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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入专项审计报告赏析八篇

时间:2023-03-15 15:00:31

收入专项审计报告

收入专项审计报告第1篇

上半年还是主要做年报审计,其中比较大的项目是XX的几家公司,涉及金额较大但总体来说业务比较简单。给我印象更深刻的是几个专项审计业务:首先是四月的XXXX的专项审计报告。这是一份我们从审计目的到内容都不知从何入手的专项审计,需要些什么资料都不知道,更不要提报告内容。这个项目是XX出了很多力的,编写报告模板到确定收集资料几乎都是她一手搞定,而我只负责了现场收集资料的部分。但是在她研究项目的过程中,我一直在关注她,看到了她怎样从客户给的一份政策文件入手,确定审计资料,搜查整理报告内容,从而完成这个项目。

其次是XX的稳岗补贴专项审计,这个项目因为是第三方介绍,所以一开始跟被审计单位沟通不到位,导致到现场时收集资料遇到问题,也间接导致我们在进现场第二天才大致收齐资料,回公司检查会计资料才发现部分数据不符合政策要求,影响了项目进度。这个项目是对方指定报告模板,所以问题不在报告撰写,而在于发现问题之后与客户的沟通以及适当时候寻求同事和领导的帮助。

上半年的工作总体还是比较有序,基本符合提前了解被审计单位、做一些初步的风险评估,在现场收集相关资料,回公司编写报告这样的程序,也基本做到了出具报告的项目及时归档。但还有少数项目,因为合同要求时间特别紧或者其他原因,审计程序没有做到位,还是存在一些风险,在之后的项目中要更加注重效率与风险把控的权衡;制度执行方面做得还比较到位,但还是出现了迟到和漏写工作日志的情况,在下半年要更加注意,严格要求自己。

在工作中发现一些问题:接到项目容易闷头就做而缺乏思考,对于年报审计这类有固定审计程序的业务算是比较熟练了,而各种专项审计则依旧比较生疏,虽然已经接触了稳岗补贴、财务收支审计、固定资产核销等专项业务,但本次再次参与XX务收支审计依然有些发憷,感到没有头绪。思及原因,还是自己过于依赖报告模板,工作中动脑不足,缺乏自己的思考。

收入专项审计报告第2篇

第一条为规范危机矿山接替资源找矿专项(以下简称专项)管理工作,保证专项的顺利实施,依据《全国危机矿山接替资源找矿规划纲要(20**~**年)》和《关于印发全国危机矿山接替资源找矿工作组织管理机构方案的通知》(国土资发〔20**〕2**号),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由中央财政预算安排的支持重点矿种的全国大中型危机矿山接替资源找矿项目(以下简称项目)。

第三条国土资源部会同财政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按照“统一规划、统一组织、分工负责”的原则组织项目的实施。

第四条国土资源部、财政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联合组建全国危机矿山接替资源找矿项目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项目办),作为项目的组织实施及项目的日常管理机构。项目办聘请专家组成专家委员会,咨询指导项目技术业务。各省(区、市)国土资源厅(局)和财政厅(局)是省级项目主管部门,参与项目的组织管理。

第五条全国大中型危机矿山接替资源找矿项目分为矿产勘查项目、矿产预测项目和新技术新方法项目等三类。矿山企业是矿产勘查类项目承担单位(以下简称承担单位),负责本企业矿产勘查项目的组织实施。科研院所(校)是矿产预测和新技术新方法类项目的牵头单位,负责所牵头的矿产预测和新技术新方法项目的组织实施。

承担矿产勘查类项目总体地质勘查工作的地质勘查单位为项目勘查单位(以下简称勘查单位)。根据勘查设计的总体要求,承担项目实施中钻探、坑探、物探、测试和综合研究等具体工作的单位为外协单位。

第六条勘查单位、外协单位、矿产预测和新技术新方法类项目牵头单位的确定应引入市场竞争机制,采取招投标等方式择优选择,充分调动和发挥各类参与项目实施单位的积极性。

第七条承担单位应依法取得矿业权,并履行矿业权人的义务。勘查成果资料按《地质资料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管理。矿产预测类等项目牵头单位也应按有关规定提交成果资料。

第二章项目组织管理

第八条项目办负责组织编制专项工作规划和实施方案;负责组织项目年度立项;编制和下达项目任务书,负责项目设计、年度工作方案、成果报告的终审和项目验收;负责组织项目实施过程监督检查和项目任务、设计方案重大调整的审批;负责制定项目实施的管理制度和技术标准。

第九条专家委员会负责项目重大技术咨询和业务指导。审议实施方案,提出工作部署修改建议;参与项目立项论证、评审、质量监督和成果验收工作;指导找矿技术方法攻关,帮助解决施工中的疑难问题。

第十条省级项目主管部门负责组织项目立项申请、项目设计、年度工作方案与成果报告的初审,项目野外工作验收,督促项目资料的汇交;负责组织本省(区、市)内项目的日常监督检查,参与项目办组织的监督检查;负责协调项目承担单位、勘查单位、外协单位和矿产预测等其他各类项目牵头单位间的关系和资质审核;负责协调矿业权关系;负责落实项目地方财政(中直企业集团)和矿山企业资金。

第十一条承担单位按要求组织编制立项申请(可行性报告)及年度项目续作建议;组织编写项目设计;组织编写项目工作报告和成果报告并负责提交;委托资源储量报告的评审、地质资料的汇交和保管。负责择优选定项目勘查单位。

第十二条勘查单位负责整个勘查工作的实施和管理。根据承担单位的要求,编写项目设计、年度工作方案、成果报告;按有关技术要求和规定组织项目实施,按时提交项目实施过程的工作报告,按规定提交项目勘查工作的地质资料。负责择优确定外协单位。

第十三条外协单位按照与勘查单位签订的施工协议的要求,负责具体承担的钻探、坑探、物探、测试和综合研究等工作的组织实施,向勘查单位提交相应的工作报告、成果报告和相关原始资料。

第十四条矿产预测牵头单位负责接替勘查区的矿产预测工作,并向项目办提交相应的工作报告、成果报告、勘查工作方案建议和相关原始资料。

第三章立项及批准

第十五条项目立项应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一)矿山建设规模为大型或中型;

(二)矿山勘查开采主矿种为煤、铀、铁、锰、铜、铝、铅、锌、钨、锡、钼、锑、镍、金、磷、优质石墨、纤维石膏、涂料级高岭土等重要矿产;

(三)接替勘查区的成矿地质条件有利、找矿潜力大;

(四)矿山尚可服务年限小于15年,优先考虑服务年限10年以下的矿山;

(五)接替勘查区应符合勘查规划要求,主要在矿山近和深部;

(六)勘查工作程度主要为普查,特殊需要的局部地段辅以详查;

(七)预期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明显;

(八)注重共伴生矿产的综合评价与资源综合利用。

第十六条项目立项的基本要求:

(一)承担单位应持有接替勘查区范围内矿业权证明文件或矿业权主管部门出具的预留勘查范围的证明文件;

(二)勘查单位应具有相应的甲级勘查资质,外协单位应具有相应的乙级以上勘查资质;

(三)地方财政(或中直企业集团)、矿山企业落实项目总预算的50%。

第十七条国土资源部和财政部商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根据专项实施方案的总体安排,拟定并年度立项通知。

第十八条省级项目主管部门负责组织本辖区的立项申报和初审。对初审通过,但尚未取得矿业权的项目,省级项目主管部门应将接替勘查区范围预留给承担单位。

第十九条各省(区、市)所属的矿山企业的立项申请,由省级项目主管部门初审后,报送项目办。

中直企业集团(核工业集团等特殊企业集团除外)所属的矿山企业的立项申请,由中直企业集团签署意见,并经项目所在地的省级项目主管部门初审后,报送项目办。

第二十条对通过立项初审的项目,项目办组织专家进行论证。根据矿山危机程度、找矿潜力、地质工作程度等因素,将申报项目分为矿产勘查类项目和矿产预测类项目,并提出可否立项的论证意见。

第二十一条通过立项论证的项目在指定媒体上公示,公开征求意见,接受监督。

公示完毕并经核实无异议的矿产勘查类项目,列入年度危机矿山接替资源勘查项目安排计划。

公示完毕并经核实无疑义的矿产预测类项目,由项目办通过引入竞争机制,择优选定牵头单位,与承担单位和勘查单位联合承担,并纳入矿产预测项目计划。

第二十二条矿产勘查、矿产预测和新技术新方法等三类项目,由国土资源部商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编制项目预算建议报财政部,由财政部审核并下达预算。国土资源部商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根据财政部项目预算下达计划,并经省级项目主管部门(或中直企业集团)向承担单位下达项目任务书。其中,矿产勘查类项目在申报预算前须依法持有接替勘查区的矿业权。

第二十三条接替勘查区由国土资源主管部门预留矿业权的矿产勘查类项目,自公示截止日起,为其保留立项资格一年。在预留期内依法取得矿业权后,方可申报矿产勘查类项目预算;在预留期内未取得矿业权的项目,取消申报预算资格,并不得再次申报立项。

第二十四条承担单位按项目任务书要求,组织勘查单位依据相关技术标准或规范编写勘查设计;报送至项目所在地的省级项目主管部门。

第二十五条省级项目主管部门组织对设计书进行初审,并负责将修改后的设计书连同项目设计初审意见书一并报项目办。

对通过初审的项目设计,项目办组织专家进行终审。

第二十六条项目办负责对修改后设计进行批复。承担单位根据项目办批复的设计组织野外作业施工。

第二十七条矿产预测类项目完成后提交成果报告,经项目办组织专家审查可以转为矿产勘查类项目的,由相应的矿山企业依本办法规定的程序申报,直接纳入相应年度勘查项目计划。

第四章成果报告评审验收与资料汇交

第二十八条项目结束野外作业在转入报告编写之前,承担单位应向省级项目主管部门提出野外工作验收申请,省级项目主管部门受理验收申请后,组织专家进行野外工作验收,验收的重点是检查设计执行情况,各项地质工作是否达到编写成果报告和实现预期成果的要求,对项目经费使用情况进行评估,并提交野外验收意见书。重大项目的野外验收可以由项目办直接组织。

第二十九条省级项目主管部门在野外验收意见书上签署意见后,报送项目办,同时向项目承担单位通报野外验收意见。

野外验收意见要求补充工作的,承担单位应按要求及时补做,并向省级项目主管部门提交补做工作报告。

第三十条项目野外作业施工结束并经野外验收通过后,承担单位应按照有关规定、技术标准规范和要求,组织编写成果报告,提请成果报告评审、审查和项目验收。

第三十一条省级项目主管部门负责组织项目成果报告的初审工作,并监督成果报告的修改,修改后的成果报告连同初审意见一并报项目办终审。

第三十二条项目成果报告评审依据为:项目任务书、设计书、设计审查意见书、设计批复意见、调整意见书、补充设计、野外验收意见书、相关技术文件和有关技术标准。

第三十三条项目办组织成果报告评审的同时,根据项目工作任务、预期成果、工作量、成果报告质量和经费使用等,组织项目验收,并统一下达成果报告评审和项目验收批复意见。

第三十四条承担单位应向省级项目主管部门和项目办上交项目成果资料纸介质和电子文档资料。同时,应按国家有关规定汇交项目地质资料;汇交(备案)运用新理论、新技术、新方法取得的找矿突破的成果资料;备案经委托评审的储量报告;履行有关储量登记手续。

第五章监督管理

第三十五条项目办聘任监审专家,对指定项目的实施情况进行现场监督、检查和技术指导。

省级项目主管部门根据项目办的有关要求,负责组织本省(区、市)项目的日常监督检查,并参与项目办组织的监督检查工作。

第三十六条承担单位应对勘查工作实行严格的管理,勘查单位应健全项目实施责任制度,加强内部管理。

项目实施过程中,承担单位应编制月报、半年报和年报,按时向省级项目主管部门报送,同时向项目办抄报;重大情况随时向省级项目主管部门和项目办专报。

省级项目主管部门负责向项目办报送本省内项目执行情况年报。

第三十七条项目实施过程中,对项目的工作地区、目标任务、工作周期、主要实物工作量等确需重大调整的,必须由项目承担单位正式行文,监审专家签署意见后,经省级项目主管部门复核后报项目办批准。涉及经费调整的事宜,需报财政部批准后执行。

批准同意调整的项目应按要求提交补充设计或工作方案。

第三十八条项目管理实行回避制度。项目的参加人员和顾问,以及其他有可能影响公正的人员,在项目立项论证、设计审查、野外验收、报告评审等环节中应当回避。

第三十九条参与项目管理的工作人员和聘请的专家,,,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四十条承担单位、勘查单位、外协单位和矿产预测等其他各类项目牵头单位伪造地质资料、编造原始地质记录、瞒报或虚报勘查结果的,对直接负责主管人员和直接负责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六章附则

第四十一条省级项目主管部门可以依据本办法制定相关管理办法与实施细则。

收入专项审计报告第3篇

认定的风险错报点

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的确认存在一定难度。

首先,大部分申报企业收入核算不够明细,未专门设置高新技术系统集成产品收入明细科目进行核算,无法准确划分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不少企业将部分产品的销售收入划分为高新技术产品收入,而如何判断该部分申报的产品(服务)能够归属于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对于注册会计师来说也是个难题。

其次,产品(服务)收入可能存在交叉,不易划分,申报企业可能一项产品混用多种专有技术,那么该项产品销售收入有多大比例能够划分为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也非常困难。

降低审计风险的对策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专项审计存在上述较多的审计风险点,要降低和规避其中的审计风险,注册会计师可以从以下几点进行考虑。

以风险导向理念实施专项审计。专项审计指引要求注册会计师应当假定申报企业的高新技术研究开发费用支出与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存在舞弊风险,要求注册会计师针对研究开发项目和高新技术产品(服务)了解申报企业及其环境。

专项审计指引还要求注册会计师在实施风险评估程序时,应当结合申报企业的行业特征、产品(服务)的技术变化等情况,判断申报的研发项目或产品(服务)是否与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相符;了解研究开发人员的组成,以分析研究开发费用中有关人员人工与委托外部研究开发费用的分类是否正确;了解投资活动,以分析有关测试仪器与设备、相关固定资产的折旧是否应当列入研究开发费用结构明细表,恰当评估申报明细表的重大错报风险。

取得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

在实施实质性程序时,注册会计师应检查研究开发费用项目的分类、各项目归集范围和核算内容是否符合工作指引的相关规定,还应重点关注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明细表中列报的产品收入是否属于《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规定领域的产品收入。

收入专项审计报告第4篇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和全省审计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工作中心,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依法履行审计监督职责,发挥审计保障国家经济运行“免疫系统”功能,促进国家政策措施的落实,服从、服务于区委、区政府确定的实施“五个百”,主攻“五个五”,确保“五领先”的目标,推动港城新区建设和经济社会的又好又快发展。

(二)工作目标

通过审计,重点揭示区级预算执行中存在的不规范、不完善、不到位等问题,推动相关财政政策措施落实到位,规范预算管理,保障财政资金安全,促进提高预算执行质量和预算管理水平;加大对重点部门、重点领域、重点资金的审计监督,促进深化部门单位预算改革,建立和健全部门单位预算管理制度,促进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开展对惠民项目、促发展重点项目的专项审计或审计调查,促进加强重点建设项目资金和惠民资金的管理,促进区委、区政府各项政策措施的落实。

二、项目安排

年区级预算执行审计的对象主要有:

(一)预算执行审计单位

1、区财政局具体组织区本级预算执行。

2、部门单位预算执行审计。主要包括区地税局、区民政局、区统计局、镇政府4个项目。重大问题可追溯到以前年度,并延伸有关部门、单位和乡镇。

(二)专项审计或审计调查项目

1、署定项目

(1)地方政府债务总体情况专项审计调查。

(2)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建设的跟踪审计或审计调查。

(3)世行贷款农村卫生人力开发项目审计调查。

(4)世行贷款中国结核病控制项目审计调查。

(5)亚行贷款福建水土保持与乡村发展二期项目审计调查。

2、省定项目

职业教育办学经费和中等职业教育基础能力建设项目审计调查。

3、市定项目

全市联动的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审计调查。

4、区定项目

税收征管情况专项审计调查。

三、审计重点和内容

(一)财政部门具体组织年度区级预算执行情况审计

围绕区级预算执行的真实性、完整性和科学性,以预算管理和资金分配为重点,准确把握和客观评价区级预算执行的总体情况,从体制、机制和制度层面揭露问题、分析原因、提出建议,进一步规范预算征收、分配、拨付和管理行为,促进提高预算执行质量和财政资金使用效益。重点内容:一是财政管理方面。关注财政管理中出台的新政策,及其对财政收支结构变化的影响;关注预算编制的完整性,检查上级补助收入及上年结转资金等是否编入年度预算;核实财政资金年底存款的真实性;摸清年末财政资金结余和指标结转等情况。二是收入方面。核实预算收入完成情况,是否完成区委、区政府提出的目标;检查非税性收入、基金收入等情况;检查预算外资金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三是支出方面。关注财政投入在拉动内需、重点项目建设、民生项目等重点领域落实国家重大财税政策情况;检查财政支出结构的变动及法定支出情况;关注转移支付资金分配的科学性、合理性,事权划分是否与财力相匹配;检查预备费、超收收入安排和使用情况,继续关注财政预留资金的分配和支出情况;检查预算外支出依据是否充分、合规,以及政府调剂支出的使用情况。

(二)预算部门或单位审计

以有效提高部门收支预算编制的全面性、准确性和预算管理的精细化为目标,促进预算项目执行的及时性和有效性,提高预算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效果;以控制行政成本和防止铺张浪费为目标,促进部门规范基础性管理工作和遵守财经法规;以关注资金的安全,注重往来账款清理,如实反映历年结余结转资金情况为重点,促进依法理财、真实全面反映预算执行的情况和结果。重点内容:一是部门收支预算编制情况。抽查部门综合预算编制情况,解剖原因,提出建议,促进建立和完善部门综合预算编制制度,真正做到“一个单位一本账”。二是检查部门预算批复及资金使用情况;三是检查部门资产资金管理情况;四是检查部门及所属单位结余结转资金统筹安排情况。五是结合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重点对部门单位工程建设中的招投标情况进行检查或抽查,促进规范管理。

(三)专项审计或审计调查

1、地方政府债务总体情况专项审计调查。在省厅、市局的统一部署下,以摸清各级政府债务总体情况,揭示存在的问题与运行风险,促进地方政府规范债务管理,防范政府性债务风险,建立健全债务风险责任制度为目标,组织开展对政府债务情况进行专项审计调查。重点关注地方政府通过融资平台过度举债,偿债能力差的情况;政府统筹监管不力,为融资平台违规担保,加大财政风险的情况;提出加强地方政府融资平台管理,保障财政安全和金融安全,促进地方政府建立健全债务风险责任制度,防范财政风险。

2、外债情况审计调查。在省厅、市局的统一部署下,以推动外债结构优化,维护外债安全,防范财政风险,促进加强资金管理和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为目标,组织开展对福建水土保持与乡村发展二期项目、农村卫生人力开发项目和中国结核病控制项目等的调查,摸清外债的基本情况,揭示使用政府外债从事金融衍生品业务存在的问题,掌握有关部门和单位拖欠国际金融组织贷款和外国政府贷款本息的总体情况。针对发现的问题,分析原因,提出加强债务管理和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的建议。

3、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建设审计调查。在省厅、市局的统一部署下,以提高综合防灾能力,消除安全隐患为目标,组织开展对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建设情况进行审计调查。从总体上把握工程进度,全面掌握“工程”项目实施情况、资金分配使用情况、目标落实完成情况,切实推进“工程”目标的实现,为确保校舍安全、稳固,发展中小学教育、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服务。

4、职业教育办学经费和中等职业教育基础能力建设项目审计调查。在省厅、市局的统一部署下,围绕“摸清家底,揭示问题,提出建议”这一主题,组织审计人员着重从职业教育的政策、资金和基础能力建设方面入手,了解相关政策基本情况及检查政策执行落实情况,政策目标的实现程度,以及是否根据本地的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管理制度;重点调查我区中职教育经费总规模,分担比例、资金配套和兑现情况;各类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分配是否合理,拨付是否及时、足额,有无转移、挪用专项资金的情况。

5、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审计调查。在市局统一组织下开展对年度城镇居民医保基金进行审计调查,进一步揭示居民医保基金管理各个环节存在的问题,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并分析原因,提出建议,促进居民医保基金管理机构认真贯彻落实有关法律、法规,做好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的管理工作,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确保医保基金安全、完整、有效运行。

6、税收征管专项审计调查。从源头上掌握税源及征管情况,揭示和反映年税收征管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从管理机制上解决税收流失和执法不严的问题,促进税收征管健康有序进行,确保税收的持续稳定增长,为区政府财力增收做贡献。

四、继续跟踪检查年度审计查出问题的纠正和整改情况

对年度预算执行审计决定、审计报告中要求纠正的事项,要继续跟踪检查到审计结束时的动态整改情况。在跟踪检查时,要逐份对照审计决定书、审计报告或审计调查报告、审计建议书、移送处理书,检查其整改落实情况。对未执行的,要分析具体原因,提出采取措施的具体意见。对有关单位采纳审计建议进行整改的,要评价其针对审计建议制订的各项规章制度的运行情况和成效。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和协调沟通。认真学习贯彻科学发展观,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进一步提升审计工作质量和水平。“同级审”工作在局党支部统一领导下开展,分管领导在各自分工的职责范围内,及时协调解决审计中出现的问题,统筹安排和管理审计项目实施,强化项目质量控制,切实把好质量关。各个业务股的负责人和审计组长要树立大局意识,注重团结协作,积极做好各股室之间,区局与市审计局、省厅业务处之间的联络沟通工作。

(二)严谨细致,把好实施方案制定关。各审计组要围绕既定目标加强审前调查工作,并制定比较具体的、可操作性强的审计实施方案,确保审计实施方案符合工作方案的总体要求。

今年“同级审”工作,要将部门预算制度建立情况、部门结余资金安排和使用情况、执行政府采购、上述指定的延伸调查项目、工程招投标等作为重点审查内容,应在审计实施方案中予以明确,并在审计报告中予以体现。各审计组制定的审计实施方案应报请分管领导审定,重大审计项目应报请局长审定。

(三)深入分析,提升审计成果。注意把握有关问题的本质和规律,要善于从预算资金分配和管理使用环节反映突出的问题,深入开展审计综合分析和专题分析工作,认真查找产生问题的原因,从制度上、体制上、机制上加以分析,提出合理化建议。要按照规范要求认真提炼、撰写审计报告,做到内容叙述清楚、法规引用和定性准确、意见和建议可行,成效突出,提升审计报告的质量。要及时做好专项报告、信息报送和审计要情专报工作,全面开发利用审计成果。

(四)勇于创新,提高审计信息化水平。各审计组要切实掌握计算机审计技能,创新计算机审计思路,充分运用计算机的功能开展辅助审计,不断摸索、灵活运用计算机解决审计中的问题,提高审计工作效能。

收入专项审计报告第5篇

报告说明了对去年审计工作报告反映问题的整改情况。具体整改情况省政府已委托省审计厅向省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省审计厅同时发出整改情况通报,并于今年5月向社会进行了公告,取得了明显成效。

报告指出,2010年下半年至2011年6月底,全省审计机关审计和审计调查单位、项目共9784个,查出违规金额200.10亿元,损失浪费金额1.63亿元,管理不规范金额624.28亿元,应上缴财政资金20.24亿元,已收缴财政14.01亿元,归还原渠道资金6.89亿元,审计核减工程建设资金18.23亿元。向纪检监察和司法机关移送案件线索25件。促进制定和完善整改措施1136项,建立健全规章制度572项,向社会审计结果公告194篇。

报告认为,2010年度省级预算执行情况总体是好的,但仍存在一些问题,应当引起重视。

省级预算执行审计情况

――部分支出预算批复下达不及时,结转下年支出数额仍较大。

――部分财政收入未及时缴库。

――一些非税收入管理不规范。

――部分预算和支出管理有待改进。部门预算编制范围还不够全面,实行定员定额预算管理单位比例偏低,省级预算单位中仍存在预算追加现象;政府采购管理需进一步加强。

对9个省级部门单位预算执行及财务收支审计和审计抽查,发现的主要问题是:3个单位少计收入817万元;3个单位违规收费113万元;7个单位超预算支出1185万元;3个单位挤占挪用专项资金375万元;3个单位未经政府采购购置固定资产169万元;4个单位固定资产账账、账实不符635万元。

省审计厅组织23个预算执行单位内审自查,查出的主要问题是:5个单位预算编制不完整2669万元;3个单位违反“收支两条线”规定426万元;10个单位超预算支出5503万元;3个单位未经政府采购购置资产50万元;5个单位滞留专项资金978万元;3个单位资产账实不符87万元;4个单位长期挂账6314万元未清理;2个单位预算结余不实152万元。此外,还存在预算下达不及时、改变专项资金用途等问题。

省地税局税收征管审计情况

――有的基金和收费计划制定与实际差异较大。

――有的减免税审批不够规范。

――税收征管范围有的未完全理顺。

――税收征管工作需进一步加强。

下级政府财政收支及转移支付资金审计(调查)情况

对商洛、渭南、咸阳市和杨凌示范区财政收支、转移支付资金审计和调查,查出的主要问题是:虚增财政收入,虚列财政支出;改变入库级次,影响上级收入;违规收费;应缴未缴财政收入,土地出让收入未纳入预算管理并坐支、出借;未及时下达拨付财政专项资金,改变资金用途;少配套项目资金;个别县区省级转移支付及补助资金安排使用未经同级人大审批。

全省政府性债务审计调查情况

今年3月至5月,按照审计署统一部署,审计机关对全省省、市、县(区)三级政府性债务进行了专项审计。审计表明,地方政府性债务的举借和使用在支持地方经济发展,加快城乡交通、市政等基础设施建设,促进教育卫生等社会事业发展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但仍存在政府性债务管理不规范、债务增长快、偿债压力大、债务资金使用效率有待提高等问题。

高校财务收支和债务审计(调查)情况

根据省委、省政府部署,审计厅组织对82所省属、市属普通高校(含独立学院)和民办高校进行了审计,目前已实施审计46所,出具审计结论16所,其余高校将在下半年安排审计。对16所高校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是:8所高校未执行“收支两条线”管理1.86亿元;3所高校多提管理费1630万元;11所高校助学金、奖学金发放不及时、少计提等5693万元;4所高校少计固定资产8.16亿元;8所高校违规采购1.08亿元;2所高校违规集资9463万元;3所高校建设项目未招标2703万元,3所高校建设项目超概算9941万元;2所高校所属公司、实体出资不实3709万元。此外,还存在少计收入、支出,不合规票据入账等核算不规范问题。

对15所高校2007年至2009年重点学科、科技创新和质量工程项目专项资金审计调查,发现的主要问题是:部分项目未按时启动或未按时结题;在项目经费中发放个人费用和补助,购买车辆、支付装修费,违规列支资金等;一些仪器设备未经政府采购,有的资产未入账。

对82所高校的银行贷款及其他债务情况审计核查,发现的主要问题是:教学管理等公共设施盲目扩大规模、重复建设,增加了管理成本;贷款主体及偿债责任不明晰,缺乏还贷风险意识;债务负担沉重,偿债能力不足,借新还旧率较高;19所高校向校内教职工违规集资。

涉农和社保专项资金审计(调查)情况

对全省2006年至2009年退耕还林和巩固退耕还林成果工程建设资金审计,查出的主要问题是:部分市县挤占挪用退耕还林工程资金;违规兑付、出借退耕还林资金;抵扣、截留粮食补助资金和管护费;滞留应兑付退耕户资金;个别县农田建设项目未按规定招投标,一些治理建设项目未及时开工;欠配套资金。

对全省2009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审计调查,查出的主要问题是:新农合统筹基金超支;少计提新农合风险基金;一些市县滞留新农合资金和参合人员补偿款;有的定点医疗机构药品超标准加价;个别经办机构超标准、超范围报销补偿款,挤占挪用新农合资金。

对全省2009年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资金审计,查出的主要问题是:财政预算未足额安排低保资金;个别县区民政部门套取上级低保补助资金,挤占低保资金用于弥补经费等;有的超范围发放低保资金。

工程建设项目审计情况

全省审计机关对2563个重点建设项目进行审计(调查),共核减投资18.31亿元,查出的主要问题是:欠缴土地出让金和矿产权出让费814万元;超计划、超标准、超规模建设16.06亿元;未按规定招投标15.07亿元;欠配套资金2.39亿元。

省审计厅对7个建设项目进行了竣工决算审计或项目跟踪审计,挽回或避免直接经济损失886万元,核减投资2.69亿元。主要问题是:4个项目未按规定招投标13.33亿元;3个项目多计建设成本2.63亿元;2个项目超概算2.11亿元;2个项目违规出借资金1042万元。

金融机构和国有企业审计情况

对部分县区农村信用联社2009年度资产负债损益进行审计,查出的主要问题是:在农贷科目中发放非农贷款;担保贷款审查不严,存在一定的风险;违规发放关联多头贷款、冒名贷款;未清理党政机关干部贷款及担保贷款。

对6户国有企业进行审计,查出的主要问题是:由于投资决策失误、不良债权回收困难等造成资产损失或潜在损失;损益核算不实,影响利润及税金;有的少缴税费及以前年度国有资产收益;企业内部人员违规参股,将国有资产收益滞留参股企业。

“5.12”地震及洪涝灾害灾后恢复重建资金审计情况

2010年下半年以来,审计机关继续对“5.12”地震灾后恢复重建开展了跟踪审计和审计调查,发现的主要问题是:部分项目资金未及时到位,资金缺口较大,个别项目未专户核算重建资金;部分项目超概算投资、招标不规范,个别项目自行改变工程设计;部分项目竣工决算多计工程造价、多支付工程款。

审计机关对2010年洪涝灾害灾后恢复重建项目进行跟踪审计,查出的主要问题是:项目建设总体进度较慢,截至今年3月底完成计划投资进度的75%;少配套资金;滞留欠拨资金。

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情况

全省审计机关共对1738名党政领导干部和27名国有企业领导人员进行了经济责任审计,其中市厅级干部7人、县处级干部201人、乡科级干部1557人。

2010年下半年以来,全省审计机关共向纪检监察、司法机关移送案件线索25件,移送涉案人员39人。查处“小金库”6个。

对以上2010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中发现的问题,审计机关已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分别作了处理。对违反财经法规的问题,已下达审计决定;对涉及制度、政策、体制不完善的问题,有针对性地提出了审计建议;对涉嫌经济犯罪的案件线索,已移送纪检监察和司法机关处理;对部分行业、专项资金审计和审计调查结果,向政府提交了专题报告。

最近,省政府召开会议,专门听取了省审计厅关于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结果汇报。江泽林副省长在肯定预算执行审计工作的同时,针对审计报告反映情况提出了要求。目前,有关部门和单位正在按照省政府的要求和审计厅的审计决定、审计建议,采取措施进行整改。审计厅将加强对整改情况跟踪监督,及时报告整改和纠正情况。

针对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审计厅提出以下改进意见:

第一、进一步细化预算管理,积极稳妥推进预算公开。财政部门要进一步完善预算编制办法,加强和细化项目库管理,有效推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改革,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加大预算执行力度,切实提高预算支出的均衡性和效益性;积极稳妥地推进部门预算公开,提高预算透明度和约束力。各预算部门和单位要进一步增强财经法纪观念,切实加强对所属二、三级单位的财务管理,规范预算资金收支行为;要逐步建立厉行节约的长效机制,大力压缩行政性支出,把有限的资金和资源用于改善民生等重点支出。

第二、强化政府投资项目和专项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各级政府要切实加强对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的管理,严格建设项目审批程序,加大对超标准、超规模建设等问题的监督检查力度。建设主管部门要严格执行工程招投标制度和政府集中采购制度,切实加强工程建设管理。相关监督检查部门要加大对建设项目和民生等重点专项资金的跟踪检查力度,严肃查处挤占挪用、胡支乱花、损失浪费等违规行为。专项资金管理和使用部门要研究、改进专项资金配套办法,合理确定配套资金比例,确保配套资金能够落实到位;严格按照专项用途拨付和使用专项资金,有效发挥资金的使用效益。

收入专项审计报告第6篇

(一)项目背景介绍

在报业竞争越来越激烈的今天,企业化经营的观念已深入人心,随着报业不断做大做强,越来越多的报社成立了报业集团。报业集团是报业经济高度发展的组织形式,也是市场经济强化报社的企业属性的必然结果。A报社作为我市的一家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在竞争激烈的报业中其经营、管理水平如何?是否符合报业集团的基本条件?选择此审计项目,希望通过审计摸清单位家底,揭露单位经营管理中存在的问题,从而进一步完善其内控制度,不断提高该报社的管理水平和经济效益,为报社的转型创造条件。

(二)审计目标、对象、范围及重点

2005年5月,我们对A报社2004年度财务收支和经营效益情况审计,旨在摸清该单位家底、揭露单位会计信息质量、资产质量、重大经济决策等方面存在的重大问题,从总体上把握单位的经营和管理情况,促进单位加强和改善经营管理,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和自我约束机制,不断提高经济效益,实现固有资本保值增值。对单位获利、偿债能力进行评价,更好地引导报社注重长远利益,克服经营者的短期行为,促进报社稳定、健康发展。同时,审计2004年度A报社的税收缴纳的义务履行情况,查堵税收漏洞,减少政府税收的流失,促进财政收入增长。

(三)主要审计成果及其利用

通过审计,累计查出违法违纪金额1 219.79万元,其中,隐瞒收入864.69万元,弄虚作假套取现金143.20万元,漏交税费211.90万元。根据A报社在财务收支、经营管理中存在的问题以及该单位执行的优惠政策与现行国家相关法规不符的情况以《审计要情》的形式,向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作了报告。A报社根据审计结果,制定和修订了单位内部《财务报销制度》、《集中采购及招标管理规定招标实施办法》等内控制度,并对下属单位的领导人进行了调整。同时根据审计建议,向市政府申请获得了两项政策。该项目相继评为2005年度南昌市及江西省审计机关优秀审计项目。

二、项目的组织与实施

(一)审前调查

审计组按照审计署六号令要求,用了十天的时间进行了审前调查,初步掌握了被审计单位的经济运行模式、管理体制、相关的内控制度及其执行等基本情况,收集了与审计项目有关的法规等资料。

A报社成立于1958年7月,属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经过半个世纪的发展,已拥有三报一刊。该单位采用的是自行开发的财务软件,备份财务数据无法导入到AO系统。审计组把所有的财务数据和广告、报纸发行业务数据以电子表格Excel的形式导出后,按总账、明细账的科目进行分类、整理。该单位只提供了《费用报销规定》和《发票管理制度》内控制度,而对于广告业务、发行业务、印刷管理等内控制度单位未提供。

审计人员通过对该报社的财务会计数据及业务数据分析,发现以下几个疑点:疑点一,该单位近几年经营都小有亏损,而报纸的广告版面却不断在增加,广告收入也在增加,2004年收入6 423万元,而利润-159.81万元。2004年全年计提福利费1 183万元,远超过按正常规定的标准。疑存在隐瞒收支,虚增支出,从而偷、漏国家税收的问题。疑点二,2004年末单位银行日记账银行存款余额为449万元,而银行对账单银行存款余额为1 108.18万元,未达账项达659.18万元。疑存在通过银行未达账形式隐瞒广告收入问题。疑点三,单位流动负债异常。2004年末,预收账款255.6万元,占负债的6.98%;其他应付款1 020.2万元,占负债的27.84%;而应付福利费2 706.8万元,占负债的73.87%,当年计提福利费1 183万元。疑是人为调节利润问题。疑点四,在对费用支出分析中,各部门人员工资中,广告中心发放工资人员名单比实际人员多260人。疑是以发工资名义套取现金,私设“小金库”问题。

(二)成立审计组、制订审计实施方案

根据审前调查所掌握的情况及此次审计目标,分管局领导多次与处里同志一道研讨审计方案,明确审什么,怎么审等问题。摸家底、揭问题、促管理、提效益等目标思路清晰地展现在大家面前。要想提高审计质量,一是要科学审计,运用现代化的审计手段;二是要整合力量,集中优势兵力作战;三是严格按审计方案实施,注重控制关键环节。

(三)现场审计

审计人员按照各自分工并带着审前调查的疑点开展工作,在审计过程中注意审计情况互相沟通,资源共享,做到整体作战。

1.逐笔核实银行未达账项,查出隐瞒广告收入556万元。针对银行对账单比银行日记账多659万元的未达账金额情况,审计人员通过询问财务主管,得到的解释是:这是由于广告收入内部核算程序所造成的,报社从银行收到的广告收入的进账单,都是交广告中心登记结算,再由其开出发票,再交本社财务处入账核算。2004年底,由于广告收入集中到账,广告中心需与多家公司分别结算,遂没有及时将广告收入进账单交财务核算。果真如此吗?审计人员通过对发票金额、银行入账金额及入财务账收入金额核对,发现每一笔入银行账的收入都开具了发票。审计人员把已开发票而不做收入的情况向被审计单位作了反馈,在事实面前,被审计单位承认这是有意行为,目的是为了调节利润。

2.乘胜追击,再接再厉,隐瞒收入情况再次发现。针对上面的情况,审计组进行了一次讨论,大家一致认为,除了将已到账的收入采取挂银行未达账形式隐瞒收入外,可能还会有其他方法,如将收入隐藏在“预收账款”或收支科目中,还可能采取以物品或消费券等互换、互抵广告收入。由于这种情况一般不会在账上反映,审查起来难度很大,需要审计人员既要有很强的业务能力,又要有严密的逻辑分析能力,还要有足够的耐心。为了进一步查清收入,审计人员分成二小组,继续对财务数据和业务数据进行分析、审查。负责审查财务账的小组,对“预收账款”和收支等科目首先进行分析,发现“预收账款”2004年余额有255.6万元,审计人员对预收账款按各辅助客户逐一核实,发现有90多万元的广告收入属隐瞒挂账的。在收入中审计人员发现有红字冲账记录,摘要中记录为广告折扣,逐笔把这些红字记录凭证调来查证,实为广告费(广告返利),最后统计出这种广告返利242万元,这样做的结果是造成广告收入与支出同时减少,以达到偷税漏税的目的。审查广告业务数据的审计人员利用计算机辅助功能,把业务数据中应收取的广告收入与财务上实际入账的金额(包括挂在往来科目中与通过未达账金额)逐一核对,发现有8万多元的广告收入是通过互换互抵物品、购物券、消费券方式隐瞒收支。

3.虚构员工名单,以发放工资名义,套取现金142.67万元,违规进行账外开支。审计人员在对人员工资的审计中发现,审计调查时了解到报社职工633人含聘用人员,但在实际发放时却多出了260人,经询问财务及人事部门的主管,答复是多出的这些人是广告中心的临时职工,工资是按固定工资加提成结算。审计人员当即提出要看这些人员工资计算资料时,他们却提供不出;审计人员提出需要一部分职工来询问,他们说这些人平时都在拉广告业务,很难找。为了查清问题的真相,审计组长找来报社分管财务的领导就此事交换了意见,在审计人员耐心说服和强大的政策攻势下,他们提供了真实资料。原来,报社为了处理一些广告中心不好在财务账上报销的费用,特意以发放工资名义,套取现金存在广告中心,主要用于广告人员出差费用及奖金。

4.认真疏理,准确计算,挽回税收损失520万元。审计人员对审计中发现的问题进行认真疏理、统计、计算,最后调增应纳企业所得税所得额八项1 286万元,调减企业所得税所得额两项232万元,少缴企业所得税305万元。另外少缴营业税及附加、文化事业建设费215万元,为国家挽回了损失。

5.经营成果分析,效益审计助报社科学发展提供依据。审计人员在审查报社存在问题的同时,将更多的精力放在对单位经营成果的分析上,通过对收入结构的分析得出广告经营的好坏直接关系着报社的发展(其广告收入占总收入的87%)。支出分析中分别对报刊发行成本、费用和广告成本、费用情况进行了结构分析。报刊发行印刷成本既算出了每张报纸的发行印刷成本,又算出了每份报纸成本的固定成本及变动成本。广告成本既按广告全部成本项目分析,又按广告直接费用项目分析,使得各费用结构一目了然,为报社经营决策提供了依据,真实发挥了审计服务的作用。

(四)出具审计报告与后续审计服务

审计结束,审计局依据《审计法》做出了审计决定,出具了审计报告,提出了审计建议,并对报社在财务收支及经营管理中存在的诸多问题以审计要情的形式专题向市委、市政府有关领导汇报。A报社根据审计结果,制定和修订了单位内部《财务报销制度》、《集中采购及招标管理规定》、《招标实施办法》等内控制度;建立了以广告版面和报纸发行份数为基础的收入核算体系,由报社纪检监察室负责落实;加强了对下属单位的经营管理工作,并对管理混乱的下属单位领导人进行了调整。同时A报社根据审计建议,向市政府申请获批准两项政策。

三、项目经验和体会

回顾该此审计项目,有以下几点经验和体会:

(一)选好题、立好项是审计出精品的前提。一是在审计项目的选题上一定要围绕所在单位的中心工作,选准领导重视、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只有把项目选准了,领导才会重视,才会支持,群众才会关注,这是保证审计工作质量的前提。如此次审计就把效益审计作为此次审计的重要内容。二是安排选择审计项目时,一定要考虑审计自身能力,切忌贪大求多。切忌贪大,就是要充分考虑审计人员的精力、知识结构,不要安排那些范围太广、针对性不强的项目。切忌求多,就是要求在安排项目时要本着“突出重点”的原则,根据自身的力量安排适量的项目。否则就会为了完成项目而匆匆应付,顾不上工作质量,致使结果产生不了任何影响,达不到任何审计效果。避免贪大求多就是为了使审计出“精品”、出成效,造影响,求效果。这次审计既充分考虑了被审计单位的特点、规模等,又充分考虑了审计人员状况及知识结构,做到了量力而行。

(二)搞好审前调查,细化审计方案是优化审计质量的保证。我们首先应熟悉被审计单位的经济性质、管理体制、机构设置及财政财务隶属关系等基本情况,还应了解相关的内部控制执行情况及会计政策选用等一系列需要调查了解的情况,然后对所掌握的内容进行认真、细致的分析,找出审计的着重点,做到科学、合理、全面,减少随意性。好的审计实施方案是审计质量控制的灵魂,是指导审计人员现场作业的“路线图”,对实施审计起着全面控制作用。通过审前调查,基本摸清了被审计单位财政财务政策规定、经营活动情况及存在的主要问题,审计组从促进加强管理、完善制度、提高效益出发,确定具体审计目标、内容和方法,做到有的放矢,确保了此审计项目在严肃财经法纪,促进加强经营管理方面取得明显成效。

(三)领导重视、关心、支持是保证审计质量的保障。市局领导多次组织审计组开会讨论审计项目事项,与审计组成员一起共同谋思路、寻对策、策划并参与了审计方法上的创新,还专门召开了审计建议落实情况整改会。局领导的直接参与,确保了该项目的顺利推进,也增强了项目的影响力。

(四)有效整合审计资源是提高审计工作效率和质量的重要方式。审计组根据项目需要,注重对现有资源进行合理调配,优化组合,由于此项目审计涉及到企业会计、税收等专业性很强的领域,为了保证此审计项目出成绩、出效果,审计局大力整合审计人力资源,根据现实情况,特意挑选了几个在企业财务会计、税收政策及计算机方面有特长的人员组成审计组,最大限度地发挥现有人力资源的作用,更好地发挥现有人员的作用,提高了审计工作效率和质量。

(五)借助计算机审计,创新审计方法是提高审计质量的重要技术手段。现代社会,各单位无论是财务数据还是业务数据基本都实现了计算机管理,有的单位还根据自身特点专门开发了自己的管理系统。审计人员面对被审计单位海量的数据,只有借助计算机强大数据分析、筛选等功能才能对被审计对象的财务数据、业务数据做到有的放矢,提高查出问题的命中率。

收入专项审计报告第7篇

—、财务审慎调查的概念及其与审计的区别

(一)什么是财务审慎调查。财务审博调查,是委托方委托独立的中介机构或者由其自身的专业部门,对某一拟进行并购或其它交易事项的对象的财务、经营活动所进行的调查、分析。

在市场经济发达的国家和地区,常见的财务审慎调查有以下几种:

1、为融资目的而进行的财务审慎调查,企业举债往往采取担保、抵押或信用等方式,在信用方式下,金融机构一般要对企业的财务现状、财务前景情况进行充分的了解、论证,以确保款项的收回。在担保方式下,担保方则要求被担保方提供诸多背景资料,以对其投资前景作出理性的判断。

2、收购、兼并中的财务审慎调查。在并购正式实施之前,往往要求对被并购方进行深入细致的调查。这种调查往往分为三个方面进行:(1)商业调查。即对收购对象的市场现状、市场前景的调查。商业谍查经常涉及到收购价的确定方式,一般由专业的咨询公司来做。(2)法律事务调查。法津事务调查涉及到被并购对象一切可能涉及到法律纠纷的方面,如并购对象的组织结构、正在进行的诉讼事项、潜在的法律隐患等,该项工作一般由律师事务所来进行,(3)财务方面的调查即财务审慎调查。财务审慎调查往往不会涉及到收购价的确定,但是,只要是并购方委托的事项,如了解被并购方的内部控制、或有负债、或有损失、关联交易、财务前景等,都可以成为财务审慎调查的范围。这些调查结果会对并购的进行与否有直接的影响。

3、由于出售目的而对自身进行的财务审慎调查。对于一家拟出售的企业,若买主尚不得而知,则为了让潜在的买方感兴趣,卖方一般会请专业机构进行财务审慎调查,以便在对方需要时提供调查结果。

(二)财务审慎调查与审计的区别。对受托进行财务审慎调查的会计师事务所来说,虽然可能担负着并购对象的常年会计报表审计任务,或者可能在并购交易完成后对并购对象实施审计,但是这种审计很难满足委托人在进行并购交易时对财务信息及其他相关信息的需要,审计与财务审慎调查的主要区别在于:

1、目标不同。审计是一种鉴证服务,是注册会计师按照独立审计准则,对被审计对象会计报表的编制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国家其他有关财务、会计的规定,会计报表是否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地反映了其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资金变动情况,以及会计处理方法的选用是否符合一贯性原则发表意见。而财务审慎调查则属非鉴证服务,是对委托人所指定的对象的财务及经营活动进行调查、分析。其工作的性质和程度取决于委托人的要求,调查的结果是出具一个财务审慎调查报告(在特殊情况下,财务审慎调查进行当中,如果委托人认为已经达到了目的,也可能不要求出具正式的报告),在该报告中,注册会计师需要从专业角度对调查的情况进行分析,但是不需要也不宜对交易的应否进行提出建议。

2、委托人的出发点不同,企业之所以进行审计,主要由于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是一种强制。而之所以进行财务审慎调查,是自愿的,是出于了解交易中可能涉及到的事项,以减少变易风险、最大限度地从交易中获得利益的需要。

3、工作结果导致的后果不同。审计因其具有鉴证作用,故审计报告一发出,注册会计师便要对审计报告的真实件、合法性负责,对所有可能的报告使用者负责。而财务审慎调查报告只对委托人负责,并且,只对委托人指定的事项的调查、分析结果负责,如果由于调查结果严重失实,则要对由此导致的后果负责。但是,由于财务审慎调查并不对委托人所拟进行的交易应否进行提出明确的建议,故只是恪守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做好所委托的事项,一般情况下很少会引起法律纠纷。

4、报告结果运用的范围不同,审计报告呈送给委托者后,后者要提供给投资者、债权入、税务机关等,公开上市的公司的审计报告还要公之与社会公众,而财务审慎调查报告则严格按照委托人指定的对象范围、只提供那些委托人认为应该了解调查结果的人士阅读。

二、委托方如何做好财务审慎调查

目前,在我国大陆的并购实践中,收购方很少在实施并购前对收购对象进行财务审慎调查。失败的并购案例中很多是因为收购方对收购对象的财务情况知之甚少,对其复杂性预计不足。本文以为,拟实施并购的企业(即委托方)应从以下几个方面做好财务审慎调查:

(一)选择有实力的中介结构,并购方往往并无专门的部门或人员去调有所需了解的财务事项。即使有,也很难保证独立、客观而带有某种倾向性。而会计师事务所(或者其他中介机构)属第三方,独立于交易双方,可最大限度地保证客观、公正,提供不带有倾向性的调查、分析结果。

在选择会计师事务所时,应注意其专业胜任能力,财务审慎调查必竟不同于审计,它需要有专业经验的、高素质的人员,若受托人不能及时地完成,则有可能使交易贻误有利时机,而如果调查、分析结果与事实有较大的出入,则由此而作出的决策可能会给委托人造成难以挽回的损失。

(二)明确进行调查的范围、完成时间。在签订委托协议书时,必须明确调查的范围、完成时间,所委托的调查、分析事项,应是委托人尚不明确、但有可能对并购交易产生重大影响的事项,有时,并购方可向其财务顾问或进行财务审慎调查的会计师事务所咨询拟调查的范围。不明确调查范围,受托的会计师事务所无法开展工作;调查范围过小,则可能不足以达到预定的目的,而调查范围过大,则必然意味着调查的工作量和成本的上升,并且可能会导致交易决策不能及时进行。事实上,会计师事务所在调查过程中,可能会不断发现委托人事先未考虑到的事项,根据其反馈意见随时调整财务审慎调查的重点,可能会对正确作出交易决策起到更有效的作用。

(三)正确运用财务审慎调查的结果,并购方必须将对并购对象财务审慎调查的结果与商业调查、法律审慎调查的结果综合起来考虑,以决定是否进行该项交易,不做调查或仅仅从其中某项调查的结果就作出决定难免有轻率之嫌,难以对股东作出负责任的交代。

三、会计师事务所如何做好财务审馆调查

就接受委托的会计师事务所而言,应注意以下几个方面:

(一)明确委托的条款。在开始工作前,受托的会计师事务所必须与委托方就双方的职责范围达成一致,签订委托协议书。协议书应包括调查范围及委托目的、委托双方的责任与义务、受托方的工作时间和人员安排、收费、财务审慎调查报告的使用责任,协议书的有效期间、约定事项的变更、违约责任等。

应该说明的是,受托方如一开始就确知己方并无足够的人力或专业能力、或者无法在委托方限定的时间范围内完成委托事项,则不应冒然签署委托协议书。

(二)选派有专业胜任能力的工作人员。与审计相比,财务审慎调查是一项高收入的业务,这

是因为其报告与委托人所拟进行的交易有关。该交易可能导致收购或兼并的对象的所有权或资本结构发生重大变化,而给收购或兼并的一方或双方带来巨大的收益。按照西方惯例,从事财务审慎调查的会计师事务所,除正常收费外,还可收取一定比例的“成功费”。没有相当的专业知识和经验,是决不能胜任调查、分析任务的,所以应注意选择熟悉交易对象的行业特征、专业能力强、业务素质高的工作人员从事这项工作,并应确定至少有一位事务所的高层领导负责该项业务,以保证工作的质量。

(三)及时、高效地完成委托事项。财务审慎调查一般分为计划、调查与分析,报告阶段。

1、计划阶段。在计划阶段,财务审慎调查的项目负责人应根据与调查对象的有关负责人的交谈、查阅有关介绍性的资料来制订书面的工作计划,并获得事务所相关负责人的批准。在此阶段,应特别注意要进行项目风险评估。对项目风险的评估一般会影响到工作人员的选派。项目风险越高,则越应派经验丰富的人员。通过项目风险的评估,还可能会建议委托人扩大或修订财务审慎调查的内容,从而涉及到委托协议书的有关条款的变更。

2、调查、分析阶段。此阶段实际上可细分为如下几个步骤:

第一、事实调查。是指运用观察、查询等取证方法,来搜集充分、适当的资料。应尽量避免搜集的资料过多或者不完整、不准确,避免遗漏重要的资料。

第二、分析。会计师事务所在搜集了足够、相关的资料后,应运用专业手段、方法,将其整理成为委托人易于理解的形式。因为财务审慎调查报告的使用者往往并无足够的时间、精力去看会计师所搜集的所有资料。分析的重点应是财务数据、非财务数据,以突出数据之间的关系。如财务数据的分析,应让委托人了解到近期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资金变动情况。

第三、解释。如果说分析的目的是将所搜集的大量资料以分析的方法整理成委托人易于理解的形式,解释则更多的带有会计师的专业意见,以给委托人提供有意义的指引。其目的在于,使委托人对并购对象的业务性质、管理层的经营理念和思路、金融和市场背景、并购中可能会遇到的重大问题等有一个较为清醒的认识,为此,需对拟并购的对象的总体情况发表意见,对拟进行的交易从正、反两方面发表意见(但不应比较正、反两方面说明交易应否进行,这应该由委托人管理层来决定),对交易双方在谈判期间可能会涉及到的问题发表意见;对拟进行的交易完成后可能会发生的问题发表意见。解释工作一般由经验丰富的人员来承担。

收入专项审计报告第8篇

一、进一步提高对审计整改工作的认识

审计监督是宪法确立的一项重要制度,是推动民主法治建设、保障经济社会健康运行的重要手段。加强审计整改工作,确保审计揭示的问题纠正到位,是认真贯彻《审计法》,推进民主法治,实行依法理财的重要举措。审计发现的问题能否得到彻底整改,关系到政府的执行力和公信力。各镇、各部门要从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高度,充分认识加强审计整改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切实增强审计整改的自觉性和主动性,坚持标本兼治,建立完善长效机制,严格执行审计决定,认真采纳审计建议,扎实整改审计查出的问题,切实维护审计监督的严肃性、权威性。

二、进一步健全完善审计整改工作机制

(一)健全和完善审计整改报告制度。县审计局负责每年向县政府报告财政预算执行和其它财政收支审计结果,并受县政府委托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情况。县政府根据县人大常委会的审议意见,组织有关部门研究落实审计整改工作。被审计单位要在审计报告和审计决定生效之日起30日内,向县审计局报送审计整改工作方案;在审计报告和审计决定生效之日起90日内,向县审计局报送审计整改结果报告。报告内容主要包括:审计处理处罚决定执行情况、审计要求自行纠正事项情况、审计建议采纳情况、对有关责任部门和责任人的责任追究情况、尚未整改到位问题的原因及限期整改和处理的措施等。县审计局每年向县政府报告审计整改结果,并受县政府委托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

(二)健全完善审计整改工作查办问责制度。县审计局负责将财政预算执行和其它财政收支审计查出的重大问题形成审计报告,提交县政府常务会议专题研究整改;对有领导批示的综合性审计报告、专项审计(调查)报告、经济责任审计结果报告进行专项督促整改。被审计单位经审计局督促仍未彻底整改到位的,由县政府督查室进行重点督办。严重违纪违规、屡审屡犯、拒绝和拖延整改,并造成重大影响和损失的单位,由县监察局按照相关规定查处。情节严重,触犯法律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责任。

(三)建立审计整改联动制度。县政府成立由审计牵头,财政、监察、检察、政府督查室等部门配合,组织、人社、发改、公产、税务、工商等部门参与的审计整改联动委员会(以下简称委员会),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县审计局,负责审计整改工作的指导、协调和督办工作。委员会每半年召开一次会议,通报审计查出的重大问题,研究解决审计整改工作的难点,落实审计整改工作责任。县审计局要建立完善审计移送事项处理制度,对审计查出的重大问题,需要移送有关部门依法依纪进行处理的,应及时移送职能部门。各职能部门要积极支持配合审计整改工作,迅速完成审计移送事项的处理工作,并将审计移送事项处理结果第一时间书面反馈县审计局。对审计局依法提请暂停拨付的与被审计单位违反国家规定的财政收支、财务收支行为有关的款项,以及应清收和解缴国库的罚没款等各种非税收入,县财政局要及时停止相关资金拨付,并扣减、清收应当上缴国库或财政专户的款项;对审计局依法作出的需要清理、调整或暂停的政府投资或以政府投资为主的建设款项,县发改局、财政局应及时清理、调整或停止有关支付;对审计局依法作出的被审计单位补缴税款的决定,税务部门要依法足额征收;对审计局依法作出的关于被审计单位损害国有资产行为的审计决定,县公产局应及时督促落实整改,并依法作出处理。对审计局依法移送纪检监察部门的事项,纪检监察部门应及时查办;对审计局移送的违法犯罪案件,县检察机关应及时立案查处;对被审计单位在金融机构违规资金需要冻结的,县审计局向县法院提出申请后,县法院应及时办理冻结手续;对重要事项的审计调查需县工商局支持的,县工商局要积极配合。

(四)强化审计整改跟踪检查制度。县审计局要在规定时限内,对审计整改情况进行跟踪督促检查,重点督促检查被审计单位执行审计处理处罚决定、自行纠正事项、采纳审计建议、审计移送事项处理的情况;要建立台账,实行“销号制”,对积极整改到位、真正解决问题的,予以销号,切实增强被审计单位和部门的整改主动性、时效性;对被审计单位不执行审计决定,或整改不彻底的,要查明原因,形成书面报告,提交审计整改联动委员会研究解决,必要时由委员会组织有关部门对被审计单位进行重点督查;重大项目的审计结果及跟踪检查和督促落实情况,要及时向县政府报告。涉及经济责任审计的事项,要同时向县经济责任审计工作领导小组报告。

(五)推行审计整改公告和通报制度。按照政务公开要求,推行审计结果和整改情况公告制度。县审计局每年对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以及审计整改情况,除向同级人大常委会报告外,凡是符合公告条件的,应通过政府网站、审计局网站向社会公告。要通过新闻媒体,广泛宣传审计整改工作典型,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对不积极整改、整改不到位并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予以通报;对拒不整改或屡审屡犯、屡禁不止的,要通过媒体对被审计单位在一定范围内予以曝光并从严问责,促进其整改,提高审计整改效果。

三、进一步加强对审计整改工作的领导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各镇、各部门、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切实把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及时安排部署整改工作,了解掌握整改进程,指导、协调、督办有关审计整改事宜,做到态度坚决、责任明确、措施得力、整改到位、反馈及时,确保审计整改工作落到实处。

(二)建章立制,注重长效。各镇、各部门、各单位要从机制体制入手,注重建立长效机制,不断建立完善加强单位管理的规章制度,真正做到用制度管权、按制度管事、靠制度管人。

(三)依法审计,督促整改。县审计局要坚持依法、文明审计,严格按程序审深查透,做到事实清楚、定性准确、处理恰当、建议可行;要深入细致地与被审计单位交换意见,确保提出的审计意见建议具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要及时到被审计单位跟踪回访审计整改情况,必要时进行后续审计,督促做好有关问题的纠正工作;要认真研究评估被审计单位整改措施的科学性、可行性及整改的实际效果,为政府决策提供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