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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地扶贫搬迁工作总结赏析八篇

时间:2023-03-10 14:54:06

易地扶贫搬迁工作总结

易地扶贫搬迁工作总结第1篇

吹响易地扶贫搬迁攻坚战冲锋号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易地扶贫搬迁工作。多次就易地扶贫搬迁工作作出重要指示,2016年在青海、宁夏、安徽视察脱贫攻坚工作期间,每次都考察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慰问贫困搬迁群众,并多次强调,移民搬迁是脱贫攻坚的一种有效方式,要总结推广典型经验,把移民搬迁脱贫工作做好。总理多次组织召开会议研究部署易地扶贫搬迁工作,多次作出重要指示批示,强调易地扶贫搬迁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跨越中等陷阱的关键举措,要用好各类扶贫资源,合力攻坚。

党中央、国务院多次对易地扶贫搬迁作出重大部署,规格之高,会议之密集,前所未有。

2015年11月27日,中央召开扶贫开发工作会议,决定实施“五个一批”精准脱贫工程,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明确提出贫困人口很难实现就地脱贫的要实施易地搬迁,按规划、分年度、有计划组织实施,确保搬得出、稳得住、能致富。总理也对易地扶贫搬迁工作提出明确要求。

2015年12月1日,全国易地扶贫搬迁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召开,总理作出重要批示,副总理出席会议并作重要讲话,新时期易地扶贫搬迁脱贫攻坚“当头炮”正式打响。

2016年3月和5月,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两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易地扶贫搬迁工作,强调要理顺工作机制、明晰脱贫目标、守住政策底线、确保脱贫成效,及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确保首战告捷。

2016年8月,全国易地扶贫搬迁现场会在贵州召开,总理再次作出重要批示,强调要聚焦增强搬迁群众后续发展能力,创新思路机制,持续着力攻坚,切实落实省负总责和部门加大支持,充分调度广大干部群众的主动性和创造性,统筹有效用好宝贵的扶贫资金和资源,确保实现精准扶贫、稳定脱贫。副总理出席会议并作重要讲话,要求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脱贫导向、理顺工作机制、推进项目建设、促进自力更生、推进考核监督,确保搬迁一户、脱贫一户。

部委合力攻坚 打响易地扶贫搬迁“当头炮”

这一年,有关部门按照“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基本方略,集结攻坚,编制出台全国“十三五”易地扶贫搬迁规划,明确住房、投资、财政、金融、土地等一系列配套政策,搭建完成新时期易地扶贫搬迁“四梁八柱”制度和政策体系。

这一年,有关部门瞄准“一方水土养不起一方人”地区的建档立卡贫困群众,拿出“真金白银”,加大中央资金支持力度和财政贴息力度,创新投融资模式,引入开发性、政策性金融资金。各项资金八方汇聚,有效保障了全年易地扶贫搬迁工程项目建设资金需求。

这一年,有关部门按照“中央统筹、省负总责、市县抓落实”工作机制,全面发力,将“搬迁是手段,脱贫是目的”贯穿于政策制定、对象识别、搬迁选址、住房建设、后续脱贫和成效考核全过程,指导地方又好又快推进项目建设。

规划、政策、制度“三位一体”

全面搭建新时期易地扶贫搬迁工作的“四梁八柱”

出台全国“十三五”易地扶贫搬迁规划,绘就时间表、路线图。经国务院同意,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有关部门编制完成的《全国“十三五”易地扶贫搬迁规划》9月印发实施,明确了搬迁哪些人、搬到哪里去、资金怎么来、房子怎么建、如何促脱贫等具体内容,22省(区、市)以国家规划为引领,同步编制省、市(县)级规划,建立了自上而下的规划体系。

严控25平方米建房面积“红线”,坚决杜绝因建房而影响脱贫。2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务院扶贫办印发《关于严格控制住房建设面积的通知》,强调按照保障基本、量力而行的原则,合理确定住房建设标准,明确建档立卡搬迁户人均住房建设面积不得超过25平方米的“红线”,防止贫困户因搬迁举债,防止因搬迁而难以脱贫。

扩大土地增减挂钩节余指标交易范围,为贫困地区提供贷款偿还渠道。2月,国土资源部印发《关于用好用活增减挂钩政策积极支持扶贫开发及易地扶贫搬迁工作的通知》,允许将土地增减挂钩节余指标在省域范围内流转使用,大力支持易地扶贫搬迁工程建设。同时,还为每个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专项安排新增建设用地计划600亩。9月,财政部印发《关于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支持易地扶贫搬迁有关财政问题的通知》,进一步规范土地增减挂钩节余指标收益使用办法。

投资、财政、金融政策密集出台,努力实现贫困群众少花钱或不花钱就能住上安全房。国家发展改革委加大中央预算内投资支持力度,较大幅度提高补助标准,并实行区域差异化补助政策,明确东中部省份按人均7000元标准补助,西部省份按人均8000元标准补助,部分特殊类型地区按人均10000元标准补助。财政部、国务院扶贫办印发《关于做好易地扶贫搬迁财政贴息贷款工作的通知》,对易地扶贫搬迁长期贴息贷款放贷规模、贴息安排、还贷期限、贴息资金使用管理等进行规范,明确了中央财政对2016年、2017年2000亿元贷款规模给予90%贴息的政策。中国人民银行及时出台《易地扶贫搬迁专项金融债券资金筹措方案》,明确专项金融债发行额度、发行方式、发行期限、贷款利率等具体内容。国家开发银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分别出台管理细则或办法,不断完善资金运作机制,促进资金渠道上下贯通。

及时制定多项管理办法,确保资金安全、廉洁搬迁。2016年,国家发展改革委先后出台《易地扶贫搬迁专项建设基金监督管理办法》、《易地扶贫搬迁中央预算内投资管理办法》,人民银行等四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加快2016年易地扶贫搬迁信贷资金衔接有关事宜的通知》,国家开发银行出台《关于支持易地扶贫搬迁工作的意见》,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出台《易地扶贫搬迁信贷资金筹措使用管理办法》等管理制度,要求建立专项建设基金资金项目台账,确保基金“独立核算、分账管理、专款专用、封闭运行”,建立中央预算内投资、金融资金事前规范审核、事中强化监督、事后严格考核的机制,力求实现投资安排使用全过程监管。同时,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计署、中国人民银行、银监会等部门不断强化监督管理,加大监督检查力度,着力确保易地扶贫搬迁资金依法合规使用。

全方位深入开展政策宣讲解读

推动各地系好“第一颗扣子”

全面开展政策宣讲,实现有易地扶贫搬迁任务的省、市、县全覆盖。按照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统一部署,3月17日至25日,中央农办、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务院扶贫办、财政部、人民银行等五部门负责同志带队组成5个宣讲督导组,赴贵州、四川、陕西、甘肃等10个重点省份开展政策宣讲和工作督导。4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又组织22个省份集中开展政策宣讲,宣讲范围下沉到县、乡、村三级,初步统计,直接听取宣讲的基层干部群众超过20万人,进一步统一了思想,明确了政策,凝聚了共识。

举办专题培训班,围绕工作推进中的难点、重点开展专题培训。为确保政策实施不走偏,2016年,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务院扶贫办组织有关部门到相关省份多次开展调研、宣讲政策,指导开发银行、农业发展银行举办6期专题培训班,重点围绕投融资政策、资金运作模式、操作流程及土地增减挂钩政策等,对省级和市县级发展改革、财政、扶贫部门和省级投融资公司有关负责同志约1000人进行了培训,进一步提升干部政策理论水平和π率逼谝椎胤銎栋崆ㄕ策的准确理解。

编发政策指引,阐释重点政策,推介典型经验,通报苗头性问题。2016年,国家发展改革委共向地方编发16期“十三五”时期易地扶贫搬迁政策指引,及时阐释住房建设面积控制、土地增减挂钩、金融资金等重要政策,大力推介贵州、湖北、湖南等地方工作中的典型经验和做法,及时通报工作中发现的个别地方制度设计有偏差、一些安置点对象识别不够精准、户型设计不够合理等问题,并提出对策建议,要求对标检查,举一反三,确保政策执行不走偏。

举办2016年扶贫日论坛易地扶贫搬迁平行论坛,促进思想交锋和典型经验交流。去年10月,国家发展改革委以“精准搬迁、精准脱贫”为主题,举办2016年扶贫日论坛易地扶贫搬迁平行论坛,来自中央农办、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国土资源部、人民银行、银监会、国务院扶贫办等部门和国家开发银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等金融机构有关负责同志,全国22个有易地扶贫搬迁任务的省份发展改革委负责同志以及部分省、市、县和乡镇从事易地扶贫搬迁工作的干部群众,带动搬迁群众脱贫致富的部分龙头企业代表,共约180人参加论坛,解读交流政策要点,探讨各地典型经验做法,人民日报人民网全程直播。

千亿资金投向贫困地区和贫困人口

249万建档立卡搬迁群众精准受益

资金是易地扶贫搬迁顺利推进的最大难点之一,为此,国家不断加大中央资金投入力度,并通过创新机制,拓宽资金来源渠道,引入开发性、政策性金融资金,为新时期易地扶贫搬迁提供了有力的资金保障。

及时下达2016年249万搬迁任务及828.5亿元贴息贷款规模。为保证各地及时启动项目建设,2016年3月,国家发展改革委联合国务院扶贫办、财政部、人民银行印发《关于下达2016年易地扶贫搬迁任务和贴息贷款规模的通知》,根据各地确认的2016年易地扶贫搬迁规模,下达2016年易地扶贫搬迁任务249万人,贴息贷款控制规模828.5亿元。6月,财政部印发《关于拨付2016年财政扶贫资金的通知》,下达易地扶贫搬迁贷款贴息资金29.82亿元。截至2016年12月底,各地已承接贴息贷款662.45亿元。

193.6亿元中央预算内投资全部下达,精准支持249万建档立卡贫困户住房建设。在中央预算内投资总盘子没有明显增加、平衡难度加大的情况下,国家发展改革委于3月和6月分2批下达2016年易地扶贫搬迁中央预算内投资193.6亿元,较2015年增长近3倍,实现了对年度计划内249万建档立卡搬迁群众住房建设补助的全覆盖。

一次性切块下达“十三五”时期专项建设基金规模500亿元。国家发展改革委根据国务院扶贫办扶贫开发建档立卡信息系统核定的建档立卡搬迁人口分省规模,将500亿元易地扶贫搬迁专项建设基金一次性明确分省(区、市)控制规模。2016年3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将基金规模转国家开发银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推动两行发行专项建设债券筹集资金设立基金后,根据各地基金需求实际,作为资本金分批注入省级投融资主体。截至2016年12月底,国家开发银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已向省级投融资主体注入专项建设基金429亿元。

调整地方政府债务结构约1000亿元,专项用于易地扶贫搬迁工程建设。财政部指导督促有关省份调整地方政府债务结构,“十三五”时期安排约1000亿元作为项目资本金注入各省易地扶贫搬迁投融资主体,主要用于规划范围内建档立卡搬迁人口住房建设,以及包括同步搬迁人口在内的安置区配套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截至2016年12月底,各地已发行地方政府债717亿元,占“十三五”时期用于易地扶贫搬迁地方政府债控制规模的64%。河北、山西、内蒙古、安徽、福建、江西、湖北、重庆、贵州、云南、、甘肃、青海、宁夏、新疆等15个省份用于易地扶贫搬迁的地方政府债已全部发行完毕。

以督导考核之严 确保易地扶贫搬迁工作之实

为确保国家政策得到精准落实、年度目标任务能够如期完成,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务院扶贫等部门建立了联合督导、全面自查、定期调度、成效考核等督导体系,扎实推进易地扶贫搬迁各项工作。

组织22省份开展全面自查,举一反三,防止出现颠覆性错误。6月,国家发展改革委组织22个省份就易地扶贫搬迁政策执行情况进行全面自查,各省份共派出50余个检查组,对440个县、1436个安置区项目和537个迁出点进行了实地检查,入户走访建档立卡搬迁户2912户10856人,完成新时期易地扶贫搬迁的第一次全方位“体检”,及时纠正了工作中存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

组织召开发展改革系统工作推进会,督导推动,确保年度目标任务如期完成。8月23日,全国易地扶贫搬迁(贵州)现场会召开后,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关于贯彻落实全国易地扶贫搬迁现场会精神进一步做好易地扶贫搬迁工作的通知》,并组织召开22省区市发展改革系统工作推进会,通报工作进展,指出工作问题,推动各地按照现场会精神对照检查,要求进一步深化认识、严格落实国家政策、加快项目实施、落实脱贫举措,确保年度目标任务如期完成。

开展常态化督导检查,纠偏纠错,对14个省下发整改通知。2016年,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务院扶贫办加大督导检查力度,会同有关部门并组织有关方面赴陕西、广西、云南、四川、湖南、湖北、、贵州、新疆、江西、甘肃、青海、宁夏、福建、内蒙等多个省份开展督导检查,及时指出发现的问题并提出改进意见。针对部分问题,国家发展改革委对14个省(区)相关部门下发了整改通知,通报问题,限时整改。

建立定期调度和定点监测机制,随时通报,加快项目建设进度。为及时掌握各地工作进展,2016年以来,国家发展改革委建立定期调度机制,及时调度和通报各省项目推进、资金承接、脱贫措施落实等进展情况,督促进度滞后省份加快工程项目建设。同时,组织开展典型安置点监测联系工作,在10个重点省份选择约30个不同类型安置点进行定点联系和跟踪监测。

易地扶贫搬迁工作总结第2篇

一、出台背景

贯彻落实《自然资源厅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扶贫开发局转发<关于尽快完善易地扶贫搬迁安置住房项目手续切实做好安置住房不动产登记的意见>的通知》、《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易地扶贫搬迁安置住房不动产登记工作方案>的通知》等文件精神。

二、出台目的

通过开展易地扶贫搬迁安置住房不动产登记攻坚行动,全面掌握我市易地扶贫搬迁安置房办证现状,形成实时掌握的工作台账和工期计划表,完善地籍测绘数据,有序推进我市易地搬迁安置房不动产登记,切实保障搬迁户的合法权益,让搬迁群众吃下“定心丸”。

三、制定依据

《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易地扶贫搬迁安置住房不动产登记攻坚行动方案>的通知》、《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易地扶贫搬迁安置住房不动产登记工作方案>的通知》

四、主要内容

《工作方案》主要包括指导思想、基本原则、总体目标、工作任务、保障措施5个部分。

(一)指导思想

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十三五”期间易地扶贫搬迁安置住房不动产登记办理有关政策文件精神,保障易地扶贫搬迁群众的合法权益,巩固脱贫攻坚成果。

(二)基本原则

1.勇于担当,坚持“缺什么补什么,谁审批谁负责”原则,在政策允许范围内应补尽补。政策不允许的,按照《自然资源厅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扶贫开发局转发<关于尽快完善易地扶贫搬迁安置住房项目手续切实做好安置住房不动产登记的意见>的通知》精神,将本工作方案及政府承诺(本方案附件)作为不动产登记依据,先行办理不动产权证书。

2.严格落实《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免征易地扶贫搬迁有关政府性基金和行政事业性收费政策的通知》要求,安置住房不动产登记不得向搬迁群众收取不动产测绘、登记等费用。

(三)总体目标

在6月30号以前全面完成2505户易地扶贫搬迁安置房不动产登记工作。

(四)工作任务

1.建立工作台账(三月底前全面完成),完成摸排工作,按套建立工作台账。

2.完善地籍数据,对未开展权籍调查的,由市自然资源规划局组织开展权籍调查。

3.建立倒排工期计划表,由各镇建立辖区内倒排工期计划表并按周报送进度至市自然资源规划局。

4.集中登记办证(4月1日至6月30日),全面攻坚阶段,集中人力物力加快办理易地扶贫搬迁安置房不动产登记。手续不齐的,可凭借本方案和承诺书(本方案附件)先行办理不动产权证书,再补手续。

易地扶贫搬迁工作总结第3篇

根据调研安排,现将**开展易地扶贫搬迁安置住房不动产登记情况汇报如下:

一、生态移民易地扶贫搬迁情况

**是国家六盘山集中连片特困地区甘肃58个贫困县之一,也是甘肃23个深度贫困县之一。新一轮扶贫开发以来,针对南部山区“一方水土养不起一方人”的实际,县委、县政府高瞻远瞩、科学谋划,坚持以脱贫攻坚统领经济社会发展,举全县之力实施生态移民易地扶贫搬迁工程,对居住在生存条件恶劣、生态环境脆弱、自然灾害频发的新堡、干城、横梁3个乡镇实施整乡搬迁,对黑松驿、定宁、古丰等8个乡镇的58个完全干旱山区行政村实行整村组搬迁,新开发土地18万多亩,沿省道316线两侧集中规划建设12个移民新村和绿洲小城镇,累计搬迁安置贫困群众1.53万户6.24万人,县域内生产、生活和生态空间布局得到显著优化,走出了一条高深山区贫困群众易地搬迁脱贫致富和祁连山生态环境保护双赢的扶贫开发新路子。

二、安置住房项目建设和分配入住情况

2011年以来,全县累计建成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24个(行政村内就近安置点11个),建成房屋16997套,安置农户16958户,人口68979人(建档立卡户13167户54906人,非建档立卡户3717户14073人)。其中:“十三五”期间共建设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16个(行政村内就近安置点11个),共建成房屋9227套(绿洲小城镇4790套,黄花滩康乐新村、富民新村、兴民新村、富源新村2678套,黄羊川镇、黑松驿镇、古丰镇、十八里堡乡、西靖镇行政村内就近安置点1759套),安置农户9227户34849人(建档立卡户6689户26113人,非建档立卡户2538户8736人。)

我县易地扶贫搬迁工程由发改部门立项,自然资源部门负责办理用地报批、征地供地手续,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负责办理规划许可、竣工验收等手续,安置点工程建设由所在乡镇人民政府组织实施,安置住房的数量、分布、土地性质、土地取得方式等具体情况如下:

黄花滩生态移民区:共建设安置点13个,建成住房15583套。分别为:爱民新村747套,立民新村589套,富民新村1379套,为民新村926套,圆梦新村1000套,阳光新村1035套,感恩新村918套,富康新村335套,惠民新村768套,兴民新村1259套,康乐新村779套,富源新村1058套,绿洲小城镇4790套(小户型792套)。绿洲小城镇土地属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其他12个安置点土地均为国有土地,以划拨方式取得,其中圆梦新村、阳光新村、感恩新村、富康新村3288套为公共租赁住房项目。富康新村335套房屋属商铺,尚未进行移民安置。

行政村内就近安置点:共建设安置点11个,建成住房1759套。分别为:黄羊川镇一棵树村50套,菜子口村116套,周家庄村25套,石门山村131套,马圈滩村185套;古丰镇古丰村211套,西山堡村490套;黑松驿镇黑松驿村249套;十八里堡乡曹家台村71套,东庙儿沟村181套;西靖镇七墩台村50套。土地均为即有集体建设用地。

三、安置住房手续办理情况

黄花滩生态移民区和绿洲小城镇13个集中安置点中,圆梦新村、阳光新村、感恩新村3个公共租赁住房安置点2953套住房规划、用地审批、竣工验收手续均齐全;绿洲小城镇4790套安置住房规划、用地审批、规划手续齐全,已完成62幢1476套的竣工验收备案手续,剩余安置住房正在进行竣工验收。上述4个安置点共有住房7743套,占易地扶贫搬迁安置总套数的45.56%。其他安置点因位于规划区外,未办理规划手续,竣工验收由有资质的第三方和住建部门进行工程质量鉴定后,出具了《**农村住房危险性定性鉴定报告》或《住房安全等级认定(鉴定)表》,用地审批手续齐全,共7495套,占易地扶贫搬迁安置总套数的44.1%。11个行政村内就近安置点安置住房1759套,土地属即有集体建设用地,规划手续、竣工验收手续齐全,占易地扶贫搬迁安置总套数的10.35%。

其中:**“十三五”期间共建设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16个(行政村内就近安置点11个),共建成房屋9227套。具体为:绿洲小城镇安置住房4790套,规划、用地审批手续齐全,已完成62幢1476套的竣工验收备案手续,剩余住房正在进行竣工验收,占51.91%。黄花滩生态移民区康乐新村、富民新村、兴民新村、富源新村新建安置住房2678套,位于规划区外,未办理规划手续,竣工验收由有资质的第三方和住建部门进行工程质量鉴定后,出具了《**农村住房危险性定性鉴定报告》或《住房安全等级认定(鉴定)表》,用地审批手续齐全,占易地扶贫搬迁安置总套数的29.02%。黄羊川镇菜子口村等11个行政村内就近新建安置住房1759套,土地属即有集体建设用地,规划手续、竣工验收手续均齐全,占19.06%。

四、安置住房不动产登记情况

我县农村不动产确权登记发证工作自2015年开始,在黄羊川镇先行开展农村不动产权籍调查试点工作的基础上,2017年全面铺开农村不动产权籍调查工作。通过公开招标方式开展确权登记,招标金额874.92万元,已支付532.04万元,支付率60.81%。目前已全面完成70995宗农村不动权籍调查工作,其中: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完成权籍调查16997宗(“十三五”期间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完成4437宗)。绿洲小城镇162幢3998套楼房已完成楼盘落宗,正在进行楼盘首次登记。

为切实解决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群众“稳得住”和“后顾之忧”,我县严格落实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易地扶贫搬迁住房不动产登记工作的通知》精神,因地制宜,精准施策,积极稳妥推进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不动产登记工作。一是明确责任分工。成立了由县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县自然资源、农业农村局主要领导任副组长,住建、财政、林草等部门分管领导和各乡镇人民政府主要领导为成员的农村“房地一体”确权登记发证领导小组,建立易地扶贫搬迁登记发证联席工作会议制度,先后2次组织召开全县农村不动产确权登记发证工作推进会,结合实际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快推进农村“房地一体”确权登记发证工作的通知》,明确各方职责,推动责任落实,为确权登记工作的顺利推进奠定了坚实基础。二是加强政策宣传。充分利用广播、电视、微信等新媒体和出动宣传车、张贴宣传标语、发放《给群众的一封信》、召开座谈会等形式,大力宣传宅基地、地上建筑物、构筑物确权登记发证工作的重要意义、工作目标和政策法规,在移民区重点宣传实施异地搬迁的相关政策和《新时期易地扶贫搬迁百问百答》,争取干部群众的理解和支持。累计向移民区群众发放宣传资料2万多份,悬挂横幅38幅,张贴发证通告200多张,向各村组微信群发送信息300多条,召开各类会议20多场次,使确权登记工作的目的意义、工作程序和所需资料做到了家喻户晓。三是坚持试点先行。坚持“依法依规、房地一体”“应登尽登、能发尽发”的原则,充分利用乡镇、村组底子清、情况明的优势,发挥乡镇的主体责任,在各移民乡镇设立不动产便民服务点,正在多方筹措资金架设专网、配备硬件设备、培训业务人员,确定1个农村“三变”改革试点村或新型农村社区先行开展登记发证试点工作,熟练掌握和总结登记发证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探索解决办法和措施,为全面铺开农村房地一体不动产权登记发证积累工作经验,培养登记队伍,夯实工作基础。2019年11月19日,全省农村宅基地房地一体不动产权证书颁证仪式在**黄花滩生态移民区富民新村举行,现场为李应川等10户村民代表颁发了《不动产权证书》。四是主动下沉服务。为方便群众办证,县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工作人员组成“心连心办证工作组”,利用节假日时间,携带笔记本电脑、打印机、高拍仪、复印机,到移民村现场进行拍照,对群众提交的身份证、结婚证、户口簿、房屋和土地权属来源材料提供免费复印,指导填写表格,咨询解答疑惑,受理群众不动产登记申请。针对老、弱、病、残等无法到社区当面申请的群众,工作人员主动上门服务,一对一进行办理。自工作开展以来,已累计上门服务100余次,为1000多户移民群众发放了不动产权证,赢得了群众的一致好评。五是分类办理登记。对手续完备的安置住房,及时进行登记发证;对因规划许可、用地审批、竣工验收等手续不完善导致不能登记的,主动加强与发改、扶贫等部门的沟通协调,认真摸清情况,梳理问题清单,按照“缺什么补什么、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采取联合会审方式,努力完善相关手续;对缺少竣工验收材料的,依据有专业资质的第三方鉴定机构出具的《**农村住房危险性定性鉴定报告》或住建部门出具的《住房安全等级认定(鉴定)表》,办理登记发证;对产权比例一时难以明晰的,在不动产证书附记栏注明“该不动产权属易地扶贫搬迁保障性住房,产权比例以县政府易地扶贫搬迁相关政策为准”,先行办理登记;对在行政村内即有集体建设用地上就近安置的,由所在农民集体或村委会对宅基地使用权人、面积、四至范围等进行确认,公告15个工作日无异议,经乡(镇)人民政府审核后予以确权,房产登记依据已办理的规划手续和竣工验收资料,为住户及时办理不动产登记,做到应发尽发。

截至目前,除1537套兜底户安置住房外,全县应登记易地扶贫搬迁安置住房15421套。其中:具备登记发证条件的5437套,占应登记任务35.26 %;暂无法登记的9984套,占应登记任务64.72%,主要为公共租赁住房2953套,缺少竣工验收住房3314套,同步搬迁非建档立卡户住房3717套。已登记颁发不动产权证书1133本,占具备登记发证条件任务的20.84%。其中:“十三五”期间易地扶贫搬迁安置住房7890套,具备登记发证条件的2038套,占应登记任务25.83%;暂无法登记的5852套,占应登记任务74.17%,主要为尚未竣工验收的3314套,同步搬迁安置的2538套。已登记663套,占具备登记发证条件任务的32.53%。

五、存在的问题

易地扶贫搬迁安置住房不动产登记工作量大面广,政策性强,技术要求高,工作难度大,涉及农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和切身利益。尽管我们做了大量工作,但仍存在许多困难和问题,发证工作总体进展缓慢,离上级的要求和群众的期盼还有很大差距。一是由于我县易地扶贫搬迁工程整合了多项资金进行建设,搬迁安置方式较为复杂,村组之间存在差异,难以集中统一办理。如4、5、6号3个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属公共租赁住房项目,根据《新时期易地扶贫搬迁工作百问百答》要求,需回购后向移民搬迁户颁发产权证书,但回购资金筹措困难,导致无法及时向农户登记发证。二是黄花滩生态移民区安置点住房大部分属统规联建,各安置点内户型面积基本一致,整乡整村搬迁后移民群众已实际搬迁入住,但部分建档立卡户安置住房面积超出控制标准25%或每户超过20平方米,“十三五”期间同步搬迁安置的非建档立卡户每户仅交纳了1万元房款,后期产权分割、户型置换、改造住房结构及补缴房款等工作存在难度,致使登记发证难以推进。三是部分搬迁安置户因住房资金未交纳清,仅交纳了部分房款,存在经济纠纷,无法申请登记;同村同时搬迁安置户因“十二五”和“十三五”政策存在差异,缴纳的房款数额不同,群众意见较大。四是黄花滩易地扶贫搬迁12个安置点和绿洲小城镇安置点群众原宅基地属集体土地,而现搬迁安置住房占用的土地属国有土地,向搬迁安置住户颁发的不动产权证书为国有住宅用地,将不利于下一步集体资产折股量算等“三变”改革。五是我县农村不动产登记发证涉及7.1万宗,易地扶贫搬迁涉及24个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安置农户1.69万户,6.9万人,量大面广,加之农村不动产权属来源证明材料严重缺失,各类矛盾纠纷较多,需在人力、物力、财力等方面大力投入,而我县属国家深度贫困县,年初刚刚脱贫摘帽,登记发证所需经费严重不足,乡镇和各部门的工作重心集中在脱贫攻坚和产业扶贫,加之移民区群众主要收入来源为外出务工收入,安置点内多为老弱病残或锁门户,仅靠县不动产登记中心10名干部开展确权登记发证工作困难重重。针对上述困难和问题,恳请上级部门在政策、经费方面给予协调支持。

六、下一步打算

下一步,我们将认真贯彻落实此次调研座谈会和冷局长讲话精神,进一步强化责任担当,加快工作进度,确保按期完成易地扶贫搬迁安置住房不动产登记任务,让搬迁群众早日吃上定心丸,巩固脱贫攻坚成果。

一是加强组织协调,确保问题及时解决。积极向县委、政府汇报,争取上级支持,建立健全易地扶贫搬迁安置住房登记发证联席工作机制,定期召开工作会议,一月一调度,听取各乡镇工作进展汇报,及时协调研究解决易地扶贫搬迁安置住房登记发证工作中出现的各类问题和矛盾,确保做到应发尽发,合法合规,切实维护搬迁群众的合法利益。

二是强化责任担当,确保工作有序推进。充分认识易地扶贫搬迁安置住房不动产登记工作的重要性、艰巨性,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坚决落实国家和省、市安排部署,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坚定信心,不等不靠,各司其职、各负其责,上下联动、群策群力、加快工作进度,充分发挥村、组干部的作用,引导村民积极参与,做到相互支持、相互补台,形成强大工作合力。

易地扶贫搬迁工作总结第4篇

 

尊敬的各位领导、同志们:

大家好!

自开展精准扶贫工作以来,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开发区党工委的悉心指导下,******乡镇积极开展脱贫攻坚各项工作。现就工作开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脱贫攻坚工作

(一)基本情况    

******乡镇成立于2012年11月28日,前身为石桥片区办事处,总面积约25.9平方公里,辖白泥、石桥2个居委会(其中:石桥12平方公里、白泥13.9平方公里),26个居民小组(白泥社区12个,石桥社区14个);户籍人口7651人。

******乡镇共有建档立卡人员104户312人,已脱贫72户256人,其中2015年脱贫人数54户195人;2016 年度脱贫人数9户29人;2017年脱贫9户32人。现有贫困户32户56人(一般贫困户9户24人,政策兜底户23户32人),两无户23户32人,两因户1户1人,两缺户8户23人。贫困发生率为0.73%。建档立卡在校学生30户56人,享受教育扶贫资助16户23人,其中未脱贫贫困户6户9人,已经全部获得教育扶贫资金;建档立卡劳动力63户156人,实现就业63户77人。

(二)取得的成效

1、加强领导,精心组织。

成立了由中心党委书记、主任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各股室负责人及各村书记、主任为成员的工作领导小组。按照省、市、开发区关于精准扶贫各项工作的总体部署和要求,先后制定了《贵州钟山经济开发区******乡镇2018年度脱贫攻坚春风行动工作实施方案》、《******乡镇2018年度脱贫攻坚工作实施方案》、《******乡镇2018年度产业结构调整实施方案》、《******乡镇易地扶贫搬迁工作实施方案》、《******乡镇夏秋攻势行动方案》、《******乡镇关于落实省委第八巡视组反馈脱贫攻坚存在问题整改方案》、《******乡镇2018年度扶贫对象动态管理和信息采集工作实施方案》。采取召开动员会、印发宣传资料、入户动员、召开院坝会等形式,广泛宣传脱贫攻坚工作相关政策,为脱贫攻坚各项工作有序开展奠定了基础。

2、规范程序、精准识别、精准脱贫,严格按照文件要求完成7个专项治理工作。

为确保此项工作取得实效,严格按照《六盘水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六盘水市贫困人口漏评错评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等七个方案的通知》(六盘水扶领办发〔2018〕24号)文件要求,完成7个专项治理工作,严格遵循“五定五看”统一标准、全面调查、精准识别;坚持做好“四访”,采取在农户申请的基础上,调查人员进村入户调查,全面了解掌握各户收入情况,逐户计算人均纯收入,把收入低于收入标准以下的农户拟定为贫困户。我们坚持“六个到村到户”,严格按照“两公示一公告”,完善贫困户“一户一档”建档立卡相关资料,做到了底数清、情况明、信息准、台帐实。

    3、打赢脱贫攻坚“四场硬仗”。

(1)产业扶贫成效明显。春风行动开展以来,******乡镇始终坚持“六个引领”,牢牢把握好产业发展“八要素”,推动产业扶贫和农村产业结构调整取得突破。一是以“三变”1+N为引领,采取“合作社+农户+扶贫”模式,成立合作社5家,先后实施种植红豆杉、刺五加、白芨、草莓和培育羊肚菌、人参育苗等项目,流转土地1139亩,覆盖建档立卡贫困户104户312人,实现脱贫72户256人,脱贫率达到82.5%。二是以退耕还林、产业结构调整为主攻方向,完成产业结构调整1167.86亩,涉及260户,发放产业结构调整资金350358元;完成退耕还林1692.37亩,发放退耕还林资金846185元,新增退耕还林面积1100余亩。

(2)“组组通”项目稳步推进。今年以来,******乡镇始终把“组组通”项目建设作为脱贫攻坚的重要抓手,以建设“脱贫攻坚致富路”为目标,全力打好公路脱贫攻坚战。******乡镇涉及“组组通”公路5条约16.38公里,主要涉及辖区海坝组、罗家寨组、石桥八组、十三组、十四组,目前均已完工投入使用4条12公里,未完工的1条已经完成工程总量的90%,预计年底完工投入使用。

(3)易扶搬迁动员效果显著。******乡镇2017、2018年易扶搬迁总人口125户640人(贫困户30户118人)。其中2017年易扶搬迁总人口45户197人(贫困户30户118人、非贫困户15户79人);2018年易扶搬迁总人口80户443人(贫困户0户0人、非贫困户80户443人)。工作开展以来,组织召开易扶搬迁培训动员会、群众院坝会累计50余次,发放易地扶贫搬迁明白卡200余张,出动宣传人员120余人次,宣传覆盖群众累计1000余人次。

截至目前,2017年易扶搬迁总人口中已签订搬迁合同41户185人(贫困人口29户116人);已搬迁入住42户191人(贫困人口28户114人),完成率是91%;易地扶贫搬迁旧房拆除16户2456平方米,拆除率35%,预计12月底达60%。

(4)教育医疗住房“三保障”全面落实。******乡镇始终按照“精准资助、应助尽助”的原则,加大对教育医疗住房“三保障”的支持力度,教育、医疗、住房“三保障”得到全面落实。一是按照应助尽助原则,争取教育帮扶贫困学生9人,获取补助资金5530元。二是减免建档立卡贫困户104户312人合作医疗参合资金37200元,申请临时救5000元帮助贫困户解决医疗救助问题。三是将住房困难群众125户640人全部纳入易地扶贫搬迁计划,通过异地扶贫搬迁解决群众住房困难问题。

    4、多措并举,建立脱贫帮扶长效机制

一是充分利用“特惠贷”优惠政策,采取“贫困户+政府公司”的运作模式,贫困户人均可贷款5万元,资金由政府开发投资公司统筹运作,贫困户不承担风险,资金收益有保障,投资收益分配暂定3年,收益为投资金额的3%,目前完成特惠贷任务28户72人,贫困户年末可分红达10.8万元。二是通过上门服务企业,向企业汇报精准扶贫工作现状及存在的问题,与企业形成扶贫联动,计划争取企业帮助解决就业18户39人,目前已经解决就业16户30人,实现“就业一人脱贫一户”的目标。三是按照“五级包保”的帮扶原则,结对帮扶104户312人。户均制定帮扶计划3个,落实帮扶措施3条,协调投入帮扶资金达50万元。四是统筹实施低保兜底政策。完成低保兜底23户32人。积极做好扶贫开发和低保扶助两项制度衔接。五是大力实施退耕还林,实现生态效益、贫困户及低收入群众增收“双赢”,力争在2018年年底退耕还林3000亩。

(三)存在的问题及下一步工作打算

存在问题:一是部分群众特别是贫困户自身发展动力不足、等、靠、要思想依然存在,特别是在易地扶贫搬迁过程中,很多群众不理解、不支持,导致易扶工作推进缓慢。二是部分基础设施建设等相对滞后,项目扶持、资金帮扶管理等有待加强。三是贫困户就业困难,大量年轻劳动力外出打工,40岁至60岁的劳动力占比超过50%以上,就业非常困难。四是三块地盘活方面的问题。群众担心不能及时获得退耕还林补偿资金,担心得不到第九年以后的占股比分红资金。

下一步,我们将按照扶贫先扶志的要求,加大宣传教育力度,不断增强贫困户脱贫致富的内生动力,变“输血”为“造血”,进一步整合资源,强化帮扶措施,不断加大“三变”改革力度,集中力量搞好贫困户脱贫规划,重点完成“五个三”中的盘活“三块地”、落实“三个保”、确保“三个就”,集中火力打好退耕还林、易地扶贫搬迁工作、1户1就业工作硬仗。让贫困户逐步靠勤劳致富,最终实现全面脱贫致富。

一是进一步整合资金和项目,本着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推进小康路、小康水、小康房、小康电、小康讯、小康寨“六项行动”创建工作,大力改善生产生活条件,美化亮化农村环境。

二是大力推广“企业+合作社+农户”“企业+农户”“合作社+农户”等模式,落实农村“三变”改革要求,同时探索发展城市“三变”,保证一村至少发展一个良好的“三变经营主体”,让产业发展真正惠及农户尤其是贫困农户。

三是充分利用开发区吸纳就业的优势,充分挖掘对知识水平和技能要求不高的工种,引导建档立卡贫困户就近就业,巩固“就业一人脱贫一户”的成果。

四是实现脱贫攻坚近期规划与长远规划相结合,把退耕还林工作与城市近郊旅游发展相结合,形成脱贫攻坚长效发展机制。退耕还林打造万亩红豆产业园,前期推进青山红豆杉生态养生园旅游综合体农旅一体化示范项目建设,进一步推进山地旅游与休闲度假、农业生态观光、民风民俗体验融合发展,形成脱贫规划长效发展机制,实现贫困户脱贫和农户持续增收。

二、省委第八巡视组反馈脱贫攻坚存在问题整改工作

根据《六盘水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落实省委第八巡视组巡视反馈脱贫攻坚存在问题的整改方案》文件要求,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制定整改实施方案。我社区积极对省委第八巡视组反馈的脱贫攻坚存在的问题进行逐项整改,现就整改情况分项汇报如下:

    (一)易地扶贫搬迁工作中,搬迁贫困户的就业、就医、孩子读书等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1、工作开展情况。******乡镇2017年度有易地扶贫搬迁人口45户197人(贫困人口30户118人),目前已完成搬迁合同签订41户185人,参加易地扶贫搬迁户搬迁的贫困户中,已完成引导就业22户,其中有3户贫困户因年事较高无劳动力,已督促子女进行赡养,其中有1户贫困户全为在校学生,已于2016年纳入低保户进行政策兜底,现在正在落实低保兜底政策,目前剩余4户搬迁贫困户正在积极引导就业。

    2、工作存在的问题。部分搬迁的贫困户因各种原因暂未完成引导就业。

    3、整改情况。在今后的帮扶工作中,石桥社区将继续注重引导该4户贫困户进行就业,以帮助搬迁贫困户能够安居乐业。同时,2017年度参加易地扶贫搬迁户的贫困户于2018初由开发区代缴新农合医疗保险,目前,参加搬迁的贫困户的基本医疗全部保障到位。对于搬迁户孩子就学事宜,石桥社区服务中于2018年6月完成搬迁户孩子就学意愿的统计工作,并将统计结果上交开发区社事局,目前,上级部门正在对接搬迁户孩子就学事宜。

(二)贫困户脱贫存在数据脱贫、统计脱贫、平均主义脱贫等现象的整改情况

    1、工作开展情况。目前,******乡镇共有建档立卡人员104户312人,其中2015年脱贫人数54户195人;2016 年度脱贫人数9户29人;2017年脱贫9户32人。现有贫困户32户56人(一般贫困户9户24人,政策兜底户23户32人),两无户23户32人,两因户1户1人,两缺户8户23人。贫困发生率为0.73%。

石桥社区所有脱贫的贫困户均在满足“一达标、两不愁、三保障”脱贫条件以及基本生活生产条件达标时才进行脱贫,未发现数据脱贫、统计脱贫、平均主义脱贫等现象。

2、工作存在的问题。在贫困户脱贫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是居住石桥社区山上的六个组的少量居民生产生活条件存在困难。

3、整改情况。针对部分居民生产生活条件存在困难的问题,******乡镇已多次向发区社事局写报告,寻求帮助,目前,正在协调处理中。接下来,我社区将加强易地扶贫搬迁及基础生活设施改进工作,不断改善辖区贫困户生产生活条件。

(三)“三变”改革及产业扶贫工作抓得不够认真,抓得不实等现象的整改情况

    1、工作开展情况。石桥社区以农村经济组织推动“三变”改革工作,目前在石桥辖区两个村参与“三变”改革的经济组织共有5个,包含3家合作社和两家企业,5个经济组织共计流转农户土地约1100亩,包含贫困户土地约200亩,目前完成红豆杉种植约630亩,草莓种植约50亩,刺五加等中药材种植约340亩,独角莲等中药材种植约70亩,支付土地流转金约53万元,包含贫困户土地流转金约10万元,引导农户到“三变”改革经济组织务工约110户120人,包含贫困户约20户20人,发放工资约30万元,包含贫困户务工工资约6万元。引导参与“特惠贷”贫困户28户72人,共计贷款360万元,2017年底发放该28户贫困户“特惠贷”分红金10.8万元,人均分红1500元。辖区两村的“三资”清理工作及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界定工作已与2018年1月开始开展,目前完成1个村的“三资”清理并完成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界定约2500人。

2、工作存在的问题。

   一是目前石桥社区参与“三变”改革的产业发展周期长,短期很难产生效益。如红豆杉种植产业前期投入大,种植周期长,需生长多年才可用于发展红豆杉附加产品。二是对“三变”改革工作宣传力度不够。很多群众对“三变”改革工作不理解,仅同意将土地流转于合作社或者企业,不愿意将土地入股承担风险,导致“三变”改革扶贫项目对群众的覆盖面不广。三是自然条件限制。石桥辖区属于开发区统一规划开发区域,大部分土地用于开发区的开发建设,剩下的土地较为贫瘠,不利于种养殖产业开发,同时,缺乏相关的技术指导,导致现有的“三变”改革产业发展不理想,目前仅有白泥村裕民农民专业合作社草莓种植销售额达到15万元左右,其余项目,暂未出产品。

    3、整改情况。加强“三变”改革工作政策宣传,让群众加深对“三变”改革工作的理解,让更多的群众参与到“三变”改革工作中来。同时,进一步加强对“三变”改革等扶贫项目的监管,督促辖区经济组织良性发展,同时积极向上级部门寻求技术指导,对辖区闲置土地进行同意规划使用,项目规划时进行严格技术测试,确保“三变”改革等扶贫项目的成功实施。

   (四)驻村结对帮扶不扎实、流于形式等现象的整改情况

    1、工作开展情况。******乡镇办公地点位于辖区白泥居委会及石桥居委会交界位置,同时和两个居委会联合办公,离群众较为接近,能达到驻村的效果。目前辖区共有建档立卡贫困户104户314人,该104户贫困户共有结对帮扶责任人125人,包含开发区级结对帮扶责任人55人,涉及8家单位,在帮扶单位中仅有一家单位为学校(钟山区职业技术学校),涉及帮扶责任人7人,该7人帮扶的贫困户均已脱贫,目前正在稳固脱贫效果,未对该7名教师造成较大压力。社区在帮扶过程中力求“扶贫扶志”的效果,积极引导贫困户参加劳动改善生活,同时对于无劳动力的贫困户,积极引导参与“特惠贷”等国家优惠政策,并将上级针对贫困户的政策积极落实到位,并为贫困户进行家庭医生签约,目前已完成家庭医生签约88户245人。

    2、工作存在的问题。部分帮扶责任人思想意识不到位,对帮扶公共还在流于形式,未对贫困户采取具体帮扶措施,同时部分帮扶责任人自身业务能力不强,对精准扶贫政策学习不够,导致帮扶结果不理想。

    3、整改情况。在以后的精准扶贫工作中,我社区将会加强各帮扶责任人的思想意识教育,提高帮扶责任人对此项工作的认识,同时加强帮扶责任人的业务培训,针对不同贫困原因贫困户制定合理帮扶措施,努力提升帮扶效果。

(五)扶贫对象识别不精准现象的整改情况

    1、工作开展情况。石桥社区所有贫困对象在纳入贫困时均是按照“农户申请、入户调查、民族评议、一公告、两公示”等程序进行评定,再将结果进行上报,在评定贫困户过程中,因社区权限有限不能精确查询贫困中的“四有”人员,仅能通过走访调查的形式核查贫困生产生活状况。同时社区对贫困户的管理严格按照上级政策进行动态管理,对贫困户人口情况等信息积极按照工作程序进行动态更新。

易地扶贫搬迁工作总结第5篇

在巴中市,中岭村并不是唯一活起来的村庄。巴中地处大巴山,属秦巴山区集中连片特困地区,近400万人口,所辖三县两区均为国家或省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区),贫困范围广、贫困程度深、贫困人口多。2010年底的一次摸底排查显示,巴中有41.39万户152万人长期生活在高寒山区、地质灾害隐患区和洪水淹没区的危旧土坯房内,生活环境、生存条件极差,旱涝、山体滑坡、泥石流等自然灾害频发,每年因灾返贫约2万人,占农业人口的5‰左右。

这类贫困户,往往需要实施易地扶贫搬迁。但是,这批人的搬迁安置是否妥当,事关整个脱贫攻坚战的成败,无疑也成为巴中实现全域脱贫的关键。

人往何处走?项目怎么建?如何稳得住?怎样能致富?一个个问题考验着巴中的广大干部群众。

紧盯脱贫“靶心”

“老房子旧是旧,可住习惯了不想搬。”“故土难离,搬迁哪有那么容易。”这些,曾经都是当地群众的心声。

易地扶贫搬迁是一项复杂工程,怎么搬,搬到哪儿,谁说了算?“既要有政府的主导作用,也离不开群众的主体作用。”巴中市国土资源局负责人介绍,巴中在易地扶贫搬迁过程中始终坚持“政策公开、对象公开、补助标准公开、申报程序公开”原则,突出群众是搬迁的主体,在迁、建、管各个环节充分发挥群众主体作用。

易地扶贫搬迁的前期工作中,巴中各级党委政府积极发挥主导作用,强化政策宣传,重点就易地扶贫搬迁的安置方式、搬迁对象、补助标准、认定程序、房屋标准、建设方式、配套设施等内容进行宣传,针对群众关心的搬迁后土地、山林、户籍等问题进行回应。在搬迁方案的制定上,充分尊重群众生产生活习惯,立足资源禀赋和区位特点,合理确定安置方式,宜聚则聚、宜散则散。在决定是否搬迁的问题上,不搞大包大揽、不搞行政命令,充分尊重群众意愿,充分发挥群众主体作用,由真正符合搬迁条件的贫困群众说了算。

“天天盼着早点建好搬进去!”下个月,平昌县高峰乡工农村的贫困户唐明忠一家就能住进宽敞明亮的新居了。今年初,工农村实施易地扶贫搬迁工程,包括唐明忠在内的11户贫困户被纳入首批易地搬迁范畴,集中规划建设新居,并配套完善水、电、路、网等基础设施建设。“易地扶贫搬迁既保护了山区生态环境,又与城镇化建设相结合,做到资源优化配置,有利于搬迁户的长远发展,可谓一石数鸟,多方受益。”巴中市委统筹办(农工委)负责人表示。

钱从哪里来,是易地扶贫搬迁对贫困地区的一大考验。据测算,“十三五”时期,巴中市计划完成易地扶贫搬迁总投资100余亿元。而2015年,巴中市的公共财政收入仅39亿元。

钱从哪里来?资金瓶颈如何缓解?“要解决好钱的问题,算好账,筹好钱,重点抓好易地扶贫搬迁贷款、三大国土项目叠加、涉农资金整合等政策的结合,推动项目资金深度融合,放大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巴中市有关负责人表示。

为了保障易地扶贫搬迁工程有效实施,巴中进行统筹协调,整合交通、水利、农业、畜牧、教育、卫生等项目资金,捆绑投入工程建设。

今年初,成都高新区以每公顷442.5万元的价格使用巴中市300公顷增减挂钩节余指标,总金额达13亿元。巴中成为国土资源部出台《关于用好用活增减挂钩政策积极支持扶贫开发及易地扶贫搬迁工作的通知》后,全国第一个在省域范围内流转使用存量增减挂钩指标的地区。

巴州区水宁寺镇枇杷村贫困户陈容就是增减挂钩政策的受益者。她介绍,得益于村里试点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等国土资源项目,家里拆掉的土坯房获得5万元补偿,相关搬迁政策补助2.5万元。算下来,120平方米的新房,自己只花5万元。目前,枇杷村已有100多户村民受益。

多方开源,整合资源,还要切好蛋糕,把钱用在关键地方。巴中坚持重民生,谋长远,合理安排搬迁建房资金、产业扶持资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配套资金的分配比例。基础设施建设和公共服务配套资金,立足现有基础、着眼未来需求,查漏补缺、合理安排。

幸福指数节节高

7月10日,巴中市南江县高家河村。蓝天下,美丽的新村聚居点像画一样美:各家房前屋后种植着蔬菜瓜果,飘香诱人;老人们聚在一起纳凉喝茶“摆龙门阵”……

曾经过的是“楼上饭菜香,楼下猪粪臭”的生活,如今,路通了、新居建好了、幸福指数越来越高了。

这一切是如何实现的?挪穷窝,建新村,搬来幸福新生活。巴中市用活用好易地扶贫搬迁相关政策,着力狠抓“对象识别、政策标准、配套服务、产业支撑、均衡协调”五大关键环节,做到精准搬、科学搬、稳妥搬,从根本上解决“一方水土养不起一方人”的实际困难。

根据巴中市7月1日出台的《关于切实做好易地扶贫搬迁工作的意见》,巴中易地扶贫搬迁的对象,主要是指“四区”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安全隐患区,即居住在洪水淹没区、地质灾害隐患区等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资源匮乏区,即居住在当地条件难以满足基本生活生产需要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设施配套艰难区,即居住在基础设施施工难度大、建设成本过高、生产生活成本过大区域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工程移民区,即居住在大中型水库库区、国家主体功能区中划定的禁止开发区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锁定了对象,巴中着力精准搬,做到‘一个也不能漏,一个也不能少’。”巴中市有关负责人介绍。针对一代人修几次房、代代都为修房忙的实际,巴中聚焦“四区”的贫困户,采取“三看三评三审”,即看区域环境、看扶贫成本、看房屋状况,院户评、村组评、村民大会评,乡镇初审、县区复审、市级审定,对搬迁对象精准识别、建档立卡,确保政策、项目、资金等精准滴灌到需要搬迁的贫困户。

“人到哪里去”是易地搬迁的重要环节。如果选址不合理,搬迁去向与搬迁户的谋生能力不适应,就会搬而难安、搬而难富,甚至返迁回流。

“以规划引领,实现科学搬迁。”巴中市委统筹办(农工委)负责人介绍,巴中综合考虑致贫原因、发展能力、群众意愿、资源承载等因素,推动搬迁安置“三靠”“五进”“两治理”。

“三靠”,即靠近集镇、靠近产业园区和景区的规划聚居区、靠近新农村社区。“五进”,即进产业园区、进旅游景区、进县城、进集镇、进中心村和聚居点。“两治理”,即加强搬离区域治理,进行生态修复;加强安置区域治理,进行生态保护。

从干旱缺水、易滑坡的山上搬到平坦便捷的聚居点,3年来,平昌县驷马镇创举村村民苟星权不仅住得安心,还发展起农家乐,收入年年攀高,摘掉了“穷帽”。

“群众搬迁到哪里,基础设施就建设到哪里,公共服务就布点到哪里。”巴中市有关部门负责人表示,在易地扶贫搬迁中,巴中持续推进“1+6”扶贫模式,坚持成片推进、整村实施、精准到人的推进机制,做到群众搬迁到哪里,基础设施建设、公共服务布点、现代产业发展同步配套推进到哪里。

对此,巴中提出安置点建设的目标:“五化五通五有”,即硬化、绿化、亮化、净化、美化,通路、通电、通水、通电视、通通讯,有活动广场、有购物中心、有卫生室、有文化站、有垃圾收运点。

新村即景区,新居即景点,城乡一体,村镇一体,一幅幸福美丽的新农村画卷正在巴中大地铺展。

产村相融“换穷业”

成排的新房,完善的水、电、路等基础设施,便利的菜市场、卫生院等配套设施一应俱全。7月11日,盛夏之际,笔者行走在巴中市水宁寺镇龙台村、清江镇巾字村、燕山乡李寨村等地,感受到易地扶贫搬迁为这片土地带来的生机与活力。

搬出来的贫困群众受益良多:住得更安全,生活更方便,基本公共服务更完善,重要的是,很多安置点就业增收的机会也更多了。

易地搬迁挪了 “穷窝”,要顺利斩断“穷根”,还得“换穷业”。巴中按照先试点再推开、严标准防返贫、重意愿可持续、缩差距促均衡的工作思路,坚持易地扶贫搬迁与产业先行、产村相融相结合,确保贫困户“搬得出、稳得住、能致富”。

通过易地扶贫搬迁,中岭村把居住在山下和半山腰的村民搬到地势平坦、水源充足的聚居点。再将腾出的宅基地与原来的承包地进行规模化整理,建成农业科技观光示范园,成立草莓、蔬菜种植专业合作社,发展以“农家乐”为重点的乡村旅游。“搬迁前后一对比,全村人均增收逾2000元,村民的好日子就像芝麻开花节节高!”郭飞说。

“搬进好房子,还要过上好日子。”巴中市有关负责人表示,只是房子虽漂亮,如果产业支撑跟不上,农民不能持续增收,搬到新的聚居点也留不住人。

如何留住人,能致富?产业先行、产村相融是必然选择。巴中不仅给老百姓选好聚居位置,还选准产业,激发他们的内生动力。在巴中市易地扶贫搬迁的“三靠”中,就明确提出靠近产业园区和景区规划聚居区。

“十三五”时期,巴中还计划依托1200余个新建或已有的安置区集中安置9万余人。其中,仅依托产业发展的安置区将达1000余个,可安置8万余人,占集中安置总人数的90%以上。

巴中多山,丘陵、山地占辖区面积的90%。曾经,劣势在山,生产、生活基础差,农民常与贫困相伴。如今,依托易地扶贫搬迁,“挪穷窝”与“换穷业”并举,劣势也能转化为优势,让山区现代农业迸发活力。

近年来,巴中按照“巴山新居+特色农业+生态旅游”的大农业发展思路,大力实施核桃、茶叶、巴药“三百”工程和发展生态养殖,推出“巴食巴适”区域公用品牌,加快发展乡村旅游、电子商务两大新兴业态。

目前,巴中全市茶叶种植面积达到65万亩,核桃112万亩,巴药39万亩,建成了“驷马水乡”“七彩长滩”等12个乡村旅游基地。在短期增收项目上,积极支持贫困户发展投资少、风险小、收益快的生态养殖和庭院经济,已脱贫的贫困户80%以上实现了家家有一个增收养殖项目或优先安置产业园区稳定就业,贫困户每年人均可实现增收1000元以上。“归雁经济”成为一个新亮点。巴中通过实施“回引创业”工程,引进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动贫困户发展增收产业。凡是片区或村引进的业主、回引创业的企业,均将该区域内的易地搬迁贫困户全部纳入产业链条、带动发展。

易地扶贫搬迁工作总结第6篇

2020年4月16日19:30,本人代表贵州大龙扶贫开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参加了省财政厅王瑰厅长关于《扶贫资金使用挂牌督战》专题视频会议,会议主体为:绷紧弦 铆足劲 抓好扶贫资金挂牌督战 提高扶贫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通过会议,深刻了解到在中国共产党第十九次全国代表大会代表第十八届中央委员会作了题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夺取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胜利》的报告,大会的主体是:“不忘初心、牢记使命,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胜利旗子,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夺取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胜利,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不懈奋斗”。所作的报告,增强了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夺取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胜利,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不懈奋斗的宏伟蓝图,是指引全党和全国各族人民迈向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征程和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的行动宣言,进一步坚定了全体党员干部建成新时代中国社会主义的决心和信念。

贵州大龙扶贫开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作为大龙经济开发区“十三五”易地扶贫搬迁工程建设主体,承接国家易地扶贫搬迁国家专项资金和省扶贫开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相关资金,负有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易地扶贫搬迁是对居住在“一方水土养不起一方人”实施易地搬迁,加大政府投入力度,创新投融资模式和组织方式,完善相关后续扶持政策,强化搬迁成效监督考核,努力做到搬得出、稳得住、有事做、能致富,确保搬迁对象尽快脱贫,从根本上解决生计问题。做好移民搬迁工作,通过移民搬迁安置一批贫困人口,扶贫开发贵在精准、重在精准,成败之益在于精准:因村派人精准、脱贫成效精准,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的根本目的,就是确保党和政府的政策落实到贫困群众身上,确保贫困地区贫困群众尽快实现稳定脱贫的目标,这一思想为精准扶贫战略的不断完善指明了发展方向,为实现不断提高扶贫开发效果提供了行动指南。扶投公司在开发区管委会领导下,在公司领导带领下,齐心协力、狠抓实干,全面完成了我区“十三五”时期26807人易地扶贫搬迁工作。作为扶投公司一员,一名财务工作人员,本人直接负责易地扶贫搬迁专项资金管理和使用,责任重大,为此深入学习相关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文件精神,管好、用好资金:根据《贵州省易地扶贫搬迁资金封闭运行管理暂行办法》、《贵州省易地扶贫搬迁资金监督管理办法》等相关制度规定,对易地扶贫搬迁项目资金的承接和使用情况,设立专户,进行专项管理。为了加强易地扶贫搬迁资金管理,规范财务核算工作,在严格执行《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贵州省易地扶贫搬迁资金封闭运行管理暂行办法》、《贵州省易地扶贫搬迁资金监督管理办法》等相关制度规定的基础上,结合易地扶贫搬迁资金“封闭运行、物理隔离、单独核算”的管理原则,特设置独立的帐套,对易地扶贫搬迁建设项目资金进行专账核算。在之前工作中,虽然取得一定成绩,但也感到自身存在不足,遇到许多困难、挫折,在今后,还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全面提高:

一、提高政治站位:坚持共产党的领导,坚持以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持党的方针、政策、路线,提升爱国主义意识。

二、注重自身修养,努力学习,不断提高思想境界。“讲学习、讲政治、讲正气”,身先士卒,处处起表率作用,无论任何时候无论遇到什么困难,都要挺身而出,迎难而上。

三、强化业务能力与素质的锻炼:边工作边学习,加强扶贫政策文件学习,易地扶贫搬迁政策学习、扶贫资金管理使用学习,提高工作效率,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管好用好资金。

易地扶贫搬迁工作总结第7篇

为推进全镇扶贫开发工作,帮助农村贫困人口解决基本生存条件实现脱贫致富的目标,根据自治区易地扶贫搬迁工作会议精神及县易地扶贫搬迁试点工程实施方案的要求,联系本镇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一、项目实施原则

易地扶贫搬迁试点工程是一项牵涉面广、政策性强、工作量大的工程。为积极稳妥推进项目的实施,在工作中应坚持以下原则:

(一)政府组织、群众自愿原则。扶贫搬迁试点工程涉及经济、社会、土地等政策,在具体实施过程上,镇人民政府制定相应的优惠政策和措施,确保项目顺利实施。

坚持政府引导、群众自愿的原则,要发挥中央专项资金的激励引导作用,以及对生产生活条件的改善,调动搬迁户自愿搬迁的积极性。

(二)先易后难、循序渐进的原则。镇人民政府要积极做好项目实施的前期准备工作,坚持成熟一个,审批一个,开工一个,做到有组织、有计划的稳步推进。

(三)因地制宜、注重实效的原则。搬迁方式不搞一刀切,根据各搬迁点具体情况,能就近插花安置尽量就近插花安置,宜分散安置的则分散安置。有经济基础、建房用地条件较好的搬迁点,要做到统一规划、统一布局。

(四)镇人民政府实施、部门配合的原则。镇人民政府作为工程业主,负责项目的具体实施;其他各有关部门要密切配合,根据各部门的职责,制定相应措施,积极支持工程建设;镇易地扶贫搬迁试点工程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负责督促、负责检查。

二、易地扶贫搬迁对象选择

(一)搬迁对象选择依据

搬迁户必须同时具备以下两个条件:

1、居住地生态环境恶劣,自然条件差的石山区贫困群众,人均耕地面积在0.3亩以下的;水源涵养林、自然保护区等生态工程建设中需要搬迁的农户;贫困地区受地质灾害严重威胁的农民。(属地质灾害搬迁须市一级国土部门鉴定并确认)。

2、有劳动能力,遵纪守法,实行计划生育,愿意到搬迁地通过自己的辛勤劳动脱贫致富的。

(二)搬迁区域的确定

根据我镇居住地生态环境及地质灾害情况,搬迁区域确定为我镇的高堆、甘棠2个村。

(三)扶贫搬迁对象的确定

1、凡符合扶贫搬迁条件的农户,必须自愿提出申请。

2、审批程序:搬迁户自愿申请。填写好《蒙山县易地扶贫搬迁试点工程农户申请书》和《蒙山县易地扶贫搬迁试点工程人口迁出审查表》,各一式四份。镇派出所、镇人民政府审查后签意见盖章,再由镇人民政府统一报县林业局审查签意见盖章,最后报县易地扶贫搬迁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定案。

(四)各迁出点的移民规模

全镇计划搬迁规模为4户15人(其中高堆村2户7人,甘棠村2户8人)。

三、迁入地建设

(一)迁入地选择依据

1、各搬迁户就近插花安置,搬迁户不改变其原住小组所在地行政性质,生活住宅建设用地在自有的旱地(坡、荒地)安排,要有发展余地。由镇人民政府审查,上报县土地局审批后方可实施。

2、有利于促进经济和社会发展。

3、所在地的干部群众积极配合搬迁户搬迁工作。

(二)迁入地的确定方法及各迁入点的搬迁人口规模

迁入地全部在迁出地本屯(组)选择,不存在土地纠纷,也可降低搬迁成本,易于群众搬迁。全镇迁入地及搬迁人口规模为4户15人,分别是:高堆村2户7人,甘棠村2户8人。

(三)迁入点的建设内容

1、迁入点的主要生活和生产条件及移民生产发展方向

各迁入点交通相对便利,具备路通、电通、水通条件,居住环境改善后,移民能安心搞好生产,通过发展种植、养殖业达到脱贫致富的目标。

2、搬迁户的生产用地来源

搬迁户仍使用原来生产用地,并在荒地、坡地垦荒开挖土地45亩(人均3亩)种植经济作物。

3、搬迁户生活资料建设及基础设施建设

新开垦耕地45亩,新建道路3公里,清理水利渠道2公里,搬迁户新建住房建筑面积250平方米。

四、迁出地建设

(一)退耕还林方案

1、移民迁出后,在县水果、林业部门的指导下,计划种植水果和毛竹或造林,恢复植被。

2、条件允许可垦为耕地,种植木薯或种桑等,发展经济达到脱贫致富目标。

(二)方案实施时间

搬迁后,用两年时间实施完毕。

五、投资预算

工程总投资7.5万元(其中:中央预算内专项资金(国债)4.5万元,地方配套3万元)。

六、实施时间及进度安排

20__年9月-11月,对2个搬迁点进行详细的摸底调查,做好宣传 发动和搬迁户的思想工作,完成项目的实施设计方案。

20__年11月-20__年6月,项目进入全面实施阶段,期内要完成住宅、道路、水电、新开垦耕地等建设,组织农户为下一步的生产、生活做好准备。

20__年7月检查验收阶段。项目竣工后,镇人民政府组织人员自检、自验,并将项目的有关资料整理归档。自验合格后,写出申请报告,由县易地扶贫搬迁(试点)工程领导小组组织有关部门进行初步验收;初验合格后,再申报市有关部门进行验收。

七、工程效益及试点意义

实施易地扶贫搬迁试点工程,是我镇推进扶贫开发工作的重要措施,是帮助农村贫困人口解决基本生产、生活条件,实现脱贫致富的有效途径;是促进全镇经济和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实现民族团结,维护社会稳定,建设和谐社会的必由之路。工程建成后,易地搬迁户生产生活得到明显改善,从而使未摆脱贫困的群众和地质灾害频发区的群众安居乐业,走上脱贫致富奔小康的道路。

易地扶贫搬迁工作总结第8篇

Abstract: As one of the key counties for national poverty alleviation, Nanhua has its unique natural resources, which is well known as "China wild mushroom town" and "China walnut town". However, due to the relatively conservative local residents, poverty alleviation work is not so effective. Since the targeted poverty alleviation policy proposed in 2013, Nanhua has accelerated its poverty alleviation work and achieved some remarkable results. Based on the statistics of poverty alleviation in 2016, we study the specific modes and effects of the targeted poverty alleviation in Nanhua, and put forward some tips for other provinces to promote the targeted poverty alleviation policy.

关键词:精准扶贫;模式;成效

Key words: targeted poverty alleviation;modes;effects

中图分类号:F323.8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6-4311(2017)16-0079-03

1 研究背景

楚雄州南华县自2013年国家提出精准扶贫政策以来,加快了扶贫工作的开展。2014年南华县积极响应国家电商扶贫政策,建立了中国野生菌第一信息平台―中国・南华野生菌信息港。2015年南华县成功申请第二批部级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进一步促进了其扶贫工作的发展。经过3年多的精准扶贫,楚雄州南华县贫困状况得到了极大的改善。2013年,南华县贫困人口2.62万人。2014年年底,南华县贫困人口减少至20661人。2015年,南华县贫困人口减少至16167人。2016年,南华县新增5710人脱贫。本文基于楚雄州南华县2016年度5710人的脱贫数据,分析南华县精准扶贫的模式及成效,旨在为云南省及其它省市深入开展精准扶贫工作提供一些借鉴意义。

2 精准扶贫模式介绍

2015年10月16日,国家主席在减贫与发展高层论坛上首次提出“五个一批”的脱贫措施,即通过扶持生产和就业发展一批,通过易地搬迁安置一批,通过生态保护脱贫一批,通过教育扶贫脱贫一批,通过低保政策兜底一批。“五个一批”展现了党中央扶贫工作的新思路,为扶贫工作确立了新的模式和要求。

2.1 产业扶贫

产业扶贫是指以市场为导向,以经济效益为中心,以产业发展为杠杆的扶贫开发过程,是促进贫困地区发展、增加贫困农户收入的有效途径,是扶贫开发的战略重点和主要任务①。产业扶贫目的在于促进贫困家庭与区域协同发展,激活发展动力。产业扶贫发展内容为:在县域范围,培育主导产业,发展县域经济,增加资本积累能力;在村镇范围,增加公共投资,改善基础设施,培育产业环境;在贫困户层面,提供就业岗位,提升人力资本,积极参与产业价值链的各个环节。

2.2 易地搬迁扶贫

易地搬迁扶贫指将生活在缺乏生存条件地区的贫困人口搬迁安置到其他地区,并通过改善安置区的生产生活条件、调整经济结构和拓展增收渠道,帮助搬迁人口逐步脱贫致富。易地扶贫搬迁对象主要是居住在深山、荒漠化、地方病多发等生存环境差、不具备基本发展条件的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易地扶贫搬迁主要包括集体安置和插花安置。集体安置是指将整个村集体搬迁到有条件安置的地区。插花安置是指投亲靠友、分散安置移民以及进城购房安置。

2.3 生态补偿扶贫

生态补偿是指以保护生态环境、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发展为目的,根据生态系统服务价值、生态保护成本、发展机会成本,运用政府和市场手段,调节生态保护利益相关者之间利益P系的激励性制度安排,是平衡协调区域发展的重要政策工具。生态补偿脱贫的主要内容有:加大贫困地区生态保护修复力度,增加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扩大政策实施范围,让有劳动能力的贫困人口就地转成护林员等生态保护人员。

2.4 教育扶贫

教育扶贫就是通过在农村普及教育,使农民有机会得到他们所要的教育,通过提高思想道德意识和掌握先进的科技文化知识来实现征服自然界、改造并保护自然界的目的,同时以较高的质量生存。教育扶贫主要包括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改善贫困地区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营养改善、学前教育资助、义务教育两免一补、普通高中生资助、中等职业技术教育免学费、高等教育学生资助等措施。

2.5 社会保障兜底扶贫

社会保障兜底扶贫是指对贫困人口中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人,由社会保障来兜底,统筹协调农村扶贫标准和农村低保标准,加大其他形式的社会救助力度。社会保障兜底脱贫对象包括无劳动力或者丧失劳动能力的家庭、因残重度贫困的家庭、因病重度贫困的家庭、因灾或意外事故造成重度贫困的家庭以及因其他不可抗拒原因,无法依靠产业扶持和就业帮助脱贫的重度贫困家庭。社会保障兜底扶贫主要措施有加强医疗保险和医疗救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大病保险政策对贫困人口倾斜。

3 楚雄州南华县精准扶贫的具体模式及成效

楚雄州南华县现辖6镇4乡,分别为龙川镇、沙桥镇、五街镇、红土坡镇、兔街镇、马街镇、雨露乡、一街乡、罗武庄乡、五顶山乡。根据南华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2016年12月25日统计公布的2016年度龙川镇、沙桥镇、雨露乡和一街乡1567户5710人的脱贫数据,可以看出南华县2016年的精准扶贫工作充分运用了提出的五种类型的扶贫模式,其具体模式及成效分析如下:

3.1 产业扶贫

产业扶贫是南华县主要采用的扶贫模式。据南华县脱贫数据统计,2016年,雨露乡有186户714人脱贫,全部贫困人口都是通过产业扶贫实现脱贫的。龙川镇有298户1079人脱贫,通过产业扶贫脱贫的为233户892人,占龙川镇脱贫人口总数的82.67%。一街乡有844户3036人脱贫,通过产业扶贫脱贫的为626户6627人,占一街乡脱贫人口总数的74.67%。沙桥镇有239户882人脱贫,通过产业扶贫脱贫的为56户211人,占沙桥镇脱贫人口总数的23.92%。

3.2 易地搬迁扶贫

易地搬迁扶贫是除产业扶贫外最重要的扶贫模式。据南华县脱贫数据统计,2016年,沙桥镇有180户671人通过易地搬迁扶贫实现脱贫,占沙桥镇脱贫人口总数的76.08%。雨露乡有82户332人通过易地搬迁扶贫实现脱贫,占雨露乡脱贫人口总数的46.5%。一街乡有225户798人通过易地搬迁扶贫实现脱贫,占一街乡脱贫人口总数的26.28%。龙川镇有27户111人通过易地搬迁扶贫实现脱贫,占龙川镇脱贫人口总数的10.29%。

3.3 生态补偿扶贫

生态补偿扶贫是南华县结合实际情况推行的特色扶贫模式。据南华县脱贫数据统计,2016年,南华县实行生态补偿扶贫的地区为雨露乡和一街乡。其中,雨露乡森林覆盖率达75.8%,林业是拉动全乡经济发展的主要产业。而一街乡森林覆盖率仅为26.8%,处于全县最低水平,水土流失面积占全乡国土面积的68.2%,是全州有名的泥石流多发区。2016年,雨露乡有6户25人通过生态补偿扶贫实现脱贫,占雨露乡脱贫人口总数的3.50%。一街乡有3户12人通过生态补偿扶贫实现脱贫,占一街乡脱贫人口总数的0.4%。

3.4 教育扶贫

教育扶贫是南华县部分地区采用的扶贫模式。据南华县脱贫数据统计,2016年,南华县仅一街乡采用了教育扶贫模式。一街乡教育扶贫的措施主要有素质提升就业和发展教育两种。2016年,一街乡有18户73人通过教育扶贫实现脱贫,占一街乡脱贫人口总数的2.4%。其中,通过素质提升就业脱贫的有11户49人,占一街乡脱贫人口总数的1.61%。通过发展教育脱贫的有7户24人,占一街乡脱贫人口总数的0.79%。

3.5 社会保障兜底扶贫

社会保障兜底扶贫是南华县其它扶贫模式的重要补充。据南华县脱贫数据统计,2016年,南华县除沙桥镇以外,其余三个地区,即龙川镇、雨露乡和一街乡都采用了社会保障兜底扶贫模式,社会保障兜底扶贫的主要方式为医疗救助、孤儿补助和低保。2016年,龙川镇有64户192人通过社会保障兜底扶贫实现脱贫,占龙川镇脱贫人口总数的17.79%。一街乡有13户40人通过社会保障兜底扶贫实现脱贫,占一街乡脱贫人口总数的1.32%。雨露乡有3户7人通过社会保障兜底扶贫实现脱贫,占雨露乡脱贫人口总数的0.98%。

4 楚雄州南华县精准扶贫对其他地区精准扶贫工作的启示

由楚雄州南华县2016年脱贫数据可以看出,2016年,南华县因地制宜,立足本县的地域特性,积极开展产业扶贫、易地搬迁扶贫、生态补偿扶贫、教育扶贫和社会保障兜底扶贫五种扶贫模式,并取得了巨大成效。这对我省及其它省市深入开展精准扶贫工作带来了一些启示。

4.1 立足区域特色大力发展产业扶贫

产业扶贫涉及对象最广、涵盖面最大,是实现精准脱贫的重要途径,是稳定增加贫困群众收入的重要渠道。中央党校经济学部孙小兰教授表示,产业扶贫可以帮助贫困地区解决生存和发展问题,救济式扶贫不能解决贫困地区的根本问题。产业扶贫可以使贫困地区扶贫由“输血型”向“造血型”转变。南华县脱贫数据也表明2016年产业扶贫是南华县脱贫的主要模式,从实践上证明了产业扶贫是解决生存和发展的根本手段,是精准扶贫、脱贫的重要模式。其它省市精准扶贫需要立足区域特色,大力发展自己的优势产业,加快脱贫致富。

4.2 多种扶贫模式助力精准扶贫

据南华县2016年脱贫数据统计,龙川镇、雨露乡和一街乡都采用了多种扶贫模式。雨露乡综合运用两种扶贫模式脱贫的有83户332人,占雨露乡脱贫人口总数的46.5%,运用三种扶贫模式脱贫的有4户16人,占雨露乡脱贫人口总数的2.24%。一街乡综合运用两种扶贫模式脱贫的有167户578人,占一街乡脱贫人口总数的19.04%。龙川镇综合运用两种扶贫模式脱贫的有36户149人,占龙川镇贫人口总数的13.81%。其他省市可以借鉴南华县精准扶贫的成功经验,因地制宜,运用多种扶贫模式,助力精准扶贫。

注释:

①产业扶贫再认识.四川扶贫与移民网.2013-06-24。

参考文献:

[1]汪三贵,郭子豪.论中国的精准扶贫[J].贵州社会科学,2015(5):147-150.

[2]唐任伍.精准扶贫思想阐释[J].人民论坛,2015(10):28-30.

[3]王国勇,邢.我国精准扶贫工作机制问题探析[J].农村经济,2015(9):46-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