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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北文化论文赏析八篇

时间:2023-03-17 18:01:51

南北文化论文

南北文化论文第1篇

一,道教组织中的西域胡人

在当时来华的西域胡人当中,有一部分人似直接参加了道教组织的宗教活动,并被视为道教徒的一员。据《无上秘要》卷八十三“得鬼官道人名品”记载,其中有:“支子元,作道人,裴君小时师。……仙伯辛彦云,胡姓安,名法昙,赤君弟子。石仙公王遥有,胡姓竺,名石宾,赤君弟子。”同书卷八十四“得太清道人名品”载“叔度,胡姓康,名献师,赤君五岳司西门。”这其中的某些人物在《上清众经诸众圣秘》卷五《太上大道君传》中作为太上大道君的仙童而出现[3],《太上大道君传》云:

甲子之旬,壬申癸酋之年,当有一人先出于赤城江阴之山、东南之野。一人者,道士也。当披七色法衣,从六人执仗器,皆是仙童也。其一仙童安法昙,其二侍童支安香,其三侍童干智道,其四侍童康献师,其五侍童帛上越,其六侍童竺石宾。

显然,这六位仙童都是西域人。当然,道教经籍喜欢攀附并非是道教徒的名人来自造声势,以上的材料并不一定可信。不过,有西域人甚至佛教徒直接参与道教活动似可从一些方士传记以及上清经传经神话中得到证实。据《云笈七签》卷一百五《清灵真人裴君传》载:

清灵真人裴君,字玄仁,右扶风阳夏人也。……家奉佛道……尝于四月八日与冯翊赵康子、上党皓季成共载诣佛图。……佛图中道人支子元者亦颇知道,宿旧人传之云已年一百七十岁,见君而叹曰:“吾从少至老见人多矣,而未尝见如子者。”乃延君入曲室之中。……因以所修秘术密以告君。道人曰:“此长生内术,世莫知也。”

首先,裴姓乃是西域诸姓之一[④],裴玄仁有可能本为胡族。另外,这段记载也表明“得鬼道人名品”中的记载并非空穴来风。

据焦封桐等编的《修武县志》引颜鲁公《魏夫人仙坛碑铭》曰:

魏夫人,讳华存,字贤安,任城人,晋司徒剧阳文康公舒之女也。……年二十四,强适太保掾南阳刘幼彦,生二子,璞、遐。幼彦后为修武县令,夫人心期幽灵,精诚苦尽,迨子息粗立,离隔室宇,清修百日。太极真人安度明、东方大神方诸青童、扶桑碧阿阳谷神王景林、小有仙女、清虚真人王褒来降。青童曰:“清虚,尔师也。”王君乃命侍女出《八素隐身大洞真经》、《高仙羽元》等书三十一卷,手授夫人。景林又授夫人《黄庭内景经》,徐别去。已而幼彦以暴疾殒世,值荒乱,夫人携细小径来东南。

收入《顾氏文房小说》的《南岳夫人传》其记载与此大体相同。支子元、安度明的种族有两种可能,一种是胡人而从国姓,那么安度明是安息人,支子元为月支人;另一种可能是汉人而从师姓,这表明他们是道佛并崇。在东汉时期往往有这种情况,据《佑录》卷七《道行经后记》载:光和二年(179)年时协助翻译佛经的侍者中有南阳张少安、南海子碧;同卷《般舟三昧经记》又载光和二年翻译《般舟三昧经》时,乃支谶授与“河南洛阳孟福字元士”。而在汉《三公碑》侧文有:“处士房子孟卿,处士河

元士”,所泐二字或为“南孟”;《白石神君碑》阴第一列第十行文曰:“祭酒郭稚子碧”,实即《道行经后记》中之南海子碧、《般舟经记》中之郭稚。《三公碑》“或有隐遣辟语言兮,或有恬淡养浩然兮,或有呼 吸求长存兮。”白石神君祠祀之立,由于巫人盖高之请求,此项祭祀,兼涉神仙家言[⑤]。由此,我们可以看出,东汉早期,很多职业教徒,往往是佛道并崇。另一种可能是原本是佛教徒而改宗道教。魏晋南北朝偶尔会有类似情况,据《高僧传》卷十《神异下·竺法慧附范材传》载,范材原本是沙门,后“遂退道染俗,习张陵之教云。”当然,这种情况比较罕见。总之,这些记载说明,至少在道教神话中有不少西域人或者受西域影响的佛教徒的参与。另外,魏晋时期,有位著名方士叫帛(白)和,《神仙传》卷七有他的传记,《抱朴子内篇》卷二十《祛惑》也曾提及他,说:“乃复有假托作前世有名之道士,如白和者,传言已八千七百岁。……有一人于河北自称为白和,于是远近竞往事之,大得致遗致富。”帛(白)是龟兹国姓,所以魏时的帛和有西域人的嫌疑[⑥]。如果上说成立的话,那么,西域文化对道教的影响可能比我们想象的更直接、更广泛。

二,西域方术对道教的

众所周知,早期佛教的宣传,乃是依附于黄老道术,并且借助于一些西域特有的方术来制造神迹,并以此培养信仰,并取得了很大的成功。所以,道教最早、最有需要并且最愿意接受的首先当然是西域的方术。在汉朝以前的传统方术,大致可分两类,一类为预测之术,如占星、望气、卜筮、相面、占梦等;另一类为长生之术,如呼吸吐纳、辟谷房中、金丹黄白、熊经鸟伸等等;至于当时的使火术,似也是异地输入,此点下文详论。然而,到了东汉以后,方士所掌握的方术可以说种类繁多,令人目不暇接,这其中很多来自西域。这些来自西域的方术或幻术至少有使火术、驯兽术、分身术、神行术以及祈雨术等等。下面我们分别论之:

1,使火术:

西域使火术的传入似颇早。《列仙传》卷上《啸父传》载:“啸父者,冀州人也。……唯梁母得其作火法,临上三亮,上与梁母别。列数十火而升。西邑多奉祀之。”同卷《师门传》称师门为其弟子,“亦能使火食桃李葩”。另有宁封子:“宁封子者,……世传为黄帝陶正。有人过之,为其掌火,能出五色烟。久则以教封子。”

啸父传梁母“作火法”,师门“能使火食桃李葩”,宁封子掌火“能出五色烟”,显见是火术方技。至于这种火技的由来,似为异地传入。因为《啸父传》说:“西邑多奉祀之。”《宁封子传》说:“有人过之……久则教封子”,可见这种方术并非原地所有。西域各国普遍崇拜火,往往有拜火之宗教与习俗,这可能是西域诸国火技发达的原因。但当时的火术似较为简单,影响也不大。汉朝以后的材料表明,西域胡人的使火幻技引起了当地人的极大兴趣。《史记》卷一二三《大宛列传》云:“条枝在安息西数千里,临西海,……国善眩。”《正义》引颜师古云:“今吞刀、吐火、殖瓜、种树、屠人、截马之术皆是也。”这种火术东汉时盛行于长安和全国各地。张衡《西京赋》在描绘当时长安流行的幻术时说:“奇幻倏忽,易貌分形;吞刀吐火,云雾杳冥。”现存于南阳幻画馆的“幻人吐火”画象石上有这样的图像:一人头戴尖项冠(尖端前倾),长胡子,高鼻梁,服装与汉服不同,显然是胡人。他手中拿的不知何物,脸部前面有一道白光,像是从嘴里吐出来的。吴曾德认为这是幻术(或称眩术)中的吐火表演[7]。可见吐火乃是胡人的绝技。《后汉书》卷八十六《西南夷传》云:“永宁元年,掸国王雍由调复遣使者诣阙朝贺,献乐及幻人,能变化吐火,自支解,易牛马头,……自言我海西人。海西即大秦也,掸国西南通大秦。”可见当时的火技幻术基本上是从西域传入的[8]。

干宝对西晋末年流行于江南的胡人火术表演记载十分细致,使我们对早年的西域使火术有更多的了解,《搜神记》卷二云:

晋永嘉(307-312)中,有天竺胡人,来渡江南。其人有数术,能断舌复续、吐火,所在人士聚观。……其吐火,先有药在器中,取火一片,与黍 合之,再三吹呼,已而张口,火满口中,因就 取以饮,则火也。又取书纸及绳缕之属投火中,众共视之,见其烧 了尽。乃拔灰中,举而出之,故向物也。

可见,西域火术除吞刀吐火之术尚有入火不烧之术。吞刀吐火之方技最初只能供人们观赏,但西域使火术的另一种类──入火不烧之术,却在宗教传播中发挥了巨大的功能。我们知道,西域很早就掌握了入火不烧的技术,代表性产品火浣布也在东汉时期已经传入中土。教徒将此项技术运用于宗教经籍上,取得了极为强烈的神奇效果,它使得佛教在与其他宗教的争斗中往往立于不败之地。据《法苑珠林》卷十八“感应缘”引《汉法本内传》称:

又至汉永平十四年正月一日,五岳诸山道士六百九十人,朝正之次上表请与西域佛道 试优劣。……此月十五日,大集白马寺南门,立三坛,五岳八山诸道士将经三百六十九卷置于西坛,二十七家诸子二百三十五卷置于中坛,明帝设行殿在寺门道西,置佛舍利及经。诸道士等以柴荻火绕坛临经,……以火取验,用辨真伪。便放火烧经,并成煨烬。道士等相顾失色,有欲升天入地,种种咒术并不能保,大生愧伏。……佛之舍利放五色光。……时司空刘峻、京师官庶、后宫阴夫人、四岳诸山道士吕惠通等一千人并求出家。……后遂广兴佛法,立寺转多,迄至于今。

这一记载从年代上看当然不可靠,但是用火烧经籍以较高下确是佛教徒最乐意采用的办法,《高僧传》卷四《义解一·朱士行传》载:朱士行以魏甘露五年(260)遣弟子不如檀送经梵本归洛阳:

未发之顷,于阗诸小乘学众,遂以白王云:“汉地沙门欲以婆罗门书惑乱正典。王为地主,若不禁之,将断大法,聋盲汉地,王之咎也。”王即不听赍经。士行深怀痛心,乃求烧经为证,王即许焉。于是积薪殿前,以火焚之。……投经火中,火即为灭,不损一字,皮牒如本。大众骇服,若称其神德。

同书卷十《神异下·慧则传》:

(慧则)写《大品经》一部,……后为灾火所延,仓卒不暇取经,悲泣懊恼,火息后,乃于灰中得之。首轴颜色,一无亏损[9]。

类似的使火术至少在三国时期已为汉人所掌握,《艺文类聚》卷八十引《抱朴子内篇》云:

吴世有姚光者,有火术。吴主躬临试之。积荻数千束,光坐其上,又以数千束荻累之。因猛风燔之,火尽,谓光当已化为烟烬,而光恬然端坐灰中,振衣而起,把一卷书。吴主取而视之,不能解也[10]。

这以后,道教的方士似也有掌握了使火、吞刀之方术的,在道教的仙传中被极力地渲染夸大。《神仙传》卷四《孙博传》载:

孙博者,河东人也。……能使草木金石皆为火,光照耀数十里。亦能使身中成炎,口中吐火,指火树生草即焦枯,若更指之,则复如故。……博以一赤丸掷于军中,须臾火起涨天,……博乃更以一青丸掷之火中,火势即灭,屋舍百物向已焦燃者,皆悉如故。……行火水中,不但己身不沾,乃能兼使从者数百人皆不沾。……又能吞刀剑数十枚,及从壁中出入,如有孔穴也。又能引镜为刀,屈刀为镜,可积时不改,须博指之,刀复如故。

2,驯兽术:

驯兽术无疑也来自西域,它同样是佛教徒培养信仰的一种有效手段,在《高僧传》中可以见到许许多多与此有关的记载。《高僧传》卷一《译经上·安清传》:“安清,字世高,安息国王正后之太子也。……外国典籍及七曜五行医方异术,乃至鸟兽之声,无不综达。”卷三《译经下·求那跋摩传》:“求那跋摩,此云功德铠,本刹利种,累世为王,治在罽宾国。……此山本多虎灾,……或时值虎,以杖按头,弄之而去。”同卷《竺佛调传》:“竺佛调者,未详氏族,或云天竺人。……调入石穴虎窟中宿,虎还共卧窟前,调谓虎曰:‘我夺汝处,有愧如何?’虎乃弥耳下山,从者惊惧。”卷九《神异上·耆域传》:“耆域者,天竺人也。……前行见两虎,虎弭耳掉尾,域以手摩其头,虎下道而去。”

到晋朝以后,这一方术也已为道教方士所掌握:《神仙传》卷六《樊夫人传》:“(刘)纲与夫人入四明山,路值虎,以面向地,不敢仰视。夫人以绳缚虎牵归,系于床脚下。”

3,分身术:

分身之幻术,疑亦出自于西域。《高僧传》卷九《神异上·耆域传》载:耆域临行之前:“数百人各请域中食,域皆许往。明旦五百舍皆有一域,始谓独过,后相雠问,方知分身降焉。”

此事乃西晋末年之事。而在中国的仙传中,早在三国时期,左慈就已掌握了此一方术:《后汉书》卷八十二下《方术·左慈传》云:“(曹)操怀不喜,因坐上收,欲杀之……或见于市者,又捕之,而市人皆变形与慈同。”《神仙传》卷八《左慈传》则载:“吏欲考讯之,户中有一慈,户外亦有一慈,不知孰是。……使引出市杀之,须臾有七慈相似。官收得六慈,失一慈。有顷,六慈皆失。”同书卷四《玉子传》:“玉子者,姓张(疑有阙字)震,南郡人也。……分形为数百千人。”卷四《刘政传》载:“刘政者,沛国人也。……好为变化隐形,又能以一人作百人,百人作千人,千人作万人。”鉴于在西汉以前无丝毫此类方术的痕迹,所以我仍然顷向于认为这是西域传入的幻术。

4,神行术:

神行方术在《高僧传》中比比皆是:卷二《译经中·佛陀耶舍传》:

佛陀耶舍,此云觉明,罽宾人也……耶舍乃取清水一钵,以药投中,咒数十言,与弟子洗足。即便夜发,比旦,行数百里。问弟子曰:‘何所觉耶?’答曰:‘唯闻疾风之响,眼中泪出耳。’”

卷九《耆域传》:“域既发,诸道人送至河南城。域徐行,追者不及。”卷十《神异下·山犍陀勒传》:“有人健行,欲随勒观其迟疾,奔驰流汗,恒苦不及。勒令执袈裟角,唯闻历风之响,不复觉倦,须臾至寺。”卷十《神异下·史宗传》中载一不知姓名之道人,令一小儿送信与史宗,小儿云:“道人令其捉杖,飘然而去,或闻足下有波浪耳。”

《神仙传·左慈传》载,左慈也具有神行之本领:“(谢送)令慈行于马前,欲自后刺杀之。慈著木屐,持青竹杖,徐徐缓步行,常在马前百步。著鞭策马,操兵器逐之,终不能及。”不过在《后汉书》卷八十二《方术·左慈传》没有此类记载。卷四《刘政传》称刘政“能一日之中,行数千里。……”除左慈、刘政外,介象有更神奇之本领,同书卷九《介象传》载:

先主问曰:‘蜀使不来,得薑作鲙至美,此间薑不及也,何由得乎?”象曰:“易得耳,愿差一人,并以钱五千文付之。”象书一符,以著竹杖中,令其人闭目骑杖,杖止,便买薑,买薑毕,复闭目。此人如言骑杖,须臾已到成都,不知何处。问人,言是蜀中也。乃买薑。于时,吴使张温在蜀,从人恰与买薑人相见,于是甚惊,作书寄家。此人买薑还厨中,鲙始就矣。

此原为《后汉书》卷八十二《方术·左慈传》所载之事迹,唯没有骑杖飞行之神话,而同传中也没有左慈神行之神迹,可见这类方术并非出自本土,而属西域幻术。左慈、介象神话乃后人根据佛僧神话而伪造增饰。

5,祈雨术:

祈雨术乃是中国传统的巫术,至少在商朝,就已经存在用焚巫或者其他种种来祈雨,如商汤就曾险些自焚而祈雨:“汤时,大旱七年,卜,用人祀天。汤曰:‘我本卜祭为民,岂乎自当之。’乃使人积薪,剪发及爪,自洁,居柴上,将自焚以祭天。火将燃,即降大雨。”[11]后来,焚巫 以祈雨这种残酷的仪式不再采用,但人们一直没有中断对祈雨术的,汉世大儒董仲舒在其《春秋繁露》中专门用一章来讲述祈雨的各种巫术。随着西域僧人的大量涌入,祈雨这种传统巫术也开始受到西域祈雨术的影响。西域的祈雨术颇带有一点幻术的特点,如佛图澄祈水,其法是:“澄坐绳床,烧安息香,咒愿数百言,如此三日,水泫然微流。有一小龙长五六寸许,随水来出。……有顷,水大至,隍堑皆满。”同书卷十《神异下·涉公传》载:“涉公者,西域人也。……能以秘咒,咒下神龙。每旱,(苻)坚常请之咒龙,俄而龙下钵中,天辄大雨。”这位涉公,应当是石国人。这种颇带幻术色彩的祈雨术也立刻影响到道教徒:《神仙传》卷四《黄庐子传》:“黄庐子者,姓葛名起。……天大旱时,能至渊中召龙出,催促便升天,即便降雨。”

总之,由于道教原来就是一个主要依靠方技术数或不是教义来吸引信徒的宗教,所以它对西域方术的可以说是不遗余力。不过,尚有一部分西域幻术道教徒似乎最终还是没能掌握,如佛图澄的香油涂掌以预测未来之事,祆教徒的引刀剖腹而腹平如故等等,这些幻术,一直唐朝,仍是属于胡人的绝技。

三、西域服饰的

西域文化对道教的影响不仅表现在方术上,同样也表现在服饰、音乐上。晋朝以后的道教教士的服饰似已有一定之规。在《汉武帝内传》中,是这样描写西王母的、上元夫人及侍女的服饰、发型、仪容、神态的:

王母唯扶二侍女上殿,侍女年可十六七,服青绫之 ,容眸流眄,神姿清发,真美人也。王母上殿,东向坐,着黄金袷 ,文彩鲜明,光仪淑穆,带灵飞大绶,腰分头之剑,头上大华髻,戴太真晨婴之冠,履玄 凤文之 ,视之年可卅许,修短得中,天姿 蔼,云颜绝世,真灵人也。

(上元夫人)可廿余,天姿清辉,灵眸绝朗,着赤霜之袍,云彩乱色,非锦非绣,不可名字,头作三角髻,余发散垂之至腰,戴九灵夜光之冠,带六出火玉之佩,垂凤文琳华之绶,腰流黄挥金之剑[12]。

《真诰·运象》篇描绘众女真及侍女的容貌时说:

紫微王夫人见降,又与一神女俱来,神女着云锦 ,上丹下青,文彩光鲜,腰中有绿绣带,带系十余小铃。……左带玉佩,……衣服倏倏,有光照朗室内,如日中映视云母形也。云发鬃鬓,整顿绝伦,作髻乃在顶中,又垂余发至腰许,指着金环,白珠约臂,视之年可十三许左右。左右又有二侍女。……二侍女可堪十七八许,整饰非常。神女及侍者颜容莹朗,鲜彻如玉,五香馥芬,如烧香婴气者也。

《无上秘要》卷十七“众圣冠服品”引《洞真三元玉检布经》,介绍了众女真在盛典中的冠服:

太素元君长女曰紫素元君,即元英君之母,头建太真晨婴之冠,三角结,余发散之垂腰。上著紫锦袷 ,下著飞霜罗裙,交带灵飞大绶。

黄素元君,……头建太真晨之冠,三角结,余发散之垂腰。上著黄锦袷 ,下著五色飞青锦裙,佩凤文琳华之绶,腰带流黄挥精之剑。

可见女仙的服饰发型绝不是可以随心所欲自己设计的。然而,根据出土的魏晋南北朝时期的各种墓室壁画可知,这类发型绝非本土的常见打扮,它显然来源于异域,可是这种影响来自于哪一个国家呢?我们来看看与中国有交往的周边国家及我国少数民族的服饰发型情况。

先看东北之边境诸国与异族:高句丽:“服大袖衫、大口裤、素皮带、黄革履。妇人裙襦加襈。”[13]百济:“妇人不加粉黛,女辫发垂后,已出嫁,则分为两道,盘于头上。衣似袍而袖微大。”[14]新罗:“服色尚画素。妇人辫发绕颈,以杂采及珠为饰。”[15]日本:“妇人束发于后,亦衣裙襦,裳皆有襈”[16],“妇人被发屈紒,作衣如单被,穿其中央,贯头衣之。”[17]沃沮:“食饮居处,衣服礼节,有似句丽。”[18]勿吉(肃慎):“妇人服布裙,男子衣猪皮裘,头插武豹尾。”[19]室韦:“女妇束发作叉手髻。”[20]室韦的乌洛侯部落:“其俗,绳发,皮服,以珠为饰。”[21]契旦,风俗与室韦相近。突厥“被发左衽,……食肉饮酪,身衣裘褐。”[22]

再看西北各族及边境诸国: 善:“俗人衣服粗与汉地同,但以氈褐为异。”[23]高昌:男子“辫发垂之于背,著长身小袖袍,缦裆裤。女子头发辫而不垂,著锦缬缨珞环钏。”[24]焉耆:“其俗丈夫剪发,妇人衣襦,著大裤。”[25]龟兹:“男女皆剪发垂项。”[26]于阗:“国中妇人皆辫发,衣裘裤。”[27]渴盘陁:“衣古贝布,著长身小袖袍,小口裤。”[28]悦般:“俗剪发齐眉,以 醐涂之,昱昱然光泽。”[29]再看西北各国:滑国:“女人被裘,头上刻木为角,长六尺,以金银饰之。”[30] 哒:“衣服类加以缨络,头皆剪发。”[31]

以上诸民族的服饰发型显然都不是道教女教士模仿的对象。唯有波斯,其俗为:“妇女服大衫,披大帔。其发前为髻,后披之,饰以金银花,仍贯五色珠,络之于膊。”[32]可见,道教女教士的发型乃是波斯发型。

谈到这里,我们有必要来看看在我国已成为成语的一个神话“沧海桑田”,这一神话源出于《神仙传》卷三《王远传》[33];应该说,有关女道士的打扮最早是见于此条记载的:

(王远)因遣人召麻姑相问,亦莫知麻姑是何神也。……麻姑来。来时亦先闻人马之声。既至,从官当半于方平也。麻姑至,蔡经亦举家见之。是好女子,年十八九许,于顶中作髻,余发散垂至腰。其衣有文章,而非锦绮,光彩耀目,不可名字,皆世无有也。……麻姑自说:“接待以来,已见东海三为桑田。向到蓬莱,水又浅于往昔会时略半也,岂将复为陵乎?”方平笑曰:“圣人皆言:‘海中行复扬尘也。’”

麻姑的发型乃波斯发型,这刚才我们已经证明过了。而麻姑此名,我疑为波斯语Mugh、Mugu的对音,现译麻葛,乃祭司之意。来自西域昭武九姓国的佛教徒喜谈蓬莱之事,如《高僧传·神异·史宗传》载:一道人托小儿带书至,“宗开书大惊云:‘汝那得蓬莱道人书耶?’”同传又载:“会稽谢邵、魏迈之、放之等,并谈论渊博,皆师受焉。后同止沙门,夜闻宗共语者,颇说蓬莱上事,晓便不知宗所止。”史为昭武九姓之一,我怀疑,麻姑亦来自昭武九姓国。众所周知,粟特商胡所用的语言粟特语属印欧语系东伊朗语支,昭武九姓国的风俗也与伊朗有很多相似之处,如信仰祆教等等。所以,沧海桑田这一神话很有可能不是中国土产,而是来自西域的昭武九姓国。

除了服饰发型之外,道教音乐也深受西域诸国的影响。大约在东晋南北朝时期的许多道经中,往往有所谓“诸天妓乐”的描写:《汉武帝内传》云:

王母乃命侍女王子登弹八琅之 ,又命侍女董双成吹云和之笙,又命侍女石公子击昆庭之钟,又命侍女许飞琼鼓震灵之簧,侍女阮凌华拊五灵之石,侍女范成君击洞庭之磬,侍女段安香作九天之钧,于是众声澈朗,灵音骇空。又命侍女安法婴歌玄灵之曲,其词曰:“大象虽寥廓,我把天地户,披云沉灵舆,倏忽适下土。……”

《无上秘要》卷二十有《道迹经》的一条佚文,学术界通常把这条佚文视为《茅君内传》的一部分[34]。《道迹经》中的描写是:

西王母为茅盈作乐,命侍女王上华弹八琅之 ,又命侍女董双成吹云和之笙,又命侍女石公子击昆庭之金,又命侍女许飞琼鼓震灵之璜,又命侍女琬绝青拊吾陵之石,又命侍女范成君拍洞阴之磬,又命段安香作缠便之钧,于是众声彻合,灵音骇空。王母命侍女于善宾、李龙孙歌玄云之曲,其辞曰:“大象虽云寥,我把九天户。披云泛八景,倏忽适下土。……”

我们注意到演奏音乐的侍女中有几位属于西域胡姓,如石,乃昭武九姓之一,安乃安息国姓。据《通典》卷一四二《乐典二》称:“自宣武(元恪)以后,始爱胡声,洎于迁都。屈茨(即龟兹)琵琶、五弦、箜篌、胡 、胡鼓、铜钹、打沙罗、胡舞,铿锵镗 ,洪心骇耳。”至北齐,“后主唯赏胡戎乐,耽爱无已。”曹国人曹婆罗门,北魏时以弹龟兹琵琶著名当世;子曹僧奴,僧奴子曹妙达,在高纬时,“以能弹胡琵琶,甚被宠遇,俱开府封王。……其何朱弱、史丑多之徒十数人,咸以能舞工歌及善音乐者,亦至仪同开府。”[35]北朝时,西凉乐、龟兹乐、疏勒乐、安国乐、康国乐、天竺乐等等纷纷传入中土,在这样的背景下,道教音乐受到西域诸国的影响是很的。

西域文化对道教的影响是多方面的,道教正是在兼容并蓄的过程中在魏晋南北朝得到了迅猛的。

[1]西域之名有广狭两义,狭义专指葱岭以东而言,本文中使用其广义,即凡通过狭义西域所能到达的地区,包括亚州中、西部、印度半岛、欧州东部和非州北部在内。

[2]至少东汉时西域贾胡在中土已很习见,《后汉书》及《东观汉记》多次提及西域贾胡,可参看张广达《西域史地丛稿初编》,上海古籍出版社1995年,第276页,注六九。

[3]此经载《道藏》洞玄部谱录类,涵芬楼影印本198-199册。

[4]参见姚薇元《北朝胡姓考·西域诸姓·裴氏》条,出版社1958年。

[5]参见汤用彤《汉魏两晋南北朝佛教史》,中华书局1983年,第48-49页。

[6]帛和事迹又见于《仙鉴》卷三《河北王母传》,同书卷七另有帛举,字子高,疑即帛和。

[7]见吴曾德《汉代画象石》,文物出版社1984年,第99页。

[8]使火术经历了从原始巫术演变为方技术数的过程,可参见拙作《赤松子神话与焚巫祈雨仪式》,载《民间文学论坛》1993年1期,下引同。

[9]此事又见《法苑珠林·感应缘》卷十八引南齐王琰《冥祥记》。

[11]今本《抱朴子内篇》无此条。

[11]此事《墨子·兼爱下》、《吕氏春秋·顺民》、《淮南子·修务》篇均有记载,引文据《文选·思玄赋》注引《淮南子》,因为我觉得这可能更符合当时实际情形。至于原始祈雨仪式,可参见拙作《赤松子神话与焚巫祈雨仪式》及《钓鱼得符神话的衍变与流播》,《东方文化》第3期,东南大学出版社1993年。

[12]《道藏》第5册,48页上;50页,下。

[13]《北史》卷九十四《高丽传》,3115页。

[14]《北史》卷九十四《百济传》,3119页。

[15]《北史》卷九十四《新罗传》,3123页。

[16]《北史》卷九十四《倭传》,3136页。

[17]《三国志》卷三十《魏书·倭传》,855页。

[18]《三国志》卷三十《魏书·东沃沮传》,846页。

[19]《北史》卷九十四《勿吉传》,3124页。

[20]《北史》卷九十四《室韦传》,3129页。

[21]《北史》卷九十四《乌洛侯传》,3132页。

[22]《北史》卷九十九《突厥传》,3287页。

[23]《法显传校注》,8页。

[24]《梁书》卷五十四《西北诸戎·高昌传》,811页。

[25]《晋书》卷九十七《四夷·焉耆传》,2542页。

[26]《晋书》卷九十七《西戎·龟兹传》,2543页。

[27]《梁书》卷五十四《西北诸戎·于阗传》,814页。

[28]《梁书》卷五十四《西北诸戎·渴盘陁传》,814页。

[29]《北史》卷九十七《西域·悦般传》,3220页。

[30]《梁书》卷五十四《西北诸戎·滑国传》,812页。

[31] 《北史》卷九十七《西域· 哒传》,3231页。

[32]《北史》卷九十七《西域·波斯传》,3222页。

[33]《神仙传》主要有两个版本,即九十二人本与八十四人本,前者刊于《广汉魏丛书》等书,后者刊于《四库全书》。引文用的是《四库全书》本。九十二人本《神仙传》卷七有《麻姑传》,与《王远传》所载略同。另外,麻姑事迹还见于《列异传》,但较为简略。

南北文化论文第2篇

20世纪中国魏晋南北朝文化史的研究成果,主要表现在整体研究和专题研究两个方面。

系统研究魏晋南北朝文化现象,比较有代表性的著作是罗宏曾《魏晋南北朝文化史》(四川人民出版社,1989年)、万绳楠《魏晋南北朝文化史》、熊铁基《汉唐文化史》(湖南出版社,1992年)、曹文柱主编《中国文化通史·魏晋南北朝卷》等。罗书长处是资料搜集的比较充分,同时又能广泛吸引学术界的研究成果。万书重点突出作者的研究心得,而不在意全书的结构是否完整。熊书气势磅礴,但由于时间跨度大,篇幅较小,略嫌粗疏。曹书60万字,13章,由总论和分论两大部分组成。总论涉及“社会与文化”、“文化特征”、“文化论争与交流”等内容,分论则设有哲学、宗教、教育、伦理、史学、文学、艺术、科技、风尚等专题。

学者对魏晋南北朝时期文化总貌的概括并不一致。马良怀《魏晋南北朝时期的社会文化思潮论纲》认为,魏晋南北朝是人的觉醒的时代,也是一个没有思想权威的时代(《中南民族学院学报》1991年第3期);周积明《论魏晋南北朝文化特质》则认为,这一时期文化特征是以经学独尊为内核的文化模式崩解,生动活泼的文化多元发展取而代之,而贯穿其中的一个共同主题是对超越具体事物的形而上之自在本体的追求(《江汉论坛》1989年第l期);罗宏曾《魏晋南北朝文化架构的特征》把魏晋南北朝定位为中国历史上第二次百家争鸣的时期。经过儒玄双修、儒佛调和后的新儒学仍然不失为这一时期文化架构的主题(《天津社会科学》1987年第3期);田文棠《论魏晋思想的文化意义》认为,魏晋南北朝时期玄、佛、道三家文化的肇兴,改变了中国传统文化的格局,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中国文化研究》1997年第1期);朱大渭《魏晋南北朝文化的基本特征》则具体地给魏晋南北朝文化界定了四大特征:自觉趋向、开放融合、宗教鬼神崇拜和区域文化(《文史哲》1993年第3期)。曹文柱认为,这一时期的中国文化经历了结构更新和充实的过程,大致可有三条脉络寻觅其变化的轨迹:(1)主导文化由儒学式微转变成三家并立。(2)胡汉文化从异质冲突渐进为兼容杂糅。(3)地域文化从中原一脉发展成南北分明(《中国文化通史》魏晋南北朝卷)。类似的文章还有孔定芳《论东晋南朝文化精神对儒家理想的叛离》(《华中师大学报》1992年第1期)、冯天瑜《魏晋南北朝文化刍议》(《中国文化研究》1994年第4期)等。

玄学是魏晋时期盛行于社会上层和知识界的新的学术思潮。它援道入儒,以“老”、“庄”、“易”三玄解经,故有玄学之称。20世纪,最早对玄学展开研究的学者是容肇祖。他先后发表《述何晏王弼的思想》(《语言历史所周刊》1927年第12期)、《述阮籍嵇康的思想》(《语言历史所周刊》1928年第5期)、《魏晋的自然主义》(商务印书馆,1935年)。之后,汤用彤、冯友兰、贺昌群、侯外庐、唐长孺皆有论述这一课题的文章发表。20世纪后半叶,对玄学的研究进入一个高潮。代表作有前文所列的王葆、孔繁、王晓毅等人的专著。关于玄学的产生,唐长孺认为,玄学是汉末名教之治动摇,名理之学发展的必然结果(《魏晋玄学之形成及其发展》,《魏晋南北朝史论丛》第311页);汤用彤同意玄学是经过名理之学发展而来的,不过更强调从汉末经学的衰微到魏晋清谈的兴起再到玄学这一学术发展的内在逻辑(《汉魏学术变迁与魏晋玄学的产生》,《中国哲学研究》1983年第3期);冯友兰指出,士族的兴起和汉末经学没落是一致的,玄学实际上是士族意识在思想界的反映(《中国哲学史新编》第4册《绪论》)。对于玄学的分期,汤用彤、汤一介认为可以分为正始、竹林、中朝、江左四个时期,王晓毅同意这种分法,并做了具体的论述(《中国文化的清流》);冯友兰则认为玄学的发展经历了三个阶段,即王弼、何晏的贵无论,裴的崇有论和欧阳建的言尽意论,郭象的“独化论”。许抗生也把魏晋玄学划分为三个时期,但与冯友兰的划分有一定差别(《三国两晋玄佛道简论》,齐鲁书社,1991年)。关于玄学的理论问题,王葆对王弼的本体论、认识论、人性论和人才论等方面有详细的论列。孔繁除论述正始玄学的理论建树外,还分析了竹林玄学、中朝玄学各派的重要观点。相关的论文还有孙实明《略论王弼何晏的贵无论》(《学术月刊》1981年第10期)、袁济喜《阮籍嵇康异同论》(《中国哲学史研究》1981年第3期)、邹本顺《魏晋的才性之辨》、陈来《郭象哲学思想述评》(《中国哲学史研究》1984年第2期)、萧美丰《裴崇有哲学新论》(《晋阳学刊》1985年第3期)、许抗生《向秀玄学思想简论》(《文史哲》1986年第4期)等。对于玄学的历史地位和评价,韩国磐认为,在曹魏时期,玄学以“无不为”解释“无为”,还具有维护统治的作用。在西晋及其后,则完全流于虚诞,成为高门大族的生活点缀或沽名钓誉的本钱(《魏晋南北朝史纲》第525页);孔繁则认为玄学推动了儒道的融合和佛教的中国化,有益于消弭士族各集团间的激烈斗争,因此具有积极的社会意义(《从〈世说新语〉看清谈》,《文史哲》1981年第6期)。王晓毅论证了从秦汉礼仪制度到魏晋人性自然的文化清流的形成,认为这在整个中国文化史上构成一个鲜明的转折点。有关论文有张岱年《魏晋玄学的评价问题》(《文史哲》1985年第3期)、冯达文《论魏晋玄学的特质与价值》(《中国哲学史研究》1986年第4期)等。

儒学是我国古代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但是由于玄学的勃兴,魏晋南北朝一向被看作是中国儒学发展史上的中衰期,故这一时期的儒学长期未受到学人的重视。80年代以来,这种局面终有改观,讨论魏晋南北朝儒学的论著日趋增多。代表性论文有牟世金《六朝经学的中衰与发展》(《青海社会科学》1985年第1期)、祝总斌《略论晋律之儒学化》(《中国史研究》1985年第2期)、牟钟鉴《南北朝经学述评》(《孔子研究》1987年第3期)、李学勤《竹简〈家语〉与汉魏孔氏家学》(《孔子研究》1987年第2期)、张庆捷《儒学与北魏政治》(《山西大学学报》1988年第1期)、章权才《魏晋南北朝隋唐经学略论》(《学术研究》1990年第2期)、李书吉《东晋门阀与儒学》(《晋阳学刊》1990年第2期)、王文列《试论六朝儒学的特点》(《历史教学问题》1992年第2期)、张明君《曹操与儒学》(《文史哲》1993年第2期)、张海燕《魏晋玄学与儒学》(《河北学刊》1993年第3期)等。同时,一批有影响的专著和儒学史也纷纷问世。章权才《魏晋南北朝隋唐经学史》对这一时期儒学的地位、发展、影响重新做出了深入的分析,观点颇具新意。庞朴主编的《中国儒学》第1卷即以专章探讨了魏晋南北朝儒学的发展,并认为这一时期的儒学经历了一次重振运动(东方出版中心,1997年)。刘振东《中国儒学史·魏晋南北朝卷》则是近年来研究魏晋南北朝儒学史的系统著作。李申《中国儒教史》专设“魏晋南北朝儒教”一章,具体探讨了儒教和佛、道二教的相互关系(上海人民出版社,1999年)。此外,比较重要的著作还有林登顺《魏晋南北朝儒学流变之考察》(台北文津出版社,1996年)、陈明《儒学的历史文化功能》(学林出版社,1997年)等。

魏晋南北朝是道教发展的重要时期,在这一时期道教完成了官方化的过程。早在20世纪30年代,陈寅恪就发表《天师道滨海地区之关系》,对这一课题展开研究(《历史语言研究所集刊》1933年第4本)。其后吕思勉(《道教起源杂考》,《齐鲁学报》1941年第1期)、钱穆(《蜀中道教先声》、《张道陵与黄巾》,《责善半月刊》1941年第11期)等人也有研究文章发表。20世纪后半叶,陆续有几部道教史的专著问世。陈国符《道藏源流考》(中华书局,1963年)、卿希泰《中国道教史》(四川人民出版社,1988年)、任继愈《中国道教史》(上海的论著日趋增多。代表性论文有牟世金《六朝经学的中衰与发展》(《青海社会科学》1985年第1期)、祝总斌《略论晋律之儒学化》(《中国史研究》1985年第2期)、牟钟鉴《南北朝经学述评》(《孔子研究》1987年第3期)、李学勤《竹简〈家语〉与汉魏孔氏家学》(《孔子研究》1987年第2期)、张庆捷《儒学与北魏政治》(《山西大学学报》1988年第1期)、章权才《魏晋南北朝隋唐经学略论》(《学术研究》1990年第2期)、李书吉《东晋门阀与儒学》(《晋阳学刊》1990年第2期)、王文列《试论六朝儒学的特点》(《历史教学问题》1992年第2期)、张明君《曹操与儒学》(《文史哲》1993年第2期)、张海燕《魏晋玄学与儒学》(《河北学刊》1993年第3期)等。同时,一批有影响的专著和儒学史也纷纷问世。章权才《魏晋南北朝隋唐经学史》对这一时期儒学的地位、发展、影响重新做出了深入的分析,观点颇具新意。庞朴主编的《中国儒学》第1卷即以专章探讨了魏晋南北朝儒学的发展,并认为这一时期的儒学经历了一次重振运动(东方出版中心,1997年)。刘振东《中国儒学史·魏晋南北朝卷》则是近年来研究魏晋南北朝儒学史的系统著作。李申《中国儒教史》专设“魏晋南北朝儒教”一章,具体探讨了儒教和佛、道二教的相互关系(上海人民出版社,1999年)。此外,比较重要的著作还有林登顺《魏晋南北朝儒学流变之考察》(台北文津出版社,1996年)、陈明《儒学的历史文化功能》(学林出版社,1997年)等。

魏晋南北朝是道教发展的重要时期,在这一时期道教完成了官方化的过程。早在20世纪30年代,陈寅恪就发表《天师道滨海地区之关系》,对这一课题展开研究(《历史语言研究所集刊》1933年第4本)。其后吕思勉(《道教起源杂考》,《齐鲁学报》1941年第1期)、钱穆(《蜀中道教先声》、《张道陵与黄巾》,《责善半月刊》1941年第11期)等人也有研究文章发表。20世纪后半叶,陆续有几部道教史的专著问世。陈国符《道藏源流考》(中华书局,1963年)、卿希泰《中国道教史》(四川人民出版社,1988年)、任继愈《中国道教史》(上海人民出版社,1990年)、汤一介《魏晋南北朝时期的道教》,都是研究这一时期道教的系统著作。对于道教的改革,最早提出看法的是陈寅恪《崔浩与寇谦之》一文。王仲荦同意陈说,北魏寇谦之援佛入道,建立了一套道教戒律,对道教的官方化作出了贡献(《魏晋南北朝史》第795页);钟国发则认为,寇谦之并没有从思想上提升道教的层次,陆修静整理道教经典,制定斋戒仪轨,建立道教组织,对道教的影响更为深远(《前期天师道史略论》,《中国史研究》1983年第2期)。刘琳认为,经过葛洪、陶弘景等的努力,道教的教派、义理更加丰富、经典大大增加,出现了神仙道教思想,借用了儒佛的哲学、伦理观念,并出现了以“道馆”为代表的道教组织,最终完成了官方化的过程(《论东晋南北朝道教的变革与发展》,《历史研究》1981年第5期)。胡孚琛《魏晋神仙道教》重点研究了《抱朴子·内篇》中的神学思想、道教哲学以及在化学史、医学史上的贡献。

关于佛教的研究。从20世纪前期起,汤用彤陆续有《汉魏佛教的两大系统》(《哲学评论》1936年第9期)、《中国佛史零篇》(《燕京学报》1937年第12期)等文发表,之后又著成大作《汉魏两晋南北朝佛教史》。该书第一次为中国佛教史勾画了一条可信的线索。由于汤用彤熟悉中国哲学和印度哲学,故既能把中国佛教思想与中国哲学结合起来进行分析,又能为佛教确立比较准确的概念。任继愈《汉唐佛教思想论集》研究了天台宗、华严宗和禅宗的哲学思想以及魏晋南北朝时期佛教在中国的传播(人民出版社,1973年)。任继愈主编《中国佛教史》(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1年)的前两卷和郭朋《汉魏两晋南北朝佛教》,都是研究魏晋南北朝佛教史的系统著作。方立天《魏晋南北朝佛教论丛》对道安、支遁、慧远、僧肇、道生等重要的佛教人物均有专论(中华书局,1982年)。类似的论文有傅云龙《佛教般若学六家七宗略论》(《中国哲学史研究》1984年第2期)等。佛教的中国化是学者们普遍关心的问题。赖永海指出,这一进程实际上在东汉即已开始了,佛教借助汉魏时期的“神不灭”论即是明证(《从魏晋南北朝佛学的中国化看外来宗教与传统思想的关系》,《浙江学刊》1987年第2期)。此外还有王琰《东汉魏晋时期佛教汉化问题刍议》(《辽宁大学学报》1987年第2期)等。方立天《魏晋时代佛学和玄学的异同》则从内容、渊源、地位、作用和性质等方面,比较了魏晋玄学和佛学的复杂关系(《哲学研究》1980年第10期)。探讨佛教玄学化方面的文章,还有田文棠《从道安的佛教思想看魏晋的佛玄交融》(《陕西师范大学学报》1983年第3期)、洪修平《也谈两晋时代的玄佛合流问题》(《中国哲学史研究》1987年第2期)、杨耀坤《汉晋之际佛教发展的思想基础》(《四川大学学报》1992年第3期)等。方光华《试论南北朝时期佛教教义发展的特点》认为,南北朝时期佛教因国家的分裂而形成南北两种传统,它们在各自的宗教文化背景下形成了不同的义理发展趋向,对佛教思想多元化和隋唐佛教宗派的形成作了理论准备(《文史哲》1993年第1期)。魏晋南北朝时期的士风与学风向来受到学术界的关注。

魏晋时期士人在力求调整纲常礼教与人性自由之间关系的过程中,逐渐形成一种新的时代风尚,学术界将之概括为魏晋风度。有关的专著有宁稼雨《魏晋风度》(东方出版社,1992年)、马良怀《魏晋风度研究》(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3年)等。相关的论文有宗白华《论〈世说新语〉和晋人的美》(《美的散步》,上海人民出版社,1981年)、余英时《名教思想与魏晋士风的演变》(《士与中国文化》,上海人民出版社,1987年)、赵克尧《魏晋风度论》(《复旦学报》1988年第1期)、李凭《魏晋之际名士风度的两面性》(《文献》1993年第3期)等。清谈是魏晋士风的重要表现,因此对于清谈与清议的关系、清谈的分期及与玄学的关系,自然也备受关注。研究这一课题的文章有贺昌群《清谈之起源》(《文史哲季刊》1943年第1期)、无畏《清谈之分期及其领袖人物之年代》(《中国文化》1946年第6期)、唐长孺《清谈与清议》(《申报·文史》1948年2月28日)、张景贤《试论清谈的含义》(《河北大学学报》1983年第2期)、郏廷础《魏晋清谈散论》(《中国哲学史研究》1984年第1期)等。由于长期隔绝,南北朝时期的南北学风也出现了明显的地域差别。相关的研究文章有唐长孺《读〈抱朴子〉推论南北学风的异同》(《魏晋南北朝史论丛》、何兹全《南北朝时期南北儒学风尚不同的渊源》(《史学评林》1983年第1、2期)、周积明《东晋南朝时期的南北文化》(《社会科学辑刊》1988年第5期)等。

研究魏晋南北朝时期中国域内各民族、各地区的文化交流的文章很多,代表性的有杜斗城《魏晋南北朝时期河西僧人的西行与南下》(《西北民族学院学报》1982年第4期)、孔毅《论北朝时期鲜、汉文化的交流与融合》(《北朝研究》1990年第1期)、施光明《十六国时期西域与五凉文化交流述论》(《兰州学刊》1990年第2期)、王友敏《南北朝文聘礼仪考》(《中国史研究》1996年第3期)以及吕一飞《北朝鲜卑文化之历史作用》(黄山书社,1992年)等。中外文化交流也是学者关心的课题。张声振《两晋南北朝时期移民日本的汉族人及其贡献》(《社会科学战线》1982年第4期)、简修炜《汉魏六朝时期的中日交流》(《华东师范大学学报》1988年第4期)、范毓周《六朝时期中国与百济的友好往来与文化交流》(《江苏社会科学》1994年第5期)、罗宗真《六朝时期中国对外文化交流》(《文史哲》1993年第3期)、韩《“魏伐百济”与南北朝时期东亚国际关系》(《历史研究》1995年第3期)等。

社会史是20世纪中国史学研究中的一个新兴学科。到目前为止,在社会史研究领域,学者对诸如社会史概念、学科地位和研究对象等一系列根本问题仍然存在着不同的理解。我们这里不涉及理论问题,只就学者公认的研究成果做一概述。

吕思勉《两晋南北朝史》的专题部分应该是属于社会史最早的综合性研究著作。近年来出版的社会史综合性研究著作是曹文柱主编《中国社会通史·秦汉魏晋南北朝卷》。曹书从社会存在前提、社会构成、社会运行与社会变迁等方面考察了魏晋南北朝的社会发展状况。朱大渭等《魏晋南北朝社会生活史》系统梳理了魏晋南北朝时期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是一部有鲜明特点的学术著作(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8年)。

关于社会结构,在吕书、曹书中都有专门的章节进行论述。20世纪80年代,朱大渭发表《魏晋南北朝阶级结构试析》一文,认为这一时期社会结构具有阶级层次增多,阶级关系繁杂化的特点(《六朝史论》)。熊德基《魏晋南北朝时期阶级结构研究中的几个问题》则从户籍、等级、阶级、民族、门阀观念等方面阐述了对魏晋南北朝时期社会结构的理解(《六朝史考实》,中华书局,2000年)。以后的很多研究文章,都承认社会人口等级化是当时社会结构的一个突出特征。有关论述社会上层生活状况的文论在前几节中已有介绍,下一节还将谈到大族的个案研究,这里不再重复。在研究社会下层时,学者对编户齐民的情况关注不够,除王仲荦《魏晋南北朝史》有关章节和熊德基《六朝农民的负担、阶级地位与历史作用》等文外,论者甚少。相对而言,研究当时“贱民”的学术成果是相当繁富的。魏晋南北朝时期,无论国家还是私家大族都控御着大批不隶普通民籍身份低贱的人口。他们或由国家另立户籍,或注入主人的“家籍”,名目相当繁杂,有兵户、吏户、杂户、匠户、乐户和佃客、部曲、门生、故吏等。自30年代以来,研究这些人口社会地位和生存状况的论述一直不断。代表性的文章有鞠清远《两晋南北朝的客、门生、故吏、义附、部曲》(《食货》1935年第12期)和《三国时代的客》、武仙卿《南北朝色役考》、李源澄《两晋南朝之军户及补兵》、何兹全《三国时期的三种领民》以及关于兵制系列论文中“世兵制”的论断(详见《读史集》)。20世纪后半叶,这类研究文章非常之多,代表性的有唐长孺《魏晋至唐官府作场及官府工程的工匠》(《魏晋南北朝史论丛续编》)与《魏晋南北朝的客和部曲》(《魏晋南北朝史论拾遗》)、程应《释干》(《中华文史论丛》1979年第3期)、彭神保《僮干释疑》(《中华文史论丛》1981年第3期)、李春润《论三国两晋南北朝的干》(《中华文史论丛》1981年第3期)、曹文柱《略论东晋南朝时期的吏民》(《北京师范学院学报》1982年第2期)、高敏《东魏北齐食干制度研究》(《社会科学战线》1984年第2、3期)和《杂户考》(《魏晋南北朝社会经济史探讨》,人民出版社,1987年)以及前述有关兵户问题的文论等。此外还有一些论文讨论了这一时期的奴婢问题,如蒋福亚《略论魏晋南北朝的奴婢》(《北京师范学院学报》1989年第5期)、刘汉东《十六国北朝奴婢身份特点探论》(《北朝研究》1996年第1期)等。

关于城市与乡村社会研究。曹文柱《社会通史》第3章对魏晋南北朝城市社会的一些特征进行了归纳,认为当时的城市有政治型、军事型、工商业型等类别;与乡村社会比较,又有建筑群规范、人口集中和数量大、人口异质性强、经济生活活跃、政治生活频繁、文化生活发达等特点。相关的论述还有于云瀚《魏晋南北朝时期城市风俗探论》(《社会科学辑刊》1998年第5期)、赵裕如《北魏洛阳里坊制度浅识》(《洛阳师专学报》1989年第3期)等。对魏晋南北朝乡村社会系统研究的著作是齐涛《魏晋隋唐乡村社会研究》。作者分论了北方乡村组织由坞壁到村落、南方乡村组织由聚邑到村落的变迁,同时探讨了乡村的自然环境、农民的生产条件和家庭经济生活等。相关的论述还有赵克尧《论魏晋南北朝的坞壁》(《历史研究》1980年第6期)等。研究魏晋南北朝时期家庭和婚姻的成果较多。冻国栋《北朝时期的家庭规模结构及相关问题论述》一文指出,十六国北朝时期北方的家族观念和生活方式和南方有很大的区别,这表现在聚族而居、兄弟共财、几代共爨等几个方面(《北朝研究》1990年第2期)。属于同类性质的文章有张承宗《六朝时期的婚姻与家庭》(《苏州大学学报》1988年第3期)、周盛行《颜氏家训中的家庭习俗》(《民俗研究》1991年第2期)、赵建国《论魏晋南北朝时期的家庭结构》(《许昌师专学报》)1993年第2期)等。葛建中《东晋南朝社会中的家庭伦常》认为,东晋南朝时期名教的重心已经由君臣伦常转移到家庭风教上去了(《中山大学学报》1990年第3期)。相关论文有刘振华《试论六朝家庭伦理观念的演变》(《学术界》1994年第1期)等。此外,梁满仓《论魏晋南北朝的早婚》(《历史教学问题》1990年第2期)、薛瑞泽的《北朝婚姻简论》(《北朝研究》1990年第2期)、《试论魏晋南北朝再婚问题》(《思想战线》2000年第2期)以及王晓卫《北朝鲜卑婚俗考述》(《中国史研究》1988年第3期)、施光明《从〈魏书〉所记鲜卑拓跋部婚姻关系研究》(《中央民族学院学报》1992年第3期)和杨铭《氐族的姓氏和婚姻》(《西北民族研究》1992年第1期)等,都是研究魏晋南北朝各族婚姻、婚俗的文章。与婚姻家庭有关的妇女问题备受关注,相应的论文很多,篇幅所限,不再一一列举。

关于民间信仰和结社问题。20世纪80年代初,吴泽发表《汉唐间土地、城隍神崇拜与神权研究》一文,研究了始于魏晋的民间土地神和城隍神崇拜现象。研究这类民间信仰问题的文论还有刘九生《巴建国的宗教背景》(《陕西师范大学学报》1986年第1期)、吴维中《志怪与魏晋南北朝宗教》(《兰州大学学报》1990年第3期)、梁满仓《论蒋神在六朝地位的巩固和提高》(《世界宗教研究》1991年第3期)、《论六朝时期的民间祭祀》(《中国史研究》1991年第3期)和郝春文《东晋南北朝时期的佛教结社》(《历史研究》1992年第1期)以及侯旭东《五六世纪北方民众佛教信仰》、刘长东《晋唐弥陀净土信仰研究》等。

社会风气是一个内涵广泛的课题。前述的魏晋风度也应该属于这一范畴,但社会史更关注带有大众性的,尤其是下层社会的风俗习尚。曹文柱《六朝时期江南社会风气的变迁》认为,六朝时期江南社会风气有一个由轻悍好斗向柔靡怯懦的转化过程。其中的原因和社会上层的构成与心理素质的变化、社会下层宗教信仰的转移以及江南所处的地理位置有很大的关系(《历史研究》1988年第2期)。同类的文章还有吴功正《六朝社会风气与美学状貌》(《社会科学研究》1994年第4期)、张承宗《魏晋南北朝社会风气及南北民俗的交流》(《江海学刊》1995年第6期)等。由曹魏时起,薄葬之风大倡。对于这一社会现象最系统的考察是魏鸣《魏晋薄葬考论》(《南京大学学报》1986年第4期)。相关论文还有龚国祥《浅谈汉魏薄葬思想》(《武汉师范学院学报》1984年第6期)、张爱冰《南朝薄葬考》(《东南文化》1989年第2期)等。社会问题是社会史研究的重要内容。曹文柱《两晋之际流民问题的综合考察》指出,两晋之际因自然灾害和社会矛盾而激发的流民潮具有空前的规模。作者还对流民组织、统治者的流民政策以及流民归宿等方面的问题进行了分析,认为这次流民潮对全国人口布局的调整和经济重心的转移有一定影响(《历史研究》1991年第2期)。相关论文有许辉《西晋末期长江中游流民暴动的原因及性质》(《南京师范大学学报》1987年第3期)等。北魏末年的边镇起义也是当时的严重社会问题。讨论这一课题的论文有朱大渭《北魏末年人民大起义若干史实辨析》(《六朝史论》)、刘精诚《北魏末年人民起义与六镇豪强》(《华东师范大学学报》1982年第2期)等。有的学者还注意到了自然环境与人类生存关系的问题。曹文柱《魏末晋初的陂碣之害》(《北京师范大学学报》1984年第2期)、黎虎《东晋南朝时期旱田作物的南移》(《北京师范大学学报》1988年第2期)、郑炳林《十六国时期姑臧建城的自然与人口条件》(《西北史地》1987年第3期)、李丙寅《略论魏晋南北朝时代的环境保护》(《史学月刊》1992年第1期),郭黎安《关于六朝气候、自然灾害和生态》(《南京社会科学》2000年第8期)等,都是研究这方面问题的文章。李友松认为,血吸虫病是导致曹军在赤壁失败的原因(《曹操病败赤壁与血吸虫病关系之探讨》,《中华医史杂志》1981年第2期)。类似的论文有李亿众《晋代规定传染病感染三人者不得入宫》(《中华医史杂志》1984年第4期)等。

二十世纪魏晋南北朝研究(六)大族个案研究和人物评价

魏晋南北朝大族个案研究方兴未艾。个案研究是社会学一种研究方法,海外学者在研究中国古代家族制度时经常运用。80年代以来,大陆学者引入并应用于魏晋南北朝大族史的研究之中,取得了可观的成果。田余庆《东晋门阀政治》也具有大族个案研究的特征。周征松《魏晋隋唐间的河东裴氏》(山西教育出版社,2000年)是目前所见的典型魏晋南北朝大族个案研究专著。

魏晋以来,大族地位确立的标志起码有三个至关重要的因素:一是家族成员官职的高下及其变化;二是家族成员的婚媾状况;三是家族成员的学术文化成就,简称为“宦”、“婚”、“学”。魏晋南北朝大族个案研究工作基本上是从这三个方面展开的。

叶妙娜《东晋南朝侨姓高门之仕宦:陈郡谢氏个案研究》认为,东晋南朝谢氏家族经历了上升—全盛—衰落的发展过程,与之同步的是文—武—文的变化。谢氏家族发展的轨迹是条抛物线,衰落期是上升期的回归,但前期仅是士族,后期则是“士”与“世”的复合。其仕宦特征又有阶段性的不同,全盛期生气勃勃,握兵执政,是国家栋梁;转折期职高无权,因循守旧,坐享声誉;衰落期徒有虚名,腐败无能。作者认为,史学界对大族仕宦特征的一般看法,实际上是指转折期或衰落期才出现的现象(《中山大学学报》1986年第3期)。类似的论文有卜宪群《琅邪王氏政治地位研究》(《安徽师范大学学报》1988年第1期)、孟繁冶《汉魏晋南北朝颍川鄢陵庾氏家族源流考》(《许昌师专学报》1992年第3期)、朱绍侯《济阳蔡氏郡望的历史追溯》(《许昌师专学报》1997年第1期)等。刘静夫《颍川荀氏研究》和《京兆杜氏研究》对两个家族的仕宦情况进行了比较,认为族大人众,累世为官,是它们的共同点。荀氏主要仕于魏晋南朝,而杜氏遍及南北胡汉王朝。荀氏在中央担任文职高官,上层交往广泛,是士大夫官僚世家。杜氏以地方军政长官为主,上层交往少,是带有豪强色彩的官僚世家。荀氏门第高,杜氏生命力强(《南充师院学报》1987年第3期、《许昌师专学报》1993年第3期)。高诗敏《有关北朝博陵崔氏的几个问题》对北朝时期博陵崔氏和清河崔氏仕宦情况进行了比较。作者指出,北朝之前两族政治地位不相上下。北朝时期清河崔氏远高于博陵崔氏,是仕宦差别决定的(《首都师范大学学报》1998年第5期)。韩树峰《河东裴氏南迁述论》、《河东柳氏在南朝的独特发展历程》则分别探讨了江南晚渡大族为仕宦而弃文从武的情况(《中国史研究》1996年第2期、2000年第1期)。高诗敏《范阳卢氏的兴衰与历史地位》(《北朝研究》1997年第1期)、陶新华《魏晋南北朝弘农杨氏的发展道路》(《杭州师范学院学报》1998年第2期)等文,重点研究了留居北方大族的政治兴衰史。

关于大族的婚媾情况。经过个案研究,许多学者提出这样的认识:魏晋南北朝时期,士庶不婚是时代的主流,大族婚媾的基本特征是实行身份内婚制。所谓身份内婚制,就是大族联姻的对象基本上属于门第相等的几家士族,或皇室。身份内婚制经历了从萌芽、形成、发展到崩溃的过程。叶妙娜《东晋南朝侨姓世族之婚媾———陈郡谢氏个案研究》认为,侨姓士族从西晋开始实行身份内婚制,但初期不太严格,东晋则严格流品,绝不含糊。南朝初期身份内婚制仍能维持,但已不太严格。中期开始联姻寒庶及土著大族,终于导致这一制度的最后瓦解(《历史研究》1986年第3期)。卜宪群对琅邪王氏的研究,结论与叶文类似。高诗敏、韩树峰、刘驰等人认为,北朝的情况与南方大体一致,只不过因国婚带来的政治利益使大族更乐于联姻帝室。身份内婚制造成血缘婚、异辈婚的现象十分突出。宋晓梅《鞠氏高昌张氏之婚姻》研究了西北地区大族实行身份内婚制的情况(《中国史研究》1994年第2期)。王连儒《东晋陈郡谢氏婚姻考略》认为,大族婚姻是一种复杂的伦常政治现象,影响所及,使得国家政治属性也带有浓厚的伦常色彩(《中国史研究》1995年第4期)。

关于文化面貌。文化素养在当时是衡量人才优劣的标准,对于选举和迁官都具有一定的意义。魏晋大族多以家学名世,文化上的优势是其傲世骄人的资本。叶妙娜认为,东晋南朝崇尚风流人物,大族把学术与门第接合起来,作为维持地位不坠的重要手段。南朝时期谢氏在军事政治上的影响逐渐丧失,仍可以文豪、诗人留名。孟繁冶《论颍川鄢陵庾氏之崛起》认为,早在政治发展的重要积累期,颍川庾氏的文化特征就已十分突出。东晋时期,庾氏不但在政治上举足轻重,而且家族文化也最为发达(《许昌师专学报》1993年第3期)。类似的文章还有卜宪群《琅邪王氏与六朝文化》(《安徽史学》1989年第3期)等文。刘静夫对荀氏、杜氏在文化上进行了比较,认为两族各有家学,荀氏以礼乐、律令为主,杜氏本是刑律之家,后又以《春秋左氏传》出名。韩树峰、周征松指出,河东裴氏原为西晋高门,因晚渡不得不以武功求显达,而后重新以文名世,南朝时还出现过著名的“史家三裴”。嵇发根《六朝时吴兴沈氏文人的崛起与发展》讨论了吴兴沈氏由武力强宗向文化士族过渡的过程(《湖州师专学报》1998年第2期)。党明德《北朝时期平棘李氏的望族之道》甚至将文化列为某些大族兴起的原因(《山东社会科学》1998年第4期)。

从数量上看,人物评价是魏晋南北朝史研究取得成果最多的一个领域。自20世纪20年代以来,学者的研究几乎涉及了魏晋南北朝各个时期的重要人物,粗略统计,有专文或专著探讨者近百人。其中诸葛亮和曹操又是所有人物研究中的热点。

20世纪前半叶,研究诸葛亮的文章约有10余篇,但质量不高。50年代以来,评价诸葛亮的论文不但激增,而且学术水平不断提升。代表性的论文是周一良《论诸葛亮》。作者从研究诸葛亮出身入手,详论了“隆中对”的战略思想,以及治蜀方略和民族政策,继而分析了他六出祁山、兴复汉室的政治理想,指出对诸葛亮的评价应该适当、不宜夸大(《历史研究》1954年第3期)。这篇文章在当时曾引起热烈的讨论。“文革”以后,诸葛亮研究继续深入发展,学者对诸葛亮的战略思想、民族政策、军事才能、经济思想以及躬耕地等问题作出了很多有意义的探讨。总体来看,对诸葛亮作出负面评价的文章不多,大部分学者在指出他的某些具体失误之外,基本的评价都是肯定的。其中田余庆的《〈隆中对〉再认识》最有特色。田文全面讨论了诸葛亮“隆中对”的形成、实施以及对三国鼎立形成的作用和主要失误之处,从而对诸葛亮的战略思想作出了令人信服的评价(《历史研究》1989年第5期)。50年代之前讨论曹操的文章并不多见。对曹操评价的高潮是在1959年郭沫若发表《读蔡文姬的〈胡笳十八拍〉》(《光明日报》1959年1月25日)一文开始的。此后一批史学大家先后发表文章对曹操的功过进行评说。讨论的阶段性成果后被收录到《曹操论集》(三联书店,1960年)一书之中。大家对曹操的认识并不一致,但肯定性的意见占据主流。到目前为止,对曹操的研究仍是一个热点,只不过更加深化和细化而已,如曹伯言《何晏与曹操及正始改制》(《华东师大学报》1990年第3期)、方诗铭《曹操与“白波贼”对东汉政权的争夺》(《历史研究》1990年第4期)、孙明君《曹操与儒学》(《文史哲》1993年第2期)、马育良《论曹操对秦汉大一统思想文化模式的突破》(《许昌师专学报》1994年第2期)等。

二十世纪魏晋南北朝研究(七)回顾与展望

由于篇幅所限,我们对上个世纪中国魏晋南北朝史研究状况的回顾和评述相当简略,只能说是百年学术史的一个大致轮廓。然而我们仍可以清楚地看到,经过中国几代学者的艰苦探索与开拓,这一断代史研究领域所取得的学术进展十分令人瞩目。其中两方面的成就,是最需要我们加以认真总结的:首先是学术面貌实现了全面更新;其次是大量的实证研究为学科发展奠定了雄厚的基础。

我们注意到,不少学者在回顾上一世纪中国历史学各个领域所取得的成就时,往往都有一个共识:20世纪是中国历史学的重要转型期。百年间,中国历史学经过了一个由纯粹的传统国学向具有严格学术规范的近代人文社会科学的蜕变。作为中国历史学的一个断代研究方向,魏晋南北朝史研究同样鲜明地向我们展示了这一演进过程。

中国虽然素有值得骄傲的史学传统,但局限性也是明显的。20世纪之初梁启超曾将旧史学的缺陷概括为“六弊”,即所谓“四蔽”和“二病”,并把“史界革命不起”,上升到“吾国遂不可救,悠悠万事,惟此为大”的严重程度(《梁启超全集》第2册,北京出版社,1988年,第736页)。所以当具有强势文化特征的西方史学思潮一波一波涌来之时,旧史学的藩篱迅速坍塌。引进外来的新史观、新理论和新方法,借以诠释中国的社会和历史,也就成了20世纪中国几代史学家不懈追求的目标。特别是50年代以来,马克思主义唯物史观在学术研究中居于指导性的地位,中国历史学在科学化道路上更有了进一步的升华。20世纪三四十年代中国魏晋南北朝史研究呈现的全面繁荣,五六十年代新课题、新领域的不断开拓和八九十年代学术研究的继续向纵深发展,无不与外来史学观念、理论和方法的引进、传播以及运用有着密切的关系,并由此实现了学术面貌的全面更新和学科规范的重大转型。

以开放的心态,学习和借鉴西方史学的长处,无疑是当时中国史学家的一种正确选择。不过,这些“舶来品”毕竟是以西方文明为背景而产生出来的,且不说与中国的社会和历史情况迥异,就其本身来说也是个变量,所以在引进西方史学的同时必须要有个鉴别和消化的过程。在这方面,史学大师陈寅恪开了一代新风。他既主张吸收外来文化,又坚决反对全盘照搬。他曾针对30年代的“食洋不化”之风讲:“窃疑中国自今日以后,即使能忠实输入北美或东欧之思想”,然“不改本来面目者,若玄奘唯识之学,虽震动一时之人心,而卒归于消沉歇绝”。他认为,“真能于思想上自成系统,有所创获者,必须一方面吸收输入外来之学说,一方面不忘本来民族之地位”(《冯友兰中国哲学史下册审查报告》,《金明馆丛稿二编》,上海古籍出版社,1980年)。陈寅恪身体力行,融会中西,重新探究魏晋南北朝历史的内涵。“他着眼于较长的历史过程,在较高的层次上探讨魏晋南北朝历史的脉络所在,提出并解答了许多前人的认识所不能及的问题。他重视以不同的种族、家族、地域、文化为背景的社会集团的活动,从中发现历史的联系和推移,并以之解释各种纷繁的历史现象”(田余庆:《秦汉魏晋史探微》第390页)。学者公认,他的成功就在于不是西化,而是化西,不着痕迹地将西学应用于中国学术,创造出适应时代、适应民族特质和需要的新史学。陈寅恪的贡献是划时代的,它使得魏晋南北朝史研究工作在转型之初就起点很高。当然,这一时期学术成就的取得,并非皆是陈寅恪一人之功。我们也不应当忘记与他同时代的一批杰出学者,如吕思勉、汤用彤、陶希圣等人在各个领域中所付出的辛勤劳动。与其他断代史研究相比,20世纪中国魏晋南北朝史研究的阶段性进步非常明显。五六十年代是以唐长孺、何兹全、周一良、王仲荦、马长寿等人为代表的史学家,在魏晋南北朝史研究的各个领域全面创获的时期。他们通过精审的考辨,严谨的论证,多方位地勾画了魏晋南北朝社会的重要特征与发展大势。特别是在陈寅恪所忽视的社会经济领域取得的成绩尤大,如土地制度、赋税制度、部门经济、整体经济以及依附关系等重大课题皆有突破性进展。80年代后期,田余庆撰成《东晋门阀政治》一书,又为魏晋南北朝史研究向纵深发展,确立了一个全新的理论框架和较为严密的学术规范。总之,通过几代学者的艰辛努力,20世纪末的中国魏晋南北朝史学界已经是硕果累累,学术积累相当深厚。

学术面貌的全面更新以及在此基础上所形成的深厚学术积累,既为新世纪的中国魏晋南北朝史研究创造了腾飞的条件,同时也留下了不少难题。到目前为止,凡是关乎魏晋南北朝史的重大课题大多被人们研究过,似乎已达竭泽而渔的程度。不仅重大的课题如此,就是一些细微的题目也有人爬梳,同时还存在着重复性研究的现象。情况类似种田,一切可耕之地皆是果实累累,甚至在边角地、荒山坡上也不乏劳作之人。本来涉及此段历史的文献资料并不丰厚,再加之名家云集,很多成果的水平好像已臻于极致。这就使得后来人往往望题兴叹,有无从入手之感,“撞车”的事情经常发生。

在新世纪之初,我们应该如何去做,才不致于使这一笔宝贵的学术财富变成历史的包袱,从而避免使优势转化为劣势?怎样做才能在较高的学术积累上实现新的突破?这是每位从事魏晋南北朝史研究的学者都应该认真思考的事情。对此,我们认为起码有三个方面的工作需要得到大力拓展。

第一,注重对史料的充分占有和使用。历史学是一门科学性和规范性很强的学科。讲究实证,靠材料说话,是史学家开展研究工作的根本出发点。如果没有翔实的史料作基础,只凭观点新颖立说,即使轰动于一时,学术生命力也不会保持长久的。正因为史料是立论的依托,所以注重对史料的充分占有就成了学科发展的重要前提。

首先,提高学术敏感性,及时追踪新史料发现的信息,做好相应的搜集与研究工作。新史料的发现,往往意味着将有新的学术突破出现。陈寅恪曾讲:“一时代之学术,必有其新材料与新问题。取用此材料,以研求问题,则为此时代之新潮流”(陈寅恪:《陈垣敦煌劫余录序》,《金明馆丛稿二编》)。魏晋南北朝时期的社会动乱与崇尚薄葬,不但使得这一时期的存世文献不足,而且还使得考古发掘不易取得成果,故而任何新的地下出土,对于我们来说都弥足珍贵。令人惊喜的是,1996年10月湖南省长沙市走马楼建筑工地第11号井出土了大批三国时代的吴简。这批简牍总数估约10万枚以上,按质材和形制可分为竹简、大木简、木牍、封检和签牌等。简牍大多有明确纪年,时间范围在汉末孙吴前期。简牍是孙吴长沙郡和临湘侯国(县)的地方文书档案,内容涉及佃田、赋税、户籍、司法和官府上下行文书等。走马楼吴简学术价值之大,超乎人们的想象。“它不仅填补了我国简牍出土的一个空白,而且还以丰富的内容使我们了解三国孙吴时期的政治、经济、军事、文化、赋税、户籍、司法、职官等许多方面,尤其对深入研究当时经济关系、阶级关系、赋税制度、典章制度以及当时的社会生活等都提供了新的历史信息”(张文斌:《长沙走马楼三国吴简嘉禾吏民田家·序》,文物出版社,1999年)。如曹丕代汉,孙权附魏,史书只记载其“诚心不款”,至于有何动作并未交待。而竹简清楚地揭示,孙权一直没有使用过黄初年号。这是他不肯尊奉曹魏为正朔的具体表现。再如,过去一直认为北魏户调的“九品混通”之法源于西晋,而竹简明载,早在孙吴初始此制即已实行。吴简中的户口籍簿内容也相当丰富,除民籍、吏籍外,另新见师佐籍。此类“师佐”,分工很细,但含义是什么?有待进一步明确。此外,籍簿中还有“复民”、“士”、“私学”等名目,这些人口的身份到底是平民,还是依附民?《田家》中的佃田主要是“二年常限”田,与之并存的还有“余力田”。常限田中的“常限”是指田亩租佃的年限,还是对租额的限定?余力田究竟是一种优惠田,还是一种新垦田?关于“还民之限米”的简文,应解释为“归还民之限米”,还是特指“还民”(归籍之民)交纳的“限米”?虽然文书的释文只刊布了极少部分内容,但仍以鲜活的史料为我们展示了汉末吴初江南局部地区诱人的社会场景,提出了许多新课题。目前整个工作尚在起步阶段,然而研究者已开始有不同的认识,有的问题争论还很激烈。可以预见,随着吴简整理工作阶段性的进展,对它的研究也会有一个“新潮流”出现。

其次,需要对已知史料的价值重新认识。新史料的功能不是无限的,大量的研究工作毕竟还应建立在已知史料的基础之上。现在的问题是,必须要对这些已知史料有个重新的价值评估。我们注意到,在以往众多的研究成果中,学者对文献资料的使用并不充分,可开发的空间仍很大。譬如关于这一时期的碑铭墓志,前人已做过大量的汇集整理工作,相关的出版物很多。然而,不少学者在运用这些资料时,基本路数仍不出传统的“正诸史之谬误,补载籍之缺佚”两途。这种思路把立论的出发点和归宿都放在史书上,却忽视了金石材料的自身价值。早在20世纪60年代,马长寿就已开始利用碑铭,结合文献,探讨前秦至隋关中地区少数民族分布的情况,揭示了史书失载的一些历史现象。近年来,侯旭东搜集到1600多种五六世纪北方造像记。他以此为基本材料,系统地研究了当时北方普通民众的佛教信仰状况。这些材料的可贵之处,一是造像人主观心愿与认识的直接和真实的吐露,非如文献要经过文人的过滤与转述。二是参与造像活动的人范围极广,除少数官吏和僧人外,绝大部分信众不见于史传。其实,碑铭之外,一些习见的文集专著、地志农书、梵典道藏、诗歌辞赋、志怪小说等,都蕴藏着大量珍贵的史料,有待我们进一步去挖掘。对于正史,也可用新视角重新认识它们的价值。有的学者提出,有时新眼光“本身也意味着新材料的发现”,以新眼光看旧史籍,就可以从常见的书中读出大量别人视而不见的重要材料。最好的实例,是田余庆近年来发表的几篇北朝史文章。如他发现《魏书·乐志》中的“真人代歌”具有“史诗”特征,于是以此为线索,条理了《代歌》与《代记》、《魏书·序纪》的传承关系,从而对北魏一代史学衰微的原因做出了合理的解释。

第二,继续深化宏观与微观两个方面的研究工作。所谓宏观研究与微观研究都是相对而言的。宏观研究贵在会通,是从大处和远处着眼观察这一断代的历史地位。微观研究主要是对这一时期社会本身的某一细节进行剖析,或是探讨一些无法置于宏观研究范围之内的课题。两者中,微观研究可以视为宏观研究的基础,宏观研究乃是微观研究的最终目的。两者相辅相成,缺一不可。魏晋南北朝史的研究课题的日趋细化,已成为近年来一道很显眼的学术景观。这当然符合学术发展的内在逻辑,无疑是学术进步的一种表现。我们认为,在学术氛围普遍浮躁的今天,这种脚踏实地、甘于寂寞的学风是应该得到大力提倡的。学者的努力已有了相应的回报,在大族个案、职官品位—职位和地域社会等类研究领域,成效尤为突出。以大族个案研究为例,十几年来学者关注的对象,几乎遍及南北士族,而现在学者则把更多的精力,转移到地域性豪族集团之上了。显然,这种对不同类型的大族进行多层次、多方位的考察,有助于我们更深入地了解当时社会精英集团的基本状况、演进脉络以及历史作用。不过,过于细化的研究也带来了一些负面影响。正如有的学者指出的那样:选题的杂乱和琐碎,随意性较大,难以得出普遍性的结论,是目前大族个案研究的一个通病。于是,“便出现了一批‘跑马圈地’式的个案研究论文,满足于低水平的简单重复,个别低水平的研究论文仅仅是某一家族的材料长编……社会学方法的引入本应丰富政治史研究的内容,但一些研究却背离了社会史对于社会的全景描述和理解,重新落入了以婚宦论士族的窠臼。”④另外,过于细化的倾向,还会导致“研究者之间共同关心的问题少了”的后果(日本著名学者谷川道雄语)。质之于中国魏晋南北朝史研究,则是老一辈学者所关注过的重大问题,年轻一代对此已经失去了兴趣,而自己所研究的课题又缺乏宏观的力度。本来,同老一辈学者相比,中青年学者在史料功底和理论思辨能力上就相对存在着欠缺,过早地埋头于琐细的局部问题之中,则很难成大器。毕竟在中青年学者中,能够写出如何兹全的《中国古代社会》、唐长孺的《魏晋南北朝隋唐史三论》和田余庆的《东晋门阀政治》等宏篇巨著的人还是太少了。所以我们认为在微观研究的基础上,对于一些重大问题追求更为宏观的考察,可能是新世纪魏晋南北朝史研究实现总体突破的一个重要途径。

南北文化论文第3篇

政治史的研究主要集中在政治事件和政治制度方面。20世纪中国魏晋南北朝史研究在这两个方面取得的成就最多,我们只能做提纲挈领式的概述,因此难免挂一漏万。由于十六国北朝的政治史与民族史关系密切,为避免重复,本节重点叙述魏晋南朝政治史研究状况,有关十六国北朝的主要内容则放在后面民族史的部分。魏晋南朝时期比较重要的政治大事约有以下几个方面:三国政治、西晋政争与动乱、门阀政治、南朝低等士族和寒门庶族地位的上升以及侯景之乱等等。

关于三国时期的起始年代,史学界有不同的认识。传统史家多持曹丕称帝之年说(公元220年),然而从20世纪二三十年代起,许多学者已突破王朝体系的局限,认为根据整个时代的特征,这个断代时间应该提前到汉末军阀混战阶段。至于提前到何时,众说纷纭。王仲荦是黄巾起义说(184年)、范文澜是董卓之乱说(189年)、白寿彝是曹操迎汉献帝都许说(196年),此外还有官渡之战说(200年)、赤壁之战说(208年)等。方诗铭《曹操·袁绍·黄巾》(上海社会科学出版社,1996年)一书,以曹操为中心,分别对董卓、袁绍、吕布、孙坚父子、刘备、张鲁以及白波黄巾、青州黄巾、泰山诸将等各种政治军事势力进行了分析研究,全面展示了汉末军阀混战阶段的政治史。类似的文章还有田余庆《曹袁斗争和世家大族》(《历史研究》1974年第1期)、《汉魏之际的青徐豪霸问题》(《历史研究》1983年第3期),陈勇《董卓进京述论》(《中国史研究》1995年第4期)等。对于曹魏政权的性质,陈寅恪认为,曹氏出身于寒族,且与阉官有关。曹操的崇尚与政策即是由他的出身决定的(《陈寅恪魏晋南北朝史讲演录》,黄山书社,1987年)。万绳楠认为,曹魏政权是依靠尚武的谯沛集团和崇儒的汝颍集团建立起来的,而曹丕继位后以司马懿为核心的汝颍集团实力的膨胀,则导致了两个集团势力的分化和斗争(《曹魏政治派别的分野及其升降》,《历史教学》1964年第1期)。周一良打破旧说,认为曹丕、曹植争位,植之失败与他反对曹操决意篡汉的态度有关。陈寅恪提出魏晋兴亡嬗替,不是司马、曹两姓的胜败问题,而是儒家豪族与非儒家的寒族的胜败问题。周一良对魏晋禅代之际分属于曹氏和司马氏两个政治集团的激烈斗争以及对当时思想领域的影响做了深入研究。指出双方实力的消长和文人集团的向背,决定了魏晋两朝政权的交替(《魏晋南北朝史札记》第4—6、26—37页)。万绳楠则认为,谯沛集团内外势力被汝颍集团逐次剪灭,是司马氏代魏的关键(《魏晋南北朝史论稿》第78—82页)。此外,还有大量文章是讨论曹魏用人、校事之制和封国政策内容的。

关于蜀汉政权的构成,王仲荦认为主要是属于刘备的荆州集团、刘璋的东州集团和巴蜀土著集团三种政治势力(《魏晋南北朝史》第78页);李开元在和曹魏、孙吴进行比较之后,认为刘备的蜀汉政权是一个以豪侠武人、寒门下士为核心的政治集团(《浅谈蜀汉统治集团的社会构成》,《文史知识》1985年第6期)。田余庆在《李严兴废与诸葛用人》(《中华学术论文集》,中华书局,1981年)一文中认为,蜀汉政权中新与旧、客与主的分野主要是刘备和刘璋两个营垒,当主客合流后仍然有政治上的派别之分。诸葛亮当政把巩固新人地位、协调新旧关系作为治蜀的核心所在。魏蜀吴三国中,孙吴建国迁延时日最长。田余庆《孙吴建国的道路》认为,最重要的原因是,它需要内部调整的时间,与江东诸大族关系有一个演变的过程(《历史研究》1992年第1期)。在《暨艳案及相关问题》一文中,田余庆又详论了孙吴政权江东化的过程,对其异常艰难的建国历程给予了合理的解答(《中国文化》1991年第4期)。高敏《试论孙吴建国过程中北方地主集团与江东地主集团之间的矛盾斗争》(《郑州大学学报》1994年第1期)和方诗铭《读〈檄吴将校部曲文〉》(《史林》2000年第4期)等文也讨论了这一问题。西晋是魏晋南北朝时期惟一实现了全国统一的王朝。对于这个短命政权,史家历来评价不高。陈寅恪认为,西晋整个官场都已溃烂,弥漫于社会上的是贪鄙、淫僻之风。20世纪八九十年代,讨论西晋政权腐朽性的文章很多。比较有代表性的是简修炜《论西晋地主阶级贪欲和权势的两重性》(《河北学刊》1987年第4期)、王永平《论西晋上流社会的贪欲风气》(《扬州师范学院学报》1992年第3期)、许辉《西晋的佞臣与后党评析》(《江苏社会科学》1992年第2期)、袁济喜《西晋的政失与世风》(《学习》1995年第6期)、夏保连《西晋的腐败风气与门阀制度》(《晋阳学刊》1996年第1期)等。当然也有的文章对西晋前期的历史有所肯定,如郑欣《西晋的历史地位》(《文史哲》1993年第3期)、尚志迈《晋武帝与太康之治》(《张家口师专学报》1994年第2期)等。曹文柱《西晋前期的党争与武帝的对策》晃娜衔?晋武帝虽然较好地处理了发生在中枢权力圈内的党争,保持了前期社会的政治稳定,但是这种党争仍然为西晋王朝的灭亡预伏下了祸根(《北京师范大学学报》1989年第5期)。

“八王之乱”是导致西晋灭亡的重大历史事件。关于动乱产生的原因,传统的说法是由于晋初大封诸王造成的。王仲荦认为此说不全面,八王致乱,主要是司马氏任诸王以方面重镇之故(《魏晋南北朝史》第216页)。唐长孺在《西晋分封与宗王出镇》文中也持此说(《魏晋南北朝史论拾遗》)。祝总斌则认为,乱因是由于继承人和辅政大臣不得其人所致(《八王之乱爆发原因试探》,《北京大学学报》1981年第4期);何吉贤对上述几种观点皆持否定意见。他认为西晋门阀士族势力恶性发展,才是造成八王之乱的主要原因(《试论八王之乱爆发的原因》,《河北师大学报》1981年第4期);杨德炳则认为,八王之乱是晋廷内部存在着宗王、太子妃党和后党三支力量互相殊死争斗的产物(《西晋的崩溃与门阀的分化》,《武汉大学学报》1995年第3期);杨光辉将宗王分为皇子王和宗室王两大派系,认为动乱是两大派系展开的一场争斗(《西晋分封与八王之乱》,《中国史研究》1989年第4期)。

门阀政治一直是学者们用力较多的论题。在门阀政治的产生、性质、作用和衰亡等几个方面,学者提出了很多观点。早期研究这一课题的成果除上面已提到的杨筠如、王伊同、谷霁光等人的著述外,还有其他人讨论门阀士族内容的文章。如杨廷贤《南北朝之士族》(《东方杂志》1939年第4期)、蒙思明《六朝士族形成之经过》(《文史杂志》1941年第10期)、方壮猷《中国中古时期之门阀》(《中山文化季刊》1944年第5期)等。但对门阀政治研究取得重大进展还是在20世纪后半叶。唐长孺《门阀政治的形成及其衰落》一文认为,士族门阀特权的确立,政治上是皇权和地方豪强势力妥协的结果,经济上是封建国家土地所有制和贵族官僚大土地妥协的结果。因此,其发展和衰落也与封建国家土地所有制息息相关(《武汉大学学报》1959年第8期)。以后他又在《东汉末期的大姓名士》、《士族的形成与升降》等文中,进一步论述东汉以来的大姓名士是构成魏晋士族的基础,但能否列入士族与决定士族高低序列的基本条件乃是凭借这一家族在当世的权势(《魏晋南北朝史论拾遗》)。祝总斌在白寿彝总主编《中国通史》第5卷典志部分中撰有《门阀制度》一章。祝文认为,门阀制度最重要的特征是按门第高下选拔和任用官吏。在魏晋南北朝时期,它先后共经历了四个阶段:东汉后期是萌芽期,曹魏、西晋是初步形成期,东晋和南北朝前期是确立和鼎盛期,南北朝后期是衰落期。大土地所有制、封建大家族与宗族以及儒学三者相结合之统一体的形成与发展,是门阀制度出现和持续存在的前提。战乱、统一帝国瓦解与分裂、新皇朝力求获取三结合之统一体,是门阀制度加速形成的决定因素。而门阀制度在形式上如果离开了九品中正制,便成为不可想象的事情。田余庆《东晋门阀政治》一书,把本论题的研究推向了一个新高度。

作者综合考察了东晋时期的政治、经济、民族、军事、地理、文化等诸多方面因素,对门阀政治进行了概括和界定。作者指出,学者所习知的门阀政治实际上只存在于东晋一朝,具有过渡性和暂时性,其实质是一种在特定条件下出现的几家大族的权力平行或超越于皇权的政治变态,是皇帝和士族的联合执政。黄正藩不同意“门阀专政”的提法,他把东晋政权的基本形式概括为君主制下的门阀合议体制(《东晋门阀政治散论》,《苏州大学学报》1990年第1期)。相关的专题论文还有陈长琦《魏晋南朝世族对国家权力中心的作用方式》(《华南师范大学学报》1991年第3期)等。论述士族地位衰落的文章有祝总斌《试论东晋后期高级士族之没落及桓玄代晋的性质》(《北京大学学报》1985年第2期)、高诗敏《试论南朝门阀地主地位的变化》(《安徽史学》1986年第6期)、薛军力《晋宋之际门阀政治的衰落与皇权的重振》(《汕头大学学报》1991年第3期)、陈伟强《从刘宋王朝和谢氏家族的关系看谢灵运的政治悲剧》(《北京大学学报》1992年第2期)、牛贵琥《南朝世家大族的衰落》(《山西大学学报》1994年第4期)等。

北朝士族的情况和魏晋南朝有很大的不同。唐长孺在《论北魏孝文帝定姓族》一文中指出,两晋南朝士族序列高下多是习惯上的而不是法律上的,而北魏是皇帝以朝廷的权威,采取法律形式制定包括胡族在内的门阀序列和体制的(《魏晋南北朝史论拾遗》)。刘琳《北朝士族的兴衰》一文,具体考察了北朝士族发展的过程,指出在北魏前期、孝文帝时期和北朝后期是北方门阀地位上升、极盛和衰败的三个历史时期(《魏晋南北朝史研究》,四川省社会科学院出版社,1986年)。刘驰《从崔卢二氏婚姻的缔结看北朝汉族士人地位的变化》以个案的形式,考察了北魏后期汉人上升为士族并形成汉人士族统治集团的过程(《中国史研究》1987年第2期)。

与门阀政治衰败同步,南朝的低等士族、寒门庶人不断崛起。对这个问题,唐长孺在50年代撰写的《南朝寒人的兴起》一文中有专门的探讨。他认为南朝实际权力逐步转移到寒人手中,既是由于南朝士族的腐朽,也是由于寒人队伍的增加的缘故(《魏晋南北朝史论丛续编》)。进入80年代以后,讨论继续深入。代表性的文章有郑敬高《南朝掌机要的寒人刍议》(《华中师范大学学报》1986年第1期)、《南朝的将门》(《华中师范大学学报》1987年第6期)、何德章《宋孝武帝上台与南朝寒人之得势》(《西南师范大学学报》1990年第3期)、王铿《论南朝宗齐时期的寒人典掌机要》(《北京大学学报》1995年第1期)等。有的学者还把这一变化同南朝皇室的出身与宗王出镇联系起来。祝总斌《刘裕门第考》将刘宋开国皇帝刘裕门第考订为低等士族(《北京大学学报》1982年第1期)。祝总斌又研究了从晋末刘裕起兵至南朝宋文帝时期统治阶级内部的斗争,认为地位日趋上升的低级士族一直没有停止向没落的高级士族进行夺权(《晋恭帝之死和刘裕的顾命大臣》(《北京大学学报》1986年第2期)。万绳楠考察了南朝“拟周之分陕”的政策,认为宗王出镇造成的政治混乱和纷争,使皇室不得不以寒人充任舍人、典签制衡诸王。而舍人典选又进一步扩大、提升了寒人的势力,这是南朝寒人兴起的基本原因(《魏晋南北朝史论稿》第228页)。类似的文章还有陈勇《刘裕与晋宋之际的寒门士族》(《历史研究》1984年第6期)、薛军力《刘宋初年对强藩的分割》(《天津师范大学学报》1995年第5期)、陈长琦《南朝时期幼王出镇》(《华南师范大学学报》1996年第1期)、鲁力《孝武帝诛竟陵王事与刘宋宗王镇边问题》(《武汉大学学报》2000年第6期)等。王铿认为南朝时期的士庶交往已经非常频繁,所谓“士庶天隔”之说并不完全符合历史实际(《论南朝宋齐时期的士庶天隔》,《北京大学学报》1993年第2期)。到南朝后期连江南土豪也日渐兴起,张国安《论梁代湘交广诸州豪强的兴起》(《河南师范大学学报》1989年第2期)、何德章《梁陈之际的江南土豪》(《中国史研究》1991年第4期)、欧阳小桃《梁末陈初的南川酋豪》(《争鸣》1992年第2期)等,都是论述这一课题的文章。侯景之乱的发生,不但导致梁朝的覆亡,而且给南朝士族带来灭顶之灾。与此有关的文章是萧黎《浅析侯景之乱》(《湘潭大学学报》1981年第2期)、夏建新等《论侯景之乱》(《河北学刊》1988年第3期)、郑显文《侯景之乱新探》(《松辽学刊》1993年第1期)等。

魏晋南北朝政治制度的研究是20世纪八九十年代以来收获颇丰的一个领域。举凡这一时代的官制、监察制度、选举制度、军事制度、外交制度等,都得到了深入的研究。下面重点介绍的是魏晋南朝有关制度的情况,个别地方兼及北方。

魏晋南北朝时期中央职官体系最大变化,莫过于尚书、中书、门下三省制的逐步确立。秦汉三公九卿制虽然仍有保留,但“三公”已徒有虚名,“九卿”职务卑落而变成闲散职位。作为辅佐皇帝决策和执行政务的机构是三省及尚书省所属诸曹。对于三省机构设置、运行及变化情况,陈仲安《汉唐职官制度研究》、王素《三省制略论》(齐鲁书社,1986年)、黄惠贤《中国政治制度通史·魏晋南北朝卷》皆有详细论列。陈琳国《魏晋南朝游移发展中的三省制》(《史学评林》1982年第3、4期)、陈满光《论三省六部制形成于两晋南朝时期》(《河北学刊》1996年第6期)也是较有代表性的论文。韩国磐《略论由汉至唐三省六部制的形成》认为,秦汉的尚书、中书、侍中等低等官吏转变成隋唐枢机大臣的原因,在于皇帝欲分相权(《厦门大学学报》1988年第3期)。祝总斌认为此说未抓住事物本质,其真正的原因是为了在新形势下更有效地进行统治。他为“宰相”的内涵做出了界定,并指出魏晋南北朝时期的宰相是尚书省(台)长官,而中书令、监和门下侍中都不是,尽管他们也在某些时候或某些方面权力极大(《两汉魏晋南北朝宰相制度研究》第13页)。

魏晋南北朝时期的地方政权,比较规范的是州郡县三级制。涉及这一方面问题的论述,则出现得比较早,如萨师炯《魏晋南北朝时代的地方制度》(《东方杂志》1945年第9期)、严耕望《魏晋南朝地方政府属佐考》(《历史语言研究所集刊》1948年第6本)等。此后王仲荦《魏晋南北朝史》、黄惠贤《中国政治制度通史·魏晋南北朝卷》以及严耕望《魏晋南北朝地方行政制度约论》(《大陆杂志》第27卷第4期)、薛军力《州的地方化与曹魏时期中央地方关系》(《中国史研究》1992年第3期)等,都有专门的研究。由于长期处于战争环境,魏晋南北朝地方行政制度具有军事化的特点:州刺史、郡太守多带将军号以治民又领兵。同时又出现了以军将为都督,督一郡、数郡,或一州、数州,往往又兼府所之刺史或郡太守,治军又领民的现象。研究这一方面的文章有陈琳国《魏晋南朝时期都督制》(《北京师范大学学报》1986年第4期)、姚念慈《两晋都督制演变述略》(《北京师范大学学报》1988年第2期)、薛军力《魏晋时期都督制的建立与职能转变》(《天津师范大学学报》1992年第4期)、张鹤泉《孙吴军镇都督论略》(《史学集刊》1996年第2期)等。近年来,对魏晋南北朝官制的研究有不断细化的趋向。陈长琦《魏晋南朝的资品与官品》认为,官品是表示官职所需才能的品位,资品是在官品基础上显示的官才(《历史研究》1990年第6期)。同类的文章,还有汪征鲁《魏晋南朝官职中的“言秩”与“不言秩”》(《历史研究》1990年第6期)、张旭华《萧梁官品、班品制度考略》(《中国史研究》1995年第2期)等。阎步克在2000年发表了一系列与此有关的文章,如《魏晋的朝班、官品和位阶》(《中国史研究》2000年第4期)、《南北朝的散官发展和清浊异同》(《北京大学学报》2000年第2期)和《仕途视角中的南朝西省》(《中国学术》2000年第1期)等,全面探讨了这一时期朝班、官品、位阶和西省、东省散官的仕途状况,使魏晋南北朝官制史的研究得到进一步深化。

监察制度是君主对臣下的监督和考察。黄惠贤认为,魏晋南北朝时期的监察制度,从监察官的职位来看可分三类:一是专职监察机构(御史台)及其官吏(御史中丞、尉)。二是兼职官吏(散骑诸官、司隶校尉、尚书左职官员)。三是君主直接任命的监察官吏(校事、典签、候官等)(《中国政治制度通史·魏晋南北朝卷》第272页)。讨论这一课题的论文有陈琳国《魏晋南朝监察制度的变迁》(《北京师范大学学报》1988年第1期)、邱永明《略论魏晋南北朝监察制度的得失》(《社会科学》1991年第2期)、徐斌《南北朝监察概论》(《浙江学刊》1996年第1期)和朱朴《论三国时期的校事制度》(《福建论坛》1988年第5期)、高敏《曹魏与孙吴校事官考略》(《史学月刊》1994年第2期)、章义和《孙吴校事与吕壹事件》(《许昌师专学报》1996年第1期)、周兆望《南朝典签制度剖析》(《江西大学学报》1987年第3期)、徐茂明《试论南朝的典签》(《苏州大学学报》1988年第4期)等。考课属于对官吏管理的重要制度,代表性的论文有张文强《魏晋北朝考课制度述略》(《北京师范大学学报》1988年第5期)、杨钰侠《论北魏地方官吏考课制度的演变》(《安徽教育学院学报》1995年第1期)、杨普罗《关于魏晋考课制度研究的两个问题》(《甘肃社会科学》1995年第2期)等。

1985年第6期);陈琳国承认九品中正制是魏晋南北朝时期选举制度的基础,但是同时指出,两晋的选举又可分为吏部铨选与公府征辟、州刺史辟召和察举秀才、郡太守辟召和察孝廉三个层次,而且恰好和高、中、低三级士族的入仕相适应(《两晋九品中正制与选官制度》,《历史研究》1987年第3期)。研究九品中正制的文章还有胡宝国《东晋南朝时代的九品中正制》(《中国史研究》1987年第4期)、杨希珍《北魏的中正选官制度》(《山东大学学报》1989年第2期)、方北辰《解释九品中正制度之一品虚设问题》(《许昌师专学报》1989年第1期)。关于魏晋南北朝时期的选举制度,特别是关于九品中正制的研究在20世纪三四十年代已取得不少成果。50年代唐长孺撰写《九品中正制试释》,对这一制度进行了全面考察。他认为,九品中正制建立的时间在曹丕代汉前,州郡设有大小中正,负责评定人物以备政府选官之用。中正提供的资料有三项:一是家世,二是行状,三是品。二品是上品与下品的分界。九品中正制是士族巩固门阀的工具(《魏晋南北朝史论丛》)。胡宝国进一步指出,九品中正制保证的是当时高官显宦的世袭特权,在势族向世族转化中起重要作用(《魏西晋时代九品中正制》,《北京大学学报》1987年第1期)。张旭华《魏晋时期的上品与起家官品》认为,门第高卑决定起家官品的高下,上品与下品是分属于清流与浊流的两大任官体系(《历史研究》1994年第3期)。也有学者认为不应夸大中正在西晋选官实践中的地位和作用。汪征鲁指出,中正定品只是魏晋选官制度的内容之一,乡论清议、高门达官的意志仍然在选举中起着重要作用(《略论“九品中正制”在西晋选官实践中的地位和作用》,《学术月刊》1985年第6期);陈琳国承认九品中正制是魏晋南北朝时期选举制度的基础,但是同时指出,两晋的选举又可分为吏部铨选与公府征辟、州刺史辟召和察举秀才、郡太守辟召和察孝廉三个层次,而且恰好和高、中、低三级士族的入仕相适应(《两晋九品中正制与选官制度》,《历史研究》1987年第3期)。研究九品中正制的文章还有胡宝国《东晋南朝时代的九品中正制》(《中国史研究》1987年第4期)、杨希珍《北魏的中正选官制度》(《山东大学学报》1989年第2期)、方北辰《解释九品中正制度之一品虚设问题》(《许昌师专学报》1989年第1期)。阎步克《察举制度变迁史稿》全面考察了察举制度的产生、发展及向科举制度演变的过程,弥补了研究魏晋南北朝时期选举制度过多注意九品中正制的不足。他认为,察举虽然比世卿世录、任子制优越,但人格化色彩浓厚,有很大的随意性。这是其终被科举制取代的原因。张兆凯研究了魏晋南北朝的门荫入仕制度,认为这种靠祖辈功绩入仕的制度的最主要内容是“计资入仕”,它对门阀制度的强化和延续起着很大作用(《汉唐门荫制度研究》,岳麓书社,1995年)。张兴成《西晋的宗室仕进制度》是研究这一时期宗室仕进制度的文章(《北京师范大学学报》2000年第3期)。

军事制度主要涉及两个方面的内容:一是军事机构和官员,二是军队的来源和性质。魏晋南朝的中央军也称“台军”。其中屯戍京师的部分称禁军或中军,屯驻外镇的称方镇兵或外军。曹魏时中军的最高长官是中领军,西晋改称中军将军或北军中侯。护军将军为中军的副长官。东晋南朝禁军的领导体制基本沿袭魏晋格局,变化很少。外军的长官是各方镇的“都督诸军事”,因此外军的存在及其变化,与都督制的存在及其变化密不可分。州郡兵是地方军。魏晋南朝时期,除了传统的征兵制、募兵制、谪兵制外,最具时代特色的当属世兵制。世兵制的主要特点是兵民分离和兵家子弟世代为兵。最早系统论述魏晋南朝兵制的学者是何兹全。他在《魏晋南朝的兵制》(《历史语言研究所集刊》1948年第16本)、《魏晋的中军》(《历史语言研究所集刊》1948年第17本)两文中,全面论述了这一时期军事制度的情况。以后学者的成果都是在何文研究基础上展开的。有关论述中军的文章,主要有陈勇《刘宋时期的皇权与禁卫军》(《北京大学学报》1988年第3期)、张泽咸《晋朝军制的几个问题》(《中国史研究》1989年第2期)、张焯《汉代的北军与曹魏的中军》(《中国史研究》1994年第3期)、张金龙《禁卫军权与南朝政治》(《南京大学学报》1999年第3期)等。关于外军方面的研究进展,我们在有关都督的部分已引述过,这里不再重复。对于州郡兵,唐长孺有专文进行深入的探讨。他认为,曹魏时期的地区皆有州兵,置兵的郡不多,但也存在。晋武帝统一全国后州郡兵一度被废止。东晋南朝时期的都督设置的制度化,出现了外军地方化并与州郡兵合流的趋势(《魏晋州郡兵的设置与废罢》,《魏晋南北朝史论拾遗》第141—150页)。相关的论文有杨光辉《晋武帝悉去州郡兵辨疑》(《社会科学战线》1984年第3期)等。讨论世兵制的文章很多,具有代表性的是赵克尧《关于曹魏士家制的几个问题》(《学术月刊》1985年第6期)、陈玉屏《曹魏西晋兵户身份的卑贱化》(《西南民族学院学报》1985年第1期)、高敏《曹魏士家制度的形成与演变》(《历史研究》1989年第5期)、周士龙《南朝时期兵户制度衰落的原因试探》(《河北师范学院学报》1989年第3期)等。此外,论述军事制度其他方面问题的文章有陈苏镇《南朝散号将军制度考辨》(《史学月刊》1989年第3期)、耿敬《关于魏晋南北朝时期募兵制度的探讨》(《中国史研究》1994年第3期)、童超《魏晋南北朝军事领导体制的特点》(《中国史研究》2000年第2期)等。关于魏晋南北朝时期军事制度的系统著作,除前述高敏《魏晋南北朝兵制研究》外,还有刘展主编《中国古代军制史》(军事科学出版社,1992年)、陈高华主编《中国军事制度史》(大象出版社,1997年)等。中国军事科学院主编《中国军事通史》第7、8两卷(军事科学出版社,1998年),是对魏晋南北朝军事制度史研究成果的集大成。

黎虎对魏晋南北朝的外交制度做了系统的研究,除有专著《汉唐外交制度史》出版外,还先后发表《魏晋南北朝鸿胪寺及其外交管理职能》(《中国史研究》1998年第4期)、《魏晋南北朝都督的外交管理职能》(《齐鲁学刊》1999年第3期)等文。

二十世纪魏晋南北朝研究(四)民族史

魏晋南北朝时期是我国历史上民族关系大激荡的时期。内迁各族和沿边各族纷纷登上历史舞台,或在中原建立政权,或居边地进行割据,各族间的混居以及各族政权的建立,促进了民族的融合和社会的进步,为隋唐盛世到来准备了条件。从20世纪20年代开始,学者就对这一时期民族史的研究投入了不少精力,不断地取得进展,使之成为学术成果最为繁富的领域之一。

综合探讨魏晋南北朝民族史的著述,成就较大的是黄烈《中国古代民族史研究》和白翠琴《魏晋南北朝民族史》。黄著理论色彩浓厚,白著注重对史实进行全面系统的叙述。黄烈认为,魏晋南北朝时期许多古老的民族走完自己的历程,从历史上消失了。因此中国古代民族史的研究,魏晋南北朝应该是一个阶段性的下限。由此上溯,可以弄清中国古代一些重要少数民族的脉络。属于综合探讨的论文还有黄佩瑾《魏晋南北朝民族关系的发展》,作者系统考察了这一时期各民族关系发展的大势,指出魏晋南北朝民族关系发展经过了三国西晋的和平发展、东晋十六国时期少数民族武力征服中原和南北朝时期大融合的三个阶段,贯穿着少数民族和汉族、各少数民族之间的两种矛盾,并呈现出同化中有融合的历史特点(《魏晋南北朝史论文集》,齐鲁书社,1991年)。白翠琴《魏晋南北朝民族观初探》(《民族研究》1993年第5期)、邱久荣《魏晋南北朝时期大一统思想》(《中央民族大学学报》1993年第4期)两文观点类似,都认为这一时期各族统治者在政权巩固之后,往往以华夏正统自诩,普遍存在着大一统思想。

研究魏晋南北朝时期少数民族分布、起源和迁徙的著述,主要有王伊同《五胡通考》、白翠琴《魏晋南北朝民族史》、王仲荦《魏晋南北朝史》、王育民《中国历史地理概论》(人民教育出版社,1990年)中国历史人口地理部分,各书都设有专门的章节论述这方面的问题。对十六国北朝历史有较大影响的北方、西北方少数民族,主要是被称作“五胡”的匈奴、羯、氐、羌和鲜卑。匈奴原居蒙古草原,后分裂成南北两部。南匈奴内附后南迁,曹魏时期已深入到汾河流域。对此,马长寿《北狄与匈奴》、林干《匈奴史》(内蒙古人民出版社,1977年)、黄烈《中国古代民族史研究》等书皆有专考。羯人入塞前属匈奴别部。关于其族源众说不一,白翠琴将之概括为六说。唐长孺从羯人相貌特征、葬俗、宗教信仰、姓氏等方面论证,羯人是包含西域胡较多的杂胡(《魏晋杂胡考》,《魏晋南北朝史论丛》第414页)。羌原居青海草原,东汉时部分人口被强徙到关陇一带,被称为东羌。氐人原居西起陇西,东至略阳,南达岷山以北的地区,汉魏之际被曹魏和蜀汉分别徙至关中与巴蜀。氐人与其他北方少数民族不同,是个以定居农业为主的民族。研究这一时期氐、羌的权威著作是马长寿《氐与羌》、《碑铭所见前秦至隋初的关中部族》。值得注意的论著还有冉光荣《羌族史》(四川民族出版社,1985年)、李绍明《关于羌族古代史的几个问题》(《历史研究》1963年第5期)、黄烈《有关氐族来源和形成的一些问题》(《历史研究》1965年第2期)等。关于鲜卑族的情况比较复杂,原居大兴安岭山脉一带,后居有匈奴故地,建立过统一的檀石槐汗国。再后分裂成三部:东部为段部、宇文部,中部为慕容部,西部为拓跋部。慕容部东进吞并段部,打散宇文部,尽有辽东之地。拓跋部是鲜卑族地处最东北的一支,故称别部鲜卑。拓跋鲜卑族早期历史上曾有过三次大迁徙,最后到达今内蒙古和林格尔一带。此外,属于西部鲜卑的还有后来在河西地区建立政权的秃发氏、乞伏氏。控制青海一带的吐谷浑则是慕容部西迁的一支。马长寿《乌桓与鲜卑》是系统论述乌桓与鲜卑起源和变迁的著作。与此有关的论文是周伟洲《魏晋十六国时期鲜卑族向西北地区的迁徙与分布》(《民族研究》1983年第5期)、王俊杰《魏晋南北朝的鲜卑不是一个民族》(《西北师范学院学报》1985年第3期)、陈仲安《乞伏出于高车补正》(《文史》第25辑,1986年)、林干《鲜卑拓跋、秃发、乞伏三部的早期历史及其南迁的初步探索》(《北方文物》1989年第3期)、曹永年《拓跋鲜卑南迁匈奴故地时间和契机考》(《内蒙古社会科学》1987年第4期)、赵向群《河西鲜卑事迹钩沉》(《西北师范学院学报》1992年第3期)等。20世纪80年代,考古工作者在阿里河附近的大兴安岭北段发现拓跋鲜卑祖庙嘎仙洞石室,这使得长期令人困惑的拓跋鲜卑发祥地“大鲜卑山”之谜得以廓清。石室发现者米文平有《鲜卑石室所关诸地理问题》(《民族研究》1982年第4期)、《鲜卑源流及族名初探》(《社会科学战线》1982年第3期)等考证性文章发表。

对魏晋南北朝时期南方历史有较大影响的少数民族是分布在东南地区的山越、长江中上游地区的蛮族、岭南及西南地区的僚族、赣南粤北地区的溪族、两广湖南地区的族以及一度在巴蜀地区建立过政权的巴氐。相比较而言,学者对于南方少数民族的研究成果不多。除王仲荦《魏晋南北朝史》、白翠琴《魏晋南北朝民族史》、万绳楠《魏晋南北朝史论稿》外,涉及这方面的论文,较早的有叶国庆《三国时山越分布之区域》(《禹贡》1934年第12期)、金宝祥《汉末至南北朝南方蛮夷的迁徙》(《禹贡》1936年第8期)、周一良《南朝境内之各种人及政府对待之政策》等。时间靠后的论文,主要有唐长孺《孙吴建国及汉末江南的宗部与山越》(《魏晋南北朝史论丛》)、施光明《山越非山民、宗部解》(《民族研究》1984年第1期)、刘琳《僚人入蜀考》(《中国史研究》1980年第2期)、张雄《南朝荆郢蛮的分布和族属试探》(《江汉论坛》1983年第5期)、张泽洪《魏晋南北朝蛮、僚、族的迁徙》(《四川大学学报》1988年第4期)、陈再勤《南北朝时期峡中蛮的分布与活动》(《中南民族学院学报》1999年第1期)、刘复生《入蜀僚人的民俗特征与语言遗存》(《中国史研究》2000年第2期)等。

此外,还有著述探讨了柔然、高车、稽胡等族分布及族源的情况,主要是冯家升《蠕蠕国名考》(《禹贡》1937年第8、9期)、周一良《北朝的民族问题与民族政策》(《燕京学报》1950年第39期)、周伟洲《关于柔然社会经济和政治制度的初步研究》(《中国史研究》1982年第2期)、曹永年《关于柔然人的民族成分》(《内蒙古师大学报》1985年第2期)、陈发源《柔然族源探讨》(《学术月刊》1985年第1期)、林干《稽胡略考》(《社会科学战线》1984年第1期)以及段连勤《丁零、高车与铁勒》(上海人民出版社,1988年)等。

全面探讨十六国时期少数民族政权的建立、性质和历史作用的论文是唐长孺《晋代北境各族变乱的性质及五期政权在中国的统治》(《魏晋南北朝史论丛》)。唐文指出,晋末各族变乱源于种族和阶级的双重矛盾。各族统治者所建立的政权,一方面有种族报复的特点,另一方面又要同汉族上层分子合作。黄烈认为,不应该仅仅根据各民族政权上层统治者的族属来确定该政权的民族性质,对这一时期的民族战争和民族融合也要做这样的辨证分析。促进各少数民族走向迅速与汉族的融合是政权的建立,其民族共同体和政权是朝相反方向发展的,其政权越巩固,民族共同体越分散与衰落,从而迅速地向汉族全面转化(《魏晋南北朝民族关系的几个理论问题》,《历史研究》1985年第3期)。分论十六国史的著作有周伟洲《汉赵国史》(山西人民出版社,1986年)、《南凉与西秦》(陕西人民出版社,1987年)、蒋福亚《前秦史》、齐陈俊《五凉史略》(甘肃人民出版社,1988年)等。论文有邱久荣《十六国时期的胡汉分治》(《中央民族学院学报》1987年第3期)、王延武《后赵政权胡汉分治政策再认识》(《中国史研究》1988年第2期)、蒋福亚《论慕容鲜卑的封建化》(《历史论丛》1988年第3期)、《前秦政权的民族性》(《北朝研究》1990年第1期)、陆庆夫《略论五凉的民族分布及其融合途径》(《西北民族学院学报》1992年第1期)等。研究十六国时期制度史的文章是牟发松《十六国时期地方行政机构的军镇化》(《晋阳学刊》1985年第6期)、何兹全《十六国时期的兵制》(《燕园论文集》,北京大学出版社,1985年)、高敏《十六国前秦、后秦时期的护军制》(《中国史研究》1992年第2期)、张金龙《十六国“地方”护军制度补正》(《西北史地》1995年第4期)等。

淝水之战是十六国时期一次重要的南北战争。蒋福亚《淝水之战前夕北方的形势及淝水之战的性质》一文认为,战争发起方前秦是一个以氐族为主体的、民族性十分强烈的政权,属于一个不巩固的军事行政联合体(《北京师范学院学报》1981年第4期)。持相似看法的还有简修炜《关于淝水之战性质的商榷》,认为前秦发动的战争是非正义的(《学术月刊》1981年第5期)。黄烈则认为,前秦是一个继承了汉族封建政治传统的氐汉结合的政权,其民族性质不应该被看作是单一的。持此说的还有徐扬杰、赵文润等①。不过,在战争性质上,徐、赵认为前秦是正义的而东晋是非正义的。黄烈则反对简单地以正义非正义划分淝水之战的性质,认为这次战争实质上是南北封建集团之间的一场兼并统一战争。孙祚民认为,是战争的非正义的性质决定了前秦的失败。徐扬杰、黄烈则认为,前秦失败的主要原因是发动战争的时机不成熟。赵文润指出,前秦是败于骄傲和战略的错误,持同样看法的还有曹永年、周增义等②。田余庆则认为,在南北民族差异十分巨大、还不具备统一可能的情况下,苻坚过早地发动的以统一南北为目的的淝水之战,只能是一场民族灾难,在本质上仍然是一次民族入侵战争(《前秦民族关系和淝水之战的性质》,《中国史研究》1989年第1期)。

北朝史研究是从讨论拓跋鲜卑早期政权性质开始的。唐长孺《拓跋国家的建立及其封建化》认为拓跋部落早在猗卢统治时期即开始形成国家,其发展道路乃是由家长奴役制向封建制转化,在这个过程中,奴隶制不占主要地位(《魏晋南北朝史论丛》第193页);黄烈《拓跋鲜卑早期国家的形成》则认为从猗卢的祖父力微开始,拓跋鲜卑就已经开始国家化的进程,而且在这个过程中有一个不典型和不发达的奴隶制阶段(《魏晋隋唐史论集》第2辑,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4年)。杜士铎主编的《北魏史》则认为拓跋鲜卑经过了氏族公社、早期奴隶制和封建化国家三个阶段的历史演变,研究更趋细致(山西高校联合出版社,1992年)。研究拓跋鲜卑社会性质和封建化的论文,还有孙钺《拓跋鲜卑在接受汉族文化过程中新旧势力的斗争》(《中央民族学院学报》1983年第1期)、曹永年《早期拓跋鲜卑的社会状况和国家的建立》(《内蒙古社会科学》1987年第4期)、曹文柱《论北魏初年都址的选择》(《北京师范大学学报》1987年第1期)、高敏《论北魏的社会性质》(《中国经济史研究》1989年第4期)、田余庆《北魏平城政权的建立与封建化》(《文献》1990年第3期)、《贺兰部落离散问题———北魏“离散部落”个案考察之一》(《历史研究》1997年第2期)、《华北地区拓跋与乌桓的共生关系》(《中国史研究》2000年第3、4期)等。

关于北魏前期的政治制度。严耀中认为,它的行政中枢包括外朝与内行两个部分。内朝的行政对象主要是京畿地区的拓跋人,外朝管理的是其他地区的臣民。其特点是内重外轻,以内制外。地方官制则是分任互督的州郡县三长官制。其武力核心是内行武官中领将军统率的中央禁军和驻扎在地方的八个军府。负责维持统治的还有由城民组成的地方兵。对于归附的其他游牧民族则实行领民酋长制(《北魏前期政治制度》)。陈琳国指出,北魏前期的鲜卑八部大人制居于主导地位,三省制无足轻重,孝文帝改制后尚书省成为中央行政中枢,这是一个由繁到简、由低到高的发展过程(《北魏前期中央官制述略》,《中华文史论丛》1985年第2期)。论述北魏官制早期的论文有严耕望《元魏北镇制度考略》(《现代学报》1947年第8期)、《北魏尚书制度考》(《历史语言研究所集刊》1948年第9本)、周一良《领民酋长与六州都督》、《北魏镇戍制度及续考》(《魏晋南北朝史论集》),近年来主要有张金龙《北魏政治史研究》(甘肃人民出版社,1996年)、黄省非《略论北魏统治中原的几个问题》(《浙江学刊》1986年第6期)、曹文柱《北魏明元太武两朝的世子监国》(《北京师范大学学报》1991年第4期)、张旭华《试论北魏前期的奴隶主贵族官职世袭制》(《郑州大学学报》1997年第4期)等。北魏前制地方官主要通过宗主督护制间接行使权力。李凭《再论北魏的宗主督护制》(《晋阳学刊》1995年第6期)以及其他人的一些文章都具体地考察了这一基层管理制度。

关于北魏孝文帝改革,大多数学者给予高度评价。马德真《论北魏孝文帝》一文认为,孝文帝积极推进改革,促进了北魏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的进步,对于民族融合作出了贡献,既是鲜卑族杰出的政治家,也是我国历史上一位有远见卓识的改革家(《四川大学学报》1963年第1期)。很多断代史以及萧黎和刘精诚分别著述的《魏孝文帝传》都持此说。但陈汉玉认为,孝文帝改革的积极意义远不及消极作用为多,其文治和汉化路线,加速了北魏国家和鲜卑民族的衰亡。陈汉玉还主张把改革划分为两个阶段,前期是由冯太后领导的,主要进行了均田制和三长制的改革;后期由孝文帝主持,主要是确立儒家礼教的地位,以实现北魏的汉化(《也谈北魏孝文帝的改革》,《中国史研究》1982年第4期)。冯君实对此表示异议,认为孝文帝在立三长制、行均田制的时候即已参政,后期的改革也是冯太后改革的原班人马。因此后期的改革只是前期政策的延续和发展(《对近年来“孝文改制”研究的评议》,《东北师大学报》1985年第6期)。讨论类似题目的论文还有王景阳《北魏孝文帝的改革及其影响》(《中学历史教学》1982年第4期)、孙祚民《略论北魏太和改制的几个问题》(《山东社会科学》1987年第1期)以及蒋福亚《魏孝文帝迁都得失议》(《民族研究》1983年第3期)、孙如琦《孝文帝的改革并未完成北方的民族融合》(《杭州大学学报》1989年第4期)等。

南北文化论文第4篇

一、专著

近十年来,国内出版魏晋隋唐社会史研究专著达30余部,可分为综合性和专题性两类。在综合研究方面,共有4部多卷本社会史(包括社会生活史、风俗史)通史著作出版,其中有关魏晋隋唐方面的著作有8部。一为人民出版社出版的多卷本“中国习俗史”丛书(1994年),其中梁满仓撰著的《中国魏晋南北朝习俗史》采用分类叙述的方法,考察了魏晋南北朝时期的节令、衣食居住、婚姻、丧葬、鬼神崇拜与宗教、娱乐等习俗,并着重探讨这些习俗的时代特征。臧嵘等撰著的《中国隋唐五代习俗史》从节日、服饰、饮食、居住、行旅、婚姻、丧葬、民族等方面,全面多层次地叙述了隋唐五代的社会生活,并力图从若干史实中钩沉出这一时期习俗的特色。二为山西教育出版社出版的多卷本“中国社会通史”丛书(1996年),其中曹文柱主编的秦汉魏晋南北朝卷和徐庭云主编的隋唐五代卷,展示了魏晋隋唐时期的社会发展全貌。三为中国社会科学院历史所承担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中国古代社会生活史”丛书,其中朱大渭等著《魏晋南北朝社会生活史》(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8年)展现了魏晋南北朝时期社会生活的轮廓和特征。内容包括衣食住行、婚姻、丧葬、宗教信仰及鬼神崇拜、节日、娱乐、教育、医药、少数民族的社会生活等。李斌城等著《隋唐五代社会生活史》(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8年)全面展示了隋唐五代时期的社会风貌,从衣食住行、婚丧嫁娶、社会风俗与精神生活等方面,较为全面地论述了近4个世纪各族人民的社会生活。四为上海文艺出版社推出的多卷本“中国风俗通史”丛书(2001年),其中张承宗等撰著的魏晋南北朝卷和吴玉贵撰著的隋唐五代卷,深入探讨了魏晋隋唐时期的社会风貌,并揭示这一时期风俗的基本特征及其演变规律。

更多的学者则把视角放在专题研究方面,并取得丰硕成果。高世瑜《唐代妇女》(三秦出版社,1988年)详细考察了唐代各阶层妇女的生活与心理,以及妇女在文学、艺术、政治、科技、学术、宗教上的业绩。刘希为《隋唐交通》(新文丰出版公司,1992年)较为全面、系统、深入地叙述了隋唐内外交通干线、交通工具、交通制度、效能、作用、特点、地位等问题。吕一飞《胡族习俗与隋唐风韵》(书目文献出版社,1994年)论述了魏晋南北朝时期北方少数民族(匈奴、鲜卑、羯、氐、羌、柔然、高车、突厥等)的社会习俗,包括衣食住行、婚姻丧葬、民歌、音乐舞蹈、宗教信仰和祭祀、礼俗、节日庆典、社会风气,等等。齐涛《魏晋隋唐乡村社会研究》(山东人民出版社,1994年)从乡村社会变迁的角度探讨了魏晋隋唐时期的乡村社区,内容涵盖乡村组织、乡村管理、乡村建设、乡村商业活动诸方面。费省《唐代人口地理》(西北大学出版社,1996年)对唐代人口数量、各地人口增长差异与人口分布及迁移等问题作了较全面的论述。张泽咸《唐代阶级结构研究》(中州古籍出版社,1996年)结合传世文献与出土文书全面研究了唐代社会各阶级阶层的基本状况与变动。黄新亚《消失的太阳》(湖南出版社,1996年)详细论述了唐代城市政治、经济、文化、宗教、民情、风俗各方面的情况。郝春文《唐后期五代宋初敦煌僧尼的社会生活》(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8年)主要利用敦煌文书,对僧尼的生活方式如宗教活动、收入、遗产、丧葬等诸多方面进行探讨,改变了过去人们将僧尼生活简单化的看法。侯旭东《五、六世纪北方民众佛教信仰》(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8年)探讨了佛教流行北方社会的历史背景、造像记所见民众信仰、民众佛教修持方式的特点与佛教信仰的社会影响。黎虎《汉唐饮食文化史》(北师大出版社,1998年)揭示了汉唐时期饮食文化发展变化的轨迹和内在规律及其与社会政治、经济间的关系。王利华《中古华北饮食文化的变迁》(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0年)通过对华北地区生存环境、人口承载能力、饮食生活的内容和质量的考察,提出了一些独到的见解。段塔丽《唐代妇女地位研究》(人民出版社,2001年)广泛运用社会学、妇女学、史学及心理学的理论与方法,对唐代妇女地位进行了多层面、多角度、深层次的系统分析与研究。孙若风《高蹈人间——六朝文人心态史》(河北教育出版社,2001年)运用心态史的研究方法,研究了六朝文人的放达与超拔。王赛时《唐代饮食》(齐鲁书社,2003年)按照饮食结构的框架而进行分类考论。

二、论文

人口、家庭、婚姻和宗族研究。此时期人口的研究倍受学界的重视,从研究成果看主要表现在两方面:一方面,深入研究了魏晋隋唐各时期的人口数量和人口的发展趋势。袁祖亮、尚新丽《三国两晋人口蠡测》(《中国史研究》1995年第2期)认为,由于政局动荡,从桓帝永寿年间到献帝年间,是我国人口数量急剧下降时期,三国前期人口数量趋于稳定,三国后期到西晋太康年间是人口快速增长时期。王育民《西晋人口蠡测》(《中国史研究》1995年第2期)对西晋人口总量进行探讨,集中考察了以往大量不入县编户而被人们所忽略的人口,包括荫附户、官私奴婢、兵户、吏户、百工、鼓吹、流散户及少数民族的人口数量。王育民还对十六国北朝的人口作了研究,认为十六国北朝时期,北方人口的发展是前降后升,北魏正光年间的北方户口数已恢复到东汉水平(《十六国北朝人口考察》,《历史研究》l987年第2期;《十六国北朝人口再探》,《社会科学战线》1993年第2期)。袁祖亮对此提出异议,认为十六国时期的户口变化不是前期耗减,后期回升;而是前期锐减,前秦盛时人口增至高峰,淝水之战后再次减少,人口变化状况呈马鞍形,即经历了减少——增长——减少三个阶段。他还提出北魏盛期的户口数尚未恢复到东汉水平(《十六国北朝人口蠡测——与王育民同志商榷》,《历史研究》1991年第2期)。朱大渭《魏晋南北朝南北户口的消长及其原因》(《中国史研究》1990年第3期)把研究的重点放在该时期南北户口的消长变化上,指出魏晋、前燕、北朝时期北方户口呈增长趋势,而吴蜀、东晋和南朝时期南方户口呈递减趋势。胡阿祥《东晋南朝人口迁移及其影响述论》(《江苏行政学院学报》2003年第3期)指出,东晋南朝时期,人口迁移的规模之大、范围之广、历时之久,超过以前任何一个历史时期。王育民《唐代人口考》(《上海师范大学学报》1989年第3期)认为,有唐一代人口发展呈马鞍形态势,即隋唐之际户口锐减,到贞观中期以后户口数量开始直线上升,安史之乱后复又下降,唐后期人口发展十分迟缓。相关论文还有李向军《三国人口考》(《辽宁大学学报》1988第3期)、陶文牛《隋代人口的南北分布》(《晋阳学刊》1993年第2期)、刘进宝《隋末唐初户口锐减原因初探》(《中国经济史研究》1989年第3期)、王育民《论唐代南北方户口比重的消长》(《上海师范大学学报》1992年第4期)等。

另一方面,区域人口的研究也受到关注。薛平栓的《隋代陕西人口研究》(《陕西师范大学学报》2001年第4期)利用“户口平均密度法”对隋代陕西的人口数量作了研究。崔明德《唐代西北少数民族人口初探》(《历史研究》1997年第5期)分析了唐代西北少数民族的人口数量、结构、特点、人口移动的主要走向及唐帝国与少数民族争夺人口的斗争、降户反叛的原因等问题。陈勇《唐后期淮南道户口考》(《中国历史地理论丛》l996年第3期)详细考证了唐后期淮南道的户口数量。吴松弟《唐后期五代江南地区的北方移民》(《中国历史地理论丛》1996年第3期)认为唐后期至五代北方人民不断南迁,形成了我国历史上第二次北方人民的南迁浪潮,其中以江南地区吸纳的移民人数最多。陈勇、刘秀兰《唐后期长江下游户口考》(《中国史研究》1997年第4期)认为元和时当地官方统计户数的下降,并不意味着本地区实际人口的真正减少,这与当时人民流亡频繁、朝廷诏令不行、地方行政废弛有关。相关文章还有艾冲《论唐代前期“河曲”地域各民族人口的数量与分布》(《民族研究》2003年第2期)等。

家庭规模、家庭结构、家庭关系、家庭伦常及家庭变迁等内容。赵建国《论魏晋南北朝时期的家庭结构》(《许昌师专学报》1993年第2期)指出,魏晋南北朝时期的家庭结构具有尊长卑幼、夫主妻从、嫡贵庶贱的特点,这些特点的形成受到当时政治因素和经济因素的影响。冻国栋《北朝时期的家庭规模结构及相关问题论述》(《北朝研究》1990年上半年刊)认为,十六国北朝时期家庭规模结构呈现出聚族而居、数代共爨、兄弟不异财的特点,这与南方兄弟异财分居大相径庭,这种差异的产生,除不同的历史因素与自然地理因素外,还与不同的时代背景与文化传统大有关系。葛建中《东晋南朝社会中的家庭伦常》(《中山大学学报》1990年第3期)指出,东晋南朝时期的家庭伦常在全社会范围内被强化了,名教重心已由代表政治秩序的君臣一伦转移到代表家庭秩序的父子一伦上。随着敦煌文书的出土,敦煌地区的家庭研究也受到重视。刘永华《唐中后期敦煌的家庭变迁和社邑》(《敦煌研究》1991年第3期)认为,家庭结构的残破化是唐中后期敦煌地区家庭变迁的一个重要特征,也是导致家庭功能变迁的主要动因。

婚姻研究方面,庄华峰《两晋南北朝等级婚姻初探》(《史学月刊》2000年第5期)认为,两晋南北朝时代的婚姻十分讲究门当户对,以保持世家大族在政治、经济等方面的特殊地位,由此带来了一系列严重后果。薛瑞泽《北朝婚姻简论》(《北朝研究》1990年下半年刊)探讨了北朝门阀等级内婚制和民族通婚等问题。施光明也对北朝民族通婚的形式、特点及影响作了深入研究(《北朝民族通婚研究》,《民族研究》1993年第4期)。薛瑞泽《魏晋南北朝的财婚问题》(《文史哲》2000年第6期)和魏向东《论魏晋南北朝财婚风气及其影响》(《江苏社会科学》2002年第5期)则重点探讨财婚问题。李肖《论隋唐时期的婚姻习俗》(《中华文化论坛》2002年第2期)认为,隋唐时期社会政治、经济、文化的变化,引起了婚姻习俗的变化。段塔丽《从唐墓志看唐代的婚姻习俗》(《文博》1998年第5期)详细考察了唐人的婚姻年龄、选妻标准、离婚改嫁和冥婚习俗等。姚平《论唐代的冥婚及其形成的原因》(《学术月刊》2003年第7期)指出唐代冥婚的骤兴是与唐代的社会和历史背景密切相关的。唐前期经济的繁荣为冥婚提供了深厚的物质基础,唐代对死后世界观的更新及性方面的开放态度为冥婚提供了极好的精神和生理条件。此外,李聪、赵志坚《魏晋南北朝妇女婚姻散论》(《齐鲁学刊》1997年第5期)、易图强《两晋南朝士族子弟婚姻的量化分析》(《湖南教育学院学报》1996年第3期)、李志生《唐代工商业者婚姻状况初探》(《人文杂志》1997年第3期)、杜文玉《唐代宦官婚姻及其内部结构》(《学术月刊》2000年第6期)等文章还对部分社会群体的婚姻状况进行了探讨。

宗族问题的研究也是关注的重点。张承宗、魏向东《魏晋南北朝时期的宗族》(《苏州大学学报》2000年第3期)指出:魏晋南北朝时期宗族组织的主要形式有士族地主经营的封建庄园,以宗族为核心的流民集团及由族长控制的武装坞壁。宗族观念有三种主要倾向:重门第轻才德,重宗族轻个人,重孝悌尚复仇。此外,宗族问题的研究更多的集中于魏晋南北朝时期一些大族的个案研究上,内容涉及家族的源流、婚媾、仕宦、特征及兴衰原因等方面。如曹文柱《东晋时期陈郡谢氏琐谈》(《北京师范大学学报》1997年第1期),张灿辉《南朝河东柳氏家族研究》(《晋阳学刊》1995年第6期),孟繁治《魏晋南北朝时期江东顾氏考论》(《史学月刊》1997年第3期),郭锋《北朝隋唐源氏家族研究》(《中国社会经济史研究》2002年第3期),谢文学《颍川长社钟氏家族研究》(《许昌师专学报》1991年第2期),高诗敏《北朝赵郡李氏的起家与仕宦》(《北朝研究》1991年下半年刊)、《范阳卢氏的兴衰与历史地位》(《北朝研究》l997年第1期),晓红、周征松《河东裴氏及其族源》(《山西师大学报》1997年第1期),朱绍侯《济阳蔡氏郡望的历史追溯》(《许昌师专学报》1997年第1期),刘志安《唐朝吐番占领沙州时期的敦煌大族》(《中国史研究》1997年第3期),李卿、杨际平《汉魏晋南北朝的家族、宗族与所谓的“庄园制”关系辨析》(《中国社会经济史研究》2003年第4期)等。

社区研究。侯旭东《北朝乡里制与村民的生活世界——以石刻为中心的考察》(《历史研究》2001年第6期)认为,北朝时期,在实行三长制的同时,乡村社会依然存在广泛的乡里编制,但在实际生活中似乎未受到村民的积极认同,相反,他们对世代生活其中的村落表现出更强的归属感。田昌五、马志冰《论十六国时代坞堡垒壁组织的构成》(《中国史研究》1992年第3期)、韩昇《魏晋隋唐的坞壁和村》(《厦门大学学报》1997年第2期)、田梅英《魏晋南北朝时期的坞壁及其内部机制》(《山东师范大学学报》l998年第4期)等文对当时社会上普遍存在的坞壁进行了探讨。

城市社区的研究也颇受重视。陈尚胜《唐代的新罗侨民社区》(《历史研究》1996年第1期)探讨了唐代新罗侨民社区的形成原因、类型及其与唐朝政府的关系,认为新罗侨民社区在唐朝享有一定的自治权,但唐朝政府对侨民社区也行使行政司法权。黄煌《唐代的城市居民生活与城市经济》(《华东师范大学学报》1992年第3期)探讨了唐代城市居民的衣食住行及文化精神生活,再现了商品生产发展和城市经济的进步。张泽咸《唐代城市构成的特点》(《社会科学战线》1991年第2期)通过对唐代各城市的考察,指出一个拥有不同规模等级的城市体制在隋唐时期业已出现。王维坤《试论隋唐长安城的总体设计思想与布局》(《西北大学学报》1997年第3期)根据考古新发现的遗迹,结合文献记载,对都城建制和总体设计思想进行了新的探讨。雍际春《隋唐都城建设与六朝都城之关系》(《中国历史地理论丛》1997年第2期)通过考察六朝时期曹魏邺城、前后凉姑臧、南朝建康、北魏平城和洛阳五个都城在规划建设上的各自风格和共性特征,揭示了六朝都城对隋唐都城建设直接或间接的影响。

社会群体研究。有关这方面的研究硕果累累,内容涉及社会各阶层的不同群体。何德章《论梁陈之际的江南土豪》(《中国史研究》1991年第4期)、简修炜《论汉唐间豪族地主的两重性》(《学术月刊》1993年第1期)两文考察了豪强地主阶层。田昌五《对魏晋士族制度的历史考察——兼评陈寅恪的士族说》(《学术研究》2001年第1期)认为学界讨论魏晋士族制度时凭据的陈寅恪先生提出的标准,即门第和婚宦,是值得商榷的。而其后学申论其说就更是错误的。蒋福亚《南朝寺院地主》(《首都师范大学学报》1993年第4期)论述了南朝寺院地主的形成过程。王永平《隋代江南士人的浮沉》(《历史研究》1991年第1期)对隋朝文帝、炀帝两代君主对江南士人的政策与江南士人命运的升降浮沉进行了考述。张广达《论唐代的吏》(《北京大学学报》1990年第2期)认为唐代官员与吏员之间存在着明显区别,表现出官多吏少的特点。相关文章还有杨煜达《试论汉魏时期南中地区大姓的形成和汉族社会的嬗变》(《民族研究》2003年第5期)、王大建《魏晋南北朝时期的豪族与游侠》(《山东大学学报》2003年第2期)等。

社会下层群体的研究也受到重视。刘汉东《论魏晋南北朝的雇佣劳动者》(《中国史研究》1990年第4期)认为当时的雇佣劳动者一般人身并不依附雇主,他们佣金低微,受剥削重,但一般可以自给甚至养亲。他还探讨了魏晋南北朝刑徒的来源及犯罪前的身份、犯罪判决、执行及刑徒的服役等法律问题(《论魏晋南北朝的刑徒》,《中国史研究》1993年第3期)。吴枫、郑显文《唐代庶民阶层的文化素质初探》(《社会科学战线》l993年第1期)对唐代庶民阶层的知识水准、思想意识、行为观念等因素进行剖析,探寻其与治世的关系。此外,李鸿宾考述了为官府服役或主要服役于官府的四类工匠:短蕃匠、长上匠、明资匠、和雇匠(《唐代四种官类工匠考实》,《文史》第42辑)。李靖莉分析了唐代西部部曲的来源,认为它是从作人或由奴婢放良转变而来(《从吐鲁番文书看唐代西部部曲》,《中国社会经济史研究》1997年第1期)。戴显群则研究了唐五代时期优伶的社会地位,指出他们一方面由于社会地位的卑贱而遭歧视,另一方面又因行业的性质和艺术魅力而受捧场(《唐代优伶的社会地位及其相关问题》,《福建师大学报》1993年第2期)。关于隐士和流民等群体的论述有孙立群《魏晋隐士及其品格》(《南开学报》2001年第5期),刘雅君《论流民与两晋之际的政治格局》(《贵州文史丛刊》2002年第3期)等。

妇女群体也是研究的重点。庄华峰《魏晋南北朝时期妇女的个性解放》(《中国史研究》1993年第1期)认为,魏晋南北朝时期是精神史上极自由、极解放的时代,妇女以反传统的姿态登上了社会舞台,率性而动,自由表现自己的个性。周兆望、侯永惠《魏晋南北朝妇女的服饰风貌与个性解放》(《中国史研究》1995年第3期)则从妇女服饰变化方面来考察当时妇女的个性解放。刘振华《六朝时期南北妇女风貌之比较》(《学海》1993年第2期)认为,六朝时南方多才女,而北方妇女的社会地位相对要高些。庄华峰《北朝时代鲜卑妇女的生活风气》(《民族研究》1994年第6期)用文史互证的方法探讨了北朝鲜卑妇女的生活风气,认为北朝妇女的地位较高,其生活呈现出历史上少有的自由、豪放特点。周兆望《魏晋南北朝时期的女兵》(《江西社会科学》1997年第2期)研究了当时女子从军的情况。宁可、郝春文《北朝至隋唐五代间的女人结社》(《北京师范学院学报》1990年第5期)认为北朝至隋唐间女人结社现象的出现与这一时期妇女的社会地位较高有关。庄华峰、王先进《唐代妇女与体育》(《成都体育学院学报》2003年第5期)探讨了唐代妇女参与体育活动的方式、特点、原因。相关文章还有杨小敏《与唐代后期知识女性的家庭伦理思想初探》(《甘肃社会科学》2003年第2期)等。 转贴于

社会控制和保障研究。李丙寅《略论魏晋南北朝时代的环境保护》(《史学月刊》1992年第1期)从农业生产的发展、水利设施的开发保护、宫廷园林的修建、植树造林、森林保护以及国家环保机构的设置、环保法令的制定等方面论述了当时的环境保护情况。胡阿祥《魏晋南北朝时期的生态环境》(《南京晓庄学院学报》2001年第3期)认为,魏晋南北朝时期气候的基本特征是寒冷干旱,动植物资源虽不及先秦秦汉丰富,其间的自然灾害频繁而且严重。刘华《我国唐代的环境保护情况述论》(《河北师范大学学报》1993年第2期)则从植树造林、生物资源和水利资源利用与开发诸方面探讨了唐代环境保护所取得的成就。社会保障方面主要是对各朝荒政及社会救济的研究。张敏的《魏晋南朝抚恤制度述论》(《文史哲》2001年第5期)认为魏晋南朝政权建立了比较完备的抚恤制度,主要包括哀死和优抚亡属两方面。但抚恤作为社会保障的色彩极淡,往往沦为政治斗争的工具。王亚利《论儒家思想对魏晋南北朝救灾理念的主导作用》(《社会科学研究》2003年第4期)指出,魏晋南北朝时期政府应对自然灾害,主要以儒家荒政学说的理论为指导,灾荒救治政策措施具有明显的儒学化色彩。张学峰《唐代水旱赈恤、蠲免的实效与实质》(《中国农史》1993年第1期)认为,在唐代无论是赈恤还是蠲免,其效果都是极差的。赈恤、蠲免的实质不是为了解救灾民的生活,而是为封建王朝本身的存在保留劳动力。张有棠、徐银梅《唐朝水旱灾害对社会经济的影响》(《宁夏大学学报》1997年第3期)指出,唐前期由于政治清明,救灾治灾措施较多且效果明显,从而较好地维持了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而唐后期的战乱等致使救灾措施往往大打折扣。潘孝伟系列文章《唐代救荒措施总体特征》(《安庆师范学院学报》1993年第3期)、《唐代减灾与当时经济政治之关系》(同上1995年第4期)、《唐朝减灾行政管理体制初探》(同上l996年第3期)对唐代备荒救荒措施的实施、减灾的行政管理及与社会经济政治的关系等问题作了较为全面的研究。王亚利《魏晋南北朝时期的灾害思想初探》(《四川大学学报》2003年第1期)指出,魏晋南北朝时期,玄学的兴盛促使人们对天人关系重新理解,由此形成了天道自然观下的进步灾害思想。但就总体而言,神秘主义的阴阳灾异说在当时仍占据主流地位。社会保障的另一方面是养老及侍老制度。张承宗《魏晋南北朝养老与敬老风俗》(《史林》2001年第4期)认为,虽然魏晋南北朝统治阶级大力提倡“以孝治天下”,但是仍难以在全社会蔚然成风。门阀士族的养老待遇与庶民百姓的养老境况有天壤之别。

社会生活和社会习俗研究。社会生活史一直是社会史研究的重点,内容包括衣食住行诸多方面。服饰方面,陈昌珠《外来文化对魏晋隋唐服饰民俗的影响》(《民俗研究》1997年第3期)论述了外来文化对当时服饰民俗的影响。李蓉《唐代前期妇女服饰开放风气》(《中国典籍与文化》1995年第1期)、张庆《唐代妇女的流行服装》(《文史知识》1997年第3期)、祁嘉华《唐代女性服装的美学风格》(《洛阳师专学报》1996年第6期)等文都对唐代妇女的服饰进行了深入研究。饮食方面,姚伟钧《三国魏晋南北朝饮食文化》(《中南民族学院学报》1994年第2期)、《唐代的饮食文化》(《华中师大学报》1990年第3期)分别对这两个时期的饮食文化作了全面论述。徐连达《隋唐的酒事、酒宴与酒令》(《中国社会经济史研究》1997年第2期)论述了隋唐饮酒的时代风尚、酒宴中的豪华场面和民间宴会,以及名目繁多的酒令等。王赛时《唐朝人的主食结构》(《人文杂志》1999年第2期)具体考述了作为唐人主食的饼类、米类及花样面食。黎虎《汉唐时期的食肆行业》(《中国经济史研究》1998年第2期)指出,汉、唐时期的饮食原料和饮食成品市场均得到了同步的发展和繁荣,而魏晋南北朝时期这两种饮食市场则呈现盛衰不一的情形。居住方面,雷巧铃《唐人的居住方式与孝悌之道》(《陕西师大学报》1993年第8期)、《试论唐代的住宅文化》(《人文杂志》1997年第4期)对唐人的居住方式、住宅文化作了探讨。交通方面,黄正建《唐代的“传”与“递”》(《中国史研究》1994年第4期)研究了唐代“传”与“递”的内涵与发展变化情况。相关文章还有:拜根兴《饮食与唐代官场》(《人文杂志》1994年第1期)、张萍《唐代饮食文化中的道教色彩》(《兰州大学学报》2000年第2期)、朱大渭《中古汉人由跪坐到垂脚高坐》(《中国史研究》1994年第4期)、王赛时《唐代的夜生活》(《东岳论丛》2000年第4期)、党焕英《唐代男女服饰及女妆概述》(《文博》1996年第2期)等。

社会风气研究。曹文柱《六朝时期江南社会风气的变迁》(《历史研究》1988年第2期)认为,六朝时期江南地区的社会风气曾有一个由“轻悍”、“好勇”逐渐向“怯懦”、“敦庞”的演变过程,并对隐藏在风气表象背后的各种社会动因加以诠释。韩东育《关于汉末魏晋世风的历史考察》(《天津师大学报》1994年第1期)认为,汉末魏晋时代人生价值尺度发生大转变,导致逐利慕势风潮甚嚣尘上。统治阶级上层奢侈腐败之风成为近年来学者考察的重点。张庆来、宋洪德《西晋奢风盛行原因及影响》(《大庆师专学报》1991年第1期),刘精诚《腐败之风与西晋短期而亡》(《探索与争鸣》1996年第3期),王永平《论东晋上流社会的享乐风尚》(《社会科学战线》1992年第3期)、《论北魏后期的奢侈风气——从一个侧面看北魏衰亡的原因》(《学术月刊》1996年第6期),梁满仓《北魏后期的贪污之风与治贪之举》(《探索与争鸣》1991年第3期),王雪玲《唐代的奢侈之风》(《唐都学刊》l995年第5期),陈衍德《试述唐后期奢侈性消费的特点》(《中国社会经济史研究》1990年第1期)、《唐后期奢侈性消费的社会影响》(同上,1991年,第2期)等文章都对这一时期奢侈腐败的表现、特点及其不良影响作了深入的论述。

社会风俗。于云翰《魏晋南北朝时期城市风俗探论》(《社会科学辑刊》1998年第5期)认为,地域文化差异的逐渐减弱,使城市风俗呈趋同态势,表现为日常习俗的趋同和语言、食品、日常用具、服饰及城市管理各方面的相近。区域社会习俗也受到关注。张弓《敦煌春月节俗探论》(《中国史研究》1989年第3期)通过对八至十世纪敦煌地区春月节俗的考察,揭示了中西文明在这一地区的交汇与融合。张萍《唐代的文身风气》(《晋阳学刊》1990年第3期)认为唐以前文身之俗仅流行于东南地区,至唐代始为中原大众所接受,并被视为一种美的追求、流行的风尚。王万盈《论唐宋时期的刺青习俗》(《西北师大学报》2003年第5期)认为,唐宋刺青习俗是对传统价值观、道德观的挑战,从某种意义上讲是社会进步的表现。孙立《魏晋南北朝饮茶饮酒之风》(《苏州大学学报》1996年第1期)对当时的饮茶、饮酒之风作了较为全面的论述。罗新本《魏晋南北朝之风论述》(《中国史研究》1990年第2期)和葛承雍《论唐代社会中的浊流》(《社会科学战线》1991年第1期)对当时社会上存在的风习作了探讨。刘达、辛向军《魏晋薄葬成因的考察》(《甘肃社会科学》l994年第1期)、牛志平《唐代的厚葬之风》(《文博》1993年第5期)分别考察了魏晋薄葬和唐代厚葬风气的成因及其特点。王昌焕《论唐代社会的神仙信仰》(《史学月刊》2000年第4期)论述了唐代社会的神仙信仰风尚。梁满仓《论六朝时期的民间祭祀》(《中国史研究》1991年3期)具体考察了六朝时期民间祭祀的对象、特点及其所反映的文化心态。

南北文化论文第5篇

边疆考古研究是中国考古学的组成部分和基础内容。此外,边疆考古研究可以在很大程度上补充民族史研究,甚至与其部分重合;边疆地区相对“原生态”的人文景观和民俗事项,还可以成为民族考古学实践的重要载体。中国边疆考古研究或据地域、或依时代、或按专题展开,基础虽然薄弱,成就却是斐然。虽然不能说已经发展为某种学科体系,但是已经具备许多共性因素,也出现许多共性问题,因此有必要整体性地阐明中国边疆考古的若干基础认识。

边疆考古研究的地域范围

历史上的中国疆域有一个逐渐形成和稳定的过程,历史疆域与现实版图有出入。而且现代意义上的民族国家和领土疆域概念形成较为晚近,边疆考古研究的地域范围应当如何界定?周伟洲以“历史上不同时期形成的统一多民族国家的疆域作为历史上中国疆域的范围”①,是我们考虑这一问题的前提。

疆域有盈缩,现实版图和任何历史截面都不可能反映历史边疆的动态发展过程。例如,西北朝鲜和越南北部红河平原曾经较长时期置于中原王朝的郡县体制,蒙古高原、俄罗斯远东部分地区、贝加尔湖至巴尔喀什湖方向曾经较长时期纳入中原王朝的羁縻体制,而中原王朝在新疆、青藏高原、台湾岛、海南岛和南海诸岛等地实施行政管辖的时间也不划一。更遑论“中国”概念(文化意义或疆域意义上)形成之前的远古时代(新石器时代)和上古时代(夏商周)的情况。还需要考虑,地理边疆和文化(政治、社会)边疆的不同内涵。

我们将中国历史边疆划分为既是历史过程(时间结构)又是空间结构的四个轮廓②。秦并天下,疆域拓展至北方长城地带、边地半月形文化传播地带和南方珠江地带。西汉至明清稳固控制的本土地域一般在此范围,大致介于中央政权边疆治理体系中直属体制与羁縻体制的过渡地带,称为“基础轮廓内圈”。前清版图大致介于羁縻体制与藩属体制的过渡地带,除蒙古高原外,基本在现今版图内,称为“基础轮廓外圈”。“基础轮廓内圈”以内,自夏商至东周中原诸侯渐次开疆拓土,战国时期燕国进入辽西辽东、赵国占领河套平原、秦举巴蜀、楚国扩展至潇湘和吴越,构成秦汉帝国之前中国历史边疆的“萌芽轮廓”。“基础轮廓外圈”以外,现今版图以外的一些地区,与中原政权曾经存在藩属或者羁縻甚至直属关系,或者与内附部族乃至中原政权联系密切,而且同一种考古学文化往往在国境内外均有分布,不能断然割裂,我们称为“外延轮廓”。

综合考量历史边疆和现实版图的学理基础、国内国际学者约定俗成的研究内容、现实国际政治和历史边界问题的敏感性,以及“海疆”概念的必要性。我们认为中国历史边疆“四个轮廓”的地域空间在不同历史截面上表现出地理和文化(政治、社会)属性的边疆特征,与中国边疆考古研究涵括的地域范围基本相当,这一区域就是兼具共时和历时双重属性的历史边疆地区,而不仅局限于现今版图的边境省份。大致包括:1、东北三省、内蒙古及冀北、晋北、大西北(新疆、甘肃、青海、宁夏和陕北)、、大西南(四川、重庆、贵州、云南和广西一部)。2、中国海疆的两广、江浙、福建,以及台湾、海南和南海诸岛。3、不在现今版图,但是中原王朝曾经较长期占据或羁縻的地区,诸如西北朝鲜、红河平原、蒙古高原、琉球群岛等地。由于自然地理单元、考古学文化区和历史民俗文化区的伸延,这一范围与行政区划会有一些出入。

边疆考古研究的方法和视野

作为考古学的基础研究方法,地层学、类型学和文化因素分析在边疆考古研究中普遍得到运用。文献史料对边疆民族的记述较简略,“考古学文化的族属研究”将“遗存”与“人群”挂钩,是边疆考古研究的重要方法和内容。民族考古学、体质人类学和环境考古学在边疆考古研究中的作用也较突出。

将文献记载的古代民族的活动时间、地域和文化习俗与考古遗存的年代、分布范围和文化特征加以对比来确定族属,或者通过文化因素分析与族属清楚的基点遗存相比较来确定族属,是考古学文化族属研究的一般方法和基本内容。但是考古学文化族属研究的结论却往往不统一。正确认识文献记载的人群集团在“族”的意义上的历史真实,是考古学文化族属研究的基础前提。文化人类学基础于“族群边界”的“族群认同”理论兼顾了族群集团“情境认同”和“根基认同”的双重属性,在操作层面适宜比较弹性地分析文献记载的人群集团和“考古学文化”的各种复杂情况,开阔了“考古学文化族属研究”的思路。而且“考古学文化的族属研究”未必以确定族属为终极目标,也应该将族群的构建过程纳入研究范畴③。

“民族考古学”的概念和定位在国内外都有分歧,我们将“民族考古学”定位于一种研究方法,在实践中大致有以下内容:第一,从考古学目的出发的民族学(人类学)田野观察,及其形成的田野记录(民族志)。第二,考古学材料与民族志材料的类比推理,从而建立起从物质遗存推断人类行为的关系法则。第三,民族学(人类学)材料和理论方法在考古学研究中的普遍借鉴和启发,包括从器物功用研究到社会文化系统研究的各个层面。汪宁生、李仰松较早时期在云南等地进行的研究有许多成果④,王明珂从牧区环境、畜种构成、季节迁移、辅助生计(农业、渔猎、劫掠、贸易)着手讨论汉代匈奴和西羌的游牧经济⑤,更是耳目一新。我们提倡考古学者参与对边疆现代族群的民族学和人类学调查,以新视角对考古材料和历史文献再阅读,当有新理解和新启示。

体质人类学研究古代居民的种族(中国边疆各地出土的古代骨骼材料表现出与现代东亚、北亚、东北亚、南亚蒙古人种和欧罗巴人种不同程度的相似性状)、性别、年龄和骨骼发育情况,近些年来又发展出考古DNA、古代病理、古代居民食谱等研究领域,对于讨论古代边疆族群的种族构成和交往融合、人口和社会结构、生计模式等有很大帮助。地理环境和生态环境的变迁对人类活动和社会文化的影响至为巨大,在边疆地区尤其突出,在很大程度上决定着边疆居民的经济文化类型。例如,中国北方游牧业的发生有着深刻的生态学背景,华南和东南沿海气候与环境变化与遗址地貌及其空间利用情况相关联。因此,以地貌、植物、动物、土壤、气候、海侵等内容为研究对象的“环境考古学”在边疆考古研究中作用突出。

中国边疆地区与西伯利亚、中亚、南亚、东南亚和海东诸国存在考古学文化交流,在更广阔的地理空间上,边疆地区恰恰成为与域外考古学文化碰撞交融的核心地带,这或许可以称为“中外文化交流考古”。边疆地域辽阔,我们相信水下(沉船)考古和GIS(地理信息系统)在边疆考古研究中有广泛的应用前景。

边疆地区的考古学文化分区

考古学文化分区是中国考古学“走近历史真实之道”(张忠培语)的研究环节,同时也是研究内容。宏观范围(指全国范围而不是某一地域内部)的考古学文化分区通常有两种情况,一种是在较短时段上进行,如俞伟超将西汉前期墓葬分为六区⑥;一种时代跨度较大,如王仲殊将秦汉时代的中国分为划分为九区⑦。理论上讲,后者应当建立在前者的基础上,是对不同历史截面的分区情况整体考量后的通盘表述。前者反映出相对共时性的考古学文化结构,比较精细;后者还能够反映出历时性的考古学文化结构,更能够看到历史长河冲涤中沉淀下来的稳定文化因素和区域文化特征,较具整体观和历史观。不过,任何两个历史截面的考古学文化分区都会有所出入,因此时代跨度较大的考古学文化分区往往只能概括性地表述。

1980年代初苏秉琦将史前诸考古学文化划分为六大区系⑧,影响至为深远。徐萍芳认为历史时期考古学分区与史前考古学文化分区在内容和方法上均有不同,指出“在秦汉以后历史考古学文化分区中,墓葬(包括葬式和葬俗)的分区占有重要位置”⑨。中国边疆地区一般分为东北、内蒙古中南部长城地带、甘青、西南、华南、东南沿海、新疆和等几个考古学文化区,这只是粗线条的。各考古学文化区的具体范围及其历时性的伸缩情况,各文化区内的亚区划分等,均有待于深入和细化,尤其是各考古学文化区的渊源、文化特征、发展道路和文化关系有待于归纳和总结。

苏秉琦的“区系类型理论”将“块块”(“区”)与“条条”(“系”)结合起来,“在追本溯源时要考虑文化的分解与组合,以及这种分解和组合有关的社会发展阶段对文化发展所起的作用,不同文化的相互作用,特别是其中关键性的突变”⑩,因此提出许多有洞透力的整体性认识。比如,“以燕山南北长城地带为中心的北方”是“连结中国中原与欧亚大陆北部广大草原地区的中间环节”,在中国古文明缔造史上具有特殊地位和作用,“中国统一多民族国家形成的一连串问题,似乎最集中地反映在这里”。又如,“岭南有自己的青铜文化,有自己的‘夏、商、周’,……只有这样,我们才能理解,距今二千多年前秦在岭南设郡的背景,其性质与秦并六国相同,是在其他条件业已具备的情况下实现了政治上的统一,才能理解华南与包括南海诸岛在内广大东南亚地区的历史文化关系”{11}。

边疆诸考古学文化区的确立以及区域特征和文化发展道路的认识是个渐进的过程。以东北文化区为例,苏秉琦“曾多次强调东北地区渔猎文化的个性,及其在史前时期直至满族起源过程所起的特殊作用,并逐步将东北区从整个北方区中区分出来”,并将其范围“扩大到‘白山黑水’至‘两个海’(指从环渤海到环日本海)、‘三个半岛’(辽东半岛、山东半岛和朝鲜半岛)、‘四方’(中国、朝鲜、日本和俄罗斯);时代从清开国上溯到商周时期的‘肃慎燕亳’,这已是从更为广阔的东北亚地区古文化的发展来考虑东北地区的考古工作了”{12}。这一认识过程,还在继续。

边疆考古学文化带

考古学文化带可以跨越若干考古学文化区和自然地理单元,文化特征、族群结构和经济文化类型具有过渡性状,还具有民族走廊和文化通道的性质。但是也存在某些相对稳定的共性文化因素,这些文化因素的存在更主要是古代居民对生态环境的适应结果。

北方长城地带“并非指历代所筑长城经由的全体地域,而是指古来中原农业居民与北方游牧人互相接触的地带而言。这个地区东起西辽河流域,经燕山、阴山、贺兰山,到达湟水流域和河西走廊。大体上包括了今天的内蒙古东南部、河北北部、山西北部、陕西北部、内蒙古中南部、宁夏、甘肃和青海的东北部。这一地带,从文化地理的角度来说是‘农牧交错带’。其经济形态自古以来时农时牧,不断发生变化”{13}。童恩正认为,自新石器时代后期至青铜时代,从大兴安岭、阴山山脉、贺兰山脉、祁连山脉至横断山脉构成一条环绕中原的“从东北至西南的边地半月形文化传播带”,古代居民以畜牧和半农半牧为主{14}。“半月形文化传播带”在汉武帝凿空西域以后被隔为两截,东北段与“北方长城地带”有很大重合,西南段民族学上习惯称为“藏彝走廊”。

我们认为在中国南方边疆还有一条“珠江地带”。“南方珠江地带”以农耕与渔猎采集的交错或并重为经济特征,是中原农耕社会的生态边界,是“百越”集团与华夏集团的接触地带,古代居民的体质类型表现为东亚蒙古人种与南亚蒙古人种的宏观分野和融合,也是中原王朝较为稳定的行政边界。“南方珠江地带”可以理解为一条海疆文化带。

北方长城地带、边地半月形文化传播地带和南方珠江地带串连起边疆诸考古学文化区之间的联系,也构成中国历史边疆基础轮廓的内圈骨架。边疆考古学文化带的历史意蕴,还远未被发掘出来。

边疆考古研究的学术内容

边疆地区的各个考古学文化区都有丰富而具体的学术课题。在宏观层面,诸如中国北方游牧业的起源和游牧文化带的形成、新疆考古学文化复杂结构的形成过程、青藏高原早期人类的出现及原始畜牧业的发生、“藏彝走廊”南迁族群及其在东南亚的分化路径、华南地区在人类起源和文明起源方面的地位、东南华南沿海与“环太平洋文化底层”的关系等基础性的学术课题已经纳入视野且有所突破。在更宏阔层面,“边疆地区在中华民族多元一体格局形成中的地位和贡献”是具有全局视野的重大课题。涉及领土疆域的国际性学术课题也有许多,我们需要心态开放的国际学术交流合作,提倡平和公允的学术讨论。

边疆大部分地区现今族群(民系)分布仍然较复杂,社会发展程度不及内地,边疆考古研究的成果可以为边疆和民族地区的社会稳定和社会发展提供借鉴和支撑。中国边疆考古和边疆史地研究,有必要突破学科藩篱,措意边疆民族和边疆社会文化发展,这其实都是民国时期边政学的研究内容。(作者为中山大学社会学与人类学学院教授、博导;本文系中山大学“211工程”三期重点学科建设项目“珠江流域的文明进程与民族互动”研究成果)

注释

①邢玉林:《1989~1998年中国古代疆域理论问题研究综述》,《中国边疆史地研究》2001年第1期。

②郑君雷:“西汉边远地区汉文化的形成模式”,《人民论坛・学术前沿》,2010年12月(总第311期)。

③郑君雷:“文化人类学的族群认同与考古学文化的族属研究”,《思想战线》,2007年第4期。

④汪宁生:《民族考古学论集》,北京:文物出版社,1989年。李仰松:《民族考古学论文集》,北京:科学出版社,1998年。

⑤王明珂:“匈奴的游牧经济:兼论游牧经济与游牧社会政治组织的关系”,《中央研究院历史语言研究所集刊》第六十四本,第一分,1993年。

⑥⑨徐萍芳:《中国历史考古学分区问题的思考》,《考古》,2000年第2期。

⑦《中国大百科全书・考古学卷》“秦汉考古”条,北京: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1986年。

⑧苏秉琦,殷伟璋:“关于考古学文化的区系类型问题”,《文物》,1981年第5期。

⑩苏秉琦:《在全国考古学规划会议、中国考古学会成立大会上的发言(摘要)》,《华人・龙的传人、中国人――考古寻根记》,沈阳:辽宁大学出版社,1994年。

{11}苏秉琦:《中国文明起源新探》,北京:三联书店,2001年,第50~51页、第92页。

{12}郭大顺:“东北文化区的提出及意义”,《边疆考古研究(第1辑)》,北京:科学出版社,2002年。

南北文化论文第6篇

关键词: 董其昌;南北宗论 ;顿悟

中图分类号:J221.1/.7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3-2851(2010)01-0189-02

我一直对山水画南北宗论很感兴趣,而且我一直认为这种理论到现在,在当代艺术中还可隐约地有迹可寻。我认为,当代艺术虽然不能完全用南宗北宗论说一概之,但是南北不同的艺术风格是存在的。例如,大家可以比较一下张晓刚和刘晓东的画──这两位都是前几年拍卖市场最火的艺术家之一。“南北宗论”虽然有许多矛盾的地方,但我们不能因为这些瑕疵的存在而否定它的历史作用和影响。下面我就先从山水画南北宗论起源谈起。

一、南北宗论说的由来

我认为南北宗论的出现并非偶然,而是必然。南北宗画派是早已存在。所谓“南宗”,就是以南唐董源、巨然为代表的南方派山水画派。北方派以后梁荆浩、关同为代表。晚明时期,是小农经济社会开始逐步衰落消亡的时期,这时候绘画思想有了深刻的转变。院体画的呆板、浙派的粗糙制作,山水画似乎进入了一个死胡同,所以画家董其昌在这时候提出了南北宗论说。我一直认为董其昌提出南北宗论仅仅只是为了巩固文人画的地位和个人审美喜好的暗示,或者说其本意侧重在批评当时浙派的放纵、院体的刻板和伪逸品画的粗糙。

二、董其昌对南北宗论说的解释以及南宗的风格特征

“南北宗说”的创始人,应该是明代画家董其昌所创。他是明代后期著名画家、书法家、书画理论家,“华亭派”的主要代表。 董其昌在《容台别集・画旨》中论及“画分南北宗”:“禅家有南北二宗,唐时始分;画之南北二宗,亦唐时分也。但其人非南北耳。北宗则李思训父子着色山水,流传而为宋之赵干、赵伯驹、伯以至马、夏辈。南宗则王摩诘始用渲淡,一变钩斫之法。其传为张盘、荆、关、董、巨、郭忠恕、米家父子以至元之四大家,亦如六祖之后有马驹、云门、临济儿孙之盛而北宗微矣。 要之摩诘所谓云峰石迹迥出天机,笔意纵横,参乎造化者。东坡赞吴道元、王维画壁亦云:“吾于维也无间然。知言哉。”他将唐至元代的绘画发展――如同禅宗的发展一样,按画家的身份、画法、风格分为两大派别,认为南宗是文人之画,而北宗是行家画,崇南贬北,提倡文人画的南宗,贬抑行家画的北宗。但也有学者认为,该论最早是由明代画家莫是龙提出的。

这里我想讲一讲董其昌所力推的南宗的风格特征。董其昌对于文人画的贡献在于”以禅论画”, 由于出于禅宗的“顿悟”, 南宗画派多追求一种在乎意境而不在乎形体的境界,并多以柔美,清淡为特征。“宋四家”之一的米芾就曾以“董源平淡天真多”来评价董源的山水画。这些画家画画完全超越了对象的形体,而注重主体自身的精神感受,追求绘画过程中体会到的超然的精神寄托。例如元代画家吴镇自称“墨戏之作,盖士大夫词翰之余,适一时之兴趣”,倪瓒则以“逸笔草草,不求形似,聊以自娱耳”为最高境界等等。而董其昌继承了自王维以来以及宋元文人画艺术思想,技法上多取法于董源和巨然,更是力求平、淡、柔、清、静的艺术境界。

三、南北宗论说对后世山水画发展的影响

“南北宗说”一出,以董其昌为核心,加上同时代的一些知名画家都竞相附和,迅速流传开来,并且逐渐成为一个品评画家的理论准则。也因为如此,董其昌的理论对清代的文人画产生了极深刻的影响,以南宗为正宗的思想占据画坛将近300年。董其昌影响培育的既有官方的四王,又有山人与龚贤。四王学习和推崇以明代画家董其昌南宗为画坛正宗的山水画法,很快就形成了特有的娄东画风。受到董其昌影响最大的要数明末清初的山人的山水画─继承了董其昌在山水画方面的主要成就,吸收了董其昌作品中清明秀丽的特点。甚至清代康熙皇帝酷爱董其昌的书法,臣下莫不模仿形成习气,故清乾隆以前董字一直是进阶做官的重要法宝。

四、南北宗论说的益处及不足之处

董其昌 “南北宗论”对山水画进行的分类,为我们提供了剖析绘画的哲学观念, 他将禅宗思想理论融汇到中国画流派的评价体系中,对中国画的发展产生了积极的影响。但“南北宗论”同时也助长了绘画上的宗派之争,存在着明显的负面影响。还有就是许多画家都纷纷追求“笔墨”和“士气”,忽略了作品本身的构图和造型,这在现在看来是一个很严重的问题。从20世纪30年代开始,在“五四”重估传统文化价值的思潮推动下,董其昌和他的南北宗论都受到了前所未有的尖锐的批判。徐悲鸿就曾经严厉地说过,“吾尤恨董断送中国画二百余年,罪大恶极”,而滕固、童书业、启功、俞剑华等学者通过详备的考证后都指出南北宗论立论的一些缺陷。

五、我对南北宗论说的见解

在我看来,任何事情都是有两面性的。董氏的南北分宗论也是“仁者见仁,智者见智”的。南北分宗论,在理论和实践上确立了文人画在画坛上的主导地位,董其昌,在文人画发展的困难时期,提出了南北宗说论,此后将近300年的时间,整个画坛形成了是以南宗为尊的稳定局面,这种影响甚至还隐隐约约波及到当代画坛。比如说,只要是圈内的人是不会觉得很工整的(下转191页)(上接189页)画很了不起的。大家似乎更喜欢刘晓东、忻东旺的表现风格或者是张晓刚、方力钧、岳敏君的观念作品,规规矩矩的写实风格似乎在今天也很少能成为大家眼中的大师。因此,在绘画思想上,我觉得董其昌所提出的“逸笔草草,但求形似”的文人画风是值得推崇的,在今天的当代绘画中都有着十分重要的重要。一幅画如果没有了灵魂,只剩下“匠气”,大家还会觉得它好吗?但是,从另一方面来说,他的理论也是有缺陷的,如果一幅作品不在乎构图和造型这两个问题,那么这幅作品也是很难被大家认可的。因此,我认为一个艺术家首先应该练好自己的基本功和修炼内涵,然后再去追求“逸笔草草,但求形似”这种风格。当然,如果说有那种一开始就不练习基础就画得很好的,我敢说他的生命力一定

不长久的。

六、总结

不过,总得来说,我还是对董氏的“南北宗论”持一个肯定的态度。毕竟,他是一个值得崇敬的集理论与实践为一体的伟大的艺术家和理论家,他提出的“南北宗论奠定了文人画在绘画史上的主导地位,其影响一直波及到明末以后的三百多年,为当时苦无出路的山水画指明了道路。无论在当时还是今天看来,都是具有重大的历史意义的,对当代画坛都是有巨大的影响和现实指导意义。

参考文献

[1]卢辅圣.中国文人画通鉴[M].河北美术出版社,2002.

[2]尚辉.中国画派研究丛书・松江画派[M].吉林美术出版社2003.

南北文化论文第7篇

关键词:爱米丽 混杂 身份危机 身份重建

一.前言

作为美国文学史上最具有影响力的作家之一,威廉・福克纳关注的重点一直是美国南方社会和文化传统。作为南方文学的领袖,福克纳用其无与伦比的想象力创造了约克纳帕塔法世系,反映了内战后,美国南方文化所面临的种N危机,也描述了南北双方文化的碰撞、杂糅与商讨。“约克纳帕塔法”来自两个契克索词(Yocona和petopha),意思是“分裂的土地(split land)”[1](p69)。正如“分裂的土地”名字所示,美国南方有着复杂的种族体系,各种文化交流杂糅,使得美国南方成为既是殖民地又是被殖民地的独特存在。作为约克纳帕塔法世系的重要构成部分,短篇小说一直是福克纳文学创作的重点,《献给爱米丽的一朵玫瑰花》(以下简称《玫瑰》)是其中最负盛名的代表作。通过塑造爱米丽的悲剧人生,福克纳集中展现了美国内战以后,南方及南方人身份危机及努力寻求新的文化身份的过程。而后殖民主义理论为解读这部经典小说提供了新的角度。

二.爱米丽的身份危机

在《玫瑰》中,福克纳数次用“纪念碑”、“一个传统的化身,义务的象征,人们关注的对象”来形容爱米丽小姐[2](p39)。由此可见,作为曾经高贵有势的格里尔生家族中的成员,爱米丽小姐一直是未经北方工业文明所侵蚀的南方传统文化的象征。她代表的是南方还处于统治地位及殖民者地位的过去。“尽管美国南方在重建期间和重建之后饱尝了国内殖民般镇压的苦痛,但它却在对土著居民实施内部统治、在内战前贩进奴隶后,就参与了新殖民活动”[3](p8)。因此,对于黑人、印第安人来说,南方白人就是统治阶级与殖民者。在《玫瑰》中也可以看出南方白人对于曾经殖民者身份的认同。如沙多里斯上校曾经下了一道命令――黑人妇女不系围裙不得上街。杰弗逊镇上的人谈起爱米丽的仆人“托比”时也都是称呼他为“黑鬼”。而福克纳在写到他时,也多用“黑人”这样模糊化、概括性的称号而非其名字。不难看出,在内战结束后,以爱米丽为代表的那一代美国南方白人对于曾经统治地位及殖民者身份的眷念和捍卫。

然而另一方面,内战结束后,由于南方战败,以种植园经济为主体的南方经济解体,随之而来的是北方机器工业时代。“无论从政治、经济或文化角度而言,美国内战后的南方都可以被看作是被北方殖民过的后殖民地”[4](p89)。正如《玫瑰》中所描述的,爱米丽的房子坐落于曾经最考究的街道,带有浓厚的轻盈气息,“可是汽车间和轧棉机之类的东西侵犯了这一带庄严的名字,把它们涂抹得一干二净”[2](p39)。除此以外,作为南方贵族的象征,爱米丽小姐的结婚对象却是跟她悬殊巨大的典型的北方粗俗工头荷默・伯隆。汽车间和轧棉机以及荷默代表的北方成为了殖民者,而南方则随同爱米丽的房子以及爱米丽一起,变成了被侵蚀、被殖民的对象。因此,可以说美国南方遭遇了前所未有的身份认同危机。而爱米丽作为前殖民者的代表,也全面体悟了这种身份危机。以她为代表的南方白人从黑人、印第安人的殖民者转化为被北方殖民的被殖民者,从位于统治地位转变为从属地位。

三.爱米丽的身份重建

在殖民者以及被殖民者的双重身份危机之下,爱米丽并没有轻易地在二元对立的殖民者或被殖民者的身份认同中做出选择。而是积极进行身份重建,对南北文化进行了双向的颠覆、反抗和商讨。一方面,爱米丽对以她的父亲为代表的南方传统文化进行了颠覆。作为纪念碑般的存在,爱米丽一直是被禁锢在传统文化之中的,稍微不妥的举止都会引来纷纷议论。但爱米丽依然是鲜活的个体,有着对自由和爱情的追求。于是在父亲去世后,她剪短了头发。“而短发象征其脱离南方淑女形象的意愿,渴望独立自由地追求幸福”[4](p90)。除此以外,爱米丽作为贵族小姐,忽略了所谓的“贵人举止”,公然和北方工头荷默出双入对,驾着轻便马车一同出游。她甚至还“去过首饰店,订购了一套银质男人盥洗用具...买了全套男人服装,包括睡衣在内”[2](p46)。

另一方面,爱米丽对以工业文明为主的北方文化也进行了商讨和反抗。首先,以爱米丽为代表的南方前殖民者们很怀念曾经辉煌的南方文化传统。于是,在爱米丽做出所谓出格的举止时,杰弗逊镇上的居民会发出“可怜的爱米丽”来表示自己的不满。但同时南方人“又对北方文化中的开放心态和平等观念抱有一丝欣赏态度。”[5](p129)在《玫瑰》中,北方代表荷默是人群的中心,引发阵阵笑声。由此可见,南方对于北方文化的接受与商讨。然而,当南北文化发生碰撞,杂糅时,以爱米丽为代表的南方人则选择了更为极端的方式来维护自己的身份认同。荷默的拒婚和玩世不恭可以视为北方殖民者对南方被殖民者的轻视。而在这种轻视之下,爱米丽最终杀了荷默,以一种极端的方式完成了反殖民的过程。正如霍米・巴巴所认为,“殖民者(The colonizer)与被殖民者(The colonized)不能被分别开来看待,它们不是两个各自独立的概念,而是相互依存的”[6](p53),在以爱米丽为代表的美国南方人身上,他们的身份重建也不仅仅是对于殖民者或被殖民者身份的单一认同,而是在文化杂糅下一种双向复杂的重建。

四.结语

作为典型的美国南方贵族淑女,爱米丽属于内战前的南方殖民者阶层。但在经历了内战之后,以爱米丽为代表的南方白人由黑人、印第安人的殖民者被动转化为被美国北方工业文明殖民的被殖民者。这种从殖民者到被殖民者身份的转变,引发了南方人文化身份的危机。而在南北文化碰撞、杂糅、商讨的过程中,以爱米丽为代表的南方人也尝试进行身份重建。福克纳通过对内战后美国南方社会变迁的描述,以及爱米丽面临身份危机和身份重建时的行为,追忆了南方的荣耀,也表达了自己对于身份困境的深思与矛盾的心理。美国南方的文化身份认同不能是单一的殖民者或被殖民者,而是相互依存的身份重建。

参考文献

[1]Miner,Ward L.The World of William Faulkner[M].New York:Grove,1952.

[2]威廉・福克纳.《献给爱米丽的一朵玫瑰花》[M].杨岂深等译.译林出版社,2015.

[3]马修斯.福克纳和后殖民研究[J].四川外语学院报.2004,(5):8-12.

[4]崔丹.后殖民主义视阈下的女性主义诗学观――聚焦《献给爱米丽的一朵玫瑰花》中的女性形象[J].中华女子学院学报.2012,(1).89-92.

[5]申富英.英美现代主义文学新视野[M].济南:山东大学出版社,2007.

[6]任一鸣.后殖民:批评理论与文学[M].北京:外语教学与研究出版社,2008.

南北文化论文第8篇

首先看看尤侗自己是怎么说的。尤侗在悔庵年谱里说的是“自制北曲《读离骚》四折用自况云”①。可见尤侗认为《读离骚》是北杂剧。而韩莉等人又认为《读离骚》是南杂剧。

北杂剧主要指的是元杂剧,大家都很熟悉。而南杂剧却比较模糊,目前学界对其界定也不一致。南杂剧这一名称最早出现在明人胡问焕辑的《群音类选》一书中,其卷二十六有被胡文焕称为“南之杂剧”的剧作十三种。它们是:《高唐记》、《京兆记》、《洛神记》、《帝妃游春记》、《苏秦夏赏》、《韩陶月宴》、《戴王雪访》、《玉通和尚骂红莲》、《明月和尚度柳翠》、《女状元》、《催护记》、《桂花风》、《男风记》。《群音类选》在南之杂剧下记载说这些杂剧是南之杂剧不分折如果我们要对其分折的话,可以这样分:催护记、桂花风都是5折,其余十一剧均为1折。从用曲来看戴王雪访和桂花风中的庆赏是南北曲套用。玉通和尚骂红莲、明月和尚度柳翠是纯用北曲,其余为南曲②。吕天成在《曲品》中曾说:“不作传奇而作南剧者一徐渭一汪道昆”。③吕天成认为徐渭和汪道昆二人不作传奇而作南剧,可见他是把南杂剧和传奇相对应的。但是徐渭和汪道昆二人所作的杂剧是否全为南杂剧,吕天成却没有说明。同时王骥德对南杂剧也有评论,他在《曲律》卷四《杂记三十九下》中说:

余昔谱《男后》剧,曲用北调,而白不纯用北体,为南人设也。已为《离魂》,并用南调。郁蓝生谓“自尔作祖,当一变剧体。”既遂有相继以南词作剧者.后为穆考功作《救友》,又于燕中作《双哭》及《招魂》二剧,悉用南体,知北剧不复行于今日也。④

王骥德把“以南词作剧”作为“南剧”的特点。王国维说:“至明中叶后,不知北剧与南曲之分,但以长者为传奇,短者为杂剧……余如沈君康等,虽用北曲。而折数次第,均失元人之目。”⑤周贻白在《明人杂剧选·后记》中说到:“较末一期的作者如孟称舜、叶宪祖、陆世廉等;虽然或北或南,仍为四折至五折的体制,但整个的趋势已成为所谓‘南杂剧’的局面。那便是参用南曲或全用南曲来撰作杂剧,不复顾及以往的那种清规戒律。”⑥郑振铎在《插图本中国文学史》下卷中写了“南杂剧的出现”一章,他在其中提到:“明代兼用南北曲或专用南曲的这种戏曲形式都称为南杂剧。”⑦在李修生和赵义山主编的《中国分体文学史》戏曲卷中这样写到:“明后期杂剧创作逐渐突破元人杂剧体制的限制,接受南曲的影响,多用南曲写作,所以明后期的杂剧也称南杂剧。”⑧张正学在《从南戏—传奇、元杂剧到明清南杂剧——试论南杂剧对南北戏曲文化的继承和发展》一文中指出:“(南杂剧)用曲以南曲为主,北曲为辅;篇幅长短随意但又始终比较短小;韵系以《中原音韵》为主而兼采《洪武正韵》;押韵以一折(或出)一韵为主但又时常一折(或出)两云甚而三韵;平上去三声通押但又有入声单押的例子;演出体制以脚色制为主但又兼用‘正外制’;剧作常用下场诗但又非剧剧如此,折折如此;部分剧作还用‘集唐’的形式……”⑨王永健在《关于南杂剧的几个问题》一文中认为:“南杂剧,其本质特点在于一个‘南’字。这就是说,它是依照昆山腔新声的格律和排场创作、演唱的一种戏曲样式。由于它在形式上,与金元和明初的北曲杂剧有某些相似之处,故称之为南杂剧。”⑩徐子方认为南杂剧在明中期的概念实际上是包括南曲、北曲和南北合套曲在内的文人剧。张全恭认为(南杂剧)说的是明代中期以后以用南曲创作的杂剧。杜桂萍在《略论南杂剧》一文中也给南杂剧下了定义:“南杂剧是明中叶以后出现的一种戏曲形式。在一个剧本内兼用南北曲或专用南曲,有轮唱或合唱,篇幅从一折到十折,类似短的传奇。”B11廖奔在《明代杂剧概说》一文中说:“明初杂剧作家,永乐宣德年间知名的只有朱有墩一人……嘉靖年间达到相当数量,但体制上则距离元杂剧越来越远……甚至出现全部用南曲写成的南杂剧。”B12

以上学者对南杂剧的评述主要涉及以下几个方面:篇幅、用曲、演出体制、宾白、形成时期。取得统一意见的是篇幅短小灵活但仍无定论;演出体制开放,剧中人物均可依据剧情的需要自由“唱念做打”,在同一剧中可以由不同的角色来唱甚至在同一剧中的同一折中也可以同时两人或多人分唱、轮唱、众唱,无旦本、末本之分;从形成时期来看,主要是在明中叶以后。最大的分歧在于用曲,其焦点在于是否可以纯用北曲。纯用南曲或者南北曲兼用的杂剧,大家一致认为是南杂剧。有人认为南杂剧中可以纯用北曲,有人认为南杂剧中不可以纯用北曲。而从具体南杂剧作品来看,显然是可以纯用北曲的。可见,用曲不是区别南北杂剧的唯一标准,而是主要区别特征,我们应该综合考虑南北杂剧各方面的特点。

学界公认的北杂剧最显著的特征是一本之中纯用北曲,一本四折或一本四折一楔子,每折用一个宫调套曲,四折所用宫调不重复,每折一韵到底,用中州韵,一脚独唱到底。根据前面的分析,对比北杂剧的主要特征,我们不妨这样归纳南杂剧的主要特征:一本之中以南曲为主,可南北兼用,也可纯用北曲,篇幅短小灵活不拘泥于一本四折,每折可以用几个宫调,一本中所用宫调可以重复,一折之中可以押不同的韵,并且据中各个人物可以依据剧情的需要自由“唱念做打”。

下面来具体看看《读离骚》杂剧的体制。它纯用北曲,一本四折,末生分唱(前三折为末唱后一折为生唱);在宫调曲牌方面,第一折用北杂剧传统的[仙侣宫][点绛唇]套曲,第二折用[正宫][端正好]套曲,第三折先用[仙侣][赏花时]只曲,接着用[双调][新水令]套曲,第四折用[中吕][粉蝶儿]套曲。除第三折用了[仙侣][赏花时]只曲以外,其余三折的宫调曲牌均严格按照北杂剧的惯例运用。用韵除第三折[仙侣][赏花时]只曲与[双调][新水令]套曲不是押同一个韵以外,其余三折均一韵到底。另外,《读离骚》的宾白既有韵白也有散白,且散白又有独白和对白等形式;动作提示叫科而不叫介;其题目正名与北杂剧运用非常接近。

比照南北杂剧各自的特点来看,《读离骚》似乎应归为南杂剧的范畴。但是它与典型的南杂剧相差又太远。《读离骚》纯用北曲和一本四折的特点与北杂剧完全吻合。虽然不是一脚主唱,但是正末在北杂剧中是主角,生在南杂剧中也是主角,而且都是男性角色。作者考虑到剧情的需要把两个脚色用于同一剧中分唱。其实这样的唱法在北杂剧中早已出现过。北杂剧中一折之内一般只用一个宫调,而《读离骚》第三折中用了两个宫调。但是第一个宫调只用了一支曲子而且是北杂剧中常用于楔子的曲子,我们把这支曲子当作楔子来看待也未尝不可。可见,《读离骚》在总体形式上遵守了北杂剧的规矩,在个别地方有细微的突破,但仍然是在北杂剧的框架下使用,这并不影响其作为北杂剧的整体效果,我们仍然能从中感受到北杂剧的风采。而且在明朝前期也曾出现过突破北杂剧严格的“清规戒律”而创作的杂剧,但它们仍然属于北杂剧,其主要原因在于它们仍处在北杂剧的大框架之下,仍然具有北杂剧显著的特征。尤侗本人也是把《读离骚》作为北杂剧来创作的。当时南杂剧盛行,尤侗本人也善南杂剧,如果他想把《读离骚》以南杂剧的形式来创作,那也是轻而易举之事,而他却并为这样做,这也不得不让人觉得他是有意而为之。

因此,结合南北杂剧各自的特点和《读离骚》的总体形式以及尤侗本人的观点,我暂且把此剧归为北杂剧的范畴。当然同时也必须指出,《读离骚》一剧的确也受到了南杂剧的影响。(作者单位:四川师范大学文学院)

注解

① 尤侗,《悔庵年谱》卷上,《清楚名儒年谱》(六),北京图书馆出版社2006年版,第683页。

② 由于群音类选的前5卷已佚,我们无从知道编者把这十三种剧归为“南之杂剧”的真正原因和选择标准,而这里的“南”指的是什么也不是很明确,因此在这里暂不妄加评论。

③ 吕天成《曲品》卷上,见于中国戏曲研究院编《中国古典戏曲论著集成》卷六,中国戏剧出版社,1959年版第220页。

④ 王骥德《曲律》,见于中国戏曲研究院编《中国古典戏曲论著集成》卷四,中国戏剧出版社,1959年版第179页。

⑤ 王国维《王国维戏曲论文集》,中国戏剧出版社,1984年版第247页。

⑥ 周贻白《明人杂剧选》,人民文学出版社,1958年版第738—739页。

⑦ 郑振铎《插图本中国文学史》下卷,人民文学出版社,1957年版,第889页。

⑧ 李修生,赵义山主编《中国分体文学史》戏曲卷,上海古籍出版社,2001年版,第148-149页。

⑨ 张正学《从南戏—传奇、元杂剧到明清南杂剧——试论南杂剧对南北戏曲文化的继承和发展》,重庆师院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2年第4期,第35页。

⑩ 王永健《关于南杂剧的几个问题》,载于《艺术百家》,1997年第2期,第64页。

B11 杜桂萍《略论南杂剧》,载于《求是学刊》,1900年第4期,第51页。

B12 廖奔《明代杂剧概说》,见《戏曲研究》第30辑,文化艺术出版社1989年版。

参考文献:

[1] 吴梅.顾曲麈谈中国戏曲概论[M].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05.

[2] 徐扶明.元代杂剧艺术[M].上海:上海文艺出版社,1981.

[3] 杜桂萍.略论南杂剧[J].求是学刊1900:4.

[4] 韩莉.论尤侗及其戏曲创作(硕士学位论文).西北师范大学,2007.

[5] 廖奔.明代杂剧概说[J].《戏曲研究》第30辑,文化艺术出版社19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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