,每道程序之间互相制衡。在“简、放、提、优”的基础上,科学配置权力,编制权力运行流程图,对权力事项的运行程序、行使依据、承办岗位、职责要求、监督制约环节、相对人的权利、投诉举报途径和方式等内容,以图示的方式表达出来,通过流程图将权力行使过程进行固化,使每项权力的行使过程都做到可视可控。

三、构建税务系统内控机制的路径选择

税源监控论文第4篇

财政收入的主要来源是税收,税收征管过程就是把潜在的税源转化为现实税收收入的过程。税源监控是税收征管的起点和基础。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发展和信息网络时代的不断成熟,税源分布的领域越来越广,税源的流动性和隐蔽性越来越强,税源监控的难度越来越大。如何选择有效的税源监控方式,减少和避免财政收入流失,成为优化税收征管方式的现实问题。

一、当前财政收入流失的表现形式

就社会整体而言,财政收入流失现象是普遍存在的,他可以在任何一种社会背景的不同范围内发生。只是在每个历史时期, 财政收入流失的表现形式和原因有所不同。目前,我国正处在经济转型期,税源所依存的经济基础和社会环境无时不在发生变化,税源的流动性和可变性大大增强,税源失控的问题也就不可避免。实际工作中税源失控的主要表现形式有:

(一)制度性流失

制度对纳税人的行为选择具有最直接的支配、影响作用。税收制度以具有一定强制性的力量要求在其管辖范围内的纳税人按制度所规定的方式选择纳税行为。如果制度性安排不公正,或者有严重缺陷、漏洞,那么,纳税人就可能身不由己地选择偷逃税行为。如假“三资”企业、假福利企业、假校办工厂的泛滥,在很大程度上就源于制度上的缺陷。

(二)管理性流失

管理性失控是指由于税务机关管理缺位而造成的税源失控。如漏征漏管户大量存在就是管理性失控的突出表现。有相当一部分纳税人只领取了营业执照,但不办理税务登记,更谈不上纳税了;有的纳税人虽然办理了税务登记,但是没有固定的场所,长期不申报纳税。

(三)机制性流失

机制性失控是指由于税收征、管、查等环节职责不明确或者相互脱节,以及国、地税之间或税务机关与其他部门之间缺乏配合、协调而引起的税源流失。税收强制执行措施和保全措施得不到有关部门的配合,也会引起税源的流失。

(四)信息性流失

有很多纳税人上报的财务会计报表和纳税申报表所反映的税源状况不真实,隐匿收入、少报收入,甚至造假账的现象时有发生。如果税务机关按照纳税人提供的税源信息征税必然会造成税收流失。同时,由于税务机关难以准确掌握税源信息,致使很多税源在生产、销售等诸多环节中被转移或隐匿。

(五)政策性流失

主要指个别地方政府和行业主管部门从局部利益出发,擅自出台一些“税收优惠政策”;或者违规减税、免税、缓税而造成的税源流失。

二、税源监控方式的有效选择

税源监控是一个极为复杂的管理活动。税源监控方式的选择必须与税制结构、征管现状和法制环境等相适应。

(一)税源监控方式要与税制结构相适应

我国现有的税制结构仍然是以流转税为主体的复合税制结构。其特点是税种多,纳税程序繁杂,政策法规变化性强。在这种税制结构下,税源监控既要重视源头监控,又要重视过程监控。如对增值税、企业所得税等税种主要实施过程监控,要全面、深入、准确地了解和掌握企业的生产经营、资金运用、财务核算等各个环节的情况,有效控制税源去向和真实性,光靠企业上报的财务会计报表和纳税申报表远远不够。应当说,在传统的税务专管员管户制下,税务机关对税源信息的了解和掌握比较充分和全面,有一定的征管主动权。因此,对传统的管户制不能全盘否定,要保留其优点。如建立税收管理员制度,既可以克服“征纳职责不清、权力过大”的弊端,又借鉴了税源信息掌握到位的优点,增强了税源监控的针对性。

(二)税源监控方式要与纳税人的素质状况相适应

总的来看,我国纳税人的整体素质比较低。突出表现在虚假税收信息泛滥,偷税、逃税、骗税、抗税等行为屡禁不止。纳税人素质低的主要原因是纳税人道德的缺失,社会舆论对其也缺乏应有的谴责。有的人对流氓、贪污等犯罪行为深恶痛绝,而对偷逃税者则等闲视之,甚至同情。在这样一种对税收认知程度比较低的环境下,靠纳税人自觉反映税源的真实性是很困难的。因此,税务机关必须把税源监控的着力点放在对纳税人的日常管理上。可采用对重点企业实行专门管理,对零星税源实行“巡片”“分段”管理等方式,随时掌握和控制税源的变化情况。同时,积极推行纳税信用等级管理方式,对依法自觉纳税的纳税人予以表彰和鼓励,对纳税信用很差的纳税人实行重点监控。在此基础上,还要针对纳税人业务素质较差的实际情况,实行纳税辅导制度和纳税督查制度,及时发现和纠正纳税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三)税源监控方式要与现代化的科技手段相结合

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现代科学技术的发展,不仅纳税人的数量越来越多,纳税人偷税、逃税、骗税的手段和方法也越来越先进,税源监控的难度越来越大。要提高税源监控的科学性和有效性,必须充分运用现代化手段,特别是要积极推行电子申报方式、电话申报方式,积极与银行、工商行政管理、审计、海关等部门实行计算机联网,广泛推行税款数控机。建立严密的发票管理及防伪系统,改革银行结算方式,严格控制现金结算的范围和数量,使税源监控的方式更加科学严密。

(四)税源监控要与社会力量有机结合

税源监控论文第5篇

一、在税源管理中引入风险管理的现实意义

引入风险管理理论强化税源分类分级管理,是贯彻总局大力实施科学化、精细化管理,提升税源管理水平的有益尝试。省局周苏明局长在2008年全省国税工作会议讲话中明确提出了:税收工作要注重借鉴和运用国际先进管理理念和经验,把握规律,勇于创新,进一步提高税收征管质量和效率。要借鉴运用税收遵从风险管理理论,以对税收风险点的分析、识别、排序和应对为重点,进一步深化税源联动各环节管理,提高联动工作效率。

因此,在当前人少户多矛盾依然突出、执法风险和管理风险依然较大的情况下,改变以往对税源无差别的户管方式,按照税收风险度对企业进行分类分级,明确各级税源监控的标准、范围及要求,按照风险级别排序采取有针对性的税源监控措施,合理地配置税收管理资源,将有限的管理资源用到最需要、最增值的地方,尽量减少无明确目的巡查、调查,这对于不断提高税源管理的针对性和有效性,最大程度地减少税收征管风险,提高管理能效,都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按照税收风险级别实施转变。

二、要以防范税源管理风险为中心,建立职责分明的部门联动机制

遵循风险管理理论程序,寻找风险点和风险源应作为实施风险管理的首要环节。依托信息系统,拓展一户式信息,将纳税人提供的信息按纳税申报信息、发票使用信息、产能信息、资格信息等进行分类,从纳税人个性特征、所处行业、企业规模、历史表现、经营环境、管理水平等方面进行识别,人机结合确定各风险行业、风险企业和风险指标。各税源管理部门要针对的风险信息,运用完整性、逻辑性、配比性、波动性、类比性等分析方法强化风险企业的动态的监控,实现对纳税人税收风险的防范、控制和化解。要通过明确风险管理各部门、各环节的工作职责,完善风险联动管理机制,不断提高部门间协同运作能力,逐步形成税源税基控管合力。

风险分析部门:要关注风险特征的识别、采集和相关信息的交换工作,逐步在监控决策系统中建立体现各税种、各专业管理要求的风险特征库;适时各税种风险分析的重点,对已的分析指标进行优化和完善,提高税收风险分析的针对性和指向性,不断提高各级管理层的税收风险预警、预报能力。

风险管理部门:要按照税收风险度强化税源分级分类管理,根据控管对象和税源分布特点,明确各级重点税源监控的标准、范围及要求;要完善管事制基础上的户管形式,合理分解税收管理员职责,科学界定税收管理员在税源管理中的岗责要求;要从无差别的户管方式,向按照纳税信誉等级和税收风险级别实施有针对性的税源监控转变,尽量减少无明确目的巡查、调查,形成以综合调查为主、专项调查为辅的实地监控机制。

风险处理部门:要采取多种组织形式,根据风险级别,实行分级专业化评估;同时,要通过不断充实丰富评估分析指标体系和行业模型,通过部门间的整合,逐步形成覆盖多税种的评估分析指标体系和评估模型,进一步提高联动评估的准确性。

此外,要充分发挥税务稽查“以案促查、以查促管”的作用。充分运用税收分析、税源监控和纳税评估反映的异常信息、偷骗税线索,作为选案的重要来源,认真落实稽查建议制度和案例分析制度,使征管部门及时掌握违法动向,堵塞征管漏洞,促进税源管理质量和效率的不断提高。

三、要以科学规范操作为保障,构建层次清晰的风险管理体系

防范税源管理风险,就必须对辖区内企业按照税收风险管理的流程实施行业分类管理,对纳税人履行纳税义务过程中出现的引发税收风险的各种因素进行识别,科学评定纳税人风险度,并根据不同风险度和风险形成的情形,采取相应的风险处理措施,实行差别化管理。税收风险管理过程分为信息采集、风险评估、风险处理和管理效果四个环节。

1、信息采集:在信息采集环节完成各类风险信息的归集和分析,找出可能带来税收流失的关键因素。主要包括下列工作:

首先,对纳税人的各类信息加以归集,主要有:①、纳税人税务登记的基本情况,包括:各项核定、认定、减免退税审核审批情况,纳税人申报纳税资料,财务会计报表以及税务机关要求纳税人提供的其他相关资料等;②、税收管理员巡查台账信息,包括:企业生产经营规模、产销量、工艺流程、成本、费用、能耗、资金周转、货款的回收、产品(商品)的库存、物耗情况等各类与税收相关的数据信息;③、省市局数据信息,包括:宏观税收分析数据,行业税负的监控数据以及各类评估指标的预警值等;④、从第三方获取不对称信息,包括:财政、地税、工商、海关等政府相关部门以及金融机构、行业协会的经济数据信息以及本地区的主要经济指标、产业和行业的相关指标数据。

其次,对归集的信息,从静态指标和动态指标两个角度进行分析,寻找和识别对税款流失构成影响的各类风险因素,定期在分局内网信息分析结果,指导各部门制定巡查、评估、监察工作计划。静态指标指纳税人相对较稳定的特征类信息,主要包括个性特征、信用记录、经营环境、优惠资格、管理水平等具体指标。动态指标是指随纳税人的生产经营变化而动态变化的财务税收指标。包括纳税人的生产、经营、财务所涉及的与税收管理直接相关的各种指标。如税负、利润率、原材料耗用、废品产出、单位产品能耗定额、营运能力以及发票使用情况等。

2、风险分析。风险分析主要是根据上述采集信息,采用定性分析方法和定量分析方法,完成对纳税人风险指标的风险确认和风险度的量化定级。(1)、定性分析方法,是在对税负、利润率等财务税收指标进行分析时,从完整性、逻辑性、配比性、波动性、类比性五个方面展开分析。如,通过配比性分析,分析纳税人涉税指标及其变动,以及与之相关的指标或变动情况是否配比。如收入与成本是否配比、申报数据与实际生产能力是否配比等,从数据的内在应有规律来分析纳税人数据信息的合理性,进而对涉税风险指标加以最终确定。(2)、定量分析方法。是通过采用“人机结合”的方法,建立一套相对科学合理的参照系数,对指标的风险程度加以量化。主要包括两个方面,一是基于统计的均值,如行业平均税负等;二是基于实地测定的理论值,如增值税基准税负、所得税基准利润率等。通过将纳税人账面的税负或利润率与基准值进行分析比较,根据对警戒值的接近程度确定风险值的大小。当然,风险系数还需要一个在实践中不断校验的过程。确定风险系数,应综合考虑地区、规模、类型、生产经营周期、税种等因素,考虑同行业、同规模、同类型纳税人各类相关指标的若干年度的平均水平,以使风险系数更加真实、准确。

3、风险处理。风险处理是由各管理科所(股)根据评定的风险级别,在税收法律、法规的总体框架和要求下,采取针对性措施,实施对风险的核实、排除、控制和化解。对低风险信息采取常规管理,主要是指对纳税人宣传辅导、文书送达、信息采集以及评估约谈,让纳税人就风险分析中发现的疑点问题做出说明解释;中级风险信息采用实地巡查或评估,对风险分析发现的较大疑点问题进行现场核实;对高风险信息进行全面评估、税务检查,对纳税人生产经营和财务核算进行深入检查。总之,要根据纳税人风险级别的高低,对纳税人的影响程度和介入深度逐步增加,这样既节约管理资源,避免对所有纳税人平均使用管理力量,减少对纳税人的影响,又能建立起有效的风险防范体系,在提供优质涉税服务的同时,加大税收高风险的防范能力和打击力度,提高管理的针对性和管理资源应用的有效性。

4、管理效果。根据风险处理的结果,标本兼治,通过采取有效管理措施,实现由排除风险点到控制风险源或治理风险面的转化,达到风险管理成效的最大化,实现对税源的长效管理。对不同风险的企业,通过制定企业管理办法、建立行业管理模型等进行重点监控,做到层层落实管理责任、监控目标和监控措施,实施动态跟踪、重点核查、行业评估。如:二分局在对海关完税凭证实行专项整治、查处多起接收虚假海关完税凭证抵扣案件后制定相关管理办法,以期实现长效管理;通过对铸造企业经营特点的典型分析,建立行业管理模型,有效地实现了对整个行业的税源监控;通过对接受虚假专用发票个案的查处,迅速启动风险预警机制,通过对相关认证报税海量信息的交叉比对,举一反三,实现了对系列案件的惩治,达到了查处一个震慑一片的良好效果。

四、要以不断总结提炼为支点,建立风险管理体系的自我完善机制

建立科学规范的税源风险管理体系不是一朝一夕的事情,不可能一蹴而就,还需要一个长期吸收和积累的过程,更需要一个思想观念的转变过程。

1、注重加强对现代管理理论和方法的研究。要建立一套完整的在理论上站得住脚、在实践中作用显著的税收风险管理体系,必须要努力改变过多地依靠实践经验来制定管理措施和办法的现状,必须要加强对现代管理理论和方法的研究,汲取现代管理精华,形成税收管理体系强大的科学理论支撑。

税源监控论文第6篇

一、风险管理在税源监控实践中的有益探索

风险的来源是多渠道的,有客观原因造成的,也有主观原因造成的,有来自宏观方面的,也有来自微观方面的。

(一)针对制度缺失,有效控制风险

从近几年税收执法检查情况来看,不少的执法差错并非是基层的主观因素造成的,而是政策等客观因素造成的。税收政策的解释和变化过频,不仅增加了日管工作难度,同时增加了税收管理的风险。如农产品收购、废旧物资等政策人为割裂了政策的连续性,且税率差异大,计算复杂。在实践中,我们认识到,收购凭证不仅是管理问题,也是政策问题,“江苏涟水226”、“河北皮毛利剑二号”等案件的查处充分说明,难以控管的根源在于纳税人拥有收购凭证填开、抵扣自,在政策制定上存在监管漏洞。对此,我们采取对涉农企业库存商品定期盘查、收购资金报验、加工方式报告、收购季节巡查、收购环节回访、抵扣税款审核等管理措施。针对废旧物资回收企业和用废企业制定了各自的控制重点。对废旧物资回收企业,我们突出对收购资金的审核和核查,将收购量与收购金额进行比对、分析;对用废企业,我们从企业生产经营规律和生产工艺流程入手,总结出非常实用的“投入产出法”,测算和审核原材料耗用、产成品产出之间的逻辑关系,这些措施一定程度上控制并化解了风险。

(二)针对监管缺失,有效控制风险

当前的纳税评估工作,大多以案头工作为主,税务部门对纳税人涉税信息掌握不全面,有些缺乏动态跟踪,评估基本上是建立在对纳税人自我申报的基础上,因此,纳税人的诚信度与申报资料的可信度仅凭税务人员的评估,是不可能得到彻底解决的,一旦评估不正确,评估的税务人员要承担风险。对此,我们设计了《税情监控手册》,通过管理员下企业,收集纳税人的一些基本的相对稳定的资料,如:产品的市场行情、加工工艺流程、市场分布、在职人数、劳动效率、材料耗用率、废品损失率、单位水电费耗用数、单位用车情况等,对这些信息和纳税人申报数据进行整合、分析,有效地提高了纳税评估的质量,也降低了监管缺失可能带来的风险程度。

(三)针对行为缺失,有效控制风险

随着税制发展、信息化进程、法制完善、征管手段进步,税收工作对税务干部的要求也提升到了综合性、复合型的素质要求上,税务干部除了能够按部就班、规范操作外,还要具备分析、决策、应急处理的能力,否则会因为不能作为、不作为、乱作为,受到责任追究、行政诉讼甚至司法渎职等处理。为了化解这一风险,我们一是在涉及税收优惠政策审批审核类的事项和税务稽查案件审理中推行集体审议制度,二是在纳税评估工作中实行专业评估和责任区全员评估相结合的模式,成立专业评估队伍,抽选专业水平强、综合素质高、计算机操作熟练的人员专门从事评估工作,提高纳税评估质量,三是完善业务操作规范和工作指导书,对每个部门、每个岗位都尽可能地规范能做什么、该做什么、依据什么做、怎么样做,有章可循,有据可查。

(四)针对机制缺失,有效控制风险

客观评价近几年来征管改革在征管体制、税制建设、税收模式、信息化建设、服务手段等方面取得成绩的同时,我们都切身体会到,在征纳税环境和配套措施相对滞后、在整体法制水平和法律意识尚不健全的条件下,税务机关同样面临内部管理机制不完善、外部信息获取机制不畅通、内外联动机制不协调等问题。对此,我们在一些具体的业务上进行了探索。比如在四小票的管理上,当前纳税人利用四小票进行偷逃税的现象比较普遍,但这项工作在内、外的协调协作机制上并不顺畅,外发协查件多、涉及外部门多、回复率低,部分外发协查杳无消息、“石沉大海”。对此,我们开发了增值税抵扣凭证审核软件,初步实现了增值税其他抵扣凭证审核管理的智能化,自动比对审核信息,自动生成各类台账报表,自动打印协查清单,工作效率大幅提高,同时对四小票突出“源头控制、重点筛选”,去年共发现1097户企业接受虚假抵扣凭证2633份,涉及税款1237万元,比对相符率比上年有了大幅度提高。

二、进一步深化税源监控风险管理的设想

对风险的处置主要有风险回避、风险预防、风险自留、风险转移、风险抑制和风险应急等方法。对于税源监控管理来说,我们应当以预防风险为主,采取预防措施,防患于未然,以减小损失发生的可能性及损失程度,同时我们要对已经形成的风险,采取风险应急的办法,亡羊补牢。基于这一基本思路,笔者认为,进一步深化税源监控风险管理必须把握以下重点:

(一)从系统的角度构建税源监控风险管理体系

风险管理理论强调,风险管理是一个系统过程,包括风险的识别、风险的估测、风险评价和风险的控制等环节。因此,一个完善的风险管理体系至少应该包括风险识别、风险评估和风险控制3个部分。

1、税源监控管理风险识别系统。该系统主要是对可能发生税收损失和困难的制度、手段、环节、行为等进行感知和预测,直观地说,识别系统就是寻找可能造成风险的风险点和风险来源。税源监控风险识别系统的主要功能就是查找漏洞。

2、税源监控管理风险评估系统。这一系统的主要功能就是对风险点进行准确判断、定位和评估,并应用各种风险评估技术来判定风险发生的概率、危害大小、影响程度、损失轻重和风险因素。评估系统的一个重要功能就是风险预警。近几年来,我们实行的纳税评估工作已初具风险评估工具的雏形,在建立税源监控评估系统的过程中,可以借鉴纳税评估工作的一些工具和做法。

3、税源监控风险管理控制系统。在确定了纳税人潜在的风险、具体的风险和可能逃避的税收后,税务部门应该针对存在的风险因素,采取积极措施对风险进行控制,在税收风险发生前,降低风险发生的概率,在损失发生时,积极实施补救措施,缩小损失程度来达到控制目的。这就是风险管理的控制系统。它的主要功能就是堵塞税源监控管理中的漏洞,实现“依法征收、征收率高、成本降低、社会满意”的税收征管工作十六字方针。

(二)建立税源监控风险信息数据库

对风险的发现和识别,首先必须获取最大量的税源管理信息数据。没有来自方方面面的信息数据,对风险进行识别和评估便无从谈起。因此建立税源监控风险信息数据库势在必行。

税源监控风险信息数据库必须做到丰富、可靠、齐全、及时。目前我们的征管信息系统中的数据几乎全部来源于纳税人的申报,在此基础上分析出来的一些结论,其真实性、准确性难以得到保障。因此,税源监控风险信息数据库中数据的采集要采取“走出去、请进来”的办法,通过以下3种途径采集有效数据:一是纳税人的申报信息,主要是纳税人的财务资料信息、销售额等,对这类信息要加强资料真实性、准确性的验证,去粗存精、去伪存真;二是要根据税源监控的需要采集数据,通过管理员下户实地调查,对不同类别、不同行业的纳税人采集各自相关的数据,如在职人数、劳动效率、材料耗用率、产品的市场行情、加工工艺流程、市场分布、废品损失率、单位水电耗用数、单位用车情况等,同时还要注重生产的季节性、设备的使用情况等,要最大化地将纳税人应税收入的产生、分布、增减变化等最大化地纳税数据采集范围。这些数据的采集要做到“因我所取、为我所用”,实现一次采集、多方应用;三是从工商、地税、海关、技术监督、发改委、银行、统计等相关部门获取信息。如注册地、营业执照中的一些信息、账户设置及资金往来状况等。

(三)开发风险识别和评估系统

建立税源监控风险信息数据库的最终目的就是要对这些海量数据进行分析、开发,通过定量、定性等指标的设立,发现异常信息,从而对异常信息进行风险甄别、定位和评价,为下一环节的风险控制措施的落实提高针对性。

税源监控风险识别和评估系统主要是依托风险信息数据库,将纳税人的纳税能力和其财务状况,以及其他相关信息进行整合,利用财务指标的内在联系性和财务指标与纳税能力的逻辑关联,并根据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预警值进行分析,从而判断风险存在的可能性和危害性。

税源监控风险识别和评估的关键是建立税收风险预警系统。这一系统的指标建立应侧重于预警监控类指标,包括宏观分析指标、微观分析指标、征管数据分析指标、税源质量分析指标。宏观分析指标侧重于对地区内整体税负、税收弹性和同比、环比的趋势分析;微观指标侧重于对重点行业和企业分析、同行业同类信息指标比对等分析;征管数据分析指标侧重于对征管数据的逻辑比对、审核和验证,如税种关联性、零负申报率等;税源质量分析指标侧重于对税负率、欠税率、物耗率等指标分析。

(四)提高对风险识别和控制的联动效应

风险管理是一个综合性系统,必须建立在各部门协作的基础上,因此在风险管理中也要注重税收分析、纳税评估、税源监控、税务稽查互补互动的联动机制。一是在工作分工上要将现有的计统、信息部门“单打独斗”转变为计统、信息、流转税、所得税、稽查、征管等部门“协同作战”,按月对税收与GDP等相关经济指标、征管软件数据和对纳税人申报数据等进行“会诊”,共同开展税收分析,查找管理薄弱环节和疑点问题。二是在工作目标上要将目前相对简单的信息收集向综合信息产品转变。依托信息化平台,利用风险管理信息系统,对重点行业、重点税源企业进行税负分析,及时向基层分析报告和问题清单,再由基层通过实地调查、服务性调研等手段,逐条逐户进行核实,确定纳税评估和税务稽查的重点。三是重视税务稽查的结果分析,建立信息反馈制度。稽查部门应该加强案例分析,及时反馈征管环节在执行税收政策、管理制度中存在的缺陷和薄弱环节,及时提出防范风险的建议。

(五)实施分类分级的税源风险控制

对不同的风险进行分类分级控制是税源监控风险管理的关键。风险控制措施的采取与风险因素应当相互对应,有什么样的可能,那就应当有避免发生可能的措施。目前基层税务机关普遍存在纳税户数多、管理任务重、征管人手少的现象,因此在风险管理过程中不能进行“拉网式”“大海捞针”式的控制,而要将控制的重点放到高风险的环节,要根据销售规模、税源规模、行业、财务核算状况、纳税信誉分级评定、优惠政策等因素,交叉组合,立体筛选,按风险的高低科学合理分类、分级,合理区分高风险企业、重点税源企业、长亏不倒企业等。这样进行分类分级,有利于及时提高控制效率,有效利用现有的征管力量。

税源监控论文第7篇

[论文摘要]实行综合治税旨就在于发动社会力量对偷逃税收、暴力抗税等涉税犯罪现象进行多层次、全方位的治理和打击,优化治税环境,调动一切可以利用的力量对所有税源实行全方位、立体化监控。

一、社会综合治税工作的潜力

随着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化和知识经济迅猛发展,税收征管新问题、新矛盾越来越突出,征管的难度越来越大,要从根本上堵塞零散税收的漏洞,仅仅依靠地税部门的力量已难以解决。实行社会综合治税,就是在各级政府的统一组织、协调、指导下,以强化税源控管为核心,以营造法治、公平、有序的税收环境为目标,逐步建立起以“政府领导、地税主管、部门配合、司法保障、社会参与、信息化支撑”为主要内容的社会综合治税体系,使税务部门更加有效地控制税源、掌握税基,从根本上解决涉税信息不畅、涉税源头控管不严、征管不到位以及税务部门征管手段落后问题,实现税收征管方式由注重征收管理向税源控管和征收管理并举的转变。推行社会综合治税具有明显的实践有效性:一是税源控管显著加强;二是治税环境显著改善;三是税收增幅显著提高。推行社会综合治税具有很大的内在潜力:一是税种覆盖的延伸潜力;二是行业领域的拓展潜力;三是大征管体制的管理潜力。面对所有制结构、产业结构的不断变化,税源呈现多样性、流动性、隐蔽性的趋势,税源控管难度也不断增加,造成了相当数额的税收流失。挖掘税务系统与社会各界的管理潜力,加强有效税源控管,摸清税源底数和税基,只有依靠部门有机配合和社会力量广泛参与,尽最大可能地消除盲区、突破,才能有效地控管税源、堵漏增收。

二、构建三个体系,夯实综合治税工作协作基础

1.构建社会综合治税组织领导体系。社会综合治税是一项复杂而艰巨的系统工程,仅靠地税部门自身的力量是难以实现的。各级政府部门要逐步完善相应的办事机构,明确部门综合治税的权利和义务,实现部门配合协作形式由人为协调到制度规范的转变,由单纯靠协商沟通向受责任义务关系约束的转变。地税部门要主动与有关部门和单位签订协议书,不断丰富、发展和完善社会综合治税立体网络,推动社会综合治税工作的开展。

2.构建内部管理体系。一是要构建信息采集人员管理体系。重点是抓好信息采集人员的教育培训,不断提高其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建立定期汇报交流制度,促使信息采集人员强化责任意识。实行严格的检查考核,落实奖励政策,充分调动采集涉税信息的主动性和创造性。二是要构建内部组织结构体系。重点是根据社会综合治税的进展情况,建立各级地税机关的社会综合治税专门机构,做到有专人领导、专人负责,重点做好信息采集人员的管理。三是要构建职能科室配合体系。注重加强与机关内部各科室的联系、衔接,做到社会综合治税业务流程、日常管理与相关业务科室的业务职能相结合,真正使这项工作变成全系统的一项共同任务。

3.构建社会综合治税的信息化支撑体系。实行社会综合治税,长远的发展方向是依托信息技术,将涉税信息的采集、处理和征收反馈建立在计算机网络基础之上,初步建成一个“集中管理、相互依托、数据规范、信息共享”的综合信息库,使之成为涉税信息处理中心和税源监控中心,及时掌握税源变化情况。

三、健全四个机制,强化综合治税工作的保障功能

1.建立健全工作协调机制。要进一步健全联席制度,协调处理各类重大问题,及时通报综合治税进展情况,积极开辟与各主管部门、经济管理部门和监督部门的沟通联系渠道。进一步落实部门配合制度,明确落实工作职责,做好

地方税收控管工作。完善涉税处理跟踪制度,地税部门要对有关部门、单位的涉税信息交流情况做好研究分析、统计通报和汇总评价,以增强部门对社会综合治税的关切度。

2.建立健全信息共享机制。要发挥社会综合治税网络的作用,加大信息化建设力度,尽快建成一个“集中管理、相互依托、数据规范、信息共享”的综合信息库。突出抓好涉税信息的采集、整理和征收反馈等三个重点环节,尽快形成完整的社会综合治税信息工作链条,通过建立、完善信息处理工作流程和考核标准,构建综合治税信息化支撑体系,实现信息效用的最大化。

税源监控论文第8篇

一、坚持组织收入原则,完善税源监控体系,确保地税收入与经济协调稳定增长。

坚决贯彻执行“依法治税、应收尽收、坚决不收过头税、坚决防止和制止越权减免税”的组织收入原则,进一步加强税源管控力度,全面掌握影响税收收入变化的因素,提高组织收入的预见性,牢牢把握组织收入的主动权,确保2012年地税收入与经济协调稳定增长。

一是提高税收分析和调研能力。准确把握辖区内经济发展动态,全面了解和掌握全县地方税征管情况和地方税政策的执行情况,针对税收热点和领导关注的问题,加强税收专题分析和调研,积极为领导决策提供参谋依据。

二是加强重点税源监控。完善重点税源分类管理办法,充分运用纳税评估、日常检查、稽查的成果,加强行业、税种、税户的立体监控和事前、事中、事后的流程监控,通过内外联动,实现重点税源的有效控管。

三是加强税源风险预警,强化纳税评估。通过对纳税人及第三方涉税信息的采集、加工和分析,总结行业税负水平和管理薄弱环节,建立地区行业税收风险预警指标和评估模型,依托大集中系统税源管理风险平台,定期开展风险识别,等级排序,风险应对,风险反馈机制,提高评估水平,减少税收征管风险。

四是建立新增税源跟踪和预测机制。把握组织收入工作主动性,不断培植税收收入持续稳定增长的税源基础,积极寻找新的税收增长点,拓宽税基。

五是认真落实各项税收优惠政策。加强税收优惠政策的宣传、辅导和落实,充分发挥税收政策的导向作用,借助会议、资料、宣传栏、电子触摸屏等形式和报刊、电台、电视、网站等传媒宣传税收政策,定期组织各类面向纳税人的税收业务辅导、培训,使各级政府和纳税人能及时了解和运用税收政策。及时研究、解决税收政策调整落实中出现的问题,提出促进经济发展的对策和建议。设立“税收优惠政策办理绿色通道”,对各项减免税审批实行即时办理和限时办理。建立和完善各类税收优惠台账,加强减免税申请、调查、审批及事后监督、检查等环节的管理,抓好各项税收政策执行效果的跟踪、分析、评估。对政策执行中存在的问题,及时报告,保障税收优惠政策得到全面落实。

为确保明年各项收入目标的顺利实现,我们将重点抓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是继续深化对土地增值税、印花税、房产税、土地使用税、车船税等税种的税源管理。加大对房地产业土地增值税清算工作的管理力度,重点加强对土地增值税清算事项的审核工作,使土地增值税清算工作管理更趋规范。同时加强对房产税、土地使用税登记率的监控。

二是建立和完善个人收入档案管理制度,深入推进全员全额扣缴管理工作。将年所得12万元以上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工作纳入日常性工作,实现有效的常态管理。进一步提高非劳动收入个税和高收入个税所占比重。

三是强化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深入推进房地产业、建筑业、交通运输业、服务业企业所得税分析工作,开展预警值推算;结合新的企业所得法,改进和完善企业所得税后续管理工作,突出企业所得税项目管理,规范台帐建立和登记制度;通过完善汇算清缴、加强纳税评估、实施分类管理、开展反避税等多项征管措施,尽量抵减新企业所得税法带来的税收减收。

四是继续强化社会保险费征缴,规范社会保险费征管。积极推行基金费与税收“同管理、同检查、同评估”的管理模式,确保应收尽收。

五是积极开展契税和耕地占用税的调查和确认等工作。按照省市局要求,无缝对接大集中系统“网上办税”模块。

六是全面推广网络开具发票和税控收款机,逐步缩小定额发票的使用范围,实时采集发票开具数据。深入开展发票认证工作,加强发票管理信息化建设的步伐,强化数据利用分析,实现以票控税。

二、进一步推进税源专业化管理,积极创新促进经济发展的征管体系。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提出的“创新完善税收征管模式,深化税收征管改革”2012年的工作主题和省市局关于推进税源专业化管理改革精神,结合前期税源专业化管理的运行情况以及省局大集中系统的改造升级,进一步明晰和优化各部门的工作职责,理顺各部门的业务衔接,强力推进税源专业化管理改革,实现“单项工作求突破,整体工作快进位”。

一是深入推进风险管理。提高风险应对准确率,强化风险应对与内部监控的衔接,以事项为中心,科学设定流程节点,理顺各流程之间的关系。按照“征、评、管、查”的基本流程,进一步明确各环节工作要求、工作标准和岗位职责,将各部门和岗位置于税源管理“生产线”的各个节点上,实现税收业务流程和风险管理流程的全面融合。依托风险管理平台,强化风险评估结果应用,逐步形成以提高税收遵从为目标,以风险控管为导向的税收遵从风险控制管理体系。

二是做大征收服务。逐步把分散在不同部门的纳税服务内容向纳服中心集中,坚持纳税人发起的各类涉税事项由前台统一受理,并将催报催缴、税种认定、前台简易处罚,以及相关的低度风险应对等适合集中处理的事务性事项赋予纳税服务分局。逐步把审批权限向纳服中心下放,把涉税资料的传递转变为柜台内流转,有效缩短办税时间,提高办税效率。

三是完善绩效考评制度。发挥绩效考评体系对专业化管理的引领和导向作用,按照税源专业化管理和建设更高水平的“三个一流”的要求,以严格的考核奖惩机制和严密的工作责任体系作保障,优化考核指标的设计,创新考核方式,建立激励与问责的双重机制,贯彻到“征、评、管、查”各个工作环节,形成“领导带头,部门联动,全员参与,争创一流”的工作格局。

四是加强创新突破。举全局之力,加强创新项目培育和创新资源汇聚,切实研发具有核心竞争力、影响力的创新创优项目。以创新理论应用为引领,加强税收征管模式创新、技术与组织集成创新,全面推进税源管理新机制。

五是强化税收征管监控分析力度。紧紧围绕省市局征管状况监控分析指标,强化对各职能科室和分局的考核力度,按季下发《征管状况监控分析通报》,认真抓好所涉及的每一个工作流程,每一个具体事项,确保征管质量不断提升。不断深化基础数据的质量管理,在保证基础数据逻辑性准确的前提下,力求基础数据的真实性工作有较大突破。

六是积极推进机关实体化运作。促进机关从行政管理为主的职能体制,逐步向行政管理加实体管理的职能体制转变。

三、坚定不移地推进依法治税,规范税收执法,创造良好的税收环境。

一是进一步规范税收执法行为。坚持“依法治税,重在治内,以内促外”方针,认真贯彻落实《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加大税收执法检查和执法监察力度,严格落实依法征税、认真贯彻各项税收优惠政策。积极推行政府信息公开和行政权力网上透明运行,为纳税人知悉、参与、监督税收工作创造条件。

二是坚持推进执法责任制。加强日常执法检查,确保依法治税水平全面提高,以深入开展创建“依法治税示范单位”为抓手,认真组织对税收执法重点部门、重点岗位、重点环节和重点事项执法情况的解剖、检查、整改、验收。进一步规范税收执法文书、卷宗的管理,通过建立月度考评制度,提高税收执法文书、卷宗的质量。

三是加大执法过错责任的追究力度。把行政执法纠错与过错责任落实紧密结合起来,确保执法责任落实到岗,过错责任追究到人。

四是进一步深化综合治税。进一步落实省政府《地方税收征管保障办法》,强化涉税信息采集、传递、利用工作,及时、全面、完整地掌握各个部门、各个层面的涉税信息,通过分析和利用,进一步加强税源控管。重点加强涉税信息数据资源的深度应用工作,在数据应用绩效上求提升。深化国地税长效协作机制,积极运行国、地税信息交换平台,充分利用省国地税信息比对平台加强户籍管理,对基础信息、税基信息进行比对、核查,每季度开展一次新办户、注销户、非正常户的实地联合巡查。拓展国地税协作面,实现国税代开发票时,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及个税。

五是充分发挥税务稽查职能作用,加强对涉税违法案件的查处力度。坚持“依法查处税收违法行为,保障税收收入,维护税收秩序,促进依法纳税”这一工作任务,在做好上级部署的专项检查项目的基础上,继续抓好园林绿化及市政工程税收专项检查工作,严厉打击发票违法犯罪活动,加大涉税违法案件的曝光力度,深入整顿和规范税收秩序,为各类经济主体营造公平税负环境。

四、进一步推行服务行政,积极构建促进经济发展的和谐征纳关系。

进一步细化税法宣传辅导,强化纳税人权益保护,建设集中式咨询服务模式,持续改进办税服务。

一是按照“窗口受理、内部流转、限时办结、窗口出件”的要求全面实行“一站式”服务,积极推行全程服务、预约服务、提醒服务、延时服务、首问责任制等办税服务制度。

二是拓展和应用网上办税厅的功能,在CA认证的基础上实现扣缴税款协议的网上签约。在全市实行一证多用,实施CA认证全覆盖。

三是优化办税流程,精简涉税资料,拓展多元办税,为纳税人提供更加便捷、高效、公正的纳税服务。

四是全力推行标准化管理,不断提高纳税服务工作质量和效率。争取到2012年末,初步形成以纳税人合理需求为导向,以持续提高纳税人满意度和税法遵从度为目标,以办税服务厅、税务网站和纳税服务热线为平台,以税法宣传、纳税咨询、办税服务、权益保护、信用管理、社会协作为任务,以健全组织、完善制度、优化平台、提高能力、强化预算、细化考评为保障的“始于纳税人需求,基于纳税人满意,终于纳税人遵从”的纳税服务新格局。通过切实保障纳税人税前、税中、税后权益和及时满足纳税人合理需求,保护纳税人权益,营造公平、公正、和谐的税收环境。

五、加强队伍建设,建立激励机制,为推进地税工作开展提供人力保障。

一是要根据工作实际情况,优化人员结构,合理配置人力。定位长远发展,积极引进地税工作急需的专业人才。

二是要大力开展政治思想教育、职业道德教育和税收业务教育,提高服务意识和工作技能,将教育培训工作纳入2012年整体工作计划,统筹安排,分层次、分类型逐步开展。加强专业团队建设。进一步采取有效措施,引导和鼓励税务干部积极参加注册税务师、注册会计师、律师等执业资格和工程师等职称考试,提高专业水平和工作能力。

三是持续开展全员业务学习。以省局今年开展的业务考试为契机,继续调动全员学习政治、业务的主动性和积极性。促使全体地税干部通过努力学习,不断提高政治素质、增长业务才干、更新工作观念、创新工作理念、拓展工作思路,提高运用理论指导税收工作实践的能力。

四是建立激励机制。加大对基层工作岗位人员的关心与支持力度,强化人员的责任心与使命感。建立健全人才评价、培养、使用、激励机制,加强对优秀人才的奖励和激励,激发人才的创造活力和工作热情,为实现更高水平的“三个一流”提供高素质的队伍保障。

六、进一步完善内部控制体系,坚持惩防并举,促进政风行风建设取得新成效。

进一步改进机关作风,建立教育、惩治、预防、监督并重的党风廉政工作机制,继续推进政风行风建设,树立廉勤从税的良好形象,提高执法公信力。

一是强化领导班子建设。切实加强民主集中制,坚持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团结和谐,相互支持,形成合力。领导班子带头不断学习新知识,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充分激发全系统干部队伍内在活力,努力使领导班子成为坚强的领导集体。

二是推进合规行政。搭建“规范管理”平台,运用激励手段,实现“合规行政”。不断规范税务干部的行政行为,促进税收征管工作更加公开、公正、公平,文明、高效。

三是加强廉政内控机制建设。围绕“三个一流”建设目标,建立健全以制度体系为核心,贯通教育、监督、惩处体系的工作机制,形成统一规范、协调动作、自我完善的惩治和预防体系。巩固扩大廉政文化建设成果,形成廉荣贪耻的思想道德基础和文化氛围,争取创建成为省级廉政示范点。

四是认真兑现省局“12条服务措施公开承诺”、“6项廉洁从税公开承诺”、“10项纳税服务承诺”、“服务民生70条税收优惠政策”。广泛开展权益投诉,诚恳接受监督,做到有受理,有调查、有处理、有反馈,有效维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促进税务干部依法行政。

五是巩固政风行风评议成果,广泛联系基层,继续深入开展“走企业,强服务、促发展”调研活动。紧密结合组织收入工作,以“三新”产业、高新技术企业、“走出去”企业及困难企业等为走访调研重点,通过走访调研活动,全面掌握纳税人的基本情况,了解企业对税收工作的需求,并建立大企业涉税事项协调会议制度,研究解决重大涉税事项以及企业反映的普遍性、行业性涉税问题,确保大企业管理和服务工作落到实处。

六是切实加强舆情管理,不断提升舆情应对处置水平。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涉税舆情管理工作,切实提高全县地税涉税舆情引导能力,密切关注电视、广播、网络等媒体的相关信息及单位信箱、局长接待日、纳税人等渠道反应的涉税舆情。面对社会舆论要做到沉着冷静,积极应对,正面引导,及时研究处置,有效防控。加强与市局、地方政府和其他部门的沟通联系,形成一个舆情监控网络,使涉税舆情早预报、早发现、早反馈、早处置。同时,建立起涉税舆情应急机制,做到一个声音对外,进一步增强涉税舆情应对的主动性。

七、坚持地税文化引领,创新创优,强力推动进位争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