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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发行办公室工作计划赏析八篇

时间:2023-02-27 11:12:04

农发行办公室工作计划

农发行办公室工作计划第1篇

一、建设原则

食品安全生产、加工、流通、消费各环节检验检测实现合理分工、集中配置、资源共享、稳步推进。

二、工作目标

争创省食品安全示范县(市),进一步加大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力度,不断提高抽检效率;建立统一、规范、科学、合理、高效的食品安全检验检测运行体系和信息平台。

三、检测体系

根据目前我市检验检测机构的实际,我市食品检验检测体系以确保重点,兼顾各环节为原则。政府出资重点加强市食品安全检验检测中心建设,使其基本达到具有定量检测农药残留、药物残留、重金属残留、激素类药物、添加剂等食品安全项目检测的手段和能力。市农业、工商、卫生等部门主要添置各环节日常监管中以定性为主的快速检测设备、设施,以保证日常监管的需要。同时根据食品安全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做到分段检测与品种检测相结合。农业部门负责初级农产品的质量检验;质检部门负责生产加工环节的食品质量检验;工商部门负责流通环节的食品质量检验;卫生部门负责消费环节的食品质量检验;各乡镇(街道)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动态检测站,负责本辖区农产品检测工作,接受农业部门的技术指导;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负责对食品质量检验的组织协调。

四、职责分工

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建立食品安全检验检测体系的运行机制,制定全市年度检测计划,组织协调各部门开展食品检测工作,统一对外食品检测结果。

市农业局:负责农产品种植的食品安全监测;承担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下达的食品安全抽检任务;负责受理农产品种植环节举报投诉、专项检查;负责乡镇农残检测指导和管理,做好农产品上市前抽样检测,负责动物及其产品的检疫工作;负责受理畜禽养殖环节举报投诉、专项检查、突发食品安全事故的抽样检测。负责水生动物检疫工作及其产品的质量监测工作;负责受理水产养殖环节举报投诉、专项检查、突发食品安全事故的抽样检测。

市质监局:负责生产加工环节的食品安全监测工作;督促企业加强自检体系建设;承担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下达的全市食品安全定量检测目标任务;负责受理生产加工环节举报投诉、专项检查、突发食品安全事故的抽样检测。

市经贸局:抓好生猪屠宰场检测室建设及管理工作,开展肉品质量检测。

工商*分局:负责食品流通环节的食品安全监测工作,负责监督全市农贸市场、商场、批发市场检测室(或快检设备)的建设及管理;承担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下达的食品安全抽检任务;负责受理流通环节举报投诉、专项检查、突发食品安全事故的抽样检测。

市卫生局:负责食堂、餐饮业消费环节的食品安全监测工作;负责突发食物中毒事故的技术鉴定;承担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下达的食品安全抽检任务;负责受理食堂、餐饮业消费环节举报投诉、专项检查、突发食品安全事故的抽样检测。

各乡镇(街道):设立农产品质量安全动态检测站。负责管理本辖区内农产品检测工作;制订本辖区农产品检测工作年度计划;根据市食品安全检验检测中心布置的检测任务目标,开展农产品抽样检测工作;开展农产品快速定性检测站的建设;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知识宣传等;完成农业部门下达的检测目标任务。

五、运行机制

(一)统一制订抽检计划

为提高检测效率,节约检测经费,避免重复抽检。抽检计划分监督执法性抽检计划和综合评估性抽检计划,各职能部门根据我市食品安全状况,以及季节、环境、重点环节、重点品种、特色行业等特点,结合上级主管部门考核要求及分配计划,每年确定抽检品种、数量、批次(频次)、检测项目,报市食安委办公室,由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报市政府批准后统一下达全市年度抽检计划。

(二)统一检测检验

各乡镇(街道)和相关食品安全监管部门除快检、现场检测以及疾控中心微生物检测项目以外的食品安全检测需统一由市食品安全检验检测中心负责检测。其中列入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年度计划的监督或评价性项目检测,依据文件直接送检测中心检测,新增加的临时性检测项目,必须经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审核后按程序送检测中心检测,相关检测经费按市政府办公室〔20*〕118号抄告单执行。

(三)统一检测项目标准

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在下达全市年度抽检计划时,根据相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和企业标准指定检验标准依据,各食品检测机构的食品检测项目均应指定标准进行检验。

(四)统一汇总检测结果

各乡镇(街道)和有关部门应把“条”(上一级业务主管部门下达的任务)和“块”(市食品安全委员会下达的计划)布置的所有检测结果及时汇总到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汇总后的检测结果作为全市食品安全状况的评估依据。对检测结果不合格的食品,由相关职能部门进行行政查处。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和各有关部门要及时对不合格食品生产原因进行分析,采取有效措施予以解决,确保食品安全。

(五)统一信息报告和

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应综合各有关检测单位的检测结果,汇总后报告市政府,并视情向社会,及时提醒市民注意。对举报投诉、突发食品安全事件等检测信息,要及时上报。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加强对检验检测信息分析和综合利用工作,及时将检验检测信息在市食品安全信息网中监测预警专版上,有效进行消费提示和警示,实现监测信息互联共享和对社会公开。各有关部门要依据检验检测信息,指导监管工作,作出安全预警,加强执法监督,促进企业自律。

六、工作要求

(一)统一认识,加强领导。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有效的食品抽样检测,是食品安全监管的技术支撑,是确保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重要保障,各乡镇(街道)和有关部门要从执政为民的高度,进一步统一认识,顾全大局,加强领导,服从市食品安全委员会的统一领导和组织协调,切实做到思想认识到位、组织领导到位、工作落实到位。

(二)统筹协调,形成合力。各乡镇(街道)和有关部门要加强协调配合,建立上下联动、部门联动、区域联动的机制,根据职责分工,按时完成上级和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下达的各项检验检测任务,及时沟通相关信息,形成食品检验检测合力,检测结果及时报送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农发行办公室工作计划第2篇

一、指导思想

坚持“政府推动、统筹规划、整合资源、部门监管、齐抓共管、学校主办、注重实效”的原则,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多渠道、多层次、多形式地开展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工作,以劳动力市场需求为导向,通过开展定单培训,定向输出与县内就业并重,加大为县内主导产业培养技术人才的力度,实现农村劳动力有序转移,促进农民增收,促进县域经济发展,推进城乡统筹协调发展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二、目标任务

2007年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年度目标任务为8000人,其中农业部门“阳光工程”完成3300人,扶贫部门“雨露计划”完成1100人,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技能就业计划”完成3600人。

三、保障措施

1、提高培训质量。提高培训质量是实现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的关键,要把培训质量放在首位。培训过程中要做到“五有”、“二坚持”:“五有”即有培训计划,有培训教材,有备课、授课、实习记录,有技能考核标准,有结业证或技能证书;“二坚持”即坚持培训时间不变,坚持培训重心下沉,把培训班办到乡村。

2、打造劳务品牌。近年来,我县能开展培训的专业逐渐增多,基本具备了培养电子操作工、家电维修工、缝纫工、宾馆服务员、建筑工、家政服务员、农产品加工员、旅游服务员、保安员、美容美发师等岗位的能力。尤其是县农广校打造的“*电子工”已成全省十大劳务品牌,“*电子工”在长三角、珠三角已具有一定的影响力,今后我县要进一步做大做强这个品牌。同时各基地要有品牌意识,通过打造品牌、提升形象、吸引生源、扩大规模、占领市场。“十一五”期间我县要重点支持和建设一所有品牌、有影响、有规模的品牌学校。

3、做好转移就业。培训的目的就是要提高就业竞争力和稳固率。从今年起,我县劳动力转移要坚持县外转移和县内就近转移相结合,特别要逐渐围绕我县主导产业培养实用技术人才。各培训基地要深入到村组农户,全面摸清农村劳动力年龄结构、文化程度、培训情况、职业技能、就业意愿,准确掌握第一手资料。要深入分析,努力为科学决策和管理服务提供依据。大力发展定单培训、委托培训,开展多形式、多渠道、多层次的培训方式。要加大就业跟踪和劳动维权服务。

4、强化项目监管。2007年是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项目监管年。各部门、各培训学校必须严格执行项目监管的有关制度,必须上好“第一节课”。县劳务经济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县财政相关领导必须讲第一节课。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对管理制度特别是资金管理制度落实情况的检查、监督,保证资金专款专用。要依法依纪严肃查处利用虚假名单和用工信息套取国家补助资金和坑蒙拐骗的违纪违法行为。对有违规行为的培训机构,要视情节轻重,给予限期整改、通报批评、追缴项目资金、取消培训资格等处罚;情节严重的,两年内不得参与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基地招标,不得承担“阳光工程”、“雨露计划”、“农民工技能就业计划”、“职业教育贫困生补助”等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项目,对相关责任人要严肃处理。

5、开展项目管理评价。从今年开始,各有关部门要完善对“阳光工程”、“雨露计划”、“农民工技能就业计划”、“职业教育贫困生补助”等项目管理的评价体系,县劳务经济领导小组办公室今年底要组织专班对培训基地进行量化评估,将评估结果在网上公布,对于评估低于60分的单位要限期整改,对整改不合格的单位要取消其项目培训资格。各项目主管部门、培训单位都要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所有培训就业信息都要上网公示,实现互联互通,杜绝“多头”补助。

6、整合培训资源,创新培训模式。大力推广“垫资培训、就业还贷”、“贷款培训、就业还贷”、“以工养学、工读结合”、“就近培训、就地转移”等办法,切实解决农民交不起学费,不能学以致用等问题。大力推广县农广校培训、实习、就业跟踪“一条龙”服务的经验,实现能就业到能稳定就业的跨越。县劳务经济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要组织专班对培训单位进行能力评估,对没有条件进行培训的单位要取消资格,要根据培训能力下达培训计划,各项目主管部门年初将培训计划上报县劳务经济领导小组办公室,经领导小组审核后统一公布培训计划。

7、完善政策支持机制。从今年起,县委、县政府将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和发展劳务经济纳入乡镇及相关部门年度目标考核的范围,争取相关配套措施,使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工作逐步走上正规化轨道。要建立完善稳定的经费投入机制,把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加大对品牌培训学校基础建设的投入。鼓励企业、个人和社会民间组织参与培训,逐步建立政府扶持、社会力量共同参与的多元化投入体制。

8、加强领导,加大宣传。为进一步加强对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的组织领导,促进劳务经济持续、快速发展,经县委、县政府同意,决定成立县劳务经济开发领导小组,由县委副书记刘冰任组长,县委常委、县委组织部部长汪艳平,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向凤英、刘太可等同志任副组长,黄本槐、覃业东、马宏君、董元伦、黄耀成、谭明宪、黄在军、向大甲、舒云博、郑远宏、张友刚、曹宏森、张鹤翔、谭荣兵、刘晋鄂、张光强、郑朝富、谭德然等同志为成员。领导小组由刘太可同志主持日常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农业局办公,由董元伦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黄耀成、谭明宪、郑远宏、舒云博、陈代龙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切实担负起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和劳务经济开发的牵头协调职责。阳光工程办公室、农民工工作办公室要认真履行职能,抓好工作落实。

乡镇党委、政府要从战略和全局的角度,进一步认识做好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和开发劳务经济工作的重要性、紧追性和长期性,要把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发展劳务经济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要大力发展乡镇企业和培植农业龙头企业,增加农民就业市场及相关部门目标考核范围。各相关部门要经常深入到农村、培训基地和用工企业,及时掌握信息,主动了解参训农民的需求,扎实搞好各项服务。全面建立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制度,全面推行劳动合同制度,严格执行劳动安全卫生制度,积极探索农民工社会保障制度,完善农民工子弟教育管理制度,落实优秀农民工落户制度,健全社区管理服务制度。新闻媒体要大力宣传党和国家有关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的政策和务工致富、回乡创业的先进典型。培训机构要深入农村向农民群众宣传转移培训的优惠政策、培训内容、就业途径,积极组织农民参加培训。

中共*县委办公室

农发行办公室工作计划第3篇

第一条为加强节约用水管理,科学合理利用水资源,保障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依

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市实行计划用水、节约用水、科学开源、综合利用的原则,全面提高水的

利用率,建设节水型城市。

第三条本市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节约用水工作的领导,把节约用水工作纳入国

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建立节约用水责任制,采取措施,推动全社会节约用水工作。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节约用水的义务。

第四条*市节约用水办公室(以下简称市节水办公室)统一管理全市的节约用水

工作。

区、县节约用水办公室(以下简称区、县节水办公室)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节约用

水工作。

区、县节水办公室在业务上受市节水办公室指导。

*经济技术开发区、*港保税区、*新技术产业园区管委会指定的管理机构,

分别负责本区域内节约用水日常管理工作。

市人民政府其他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做好节约用水工作。

第五条鼓励和支持节约用水的科学技术研究,多渠道增加投入,开发、推广、应用

节约用水的先进技术。

各级人民政府对在节水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应当给予表彰奖励。

第二章计划用水

第六条本市用水实行总量控制和定额管理相结合的制度。

第七条市节水办公室应当会同有关部门根据当年地表水、地下水、矿泉水、地热水、

地下咸水、再生水和淡化后海水的可利用量编制全市年度供水计划,报市人民政府批准。

国家和本市对矿泉水、地热水管理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区、县节水办公室应当根据市节水办公室编制的全市年度供水计划,结合本区、县

实际情况,编制本区、县年度供水计划,报同级人民政府批准执行。

第八条行业用水定额由市行业主管部门制定,报市节水办公室和质量技术监督行政

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由市人民政府公布。

其他无行业主管部门的用水定额由市节水办公室和质量技术监督行政主管部门会同

有关部门制定,由市人民政府公布。

行业主管部门制定行业用水定额应当根据全国同行业先进标准制定。

第九条除居民生活用水以外的用水户(以下简称非生活用水户)已经取得用水计划

指标的,应当于本年度末根据生产经营需要提出下一年度用水计划指标,经行业主管部

门汇总平衡后,按规定时限报节水办公室;无主管部门的直接报节水办公室。节水办公

室应当根据供水计划和用水定额,在规定的期限内对非生活用水户提出的用水计划指标

予以核定。

第十条新增非生活用水户用水,应当向节水办公室申请用水计划指标。节水办公室

应当根据年度供水计划按照下列条件予以审批:

(一)符合行业用水定额;

(二)具有相应的节水措施。

第十一条非生活用水户确需增加用水计划指标的,须经节水办公室批准。增加用水

计划指标,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生产经营需要;

(二)水的重复利用率、用水单耗达到规定的行业指标;

(三)已达到本条第(二)项规定的行业指标并采取了相应的节水措施。

第十二条因建筑施工、采暖锅炉、游泳场馆等非生活用水户临时用水的,应当提前

三十日向节水办公室提出用水计划指标,经核定后方可用水。

节水办公室应当自收到申请后十五日内予以答复,逾期不答复的视为同意。

第十三条下列非生活用水户的用水计划指标和计划执行情况由市节水办公室负责核

定和考核:

(一)从市管河道、渠道(暗渠)、水库取水的;

(二)从跨区、县引水工程取水的;

(三)从市内六区取用地下水的;

(四)从市内六区以外地区取用地下水的市直属单位、外地驻津单位;

(五)从市内六区以外地区取用地下水,日取水量2000立方米以上的其他单位。

*经济技术开发区、*港保税区、*新技术产业园区的非生活用水户申报的

用水计划指标,经管委会汇总平衡后由市节水办公室核定下达,用水计划执行情况由本

区管委会负责考核。

区、县节水办公室负责本行政区域内除前两款规定以外的非生活用水户用水计划指

标和计划执行情况的核定和考核。

第十四条从市公共自来水管网取水的非生活用水户,其用水计划指标和计划执行情

况,由市和有关区的节水办公室按照职责分工和用水量大小实行分级核定和考核。

第十五条节水办公室应当将批准的年度用水计划指标和调整后的用水计划指标及时

通知有关供水企业。

对未取得用水计划指标的非生活用水户,供水企业不得供水。

第十六条单位和个人从地下或者河道、水库直接取水的,必须办理取水许可证,并

在取水处安装计量设施或者采用市节水办公室规定的其他计量方法。

安装计量设施必须使用经质量技术监督行政主管部门检验合格的产品。

第十七条水资源紧缺时,节水办公室应当制定节水应急方案,经同级人民政府批准,

按照保障生活、工农业生产和其他用水的先后顺序对用水户采取限制性用水措施。

第三章节约用水

第十八条市节水办公室应当组织有关部门根据全市水资源状况和社会经济发展对水

的需求,编制市节约用水规划,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

区、县节水办公室根据市节约用水规划,结合本地实际情况编制本区、县节约用水

规划,经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

第十九条用水户在用水过程中,应当采取循环用水、一水多用等节水措施,降低水

的消耗量,提高水的重复利用率。

第二十条非生活用水户应当建立健全计划用水、节约用水管理制度。主要用水户应

当按规定进行水量平衡测试,经测试发现不符合节水规定的,应当整改。

第二十一条水生产企业应当采用先进制水技术,减少制水水量损耗。制水损耗应当

达到国家规定的标准。

供水企业应当加强供水管网维护管理,降低管网漏失率。自来水的产销差率应当达

到国家规定的标准。

供水企业应当依据注册水表将纳入考核的用水户的用水量,按月报送节水办公室。

第二十二条新建、扩建、改建的建设项目,应当采用节水型工艺,安装使用节水型

设施或器具。为用水量大的建设项目配套的相应节约用水设施应当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

同时施工、同时验收,投产使用。

本条例实施前已经安装使用的不符合节水标准的用水器具,产权人应当逐步更换为

节水型器具。

第二十三条禁止生产、销售、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的用水器具。

节水型器具名录和明令淘汰的用水器具名录由市节水办公室会同质量技术监督行政

主管部门依据国家有关规定确认后向社会公布。

第二十四条供水企业、用水单位应当对供水、用水的设施、设备、器具进行维修、

保养。发现跑、冒、滴、漏水时,应当及时抢修。

第二十五条洗浴业、水上娱乐业和游泳场馆的节约用水设施,经节水办公室检查合

格后方可办理取用水手续。

第二十六条以水为原料生产饮料、纯净水等产品的企业应当采取节水措施,提高水

的利用率。生产后的尾水必须回收利用,不得直接排放。

第二十七条城市园林绿化应当选种耐旱型花草树木。

公园、花园、房屋建筑物的成片绿地应当采用穴灌、滴灌、喷灌、微灌等节水灌溉

方式进行灌溉,不得大水漫灌。暂时不能采用上述方式进行灌溉的,应当限期改造。

园林、环卫部门和公共消防栓产权人或管理人应当对绿化、环卫、消防用水设施加

强管理,防止水泄漏流失或者取作他用。

第二十八条建设项目的施工单位应当加强施工用水管理,防止水泄漏流失。

第二十九条市节水办公室应当会同有关部门根据全市再生水资源总量编制再生水利

用规划,经市人民政府批准后,由节水办公室统一监督有关部门实施。

已接通再生水的地区,必须使用再生水。

第三十条新建宾馆、饭店、公寓、大型文化体育场所和机关、学校用房、民用住宅

楼等建筑物在本市利用再生水规划范围内的,应当按规定建设中水管道设施,利用再生

水和符合民用标准的生活杂用水。

第三十一条营业性洗车场(点)应当使用符合国家标准的再生水。禁止使用地下水、

自来水冲洗车辆。

取用河道、水库水冲洗车辆的营业性洗车场(点),必须建设循环用水设施,经节

水办公室验收合格后方可运营。

第三十二条取用地热水的单位,有条件的应当对地热水进行梯级开发利用,其节约

用水方案由市地质矿产行政主管部门报节水办公室备案。

地热水利用后符合回灌标准的必须进行回灌。

第三十三条有农业的区、县、乡(镇)人民政府,应当根据本市水资源情况指导农

业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调整农业种植结构。鼓励采用高新技术,发展高效益节水型农业。

第三十四条农业灌溉和农村生活取用地下水的,征收水资源费。具体征收办法由市

人民政府另行制定。

第三十五条节水办公室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开展农业节水灌溉试验,推行计量灌溉。

农业用水户应当因地制宜地采取管道输水、渠道防渗、喷灌、微灌等节水灌溉措施。

取用超采区地下水未建设节水工程的,不予办理取水许可。

第三十六条本市对生产、生活用水按照不同类别和不同水质实行不同收费标准。公

共自来水管网使用地表水供水的地区,地下水资源费标准应当逐步高于自来水的收费标

准。

第三十七条本市实行居民生活用水计量收费制,逐步取消生活用水“包费制”。

使用自来水的居民用水户,应当按户安装水表,以户表计量用水量,缴纳水费。对

居民生活用水超定额部分实行加价收费,具体收费办法由市人民政府规定。

第三十八条非生活用水户应当安装用水计量设施,实行计划用水和超计划用水累进

加价收费制。超计划部分的用水量,除按计划内收费标准计收水费或者征收水资源费外,

还应当收取加价水费或者水资源费。具体办法由市人民政府规定。

连续三个月超计划用水仍不采取措施的,除按上款规定加收水费或者水资源费外,

节水办公室可以限制其用水量,必要时,经人民政府同意可以停止其用水。

第三十九条为城市供水的水库周边和河道、渠道沿线的区县、乡(镇)人民政府应

当加强保水护水工作,采取有效措施,防止私自引用水和污染水质。

第四章鼓励措施

第四十条市和区、县人民政府应当对农业、农村生活节水项目优先立项,并根据情

况给予贷款贴息支持。

第四十一条本市鼓励单位和个人开展海水淡化和微咸水利用的开发、研究工作,对

节水效益显著的项目,人民政府应当给予贷款贴息支持。

利用再生水的,应当给予价格优惠。具体收费标准由市人民政府另行规定。

第四十二条兴建农业节水灌溉工程,经市人民政府财政部门会同市节水办公室批准,

在节水工程投资未收回前,减免征收水资源费。

第四十三条超计划加价收取的水费、水资源费,应当专户储存,专项用于实施节水

措施、科研培训及节水管理、宣传、奖励方面的开支,不得挪作他用。

第四十四条本市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和单位兴建蓄水设施,适时拦蓄雨(雪)、洪、

沥水,增加有效水源。兴建雨(雪)、洪、沥水拦蓄工程和节水工程、改造节水工艺效

益显著的,由各级人民政府给予扶持。其资金可以从水资源费和加价收取的水费中列支。

第五章法律责任

第四十五条违反本条例第九条、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二条第一款、第二十七条

第三款规定,未取得用水计划指标用水或者将公共消防设施用水取作他用的,由节水办

公室责令限期改正,并可处五千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千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

款。

违反本条例第十五条第二款规定,向未取得用水计划指标的非生活用水户供水的由

节水办公室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五千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

第四十六条违反本条例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节水办公室责令限期改正,并可处一

千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一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

(一)逾期不缴纳超计划用水加价水费、水资源费的;

(二)未按规定进行水量平衡测试或者经测试发现不合格,不及时整改的;

(三)未在取水处安装计量设施或者未采用市节水办公室规定的其他计量方法的;

(四)安装未经质量技术监督行政主管部门检验合格的计量设施的;

(五)对绿化、环卫用水设施不及时维修,造成水泄漏流失或取作他用的;

(六)公园、花园、房屋建筑物的成片绿地未采用节水灌溉方式,实行大水漫灌的。

第四十七条建设项目的节水设施没有建成或者没有达到国家规定的要求,擅自投入

使用的,由节水办公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有关规定处罚。

第四十八条未按规定对供水设施维修、保养,或者发现跑、冒、滴、漏未及时抢修

的,由节水办公室或者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按职责分工依照国务院有关规定予以处罚。

第四十九条洗浴业、水上娱乐、游泳场馆取用水未采取节水措施或者未办理取用水

许可的,由节水办公室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以五百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

情节严重的,处五千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

第五十条以水为原料生产饮料、纯净水,未采用节水措施或者未将生产后的尾水回

收利用的,由节水办公室责令限期整改,逾期不改正的处以一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

情节严重的,处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

第五十一条营业性洗车场(点)直接使用自来水、地下水冲洗车辆的,由节水办公

室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暂扣洗车器具,并可处五百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

农发行办公室工作计划第4篇

发展目标

采取“建设一批、改造一批、提升一批”的办法,在各街道、社区、居住小区基本实现区域全覆盖的15分钟便民服务圈,基本构筑起与区域经济发展、城市建设水平、居民生活质量相适应的便民农贸市场服务体系。2014年重点新建、改造农贸市场10处。

建设要求

(一)坚持以人为本,便民、利民、为民的原则,根据农贸市场配置标准编制全区农贸市场专项规划,做到规划先行,杜绝重复建设、无序建设。

(二)按照“谁投资、谁管理、谁受益”的原则,鼓励社会各类经济主体投资兴建农贸市场,重点鼓励社区投资开办农贸市场,各建设主体要按照要求办理相关手续。市场开办方是责任主体,要切实将农贸市场的建设和改造工作落实到位。鼓励利用现有旧厂房、闲置仓库按照标准改造成符合要求的农贸市场。

(三)新建居住小区配套公建中明确的农贸市场,应与主体项目同步设计、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同步交付使用,区农贸市场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要全程监管农贸市场项目的规划审批和工程验收,合格后方可办理该期主体项目有关证照。

(四)各街道根据全区农贸市场配置标准,测算辖区内农贸市场的建设类型、规模、位置和数量,制定2014-2015年三年总体发展计划。每年的详细实施方案于上年度12月份报区农贸市场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经批准后方可动工。

(五)检查验收。按照“完成一处,验收一处”的办法,农贸市场完成建设、改造后,由所属街道向区农贸市场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验收申请。区农贸市场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会同相关部门,对提出申请的农贸市场进行验收,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运营。

配置标准

(一)城区、街道驻地。

1.辐射半径2000米以上,服务人口3万人以上,应配置一处建筑面积5000平方米以上的室内农贸市场;

2.辐射半径1000-2000米,服务人口1-3万人,应配置一处建筑面积1500-3000平方米的室内农贸市场;

3.辐射半径1000米以内,服务人口1万人以下,应配置一处建筑面积600平方米以上的室内农贸市场。

(二)未旧村改造区域。

1.地理位置相对独立的社区,应配置一处建筑面积1000平方米以上的大棚式农贸市场,鼓励配置室内农贸市场。

2.地理位置相邻的多个社区,可集中配置一处建筑面积2000平方米以上的大棚式农贸市场,鼓励配置室内农贸市场。

3.鼓励现有集贸市场在原址上分设平日市场,待条件成熟后按照配置标准进行升级改造。

日常监管

区农贸市场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建立长效监管机制,加大市场监管力度,严禁改变用途、缩小规模、擅自停业,出现上述情况之一的收回扶持资金。区农贸市场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组织相关单位按照《市商品市场规范管理标准》,每半年对全区农贸市场的经营管理情况测评一次,并按2次测评成绩进行年终排名。对排名首位的进行奖励;排名末位的,对市场有关责任主体给予通报批评。

扶持政策

(一)对新建、改造的农贸市场,通过“以奖代补”的形式,按照建筑面积,给予室内农贸市场主办方400元/㎡资金扶持;给予2000平方米以上(含2000平方米)大棚式农贸市场主办方20万元的资金扶持;给予1000-2000平方米大棚式农贸市场主办方10万元的资金扶持。

(二)对年终测评中排在第1名的室内、大棚式农贸市场,分别给予5万元、3万元的资金奖励。奖励资金主要用于市场内经营设施、服务设施和卫生设施等方面的日常维护。

(三)通过市级以上标准化农贸市场检查验收的,给予5万元的奖励。

新建、改造扶持政策与国家、省、市相关扶持政策不重复享受;需地方资金配套的,区财政按照要求进行配套。

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区农贸市场发展工作领导小组,由区长任组长、分管副区长任副组长,各相关单位为小组成员,负责全区农贸市场建设、改造工作的领导决策、指导、监督和协调推进。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服务业发展局。各街道、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按照“统一领导、分工负责、部门联动、属地管理”的原则,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促进全区农贸市场繁荣有序发展。

(二)明确职责分工。

1.各街道办事处是农贸市场建设、改造、管理的责任单位,负责辖区农贸市场的布点规划;负责组织实施农贸市场的建设与改造。

2.区发展改革局负责做好农贸市场建设项目立项审批工作。

3.区城市规划建设局、规划分局负责编制、执行区农贸市场布点规划;在新建、旧村改造的居住小区前期规划设计中,明确农贸市场位置、规模。

4.区民政局负责指导新建社区中心按要求配备农贸市场。

5.区财政局负责专项资金的筹集、使用的审核及拨付;负责会同区服务业发展局制定相关奖励政策的实施细则,加强对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管。

6.区城管执法局负责清理整治不符合要求占路经营摊点,并引导进入农贸市场经营;查处农贸市场建设的违法违规行为。

7.国土资源分局负责协助农贸市场建设单位依法办理用地手续。

8.区服务业发展局负责协助相关部门制定全区农贸市场专项规划;组织检查验收、日常督查;专项资金的使用、监督和管理;探索开办公益性农贸市场的有关模式。

9.公安消防大队负责对农贸市场的消防设计进行审核。

10.工商分局负责农贸市场主体准入秩序管理,依法办理企业、个体工商户、市场登记注册;监督市场开办者及经营者落实农产品、预包装食品等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的义务;牵头市场内农产品、预包装食品等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打击经销假冒伪劣商品等违法行为。

11.质监分局负责农贸市场计量器具检定。

附则

农发行办公室工作计划第5篇

男,汉族,1956年12月生于安徽合肥,籍贯山西夏县,中共党员,博士研究生学历。

1974~1978 在安徽省广德县插队落户,曾任生产队、大队基层干部;

1978~1982 在合肥工业大学电机系、电气工程系学习,获工学学士学位;

1982~1983 机械工业部河南新乡机床厂工作,任技术员、助理工程师;

1983~1988 在中国人民大学计划统计系、计划系攻读硕士、博士学位,获经济学博士学位;

1988~2003 在国家计划委员会、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工作,先后任长期规划司主任科员,经济师,长期规划和产业政策司副处长、处长,发展规划司副司长,国务院西部开发办综合规划组副组长、组长;

2005~2006 国务院研究室党组成员;

2006~2007 国务院研究室党组成员、主任助理;

2007.04~2013.09 国务院研究室党组成员、副主任;

2013.09~ 国务院研究室党组书记、主任。

兼任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宏观经济研究院副院长,中国环境科学学会副理事长,中国人民大学教授,区域经济学专业博士生导师。

参加研究制定《“十五”西部开发总体规划》,《国务院关于实施西部大开发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年规划和“八五”计划纲要》,《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九五”计划和 2010年远景目标的建议》和《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九五”计划和2010年远景目标纲要》,《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五”计划的建议》和《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五”计划纲要》,《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一五”规划的建议》。

参加起草九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政府工作报告》,十届全国人大二、三、四、五次会议《政府工作报告》。参加研究发展改革、城乡建设、国土资源、环境保护、工业交通等政策。

国务院研究室党组成员、副主任田学斌

男,汉族,1963年12月生,甘肃会宁刘寨乡人,中共党员,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经济学专业毕业,研究生学历,经济学博士学位。

1979~1983 甘肃工业大学机械系学习;

1983~ 甘肃省水泵厂团委书记、甘肃省委组织部干部;

1986~1989 中央党校硕士研究生,中共中央办公厅副处长、处长;

1992~ 国务院办公厅调研室副局长、局长(1999年获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经济学博士学位,在清华大学做博士后研究);

2003~ 任国务院总理秘书;

2008.06 国务院研究室党组成员;

2008.12 国务院研究室党组成员、副主任。

国务院研究室党组成员、副主任黄守宏

男,汉族,1964年6月生,河南范县人,管理学博士。先后在北京农业大学经管系及研究生院、中国农业科学院研究生院学习。

1993~ 历任国务院研究室农村司处长、副司长、巡视员、司长。

2008.04~ 国务院研究室党组成员兼机关党委书记。

2009.10~ 国务院研究室党组成员、副主任、机关党委书记,分管工业交通贸易和农业农村政策研究等工作。

2013.06~ 国务院农民工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

兼任国家社科基金学科评审组专家,国家行政学院、中国农业大学兼职教授及博士生导师,中华青年社会科学工作者联谊会常务理事,农业部软科学委员会副主任,《中国农村经济》杂志编委等职。

曾多次参与起草《政府工作报告》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中央农村工作会议文件。

国务院研究室党组成员、副主任韩文秀

男,汉族, 1963年9月生,河北赞皇人,中共党员。

1980.09~1984.08 在北京大学经济系学习,获经济学学士学位;

1984.09~1986.09 在北京大学学报编辑部工作;

1986.09~1989.01 在北京大学经济学院学习,获经济学硕士学位;

1989.01~1997.07在国家计委经济研究中心(现国家发展改革委宏观经济研究院)综合研究部工作,先后任助理研究员、副研究员、副处长、处长。(1992.09~1993.09 在英国牛津大学Wolfson学院学习);

1997.08~1999.03 国家计委财政金融司综合处调研员;

1999.03~2000.03 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综合司预测监测处处长;

2000.04~2005.03 先后任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2003年起国家发展改革委)综合司副巡视员、副司长 ;

2005.03~2011.08中央财经领导小组办公室宏观组(经济一组)组长(2006.09~2010.01 在中国人民大学财政金融学院学习(在职),获金融学博士学位;2010.07~2011.08挂职任中共广东省委副秘书长);

2011.08~ 国务院研究室副主任。

曾出版《中国GNP的分配和使用》、《积极财政政策的潜力和可持续性》、《人民币迈向国际货币》等著作。

国务院研究室党组成员、副主任兼总理办公室主任石刚

男,汉族,1958年9月生,安徽桐城市人,工学硕士。

1982.07 毕业于中国科技大学,获工学学士学位;

1982.08~1983.08 在安徽省合肥市无线电三厂工作;

1983.09~1985.12 在上海交通大学管理学院学习,获工学硕士学位;

1986.01~1997.03 在国家信息中心经济预测部工作,主要从事经济预测与分析;

1997.03~ 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原为国家计委)国民经济综合司工作,主要从事宏观经济政策研究、经济形势分析和经济预测、组织编制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年度计划等;

2006.06~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综合司司长,主管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民经济综合司全面工作;

2013.06~ 国务院研究室副主任;

2013.07~ 兼任总理办公室主任。

原国务院研究室主任谢伏瞻

男,1954年8月生,汉族,湖北天门人,1980年毕业于华中科技大学电子计算机专业,研究生学历,工学硕士,研究员,博士生导师,1974年1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73年3月参加工作。

1973.03~1976.12 湖北省天门县知青;

1976.12~1980.01 华中工学院计算机系学习;

1980.01~1983.08人民日报社技术处干部;

1983.08~1986.09 机械工业部机械科学研究院工业自动化专业硕士研究生;

1986.09~1993.08 国务院经济技术社会发展研究中心、国务院发展中心预测部助理研究员(1991.10~1992.10 美国普林斯顿大学访问学者);

1993.08~1994.02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信息研究部负责人(副局级);

1994.02~1995.06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经济情报中心副主任;

1995.06~1996.02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办公厅主任(正局级);

1996.02~1999.10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党组成员、办公厅主任;

1999.10~2006.10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副主任、党组成员(2001.09~2001.11 中央党校省部级干部进修班学习;2003.07~2003.09哈佛大学公共管理高级培训班学习);

2006.10~2008.05 国家统计局局长、党组书记,国家信息化领导小组成员(2007.12);

2008.05~2008.09 国务院研究室主任、党组书记,国家统计局局长、党组书记,国家信息化领导小组成员,国家应对气候变化及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小组成员(2008.06);

2008.09~2013.03 国务院研究室主任、党组书记,国家信息化领导小组成员,国家应对气候变化及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小组成员;

2013.03~2013.04河南省委副书记,省政府党组书记;

2013.04~ 河南省委副书记,省政府省长、党组书记。

原国务院研究室副主任兼总理办公室主任丘小雄

男,汉族,1955年9月生,广西陆川县人,1972年10月参加工作,1975年5月加入中国共产党,硕士。

1972~1977 广西贵县钢铁厂工人、干部、广西玉林地区工交办公室干部;

1978~1982年就读于北京大学经济系;

1982~1993年任中央办公厅秘书局干部、副处长、处长;

1993~1994年任中央财经领导小组办公室正处级干部;

1994~ 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秘书(1993.09~1995.04 在中南工业大学学习,获工学硕士学位);

2003.04~ 国务院总理办公室主任;

2003.06~ 国务院研究室副主任、党组成员兼国务院总理办公室主任;

农发行办公室工作计划第6篇

一、总体要求和目标任务

(一)总体要求: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按照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总体要求,以建设服务型政府和法治政府为目标,以强化党在农村执政基础,巩固农村基层政权为主线,围绕提升政府服务能力这个关键,转变政府职能,整合事业站所,加强制度建设,推进机制创新,提高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能力与水平,建立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基层行政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

(二)目标任务:

1、转变职能,强化服务。以转变职能、强化服务为重点,大力整合行政资源,完善政府功能,切实增强政府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能力,确保基层政权有效运转。

2、分类管理,增强活力。以分类管理、增强活力为重点,大力推进事业单位改革,理顺条块关系,改进管理模式,促进事业发展,满足农民需求。

3、创新机制、提高效能。以效能建设为重点,大力推进行政管理和事业单位管理制度建设,创新工作机制,提高行政效率,提升服务水平。

4、总理控制、严守底线。根据县委、县政府长发[2012]49号文件精神,设置机构、核定编制、总量控制,确保5年内机构编制只减不增。

二、行政机构设置和编制核定

1、机构设置:设置综合办公室4个,即:党政办公室、经济发展办公室、村镇规划建设办公室、社会事务办公室(计划生育办公室与其合署)。各机构的具体职能见附表。

2、职位设置:党委设置:书记、副书记、组织、宣传、统战、纪检、政法等人员职位;政府设置:镇长、副镇长、人武部长、人事、监察、、农业、民政、教育、财经、规划建设、社会事务、计划生育等人员职位。

3、人员编制:经县核定,我镇行政编制37名,领导职数7名。

三、改革和整合事业单位

(一)改革原则。根据农村经济社会事业发展和事业单位自身功能特点,进步改革和整合现有事业站所,实行分类管理。

1、剥离原受委托承担的部分行政职能。镇事业单位原受委托承担的村镇建设规划、农村土地承包管理、农民负担监督管理等行政职能收归镇政府。

2、整合公益性事业单位。面向农村社会提供公益服务、为政府行使职能提供支持保障的公益性事业单位,在功能整合的基础上综合设置,机构数控制在4个以内(含县垂直管理的事业单位)。公益性事业单位的编制数按照这次乡镇机构改革重新核定的乡镇行政编制数的1:1的比例核定(含县垂直管理的事业单位),为37名。

3、放开经营。将经营服务类事业单位改制为经济实体或中介组织,退出事业单位序列。

(二)机构设置和编制核定

1、机构设置:根据上级文件精神和上述改革原则,结合我镇实际,对镇现有事业机构作如下调整:

(1)保留财政所,撤销农经站。将农经站原受委托承担的农村土地承包管理、农民负担监督管理的行政职能,收归镇政府;村级财务管理职能划入财政所;农村合作经济组织管理、指导及农经干部培训职能划入经济文化发展中心。农经站人员整体划入经济文化发展中心。财政所继续实行垂直管理。

(2)保留计划生育服务。鉴于计生办属于行政机构,将其事业编制人员纳入计生服务所编制总数,分别管理。

(3)成立农村经济文化发展中心。将农业综合站、文化广播站、统计站编制、人员和职能整体划入。在“中心”内挂“安全环保监督管理所”及“就业和社会保障事务所”牌子。

(4)成立为民为企服务中心。作为一个工作平台,不定编制,各相关办、站、所、中心(含垂直及县直派驻乡镇单位)派人驻点办公。

(5)组建维护社会稳定中心。作为一个工作平台,运行方式同为民为企服务中心。

(6)调整国土资源规划建设机构管理体制。认真贯彻落实长办[2012]94号文件精神,将镇原土地建设管理所人员、编制等分为国土资源和规划建设两类,实行分类管理。其中:国土资源人员由县国土资源局垂直管理,实行条块结合、以条为主的管理模式;规划建设人员仍由镇管理,实行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的管理模式。国土资源、规划建设编制内人员经费由县、镇两级财政供给。镇事业单位人员经费纳入乡镇财政支出基数,坚持绩效工资制度,按国家规定的工资结构和标准,实行“同工同酬、同岗同酬”。国土资源、规划建设人员编制纳入镇经济文化发展中心编制总数,原受委托的村镇建设规划行政职能收归镇政府。

农发行办公室工作计划第7篇

一、指导思想

以提高涉农资金使用效益为目标,以扶持、壮大优势主导产业为重点,以农业农村发展规划为依据,以主导产业、优势区域、重点项目为平台,通过建立政府领导、部门配合的协调机制,整合各部门各渠道安排的涉农资金,集中力量办大事,逐步建立涉农资金项目科学、安排规范、使用高效、运行安全的使用管理新机制。

二、基本原则

(一)优化结构、集中投入。整合的各类涉农资金,集中支持对全市农业和农村经济快速发展支撑带动作用大的主导产业;同时,按照产业链条建设要求,优化投资项目的结构,促使产业各环节成龙配套。

(二)创新机制、提高效益。按照涉农资金“渠道不变、性质不变、用途不变、统筹安排、集中投入、各负其责、各记其功、形成合力”的要求,专款专用,将存量调整与增量调整相结合,通过创新投资方式方法,提高投资效益。

(三)全程管理、把握重点。项目是资金载体,市整合涉农资金领导小组办公室、资金管理部门要从项目的立项效益评估入手,加强对资金使用全过程管理,加大“立项效益评估”和“竣工绩效评价”两个薄弱环节管理力度。

(四)农民为主、政府补助。产业发展投入以农民为主体,政府给予一定扶持,扶持方式主要采取以奖代补。

(五)分别验收、分类考核。对整合的项目,按照项目所属行业的要求,实行分别验收、分类考核。

三、主导产业发展计划制定及审批

(一)编制主体。年度主导产业发展计划是制定涉农资金整合方案的基础,直接关系着产业发展的质量和资金的使用效果。因此,年度主导产业发展计划制定主体构成要保持一定的广泛性,由市政府做出统一部署,市整合涉农资金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相关部门参与,集思广益共同制定。资金管理部门抽调人员全程参与年度主导产业发展计划的制定工作。

(二)编制方法。结合主导产业发展规划,按照“需要与可能”的原则,确定整合资金扶持项目以及项目的建设地点、内容、建设规模、建设标准等内容。年度主导产业发展计划要做到全面、科学,产业项目设计要成龙配套,覆盖产业各个环节。项目内容既要考虑种苗供应、基地建设,也要考虑技术服务、道路交通、水利设施,还要考虑龙头企业、市场营销等各方面。

(三)编制程序。1.市政府部署年度主导产业发展计划编制工作,提出年度主导产业发展计划编制口径。2.市整合涉农资金领导小组办公室、市发展和改革局、相关涉农部门,根据主导产业发展规划和市政府部署,在确定的项目实施区,会同项目所在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开展现场踏勘,确定项目实施的具体地点、规模、内容并绘制板块示意图。3.根据现场踏勘结果,分类汇总拟订年度主导产业发展计划初步方案报市政府。4.市政府审核年度主导产业发展计划。5.按照市政府要求修改完善年度主导产业发展计划后,以市政府文件下发。6.市整合涉农资金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市政府下达的年度主导产业发展计划,编制年度涉农资金整合方案,确定各部门单位优先上报项目类别及金额。7.各部门单位根据整合项目设计的具体内容,结合各自职能和掌握的资金信息,组织做好项目的申报工作。

四、上报项目管理

(一)建立会审制度。所有上报涉农项目的文本资料都要报市整合涉农资金领导小组审核同意,经市财政部门盖章、市整合涉农资金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后上报。

(二)优先上报整合项目。涉农部门上报项目,必须优先上报涉农资金整合方案确定实施的项目。

五、资金用途及使用范围

(一)资金用途。整合资金主要用于主导产业的基地建设种苗补助、配套设施建设补助、龙头企业扶持、技术措施及技术应用补助等支出。

(二)整合项目资金不得用于以下开支:行政事业机构的开支和人员经费,招待费开支,弥补企业亏损,购买交通及通讯工具,其他与涉农资金使用规定不相符的支出。

(三)资金使用范围。主导产业的基地建设种苗补助、配套设施建设补助、技术措施及技术应用补助,农民是受益人;龙头企业扶持资金限于市级以上与主导产业相关龙头企业。

六、账户资金管理

(一)账户管理。按照“资金性质不变、安排渠道不变、监督管理不变、优势互补”的资金整合原则,纳入年度整合方案的资金,仍为各部门单位的专项资金,指标由各部门和市财政局双重记账,存款按现行办法统一管理,不得在银行另设资金账户。

(二)资金调度。市财政局依照涉农资金整合方案,分部门建立反映整合项目内容及所需资金规模的台帐,锁定并预留整合项目所需资金,保证整合方案资金落到实处。

(三)物资采购。整合项目需要的大宗物资,由市整合涉农资金领导小组办公室或项目单位提出名称、品种、数量,供应商和价格由市政府采购办通过招标确定。

(四)资金支付。整合资金不再划拨到部门,全部实行国库集中支付,由市财政直达项目单位或商品供应商。

1.面向农户项目资金支付。种苗资金受益对象为农户,资金支付按兑付惠农资金的办法办理。一是造册。将种苗发放情况,包括户主姓名、种苗品种、数量、苗木状况(裸苗、营养钵苗)等逐户登录《苗木发放情况表》,并由农户签字(盖章);二是公示。将《苗木发放情况表》以组为单位公示7天;三是汇算支付资金。市整合涉农资金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公示无异议的《苗木发放情况表》,汇总计算全市苗木发放情况,依照招标确定的苗木价格确定应支付种苗资金;四是支付资金。根据项目主管单位提供的调苗通知单和验收报告,市财政将资金兑现给苗木供应商。

2.基础设施类项目资金支付。按照资金预拨制、竣工验收制、资金报账制的规定划拨资金。

资金预拨制。项目审批下达后、完工前,划拨一定比例(非全部)项目资金启动。

竣工验收制。市整合涉农资金领导小组办公室、项目主管部门会同资金管理部门,对照项目设计要求开展实地验收,验收结果作为是否划拨剩余资金的依据之一。

资金报账制。项目单位将项目开支单据提交资金管理部门审核,审核结果作为划拨剩余资金最终依据。

3.技术服务类项目资金支付。采取审核拨付制拨付资金,即根据工作进展情况分期拨付所需资金。

4.业主补助类项目资金支付。由出资部门、市整合涉农资金领导小组办公室(作为见证方)与业主签订《项目工作目标合同》,项目达到合同约定目标后兑付资金。

移民后扶资金划拨在遵守上述规定的同时,注意与移民项目规划布局保持衔接。

七、资金划拨依据及程序

(一)划拨资金依据。市财政部门以市政府批准的涉农资金整合年度方案作为划拨整合资金的依据。

(二)预拨启动资金。项目准备工作到位后,市财政按照市政府批准的涉农资金整合计划预拨一定比例的资金启动项目,项目达到实施进度再按进度拨款。

(三)竣工验收。整合项目完工后,市整合涉农资金领导小组办公室、市财政及项目主管部门等按项目管理现行规定分类分项组织项目竣工验收。竣工验收资料及验收结论由市整合涉农资金领导小组办公室存档。

(四)报账审核。验收合格后,项目单位持项目开支凭证到市财政局报账审核。

(五)划拨剩余资金。经审核,项目开支与项目内容吻合,资金开支内部手续健全的,项目单位提供开支凭证复印件后,市财政划拨剩余资金,项目开支凭证原件退回到项目单位。项目没有达到设计要求、项目开支与项目内容不吻合的,剩余资金待问题整改后划拨;提出书面整改要求1个月仍没整改到位的,市财政收回剩余资金由市政府另行安排使用。

(六)建立质量保证金。项目竣工验收后,按项目现行管理的规定预留一定比例的质量保证金。保证期内没有出现质量问题的,到期及时划拨质量保证金;保证期内出现质量问题的,不再划拨质量保证金,作为整合资金结余滚存使用。

八、绩效评价

(一)绩效评价范围。对10万元以上(含10万元)单个项目开展绩效评价。

(二)绩效评价内容。对项目执行结果、可持续性发展、社会经济效益、项目资金管理状况等进行综合考核和评价。

农发行办公室工作计划第8篇

农业局办公室主任个人工作总结范文一

今年工作以来,我县农业局在县政府的领导下,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和中央一号文件精神,根据各级工作会议的总体部署,突出重点,狠抓农业产业结构调整,积极推进农业和农村经济安稳发展。

一、发挥部门作用,努力推进农业产业结构调整

继全县“两会”后,全县农村工作会议召开,全面安排了本年农业农村工作。全县农业生产形势走势较好。半年来的主要工作如下:

㈠春耕生产积极主动

一是在全县推广玉米杂交种40万公斤,普及率达到95%以上,移栽面积达32万亩;推广水稻良种2.5万公斤,普及率达到98%,插栽3.29万亩;红苕筹划13万亩,已插栽10万亩;杂粮播种面积6万亩。

二是全面启动科技下乡活动,在春耕生产中,集中中级以上职称的农业专家10人构成科技服务队送科技下乡,先后在清太坪、野三关、大支坪、绿葱坡、官渡口讲课12场次,培训农民5000余人,送科技光盘80余张,磁带120余盘,资料5000余份。

三是农业执法工作效果明显,2月27日召开了由县农业局、工商局、技监局、公安局、检察院、法院等相干部门参加的“全县打假护农保春耕动员会”,会后部门协调开展了护农打假行动。我们组织了15人的执法队伍,在全县12个乡镇全面开展了对种子、农药、化肥等农资市场的整治,查处涉农案件15起。同时,还进一步地清缴了剧毒鼠药,有效扼制了中毒事件。

㈡认真落实板块经济

一是会同汇源集团在溪丘湾、官渡口两个乡镇落实2500亩高标准柑桔示范园基地,完成实地规划设计、资金预算、材料核审,合同已经签订,下半年可组织实施。

二是以绿葱坡、大支坪、野三关、水布垭、沿渡河、官渡品等乡镇为重点,建设12万亩药材基地进行规划,本年筹划新增加2.8万亩,目前,绿葱坡、沿渡河、水布垭已发展到5000亩。

三是以绿葱坡、野三关两镇为重点,建设高山无公害蔬菜基地3万亩。

四是以野三关、清太坪、水布垭、金果坪等乡镇为重点,建设魔芋基地5万亩,其中:规范化种植1万亩、芋鞭二年种植、芋种繁育基地0.12万亩。

五是建优质杂粮基地5万亩。

㈢加强农作物病虫测报

本年以来,我们分别在高山、二高山、低山建立了三个病虫害监测点,并抽出4人构成工作专班,积极开展农作物病虫害测报工作,订定了我县《农作物重点病虫鼠害应急防治预案》和《植物检疫性有害生物应急、封锁、控制预案》,病虫情报8期,及时有效地指导了我县大面积病虫害防治。同时,完成省鼠情监测点的工作。

㈣加快绿色资源开发和利用

开发山区绿色资源,走可持续发展道路,是加快产业结构调整,增加农民收入的有效途径。本年以来,已组织申报无公害产地1个、有机茶2个,目前正在申报的有绿色食品2个、无公害食品3个。

㈤积极开展农业教育

本年以来,我们根据上级的要求,以县农广校为基地,积极开展“阳光工程”培训工作,已办电子操作工、保安员、电动缝纫等专业培训班三期,共培训学员512人,为我县农民工转移培训作出了示范。同时,以招标的方法确立了四家农民工培训基地,省下达我县XX年培训筹划XX人。

二、积极争取项目,促进农业发展

项目建设是农业发展的支撑,本年来,我们重点申报了魔芋基地、加工项目;富硒茶基地建设、茶叶深加工与综合利用;柑桔基地、柑桔加工;富硒薯类基地加工;反季节蔬菜种植与加工;旱作节水农业、沃土工程;白皮大蒜基地、加工;优质杂粮;黄姜基地;农产品格量检测体系;沼气池建设;农民技能培训中心等18个项目。目前,正在积极争取农广校建设项目,可望本年批准实施,生态故里建设投资300万元,柑桔科技园建设项目上级已经明确。

三、积极开展扶贫,加大帮扶力度

本年以来,我们认真开展对重点贫困村的扶贫开发工作,为大支坪镇野三坝村进行了实地规划,从生产发展基础设施、搬迁扶贫、人畜饮水、科技教育等方面都作出了规划,对全村10户贫困户,落实了帮扶干部。同时,送去了桌椅20套,农业科普书籍1000余本,为该村办起了图书室,为该村农业科普工作的进行打下了基础。

四、当好顾问助手,帮忙县委、县政府抓好农业工作

半年来,我们在帮忙县委、县政府抓全县农业农村工作中,做了以下工作。

一是积极给县委出谋献策。对全县农业农村工作进行总体安排,使各级农村工作会议精神落到实处。新年伊始,我们根据中央、省一号文件精神,为县委、县政府起草了《关于切实加强农业和农村工作促进农民收入增长的意见》。同时,还订定了县优势农产品发展规划和巴东县神农溪旅游生态农业开发规划等,为县委、县政府的决议出谋献策。

二是积极帮忙县委、县政府召开各类涉农工作会议,安排全县农业生产,接待上级检查验收。如本年迎接了国家计委、农业部等部门对我县XX年度农村户用沼气池建设项目标验收,从建设情况到资金使用情况,均受到检查组的充分肯定。

三是积极帮忙县政府答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议案、提案和消化人民群众来信来访积案。半年来答复了人大代表议案4个,政协委员提案7个,来信来访1个,积案2个,为政协排忧解难,维护了社会稳定。

五、抓好机关工作,树立部门形象

机关工作的优劣,直接影响到部门的形象和各级业务工作的开展。新年伊始,我局积极相应县委、县政府的号召,认真开展了以“三观”教育为主题的学习教育活动,在学习教育活动中,全体干部职工切实做到了有学习资料、有读书笔记、有心得领会。在各阶段,根据所定方案,认真搞好整改,通过几个月的学习教育活动,干部职工精神面貌焕然一新,同时,我局被县评为“三观”教育先进单位、“七·一”县委表彰为先进基层党组织。

六、明年的工作

㈠切实加强秋季作物的田间管理

秋季作物管理的优劣,直接关系到本年农业的丰欠,因此,要切实抓好玉米、水稻的除草施肥,红苕及各种秋季作物的大田管理,同时,要抓好各类作物病虫害的测报和防治;避免因作物病虫为害造成减产,搞好清沟排渍,做好抗大灾的准备。

㈡围绕农民增收,重点抓好增收项目

一是进一步抓好柑桔示范园项目和品种改进工作;二是抓好茶叶生产,在搞好茶园肥水管理的同时,抓好夏秋茶的加工及销售,努力提高名优茶比重,拓宽销售市场。费尽心机确保茶叶增产增收,力争全年产茶650吨,产值2500万元。

㈢认真抓好农民工转移培训工作,增加农民现金收入

要以“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阳光工程”的实施为契机,根据“政府推动,学校主办,部门监管,农民受益”的原则,完成省下达给我县的培训筹划,积极组织农村剩余劳动力外出打工,努力增加农民现金收入。

㈣加强农业行政执法,确保农业生产安全

进一步开展农资打假活动,全面整理规范农资市场,对农业违法案件一查到底。同时要进一步加大毒鼠强专项整治力度,确保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

农业局办公室主任个人工作总结范文二

在职以来,得到局党组的关心和支持以及各股室办大力协助下,我紧紧围绕中心工作,履行岗位职责,办公室的综合、协调,服务职能较好地发挥,机关管理有新进步,中心工作按时完成,为农业局总体工作的跨越发展发挥了应有的作用。农业局党支部先后被评为百色市先进基层党组织和那坡县“优秀党组织”、纪念党88周年板报比赛优秀奖等;个人荣获自治区农村中等专业实用人才培养先进个人、优秀班主任、摄影作品《老同》、《苗家三姐妹》荣获纪念百色起义八十周年暨那坡县“黑衣壮家园”摄影比赛展览入选奖、摄影作品《抗旱促春耕现场会》、《产业结构培训》分别在全区举办的那坡县“抗旱魔、保民生”纪实摄影比赛中荣获优秀奖和入选奖。是《农家之友》杂志社、《右江日报》社通讯员。

一、主要实绩

(一)创新工作机制,高标准完成办公室日常工作严格按照轻、重、缓、急的工作方法,高标准、高质量地完成办文、办会、办事等办公室日常工作。几年来,办公室共收文上千件次,发文近500件次,能做到件件有落实,次次有回复,确保无差错。同时主动协调,密切配合,搞好本局大小型会务30多次,完成各种接待任务30多次。组织各类政治学习、培训、例会等120余次,起草工作计划、领导讲话、调研报告、工作总结等达20万字以上。

(二)加大宣传报道,推介宣传那坡农业工作新成果充分发挥宣传工作的舆论导向作用,大力宣扬农业的大好形势,彰显那坡农业的前瞻性、超时性,弘扬那坡农业主旋律。几年里,共报送各类信息450余条,图片新闻250余条,电视新闻150余条,设计出版墙板报25版次,组织指导局干部职工在区内外农业系统内部刊物和科技报发表10篇次,其中,个人有5篇曾在市内外发表。

(三)虚心进取,不断提高理论和业务水平

由于农业工作是县域经济发展主要重点部门之一,业务工作量大,涉及范围广。作为局办公室主任,必须具备较高的理论基础,较深厚的文字功底和较强的政治敏锐性。因此,我时刻关心国家大事,注意把握时代脉搏,注重理论学习和知识修养,不断适应新形势的需要。同时虚心请教,不断改进自己的工作方法,始终能够干一行学一行,学而不厌,孜孜不倦。几年来,自己不但抓好本局办各项工作,而且多次参与全县开展的各项活动,被抽调协助县实践办做好第二批科学发展观学习实践活动,同时积极参加并出色完成县电视台的新闻宣传报道工作,深受有关领导和部门的称赞。

(四)加强行风建设,确保局机关办事工作效率严格遵守规章制度和工作纪律,自觉加强廉政建设,坚持做到严于律己,清正廉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带领办公室全体人员自觉抵制各种不正之风。同时亲自抓好本局行风建设与信访接待工作。在全体人员的共同努力下,今年的行风建设工作比去年有了较大的提高。

(五)出谋献策,当好领导的参谋助手作用

一是协助突出抓好粮食生产,稳固提升粮食生产综合能力。近年来,能较好地完成全县粮食生产任务,确保粮食生产安全,其中粮食播种面积每年保持在XXX万亩左右,粮食总产量均在XXX万吨左右。

二是找点子突破农业结构调整,农业优势产业不断提升。全县桑蚕、烤烟、中草药、优果工程稳步发展,态势良好。

三是积极探索农业技术推广工作,促进农业全面发展。每年能协助推广站等部门全面开展超级稻推广示范面积X万亩以上和大力推广杂交良种面积XX万亩以上,其中推广杂交水稻X万亩、玉米X万亩。此外积极协助打造那坡优质米品牌,带动全县农产品精深加工发展,提高农产品附加值,做大做强传统农业,增加农民收入。

四是加强农业实用技术培训,提高农业科技含量。具体负责科技直通车进村入户开展农业技术培训工作,协助举办农业技术培训班累计618期,培训人数达6.36万人次,发放各种技术资料5万份,发放光碟500碟,其中自己制作光碟100碟,放录像413场次,组织群众观看共22554人次。

五是加强农村中等专业实用人才培养,为我县实施“一村一名大学生”、“一村多名中专生”提供保障。连续3年超额完成年度招生任务,学员在校人数达155人,同时负责主持农广校开展农村中等专业实用人才培养班级的教育教学工作活动,确保新型农民和农村基层干部培养任务完成。

六是负责组织和协调县职教中心、县农广校累计完成农村劳动力转移阳光工程培训任务3300人,均占年度计划任务的100%。

七是开展农民培训工作。20xx年积极探索和完成返乡农民工创业培训工作任务352人,至今,累计完成农民培训2.05万人。

二、存在问题和今后努力方向

在为人处世、服务领导方面,缺乏善于了解信息,有时性子较慢,接受领导交办的事不注意方法方式,这些问题严重制约着我的性格取向。在今后的工作中,我要全力以赴,一如既往地和本办同志一道,以饱满的热情,昂扬的斗志,去迎接新的考验,去完成新的任务,为服务全县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农民增收、农业增效作出新的贡献。

农业局办公室主任个人工作总结范文三

x年,办公室全体人员在局长的正确领导和兄弟科室的协助配合下,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党和国家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为准绳,以局领导、局机关、局基层单位为服务对象,大力弘扬 “奉献、求实、创新、拼搏”精神,紧紧围绕局党组的工作部署,按照“参与政务、办理事务和搞好服务”的职能要求,全体同志团结协作,共同努力,通过办文、办会、办事来开展调研、协调、督办和综合信息处理,较好地发挥了办公室辅助决策、管理事务的职能作用。现将有关情况,总结

回顾一年来的工作情况,我们主要有以下几个特点:

(一)努力学习,不断提高实际工作能力。2004年以来,办公室全体同志能积极参加局党组组织的每一次政治学习,认真学习“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六大、十六届四中全会精神,自觉贯彻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和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努力提高政治素质。平时在工作之余也十分注意自学政治理论,主要是通过上网浏览和看电视,读报纸,重点学习******同志“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十六届四中全会精神以及中央有关农业改革与发展的方针政策等。通过经常性政治学习,进一步端正了思想,改进了作风,规范了行为,有效地增强了政治观念和法纪意识。从而使全体同志始终保持清醒头脑,严格遵守政治纪律,坚决贯彻领导意图,自觉维护领导权威,确保领导决策“不变形”、“不缩水”,确保政令畅通。

2、努力加强业务学习,不断提高工作能力。作为办公室工作人员,我们十分注重业务知识的学习。通过向书本学习、向同行学习、向实践学习,边工作,边摸索,不断提高工作能力。办公室业务知识学习的整体氛围比较浓厚,如积极参加财务软件管理、劳动人事、养老保险、农业法制工作等各种培训;努力学习办公自动化操作,认真做好杭州龙网、杭州农业信息网和滨江区政府平台“OA”网的信息报送和网络日常维护管理工作。通过不断丰富自己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为圆满完成本职工作任务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3、认真学习文化知识,努力提高综合素质。在工作之余,办公室同志还十分注重学习文化知识,不断拓宽知识面。其中有两位同志在参加全国自学考试本科班的学习,一位同志在参加上海交通大学网络管理学院业余班的学习。

(二)立足本职,圆满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办公室工作涉及方方面面,作为办公室的一员,我们都能从各自的岗位出发,立足本职做好工作,不折不扣地完成了职责范围内的各项工作任务。及时传递,正确办理,确保公文高效运转。一年来,我们积极增强工作责任感,不断提高公文办理的质量和效率。我们严格执行新的《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本着实事求是、精简高效的公文处理原则,在严格公文处理程序上下功夫,对起草、校对、签发、登记、管理、归档等程序做到了一丝不苟,提高了文件质量和办文效率。我们把重点放在规范公文行文关系,提高公文办理质量,切实加强机关公文运转的规范化和制度化上,确保了机关各项工作的高效运转。全年共收、发各类文件资料2600多份,共编印《滨江农情》19期,累计打印文字材料5000余份。都坚持做到及时登记,按时分发,及时传递,正确办理。尤其是对领导批办的各类文件,能够认真做好督促检查和情况反馈,确保文件精神和领导意图落到实处,从而及时准确地保证了各类信息的上传下达。

2、准确领会,正确表达,及时完成文字材料。一是吃透上情,切实了解党和国家的大政方针,善于分析新形势、新任务以及新形势、新任务提出的新要求。二是吃透中情,切实理解领导及机关的工作意图,了解最新的谋略、思路及工作打算。三要吃透下情,了解基层工作的热点、难点,了解社情民意。并在吃透上、中、下情的基础上,综合分析,反复论证,寻找三者的结合点,寻找工作的切入点,梳理出相应的思路及对策。一年来,共完成各类文字材料34篇,其中比较大的有《高新区(滨江)生态农业发展现状及对策》和《高新区(滨江)积极实施“走出去”战略,努力拓展都市农业发展空间》等文章,分别受到区、市有关领导的肯定。

3、坚持原则,严格把关,认真做好财务管理。我们自觉遵守区结算中心的有关规定,严格执行有关财务制度,认真做好局资金收付结报工作,严把财务收支初审关,较好地保证了各项经费的财产安全和合理使用。做到天天记帐,月月核对,积极为编报财务预决算积累资料,努力为领导决策当好参谋,保障了机关经费的正常运转,保证了公用经费的正常开支。同时,加强对机关的财产管理,对机关固定财产进行了全面清理,并适时添置和维修了办公设备,创造了良好的办公条件。尤其是乔伟峰同志接任出纳以后,又根据区会计结算中心的要求,对各项资金收支明细账和人员保险福利帐,进行了仔细核查,及时发现和纠正了一些遗漏和错误,维护了干部职工的切身利益。

4、善于捕捉,及时上报,努力提供信息服务。根据省、市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制定了高新区(滨江)农业经济信息服务网建设实施方案,创建了滨江农业自己的网站滨江农网,并在此基础上建立了区、镇、村三级的农业信息服务点及滨江农网信息员队伍。我们十分注重信息的时效和质量,及时捕捉各类信息,善于提练与分析,积极为上级领导决策提供服务。一年来,上报各类信息3712条,其中政务信息被市级录用7篇,被区级录用9篇,为杭州龙网提供信息1000余条,为杭州农业信息网提供信息2600余条,在每季度杭州农办和杭州农业局对我们的考核中,滨江区农业局一直都是名列前茅。同时,我们认真做好区政府OA系统农业局子网平台的信息更新、日常维护和管理工作,使子网的点击率一直处于前10名。

5、及时归档,规范立卷,严格落实档案管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规定,规范文书档案管理工作程序。我们认真学习档案管理的专业知识,严格执行档案管理的有关规定,积极做好各类文件资料的整理归档工作。从3月份开始,我们对2004年度的文件资料进行了分类整理与登记归档,在不影响日常工作的前提下,较为规范地完成了2004年度的档案整理工作,共归档档案案卷52册(其中永久8册,长期39册,短期5册)。做到了归档及时,立卷规范。档案工作发挥了服务农业工作、服务领导决策的作用。同时,又按照区档案馆的要求,对建局以来形成的所有档案资料进行了造册登记和规范化处理,并在此基础上呈报了档案工作自查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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