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救灾款发放工作方案赏析八篇

时间:2022-09-01 03:33:28

救灾款发放工作方案

救灾款发放工作方案第1篇

第一条救灾款是中央和地方政府拨给受灾地区用于灾民生活困难救助的财政专项资金。为进一步加强救灾款的使用管理,切实保障灾民的基本生活和维护灾区社会稳定,根据民政部、财政部和省民政厅、财政厅有关救灾款使用管理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救灾款是指中央财政和省财政下达的特大自然灾害救济补助费、特大自然灾害灾后重建补助费,各级政府财政安排的自然灾害救济事业费。

第二章救灾款的使用

第三条救灾款的使用范围:

(一)解决灾民因自然灾害造成的无力克服的衣、食、住、医等生活困难;

(二)紧急抢救、转移和安置灾民;

(三)灾民倒房恢复重建;

(四)加工及储运救灾物资。

救灾款发放的重点为重灾区、重灾户。

重灾户主要指:

1.遭受自然灾害无法维持基本生活的“特困户”、“五保户”和既缺钱又缺粮的“双缺户”;

2.家庭遭受重大损失而缺乏自救能力的受灾困难户。

第四条救灾款的使用必须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规章制度,专款专用,重点使用。不得平均分配,不得截留、挪用,不得向无灾地区拨款,不得实行有偿使用,不得提取周转金,不得用于扶贫支出,不得用于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支出,不得用于行政支出,不得擅自扩大其它使用范围。

第三章救灾款的管理

第五条救灾款的预算安排。根据救灾工作分级负责的原则,救灾款实行分级负担。各级财政部门在年初编制预算时,要根据上年灾情及救灾资金需求,编制相应的自然灾害救济事业费预算,如当年遇重大自然灾害或灾害频发,实际需要超过当年预算,财政应视财力情况报请政府给予追加。各地民政部门要认真核实灾情,实事求是地提出自然灾害救济事业费支出计划和安排依据,为财政部门安排救灾款预算提供翔实可靠的依据。

第六条救灾款的申请。当地方遭受严重或特大自然灾害,地方政府通过自身努力确实难以解决时,可以向上一级政府提出救灾款的申请报告,上一级政府可以根据情况给予适当补助。

各级政府向上一级政府申请救灾款的报告中,必须如实说明灾害损失程度,地方政府已采取的准备采取的救灾措施,下一步救灾工作存在的困难。申请救灾款报告不按规定或者虚报、瞒报、假报,一经查实,上一级政府一律不予安排救灾款,因此造成严重后果的,将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第七条救灾款的审拨。民政部门在准确核实灾情的基础上,结合地方经济发展水平、自救能力及救灾款安排使用情况,提出具体补助分配方案,同时将分配方案报同级财政部门会商后行文下拨。

第八条救灾款的下达。救灾款实行逐级下达。各级民政、财政部门接到上级拨款后应及时安排使用救灾款,并在收到上级拨款通知后30天内将有关分配使用情况报上一级民政、财政部门。逾期不报,将视为资金没有安排使用,上级民政、财政部门在今后拨款中可不予安排或在应补助数额中扣除已下拨未安排的部分。

第九条救灾款指标下达后,各级民政部门、财政部门必须确保资金及时到位。财政部门要积极调度资金,安排资金及时拨付,保证各项救灾支出的需要。不得以任何名义拖延、缓拨救灾资金。不得用作任何抵扣。

第十条建立健全救灾款财务管理制度。各级都要加强救灾款的财务管理,加强预算监督。做到专人负责,专帐管理,手续完备,帐目清楚、完整、准确。

第四章救灾款的发放

第十一条基层发放救灾款(物),要做到政策公开、数额公开、对象公开。在发放过程中必须坚持民主评议、登记造册、张榜公布、公开发放的程序,救济对象和救济款物数额必须在基层的政务栏及村务栏中公布,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第五章救灾款的监督

第十二条各级经管救灾款的人员工作变动、调离时,必须办理交接手续,经审计和主管领导批准后方可离任。

第十三条各级民政、财政部门要积极配合审计、监察部门对救灾款的使用管理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

第十四条在发放、使用救灾款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其所在单位或上级机关对主管人员或直接责任人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对不符合条件的救济对象发放救灾款物的;

(二)虚报、克扣救灾款物的;

救灾款发放工作方案第2篇

去年5月12日汶川地震给陕西人民生命财产带来了重大损失,全省有92个县(区)、1022个乡(镇)、9357个行政村受灾,受灾人口326.56万人,因灾死亡122人,受伤2937人,交通、电力等基础设施受损严重。严重的灾情,牵动着党中央、国务院领导的心,总书记、总理先后来陕西看望受灾群众和救灾人员,实地考察抗震救灾和恢复重建工作。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书记处书记、国家副主席受总书记委托,专程赴陕西灾区视察,认真听取灾情汇报,指导抗震救灾工作。中央领导亲临抗震救灾现场,给灾区群众和全省人民带来深厚温暖和战胜灾难的信心。

大灾有大爱,审计献真情,搞好抗震救灾款物审计就是对灾区的最好支援。陕西省委、省政府对救灾款物的监督工作高度重视,袁纯清省长在省审计厅呈送的抗震救灾资金和物资审计方案上批示:突出重点,认真搞好审计,保证资金、物资真正使用在救灾和重建上。

救灾资金和物资来自四面八方,款物量大,审计过程中还要面临余震的威胁,对审计机关是一次前所未有的考验。2008年5月22日,陕西省审计厅屈方方厅长从灾区一回来,就及时召开厅务会,专题研究抗震救灾资金和物资审计工作,一场不同寻常的特殊审计序幕及时有序拉开。为了加强这次审计工作的组织领导,陕西省审计厅与西安特派办及时协调,积极沟通,成立了抗震救灾资金和物资审计工作协调领导小组,制定了《2008年全省抗震救灾资金和物资审计工作方案》,联合召开全省抗震救灾资金和物资专项审计工作会议进行安排部署,提出了关口前移、事中介入、全程跟踪、阶段推进的工作思路。全省各级审计机关迅速行动,抽调770余名审计人员,组成115个审计组,分别对10个设区市、杨凌示范区和107个区县进行审计。省审计厅《审计简报》专门开辟抗震救灾审计专栏,抗震救灾款物审计领导小组专门编发《抗震救灾审计动态》,及时报道专项审计进展情况,形成了上下联动的良好局面。审计署社会保障司司长王中信受审计长刘家义委托,专程到陕西指导抗震救灾资金和物资审计工作。省审计厅周新生副厅长率救灾款物审计组赴汉中开展审计工作。到汉中的当天,周新生副厅长就赶赴受灾较重的南郑县开展专项审计工作,全程督导抗震救灾资金和物资审计工作。

为确保全省抗震救灾资金和物资审计工作顺利进行,2008年6月1日,省审计斤4名厅领导带督导组,分赴10个设区市、杨凌示范区和部分重灾县区进行检查督导。

抗震救灾款物审计关注度高、时间紧、任务重,审计机关各级领导身先士卒、废寝忘食,审计人员顶烈日、战高温,克服重重困难,奔赴重灾区和灾民中核对调查救灾资金和物资发放情况。宁强县审计局不等不靠,一边抗震救灾,一边开展对各乡镇抗震救灾款物的审计。勉县审计局率先制定了《勉县抗震救灾资金物资使用监督管理办法》,提出了“发到灾民手中的款物才是救灾物资的理念”,采取了“把住两头,盯紧中间”的有效措施,得到了政府的充分肯定。略阳县审计局不但及时对乡镇的抗震救灾款物进行审计监督,而且审计人员深入到每个乡镇救灾物资发放点,实地监督救灾物资的发放情况,这一做法得到了刘家义审计长的充分肯定。

救灾款物审计情况及时上报省政府,引起了省政府领导的高度重视,袁纯清省长、赵正永常务副省长均作了重要批示,省政府立即召集有关会议,研究落实整改措施。2008年6月16日,省政府专门召开抗震救灾审计通报会,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赵正永听取汇报后指出,短短20天时间,省审计厅与西安特派办客观、公正地评价了全省抗震救灾工作,基本掌握全省救灾款物的总体情况,发现了一些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对于陕西省加强抗震救灾款物的监督,对于夺取抗震救灾的全面胜利都起到了重要作用。

宝鸡市审计局在救灾款物审计中打破就账看账的传统做法,深入救灾物资仓库去逐一核对物资数量,去加工粮食的企业查看粮食生产及储存情况,进村入户核实灾民的生活补助和救灾物资、粮食领取情况等。就每笔救灾款物都逐一审计核查,不放过如何疑点,确保救灾款物用于灾区和灾民。采取多种形式向被审计单位及时提出整改建议,其中审计建议有书面的建议,通过座谈会议提出的审计建议,还有口头的建议,边审边纠改,解决了救灾款物不出或少出问题。通过审计,发现和查处了岐山县蔡家坡镇教育督导组专干赵仓官及干事张琳截留捐款3447.18元的问题,太白县咀头镇财政所公款私存救灾资金49460元的问题,太白县焦家山村干部违规将不符合条件的自己和亲戚共3户13人,列为“重建户”和“三无”人员并领取1个月生活补助3900元的问题,太白县咀头镇咀头街村将不符合条件的村干部亲属列为“重建户”和“三无”人员,领取1个月生活补助1200元的问题。在对陈仓区天王镇曹家沟村一个举报情况审计核买中,审计人员发现了该村违规收取85户重建户建设规划费1.7万元和重建保证金17万元,共计18.7万元的问题,审计人员及时指出并要求责令退还,现已全部退还,并将涉及人员的责任追究问题移送市纪委,给予村支部书记、村主任处分,维护了党纪国法的严肃性,确保了人民群众利益不受侵犯。

陈仓区审计局注重救灾物资的案件查处工作,对收到的上级转来和直接举报线索9起,都及时安排人员进行了核实。对反映属实的问题当场进行了纠正,对举报部分属实或与抗震救灾无关的,及时进行了处理或要求有关方面进行处理,对举报不实的,也查明了情况,并及时向上级和有关方面回复了结果。所有举报件,都在3天内办理完毕,对某镇一个村群众电话举报村上平均发放面粉的问题,当即派人到

现场制止并进行了纠正。

地震期间,全省审计机关干部职工恪尽职守、不畏艰险、顽强拼搏、忘我工作,表现出了良好的精神风貌和扎实的工作作风,在审计署表彰的抗震救灾和救灾款物审计先进单位、先进个人中,1个单位荣立集体二等功、2个单位荣立集体三等功,个人一等功1人、二等功2人、三等功5人。在此基础上,省审计厅对全省35名抗震救灾和救灾款物审计先进个人给予嘉奖。

在全省审计机关的共同努力下,救灾款物审计取得了圆满成效,主要体现是.提升了审计监督的公信力、权威性、影Ⅱ自力,确保了抗震救灾款物不出问题、少出问题、不出大问题,审计机关高效、严格、务实的工作作风,赢得了社会各界的信任和好评。审计数据的可靠性以及重大情况的真实及时反映,赢得了政府的信赖,陕西省政府在全国新闻会上全部采用了审计数据。从快、从严查处移交案件,增强了审计的威力,全省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根据审计提出的372条建议,采纳整改321条,出台和完善了111项救灾款物管理制度,纪监部门根据审计移交线索对涉案有关33人进行了党纪政纪处理。发挥了宏观服务作用,陕西的阶段性审计结果和案例被审计署公告采用,向省政府发出4份审计建议函,同时向省政府上报了3份审计要情。2008年6月初,陕西省抗震救灾资金和物资审计领导小组根据审计情况,将全省的救灾款物审计情况及时上报省政府,引起了省政府领导的高度重视,袁纯清省长、赵正永常务副省长均作了重要批示,省政府立即召集有关会议,研究落实整改措施。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赵正永听取汇报后指出,短短20天时间,省审计厅与西安特派办客观、公正地评价了全雀抗震救灾工作,基本掌握全省救灾款物的总体情况,发现了一些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对于陕西省加强抗震救灾款物的监督,对于夺取抗震救灾的全面胜利都起到了重要作用。

按照审计署对加强灾后恢复重建审计工作要求,依据陕西省灾后恢复重建工作的进程,省审计厅提早动手、精心安排。从2008年6月下旬开始,省审计厅及时安排,深入灾区开展审前调查,并积极主动与省抗震救灾指挥部及相关部门联系,收集灾后恢复重建相关政策、方案、项目规划等资料,着手制定灾后恢复重建审计总体方案和专项审计工作方案。总体方案拟定后,多方征求了上下级审计机关、省级有关部门和天津市审计局意见,与西安特派办进行了充分沟通,并专门向审计署作了请示汇报,刘家义审计长,余效明、石爱中副审计长对陕西省灾后恢复重建审计工作动手早、行动快给予了肯定。

2008年8月11日,省政府办公厅向全省转发了总体方案,并在总体方案框架下,分别制定下发了农村民房、学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农村五保供养服务机构、水利设施、交通、城镇体系建设7个专项审计工作方案。随后,召开了全省抗震救灾恢复重建审计工作会议和省本级灾后恢复重建审计动员会,全面安排部署恢复重建审计工作。成立了以厅长为组长,两名副厅长为副组长的灾后恢复重建审计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1个专项审计组和3个综合审计组。五市一区和40个县(区、市)审计机关均成立了由一把手为组长的灾后恢复重建审计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

2008年9月份起,共投入750名审计人员,组成120多个审计组,在三个受灾省中率先开展了灾后恢复重建资金和项目的跟踪审计。省厅省级部门审计组正式进驻省级10个部门开始审计,3个综合审计工作组分别由厅领导带队,进驻汉中等5市1区开展灾后恢复重建审计工作。为提高审计人员的业务技能,省审计厅举办了全省灾后恢复重建审计工作培训班,对灾后恢复重建有关政策、工程审计技术方法和各专项灾后恢复重建审计业务进行了培训。

截至2008年底,对交通、水利应急资金、校舍维修加固工程的审计已基本结束,灾民住房审计进入了收尾阶段。对省政府确定的第一批中小学校、医疗卫生机构、五保供养服务机构重建和新建项目的审计随项目建设进度正在进行。

根据这次灾后恢复重建审计的特点,省审计厅在总体上把握了重预防、重时效、重服务、重整改的原则,在审计组织方式上坚持统筹兼顾、上下协调,在分工上以“同级审”为主、 “上审下”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在实施步骤上分阶段全面监督,在审计方式上采取全程跟踪、分次审计,实行动态管理,确保灾后重建工作不出问题、少出问题、不出大问题。实施过程中,各地普遍采取了打破科室分工,整合审计力量,统一时间、统一组织,集中组织实施。针对不同项目,不同资金管理方式、不同资金规模,分别用不同的审计方式。对灾后恢复重建应急和除险加固维修项目资金进行了全面审计,对灾后新建项目进行了跟踪审计:对农村民房维修加固,采用因地制宜、由上而下、点面结合、随机抽审的方法:对地质灾害,公路,计生等资金量小、进度快的项目采取了一次审结的审计方式。陕西的灾后恢复重建审计工作得到审计署的高度肯定,并在全国灾后恢复重建审计计划协调会上介绍了经验。

2009年4月17日,陕西省召开全省灾后恢复重建工作座谈会,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赵正永在会上指出: “全省灾后恢复重建工作启动以来,各级、各相关部门动手早、行动快,认真编制重建规划,积极主动筹集资金,灾后重建各项工作任务进展顺利,取得了阶段性成果,达到了预期目标。截至2008年底,已有70%的重建项目开工,目前受灾群众住房重建任务也已完成90%以上。特别是天津市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部署,对口支援我省宁强、略阳两个重灾县,援建项目进展快、水平高,在灾后恢复重建中起到了示范、样板和推动作用。”灾后恢复重建审计是灾后重建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陕西省审计厅在灾后恢复重建审计中积极与天津市审计局联系,精心组织、认真安排,确保这项审计工作顺利进展,有力地促进了全省灾后恢复重建工作的安全有效进行。

2009年是省委、省政府确定的提前一年完成灾后恢复重建任务的攻坚之年,灾后恢复重建规划的项目要全部开工,农村受灾群众住房重建6月底全面完成,学校重建8月底完成,其他重建项目年底完成。按照省委、省政府这一安排部署,省厅和灾区审计机关正紧锣密鼓开展恢复重建审计工作,确保圆满完成党和人民赋予的历史重任。

地震发生不久,屈方方厅长到汉中、宝鸡等重灾县区局察看灾情中,给7个县局送来慰问金,用于干部职工抗震救灾。安排专项资金140万元,帮助市县区审计机关修复因灾受损的办公基础设施。将汉中、宝鸡两市列为审计信息化建设重点支持市,决定在金审工程二期和2008年的补助款予以倾斜,重点扶持。

城固县毛岭村是省审计厅的灾后重建帮扶点。毛岭村有143户村民受灾,倒塌房屋4户,重度危房17户、中度损坏122户,另有部分村民房屋地基下陷,部分农田边坡垮塌。村村委会5问平房屋顶震塌,临时办公借用的原毛岭乡政府

办公楼,也成了危房,经济损失达200多万元。厅党组高度重视该村的灾后重建,专门成立了抗震救灾结对帮扶领导小组,选派有基层工作经验的优秀干部驻村帮扶。屈方方厅长、徐宗一副厅长、陈宗海纪检组长先后到毛岭村了解受灾及灾后重建情况,研究帮扶工作。2008年入冬后,向村里贫困户赠送了棉被和慰问金,并向村小学赠送了部分文体活动用品,向贫困学生赠送了学习用品,价值约1000元。春节前夕,厅领导带队慰问了部分受灾户和贫困户,为他们送去了米、油、肉、糖、棉衣、棉被及慰问金,价值约1.6;5-元。驻村干部与县科协、果业局联系,组织专家到村举办培训,受到了群众的欢迎。在发放永久性住房建设补助资金和维修加固补助资金前,还在各组公示户主姓名、房屋损毁程度和补助金额,接受全体村民监督。驻村干部对受灾户逐一走访了解困难,并督促建房补助、生活补助及时发放到位。截止目前,确定的21户重建户已全部完工:筹集资金3675-元,拟建设400平方米两层小楼一栋以及楼前的活动场所一处:争取到位资金5万元,对村小学操场进行平整,添置一批活动器材。争取资金10万元,对该村村级路进行硬化.为镇政府争取基层政权建设补助10万元。对省审计厅的帮扶重建工作,城固县电视台已进行了两次报道。城固县委组织部长对该村村委会建设极为重视,拟把毛岭村村级组织活动场所树为全县的典型。省直机关工委组团对审计厅的帮扶重建进行了检查,给予了充分肯定。

汉中市审计局根据大部分县区审计局计算机均因地震而不同程度地受到损坏的实际情况,在经费有限的情况下,急灾情所急,想灾情所想,压缩开支,为11个县区审计局安排资金27万元,专项用于购置因灾受损的计算机,解决了基层的实际困难。

汉中市审计局对口帮扶地震重灾村宁强县青木川镇长沙坝村,自2008年6月14日开始,市局共派出25批工作组,100余人次参加对口帮扶工作。工作组多次冒着余震的危险,深入农户实地调查,逐家摸清受灾情况,与村民同吃、同住、同劳动,帮助村民开展灾后重建和生产自救,积极同县、乡有关部门联系,协调该村整体搬迁事宜。入冬以后,为确保灾民能保暖、平安过冬,市局又给全村每户村民送去了价值万元的150床棉被,并给长沙坝村捐资20000元现金,帮助村民生产生活。

勉县审计局办公楼和办公设施因地震受损,办公楼经鉴定为C级危房。灾情发生后,该局积极采取措施进行恢复重建,争取了省审计厅的专项办公楼维修资金,县政府为该局新购置了笔记本电脑、摄像机、照相机、打印机、刻录机等办公设备。目前,局办公楼原基改建立项需资金180万元方案报县政府待批。

救灾款发放工作方案第3篇

当前,我县遭受了100年一遇的特大旱灾,全县上下坚持把抗旱救灾工作作为当前工作的重中之重,采取了一系列有效措施,取得了阶段性成效。各级、各部门和社会各界对抗旱救灾工作给予了极大的关心和支持,已陆续安排和募捐了大量抗旱救灾资金,并将持续增加。为切实加强各类救灾资金和捐助款物的管理,集中使用,最大限度地发挥资金使用的规模效益,根据县政府领导意见,现就严格救灾资金使用管理制度有关问题紧急通知如下:

一、建立救灾资金汇总报告制度,务必做到及时统一

市级各主管部门安排到县的各项救灾资金,各部门在接到资金文件或收到资金后,务必当天书面报告县救灾办、县财政局,由两单位清理汇总后报告县政府领导。各部门接受的社会捐助款物,必须在5个工作日内将本单位收到的捐助资金全部存入“**县人民政府社会捐助接收办公室”在**县财政局资金管理部开设的专门账户(设在县民政局内)。**县人民政府社会捐助接收办公室对接受的各项救灾款物严格实行日报告制度,按前述规定每日报告县救灾办、县财政局,并将捐赠情况在《**新闻》、**有线电视台刊播。捐赠者一次性捐款在10万元以上的,由县政府发给“荣誉市民”证书,予以表扬鼓励。

二、建立救灾资金统筹安排制度,严格使用拨付程序

各项救灾款物的安排使用严格按照县政府《关于印发**县自然灾害处置办法》(足府发〔2004〕11号)规定,由县救灾办、县财政局会同涉及资金主管部门共同会商,提出分配建议方案,报县政府分管领导审核、县政府主要领导审批同意后方可拨付使用。救灾资金安排使用要坚持“支援重灾、兼顾面上”原则,做到及时快捷,不得积压拖延。市级救灾资金下达到县后立即安排,只到文件未到资金的由县财政先行垫支;县政府社会捐助办公室接受的捐助资金实行额度管理,按照县政府领导意见予以安排。凡“**县人民政府社会捐助接收办公室”在**县财政局资金管理部开设的账户上达20万元以上资金时,进行一次分配。对捐赠者有使用对象和范围要求的原则上尊重捐赠者意愿。各单位一律不得自行其是,擅自动用安排救灾款物。

三、强化救灾资金审计监督管理,坚决做到专款专用

各项救灾资金必须做到专户储存、专款专用,严禁截留、挤占、挪用。县审计、监察部门对资金使用情况要进行专项审计检查,发现违规违纪的,必须坚决严肃处理,触犯刑律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救灾款发放工作方案第4篇

第一条为了规范救灾捐赠活动,加强救灾捐赠款物的管理,保护捐赠人、救灾捐赠受赠人和灾区受益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益事业捐赠法》和《国家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发生自然灾害时,救灾募捐主体开展募捐活动,以及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向救灾捐赠受赠人捐赠财产,用于支援灾区、帮助灾民的,适用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救灾募捐主体是指在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的具有救灾宗旨的公募基金会。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救灾捐赠受赠人包括:

(一)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及其委托的社会捐助接收机构;

(二)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认定的具有救灾宗旨的公益性民间组织;

(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组织。

第四条救灾捐赠应当是自愿和无偿的,禁止强行摊派或者变相摊派,不得以捐赠为名从事营利活动。

第五条救灾捐赠款物的使用范围:

(一)解决灾民衣、食、住、医等生活困难;

(二)紧急抢救、转移和安置灾民;

(三)灾民倒塌房屋的恢复重建;

(四)捐赠人指定的与救灾直接相关的用途;

(五)经同级人民政府批准的其他直接用于救灾方面的必要开支。

第六条国务院民政部门负责管理全国救灾捐赠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民政部门负责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救灾捐赠工作。

第七条对于在救灾捐赠中有突出贡献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可以予以表彰。对捐赠人进行公开表彰,应当事先征求捐赠人的意见。

第二章组织捐赠与募捐

第八条国务院民政部门可以根据灾情组织开展跨省(自治区、直辖市)或者全国性救灾捐赠活动,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按照部署组织实施。

经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组织开展本行政区域内的救灾捐赠活动,但不得跨区域开展。

在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开展的救灾捐赠活动中,同级人民政府辖区内的各系统、各部门、各单位在本系统、本部门、本单位内组织实施。

第九条开展义演、义赛、义卖等大型救灾捐赠和募捐活动,举办单位应当在活动结束后30日内,报当地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备案。备案内容包括:举办单位、活动时间、地点、内容、方式及款物用途等。

第十条具有救灾宗旨的公募基金会,可以依法开展救灾募捐活动,但在发生自然灾害时所募集的资金不得用于增加原始基金。

第三章接受捐赠

第十一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接受救灾捐赠款物,根据工作需要可以指定社会捐助接收机构、具有救灾宗旨的公益性民间组织组织实施。

乡(镇)人民政府、城市街道办事处受县(县级市、市辖区)人民政府委托,可以组织代收本行政区域内村民、居民及驻在单位的救灾捐赠款物。代收的捐赠款物应当及时转交救灾捐赠受赠人。

第十二条救灾捐赠受赠人应当向社会公布其名称、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银行账号等。

第十三条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向救灾捐赠受赠人捐赠其有权处分的合法财产。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捐赠其自产或者外购商品的,需要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应当提供相应的发票及证明物品质量的资料。

第十四条救灾捐赠受赠人接受救灾捐赠款物时,应当确认银行票据,当面清点现金,验收物资。捐赠人所捐款物不能当场兑现的,救灾捐赠受赠人应当与捐赠人签订载明捐赠款物种类、质量、数量和兑现时间等内容的捐赠协议。

捐赠人捐赠的食品、药品、生物化学制品应当符合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和卫生行政等政府相关部门的有关规定。

第十五条救灾捐赠受赠人接受救灾捐赠款物后,应当向捐赠人出具符合国家财务、税收管理规定的接收捐赠凭证。

第十六条对符合税收法律法规规定的救灾捐赠,捐赠人凭捐赠凭证享受税收优惠政策,具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

第四章境外救灾捐赠

第十七条国务院民政部门负责对境外通报灾情,表明接受境外救灾捐赠的态度,确定受援区域。

第十八条国务院民政部门负责接受境外对中央政府的救灾捐赠。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民政部门负责接受境外对地方政府的救灾捐赠。

具有救灾宗旨的公益性民间组织接受境外救灾捐赠,应当报民政部门备案。

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十九条救灾捐赠受赠人接受的外汇救灾捐赠款按国家外汇管理规定办理。

第二十条境外救灾捐赠物资的检验、检疫、免税和入境,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办理。

第二十一条对免税进口的救灾捐赠物资不得以任何形式转让、出售、出租或者移作他用。

第五章救灾捐赠款物的管理和使用

第二十二条救灾捐赠受赠人应当对救灾捐赠款指定账户,专项管理;对救灾捐赠物资建立分类登记表册。

第二十三条具有救灾宗旨的公益性民间组织应当按照当地政府提供的灾区需求,提出分配、使用救灾捐赠款物方案,报同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备案,接受监督。

第二十四条在国务院民政部门组织开展的跨省(自治区、直辖市)或者全国性救灾捐赠活动中,国务院民政部门可以统一分配、调拨全国救灾捐赠款物。

第二十五条国务院民政部门负责调拨的救灾捐赠物资,属境外捐赠的,其运抵口岸后的运输等费用由受援地区负担;属境内捐赠的,由捐赠方负担。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民政部门负责调拨的救灾捐赠物资,运输、临时仓储等费用由地方同级财政负担。

第二十六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根据灾情和灾区实际需求,可以统筹平衡和统一调拨分配救灾捐赠款物,并报上一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统计。

对捐赠人指定救灾捐赠款物用途或者受援地区的,应当按照捐赠人意愿使用。在捐赠款物过于集中同一地方的情况下,经捐赠人书面同意,省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可以调剂分配。

发放救灾捐赠款物时,应当坚持民主评议、登记造册、张榜公布、公开发放等程序,做到制度健全、账目清楚,手续完备,并向社会公布。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应当会同监察、审计等部门及时对救灾捐赠款物的使用发放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捐赠人有权向救灾捐赠受赠人查询救灾捐赠财产的使用、管理情况,并提出意见和建议。对于捐赠人的查询,救灾捐赠受赠人应当如实答复。

第二十七条对灾区不适用的境内救灾捐赠物资,经捐赠人书面同意,报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批准后可以变卖。

对灾区不适用的境外救灾捐赠物资,应当报省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批准后方可变卖。

变卖救灾捐赠物资应当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统一组织实施,一般应当采取公开拍卖方式。

变卖救灾捐赠物资所得款必须作为救灾捐赠款管理、使用,不得挪作他用。

第二十八条可重复使用的救灾捐赠物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应当及时回收、妥善保管,作为地方救灾物资储备。

第二十九条接受的救灾捐赠款物,受赠人应当严格按照使用范围,在本年度内分配使用,不得滞留。如确需跨年度使用的,应当报上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审批。

第三十条救灾捐赠款物的接受及分配、使用情况应当按照国务院民政部门规定的统计标准进行统计,并接受审计、监察等部门和社会的监督。

第三十一条各级民政部门在组织救灾捐赠工作中,不得从捐赠款中列支费用。经民政部门授权的社会捐助接收机构、具有救灾宗旨的公益性民间组织,可以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自身组织章程,在捐赠款中列支必要的工作经费。捐赠人与救灾捐赠受赠人另有协议的除外。

第三十二条救灾捐赠、募捐活动及款物分配、使用情况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统一向社会公布,一般每年不少于两次。集中捐赠和募捐活动一般应在活动结束后一个月内向社会公布信息。

第六章法律责任

第三十三条捐赠人应当依法履行捐赠协议,按照捐赠协议约定的期限和方式将捐赠财产转移给救灾捐赠受赠人。对不能按时履约的,应当及时向救灾捐赠受赠人说明情况,签订补充履约协议。救灾捐赠受赠人有权依法向协议捐赠人追要捐赠款物,并通过适当方式向社会公告说明。

第三十四条挪用、侵占或者贪污救灾捐赠款物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责令退还所用、所得款物;对直接责任人,由所在单位依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依照前款追回、追缴的款物,应当用于救灾目的和用途。

第三十五条救灾捐赠受赠人的工作人员,,,,致使捐赠财产造成重大损失的,由所在单位依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七章附则

第三十六条在境外发生特大自然灾害时,需要组织对外援助时,由国务院民政部门参照本办法组织实施社会捐赠,统一协调民间国际援助活动。

救灾款发放工作方案第5篇

**年我市范围内遭受了较为严重的内涝、低温冷冻、风雹、洪涝、病虫等自然灾害,给灾区人民的生产生活造成较大影响。据统计,全市农作物受灾面积267058公顷,占播种面积的58%,绝收面积102885公顷,占受灾面积的39%;受灾人口371922人,占农村人口的52%,紧急转移安置灾民498人;倒塌和损坏民房1357间;共造成直接经济损失20805万元。

(一)加强领导,及时部署救灾工作。各级党委和政府十分重视救灾工作,在灾情发生后,积极组织民政、农委等有关部门深入灾区核查灾情,帮助灾民解决种子、生产资料、资金和恢复重建的困难问题,尽一切努力减少灾害损失。市政府适时召开了全市防汛工作会议,专题部署了防汛备灾工作。市民政局多次下发通知,下派工作组15个40人次,督促各地做好防汛备灾、灾情报告和灾民救济工作,确保了救灾工作有序进行。全市严格执行灾情零报告制度,得到省厅的肯定。

(二)严格资金管理,保证灾民基本生活。全市在进行全面救灾款自查的同时,接受了审计、人大等上级有关部门近半年时间的延伸审计和监督检查。针对基层救灾物资管理不规范问题,市局8月份制定出台了《社会捐助款物和救灾物资管理规定》,提高了全市救灾管理工作水平。年初,通过2次调查,制定了全市**年春夏荒灾民救助方案,采取灾民自救、政府救济、社会帮扶、互助互济等形式,有效开展灾民救济工作。全市发放灾民救助卡3.86万个,实施政府救助12.9万人次,安排救灾款591万元,确保了需救济灾民每人每月30斤口粮。

(三)积极构建灾害紧急救援体系。我市切实加强救灾综合协调工作,在4月份启动了灾情会商制度,并建立了灾情会商的联络体系和会商工作人员库。按照《省特大自然灾害救灾应急预案》的内容,重新修订了《市特大自然灾害应急预案》,并完成《市灾民紧急转移安置预案》、《市敬老院火灾紧急事件处置预案》的起草工作。确保按预案要求组织开展应急救援工作,将灾害损失降低到最低限度。

(四)积极引导灾民生产自救。全市各级党委、政府和民政部门向灾民做耐心细致的思想工作,教育群众树立抗灾救灾意识,自救自立,充分发挥救灾主体作用。各县(市)区政府积极协调,统一组织向修路、采矿、运输、建筑、林业生产等周边市场和外地转移劳动力10万余人;并号召灾民进山采集山产品,从事工商副业,发展庭院养殖和畜牧等增加农民收入。

(五)积极推动经常性社会捐助工作。按照国家和省的部署,积极推进社会捐助工作。在市福彩公益金资助下,由市区民政部门建立了1处示范性“慈善爱心超市”,对市区特困优抚对象和城市低保人员进行救助。目前,也已经建立慈善超市,其他县的此项工作正在积极运作,可望在每个县(市)区建立1处或多处慈善超市。为配合慈善超市的启动,全市认真开展捐助月活动,共接收捐款0.92万元,物资4万件。此外,由于积极争取,得到省厅3个项目22万元的老区改造资金支持。

二、城市低保工作

截止12月末,全市保障人员78743人,月发放保障金497.1万元,累计发放保障金5836.9万元。全市城市低保人均补差达到63元,超过省里要求的人均补助60元的目标。

(一)强化和规范动态管理。继续推进“城市低保规范服务年”活动。今年2月份修订出台《市区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办法》,于4月1日正式实施。各地将保障人员分类动态管理和核查,及时办理增发、减发、停发保障金手续,确保保障人员有进有出,保障金有升有降。截止年末全市比上年新增保障人员6582人,停发5685人。全市各地实行了微机备案和“一户一档”管理,在媒体上公布了热线电话,实行首问责任制,及时处理举报,没有因工作失误越级上访问题。

(二)严格资金管理。年初,全市落实地方财政低保资金预算540万元。省拨我市4229万元转移支付资金全部下拨到位。在国家补助资金没有及时拨付的情况下,全市各地民政部门积极协调财政部门,由地方自筹资金按月垫付发放保障金,做到了足额按时发放,维护了社会稳定。6个县(市)区通过银行、邮政部门全部实现了保障金社会化发放。

(三)切实提高低保水平。按省的有关要求,将提高低保水平工作列入市委“6项利民行动、办好26件实事”实施方案。经过大量的调查测算、汇报争取工作,6个县(市)区均提高了保障标准(目前为市区150元、县127元、其他县市120元),平均上调了17%。同时还实行了分类施保,各地对重残、重病、鳏寡孤独、学生和70岁以上老人给予加发10%-20%低保金的照顾。

(四)积极推进城市医疗救助工作。按省统一部署,于5月中旬开展了城市医疗救助对象调查摸底工作。据调查,全市低保人员中患大病和常见病人数分别为4203人和15300人,占低保总人数的5.4%和20%,因病致贫人数为35180人,占低保总人数的45%。为进一步推进开展城市医疗救助提供了基础数据。抓住出台《保障办法》的契机,还制定落实了保障人员就业、就医、就学、住房、法律援助等内容的救助政策。为鼓励就业,对市区主动申报就业收入的低保人员实行了为期3个月“低保渐退”制度。

救灾款发放工作方案第6篇

2013年6月至8月,我县几乎滴雨未降,高温无雨导致地表水分大量蒸发,小河干枯断流,大河支流河床渐露,农田开裂,特别严重的是因缺水导致大面积二季无法栽插,损失惨重。全县受灾人口达万人,农作物受灾面积达公顷,成灾公顷。造成直接经济损失万元。

二、积极开展救灾救济工作,妥善安排灾区群众生活

首先,在灾情发生前,我们根据气象部门或上级业务部门提供的信息,及时进行灾害预报,如今年发生的旱灾,我们都事先以明传电报方式通报各乡镇,要求做好抗旱应急准备工作,为减轻或减少灾害造成的损失起到了很好的作用。每次灾情发生后,我们都能及时召开会议,研究灾情,安排部署救灾工作。一方面大力发动群众,采取得力措施,抗灾保生产,开展生产自救;另一方面采取积极措施,组织社会捐赠、支援灾区,辅之于国家及时救济;下拨了救灾款物,解决了灾区群众生产和生活中的一些困难,维护了社会稳定。尤其是6-8月份,面对严重的旱灾,我县各级党政高度重视,全力投入抗旱。一是加强领导、强化责任。县政府多次召开会议,动员各部门、全社会力量抗旱保生产。各乡镇成立了专门领导机构,层层落实责任制,县直单位包乡挂点,把抗旱工作当作中心工作来抓。二是全县各级抗旱设备、设施、器材和农村劳动力全部投入抗旱,并筹集大量资金和物资投入抗旱保苗。全县各地一方面科学调度水资源,昼夜派干部值班,做好计划用水、节约用水;一方面组织劳动力疏通水利设施,确保二晚秧田用水,据统计,全县各单位、各乡镇投入抗旱资金180多万元,县民政局下拨了救灾款万元,解决了灾区群众饮水困难等紧急生活问题。

三、突出救灾工作重点,狠抓好灾民建房工作

我县是一个地质灾害多发地区,每年都程度不同的发生山洪暴发和山体滑坡等自然灾害,使部分群众的住房受到不同程度的损坏,对他们的人身安全造成严重威胁,给他们的生产生活带来极大困难。据调查统计,全县发生山体滑坡和出现滑坡险情的有19个乡镇,针对这种情况,我们把救灾工作的重点放在灾民建房和农村“两红”人员及其遗属危房改造工作上,组织人员,集中力量,对全县的优抚对象进行摸底,并根据掌握的情况,制定了较为切合实际的灾民建房和农村“两红”人员及其遗属危房改造计划。根据“集中财力、分步实施”的原则,对困难群众进行救济,帮助其尽快重建家园。截止目前,我县灾民建房用农村“两红”人员及遗属危房改造及倒房恢复重建数户.

四、冬春灾民救助工作

连续的自然灾害给我县群众生产生活造成了严重困难,据调查统计,全县因灾缺粮人口4.89万人,需口粮救济人口2.93万人,需救济粮263.7万斤,需衣被救济人口0.42万人,需衣被0.63万件(床)。面对严峻的冬令、春荒形势,我县将采取以下几项主要措施:一是加强对灾民冬春临时生活困难救助工作的组织和领导,层层落实责任制;二是通过“拉网”式的逐户上门调查全面摸清灾民缺粮和缺衣被情况,为及时、准确地进行救助提供准确依据;三是县、乡两级已制定了冬令、春荒救助计划。明确了救济工作的指导思想、工作原则、救助措施;四是在灾民生活救助工作中,认真执行《灾民救助卡》制度,并建立《灾民救助花名册》、《灾民救助人口台帐》,按时逐级上报备案,实现灾民救助工作规范化管理。使全县救灾款物的发放使用和管理工作逐步走上制度化,规范化。

五、防灾减灾工作

为做好2013年的备灾救灾工作,采取了以下主要措施:一是积极开展自然灾害应急预案的修订工作,根据市民政局的要求,《县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经县政府次常务会议通过。;二是根据民政部的要求,我县组织28名民政专干参加了全省灾害信息员职业技能鉴定培训班培训,有序推进灾害信息员职业化进程;三是加大救灾物资的储备力度,县财政拔出专款30万元,购买1600床棉被。同时已与相关企业或供应商签订突发事件供货协议,建立了应急队伍,规范应急物资台帐和应急物资管理制度,做到了情况明,物资运输快捷。

救灾款发放工作方案第7篇

**深有感触地说:“参加考评,首先要做好自己的本职工作,其次提高业务,以积极的姿态、饱满的热情为人民服务,为群众谋利益。只有提高为民服务的意识,才能提高工作的积极性。救灾工作的对象是广大受灾群众,是社会弱势群体,要做好救灾救济工作就要对困难群众有责任心、同情心和爱心,把灾区群众的冷暖时刻挂在心头。”为此在工作中,**始终把灾民的呼声和需求视为第一要务,努力做到“四个第一”,即:“灾情发生后在第一时间作出反应,第一时间到达受灾现场,第一时间提出解决问题的方案,第一时间上报灾情和救灾工作情况。”

据**介绍,**年我市先后发生了低温雨雪冰冻、洪涝、台风、病虫等自然灾害。灾害发生后,他坚持灾情和救灾工作情况日报制,为领导和上级机关及时提供决策依据。为保障雪灾期间灾民应急生活需求,各级民政救灾部门,克服困难,想方设法为灾区群众送发紧急救援物资。去冬今春,全市共发放救济款1150万元、救济粮405吨,共救济灾民20余万人,有效地保障了灾区群众的基本生活。**年全市共安排恢复重建款1657万元,因灾倒塌居民住房1700户、3400间全部恢复重建。

“自从**年我担任救灾办主任以来,和部门同事收集了历年来灾情资料、市气象台建台以来的气象资料;完成了市县乡村四级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的编制工作;编印了全市**年自然灾害管理年报,对**年灾害情况和近10年来灾害情况进行了分析和比较分析,对**年的救灾工作进行了述评,对救灾工作重要事件进行了记载;制定了全市救灾工作信息报送制度,每月定期编印救灾工作信息,遇有特殊情况随时报送,如抗震救灾期间每天编印一期救灾捐赠信息在民政网站公布,接受社会监督。”**介绍:**地震后,全市民政系统共募集捐款4255万元,捐赠物资折款75.74万元。10月份开展的“送温暖、献爱心·向**地震灾区捐赠衣被”活动全市共接收捐赠衣被45192件(床)、接收捐款32.56万元。捐款全部汇缴省救灾捐赠专户,新衣物全部送往省救灾物资储备库。

**建议,“宣城的大发展离不开每个市民,全市要营造考评活动的浓厚氛围,进一步提高考评活动的公众参与度,确保考评活动公开、公平、公正。希望此项活动能一如既往地开展下去,集无数个社会小细胞之力,来推动宣城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救灾款发放工作方案第8篇

一、以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救灾救济、扶贫帮困募捐

和临时救助为主要内容的社会救助工作取得显著成效。

(一)、认真做好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保障贫困弱势群体的生活,维护了社会稳定。

各级领导、民政干部始终把做好低保工作作为解决贫困弱势群体基本生活、维护社会稳定的一项大事来抓,通过加强领导、规范管理、强化监督等措施,严把低保户进口和入口关,加大群众对低保人员的监督和查出力度,通过种种有效措施,使我市低保工作做到了公开、公平、公正,实行动态管理。

一是针对低保问题,建立回访,调查落实制度。对群众所反映的低保人员收入等问题,及时到基层调查核实,对不符合条件的低保人员及时进行清除;对隐瞒收入骗取低保金的人员进行批评教育,限期退回所发的低保金;对群众反映的特殊困难问题,本着以人为本的原则,妥善地进行解决,这种做法不但使低保工作更加公正,同时提高了民政工作的诚信度和亲和力,使民政工作更加贴近群众,贴近基层。二是加强对低保对象的规范管理,市某两级分别将低保人员家庭信息全部录入低保软件,实行微机管理,提高了对低保对象的监管水平。三是严把入口出口关,严格低保的申请、审核、审批程序,认真了解和掌握低保对象的经济生活动态,做到该进的进,该出的出,实行动态管理。四是加强对低保工作人员培训力度,通过多种形式及时对低保工作人员进行业务指导、政策讲解及低保软件的学习,不断提高他们业务水平。五是本着“以人为本”的原则,对低保户中的特困家庭和略高于低保标准但因大病造成生活困难家庭,分季度对他们进行了每户平均400元的临时救助,全年累计救助937户,使用低保金39.46万元。六是在入冬季节对全市53名三无人员每人发放了300元冬季取暖费,合计1.59万元。七是及时按文件要求提高了低保对象的低保标准,每人增加11元,从7月份进行了补发,共补发低保金43.66万元。八是对因某机构改革而合并的某及因破产分流的四矿一厂进入社区管理的低保对象进行认真的核查、划分和调整,明确了因单位变更而造成的低保对象申报、归属管理问题

目前,全市共有38个低保单位,现有低保对象3184户,6731人。按性质分,其中在岗职工802人,离岗职工297人,离退休人员49人,三无人员53人,其它人员5530人;按地域分,城镇享受低保人员1856户4141人,占全市低保总人数的61.5%,某享受低保人员1328户2590人,占全市低保总人数的38.5%;在低保人员中,其中世界秘书网版权所有,享受低保的残疾人672人,占低保人数的9.98%;全市人均发放低保金87.1元,月发放低保金58.7万元,全年累计发放低保金787.9万元,其中发放低保金685.6万元,发放临时救济金39.46万元,全年累计临时救济特困户996户次、2577人次。低保资金社会化发放率达100%,低保覆盖率达8.5%。

(二)、认真履行抗灾救灾综合协调职能,有效地组织灾民开展自救工作,保障灾民的基本生活

今年以来,我市分别遭受了雪灾、大风、洪水、冰雹、病虫害等5种灾害,共33次。其中以181某、182某、188某冰雹,181某、184某洪涝灾害,187某病虫灾害最为严重。据统计,各类灾害使某市受灾人口达14655人次,农作物受灾面积达4858.9公顷,绝收面积953.3公顷,倒塌房屋212间,损坏房屋823间,因灾死亡牲畜5899头(只),造成直接经济损失4371.7万元,其中农业损失3901.2万元。

灾情发生后,我市广大民政干部立足本职,把保障灾民基本生活、维护社会稳定做为民政部门的重要任务,深入一线核查灾情,及时准确上报灾情,争取救灾资金救济灾民,帮助灾民尽快摆脱困境。2006年全市共下拨救灾款174万元。其中,4月29日使用春荒款110万元,购买了530.12吨面粉,分别在5月底和10月初分两次将救灾面粉发放到受灾户家中,共救助灾民7223户,21169人;5月份、7月份两次下拨雪灾款共计44万元,专项用于某灾民倒塌和损坏房屋恢复重建。民政局高度重视,及时向市主管领导做了汇报,并下发通知对灾民进行认真调查摸底,根据基层调查摸底、开会研究及张榜公布的情况,经过某、某、市逐级审核把关,最后确定了6个某涉及29个某的110户受灾户、困难户可以享受此项补助;同时民政局及时和发改委、财务局协调将这110户灾民恢复重建住房纳入2006年市解困住房计划(上级下达市解困住房计划是100户);市某领导都非常重视此项工作,认真听取了民政部门的汇报;各某领导还召开了专门会议,认真安排布署此项工作,责任到位,做好房屋设计、工程建设和监督工作,要求承包单位按时保质保量地完成世界秘书网版权所有,房屋重建任务。10月27日-11月2日期间,市民政局专门到基层对110户房屋恢复重建工作情况进行了专项检查,经查110户房屋开工率为100%,完工率达100%,恢复重建工作全部在9月28日前完成,房屋全部按要求建好。各某的房屋面积不同,分别在47.36--115.53平方米不等,所有重建房屋全部是砖混结构。11月24-27日,由发改委、建设局、民政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四部门组成的检查组又对110户解困住房逐户进行了检查验收。9月11日下拨了20万元特大灾害补助费,救助了因遭受冰雹较为严重的181某、182某和188某三个某的灾民,共救助受灾户115户413人。同时在06年春节前给灾民和特困家庭发放了800条棉被和600件棉衣。据统计:全年累计救助灾民7448户,21872人,全市累计发放灾民救助卡5883个。各某本级投入救灾资金62万元。

为加大救灾工作力度,提高某市救灾工作的应急反应能力,明确灾害管理部门的救灾职责,优化救灾资源配置,最大程度地减轻自然灾害损失,维护灾区社会稳定。4月份,我局再次修改了《新疆某某市救灾应急预案》,并向机关21个有关部门和单位征求了意见和建议,经市党委常委会审议通过,5月份正式出台《新疆某某市救灾应急预案》(试行稿)。186某等某也根据文件要求并结合起来本某多发性的灾情特点制定了本某的救灾应急预案。

健全了某市救灾工作领导机构。5月份成立了由市机关20个职能部门和有关单位组成的某市救灾应急工作领导小组,为确保某市救灾应急工作的正常开展提供了重要保障。

5月份,按照上级要求在全市开展了“社区减灾平安行”试卷答题活动,全市共有4536人参与,收回答题卡4536份,参加答题人数占全市总人口的5.8%,超额完成上级规定的指标任务。同时,各某还通过电视、黑板报等多种形式对救灾减灾知识进行了宣传,并在人口较为集中的学校、市场、车站张贴减灾宣传画。我市181某拍摄的一张反映该某社政科工作人员正在农贸市场张贴减灾宣传画的照片刊登在《某日报》上。在参加今年某组织的第六届职工文艺调演中,我市编排的反映边境一线某抗洪救灾的一个节日获得了优秀节目奖。

认真履行民政救灾职能,及时到灾区一线核查灾情,准确及时上报灾情,为实施救灾工作提供可靠依据和感性认识。目前在救灾工作中,市某两级基本形成了民政部门牵头,办公室、农业、畜牧、水利、财务部门密切配合,工作中相互通气,遇到灾情相互联系的救灾工作机制;同时市某两级均按照救灾科目的要求,做到财务帐目清楚,保证了该科目的有效运作;规范了民政救灾档案资料收集和装订工作;另外,在救灾物资发放上,我们严格按要求进行申请、核查、张榜公示、审批,签名发放工作制度,从而使救灾救济工作能正确,规范运作。

(三)认真抓好春节扶贫帮困送温暖工作。为切实解决好困难群众的生活问题,确保我市困难群众能过一个欢乐、详和的春节。2006年初,在市党委的统一安排布署下,民政局和市工会联合对全市各单位低保户中的特困户,因大病和受灾等原因造成家庭生活困难的特困家庭进行了摸底统计,据统计全市共有特困户、受灾户1788户,其中某受灾职工1203户,市直单位困难群体585户。春节前夕,由市领导带队分成13个慰问组下到各单位慰问特困和受灾群众,分别给城镇特困家庭每户发放了300元现金,给某受灾家庭送去了面粉、清油、羊肉等慰问品,款物折合117.55万元。

(四)募捐工作有序进行。11月21日,根据某党委办公厅、某办公厅下发的《关于认真做好“送温暖、献爱心”社会捐助活动的通知》(兵党办传[2006]136号)精神,在市领导的高度重视和大力支持下,民政局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了“扶贫帮困送温暖募捐活动”。由于市某两级领导高度重视,组织、宣传到位,尤其是党员领导干部充分发挥先锋模范带头作用,募捐活动取得了良好的效果。全市共有43个单位5940人参加了募捐

活动,共计捐款296092.1元,其中市直单位募捐款154651元全部按规定上缴某市“扶贫帮困”募捐专户,由市财务局统一管理。同时部分某还组织了其它形式的募捐活动。如181某组织为本某受灾职工的捐款活动;182某组织的为2户因大病造成特困家庭的捐款活动等。

(五)认真做好特困家庭冬季取暖、子女就学和就医的救助工作。按照市领导的批示,11月份对某市直15个特困、破产企业中没有固定收入依靠低保生活的特困遗孀情况进行复查,对符合条件的132名遗孀每人按市场煤价发放了300元取暖费,共计39600元,由各相关单位负责购买一吨煤炭送到遗孀家中,为他们解决了冬季取暖问题。

基层某也在社会救助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如183某为20名大中专院校特困学生和421名特困家庭的中小学生发放助学金,共计7.26万元。187某给100名特困学生发放生活补贴2万元。

(六)及时做好流浪乞讨和临时求救人员的救助工作。

做好流浪乞讨和临时求救人员的救助工作是社会救助工作的另一项重要内容。今年以来,市民政局充分发挥救助站的作用,对求助人员纳入微机管理,填写救助相关信息,建立救助人员档案,对来访的求救人员,及时给予现金和实物上的救助,全年市民政局累计救助84人,救助面粉45袋,现金1.7万元。

二、继续做好双拥优抚工作今年以来我市以春节和“八一”建军节为重点,以征兵、送兵工作为契机,扎扎实实做好双拥优抚和慰问工作;同时和武装部联合,加大双拥和国防教育的宣传力度,在全市广泛营造拥军优属,拥政爱民,保家卫国,参军光荣的舆论氛围,激发适龄青年入伍积极性。2006年春节,全市共慰问军烈属、残疾军人等优抚对象243人,慰问款物折合6.6万元;“八一”建军节前期,由市领导带领民政局的同志,对驻地和边防某进行了走访慰问,给市武装部、武警中队送去了现金10000万元,给183某布尔根边防某、某驻地部队、兵站等部队送去了乒乓球桌、清油等慰问物品,慰问款物折合共计3.3万元。183、185、186某领导也带领民政科和武装部的同志也对驻地边防某进行了走访慰问,183某还给边防某带去了一台精彩的文艺晚会并和边防官兵共同联欢。据不完全统计,全市在两节期间慰问款物折合20.7万元。

为进一步健全双拥工作领导机构,加强对全市双拥工作的领导。5月份根据人事变动的情况和工作需要,及时调整了某市双拥工作领导小组成员。

为妥善做好退伍义务兵的安置工作,保证退伍兵安置到位,民政局同志多次到基层单位对安置政策进行宣传,协调退伍兵安置事宜。年内共安置2005年度退伍兵25人,其中安置城镇退伍义务兵7人。

为回顾过去,总结经验,更好地做好“十一五”期间的双拥优抚工作。6月19日,民政局和党委统战部联合召开了继1997年以来的某市第四次以双拥工作为主题的民族某结进步表彰大会,对近十年来某市双拥工作情况进行了回顾和总结,并提出了“十一五”期间双拥工作的发展目标和措施;会上,还对十年来涌现出来的4个双拥工作模范集体和6个先进个人进行了表彰奖励。六月份,我市185某被自治区授予双拥工作模范集体光荣称号,该某某长宴忠诚光荣地出席了自治区召开的民族某结进步表彰大会。为弘扬某市双拥优良传统,挖掘双拥工作的典型,讴歌军政军民某结的典型事迹,在全市范围内营造一种浓厚的双拥氛围。根据某民政局的要求,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以双拥共建为主题,形式多样的文艺作品征集活动,共上报音像参赛作品6件。

配合武装部积极做好向社会征兵、向部队送兵工作,通过种种形式,激发适龄青年入伍的积极性。12月份,在配合市武装部组织的送兵仪式上,市领导给27位新兵佩戴了大红花和写有“入伍光荣”的绶带;并向新兵家属赠送了“光荣军属”匾牌,同时给5名城镇义务兵每人发放了5000元优待金。各某认真执行《某市义务兵家属优待办法》之规定,优待金标准均达到了上年职均收入50%的规定,都能按时足额下发,181某最高标准达到了每人发放5530元。据统计,全市共发放义务兵家属优待金37人,合计18.6万元。

及时足额为44名残疾军人、烈属发放了17.77万元抚恤金。12月份,圆满完成了优抚对象的调查、登记及报送任务。

三、加大社会福利和社会事务工作力度由市民政局、雪绒公司、188某三家共同创办,并于2005年底开始改建的集老年人养老、健身、休闲娱乐、医疗保健综合于一体,占地面积5565平方米,能容纳80张床位的某社会福利中心于今年8月16日举行开业仪式,正式挂牌并投入使用。某社会福利中心的成立既是某市的一件大事,更是老年人的一件喜事,它的建成得到了社会上的普遍关注和关心,既减轻了部分家庭的后成之忧,又使老人们在福利院安度晚年,老有所乐,老有所安。目前该福利院已入住老人和孤儿43人。

四、社区建设工作成效显著根据新兵党办发[2004]77号文中关于社区建设“要从长远着眼,从近期着手,远近结合,稳步推进”的目标,今年我局相继出台了《某市关于全面开展社区建设的意见》、《某市某城区社区规划(2006—2010年)》、《某市某城区社区建设实施方案》,同时成立了某市社区建设指导委员会,组织和指导全市的社区工作.

根据市长办公会议和市召开的破产企业专题会议精神,3月份组建了某幸福社区,管理某大坡以下40多个单位近万人的居住人群。5月份又将原毛纺厂社区更名为阳光社区,并将原一、二、三、四矿退办做为阳光社区下属的四个服务分站,管理某大坡以上市属22个单位的居住人群,两大社区均已挂牌,每个社区编制5人,也全部到位。

根据市领导的安排,市民政局首先对原一、二、三、四矿退办人员的去向,按照自愿经济补偿与留任的原则,对分流人员进行了经济补偿,对留用人员进行了聘用;并为四个分站的人员经费问题做了资金预留计划书;同时民政局还与市破产清算领导小组成员一起多次召开专题工作会议,就四个分站人员、经费移交等有关问题进行协商。从9月6日开始到9月20日移交工作全部结束,顺利完成了从破产单位到社区管理的过渡。

目前,全市共有10个社区服务中心。

五、殡葬管理工作3月11日,根据市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将原189某公墓管理所整体划归民政局管理。民政局根据市党委的整体安排部署,将原189某公墓管理所正式更名为“某市某殡葬管理所”(市编办发[2006]6号)。

为进一步规范殡葬管理工作,加大对某殡仪馆及公墓的管理力度。4月份制定出台了《<某市某殡葬管理暂行办法>补充规定》(市办发[2006]51号)和《某市某殡葬管理所经营管理办法》,并与阿勒泰市民政部门及市机关相关部门一起,及时加强了对某城区殡葬市场的检查,有效避免了殡葬管理工作中违规、违法及殡葬市场混乱现象的发生。

根据市事业单位改革办法,5月份市民政局对某殡葬管理所的全部帐目进行了认真的清查,截止2006年3月市民政局管理前,某殡葬管理所负债近60万元,主要原因为基础设施建设投入较大所产生。为了达到开源节流的目标,对某殡葬管理所的干部职工全部实行岗位工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殡葬管理法》殡葬管理与经营分离的原则,在某殡葬管理所的基础上,成立了某公墓管理所和某殡仪馆(市编发[2006]13号),使殡葬管理与经营分离,促进了殡葬事业的发展。

六、民间组织管理工作

按上级要求,对全市13个社会某体进行了年检,并换发由国家民政部负印制的具有防伪标志的《社会某体法人登记证书》。同时对某专业经济协会和基金会进行了摸底调查。审核批准了188某奶业协会、187某种植业协会和某养猪协会。

七、工作

工作是民政的一项重要工作,它是我们了解基层民政工作情况,及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全面把握和正确运用政策法规,服务广大百姓的基础。截止9月底,民政局共处理6件,接待来访183人,配合科同志一起接待群访8批次,267多人。在上访人员反映的问题中,主要有以下五项内容,一是关于一、二、三矿“五七”家属工和181评工记分家属工的问题;二是关于低保问题;三是关于贫困家庭的生活、医疗费、房屋维修、子女上学等问题;四是关于退伍军人固定工和合同工的划分问题;五是退伍军人安置问题。对以上的问题,民政局都依据有关文件和相关政策给予解答,对特殊困难人员,民政局派专人去困难人员家中进行回访,采取款、物结合的多种形式进行了相应的救助和处理,为维护某市社会稳定做出了贡献,款物折合近2万元。

八、加大干部培训力度和办公室制度建设。

今年以来,为提高民政干部的业务素质和业务水平,积极选派基层民政干部参加上级举办的培训班。如国家民政部在乌鲁木齐举办的社区干部培训班,某举办的五保户供养及优抚、救灾、年报等民政相关业务的培训;同时在本市召开会议,采取以会代培的形式就民政业务知识、相关政策、及业务软件等内容及时对基层民政干部进行了讲解和培训,提高了基层干部的业务水平,促进了民政工作的开展。

为争创文明部局,今年以来民政局从加强办公室制度建设和建立基础资料入手,首先制定出台了《某市民政局文明部局创建活动实施方案》;并建立了民政局创文明部局一系列档案。如民政局工作动态音像资料档案;民政局贵重办公用品登记保管借用档案,接待档案,临时救助困难人群档案,民政局干部荣誉档案等;同时要求每人有“四本”即:会议记录本,学习笔记本,工作日记本,接待本,做好各项登记记录工作,为整理年度民政工作大事记提供相关资料。

九、婚姻登记工作

我市现有婚姻登记点9个,分布在8个某和市煤矿,各婚姻登记点都能按新颁布的《婚姻登记管理条例》要求办事,无违纪现象。全年结婚157对,离婚35对,补办证件10个。

十、其它工作

一是和司法局联合在某某开展了“法治示范某创建活动”;

二是制定了某市民政事业发展“十一五”规划;

三是6月底下发通知在全市开展了地名公共服务工程工作,成立了某市地名公共服务领导小组,制定了《某市地名公共服务工程实施方案》,各某也分别成立了相应的领导机构,制定了实施方案。完成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地名大词典》(某市部分)的编纂工作。

四是编写了民政工作大事记,它以时间的先后顺序真实客观地记录了在1998年-2005年间某市民政工作的重大、重要事件。本书中条目和内容均按年、月、日记事,其意义不仅“录以备记”,更是为今后从事民政工作的同志及撰写某市史记的同志提供了一份可供参考的历史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