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痕迹检验论文赏析八篇

时间:2023-03-17 18:02:54

痕迹检验论文

痕迹检验论文第1篇

【关键词】痕迹检验;现场勘查;技术

【中图分类号】DF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7-4309(2013)05-0068-1.5

2012年修改了刑事诉讼法后,对犯罪嫌疑人“沉默权”做了明确规定,这就使得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依赖痕迹检验技术获取相关证据越来越重要。

一、痕迹检验技术的概念

痕迹检验技术是反映对象本质属性的思维形式,是人们界定、理解事物的主要依据。对痕迹检验概念的正确界定,将进一步促进痕迹检验理论及实践的发展。目前,国内学者对于痕迹检验基础理论的研究较少,大多将研究的关注点放在“痕迹检验技术”上,并将其界定为:“公安机关侦查人员综合运用痕迹检验理论、方法检验犯罪现场遗留下的各项痕迹,以确定犯罪痕迹与犯罪嫌疑人实施犯罪行为之间的关系的刑事侦查方法,是刑事侦查技术的重要组成部分。”对基础概念认识的不足,直接导致了整个理论体系建设的不足,在痕迹检验实践中表现为综合侦查理念的缺失、勘侦偏失、勘验不分及犯罪现场勘查管理工作的混乱。因此,需要对痕迹检验主体及目的加以修正。基于此,我们认为,痕迹检验是指公安机关勘侦人员综合运用痕迹检验理论、方法,收集、保存、检验犯罪现场遗留下的各项痕迹,以确定犯罪痕迹与犯罪嫌疑人之间的关系的刑事侦查活动。痕迹检验技术是指公安机关勘侦人员综合运用痕迹检验理论、方法,收集、保存、检验犯罪现场遗留下的各项痕迹,以确定犯罪痕迹与犯罪嫌疑人之间的关系的刑事侦查方法、手段。

二、现阶段痕迹检验技术在公安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一)体制问题

一方面,痕迹检验技术综合运用检验学、痕迹学、生物学、化学等学科知识,取得了长足发展,但我国勘侦部门对先进的痕迹检验技术的研究、应用明显滞后。另一方面,痕迹检验技术的发展及广泛应用,使部分勘侦部门过分依赖痕迹检验技术,造成了现场勘查实践中不同程度地存在着由技术人员包揽现场勘查、特别是包揽实地勘验的做法,现场勘查过程中存在重技术处理轻综合侦查、只勘不侦、勘验分离等问题。这是因为勘侦人员没有认识到痕迹检验技术在工作原理、适用范围方面存在的局限性,导致了刑事勘侦的单一化、机械化、形式化,无法满足技术勘验与综合侦查并重的理念要求。痕迹检验技术的发展并不能自行提高勘验、侦查案件的水平,现场勘侦人员的素质和勘查工作水平才是最终的决定因素。目前,我国尤其是在担负主要勘侦任务的基层刑事案件承办队伍的综合素质及其掌握、运用先进痕迹检验技术的能力不容乐观。

(二)现行法规对痕迹检验技术应用的制约

我国新修订的《刑事诉讼法》将沉默权纳入体系之内,使审前羁押不再承担服务侦查的职能,将有力推动侦查机关重口供轻实证现状的改变。但是,在缺乏辩诉交易制度、先进的痕迹检验技术广泛应用的前提下,无疑给勘侦部门带来了前所未有的压力。我国刑事案件现场勘侦的法律法规主要有《刑事诉讼法》、《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公安机关刑事案件现场勘验检查规则》及各省制定的公安机关刑事案件现场勘验检查工作规定。从以上法规来看,虽然对痕迹检验的主体、内容、程序、任务、分工及责任作出了明确的规定,但在程序的可操作性,痕迹检验技术及使用、人员装备及待遇保障建设,现场信息管理、保存及运用、责任追究等内容上的规定仍不够明确具体,不能满足痕迹检验技术发展、应用的现实需要。各个法律法规之间的协调性不强,各省独立制定的刑事案件现场勘验检查工作规定不利于痕迹检验技术管理、运用的统一,现有的痕迹检验工作技术标准中的一些规定也已不符合刑事侦查工作的需要。

(三)痕迹检验现场管理对痕迹检验技术应用的阻碍

现场痕迹勘侦工作的重要性决定了痕迹检验现场管理工作的重要性。“成功的犯罪现场管理工作需要具备四个既相互独立又相互关联的组成部分:信息管理、人力资源管理、技术管理以及后勤管理。如果其中任何一个领域存在缺陷,或者过分强调其中任何一个领域而无视其他,都将导致整个管理系统丧失均衡性,从而对整个犯罪现场勘查工作造成负面影响。”《公安机关刑事案件现场勘验检查规则》对我国现场勘侦的组织管理作出了明确的规定。其中,第24条对痕迹检验管理的基本原则作了规定。第25条将管理者的选任资格限定为有现场勘验、检查专业知识和组织指挥能力的人民警察。第26、27条分别对管理人员的权力、职责作出了规定。第26条规定,现场勘验、检查的指挥员依法履行下列职责:1.决定和组织实施现场勘验、检查的紧急措施;2.制定和实施现场勘验、检查的工作方案;3.对参加现场勘验、检查人员进行分工;4.指挥、协调现场勘验、检查工作;5.确定现场勘验、检查见证人;6.审核现场勘验、检查工作记录;7.组织现场分析;8.决定对现场的处理。由此可见,我国痕迹检验管理也包括了信息管理、人力资源管理、技术管理以及后勤管理的相关内容,但都是原则性的规定,赋予了现场管理者绝对的管理权力,不利于痕迹的勘验和侦查。

三、完善痕迹检验技术在刑事侦查中的应用

(一)强化痕迹检技术开发及运用

注重强化痕迹检技术开发,在基层单位的普及验技术的研发,加大与国外先进同行的交流、学习力度,引进先进的痕迹检验技术和理念。要加大资金投入,加强实验室建设,积极开展针对最新痕迹检验技术的学习、培训。正确认识痕迹检验技术,既不要盲目迷信,也不要重经验而轻技术。勘侦人员要在充分掌握痕迹检验技术特性的前提下,充分发挥个人的主观能动性,根据痕迹特征、技术系统的运行、选择特性,对痕迹进行加工、处理,实现人机的交互,实现优势的互补。先进的痕迹检验技术需要在基层勘查人员中广泛推广运用,要重点在基层勘侦人员中开展最新痕迹检验技术的学习培训工作,将对痕迹检验技术的掌握、运用情况作为勘侦人员任用、奖励、考核、提拔的主要依据,确保一线的勘侦人员、技术人员及检验鉴定人员能够熟练掌握、规范运用各种痕迹检验技术,不断提高刑事案件痕迹检验证据的获取能力及证据的质量保障能力。

(二)强化基础理论研究,完善刑事侦查勘验法规

目前,国内学者对以痕迹检验为主要内容的犯罪现场勘侦的研究主要侧重于技术及方法论方面,注重对实际问题的探讨,忽略了基础理论的研究,导致勘侦人员缺乏发挥主观能动性的精神要素,使综合侦查流于形式,甚至勘侦与检验不分,勘侦现场管理混乱的情况十分普遍。在美国,他们将勘侦理论的研究与实务并举,在现场勘侦指导依据、现场搜索理论等基础理论层面,分别提出了“要素关联理论”及“四方关联理论”,并在此基础上建立了完善的犯罪现场搜索的方法体系。在法规建设上,我国各地分别制定刑事案件现场勘验检查工作规定的做法,造成了法制的混乱。我们建议,尽快完善《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及《公安机关刑事案件现场勘验检查规则》的相关规定,统一规章制度。另外,在法规内容上,应加大程序性立法,减少原则性规定。

(三)强化管理人责任,细化痕迹检验现场管理内容

我国刑事勘侦法规对于犯罪现场勘侦、痕迹检验的规定在内容、程序、责任的规定上存在很多问题。比如,对勘侦检验现场指挥人员的规定,存在任职门槛过低、权力规定过于笼统、程序规定缺乏、救济途径缺失、责任规定不明等问题。基于此,在指导原则上,应将“技术检验与综合侦查并重”明确写入现场管理的要求。在管理内容上,应明确信息管理、人力资源管理、技术管理以及后勤管理四个主要方面。在具体规定上,应加大勘侦立法的可操作性,加大现场勘侦的程序立法,加大对违规人员的处罚力度,提高现场管理人员的任职门槛,明确权力行使及监督救济途径。

【参考文献】

[1]韩均良.痕迹检验[M].北京:中国民主法治出版社,2007.

[2]郝宏奎.犯罪现场勘查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和理论化——《李昌钰博士犯罪现场勘查手册》评介[J].犯罪研究,2006(6).

[3]赵铁锋.简议如何运用痕迹检验技术提高证据质量[J].法制博览,2012(9).

痕迹检验论文第2篇

关键词:痕迹检验技术;刑事侦查;作用

中图分类号:D918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1-2064(2017)03-0225-01

1 痕迹检验技术概述及重要性

我们都知道,痕迹检验技术作为公安机关侦查工作中的一种侦查技术方法,对于提高刑事案件的侦查效率,具有很大的影响。痕迹检验技术包含着很多的内容,且涉及到了诸多的领域,其自身的综合性较强,刑事侦查人员在办案的过程中,应重视研究痕迹检验技术应用的方法,尽最大的努力,提高痕迹检验技术的应用效率。在痕迹检验理论与方法的支撑下,确定犯罪嫌疑人实施范围行为、过程,可以有效的提高刑事案件的侦查效率。因此,在处理刑事案件的过程中,重视痕迹检验技术在刑事侦查工作中的作用探讨,具有积极的发展意义。

2 痕迹检验技术在刑事侦查工作中的作用

在实际工作中,痕迹检验技术的应用,不仅涉及到案发现场与犯罪相关物质痕迹的检验,也包括对案发现场与犯罪行为相关的犯罪心理痕迹检验。在分析痕迹检验技术在刑事侦查工作中的作用中发现,指纹检验技术在刑事侦查工作中的作用;足印检验技术在刑事侦查工作中的作用是其中非常重要的两项内容。为了有效的提高痕迹检验技术的应用效率,积极地探究痕迹检验技术在刑事侦查工作中的作用,成为刑事侦查工作中的重点内容之一。

2.1 指纹检验技术在刑事侦查工作中的作用

在刑事案件的侦查工作中,对犯罪嫌疑人的身份特征进行确定,是指纹检验技术在刑事侦查工作中的作用之一。在处理刑事案件的环节,由于指纹的唯一性与独特性,指纹的检验是直接有力的一种证据。指纹检验技术在刑事刹楣ぷ髦械淖饔茫主要包括:对犯罪嫌疑人的身份特征进行确定;为刑事案件的审理提供有效的证据。

(1)对犯罪嫌疑人的身份特征进行确定,通过指纹的检验,能够确定犯罪嫌疑人,对于案件的侦破和审理而言,具有非常大的帮助。通过发挥指纹检验技术在刑事侦查工作中的作用,可以有效的实现对犯罪嫌疑人的身份特征进行确定,进而降低刑事侦查案件工作的难度。

(2)为刑事案件的审理提供有效的证据,在痕迹检验技术的应用中,通过发挥指纹检验技术在刑事侦查工作中的作用,可以为刑事案件的审理提供有效的证据,帮助侦查人员找到案件侦破的突破口,降低刑事案件侦查的难度。因此,在实际工作中,为了进一步提高刑事案件的侦查效率,应充分重视指纹检验技术在刑事侦查工作中发挥的作用。

2.2 足印检验技术在刑事侦查工作中的作用

在刑事侦查工作中,足印检验技术是与指纹检验技术同样重要的一种痕迹检查技术方法。足印检验技术主要是指,刑事侦查人员应用一定的科学技术,对案发现场进行足印采集与提取的对比分析,进而将其与犯罪嫌疑人或者案发实际情况的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核实的一项技术方法。足印检验技术在刑事侦查工作中的作用,主要包括:为案件形式的确定提供依据;为警犬提供线索。

(1)为案件形式的确定提供依据,在刑事案件的侦查工作中,为案件形式的确定提供依据,是足印检验技术在刑事侦查工作中的主要作用之一。通过对足印痕迹的侦查,可以确定案发现场是否存在搏斗的痕迹 ,或者根据案发现场遗留的主要足印很近进行检验与分析,为进一步还原案发现场奠定基础。通过发挥足印检验技术的作用,可以为案件形式的确定提供依据,帮助侦查人员获得更多的线索。因此,在刑事案件的侦查过程中,重视足印检验技术在刑事侦查工作中的作用非常关键。

(2)为警犬提供线索,在足印痕迹检验技术的应用中,为警犬提供线索也是足印检验技术在刑事侦查工作中的作用之一。由于人体留下的各种痕迹中,人气的足印是诸多痕迹当中气味最终的痕迹,人体脚步当中的汗腺、脂肪都会加重足印中的气味,使其在地面停留较长的时间。由此可以看出,足印可以为警犬正常工作提供一定的线索。因此,在进行刑事案件的侦查工作时,应重视足印检验技术的有效应用。

3 结语

综上所述,刑事侦查痕迹检验技术作为公安机关侦查人员进行刑事侦查工作的重要方法之一,也是提高刑事侦查工作效率的有效技术方法。在应用痕迹检验技术的过程中,公安机关侦查人员需要运用痕迹学理论及相关方法,对犯罪现场进行详细的侦查,才能获得最终的结果。因此,在刑事侦查工作中,重视痕迹检验技术在刑事侦查工作中的作用,并有效的将痕迹检验技术应用到具体的工作中,对于提高侦查工作效率、缩小侦查范围,都具有积极的促进作用。

参考文献

[1]李华,郭春天.论痕迹检验技术在刑事侦查工作中的作用[J].法制博览,2012,(9):166.

痕迹检验论文第3篇

[关键词]公安 工具 痕迹

中图分类号:D918.9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914X(2016)25-0278-01

1 前言

基层痕迹技术人员现场勘验工作的主要任务之一就是对痕迹物证的发现、提取和分析。工具痕迹是基层公安机关现场勘查中最常见的一种痕迹,出现率较高,特征稳定,一般有较好的鉴定价值。然而在实际工作中工具痕迹的利用率偏低,给案件的侦破造成了不同程度的影响,究其原因固然是多方面的。提高工具痕迹利用率,是强化侦查工作、强化刑事技术工作的需要,是适应新形势下刑事犯罪特点的需要。

2 工具痕迹利用率偏低的主要原因

2.1 工具种类繁多,痕迹形态各异。工具的种类发展飞速,形态变化多端,客观上造成了工具痕迹分析和认定的困难。就螺丝刀来讲,现在五金商店销售的有几十甚至上百种。以前工具的结构简单、功能单一,现在有许多结构复杂、功能丰富的复合工具,一种工具有多种功能,不同种工具功能互相交叉的趋势明显。如果贸然根据现场某一工具痕迹本身,准确地分析刻画和推断留痕工具的具体种类,提供侦查线索,难度较大。由于以上这些原因的存在对工具痕迹在现场上留下的形象痕迹进行有规律的分析和判断是有一定难度的,这是工具痕迹利用率低的一个普遍的而且难以解决的客观原因。

2.2 现场勘查不细致

由于各种主观或客观原因,使得痕迹技术人员在现场勘查工具痕迹提取有遗漏,其痕迹的证据作用没有充分发挥。其中有些是痕迹技术人员现场勘查的注意力和观察力不够,使痕迹的勘验不全不细,遗漏了一些工具痕迹。还有的勘查人员对工具痕迹的价值认识不足,现场上对工具痕迹或者是不屑一顾,或者是草草处理。

2.3 检验手段单一,鉴定工作难度大。

工具痕迹检验鉴定需要专业设备器材,基层部门由于经费问题大多没有配备或配备的性能不能真正满足要求。技术手段的单一和仪器设备的落后,造成难于检验的局面。工具痕迹是犯罪行为实施过程中,由于嫌疑人在特定环境条件下,采取特定工具以特定方式在特定客体上形成的,是多要素共同作用的结果。案件不同,环境条件、使用人及使用方式、工具种类和被破坏客体等等都有许多差异,这些都必然引起痕迹发生相应的变化,检验难度较大。

3 工具痕迹的对策

3.1 加强工具痕迹基础

首先是加强定量化检验技术方法的研究。要在对现有方法进行论证的基础上,将自然科学技术中的现代测量技术手段引入工具痕迹的特征识别,在概率统计的理论指导下完成对工具痕迹特征分类统计后,对各种特征的权值等进行科学界定,逐步将数字化、定量化和自动化技术引入工具痕迹的检验鉴定工作。同时及时开展对新工具的研究。新式工具层出不穷,必须即时开展有针对性的研究,才能充分发挥技术优势。其次是加强工具痕迹检验鉴定技术的标准化和规范化研究。标准化既是发挥工具痕迹作用的必然选择,也是保证司法公正的必然要求。规范化是保证鉴定结论客观和公正的基础,既能防止技术人员操作失误的发生,也能保证鉴定人员的权益。

3.2 切实痕迹人员的素质

基层公安机关痕迹技术人员要具备较高的专业技能、广博的知识、丰富的经验、强烈的责任心和破案意识。要积累大量生产和生活中使用各种工具的常识,为根据现场工具痕迹分析推断工具种类奠定感性认识基础;要加强自身业务技能的提高,努力学习掌握新的检验方法和技术,不断提高工痕的发现、提取、利用水平,克服检验中的畏难心理,充分利用条件较差的工具痕迹,综合利用各种技术手段和方法进行提取和检验;要尽可能增加痕迹技术人员的数量,建立一支强有力的痕迹技术队伍。

3.3 基层领导大力支持

要经常向基层领导普及和讲述工具痕迹的知识和意义,尽可能的在重大案件中发挥工具痕迹的作用,获得领导的支持。力争在人力、财力、物力上加大投入,提高勘查、检验仪器设备的质量,尽快熟悉掌握新设备使用方法,使之能够适应检验的需要。新技术新方法是提高检验鉴定的重要途径,专家会诊复核检验是确保鉴定质量的关键。因此,在工具痕迹的检验鉴定中扫描仪、数字摄像头等采集设备为数字化记录提供了新手段,要充分利用信息技术和图像处理技术。现场提取使用数码照相机和数字式摄像机,既是新的提取手段,又为处理和远程传输提供了途径。

4 结语

由于工具痕迹检验技术的工具痕迹的复杂性远甚于指纹,要达到自动识别的目标还有很长的一段路要走。虽然工具痕迹的问题不是简单几个对策可以完全解决的,但相信随着国内外学者对工具痕迹检验技术的不断研究,工具痕迹检验也会向着定量化、自动化和标准化方向不断发展,为侦查破案发挥更大的作用。

参考文献:

[1]王纬东,工具痕迹学,北京:群众出版社,2004-,2002,(1)

[2]冯永平.工具痕迹的数字化提取与检验研究[J].警察技术, 2008,(1).

[3]贾治辉,向锐.线形工具痕迹比对的计算机辅助程序设计[J].科学技术与工程, 2007,(12).

[4]张琼月.一类工具痕迹检验系统的研究与开发[D].华中科技大学,2008.

作者简介:

痕迹检验论文第4篇

关键词:公安机关;痕迹技术

【分类号】:S277.7

Abstract: the trace technology is the public security criminal investigation department to find clues, cracked the case, to provide important technical key evidence. Traces of technical personnel by the crime scene investigation, to find and extract the relevant evidence, test cases and identification of important evidence, powerful improves the criminal case detection rate of maintaining social stability and building a society under the rule of law with the important force.

Key words: public security organs; trace technology

1.刑事技术痕迹专业的作用

公安机关刑侦部门是打击刑事犯罪,维护社会治安,确保人民群众正常生活的重要力量,而及时准确的抓获犯罪嫌疑人,对犯罪分子进行相应惩处是刑侦部门发挥打击作用的重要途径[1]。痕迹检验技术不仅可以提高犯罪现场物证的收集及提取,为刑侦部门侦破刑事案件提供重要的线索,为澄清案件事实、确定案件性质、缩小侦察范围、锁定侦点提供了有效的证据,还在审判过程中为指证犯罪事实提供有力的证据,让犯罪分子得到应有的法律制裁,对打击犯罪,维持社会和谐发展与稳定进步有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2.痕迹技术发挥作用的方面

2.1脚印痕迹和手印痕迹

脚印痕迹和手印痕迹是犯罪现场最为常见的痕迹,也是能对案件起到关键作用的痕迹,犯罪嫌疑人在现场范围实施犯罪,手掌和手指通过接触物品而留下指纹痕迹,通过对这些手印的提取,可以迅速为案件提供侦查方向和线索。脚印则是犯罪嫌疑人在案发现场走动留下的脚印,脚印痕迹相对手印痕迹来讲不容易伪装,若犯罪嫌疑人有反侦察意识,在案发现场戴手套或用其他方式遮盖住手部,手印痕则很难被提取出来,但是脚印不一样,犯罪嫌疑人只要出现在案发现场就会留下脚印;脚印痕的出现率、提取率都很高,而且不管在现场逗留时间的多短,犯罪嫌疑人都会留下脚印。通过对提取的脚印进行数据分析,可以推断犯罪嫌疑人的行走特点,推算出大概的身高、体重、体态等特征。

2.2工具痕

在重特大刑事案件中犯罪嫌疑人在作案的过程中,一般会选择使用一些的工具,使用工具后就会对现场环境造成一定的物理改变,通过收集这些物理改变的信息,可以得到相关的线索和证据。近几年痕迹检验技术不断的发展提高,通过结合数字模拟技术可以实现模拟现场再现,再现中显现的特征可以通过观察和分析,从而得出重要的证据,这种方便、准确的技术不仅为分析案件经过得出重要的线索,还为后期举证提供了重要的材料。

2.3环境痕

犯罪嫌疑人除了利用工具,其他一些自主行为动作也会造成周围环境的改变,例如对现场物品进行拖拽,踢打、在受害人身上留下拳打、脚踢等,都会留下相应的痕迹,通过对这些痕迹的提取观察分析,了解犯罪嫌疑人在现场的实际行动顺序,从而对分析犯罪嫌疑人的心理动态,对分析案情起到关键性的作用。

3.结语

近年来,刑事案件的发案率不断上升,犯罪嫌疑人也更加的狡猾,反侦查意识也越来越强,作案手段也是层出不穷;为了有效的打击犯罪,维护法律的公正严明,就需要不断的把最新的科技成果运用到刑事技术中,把最新的科技成果运用到痕迹技术中,让痕迹技术向着标准化、微观化、自动化发展,这样才能为刑事案件的侦破提供更多、更有效的线索和证据。在未来刑事技术痕迹检验会是侦破案件越来越重要的手段之一,因此我们要充分对痕迹检验技术给予重视,不能停留在当前的技术水平,还要不断在侦破案件中多发现,多思考,发现痕迹检验技术的多种可能,并加以应用,把最新的科技成果运用到其中,不断的提高,不断的发展。

作者简介:

张殿军(1979-),男,新疆乌苏人,新疆塔城地区乌苏市公安局刑警大队助理工程师,主要从事痕迹检验专业工作。

常成(1978-),男,新疆人,新疆阿勒泰市公安局刑事技术室助理工程师,主要从事痕迹检验专业工作。

曹罡(1982-)男,陕西咸阳人,新疆克拉玛依市公安局刑事侦查支队工程师。

参考文献:

[1]钟新文;;论痕迹检验课程的教学改革[J];吉林公安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05年06期

[2]周毅锦;痕迹检验学综合性实验的教学改革[J];实验室研究与探索;2005年01期

[3]季峻;;交通案件中痕迹检验技术的应用[J];森林公安;2006年02期

[4]杨敏;牟丽;;痕迹检验视觉系统软件的研究与设计[J];广东公安科技;2006年04期

[5]张建强;曾庆龙;;基层痕迹检验工作现状与对策分析[J];福建公安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07年01期

[6]谢滨键;欧阳常青;;浅谈《痕迹检验》精品课程教学改革[J];中国科技信息;2010年07期

[7]吴丽娜;;论痕迹检验学的研究方法[J];知识经济;2011年12期

[8]谭铁君;刘申时;;痕迹检验技术教学模式及效果研究[J];辽宁警专学报;2011年03期

痕迹检验论文第5篇

关键词:手印痕迹;检验;刑事科学技术

前言:犯罪嫌疑人在犯罪现场实施犯罪行为时,手印痕迹与犯罪行为之间的关系异常密切,属于客观事实。刑侦人员在勘查犯罪现场时,应十分注意对犯罪嫌疑人手印痕迹的提取,并采取相应的技术分析手印痕迹,以分析结果作为破案的关键线索,同时,以指纹确定犯罪嫌疑人,完成刑事案件的侦破。在提取和分析犯罪现场的手印痕迹时,可采用检验刑事科学技术比较多,应加强对各种技术的研究,以提升手印痕迹检验的效果。

一、手印痕迹检验概述

刑事案件侦破过程中,痕迹检验技术是一项十分重要的技术,通过相应的技术来检验犯罪现场中的各种痕迹,为案件的侦破提供有力的线索和证据,提升侦破的速度。在各种痕迹检验技术中,使用比较广泛的一种为手印痕迹检验,而且在犯罪现场中,遗留的比较多的痕迹即为手印痕迹[1]。手印痕迹主要包含两种,一种是指纹痕迹,是指手指纹所留下的痕迹;一种为掌纹痕迹,是指手掌纹留下的痕迹。乳突线存在于人的手指和手掌上,主要功能为分泌汗液,皮肤纹路会使汗液粘附在手指和手掌上,当手指与手掌与物体相接处时,物体表面就会沾有皮肤纹路,而这就是手印痕迹。

手印痕迹并无颜色,而痕迹检验技术则是采用特殊的处理方法后,使手印染色,将手印呈现在办案人员面前,并显现出手印规律。刑侦人员提取犯罪嫌疑人的指纹信息后,可以此作为线索和证据,判断作案的人数等,为案件的侦破提供参考。任何两个人的指纹都不是相同的,因此,通过指纹信息的提取,可确定犯罪嫌疑人。

二、基于手印痕迹检验刑事科学技术

(一)现场固定与提取技术

勘查犯罪现场的过程中,手印痕迹被发现之后,首要的工作为固定手印痕迹,接着才能进行后续的工作,使手印痕迹成为证据和线索。固定和提取犯罪现场的手印痕迹时,可采用的方法主要包含四种:第一,拍照,手印痕迹被发现或显现后,利用相机拍摄下来,以照片的形式呈现出最为原始的手印痕迹,此种方法为首选方法;第二,提取有手印痕迹的原物件,经过仔细研究后,确定手印痕迹属于犯罪嫌疑人时,如果现场中显现手印痕迹的手段并不具备,或者是想长期保存原始物件,即可采用此种方式,但在使用此种方法时,需要在相关人员允许之后方可采用[2];第三,用胶带粘取指纹,显现手印时,采用粉末和熏染法,固定和提取时即可采用胶带粘取,此种方法在案件侦破过程中也比较常用,采用此方法是,需要注意的是要明确的表明案件的相关信息;第四,静电复印方式,手印痕迹印在灰尘上时,原物件提取法或胶带粘取法都无法使用,此时,提取时即可采用静电复印方式,提取完成后固定时利用拍照法。

(二)利用“502”熏胶反差增强技术

采用此种方法显现手印痕迹时,最终呈现出来为白色手印纹路,通常,手印的提取采用拍照方法即可,但由于客体表面与手印纹路之间颜色的对比度比较差,需要采用反差增强技术,固定手印痕迹。反差增强可以通过将微量碘加入到“502”熏胶中实现,混合之后,热熏手印痕迹,最终形成淡黄色的手印纹路,拍照固定时,颜色对比度增加,可清晰的看清手印痕迹。手印痕迹利用“502”熏胶显现后,立即在手印痕迹上刷或抖黑色粉末(带磁性),使得反差增强。此外,反差增强还可采用生物染色剂、荧光染色剂的方式来实现。

(三)真空镀膜法

利用此种方法显现手印痕迹时,需要在真空条件下进行。在客体表面(带手印痕迹)上,将金属、介质薄膜镀上一层或多层,可清晰的显现出手印痕迹。真空镀膜法可将手印痕迹显现出来的原因在于客体表面的光滑度比较高,而手印痕迹的光滑度比较低,通过此种差异,使得二者之间吸附的蒸发料多少不同,从而显示出手印[3]。检验材料的耐热性比较好时,手印痕迹的显现方法可采用“502”熏胶法,显示后对其加热,减薄,不过在采用此种方法,温度必须要进行严格的控制,保证加热温度适宜,预防手印消失。

(四)经“502”熏胶显现后减薄技术

手印痕迹经“502”熏胶显现后,可采用的减薄技术主要有三种:第一,加热减薄法,此种方法在介绍真空镀膜法时已经介绍,在此不赘述;第二,胶带粘取减薄法,利用进口胶带,依据手印痕迹的大小,对胶带进行形状进行适当的剪裁,接着在已经显现出来的手印痕迹上粘贴胶带,轻轻按压,按压时留有一个小角,便于揭起;第三,化学试剂减薄法,手印痕迹经“502”熏胶显现后,使用化学试剂减薄时,应保证化学试剂的弄很多适宜,通常采用10%氢氧化钠水溶液,或者采用10%醋酸水溶液,在手印痕迹较厚的部分涂抹后,利用手指按压,按压力度要放轻,约15s后,移开脱脂棉,并利用干净脱脂棉吸走多余试剂,减薄效果满意后即可停止,如不满意可反复进行。

结论:目前,手印痕迹检验技术科采用的比较多,侦查人员在使用时,可依据犯罪现场的实际情况来选择,提高手印痕迹检验的效果。

参考文献

[1] 李善春,邱国雄.论手印痕迹检验技术在刑事侦查工作中的重要作用[J].法制博览,2015,35:171+170.

痕迹检验论文第6篇

关键词:痕迹检验;工具痕迹;检验;鉴定

工具痕迹是犯罪现场嫌疑人遗留痕迹中很常见的一类犯罪信息遗留,对工具痕迹检验、分析、鉴定能够使侦查人员对嫌疑人犯罪手段、方法有所了解,还能确认作案工具,而作案工具又能够称为定案立罪阶段最有力的物证。

1.工具痕迹检验鉴定现状

工具痕迹是基于案件发生过程中使用工具与外部其他客体接触产生的形变或痕迹遗留。是与作案活动直接产生的现场痕迹物证的组成部分。不存在无痕迹的犯罪,犯罪必定是前后连贯有迹可循的逻辑事件,其现场必然遗留大量痕迹。其中足迹、手印等痕迹在侦查过程中存在被过分重视的问题,相应的工具痕迹鉴定的权重较低。这也是由于工具痕迹的干扰因素较多、工具种类过多、工具结构不固定等复杂多变因素造成的结果,但是忽略工具痕迹的侦查是不可取的。对于最终的案情判断影响较小,但是在案件侦破过程中案情推进不利。可以通过一些措施改进使工具痕迹检验鉴定在案件侦破中发挥应有作用。

2推进工具痕迹检验鉴定措施

2.1强化主观意识

首先侦查人员应当强化重视工具痕迹的物证意识,才能在做现场侦查勘察过程中保持高度的自觉去发现、调取、记录现场的工具痕迹。其次是培养侦查人员保护现场的意识,工具痕迹不同于手印、足迹痕迹,其存在场景仅限于案件发生地,而且不易被模拟,换句话说就是一旦现场的工具痕迹没有保留下来那么作为后期案件侦破物证存在的工具痕迹将不复存在,因此培养侦查人员保护现场的意识尤为必要。最后,侦查人员应当注意对现场勘察的工具痕迹物证进行拍照、数据整理归入档案,并妥善保管。

2.2加强工具痕迹检验鉴定技术投入

技术投入包括两方面,首先是优化仪器设备,对过时的或是准度已经出现问题的仪器设备进行更换,设备和仪器能够帮助侦查人员对现场的工具痕迹进行进一步分析,并非所有的工具痕迹都可以通过肉眼观察来直接发现并分析。主要O备有数码相机、扫描电镜等。数码相机是将现场的静态信息收录在设备中,方便随时调取的手段。并且以JPG等图片格式保存下来的现场图片能够通过计算机图像处理软件进行放大、拉伸、锐化等技术处理,对现场工具痕迹鉴定起到辅助作用。扫描电镜主要用于检验较为微小的工具痕迹。有些时候现场微小的工具痕迹对案情发展会存在较大帮助,从细节处推定案情的具体情况。并且通过扫描电镜也能将小图像进行清晰化处理、增加痕迹立体感、提高痕迹图片的分辨率,方便相关侦查人员、专家进行痕迹分析和案件推定等。

2.3注重工具痕迹检验鉴定现场勘验

工具痕迹检验鉴定在操作过程中,从现场采集痕迹后依据图像进行讨论分析是能同时兼顾现场保护和痕迹检验鉴定两个方面。但是不能因此而轻视现场的工具痕迹,在讨论分析痕迹鉴定结果时要到案件现场进行验证,以保证检验鉴定结果的精确性。此外重视工具痕迹检验鉴定现场勘验还表现在痕迹样本采集过程中,对现场痕迹的工具种类和存在位置进行检验,研究痕迹形成原因,痕迹具体细节(大小、方向、角度等),以及痕迹和痕迹间联系等。这是进行工具痕迹检验的基础性步骤,如果这一环的质量无法保证,后续工作的有效性就会存在一定问题。

2.4痕迹物证侦查原则

痕迹物证是推定案件的关键因素之一,对侦查部门了解案情具有重要意义。其在具体操作过程中应当坚持两个原则。1)实事求是的原则,刑事侦查的目的在于通过现场痕迹和案件件逻辑联系的推定来还远案件真相,惩戒犯罪人,维护被害人合法利益。进而同犯罪活动做斗争,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维护国家法律尊严。因此以痕迹鉴定检验为中心展开的活动是为真相而服务,就必须保证各环节、各数据结果的真实性,就必须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切忌主观臆测。2)普遍联系的原则,案件现场的各种痕迹物证是多种多样的,这些痕迹物证形成的过程和原因就构成案件的真相。因此痕迹物证检验鉴定的结果推定时要考虑到事物普遍联系的原则,为何使用这种工具,为何工具留下这样的痕迹,这些痕迹(手印、指纹、工具痕迹、足印)同案情发展有什么关系等问题。不能将工具检验鉴定独立出来,使其成为侦查过程中独立的一环。

3.工具痕迹检验发展趋势和利用方法

工具痕迹检验在未来的发展中会有更高的要求,在工具痕迹检验的标准化发展目标上将会实现。工具痕迹的检验在标准化的目标上实现是必须的。由于工具痕迹是犯罪嫌疑人犯罪指证的重要证据,在当前的工具痕迹检验方面还缺少标准化。对工具痕迹在进行检验过程中能更加精确的呈现就比较重要,这样就能够对工具痕迹检验的整体标准得以有效提高。

第一,对工具痕迹利用效率的提高,就要注重证据意识的加强。为能保障工具痕迹利用效率的提高,要在现场的勘查工作中,鉴定人员自身的证据意识要加强,要积极的发现工具痕迹。工具痕迹一般在现场可通过肉眼进行观察,稳定性相对比较高,所以在对工具痕迹检验中,就要充分注重对犯罪现场的保护,这样才能对工具痕迹的提取打下基础。

第二,工具痕迹的检验要充分注重仪器设备的更新利用。在先进的仪器设备利用下,对工具痕迹加强检验,就能有助于痕迹检验的质量水平提高。这就需要公安部门在财政支持方面进行加强,这样才能真正的有利于刑事侦查工作的顺利实施,对工具痕迹的检验质量水平才能有效提高。财政的支持能保障痕迹检验设备的完善具备,从而在办事效率水平上能得以提高。在当前的网络技术发展背景下,对互联网技术的应用就比较有助于工具痕迹的检验质量提高,在对数据库的积极建立下,能对现场工具痕迹以及数据库的进行对比,从而找到比较科学性的检验结果。

第三,工具痕迹的检验效率水平的提高,就要能充分重视办案人员自身技能水平的提高。只有注重办案人员自身专业化技能的提高,才能有助于工具痕迹的检验结果正确性保持。在当前犯罪分子的作案方式的不断更新下,也对办事人员的痕迹检验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所以痕迹检验工作人员就要充分注重自身专业化技能的提高,能和时代的发展需求相适应,在工作中能积极的向他人学习工作经验,以及注重自身的现场工作经验的积累等。在多种方法的科学应用下,就能有助于检验效率的提高。

第四,对工具痕迹的检验进行加强,要注重现场其他痕迹信息的联动,从而在信息价值方面最大化发挥。犯罪现场当中在进行工具痕迹收集时,就要能注重工具痕迹附着物的收集比对工作的实施。在这些相应工作的实施下,就能对作案工具的可疑材料加以推断等,这就能将痕迹信息得以有效拓展。与此同时,还要注重公安机关各个部门间的积极合作。只有在这些工作上得到了加强,对工具痕迹检验的效率水平才能提高。

4.结论与认识

工具的使用必然会留下一些无法完全消除的痕迹。可能是很明显的切口、印记等,也可能仅仅是细微的刮痕,但是这些痕迹都会直接或间接反应人类的某一行为。对于刑事案件现场工具痕迹的检验鉴定工作必须要重视起来,只有足够重视犯罪现场,足够重视痕迹之间的联系,才能综合各方面信息对案情做出一个准确的判断。

参考文献:

[1]杨敏;弹头痕迹图像分形动力学研究[J];兵工学报;2009年04期

[2]冯永平;工具痕迹的数字化提取与检验研究[J];警察技术;2008年01期

作者简介:

痕迹检验论文第7篇

关键词:痕迹检验技术;刑事科学技术;刑事侦查

2012年3月14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次修正,其第五十条明确规定了犯罪嫌疑人的“沉默权”,不得自证其罪,这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了合法口供取得的比例。然而,刑事痕检技术对证据的取得、犯罪的构成以及犯罪责任的追究至关重要,它既能为侦查提供线索,也能为审判提供依据,越发被重视、被依赖起来。

一、痕迹检验技术的理论基础

我国在办案中利用痕迹检验技术已有悠久的历史。1975年,在湖北省云梦县出土的《秦简》中就有关于现场勘查利用手印、足迹的记载。而在国外19世纪中叶,就有许多欧洲的科学家开始研究痕迹物证的利用。目前,我国对痕迹检验技术的理论研究较为薄弱,在现实公安刑侦工作中也并未受到应有的重视。

(一)痕迹检验技术的涵义痕迹是指事物运动所遗留下来的各种印迹。一般来说,痕迹的形成必须具备三个要素:造痕客体、承痕客体和作用力。痕迹检验技术是指,以查明案件真实情况和为处理案件提供证据为目的,利用犯罪活动所引起的物质变化的形态反映进行同一认定,以确定痕迹物证与犯罪事实关系的一项专门技术工作。[1]

(二)痕迹检验技术的分类痕迹检验技术分为手印检验技术、足迹检验技术、工具痕迹检验技术、枪弹痕迹检验技术、整体分离痕迹检验技术、牙齿痕迹检验技术、车辆痕迹检验技术以及开锁破锁痕迹检验技术等。其中,手印检验技术是指利用现代科学技术手段,从犯罪现场提取手印,并从此发现、分析、鉴定与案件有关手印物证的技术。足迹检验技术是指利用现代科学技术手段从犯罪现场提取人体运动中赤足及其所穿的鞋、袜与地面等承痕体接触所形成的痕迹。工具检验技术是指侦查现场过程中所发现的工具在机械力作用下使承受客体在与其相接触的部分发生变形或断裂形成的立体反映形象的技术。该三项技术在刑事犯罪侦查的过程中被广泛利用。

二、痕迹检验技术在刑侦工作的重要作用

(一)为侦查提供线索痕迹的提取及鉴定有助于确定案件或事件的性质,有助于确定作案的时间、作案人数以及手段,有助于判明作案人的个人特点以及造痕体的具体范围。例如,某市高新园区发生一起抢劫出租车司机杀人案件。在勘查现场时发现作案人有反侦查技能,作案后用衣物将车内可能遗留痕迹的地方擦拭了一遍。表面上看似乎未留下作案痕迹。但是刑事科学技术人员没有为干扰所迷惑,坚定信念,细心勘查,最后在车内不为人特别注意的倒车镜背后提取了3枚指纹。在侦查人员抓获犯罪嫌疑人后,刑事科学技术人员立即采其指纹与现场提取之指纹比对,直接认定了作案人,侦破了此案。该案通过痕迹检验,经与指纹库对比,准确快速的锁定了犯罪嫌疑人李某。技术人员认真负责,全面的勘查现场,不留死角。

(二)为审判提供证据痕迹检验可作为确定罪与非罪,此罪与彼罪的重要证据材料。[2]在某市城乡结合部一间平房内发生一起盗窃案件,报案人称被盗10万元现金,案情重大,侦技人员迅速赶往现场。城乡结合部居民区多数没有监控覆盖,而且人员复杂,包括本地居民及大量的外来暂住人员,这些都增加了案件侦破的难度。技术人员到达现场后发现,现场房门为铁质挂锁,锁鼻被撬,门口遗留撬棍一把。技术人员没有草率进入室内进行勘查,而是在该房门上也发现分散的撬痕,他们绕行至该房间北侧窗口,在窗外的锅台上发现一枚足尖指向室内的鞋印。技术人员大胆研判,该现场为伪造过的现场,结合其被盗的10万元现金为刚刚取回的拆迁款,于是将犯嫌嫌疑人范围缩小至知晓现金的人,最后通过鞋印的比对,确定犯罪嫌疑人为这家女孩新交往的男友。该案借助工具痕迹及鞋印痕迹检验技术,最终通过对鞋印的同一认定,准确快速的锁定了犯罪嫌疑人。本案技术人员没有盲目的勘查现场,而是通过排除伪造痕迹,准确确定作案进出口,发现并提取犯罪嫌疑人遗留的痕迹,通过鞋印的认定快速破案。痕迹的分析检验在现场勘查中作用是十分关键的,但值得注意的是,在明确痕迹检验重要作用的同时,应该防止与克服“技术万能”、“以技代侦”、“关门办案”等不良现象的发生,使痕迹检验工作在科学化、规范化、法制化的轨道上发展。

三、刑事技术痕检工作现状及存在的问题

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变化及网络普及范围的扩大,公安机关面临着前所未有的破案压力。刑事犯罪点多、线长、面广似乎成为亘久不变的话题。加之案多人少矛盾十分突出、专业素养良莠不齐,痕迹检验技术作为破案的敲门砖,也存在相应的问题,以某市公安局相关工作为例。

(一)刑事案件现场分级分类勘查落实不到位基层技术人员工作量大。以某市公安局为例,公安机关从事刑事技术工作的机构主要包括市局刑侦支队刑事技术大队(以下简称市局大队)、分局刑侦大队刑事技术中队(以下简称分局中队),市局大队技术人员主要负责制作痕迹检验鉴定报告书及指导分局中队技术工作,遇有重特大刑事案件支援分局中队进行现场勘查工作。分局中队承担辖区的所有刑事案件现场勘查工作,以及简单的痕迹检验。

(二)现场勘查人员责任心不强,疲于应付现场勘查现场工作变成了跑现场,没有对所有案件现场痕迹进行细致的检验分析。两级技术人员从事现有的刑事技术工作力量还比较薄弱,分局中队在2016年全年共勘查1431起案件现场,现场勘查人员5人,平均每人勘查286.2起。这样的工作量,导致对某些现场痕迹疏于细致检验分析。实际工作中往往仅注重了中心现场的勘查,忽略了犯罪嫌疑人的来去路线。

(三)侦查部门不重视小案,对于刑事痕检技术知之甚少或过于依赖。110指挥中心接到警情后,报到所管辖派出所,派出所认为是刑事案件后报给对应责任区刑侦中队,责任区刑侦中队认为有现场可勘的再报给技术中队。给对于一些案件,侦查员往往电话告知技术人员案发地点及报案电话后,就等待技术人员前往勘查现场反馈,没有第一时间赶赴现场调查走访,对于案情没有了解,技术人员到达现场后缺乏目的性的勘查,做不到“短、平、快”,走了弯路,提取了一些价值不大的物证,而又忽略了一些关键物证,浪费了时间及资源。在实际中,由于前期接警人员的不重视,在报告案发地点时南辕北辙,耽误了宝贵的时间,也容易引起报案人投诉。

(四)送检及检验流程不规范现实工作中,很多工作人员送检时往往只带了鉴定委托书及物证,没有做好物证的登记及检验鉴定部门的回执。导致日后领取物证时,或不好查找,或互相推诿。检验鉴定流程也没有规范化,物证在实验室流转时没有填写物证流转单,导致物证的每一步变化没有受控,对于日后法庭上检验鉴定的合法性存在质疑。

(五)从事刑事痕检技术工作人员待遇低,业务素质还有上升空间目前从事技术人员以警校毕业的正式干警为主,警务辅助人员主要负责文字录入工作。技术工作单调、枯燥,相应技术职称与待遇脱节,没有技术补助,技术人员没有归属感,属于公安队伍里的小众群体。在痕检工作时,提取痕迹物证不恰当,导致物证的损耗。例如在提取指纹时,对于减层指纹进行刷显,是不恰当的。在比对、做同一认定时,不仅对检材要求高,对于样本的要求同样重要,在捺印样本手印时,如果做不到完整、清晰,也会对同一认定产生影响,实际工作中就出现过因为指纹库中样本的质量较低导致嫌疑人指纹没有进入候选列表的情况。

四、痕迹检验技术证据价值缺失的客观原因

我国公安机关在痕迹检验技术的应用上还存在着一些问题,严重制约着痕检技术的证据价值,总结起来归因如下。

(一)刑侦体制制约当前,我国的刑事科学技术在刑侦工作中并未受到足够的重视,自从我国倡导大刑侦格局以来,国内许多省、市的刑事科学技术隶属于刑侦系统,并未单列出来,这在很大程度上削弱了刑侦技术的独立价值,使得痕迹检验技术非常容易受到其他办案环节的影响,造成了客观证据的不对等性。当然,刑事技术人员在现有的公安刑侦体制中专业性较强属于小众群体,晋升渠道相对较窄,缺乏一定的升职空间。同时实行的职称制度没有与工资待遇等进行完美的对接,保障不到位。尽管这样,职称的升级对科研程度的要求依然很高,对于基层从事刑事科学技术的人员来说,他们接触更多的是刑事案件的现场,没有更多精力深入的做科研,无法激励干警充分发挥工作技能。

(二)经费保障不充分随着科学技术的不断发展,各个行业先进的设备层出不穷,因经费保障不充分,基层刑事科学技术民警的装备上较为落后,在现场勘验设备的配备上较为陈旧,没有跟上现有装备更新换代的发展形势,甚至某些警用设备的额定参数与民用设备还有一段差距。

(三)痕迹检验技术标准仍需进一步完善痕迹检验技术标准是指导侦查人员开展刑事科学技术痕迹检验工作的指南,虽然我国制定了规范痕迹检验工作的相关操作标准,但是这些技术标准距离刑事侦查工作的实际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许多标准在执行过程中存在诸多问题,例如技术装备参数设置不合理、技术装备使用路径设置不完善等等,还不能满足痕检高技术高标准的需求。

(四)痕迹检验技术利用率低首先,痕迹检验技术与DNA技术相比,根据其自身的特点,有时并不具有直接证明的指向作用,往往得不到技术人员的重视与认可。其次,痕迹检验技术分析鉴定难度比较大,很多部位难以确定、形态复杂、工具多种多样,而且在刑事科学技术培训方面相对缺乏,因此导致痕迹检验技术在现实中的应用不到位。最后,在痕迹检验技术应用过程中,需要提取痕迹原物或者进行模型制作,但实际中,两者都比较难办到,一般当事人对于原物提取法并没有认同感,模型在制作过程中又相对比较麻烦,而且精确度也不高。[3]

(五)刑事科学技术人员的专业素质仍有待进一步提高从事刑事科学技术工作需要高素质人才经过大量实践的积累,但是刑事科学技术岗位往往单调乏味,任务重、人员又较少,导致刑事技术岗位留不住人才,人才也不想留在此岗位。目前,公安部门刑事科学人员的素质良莠不齐,团队协作能力较弱,勇于担责意识较差,接到警情时未必吃透案情,在具体案件的现场勘查中并不能一次性妥善处理好犯罪遗留下来的痕迹,甚至有时遗漏了较为关键的痕迹证据,从而导致案件久侦不破,不能正常进入诉讼程序。

五、对痕迹检验技术发展的反思

(一)刑事科学技术体制破冰公安部门应当高度重视刑事科学技术的重要性,按照公安部、省厅的明确部署,尽快抓紧落实刑事科学技术独立于刑侦大队的改革措施,确保各项办案经费到位,确保技术人员勘查现场的仪器设备跟得上社会经济发展形势。只有体制破冰,刑事科学技术才能更加灵活的发展,为执法办案提供强大的生命线。

(二)完善痕迹检验技术的相关法律法规法律法规具有明显的滞后性,这是法的本质特征。在经济社会飞速发展的今天,完善痕迹检验技术的法律法规尤为重要。要想不断提高痕迹检验技术,就要对技术人员在痕迹检验技术应用的过程中,检验行为、采集行为给予准确、科学的规定与定位,要统一《公安机关刑事案件现场勘查检查规则》、《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等等相关法律的章程。[4]

(三)规范痕迹检验工作流程首先,痕迹检验技术人员要第一时间赶赴现场。当刑事案件发生后,刑事科学技术人员应该先对现场进行保护,然后对现场的每一个角落、每一件涉案物品逐一进行检验勘查;其次,仔细研究,还原犯罪分子的作案过程、作案轨迹,并按照发现的犯罪轨迹进行重点排查,决不能遗漏任何一种痕迹物证。比如留在犯罪现场的毛发、足迹、指纹等;再次,获取相关检验数据之后要立即进行数据的分析和比对。在这一环节中一定要确保仔细认真,防止出错,从而提高办案效率,尽快锁定犯罪嫌疑人,保证案件的侦破;最后,对检验数据进行汇总后上报。做到必勘、必采、必录、必比。在第一时间把检验结果上报给相关部门,确保各项工作有序进行。通过痕检实验室内工作的资质认定,确保各项活动均处于受控状态,减少和预防管理体系和管理活动缺陷。

(四)提升痕迹检验工作人员的综合素质第一,要引进高水平人才。公安机关应该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制定合理完善的人才引进计划,引进高技术、高素质的痕迹检验工作人才,提高痕迹检验的准确度;第二,加大对现有人员的培训力度。可采取国内培训和国外培训相结合、理论培训和实践培训相结合的方式,提高工作水平和专业技能;第三,努力提高技术人员的政治素养和思想觉悟,始终保持党的纯洁性,不断学习系列讲话精神,不断增强技术人员的法律意识,要求技术人员不仅技术过硬,而且具备高度的责任感,保持良好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只有这样才能防止坏思想的侵蚀,确保痕迹检验工作符合法律规定。

(五)落实公安体制改革,技术民警分类管理鉴于刑事痕检技术工作有别于其他公安工作的特殊属性,具备一定的科学属性,应该制定并落实公安体制改革中技术民警有别于其他警种的分类管理办法。[5]当前,有较高素养的痕迹检验技术人员较为缺乏,加之工作量大、复杂,在编在岗的技术人员缺乏工作积极性,为此,落实职称与职级并进的制度,提高痕检技术人员待遇,给予技术人员补贴,或实行绩效考核,让干实际工作的人得到奖励,留住痕检技术人才亟待保障,如此才能充分发挥技术民警的主观能动性,促进案件快速侦破。

参考文献:

痕迹检验论文第8篇

关键词:足迹分析;侦查破案;应用;改进

在现代刑事诉讼活动中,足迹检验奠定发挥着不容忽视的重要作用,其准确度完全可以和指纹、DNA、作案工具等痕迹物证所起到的作用相媲美。

一、足迹检验鉴定在侦查破案中的科学依据

(一)足迹的特定性

足迹的步伐特征和形象特征是足迹的两大特定性,足迹的步伐特征是指很多足迹或者单独足迹所表现出行走者特有的行走习惯和规律;足迹的形象特征是指某个人鞋袜表面留下的痕迹物证或者足迹反映出来的光脚痕迹。一个人的足迹特定性是在其漫长人生岁月中形成的,并是由一个人的体重、年龄和身高等因素决定的。在案件现场,犯罪分子的足迹会带有个人色彩,分析其足迹可以提升破案效率。

(二)足迹的反映性和连续性

足迹的反映性和连续性在侦查破案中具有很高的科学价值。足迹的反映性是指一个人的足迹可以反映出其足掌的大小以及鞋袜的形态特征,连续性是指足迹可以反映出一个人的运动形态。刑侦人员可以利用足迹的这一特点分析和鉴定犯罪现场,分析犯罪分析在现场的活动痕迹,从而为案件侦破提供有力的科学价值。

(三)足迹的稳定性

一个人其足迹并不是一成不变,而是会发生微小变化,但足部与鞋袜的结构与形态在其站立、行走过程的变化比较微小,是一个量变到质变的过程,足迹依然具有良好的稳定性。侦查人员可以依据足迹的稳定性为案件提供有力线索。

二、足迹检验鉴定在侦查破案中的应用

(一)分析犯罪嫌疑人的人身特征

利用足迹分析犯罪嫌疑人的身体特征和生理特征,进而确定犯罪嫌疑人的年龄、身高、体重等特征,缩小侦查范围,从而提高侦查效率。

1.犯罪分析行走的姿态分析

一个人的生理条件和生活习惯等都会决定其行走姿态。侦查人员通过对犯罪现场的足迹进行分析,可以得出犯罪嫌疑人的运动痕迹,再通过对足迹运动痕迹分析,最终得出嫌疑人的步角、腿型、落步等特征,为案件侦破提供科学根据。

2.犯罪分子的体态分析

通过对犯罪现场嫌疑人的足迹分析,侦查人员可以准确得到犯罪分析的体态情况。对于较胖的人来说,足迹步宽较宽,步长比较短,由于身体的重心都落在后跟上,所以前掌的压痕比较轻,后跟承受的压力的,压痕较重。足迹边缘比较完整、明显。挖痕、挑痕和擦痕等都是比较深。相反,瘦子体态上与胖子有很大区别,瘦子足迹呈现为步宽较窄,步长要长出胖子较多,足跟较高,后跟压力较小。在案发现场,侦查人员通过对足迹分析,可以准确判定嫌疑人胖瘦,从而为寻找罪犯提供有价值的线索。

3.犯罪分子的性别分析

在外界环境和生理机能等因素的影响,男女呈现出明显的性别特征。一般女性的足迹呈现直线步伐,挖很也很少出现甩土现象。而男性足迹脚底的压力面会凹凸不平,有较明显的着力点,脚掌较大,且步伐幅度也较大。因此,通过对现场足迹分析可以鉴定犯罪嫌疑人的性别,提高侦破效率。

(二)分析犯罪嫌疑人的鞋袜特征

利用足迹分析犯罪嫌疑人的鞋袜特征是案件侦破过程中十分重要的一个环节。现在我们国家制定鞋子号码都会根据人们的脚掌大小,通过对鞋子号码分析,可以锁定犯罪嫌疑人的自然体态。通过对鞋子价格的分析,可以得到犯罪嫌疑人的经济状况,通过对鞋子种类的分析,可以得到鞋子的生产厂家和经销商,了解鞋子出售情况,得到犯罪嫌疑人购买鞋子情况,进一步缩小侦查范围,提高侦破案件效率。

三、足迹检验鉴定在侦破案件中的改进措施

(一)加强足迹检验鉴定理论研究

为了提高我国刑侦案件破案效率,相关研究人员和专业人员应该在借鉴国外足迹分析理论基础上,结合我国犯罪现场情况逐步完善足迹分析的检验理论和技术,建立和完善科学性强、实践性强的足迹分析理论。

(二)建立一支素质高、技术强的足迹分析团队

在刑侦大队中,尤其是基层组织,应该定期培养足迹分析人员的业务技术和能力,进行理论与实践综合活动。相关部门加大对足迹分析人员的物质投资,提高其装备水平,从而为案件侦破提供有力保障。

四、结语

综上所述,随着科技的不断发展,足迹分析理论与实践经验将会日益完善,足迹分析对侦破案件所起的作用也会越来越重要。加强足迹检验鉴定分析,提高侦破案件效率,还给大众一片安宁。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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