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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安全工作要点赏析八篇

时间:2023-03-06 16:03:08

消防安全工作要点

消防安全工作要点第1篇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十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严格执行“党政同责”、“谁主管谁负责”和目标管理责任制,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牢固树立“隐患险于明火,防范胜于救灾”的防范意识,围绕“加强基础能力建设,提升校园消防水平”的工作思路,切实抓好组织领导、制度措施、教育管理、隐患整治及督查考核等各个环节,确保校园安全稳定。

二、工作目标

进一步落实校园消防工作“四项责任”

1.落实组织领导责任,

2.落实监管责任,

3.落实设施建设任,

4.落实检查考评责任。

加强“四个能力”建设,

1.提高检查消除火灾隐患能力,切实做到“消防安全自查、火灾隐患自除”;

2.提高组织扑救初起火灾能力,切实做到“火情发现早、小火灭得了”;

3.提高组织人员疏散逃生能力,切实做到“能火场逃生自救、会引导人员疏散”;

4.提高消防宣传教育培训能力,切实做到“消防设施标识化、消防常识普及化”。

夯实火灾防控“四个基础”

1.夯实组织建设基础,

2.夯实设施建设基础,

3.夯实群防群治工作基础,

4.夯实队伍建设基础。

提高校园消防监督管理“四个水平”

1.提高火灾隐患排查整治水平,

2.提高消防监督执法规范化水平,

3.提高消防宣传教育水平,

4.提高社会管理创新水平。

及时排除整理火灾隐患,努力做到火灾隐患“不增新量、减少存量”,坚决杜绝重、特大校园火灾责任事故的发生。

三、工作措施

(一)强化责任体系建设。深入贯彻落实“党政同责”和“一岗双责”责任制,强化“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消防安全意识,建立和完善各项消防安全制度,层层签订校园消防安全责任书,明确教育行政部门的监管职责和学校的主题责任。消防安全工作纳入全年目标考核,考核结果与教职工绩效工资、评优、晋职、晋级等挂钩。

(二)狠抓消防安全教育培训。

一是及时制定全年消防安全教育计划,认真开展消防安全专题教育;

二是以“消防安全进校园”活动为载体,在全国中小学安全教育咨询日、“5.12”防灾减灾、安全生产月、“11.9”消防安全等集中活动期间,全面开展街头宣传、消防防火应急疏散、灭火演练等专题活动;

三是组建消防应急处置队伍,加强应急知识培训,提升应急处置能力;

四是积极开展消防安全知识培训,特别是加强校园安全管理责任人、宿舍管理员、食堂工人等人员的消防知识培训,提升防火灭火能力;

五是积极邀请当地消防官兵到校为师生上消防安全教育课,采用举办消防安全知识竞赛、征文等方式,加强消防安全的知识学习宣传。

(三)积极创建消防安全示范校。

按照省、市相关要求,积极创建消防安全示范校,促进全县学校消防安全工作扎实深入开展。

(四)加强校园火灾隐患督促治理。

全县各校要牢固树立“防范胜于救灾”的理念,采用自查、

专项督查、交叉检查等方式,切实加强校园消防安全督查治理工

作。重点加强以下方面检查:

1.消防安全责任制、消防安全制度、消防安全操作规程建立及落实情况;

2.消防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情况;

3.消防安全教育培训情况;

4.校园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制定及演练情况;

5.建筑物消防通道、安全出口、疏散通道设置、畅通情况;

6.消火栓、灭火器等消防器材配置及有效情况;

7.电气线路及电气设备消防安全检查及运行情况;

8.新建、改建、扩建工程消防设计审核、验收情况;

9.幼儿园、少儿培训机构教室、学生住宿楼消防违法违章行为。

四、强化责任追究

认真贯彻《省学生安全管理办法》精神,坚持安全工作“四不放过”(1事故原因未查清不放过2事故责任和职工未受教育不放过3防范措施未制定和落实不放过4责任人未按照追究制度追究不放过)原则,进一步加大责任追究(包括事前责任追究)力度。凡年内发生重(特)校园消防安全责任事故的,安全工作“一票否决”,并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消防安全工作要点第2篇

【关键词】 重点单位 安全管理 消防监督检查

1 重点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现状

随着我国消防法制建设的不断完善和健全,尤其是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的出台和施行,对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应履行的消防安全工作职责等作出了明确的规定和要求。从目前现实情况看,各个消防安全重点单位能够按照消防法规的要求,从自身的消防安全责任、消防安全管理、火灾隐患整改、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和培训等几个方面开展单位内部消防安全管理工作,但在单位消防安全日常管理工作中也存在着一些情况和问题。

单位未树立消防安全责任主体认识,消防安全责任制未落实。在社会面上,社会化消防工作由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唱独角戏的局面仍未被打破,重点单位自己本身应负责的火灾隐患整改消除、消防安全教育培训等单位自身内部消防安全工作都依赖于公安机关消防机构,使重点单位认为消防安全工作是消防部门的事情,单位内部消防工作得不到彻底落实。特别是一些企业单位,重视经济利益,忽视消防工作,只讲在嘴上,不落实到工作上,缺乏消防安全重要性的认识,对火灾隐患的整改消除能拖则拖,能省则省,甚至久拖不改,侥幸心理、麻痹大意思想意识严重,违法违章建设工程、未经公安机关消防部门竣工消防验收合格、消防备案即擅自投入使用的现象屡见不鲜、屡禁不止,在消防工作中埋下了“先天患”。

单位专(兼)职消防工作人员业务水平不高,自防自救能力不强。在单位内部,职工减员增效和优胜劣汰竞争机制的形成和经营机制上的变化,全局性消防安全工作被忽视淡漠,职工按劳按资分配经济利益,打破了“大锅饭”格局。在精简机构人员工作中,一些已规模化的单位将原来的专职消防安全管理工作人员变成了兼职人员,有的单位甚至还安排了一些难于履行工作职责的老弱病残或科学文化素质低下的人员来开展消防工作,这些人所发的工资和能得到的经济利益往往很少,他们很容易产生消极抵触情绪,在其位不谋其政,致使不安全因素越来越多,在某种程度上助长了火灾隐患的滋生和漫延。

单位内部统筹管理混乱,职(员)工的消防安全认识淡漠。有一些重点单位受经济利益的驱使,在思想上根本没有绷紧消防安全工作这根弦。对于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所指出的消防安全违法行为和火灾隐患,总认为是故意刁难、找茬。这样一来,单位内部全体职(员)工的消防安全教育和培训、消防设施器材的配备和维护、消防安全工作检查巡查和火灾隐患的查处整改等经常性防火工作无法落实,单位人员的消防安全知识缺失、消防业务素质低下、消防安全自我管理意识淡薄。

2 做好对重点单位开展消防监督检查工作

一是转变工作思路,落实检查制度。根据公安部《消防监督检查规定》第七条规定: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根据本地区火灾规律、特点等消防安全需要组织监督抽查。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应当作为监督抽查的重点,非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必须在监督抽查的单位数量中占有一定比例。对属于人员密集场所的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每年至少监督检查一次。根据《黑龙江省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界定标准》,重新界定重点单位后,县市级消防大队辖区内的重点单位一般为近百个,市区则更多,外县市消防大队的监督执法人员比较少,而且消防监督检查工作只是日常消防工作的一部分,不可能将所有的工作时间都用在监督检查上。因此,笔者认为,可以在重点单位中确定出“重中之重”,对其坚持监督检查每半年不少于一次,对其他重点单位则进行不定期的抽查。监督检查的频率应当根据人员数量、工作日、工作量等具体情况而定。

二是监督检查的内容应符合法律、法规要求。依据《消防法》第五十三条规定:“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当对机关、团体、企业、事业等单位遵守消防法律、法规的情况依法进行监督检查。”法律、法规为社会单位设定的消防义务涉及面广、内容多,在检查中不易面面俱到。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对单位的检查内容进一步规定为三个大项:第一大项是被检查单位的建筑物或者场所在施工、使用或者开业前是否依法办理有关审核、验收、备案或者检查手续,也就是检查建筑物或者场所的合法性,确认合法后日后可不再予以检查。第二大项是已经通过消防设计审核和消防验收合格的项目使用、改变情况。对建筑结构、消防设施的功能及使用情况进行检查。第三大项是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情况。《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实施后,此项的检点应为消防安全管理人和责任人对《规定》的执行落实情况。

消防安全工作要点第3篇

下面,我再强调三点。

一、准确把握形势,进一步增强消防安全工作责任感和使命感

年,是不平凡的一年。我市在顺利完成抗击雪灾和奥运安保等艰巨任务的同时,克服国际金融危机带来的负面影响,着力解决影响经济运行的突出矛盾和困难,全市经济运行总体平稳较快增长,全市社会政治稳定,治安秩序良好,人民安居乐业,较好地完成了年初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

全市消防安全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各镇、街道和有关部门的共同努力下,紧紧围绕“创业富民、创新强市”总战略,以奥运消防安全保卫为中心,以保持火灾和队伍稳定为目标,以保障改善民生、促进社会和谐为着力点,按照市提出的“消防安全工作要有新理念、消防责任落实要有新机制、火灾隐患排查要有新举措、灭火抢险救援要有新方法、消防工作领导要有新力度”要求,把好防控火灾的源头,突出重头,深入整改隐患,消防安全基层基础工作进一步夯实,消防安全意识进一步增强,社会防控火灾能力进一步提升,消防部队战斗力进一步增强,确保了火灾形势持续稳定。

同时,我们必须清醒地看到,一方面,我市的火灾形势依然不容乐观。具体表现在:一是思想认识还不到位。少数地方和部门、单位贯彻上级关于消防安全工作的决策部署不够坚决、不够有力。要充分认识做好消防安全工作,确保消防安全环境,是保持经济社会平稳发展的重要前提,更是各级各部门和各单位的法定义务和基本职责。新修订的《消防法》将于今年5月1日正式实施,新《消防法》对政府、部门、各社会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进行了再次明确。从消防工作角度来说,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就是消防工作的最大政绩。做好消防安全工作,要时时考虑几个问题:思想有没有一贯重视,责任有没有落实彻底,措施是不是有力、见效。二是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还不到位。以责任制为核心的消防管理体系还不完善、责任还不落实,一些部门对事前、事中安全监管职责履行不到位,一些社会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主体意识不强,一些企业职工未经安全培训上岗,违章操作等现象依然存在,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工作还需深化和强化。从防火委对年消防安全工作检查情况来看,镇、街道基础工作还较薄弱,特别是台帐不全,重大活动、检查督查、执法文书等档案不全、不规范,无法印证相关工作的落实,工作不细、不实。三是消防安全条件薄弱。各种危害消防安全的致灾因素不断增加;由于历史原因,公共消防设施“欠账”较多,老街旧居、城镇工业区以及农村公共消防设施覆盖率低、水压低现象还没有彻底改善。四是社会消防安全意识不强。群众对消防安全常识和技能普遍缺乏,违反消防安全管理的行为依然存在,特别是老人、儿童、残疾人等特殊人群自防自救能力弱,容易造成伤亡。

另一方面,要充分吸取其他地方火灾事故的教训。近期,全国、全省的火灾形势十分严峻。仅月23日至28日六天时间内,全国就发生亡人火灾34起,死亡50人。今年以来,我省已发生6起死亡3人以上的较大火灾、造成26人死亡。这些火灾的发生,让人心痛,也发人深思,我们更要引以为戒,吸取教训,深刻认识到消防安全工作的任重道远。

春节以后,外来人员返城,企业恢复正常生产,商业进入旺季,用火用电用油用气增加,火灾防控压力进一步增大。一方面,企业生产恢复,“三合一”现象有可能反弹;受全球金融危机、经济不景气影响,企业忙于发展,容易忽略安全生产,大批外来务工人员安全意识薄弱,加上企业对消防安全管理、安全培训、安全设施投入不到位等,可能引发火灾的不安全因素增多,等等。另一方面,当前正值全国“两会”,营造一个安全稳定的环境,更是一项政治任务。为此,我们一定要以对党、对人民群众高度负责的态度,从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牢固树立责任意识和忧患意识,全面消除火灾隐患,提升全社会抗御火灾的能力。

二、突出工作重点,扎实做好今年各项消防安全工作

今年是国庆六十周年大庆,上海世博会安保工作也要正式全面启动,我们面临着各项重大消防保卫工作的严峻考验,做好今年的消防工作意义重大、压力很大。今年市政府下达我市的目标责任书要求,平湖消防安全亡人指标是0。我们要确保实现今年火灾指标“零增长”目标任务,任务十分艰巨。

全市消防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贯彻实施新修订《消防法》为主线,以人民群众满意度和安全感为根本标准,认真落实《平湖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消防工作的实施意见》和《平湖市消防事业发展“十一五”规划》,加快构建社会化消防工作网络,全力提升防御抗御火灾的综合能力,持续保持火灾形势稳定,为经济社会发展和建国60周年大庆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围绕以上要求,重点抓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要重点抓好公共基础设施建设。一要全力抓好镇工业区以及老城区市政供水欠帐的问题。各镇、街道要抓住当前城乡供水一体化工程建设、正在进行管网改造的有利时机,进一步落实城镇消防安全规划,加大消防栓等基础设施建设,切实解决好消防供水不足的问题。二要加强灭火救援应急力量建设。平湖经济开发区消防站、独山港区物特勤站的建设工作进度要加快,年内要完成立项选址并开工建设。三要推进农村社区消防建设。按照《社区消防建设标准》要求,建立健全社区消防组织机构,完善工作制度,将村镇消防安全规划、消防通道、消防水源等纳入新农村建设。打牢社区消防基础,组织开展“零火灾”镇(街道)、社区、单位争创活动。

(二)要重点抓好隐患排查治理。一要深入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年内,我市将重点开展人员密集场所、高层建筑、地下空间、出租房屋等消防安全专项治理,继续实施建筑消防设施整治和电气消防安全专项整治。排摸确定一批新的政府挂牌督办重大火灾隐患单位,并在9月底前全部整改完毕。全市所有人员密集场所必须使用蓄光型指示标志,并对全市所有自动消防设施进行年检。当前,正值全国“两会”,按照省、市的统一部署,我市正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拉网式”消防安全大检查。这次检点要对“三合一”场所、公共娱乐场所、宾馆饭店、商场市场、医院学校和社会福利机构等人员密集场所以及高层、地下建筑、易燃易爆场所等单位。各镇、街道和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加强领导,明确职责,突出重点,强化措施,消除隐患,确保检查取得成效。二要推进“三合一”场所消防安全整治。进一步落实“三合一”场所火灾隐患整治措施,建立健全整治长效机制,加强动态监控,明确“技术改造为主、人员搬离为辅”的整治思路,全面推广“网格化”管理模式。三要全力做好国庆60周年大庆消防安保工作。以人员密集场所和易燃易爆单位为重点,开展国庆消防安全保卫“百日专项行动”,严厉查处火灾隐患,落实各项战备勤务,为建国60周年大庆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同时,要严肃查处各类消防违法行为。

(三)要重点抓好队伍规范建设。一要保障消防事业经费投入。全面落实消防经费保障标准,进一步加大对消防站、消防水源、消防装备、应急救援设施等公共消防设施建设的经费投入。各镇、街道要按照市政府的要求,落实好专职消防队经费帐户单列。二要继续加大专职消防队的推进力度。按照《市乡镇专职消防队建设标准》大力开展专职消防队伍达标建设活动,争取年内所有镇、街道专职消防队要完成达标任务;70%的行政村按照“五有”标准完成村级义务消防队建设。去年曹桥街道专职队新营房已经建成并启用,除了硬件的必要条件,关键还要加强软件建设,软件重点是专职消防队制度、人员和工作职责的落实和战斗力的提高。新仓、新埭两个镇的专职消防队营房建设今年要有实质性的进展,其他各镇、街道也要及早做好相关准备工作。三要全力加强灭火救援应急体系建设。要根据新《消防法》明确的专职消防队承担灭火和抢险任务实际,配备消防装备,要针对本地高层建筑、地下空间以及石油化工等特殊火灾以及爆炸、危险化学品泄漏等灾害事故,抓紧建设和完善灭火救援应急体系,制定应急预案,强化专勤训练和实战演练,提高快速反应和现场处置能力。

(四)要重点抓好消防宣传教育。要以深入宣传贯彻新《消防法》为重点,组织和推动各类媒体广泛开展全民消防宣传教育,深入推进消防宣传“七进”、消防科普教育基地和消防文化精品建设,扩大消防宣传覆盖面,增强消防宣传针对性和有效性;建立完善社会消防安全培训制度,推动落实特殊岗位人员全员培训。特别是要针对农户、居民户火灾事故多发的特点,加大对群众特别是老幼妇残等重点对象的宣传教育。5月1日实施新《消防法》前后,各镇、街道和有关部门要广泛开展新《消防法》宣传教育活动,以机关事业单位干部职工、学生、企业法人以及消防安全管理人员等为重点,进一步增强全社会的消防安全法律意识和法律知识。

三、强化组织领导,确保各项防范措施落实到位

消防安全工作要点第4篇

【关键词】消防安全 管理 机制创新

【中图分类号】F407.21【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672-5158(2013)07-0503-01

加强煤炭铁路运输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是提高煤炭铁路预算内企业全员消防安全素质、维护员工切身利益的有效途径,也是推进本质安全、和谐美丽新铁运建设的必然要求。在煤炭铁路运输新形势下,只有探索和完善、建立逐步建立与经济体制相适应、行之有效的消防管理体系,才能实现消防安全工作的科学发展,安全发展、和谐发展。

一、充分理解和认识煤炭铁路消防安全管理的重要意义

做好煤炭铁路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是创建本质安全、和谐美丽新铁运、推动企业稳定健康发展的基本条件之一。强化消防安全管理,其目的就要以建立与企业经营管理相适应的消防安全管理体系,有效整合人力资源,创新我处消防安全管理方式、方法,提升消防安全管理水平,维护企业和谐稳定、保障干部职工幸福安康、为企业又好又快发展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因此,各单位要进一步转变思想、提高认识、着眼长远,要有创新、有发展、有突破。要将消防安全责任制层层分解,加大火灾隐患排查整治的力度,加强全处消防基础设施建设,构筑全员消防安全防火墙,强化消防工作宣传的统一和渗透,坚持“科技兴企、科技兴安”战略,健全完善消防工作新机制,重点要建立健全煤炭铁路运输企业消防安全工作管理组织指挥、协调调度、综合保障、考核奖惩等机制。

二、充分认识煤炭铁路运输企业当前消防安全管理工作中面临的突出问题

近些年,虽然在消防安全管理工作中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存在诸的多问题和薄弱环节,这些短板和不足在一定范围内严重威胁着煤炭铁路运输安全。

一是认识不足,重视程度不够。随着煤炭铁路运输企业的快速发展,以往诸多消防安全管理方式、办法已不能适应新时期下消防安全工作的要求,个别单位管理干部对消防安全形势认识不清,重视不够,不能及时转变观念,解放思想。一些习惯性思维方式未从根本上转变,还存在管理粗放、程序繁琐、环节限制多,执行力层层缩减等现象,有的甚至推推动动,进展缓慢。

二是消防安全监督管理存在短板。大多数单位普遍存在专职消防人员较少,执法力量薄弱等问题,除日常的消防安全监督巡查外,还要承担繁重的专项整治、消防宣传和各类大型活动消防安全保卫以及其他一些临时性、突发性的工作,任务繁重,消防监督管理工作仍缺乏常态化和服务性。这就形成了与繁重的消防监督任务之间的矛盾问题,如不能得到有效破解,势必会影响整体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三是社会化程度不高。一些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体系不够完善,特别是基层区队、班组履行消防安全责任不到位,消防监督管理存在盲点,火灾防控体系脆弱。

四是独立岗点防控火灾能力较弱。由于独立岗点规模小、分布广,难以大规模开展消防基础设施建设,整体抗御火灾能力较低。

五是火灾防范体系不健全。由于近年来煤炭铁路运输企业独立岗点及大型生产设备不断增加,火灾隐患及危险源持续增多,一些独立岗点、重点要害部位的火灾风险不断增大;个别单位在消防安全工作上履职不到位,用火用电用气管理制度落实不到位。单位尤其是社区消防宣传教育的力度、深度、广度不够,职工群众消防安全素质有待提高。

三、全面强化消防安全管理机制创新,推动煤炭铁路运输企业安全发展、和谐发展

一要树立大消防理念。最近几年国内发生的数起重特大火灾事故,血的教训告诉我们,消防安全传统的防火方式需要加强改革创新,务必树立起全员大消防理念,形成企业领导班子为主导,全员参与消防工作大格局,这种形势已迫在眉睫。各单位要将消防安全放到更高的位置研究落实,与企业发展同步推进,全局考虑,统筹兼顾;要全面加强全员消防安全理念教育,从保障、制度、宣传、培训等方面入手,结合构筑“防火墙”,瞄准长远目标积极推进消防安全大环境建设。

二要创新管理机制。管理机制有没有创新,直接关系到管理的成效和质量。企业内各职能部门,尤其是消防部门(或公安科)作为消防工作管理的重要职能部门,应进一步创新管理理念,深化管理措施,整合有效资源,切实把发展好、维护好、实现好企业全体干部职工家属的根本利益作为消防监督管理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从多角度、多层面进一步创新工作机制,以确保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三要创新消防安全监管模式。煤炭运输企业所属各单位应建立完善联管联查机制和信息互通制度,切实加强对重点要害部位、“九小场所”、社区等的消防安全管理,形成监管合力,不断创新监管方式方法和加大度监管力度。安监、消防部门要切实履行监管职责,做到不缺位、不错位;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切实加强对全处消防工作的监管力度。

四要创新消防安全责任制度。严格执行消防安全责任制度,推动各级、各单位部门的消防安全主要责任人、分管责任人的主体责任。各单位党政负责任人要切实肩负起本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的领导责任,将消防工作《 “四个能力”建设百分制考核标准》当作一项常态化工作来抓,纳入年度工作重点考核项目,确保每月对各单位部门消防“四个能力”建设管理工作至少开展1至2次检查督导,重点解决消防责任不落实、隐患整改不及时、违法违规行为不禁止的问题。

五要创新消防工作监督办法。紧密结合煤炭铁路运输消防安全工作的现状和特点,坚持以人为本、服务为先的理念,运用现代管理原理,不断创新消防安全监督模式;要深入理解相关法律、法规、技术要点,根据各岗位自身特点制定规范、简单、好用的应急预案,在规范基层执法工作的同时方便基层使用,不断推进监督规范化。

六要健全完善“全员消防”体系。煤炭铁路运输企业各单位都要站在消防安全工作大局的高度,按照企业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统一部署,牢固树立“一盘棋”的思想,打破单位部门界限,借助创建和谐铁运、和谐社区、以及“安全活动日”、“119”宣传日、《铁军报》等各种活动平台,创建消防安全示范单位,打造一批典型的消防安全创新管理示范点。

总之,加强煤炭铁路运输企业消防安全管理机制创新,必须充分认识消防安全管理的重要性和紧迫性,高度重视,明确责任,全员参与,以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不断求实、创新,才能开创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的新局面。

参考文献

[1]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消防安全工作要点第5篇

一、指导思想

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的理念,认真贯彻落实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公民积极参与的消防工作原则,进一步健全消防安全责任制,前移火灾预防关口,完善消防工作网络,推进社会消防安全管理创新,夯实公共消防安全基础,有效预防火灾事故和减少火灾危害,切实维护公共安全。

二、目标任务

以落实政府部门消防工作“四项责任”、提高社会单位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夯实农村和社区火灾防控“四个基础”、提高公安机关消防监督管理“四个水平”为着力点,力争通过3年努力,使全县消防安全责任体系更加健全,社区、农村消防安全基础更加牢固,社会单位消防安全自防自救能力明显提高,公安消防监督管理能力显著增强,消防工作社会化水平显著提升,亡人火灾明显减少。

(一)落实消防工作“四项责任”

1、落实组织领导责任。各乡镇、各部门要认真履行消防工作职责,确保各项消防工作责任落实到位。要组织编制并严格落实《消防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有效保障消防工作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县防火委每季度要组织召开一次例会,沟通信息,研究解决消防工作重大问题,部署阶段性消防工作。特别是针对每年度的政府挂牌重大火灾隐患单位整改工作,要及时组织召开专题协调会,明确督办部门,制定整改计划,落实整改资金和措施,确保按时完成整改工作。要组织开展以人员密集场所、高层建筑、“多合一”场所和居住出租房等为重点的消防安全整治“十大行动”,严格执行《温州市严厉打击消防违法行为十条常态严管措施》,有效消除社会面上的突出火灾隐患。在重大节假日期间以及火灾多发季节,组织开展消防安全检查、消防知识宣传提示和教育培训。

2、落实监督管理责任。相关部门要抽调人员实行统一办公,集中时间,集中精力,加强对当地整治工作的督察指导。公安、规划建设、文化、卫生、教育、安监、房管、民政、工商等部门要严格依法审核涉及消防安全的审批项目,加强消防安全源头控制。各职能部门要制定加强和规范本行业、本系统消防安全的管理规定,明确管理职责,落实监管责任,对发现的火灾隐患依法查处或移送相关部门处理。

3、落实设施建设责任。要严格落实“十二五”消防规划,根据有关规定和实际需要,将消防站和消防装备建设纳入年度投资计划和财政项目库,确保消防站和消防装备建设任务按时保质保量完成。要集中整治城乡结合部、“城中村”及居住出租房、“三合一”场所、外来务工人员聚集地等存在的消防安全突出问题,全面改善城乡消防安全环境。

4、落实考核与追究责任。县政府将消防工作纳入政府综合目标管理体系,作为平安建设考评、领导干部政绩考核的重要内容。建立消防工作目标责任书管理体系,年终进行考核。有关行业、系统主管部门每年要对本行业、本系统消防工作进行考评。要加大对乡镇开展消防工作情况的督查力度,每季度不得少于1次。严格落实消防工作行政问责制,对消防工作履职不到位或因工作不力、导致辖区连续发生亡人火灾事故的,纪检监察机关要依法依纪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二)提高社会单位消防安全“四个能力”。

1、提高检查消除火灾隐患的能力。各行业、系统的主管部门要督促本行业、系统的单位明确消防安全责任人和消防安全管理人,公安消防机构要组织进行消防安全培训,督促单位定期组织开展防火检查巡查。对检查发现的火灾隐患要立即消除;不能立即消除的,要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措施,落实整改资金,限时消除。

2、提高组织扑救初起火灾的能力。依法应当建立专职消防队的企事业单位要建立专职消防队,其他单位要建立志愿消防队。公安消防机构要指导单位结合自身实际,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要督促乡镇、部门单位加强消防控制室标准化管理,严格落实值班操作人员持证上岗制度,熟悉消防设施设备的操作程序和方法。

3、提高社会单位组织人员疏散逃生的能力。进一步推广疏散逃生引导员制度,一旦发生火灾,确保单位内部人员能够得到及时安全的疏散。

4、提高社会单位消防宣传教育培训的能力。要督促社会单位落实消防教育培训制度,使内部员工普遍达到“三懂三会”(懂基本消防常识、懂消防设施器材使用方法、懂逃生自救技能,会查改火灾隐患、会扑救初起火灾、会组织人员疏散)的要求。指导单位根据消防安全标准化建设的要求,依据《人员密集场所消防标识设置标准》和《消防控制室消防安全管理标准》,规范设置各类消防安全标识。

消防安全重点单位要全面落实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标准,一般单位可结合实际,有重点地落实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要求。同时,要将公众聚集场所“三提示”主题宣传活动紧密结合其中。年,属于人员密集场所的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全部达标;年,所有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全部达标;2012年,属于人员密集场所的一般单位基本达标。

(三)夯实农村、社区火灾防控“四个基础”

1、夯实组织建设基础。按照“突出重点,分步建立”的原则,2012年底前,所有建制镇要设立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站,招配若干名合同制消防安全管理人员,明确1名乡镇领导分管,落实1名乡镇干部专门负责;乡政府要设立消防工作办公室,确有困难的,可以借助综治和安监力量,加强基层消防安全监督管理。

2、夯实设施建设基础。要结合“多合一”场所和居住出租房消防安全综合整治工作,督促居住出租房房东和企业主为外来务工人员配备手电筒、逃生绳或逃生梯、简易呼吸面罩、灭火器等消防“四要件”,提高外来务工人员扑救初起火灾和火场自救逃生的能力,年底前要全部配备到位,同时要建立长效监管机制,各乡镇要结合“多合一”场所和居住出租房日常消防安全检查工作,督促业主加强对消防“四要件”的维护保养。每个村(居)要设置公共消防器材配置点,配足配齐灭火器材,保证扑救初起火灾的需要。农村公共消防设施建设要纳入新农村建设总体规划,与农村公共基础设施同步建设、同步发展。

3、夯实群防群治工作基础。要充分利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网格化管理”机制,将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和消防宣传纳入其中,细化乡镇干部的“网格”责任,发动基层站(所)和村(居)委会等基层力量,分片包段,拉网检查,形成全民围剿隐患的强大攻势,坚决防止失控漏管。社区内的小场所要实行消防安全区域联防制度,开展消防安全互查互督,做到一旦发生火灾能够联合组织扑救;村庄要实行消防安全多户联防制度,轮流值班开展消防安全提示和检查。

4、夯实队伍建设基础。根据我县消防工作的实际需要,适时做好合同制消防员的增招工作,同时加大保障力度,确保合同制消防员的必需经费。切实加强对辖区内已建专职消防队的经费和装备保障,同时加快专职消防队的建设步伐,年底前,所有建制镇要建立政府专职消防队,所有中心村要建立配备小型运输车和进口手抬泵等必要装备的志愿消防队。

(四)提高公安机关消防监管“四个水平”

1、提高火灾隐患排查整治水平。建立公安机关消防、治安、内保、警务督察及公安派出所“多警联勤”的消防执法机制,形成整治火灾隐患合力。把排查整治与健全制度、加强培训、改进技术等有机结合起来,切实提高系统、行业消防安全管理水平。公安部门要认真履行《消防法》赋予的监督检查职责,进一步加大消防监督检查力度,基层派出所要充分利用自身点多面广的优势,深入开展消防宣传教育。消防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建设工程选用的防火材料见证取样、监督抽样的力度,加强消防产品的监督检查力度,严格建设工程消防审核、验收,杜绝建筑“先天性”隐患。

2、提高消防监督执法规范化水平。公安机关要加强消防监督执法的制度建设,在加强执法力度的同时,进一步提升执法质量。要配齐消防监督检查装备,提高消防监督检查技术含量。消防部门要加强对基层派出所的业务指导和培训,推进基层派出所更好地履行消防监督职责。继续做好合同制消防员的增招工作,弥补现役警力力量不足的问题。同时要加强合同制消防员的管理、教育和培训工作,进一步提高其业务素质,提升消防监督执法水平。

3、提高消防宣传教育水平。加强消防宣传工作力度,深入贯彻落实《关于印发县开展全民消防宣传教育培训工作的实施意见》(文政办发〔2009〕188号)精神,将消防宣传教育培训列入文明乡镇创建、平安建设和全民普法教育的工作内容。突出重点场所,着力抓好“通天房”、居住出租房和公众聚集场所的消防安全宣传全覆盖。抓住重点人群,加强外来务工人员、儿童、孤寡老人等弱势群体的消防安全知识宣传,提升初期火灾扑救和逃生自救能力。加强消防宣传阵地和消防宣传队伍建设,积极培训和建设当地固定消防宣传点、消防宣传专栏,发展和壮大志愿消防宣传队。教育、科技、司法和安全监管等部门要把消防知识纳入教学、科普、普法和安全生产教育内容。消防部门要开展对乡镇领导干部和公众聚集场所从业人员的上门培训,严格落实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管理人、消防设施操作人员和疏散逃生消防安全引导员的集中培训制度。

4、提高社会管理创新水平。要大力推广城市消防远程监控系统、安全用电智能控制器和推闩式逃生门锁等消防科技产品,增强建筑物的自我防控火灾能力。充分发挥市场机制和经济杠杆作用,将单位的消防安全状况纳入银行贷款信用等级评定,推行火灾公众责任保险,推动单位自觉做好消防工作。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是适应新时期消防工作的迫切需要,是有效解决制约我县消防安全突出问题、维护社会稳定的重要举措。各乡镇、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实施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的重要意义,县政府将其纳入消防工作目标管理责任状,建立完善工作机制,形成“政府牵头、部门联动、单位落实、群众参与”的工作格局。建立全县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工作领导小组,常务副县长为组长,县府办、县公安局和县消防大队负责人为副组长,县防火委各成员单位负责人为成员单位。各乡镇、部门要在年8月前制定当地的具体实施方案,成立组织机构,召开专题会议,周密部署实施。

消防安全工作要点第6篇

一、总体目标

以提高社会单位消防安全“四个能力”、落实政府部门消防工作“四项责任”、夯实农村社区火灾防控“四个基础”、提高公安机关消防监督管理“四个水平”为着力点,通过三年努力,全面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使消防工作社会化水平明显提升,全社会消防安全环境明显改善,重特大特别是群死群伤火灾事故有效遏制,为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二、工作任务

(一)扎实推进以提高社会单位“检查消除火灾隐患能力、组织扑救初起火灾能力、组织人员疏散逃生能力、消防宣传教育培训能力”为主要内容的“四个能力”建设。

1.深化达标验收。各社会单位要按照《社会单位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指南》(DB13/T1138-)开展达标建设。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员工普遍达到“三懂三会”(懂基本消防常识、懂消防设施器材使用方法、懂逃生自救技能,会查改火灾隐患、会扑救初起火灾、会组织人员疏散);一般单位员工普遍达到“一懂三会”(懂岗位的火灾危险性,会灭火、会疏散、会逃生)。年,全市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和85%的公安派出所确定列管的重点单位达标;年,公安派出所确定列管的重点单位全部达标;年,全市属于人员密集场所的一般单位基本达标。

2.加强专业培训。自年6月份开始,组织对商场、市场、宾馆、饭店、公共娱乐场所、工矿企业等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以及各行业、系统主管人员,进行“四个能力”专项培训。

3.建立长效机制。建立社会单位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常态化工作机制,把“四个能力”建设转化为社会单位日常消防管理。建立“四个能力”建设互联网督察机制,实现数据共享和实时查询,接受社会监督。

(二)落实政府部门消防工作“组织领导责任、监管责任、设施建设责任、检查考评责任”四项责任。

1.成立消防安全委员会。根据《省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省政府令[]第8号),6月底前,各县区在消防工作联席会议基础上成立消防安全委员会,健全消防工作联络员制度,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全体会议,研究解决消防工作重大问题。

2.开展行业消防监管试点建设。各行业、系统主管部门依法履行消防安全监管职责,将消防工作纳入本行业系统管理内容,对涉及消防安全的审批项目严格把关。制定消防监管具体办法和“四个能力”建设推进措施,并督促落实。年在文化、商务、教育、卫生系统开展试点建设,及时总结推广建设经验。

3.制定实施“十二五”消防发展规划。各县区政府要将消防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将消防经费、公共消防设施和装备建设、社会消防力量发展、重大火灾隐患整改等纳入政府任期工作目标。年,研究制定《市消防“十二五”发展规划(-2015年)》;年全面启动实施。

4.落实重大火灾隐患挂牌督办机制。对重大火灾隐患实施政府挂牌督办,坚决整治严重威胁公共安全的重大消防安全问题。年6月30日前,全市16家重大火灾隐患全部整改销案。

5.夯实公共消防建设基础。坚持消防事业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结合城镇面貌“三年大变样”,编制、实施城乡消防规划,凡不符合当地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要及时组织修订,到年底,全市所有县区全部完成消防专业规划编制、修订工作。所有项目建设必须符合消防安全条件,与消防设施同规划、同建设、同运营。加强公共消防设施建设和维护管理,凡公共消防设施不能满足需要的,要及时增建、改建、配置或进行技术改造。新建或改造道路要同步建设市政消火栓,无市政给水管网的城镇,同步建设蓄水池和取水点,在项目竣工后按规定进行验收,并通知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参加。

6.强化考核考评。各县区政府每年组织召开消防工作会议,逐级签订消防工作目标责任书,将消防安全工作纳入政府目标责任考核、领导干部政绩考评的重要内容,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考评内容,并定期进行监督检查。各级各部门每年对本地、本系统消防工作进行考评。对发生重大以上火灾事故的,实行社会治安综合考评一票否决。年底,市政府对各县区贯彻落实《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消防工作的实施意见》(政[]23号)情况进行检查,并全市通报、排名。

(三)夯实农村、社区火灾防控“组织建设、设施建设、群防群治工作以及队伍建设”四个基础。

1.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切实将消防工作纳入到平安社区及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进一步加强社区、农村消防工作。年,全市所有乡镇政府和街道办事处成立消防安全领导组织;经济发达地区的乡镇成立消防工作专门机构,其他地区乡镇依托综治办、安监办、警务室等机构设立消防办公室,组织开展消防宣传和消防安全检查;县区、乡镇政府和村委会建立分级负责的农村消防工作机制,推行村民消防安全自治。年,全市所有行政村、城市社区落实专(兼)职消防管理人员。

2.同步建设农村消防设施。将农村公共消防设施纳入新农村建设总体规划,同步建设、同步发展。对木结构等易燃建筑集中连片的村庄,结合村庄整治和人居环境改造进行治理,建设消防水源,打通消防通道,拓宽防火间距,提高建筑耐火等级,增强其抗御火灾能力。

3.完善多户联防机制。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要确定消防安全管理人,制定防火安全公约,组织开展群众性的消防工作;居民住宅区物业管理单位要落实消防管理责任,定期开展防火检查和消防宣传教育活动。积极推行消防安全多户联防和区域联防制度,开展消防安全互查互督,做到“户户联防、消防自治”。大力实施农村和社区警务战略,推行“网络”排查新模式。以乡镇和社区为基本单位,逐级细化“网格”,逐一明确责任人员,全民参与,拉网检查,严防失控漏管。

4.建立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各乡镇依托民兵、保安、治安联防、巡防等组织,建设“四有”(有车、有人、有房、有经费)消防队伍;年普及率达到85%,年普及率达到100%。加强社区、农村消防队伍建设,年,全市所有城市社区达到消防“六有”(有工作站、消防器材、消防宣传栏、消防警示牌、防火巡查、防火档案)标准。农村消防“八有”(有专兼职防火员、义务消防队、防火公约、消防宣传栏,消防水源、消防设施器材、防火巡查、防火档案)普及率达到80%以上。年,全市所有农村消防工作达到“八有”标准。年,所有乡镇、村庄、社区按规定建成专职、志愿消防队伍。突出抓好农村、社区消防试点建设工作,及时总结推广经验。

(四)提高“火灾隐患排查整治、消防监督执法规范化、消防宣传教育以及社会管理创新”四个水平。

1.深入排查整治火灾隐患。加强季节性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和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监督抽查,突出抓好重大节日,重大活动以及暑期消防安保工作。集中整治城乡结合部、棚户区、“城中村”及出租屋、“三合一”场所、务工人员聚集地等场所存在的消防安全突出问题。年,各级政府组织公安、建设、安监等部门集中开展以商场、市场、人员密集场所、高层地下建筑(含在建工程)等为重点,以建筑消防设施为主要内容的消防安全专项整治。

2.规范消防监督执法。规范消防监督执法流程,开展“阳光执法”,提高消防执法的公信力和群众满意度。完善消防文职人员持证上岗制度,允许取得资格的文职人员从事消防监督检查和宣传教育培训工作。积极开展消防执法规范化和公安派出所消防监督试点建设,及时总结推广经验。

3.抓好大众化消防宣传教育。深入开展消防宣传“六进”活动,建立“六进”工作示范点。县级以上主流媒体要设立消防宣传栏目,各县区配备便携式消防宣传教育设备,并利用手机短信、楼宇电视、宣传标牌等形式,定期开展消防安全提示性宣传、火灾案例警示教育和逃生自救能力普及活动。从年起,建设互联网公共消防服务平台,向社会火灾预警信息,开展网络消防宣传教育和在线消防咨询。

4.强化多元化消防培训。全面落实《社会消防安全教育培训规定》,将消防知识纳入学历教育、义务教育、职业教育以及领导干部和国家公务员培训内容。积极培育发展社会消防安全培训机构,开展社会化消防教育培训。充分发挥消防教育基地、消防站等教育阵地作用,加大社会消防教育力度。

5.深化社会消防服务。创新社会消防安全管理机制和模式;深化消防爱民实践活动,推出技术咨询、业务指导等便民利民措施。推行消防行业特有职业技能鉴定工作,落实单位消防安全管理人、消防控制室值班操作人员、消防安全检查人员职业资格证制度,鼓励试行消防安全检查师制度。培育和规范消防设施检测、消防安全监测、消防专业培训等社会消防中介组织。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将单位的消防安全状况纳入信用等级评定、火灾公众责任保险费率调整内容。

三、工作步骤

1.动员部署阶段(年6月)。各县区政府和有关部门要成立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领导小组,制定实施方案,逐级召开会议,层层签订责任状、责任书,全面动员部署。市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领导小组将适时派出督察组对各县区各部门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督察。

2.全面推进阶段(年7月至年10月)。逐项分解目标任务,按照“区分层次、分类指导、突出重点、扎实推进”的原则,全面推进。要建立和完善联动工作机制,各系统、部门要将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纳入行业系统管理内容,形成“政府领导、部门联动、单位落实、群众参与”的工作格局。

3.总结验收阶段(年11月至12月)。各县区政府要把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纳入政府工作考评机制,年和年底各进行一次阶段性考核验收,年底进行总体验收并总结表彰。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各县区政府和有关部门要站在维护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高度,将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作为中心任务抓实抓好。市政府成立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领导小组,刘成副市长任组长,市政府副秘书长武秋生、市公安局副局长魏顺安任副组长,市消防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有关负责同志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公安消防支队,市消防支队支队长侯建国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成员为市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联络员。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负责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的组织实施、督导调度、考核通报等工作。各县区政府也要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

消防安全工作要点第7篇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总体要求,推进消防工作社会化,深入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大力整治火灾隐患,确保火灾形势的稳定,深入贯彻新修订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等法律法规,进一步加强火灾预防工作,为全县经济发展、社会稳定和人民群众安居乐业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二、工作目标和重点

工作目标:控制全县火灾发生数,全力遏制大风天连营火灾事故,减少亡人火灾事故,杜绝较大以上火灾事故的发生。按照《*县消防安全责任制规定》要求,推动各级政府、部门和社会单位消防安全责任制的落实,实现消防安全责任体系显著加强;广泛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培训活动,提高广大人民群众消防安全意识和逃生自救能力的工作目标。

工作重点:认真落实省、市、县政府的工作部署,以开展专项整治活动为载体,突出公众聚集场所、高层和地下建筑、违法消防工程、木材加工企业和城镇、农村易燃建筑密集区以及农村柴草垛为重点,深入开展消防安全大检查,积极整治火灾隐患。总结推广火灾隐患整治工作经验,启动新一轮重大火灾隐患单位排查、挂牌督办工作。

三、工作时间及步骤

春季防火期从3月20日开始至5月31日结束。春季防火安全工作按照部署发动、检查治理和总结验收三个阶段进行。

(一)部署发动阶段(3月20日至31日)

组织部署发动工作由各级政府统一负责。县政府成立由主管副县长任组长,安全监管、公安、消防、监察、教育、建设、商务、文化、卫生、工商、房产、旅游和广电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指导和督查本地春防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公安局消防大队。各级政府、各行业主管部门要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和本行业特点,成立相应组织机构,制定具体的操作性强的实施方案,明确职责,精心组织,抓好本地区、本部门和本单位的春季防火工作。要充分发挥广播、电视、网络、报纸、杂志等新闻媒体作用,将我县的春季防火措施、组织检查抽查的范围、内容和要求向社会公告,营造浓厚的春防工作氛围,全面启动春防工作。

(二)检查治理阶段(4月1日至5月10日)

各社会单位、重点场所以及各社区、村屯要认真开展自检自查,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要组织开展检查和督查。要以住宿、餐饮、旅游、公共娱乐、“多合一”场所等人员密集场所,商场、县场、会堂、影剧院、医院、敬老院、高层地下建筑、物资仓库等人员物资集中场所,石油化工企业、加油站、石油库、液化气站、烟花爆竹仓库等易燃易爆场所为重点,督促各单位按照公安部《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的有关要求,切实加强大风天动火用电管理,认真落实夜间值班值宿、重点部位看护、火电源管理、消防设施管理、消防安全检查巡查等制度,及时消除火灾隐患。文化、卫生、教育、商务、旅游、工商、房产等行业主管部门要切实承担起行业内部的消防安全管理职责,组织开展行业内部的消防安全自检自查工作,对发现的火灾隐患要在本行业内部实行挂牌督办,要加强行业内部所属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落实《消防法》有关行业及单位的消防安全职责要求。各级政府要加强对棚户区等易燃建筑密集区和农村地区的消防安全管理,保证棚户区搬迁过程中的消防安全,确保消防车通道畅通、火电源管理符合规定。要加大农村柴草垛治理力度,将“柴草垛搬迁”等工作要求落实到每个农户。

在检查治理阶段,以下几种情况是此次治理的重点,对违反规定的单位和个人要按有关规定从严查处。一是对未建立大风天动火、用电、用油、用气等制度,在禁火地点或高火险等级以上天气违规动用明火、吸烟的;二是未建立消防安全责任制度、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制度,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开展不力,消防控制室操作人员无证上岗的;三是重要单位(场所)不具备使用或者开业条件,未经消防安全检查或验收合格,擅自投入使用的;四是封堵或占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等影响疏散、逃生和火灾施救的;五是消防水源不足,建筑消防设施不完整好用的;六是建筑消防设施未达到标准的。对存在重大火灾隐患、不能保证消防安全的单位,要坚决责令其停业整改直至彻底消除。

(三)总结验收阶段(5月11日至31日)

检查治理阶段结束后,各级政府、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及时进行总结。县政府将组织督查组对8各乡镇及各行业主管部门春防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验收。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逐级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各级政府及行业主管部门要站在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保民生、保增长、保稳定”的高度,深刻汲取近期福州长乐拉丁酒吧、武汉县汉正街批发市场、中央电视台新址附属文化中心建设工地等重特大火灾事故教训,切实加强春季防火安全工作的组织领导。按照县政府的组织模式,各地区主要领导要亲自部署抓落实,政府分管领导要负责本战线各部门、行业系统所属单位的消防安全,组织相关部门领导参加的春季防火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全面指导和督查春防工作。各地要按照《*县消防安全责任制规定》、《*县消防安全责任制考评办法》和《实施细则》的要求,落实政府及相关部门的消防安全责任,层层签订《2009年度消防安全责任书》,把责任分解到行业、单位,落实到单位内部的每个岗位和每个人员。各级政府、各部门、各单位要将本方案确定的工作任务逐项分解,将责任层层分解到人,认真抓好落实,真正形成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的消防安全责任体系。春防期间,各级政府每月至少要开展1次检查,各行业、系统每半月要开展1次抽查,各单位每周要开展1次全面检查,消防安全重点单位要坚持开展每日巡查。对于责任不落实、检查不细致造成群死群伤恶性火灾事故及连营火灾事故的,要从严追究有关领导和责任人员的责任。

(二)加强协作,形成合力,扎实抓好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各级公安、安全监管、工商、监察、文化、建设、旅游、规划、教育、卫生、消防等部门要在政府和消防安全委员会的统一领导下,建立经常性的联络协作机制和工作制度,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严厉打击各类消防违法行为,形成对火灾隐患和消防违法行为强大的震慑力。各级监察部门要对各级领导干部履行消防工作职责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行动迟缓,或者履行职责不到位的,要加强督办。各级公安消防部门要对检查发现的火灾隐患和消防违法行为,坚决依法进行查处并及时通报各有关部门。对于存在重大火灾隐患,无法保证消防安全的,工商部门要依法吊销营业执照,文化部门要依法收回相关证照。各街道办事处、社区居委会、村民委员会、工商管理所、公安派出所等基层组织,必须全面掌握本辖区的消防安全状况,定期走访各重点看护对象,把消防管理和宣传教育培训落实到每个人,切实提高进城务工人员、广大农民群众以及中小学生、老弱病残等弱势群体的消防安全意识和逃生自救能力。春防期间要重点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是要认真按照国家四部门的部署要求,扎实开展公众聚集场所和高层、地下建筑消防安全专项整治。按照全县《未经消防验收或经消防验收不合格违法使用建筑整治工程实施方案》要求,有力整治违法工程,整治可燃易燃装修,全面净化我县建筑消防安全环境。

二是全面加强大风天火灾预防工作。在大风天到来之际,各乡(镇)人民政府必须根据城镇火险趋势预报,及时禁火命令、拉响禁火警报。要坚决杜绝连营火灾的发生,凡是柴草大量进村、超量储存木柈的,要坚决清理,凡是在消防通道堆积杂物、私接乱建违章建筑的,要坚决拆除。五级以上大风天、高火险天气,要“以风为令”,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村居民委员会、社区物业管理单位以及公安派出所,要全员出动,对属地内街道、村屯、居民住宅、“六小”单位,特别是易燃建筑密集区大风天禁火情况,包片包户开展检查。要加强大风天和高火险天气的动火用电管理,严格落实五级以上大风天或高火险天气禁火、停止对三类输配电线路供电等防范措施,严禁大风天动火沤粪和野外烧荒。

三是加强新农村消防工作建设和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各地区要深入贯彻落实省政府《关于加强黑龙江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消防工作的意见》、《*县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规划(2007年-2010年)》要求,加大资金投入,购置简易消防车、手抬机动泵等装备,进一步加强乡镇政府专职消防队、企事业单位义务消防队、村屯民办志愿消防队建设。要结合村容村貌改造、人居环境治理、能源建设、农村电网改造、乡村道路建设、人畜饮水工程、农村信息化、乡村自治等新农村建设内容,配套落实乡村消防安全布局、消防车通道、消防水源、消防通信及消防装备等建设工作。积极推广“七(十)户联防”、“风险共担”等农村消防工作机制,对农村火灾多发地区开展专项治理,严格柴草垛、柈子堆的管理,坚决杜绝柴草、木柈大量进村、进户现象。

(三)积极加强对新《消防法》的宣贯工作,广泛开展春季消防宣传教育和培训,提高全民消防安全意识和素质。各地区要将新《消防法》纳入全民普法教育规划,制定实施详细的工作计划,完成好宣贯工作任务。4月份为公安部确定的《消防法》宣传月,要组织开展形式多样、声势浩大的宣传活动,要组织社会单位进行《消防法》集中学习,进行全员培训,各学校、职业培训机构、新闻媒体、工青妇团体以及社会单位要开展消防宣传教育,要利用各类媒体和文化阵地,组织开展消防安全公益宣传和文化活动,掀起宣传《消防法》的高潮。

各新闻、出版、广播、电视等部门要承担起消防宣传教育的责任,开辟固定的消防宣传专栏,普及消防知识、曝光火灾隐患、反思火灾事故、无偿播(刊)发消防公益广告和大风天防火安全注意事项,教育广大群众时刻注意消防安全。各级政府要继续在城县主要街道、社区和公众聚集场所设立永久性消防公益广告牌。各企事业单位、个体工商户要在近期对员工开展消防安全培训,特别是公众聚集场所和火灾危险性大的单位,要加大培训力度,认真落实重点部位、重点岗位人员持证上岗的要求。要结合“4·17”、“5·6”大火反思日宣传活动,将火灾报警、初期火灾扑救和逃生自救等消防知识纳入社会公益宣传内容,注意加强对消防弱势群体的消防安全教育,提高全社会人员的消防安全素质。

消防安全工作要点第8篇

关键词 消防安全;安全意识;标准化管理

中图分类号X9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1674-6708(2014)106-0114-02

从火灾统计数据看,90%以上的重特大火灾发生在社会单位,抓住了社会单位,就抓住了防控火灾的关键。在重点单位推行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是廊坊支队基于消防安全“户籍化”管理、“四个能力”建设推出的强化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管理的一项重要举措。我作为这项制度建设的参与者,谈谈对推进重点单位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工作的一些认识和理解。

1廊坊市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基本概况以及管理现状

廊坊市共有消防安全重点单位1011家,设置自动消防设施的有364家,建立维保合同的有249家,高层建筑有41家,地下建筑有2家。通过对基层单位的调研和对市级重点单位的监管,认为重点单位管理现状还存在如下的问题和不足:

1)消防安全意识淡薄

少数单位存在“重经济、轻安全”的思想,一味的追求经济利益,忽视了消防安全管理措施的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不落实,日常防火巡查、防火检查走过场,消防设施器材疏于维护保养,未办理相关消防审批手续随意进行装修、改造、变更室内布局等现象屡见不鲜,且屡经整改,多有反复。

2)消防安全管理力量薄弱

消防安全管理需要配备专业人员。在安全责任人、专(兼)职消防管理人员、消防控制操作人员中,他们的消防安全素质参差不齐,且工作流动性较大。即使一些持证上岗人员经过了培训,又因工作调动等原因需要重新考核;还有的情况是控制室证件到期后,没有及时参加省级培训;更有甚者,一些单位擅自将消防控制室交由物业进行管理,物业人员由于文化素质等原因根本无法掌握自动消防设施的使用知识。

3)消防安全培训教育不到位

许多单位的责任人、管理人虽经消防安全部门的培训,但仍不能认清自身在消防安全工作开展中的职责;部分单位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制定不严密,演练起不到应有的效果;一些人员密集场所,岗前消防培训不能及时到位,导致员工消防知识匮乏。

2 重点单位实行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的主要内容

“一档七表”是实现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标准化管理的重要载体。“一档”即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标准化管理档案,包括正卷、副卷两本,正卷主要是对单位消防手续、建筑、水源、方位、重点部位、消防设施、人员组织基础数据进行了详细统计,副卷主要是重点单位定期上报的“户籍化”档案、消防安全培训、灭火和应急疏散演练、“四个能力”建设、消防安全制度情况进行存档备案。“七表”即值班记录、消防控制柜运行日登记表、防火巡查日登记表、防火检查登记表、员工消防知识技能培训登记表、消防设施、器材、电气、燃气检测、维修记录登记表、清场记录表、动火审批记录表。七种表格都编写了填表说明,规定了防火检查、防火巡查等各项消防管理工作的具体内容和频次节点,既整合了日常使用的各类表格,起到了删繁就简的作用,又明确了工作目标任务,达到了便于操作的效果。

3 重点单位实行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的作用

1)统计梳理,强化培训,培养重点单位“明白人”

一是重点单位在制作标准化档案过程当中,要将建筑基本情况、消防设施器材、消防水源、重点部位、行政审批手续、“四个能力”建设等各类基础数据进行重新统计梳理。一方面让责任人、管理人进一步熟悉消防设施基本数据,起到了温故知新的作用,另一方面让重点单位对照标准认真梳理行政审批手续、“四个能力”建设等情况,发现问题随时整改,起到了自查自纠的作用。二是强化培训演练提升员工消防安全意识。支队制作了《消防安全培训记录表》、《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演练记录》并明确了工作内容及时限,并要求将活动照片和参训人员亲笔签字添加到表格当中确保活动开展真实性。

2)严格制度,强化落实,实现重点单位“安全自查”

一是完善修订各类消防安全制度。针对部分重点单位消防安全制度制定不严密、不齐全的现象,标准化档案中规定了重点单位13类消防安全制度名称并附有相关模板;二是制定各类消防标准方便单位查询执行。支队摘取了重点单位常用的法律法规条款,制定了《消防控制室设置要求》、《消防控制室管理及应急程序》、《消防水泵房设置要求》等,方便查询执行。三是规范各类表格强化痕迹管理。七种表格是针对七类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制定的,以防火巡查、防火检查为例,每个表格都有填写说明,规定了检查时间节点,明确了检查的条款内容,为重点单位实现“安全自查”奠定了基础。

3)成立组织,明确职责,实现重点单位“责任自负”

要求重点单位明确各级消防安全责任人以及专兼职管理人,针对较大的重点单位还将责任人、管理员落实到每个部门、每座建筑,同时要求重点单位认真填写重点岗位人员、志愿消防队人员等各类人员登记表,将责任落实到每个人,并开会宣布或在单位公示。

4 推进重点单位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的措施

1)多措并举确保重点单位把握实质

印制了2000本《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标准化管理手册》,全部发放全市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和各县(市、区)消防大队,便于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学习与操作;制定了《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标准化建设档案填写说明》,统一了档案制作装订规格,规范了各类表格数据填写标准;分8期对全市1011家消防安全重点单位2000余名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以及12个消防大队30余名消防监督员就如何加强标准化管理工作进行了培训,并对应用中存在的问题进行了现场解答与指导。

2)迅速推进确保消防管理晋档升级

自7月份以来,支队3次召开重点单位全体会议推进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工作,并就重点单位在落实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进行答疑解惑;将标准化档案制作情况以及七种表格填写情况纳入监督检查必查内容,并要求主管参谋上门进行专业指导,确保重点单位管理晋档升级;每月定期调阅5个各县(市、区)消防大队管辖重点单位标准化管理档案,并就存在问题进行通报,确保全市范围共同推进平衡发展。

参考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