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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月潭教案赏析八篇

时间:2022-12-01 19:36:18

日月潭教案

日月潭教案第1篇

当天,这两辆台湾货车是在贴上《台湾地区车辆大陆(福建平潭)道路运输通行证》和临时入境车牌之后,才驶上平潭澳前客运码头的。同时,台湾货车通过了汽车防疫消毒通道,在码头卸下货柜。

相关人士表示,此次台湾货车首发入闽,得益于两岸有关部门的通力合作。货车从台湾直接开到平潭,也标志着海峡两岸货流的进一步畅通。一天前,福建省交通运输厅对外消息称,经交通运输部同意,《福建平潭与台湾地区间道路货物运输暂行管理办法》(简称《办法》)出台,以促进平潭与台湾地区间道路货运发展和车辆互通。

根据该《办法》,大陆和台湾的经营者都可申请从事平潭与台湾间道路货运,实行备案制;对完成备案的台湾经营车辆,平潭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将配发有效期长达3年的《台湾地区车辆大陆(福建平潭)道路运输通行证》。经备案同意的经营者从事平潭与台湾地区间道路货运业务时,所使用的货车须通过滚装船舶在平潭和台湾地区指定港口上下,并办理口岸相关手续后,进入平潭或台湾地区,而不得在通过滚装船舶往来两地时装载危险品货物。

第八届海峡两岸保生慈济文化旅游节在厦门开幕

4月18日,第八届海峡两岸(厦门海沧)保生慈济文化旅游节在厦门海沧青礁慈济祖宫景区开幕,来自海峡两岸及东南亚近7000名宫庙代表及信众参加了开幕式。本届保生慈济文化旅游节继续以“两岸一家亲,共建新家园”为宗旨,以保生大帝祭祀仪式、开幕式、民俗文化表演为主体活动,新增了海丝文化摄影大赛、世界闽南文化论坛以及“颜思齐暨台湾开发史学术研讨会”等。

(林善传)

两岸四地史学家首次合编民国史

4月20日,由两岸四地70位历史学家协作研究、合作编著的《中华民国专题史》简体版在南京,两岸四地史学家求同化异、求同存异,客观地将历史真相展现给人民群众。此次出版,是由南京大学资深教授张宪文和台湾著名史学家张玉法先生策划统筹。2010年,南京大学中华民国史研究中心组织了海峡两岸四地(大陆、台湾、香港、澳门)40所大学,研究机构的70位教授、学者,共同开展民国史研究,合作编著《中华民国专题史》共18个专题(18卷)。

(杨甜子)

两岸学者齐聚昆明研讨犯罪治理

日月潭教案第2篇

结合当前工作需要,的会员“bnupaul”为你整理了这篇司法行政队伍教育整顿查纠整改环节整改情况报告范文,希望能给你的学习、工作带来参考借鉴作用。

【正文】

司法行政队伍教育整顿查纠整改环节整改情况报告

根据韶山市司法行政队伍教育整顿查纠整改环节整改实施方案,我局全力推进整改,现将整改落实情况汇报如下。

(一)组织领导方面

1、关于“思想认识需要提高”的问题。(1)有的干职工学习的自觉性、主动性不强,存在等、靠、拖等松懈情绪:有的认为现在政法工作任务多,搞教育整顿会加重负担、影响工作;有的觉得问题主要出在领导干部身上,教育整顿与自己没有多大关系;有的担心政策不兑现,说出问题影响自己的前途,致使有些单位对教育整顿重视程度不够,存在快点搞完的过关思想(责任领导:严春)。

整改落实情况:5月28日召开韶山市司法局落实中央第十督导组下沉湘潭督导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部署暨警示教育大会组织司法行政系统全体干职工再学习、再教育、再动员,彻底消除思想顾虑,进一步推进自查自纠和主动交代问题。会上对《关于全省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期间政法干警主动说明问题处置工作的意见》《韶山市司法行政系统顽瘴痼疾专项整治方案》以及《关于全国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期间适用“自查从宽被查从严”政策的意见》再次进行学习,强调纪律作风建设,加强对干职工8小时外的监督管理。

2、关于“工作责任需要压实”的问题。(2)上报统计数据不及时,韶山市教育整顿办与单位之间统计数据存在很大差异。(责任领导:文戈)。(3)各单位教育整顿办虽然建立了整治顽瘴痼疾“6+N”台账,但管理较乱,哪些是自查、哪些是被查处的问题混为一谈。对顽瘴痼疾整治进展情况没有随时做到了解和全面掌握,协同配合还存在漏洞(责任领导:文戈)。

整改落实情况:(1)明确了由专人负责数据报送,配合上级教育整顿办,统计数据及时整改到位。(2)已按照市教育整顿办部署,于5月26日对主动向组织交代问题情况开展了清查,清查情况按时报送上级教育整顿办;执纪监督工作专班已做到及时掌握情况,及时做好汇报。

(二)自查自纠方面

3、关于“思想发动还不深不透”的问题。(4)谈心谈话方式不讲实效,有的采取讯问方式,问题固定,回答单一(责任领导:赵爱林)。(5)有的设计打印好问题,简单填写了事。(责任领导:赵爱林)。(6)有些谈心谈话内容没有做到“八必谈”,有的领导只有半页纸不到300字,有的不到200字,谈心谈话流于形式(责任领导:赵爱林)。

整改落实情况:(1)5月28日全部完成了新一轮的谈心谈话,此次谈心谈话活动紧紧围绕“八必谈”的内容,共计开展36次,做到全覆盖、全掌握、全记录,不漏一人,如实记录,形成谈话记录。(2)针对“八必谈”内容、“七必谈”人员,深入做好思想发动。5月28日通过韶山市司法局落实中央第十督导组下沉湘潭督导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部署暨警示教育大会由党组书记、局长严春再次宣讲《关于全国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期间适用“自查从宽被查从严”政策的意见》,积极帮助有疑虑的干警打开心结、放下包袱,主动向组织讲清问题,持续认真查找问题。(3)谈话内容在“八必谈”的基础上,根据被谈人员的实际情况适当增加,对曾被组织处分、处理的,群众有反映的,存在倾向性、苗头性问题的,要谈深谈透。达到了交流思想、帮助提高、解决问题的目的,及时帮助司法行政干职工纠正苗头性问题,拧紧思想总开关,为司法行政队伍教育整顿查纠整改工作打下坚实的基础。

(三)问题线索查办方面

4、关于“问题线索办结效率偏低”的问题。(7)收到市纪委和信访局转办的罗小虎案件各一件,因当事人对我局答复不满意,导致案件暂未办结。(责任领导:文戈)。

整改落实情况:已建立线索核查机制,配强了线索核查力量,加大了查办力度,努力提高线索办结率和群众满意度,每日向局教育整顿办报告线索核查情况和进度。

5、关于“案例警示教育没有开展”的问题。(8)没有运用身边负面典型开展警示教育计划,也没有对内部通报一批负隅顽抗而受到严惩的典型,宣传一批主动讲清问题而获得宽大处理的案例,推动有问题政法干警主动向组织交代问题作出部署和安排(责任领导:梁春燕)。

整改落实情况:(1)5月27日,制定《韶山市司法局教育整顿查纠整改环节警示教育学习方案》,筛选出曾任湖南省纪委正厅级干部李政科的案例作为负隅顽抗而受到严惩的典型,宁乡市委书记周辉作为主动讲清问题而获得宽大处理的典型。(2)5月28日下午,开展警示教育大会,以筛选出的两个典型案例作为教育内容,并在会上对警示教育做了强调,提高了全体司法行政干部职工的思想认识,增强了警示教育效果。

(四)顽瘴痼疾整治方面

6、关于“推动‘五查’还不深入”的问题。(9)重点案件交叉评查覆盖面还不广,只对部分重点案件进行了评查。智能化数据排查在广度深度上都需要加大力度。(责任领导:文戈)。

整改落实情况:(1)根据湘潭市司法局的安排,由湘乡市司法局于5月14日对我市2018年1月1日以来214名社矫人员调查评估报告和214册档案进行交叉评查;(2)我局对信访案件加大了排查化解力度,暂无涉法涉诉案件;(3)我局深入开展智能化数据排查,彻底查纠问题线索,做到查实查细、查深查透,未发现社矫对象脱管、漏管现象。

7、关于“整治基础还不牢固”的问题。(10)有的没有认真学习顽瘴痼疾整治方案,对整治内容掌握不全。(责任领导:赵爱林)。

整改落实情况:5月28日,在韶山市司法局落实中央第十督导组下沉湘潭督导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部署暨警示教育大会上,再次认真组织干警深入学习、宣讲顽瘴痼疾整治方案及子方案,让机关干职工准确掌握整治内容和要求,自觉参与专项整治。会后,局整顿办对“六大顽瘴痼疾”学习情况、整治成效和应知应会知识进行了测试,通过率达到了100 %。

8、关于“整治力度还不坚决”的问题。(11)有的工作浮于表面,检查排查问题走马观花,排查违反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为个位数,与群众反映不相符(责任领导:赵爱林)。

整改落实情况:(1)5月28日在韶山市司法局落实中央第十督导组下沉湘潭督导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部署暨警示教育大会上由党组成员、副局长赵爱林再次进行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的政策宣讲,帮助有疑虑的干警打开心结、放下包袱,主动向组织讲清问题。(2)进一步细化自查事项报告表中关于违反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的内容,坚持领导带头,再次组织重新填写自查表。(3)将执行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情况纳入请示报告重大事项,作为常态化检查督导的重要内容。(4)局教育整顿办加强督导调度和工作推动,及时通报单位违反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的问题排查整治情况。

9、关于“建章立制还不及时”的问题。(12)有的教育整顿单位存在等靠思想,对发现的普遍性、多发性问题,没有及时进行建章立制(责任领导:梁春燕)。

整改落实情况:(1)5月27日,完成《湘潭市政法队伍教育整顿顽瘴痼疾专项整治长效机制台账》的填报工作;(2)5月28日,韶山市司法局落实中央第十督导组下沉湘潭督导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部署暨警示教育大会上传达湘潭市教育整顿办有关建章立制工作文件,并专题部署教育整顿建章立制工作,发动各股室扎实开展调查研究和建章立制工作;前期,我局全面理顺乡镇综合执法体制机制,出台全省首个乡镇综合行政执法规范文件《韶山市乡镇综合行政执法实施办法》,精准解决乡镇综合行政执法难题,获法治日报、新湖南、湖南省司法厅、湖南司法行政、学习强国湖南学习平台、湘潭政法等媒体和公众平台宣传推介。

日月潭教案第3篇

基本案情

2004年8月10日,王某与A银行潭口支行签订开立银行存折户管理协议书,约定王某在A银行潭口支行开立活期存折户,账号为:Y。并留存一代身份证复印件,身份证注明住址为C市胜利区潭口镇鲁水四村。至2006年9月21日,王某存折户活期存款余额为113113.59元。2006年9月22日,一名姓名为李某的人持本人身份证,王某身份证(住址为:C市胜利区潭口镇两埠六巷5号)和银行存折,到A银行C三水康乐支行提取王某存折户内4万元。A银行潭口支行当日发现后通知王某,王某当即向公安机关报案处理。2007年7月20日,C市公安局三水分局向原审法院复函称:此案立为盗窃案,目前仍处在侦查阶段。此后,王某与A银行潭口支行协商未果,遂于2007年1月24日向原审法院,请求判令A银行潭口支行赔付4万元。原审判决认为:王某、A银行潭口支行之间的储蓄存款合同合法有效,受法律保护,A银行潭口支行对王某存款负有保障安全的义务。王某在A银行潭口支行存款后,被他人利用提款行为,致王某损失4万元。而A银行潭口支行在审核该行为时,没有审核持证人的证件与王某留存的证件是否一致,造成提款人使用人像不符、住址不符、身份证号码不符的假证实施了提款行为。因此,应当认定造成王某受损的过错责任在于A银行潭口支行。一审裁决A银行潭口支行于判决生效后10日内向王某赔偿4万元。二审法院也支持一审裁决。

案件的争议焦点

双方构成储蓄存款合同关系,A银行潭口支行应保障王某的账户安全。王某在A银行潭口支行处开立存折,双方即形成储蓄存款合同关系,作为储蓄机构的A银行潭口支行对王某的存款负有安全保障义务。A银行潭口支行在办理取款业务时应仔细审查取款人的身份资料,以保障存款人的存款安全。从案件审理的过程来看,双方的争议焦点问题有:

存折是否存在虚假及其举证责任问题。原告在审理中指出,案外人使用伪造的存折取款,A银行潭口支行未尽到合理审查义务。案外人取款时提供的存折之所以为虚假的,有以下事实表明:在王某的存折20060921项余额显示为113113.59元,下一栏20060926项存入800元时余额就显示为73913.59元,4万元在王某的存折上无任何显示,这表明案外人使用伪造的存折取走王某的4万元。二审法院在审理中认为:存款人以真实存在存折向金融机构主张权利,金融机构应当承担兑付责任,金融机构以存款已正确兑付或因存款人的过错而被诈骗为抗辩事由,应负举证责任,如果不能举证,仍应承担兑付责任。法院还明确肯定了王某要求潭口支行支付存款的依据是合法、真实的存款凭证,且存款事实真实;相反,潭口支行没有提供证据证明本案4万元款项被冒领是由于储户王某存在过错行为,且该过错与存款被冒领的法律后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这意味着法院倾向于由银行举证存款人存在过错方能构成银行的免责事由。尽管银行曾对其付款行为进行抗辩,认为账号为Y的活期存折已经明确写明其账户内存款的支取方式为“密码支取”,而非身份证支取,因此,银行对于账户正确、密码正确且金额不超过5万元的人民币取款业务,不存在拒绝支付的理由;同时银行还称一审法院没有认定王某向案外人透露了自己的全部身份信息、银行账户信息甚至银行账户密码的事实,明显属于认定事实疏漏。但是二审法院均因证据不足而未支持银行的主张。

关于取款是否需要审核身份证问题。一审判决认定A银行潭口支行应在本案诉争的取款行为中对取款人的身份证进行审核,银行对此提出抗辩,认为没有任何法律法规或双方约定要求A银行潭口支行对正确持有存折和密码的取款人在取4万元存款时,必须审核取款人身份证。实际上,在中国人民银行的《关于加强金融机构个人存取款业务管理的通知》(银发〔1997〕363号)中明确规定:“办理个人存取款业务的金融机构对一日一次性从储蓄账户提取现金5万元(不含5万元)以上的,储蓄机构柜台人员必须要求取款人提供有效身份证件,并经储蓄机构负责人审核后予以支付”。银行据此认为,对于本案王某诉称的4万元存款,任何金融机构在办理支取该笔金额的存款时,都不需要对取款人进行身份审核。而办理本案具体支付业务的A银行C三水康乐支行却额外审查了取款人的身份证件,正是对存款人的高度负责表现,而非没有履行严格审查之义务。另外,银行还援引《中国人民银行支付结算办法》第17条规定――“银行以善意且符合规定和正常操作程序审查,对伪造、变造的票据和结算凭证上的签章以及需要交验的个人有效身份证件,未发现异常而支付金额的,对出票人或付款人不再承担受委托付款的责任,对持票人或收款人不再承担付款的责任。”据此,银行认为案外人在支取本案诉争的4万元存款时,提供了存折(结算凭证)、王某的身份证原件、案外人的身份证原件和存折密码,而上述资料均未发现异常,因此,银行无需对取款人的身份证进行审核。二审法院未支持一审判决涉及的银行审核身份证责任问题。从监管规章的明确规定来看,银行无需审核金额4万元取款人的身份证件。

是否因刑事案件而中止民事审理。A银行潭口支行诉称王某就本案事实已向三水区刑警中队报警,三水区刑警中队已立案侦查,但至今仍未侦查终结,也没有认定王某确实存在资金损失,王某的诉求与上述刑案的侦查结果有直接的因果关联,并且,刑案的侦查结果对法院认定本案事实、区分各方当事人责任有重大影响,本案应中止审理。其依据是《民事诉讼法》第136条第5款、《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存单纠纷案件的若干规定》第3条之规定,本案应予中止审理。但是二审法院未支持银行的前述主张,认为因王某与A银行潭口支行之间是储蓄存款合同法律关系,且名为李某的人冒领4万元款项的事实并不影响储蓄存款合同法律关系的成立有效,存款人依据其与银行订立的储蓄存款合同请求银行支付其存款与关于名为李某的人冒领的4万元款项涉嫌犯罪是两个不同的法律事实;其次,因没有证据表明王某涉嫌犯罪,存款人与涉嫌犯罪人不是同一主体,是否追究有关当事人的刑事责任并不影响本案的审理及民事责任的承担。因此,上诉人A银行潭口支行诉称本案应中止审理,理由不成立,故法院不予采纳。

对银行的启示

从上述案例及其审理过程和裁决的情况来看,银行对于存折可能存在伪造的纠纷问题上,应该注意以下几点:

应注意提升存折的防伪技术。近年来,一些存折纠纷案例的实践表明,确实存在银行存折被伪造的问题。为此,银行应该在技术上给予高度关注,适时推出更高防伪功能的存折介质。银行尤其应注意收集有关存折伪造纠纷案例的情况,及时总结相关反伪造的经验和教训。

应进一步规范审核存折和身份证件的流程。各银行在实践中均已基本按照监管规定要求,设置了适当的审核存折和身份证件的手续。但是从本案的审理来看,伪造的存折有着明显不同于存款人所持真实存折的信息,但是银行工作人员未有识别。这意味着银行对真实存折和虚假存折的识别上还缺乏有效的技术和操作防控机制。本案例存款人抗辩银行便提出了较为有力的证据证明伪造存折的伪造瑕疵。银行应该通过系统改进设置适当的识别机制查验明显存在数据纪录不一致的虚假存折;另外,对于数额较大的取款,银行还应要求工作人员进行特别的识别和比较存折记录与电脑存储数据的协调性和一致性。当然手工和肉眼的查验是较为困难的事情,最好能够通过一定的电子化机制来防控这种数据记录有简单不一致的伪造存折。对于存折和银行卡并用的情况,则会大大增加银行识别存折记录与银行存储数据差异的难度。

应严格执行监管规定审核身份证件的有关要求。银行尤其应注意遵守《关于加强金融机构个人存取款业务管理的通知》第6条规定――“办理个人存取款业务的金融机构对一日一次性从储蓄账户提取现金5万元(不含5万元)以上的,储蓄机构柜台人员必须要求取款人提供有效身份证件,并经储蓄机构负责人审核后予以支付。”另外,对于其中有关文字的理解,应该遵循监管机构的解读。例如中国人民银行《关于个人存取款业务管理有关问题的批复》(银办函[2000]第816号)对前述规定中的“审核”做了解释,即指“取款人提供的身份证件姓名是否与存单、存折姓名一致,‘万元’是指本息合计数”。

日月潭教案第4篇

准考证打印

1.2018年江西鹰潭成人高考考试时间:10月27日、28日。

2018年江西鹰潭成人高考准考证打印时间安排在考前五天开始(10月22日开始),考生凭考生号、身份证号和密码登录江西省成人高校招生网上报名系统,自行打印准考证。

2018年江西鹰潭成人高考准考证打印入口 点击进入

2.成人高考考试组织工作实行属地化管理原则,在设区市人民政府与招生委员会领导下成立成人高考考区委员会。成人高考考区委员会领导、组织、管理本考区的考试实施及处理考试期间发生的重大问题。考点设在设区市政府所在地,若因特殊需要在县级人民政府所在地增设考点,须报省招生委员会批准后向社会公布。各考点设立在符合国家教育考试标准化考点规范并经省教育考试院验收备案的中学等办学机构。每科考试采取轮换监考员的办法。

3.每位考生考前应了解《考场规则》、《刑法(修正案九)》对*处罚的规定、《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和《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内容,省教育考试院在考后将为考生建立诚信考试电子档案。

4.考生须凭准考证、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进入考场,证件不全或弄虚作假的一律不得进入考场。严禁携带各种通讯工具(如手机等无线接收、传送设备等)和规定以外的其它物品进入考场。对违反全国成人高等学校招生管理规定考生的处理,依照教育部2012年颁布的《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执行,并将违规事实记入考生诚信考试电子档案。

5.开考信号发出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交卷出场时间不得早于当次科目考试结束前30分钟。

6.为加强对成人高考的技术防范,有效遏制考生利用现代通讯工具作弊和代考等违纪舞弊行为,考生进入考场前必须通过安检设备的安全检查,以及二代居民身份证阅读器(阅读器已导入了考生基本信息和照片)的身份核查。

7.今年我省成人高校招生考试继续实行网上评卷。考生在答题卡上用2B铅笔答客观题,用中性黑色签字笔答主观题。考生必须自备2B铅笔、中性黑色签字笔和橡皮擦。考生必须按答题卡及《考生考试须知》要求的格式进行答题,否则答案无效,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也均由考生自己负责。

日月潭教案第5篇

二、活动目的:通过开展活动,提高和带动全市公民参与义务植树的积极性和爱绿护绿的热情,推动我市“一大四小”绿化工程建设向纵深发展。确保在4月中旬前2万株绿化大苗进市区,进一步改善市区生态和人居环境,提高市区人均公共绿地面积。

二、时间安排:初定3月5日上午。

一、机构:整个活动在市绿化委员会统一组织、协调下开展,市城市管理局、林业局等相关部门积极配合。为使此活动有序进行,取得成效,市成立本次全民义务植树活动领导小组,由市政府副市长戴春英任组长,市政府副秘书长童细宏、市林业局局长齐群策、市城市管理局俞奇任副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林业局绿化办。

三、活动地点:

(一)已下达大树种植指导性任务的95个责任单位庭院、居住小区,其中选出4个单位庭院(市政府大院、鹰潭军分区大院、市地税局大院、市教育局大院,均已完成绿化规划设计)为第一批示范带动点。

(二)通道绿化示范带动点2个(206国道鹰潭经济开发区段、鹰东连接线)。

(三)公共绿地见缝插绿示范带动点3个(市六小侧梅园小山头、东湖公园、南站路入口处环岛)。

(四)月湖区各居委会下属各居民小区。

四、活动安排和要求:

各相关部门和责任单位,要按照鹰办字[2009]16号和31号文件精神以及本方案的要求,迅速成立绿化工作办事机构,对照任务,搞好规划设计,落实具体人员、资金、场地、苗木,按质按量完成绿化任务。

(一)由团市委组织青年志愿者100余人、市教育局组织市职业中学100余师生,在鹰东连接线参加植树活动。

(二)由鹰潭军分区组织部队官兵100余人,在市六小侧梅园小山头参加植树活动。

(三)由市工商局组织私营企业业主代表100余人,在东湖公园参加植树活动。

(四)由市农业局组织农业!龙头企业代表100余人、市教育局组织鹰潭职业技术学院100名师生,在市南站入口处环岛参加植树活动。

(五)由鹰潭经济技术开发区负责组织206国道鹰潭经济技术开发区段的植树活动。

(六)由有大树种植指导性任务的95个责任单位,分别负责组织本单位干部职工,在本单位庭院参加植树活动。

(七)由月湖区组织居民代表,分别在区各居委会下属居民小区参加植树活动。

五、组织领导:

(一)成立市区全民义务植树活动领导小组,由市政府副市长戴春英任组长,市政府副秘书长童细宏、市林业局局长齐群策、市城市管理局局长俞奇任副组长,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林业局绿化办,齐群策兼任办公室主任。

(二)市区全民义务植树活动领导小组负责活动的组织协调工作,市园林处负责公共绿地场地规划、整地挖穴、种植土回填、苗木调配等相关工作。

日月潭教案第6篇

1943年9月27日,中共创始人之一、著名革命家陈潭秋,的弟弟毛泽民及林基路等在新疆迪化(今乌鲁木齐)遇害。他们的牺牲,是中共党史上的一个大事件。

过去,党史、革命史,包括陈潭秋的传记和纪念集,都说陈、毛、林等烈士是被新疆军阀盛世才秘密杀害的。根据笔者近年的研究,陈、毛、林等烈士的牺牲与盛世才虽有一定的关系,真正的祸首却是及其中统特务机关,而且与陈立夫有很大的关系。

1933年4月12日,盛世才在新疆发动,用武力将军阀金树仁赶下台,正式做起了“新疆督办”,第二年又当了新疆省政府主席。盛做了“新疆王” 后,向社会公布了他的“反帝、亲苏、民平、清廉、和平、建设”六大政策,以博取全疆民众的信任。

当时,新疆人才奇缺,盛世才感到要在新疆实施“六大政策”,光靠他身边的人难以实现,必须在内地招聘一批政治、经济、文化方面的人才。他认为,的人政治和道德素质太低,又贪污、好色,共产党人没有这些毛病。于是,他向延安求援,请求中共中央派一批干部到新疆帮助他工作,以改变新疆面貌。

盛世才还多次向共产党提出入党要求。由于他身份特殊,中共中央将他的要求告知了共产国际,共产国际未予同意。此后,盛世才跑到苏联,与苏联拉起了关系,以建设新疆的名义,从苏联要了很多物资。

中共中央虽未同意盛世才入党,对盛请求派中共党员到新疆工作则予以支持。20世纪30年代末至40年代初,中共中央陆续派了一些优秀共产党员和有业务专长的同志到新疆工作。这批同志到新疆后,充分发挥自己的才干,努力工作,使新疆的面貌很快发生了变化。

对中共党员们在新疆的工作,盛世才曾给予极高的评价。

共产党在新疆的出色工作,使党在新疆各族人民心中的威望日高,其政治影响也日益扩大,各地各界进步人士逐渐团结在党的周围,形成了以党组织为中心的强大的爱国反帝力量。

离间

盛世才与苏联、中共的交往及共产党力量在新疆的逐步壮大,引起中统特务机关的注意。

大约在1939年年初,中统派在西北区活动的专员孙步墀、干事张效仁给陈立夫、徐恩曾发了多次密报,告知共产党在新疆推行抗日民族统一战线取得了很大的成功,很得老百姓拥护,其头面人物有徐杰(陈潭秋)、周彬(毛泽民)、林基路等人。他们在密报中还说,共产党在新疆还建立了航空学校,准备借盛世才之力建立空军,还建立了土木工程学院,由杜重远任院长,专门培养共产党的工程建设人才,共产党有长期经营新疆的计划和打算。

陈立夫认为这些情报很重要,遂将孙、张二人的密报告知了。对此颇为焦虑,陈立夫也很着急。

对辽阔、富饶的新疆,很想控制在手,却因种种原因,一直没有去。1934年,派盛世才的老师、中央候补执行委员、陆军大学校长黄慕松为特使,到新疆去劝盛归顺中央,不要在新疆搞独立王国。黄到新疆后,盛认为黄要夺他的权,对昔日的老师不仅不认,还将他软禁起来。后来,黄慕松的亲朋故旧托人向盛世才说情,盛才将黄放了出来,但要他立即离疆。这样,第一次派往新疆的说客,连盛的面也未见就返回了。

蒋经国从苏联回来后,想到盛世才此时正在投靠苏联,与苏联的关系好得不得了,便派有留苏背景的儿子作为他的代表去新疆。哪知,蒋经国还未进入新疆,就被盛世才逐出。

新疆的共产党员越来越多,盛世才与苏联和中共的关系越来越好,陈立夫寝食难安。他觉得,要把盛世才争取过来,并使盛成为蒋政权在边疆的大臣,只有他出面去劝说――他与盛世才在北伐军中共过事,两人的关系还不错。

对陈立夫的新疆之行非常重视,特派了一架专机。为了防止盛世才再次扣留中央大员,陈立夫请上苏联驻华大使鲍可洛夫一同前往。

到新疆后,陈立夫深知盛世才疑心重,没有马上与盛谈政治方面的事情,而是谈北伐及北伐分手后各自的经历,以取得盛的信任。通过几天的接触、观察,陈立夫感到,共产党在新疆的势力确实很大,而且还在继续发展,如果让盛世才与共产党这样长期合作下去,新疆将成为又一个陕北。

一天晚上,他们先谈了苏联援华飞机经过新疆,并请盛世才支援一些油料给中央的事后,陈立夫又以教育部长的名义,简单了解了新疆教育方面的情况。一番交谈后,气氛融洽了,陈立夫才言归正传,力劝盛世才赶快转变立场,开展。

盛世才认为,在新疆工作的共产党员都是他请来的,现在又赶他们走,这种做法不妥。陈立夫对他劝诱、施压说:“这就是你做的一件大糊涂事。你这是引狼入室,养虎害己,如再把他们留在这里,后患无穷。到最后,新疆省政府主席就不是你做了!”

谈到盛世才归顺中央的问题,陈立夫又说:“蒋委员长是不会亏待你的,如你愿意继续在新疆做省政府主席,可继续做;想到别的省去也可以;如都不愿做,想到中央政府就职,也能予以满足。”

陈立夫与盛世才的夜谈,对盛的思想触动很大。过去,他要求过进步,但不是革命者;他读过一些马列的书,但不是共产党员,也不信仰共产主义。20世纪30年代,他表面虽然很进步,积极向共产党靠拢,也与共产党人交朋友,实际上,他对共产党员是不放心的,他要共产党帮他做工作,是因为他看中了共产党员工作认真踏实,不贪污腐化,而最核心的军事、警察部门的要职,他却不让共产党员担任。因此,陈立夫在他面前一煽动、挑拨,他对共产党的看法就有所不同了。

陈立夫系特务出身,极善察言观色,他发现盛世才能听进去他的一些话,便抓住一切机会做盛世才及其家人的工作。他与盛世才作过几次长谈后,听说盛世才与妻子的关系很好,盛的妻子与弟弟在迪化还办了一所师范学校,感到这里面有工作可做。一天中午,陈立夫在宴会上对盛世才的妻子说:“我还是国民政府教育部部长,听说你的师范学校办得很好,很想去看看。”

盛世才的妻子当即表示欢迎,并要陈立夫给该校师生作个报告,陈立夫一口答应。

过了两天,陈立夫真的去了。在演讲中,陈立夫以抗日为名,对共产党进行了一番攻击。

陈立夫在迪化师范学校视察、演讲之后,再次与盛世才的妻子长谈,要她做盛世才的思想转化工作,赶快与中共决裂,归顺的中央政府,拥护、忠于,并对她谈了归顺中央政府的种种好处。

陈立夫巧舌如簧,加上又系握有实权的京官,很快将盛世才的妻子说动了。她告诉陈立夫,她早已认识到这个问题,经他这一细说,心里更有底,也更明白了,她会尽力做盛世才的转化工作,使盛早日归顺的国民政府。

陈立夫还告诉盛世才的妻子,对盛世才是很信任的。如果他真心归顺中央政府,拥护,就要用行动来表示,而其中最大的行动,就是与共产党真正决裂,并将在新疆的共产党全部抓起来。

陈立夫在新疆的十天时间里,很少去别的地方,将主要精力放在转化盛世才的思想方面,可见这位教育部长,此时并未把边疆百姓的教育事业放在心上,一心只想打击共产党。

由于共产党在新疆的人数较多,有的还担任县长、厅长之类的职务,而且干得很好,加上盛世才在许多方面还需苏联方面的支持,盛的嘴脸还不能马上暴露。不可否认的是,陈立夫去了新疆后,盛世才对陈潭秋、毛泽民、林基路的态度冷淡多了,有时个把月也不见他们的面。对从事宣教工作的共产党员,盛世才将他们全部调往边远地区,随后又撤销了毛泽民的省财政厅厅长职务。

陈立夫回南京后,对新疆的局势仍很关注,并一直与盛世才保持着联系。、打击共产党,是陈立夫给盛世才的电文中说得最多的话题。为了消灭新疆的共产党,他还多次利用见的机会,建议徐恩曾带一批特务到新疆去帮助盛世才清查共产党,由于时机不成熟,一直未同意。

1941年苏德战争爆发,盛世才认为苏联也靠不住了,面目开始暴露。为了支持盛世才打击共产党,陈立夫再次向建议将中统特务头子徐恩曾派到新疆去工作一个时期。觉得时机成熟了,马上下令徐恩曾去新疆。

徐恩曾当时在政府交通部里面有个次长职务,于是就以“西北交通检查团”的名义进入新疆。徐此次进疆有两大任务:其一,进一步动员盛世才,归顺政府;其二,查清在新疆的共产党组织、人数和名单,为日后的大逮捕做准备。

徐恩曾等特务在新疆一段时间,基本摸清了在新疆的共产党员和革命者的情况。徐恩曾用电文告知陈立夫,一旦盛世才与共产党彻底决裂,中统可将新疆的共产党全部抓获。

于是,陈立夫经常就新疆问题在面前建言,希望继续抓紧做盛世才的转化工作。对陈立夫的建议很重视,对新疆问题采取了许多措施。

盛世才得到政府的支持,首先制造了新疆“阴谋暴动案”,并逮捕多人。盛世才的四弟盛世骐曾在苏联红军大学学习过,思想比较进步。盛世骐发觉盛世才的思想在往右转,力劝他不要随意捕杀进步青年和部下。盛世骐的规劝触怒了盛世才,他感到,这个四弟是他将来投靠、打击共产党的障碍,必须除掉。当有人劝他不要如此做时,他说:“为了国家,必须大义灭亲,当年唐太宗还不是杀了自己的哥哥和弟弟?”

可惜,盛世才的祸心,盛世骐没有察觉,也未采取任何防卫措施。

1942年3月19日,盛世才以其弟盛世骐与苏联驻疆人员阴谋制造“国际大阴谋”的罪名,突然将盛世骐秘密捕杀,随后诬其弟媳陈秀英与苏联军官通奸,“阴谋杀害其夫”,将其逮捕并秘密处死。

在“国际大阴谋案”中,盛世才共逮捕了六百五十六人,处死八十八人,连苏联驻新疆总领事巴林库、驻新疆军事总参事拉托夫也牵连在内,被逮捕关押。

、陈立夫得到这一消息,甚为兴奋,认为盛世才的思想开始转化。

为了进一步做好盛世才的转化工作,1942年春,又电令曾与盛世才共过事、关系甚好的青海省政府主席、第四十集团军总司令马步芳去一趟新疆,要马步芳劝盛世才与苏联和共产党断绝关系,投靠,并将劝的结果电告于他。

马步芳很快去了,而且还劝得有一定成效。

陈立夫得知此事,建议抓住此机,写信给盛世才,给盛一个好的信息,使他更加靠近中央,也使徐恩曾在新疆更好开展工作。

1942年4月下旬,给盛世才写了一封亲笔信,鼓励他与中共决裂,加入,许诺如果盛加入,中央政府会重用他。

1942年5月初,日本侵略者出兵占领缅甸,并进犯我国西南的大后方云南,中国西南的国际交通线被切断,新疆便成为当时中国唯一的一条国际通道,其战略地位骤然上升。

为了尽快控制住新疆,把解决新疆问题提上了重要议程。为了拉拢盛世才,并使盛世才尽快归顺他的“国民政府”,使出了多种手段,一方面给盛世才施加军事压力,下令其亲信、西北王胡宗南部不声不响地向新疆方向开进,并很快占领了新疆与内地出进、联络的关隘――星星峡,使盛世才有大军压境之感;另一方面,特派其亲信朱绍良到迪化,用诱逼、哄骗等方式,力劝盛世才赶快归顺政府。朱绍良还恐吓盛世才说:“胡宗南的部队已经控制了你进出内地的星星峡,陶峙岳的部队正在进疆途中,如果再不归顺政府,你在新疆的地位、地盘就全完了。”

盛世才感到对新疆的事情抓得如此之急,如此之紧,再拖延抵制,自己在新疆的地位真的就保不住了。于是,他决定投蒋。

投蒋

为了进一步向表示归顺及忠心,1942年8月中旬,盛世才下令将在新疆地区工作的中共党员全部调回迪化,八路军驻新疆办事处的工作人员也全部集中到八户梁招待所,进行集中监视。

8月17日,盛世才借到重庆开会之机,与第八战区司令长官朱绍良联名给打了一个报告,对中共在新疆的负责人徐杰(陈潭秋)进行造谣、诬蔑,说他们在全新疆阴谋暴动,准备将他们逮捕起来,到时,请派人到新疆对历次暴动案件进行审讯。

马上在盛世才的报告上批了“派员参加审讯可照办,但暂不公开为宜”的意见。

8月29日,蒋又派夫人宋美龄、内侄毛邦初和第八战区司令长官朱绍良到新疆,策动、督促盛世才赶快扣押中共党员干部,盛世才当即表示同意。为了拉紧盛世才,宋美龄在新疆一口气向盛许了八顶官帽,如新疆省党部主任委员、新疆省政府主席、第八战区副司令长官等职。宋美龄一行此次在新疆活动了一个多星期才回重庆。

随后,盛世才被邀请到重庆开会。会议期间,盛世才专门拜访了陈立夫,陈又以老朋友和上级的身份极力劝盛迅速将在新疆的共产党抓起来,不要错过了为党国立功的机会。陈立夫的鼓动,对盛捕捉共产党人,起了极大的推动作用。

在中统特务头子徐恩曾的催促下,1942年9月17日,盛世才的二大队队长汤执权带领一帮特务,急匆匆地来到陈潭秋的住房门口,要陈跟他一起到盛世才那里去谈话。

从汤执权的态度,陈潭秋感到盛世才已开始对共产党下手了。他当即对在身边的吉合交代了有关事项,然后又走进里屋告诉妻子王韵雪他被捕了,这儿的工作以后由刘平负责,一切事情向刘请示汇报。

军警们强行将陈潭秋、毛泽民等五人拉了出去,软禁在刘公馆。接着,又将林基路等二十余人关押在三角地招待所内。其后,徐恩曾催盛世才及其军警将在新疆的所有共产党员、革命者及其家属全部软禁起来,总计关押了一百四十余人。

1942年10月,徐恩曾回到重庆。他在中统局内大肆吹嘘说他在新疆是如何劝说盛世才归顺中央的,还吹嘘说此次在新疆,除了谢觉哉因提前返回延安未被抓到外,其他人都抓到了,连瞿秋白的夫人杨之华、土木工程学院院长杜重远、著名电影演员赵丹也未能幸免,总共抓了三百多人,连从四川到新疆求学的几个学生也逮捕了。

徐恩曾还专程去向陈立夫汇报了在新疆的抓捕工作,陈立夫听后表扬了他,称他为党国做了一件大事,立了一大功。

1943年1月初,经陈立夫提议,CC分子、中央组织部训练处处长黄如今被任命为新疆省党部秘书长,负责该党部的日常工作。临行前,黄如今去拜访陈立夫,陈对他说:“新疆已抓了一大批共党分子,徐恩曾也准备再去做处置工作。你去后,要帮助徐恩曾督促盛世才将此事处理好,要尽量做到不留隐患。”

陈立夫所说的“不留隐患”,就是将人杀害。

1943年4月底,盛世才将已逮捕的共产党人数报送给了重庆当局,为此专门召开了情治单位的高层人士开会,讨论如何处理此案。在会上,指示中统特务机关组织一个审判团去新疆审理被关押的共产党员及革命者。

当时,陈立夫因事未参加这次会议。当徐恩曾将此事告诉陈立夫时,陈立夫觉得,不能将中统特务头子推到最前线。为使中统方便与盛世才打交道,也为了人们不怀疑审理的公正性,建议派内政部常务次长王德溥当团长。王去后,只负责对盛世才的联系,不负责案子,案件的审理由徐恩曾负责。这样,可减少社会上对中统的仇恨和指责。

王德溥也系CC分子,而且是陈立夫的亲信,原来还挂过中将军衔。陈立夫之所以提议他领头,是因为王德溥坚决,既有政治工作方面的经验,又熟悉军事和特务工作,派他去比较放心。

觉得这个建议不错,就采纳了陈立夫的建议,决定组建“国民政府军事委员会审判团”,由王德溥任团长,徐恩曾为副团长,季源溥、朱树声、郑大纶等大特务为团员,徐恩曾负一切实际责任。

为了审理这个人数众多的大案,徐恩曾又加带了几个大特务,如陈建中、李宏基等。他们到新疆后,马上成立了三个审判组,“徐杰(陈潭秋)、周彬(毛泽民)暴动案审判组”由季源溥为审判长,李溥霖、李英奇、彭吉元、郑大纶、盛世骥为审判委员,郑大纶和裘朝永负责审判记录。上述八人中,只有李英奇、盛世骥、裘朝永是盛世才的人,其余均为中统特务。很显然,盛世才的人马是案件审判的配角。

徐恩曾此次在新疆审讯了四个月。陈潭秋是当时共产党在新疆的最高负责人,因此,徐恩曾把重点放在审讯陈潭秋身上。有一次,徐恩曾审讯陈潭秋时,还将王德溥叫来,由王对陈潭秋进行劝降,遭到陈潭秋的坚决拒绝。

敌人原不知道陈潭秋的真名,由于叛徒刘西屏、潘柏南的出卖,中统特务机关知道了陈潭秋的真实身份,对他多次施以酷刑,陈坚贞不屈。

陈潭秋、毛泽民、林基路等人的表现,使徐恩曾等特务一筹莫展,决定将他们判处死刑,以盛世才的名义上报批准。

1943年9月27日深夜,中统与盛世才的军警决定秘密处决陈潭秋、毛泽民、林基路等人。据赵明先生2004年9月发表的《我与林基路相识在新疆学院》一文中引用的资料,陈潭秋、毛泽民、林基路烈士是被军警用绳子勒死的。

日月潭教案第7篇

湘潭农村大都属丘陵山地。用现在的话说是人杰地灵,伟人故里,人文之盛,蔚为大观。然而过去,经济落后,交通闭塞。这里沿袭梅山教的巫师就有三十多个,对人们生活中的疾病产生很大的影响。诸如病人烧热久而不退,上呕下泄,认为是犯了煞、中了邪。首先便是请师公“敬老爷”,跳大绳,鸣金击鼓,念咒语。后来师公子觉得单调,便自创情景短剧,充实内容,使人更能接受且好看。如给病人退热时,就出现梅山龙树王等戏剧角色,又念又唱。剧目名《梅山龙树王化甘露》。唱词云:

“奉请梅山龙树王,

威风凛凛下坛场。

一更时候下冷露,

二更时候下浓霜。

三更时候下大雪,

四更雪上又加霜。

五更金鸡来报晓,

山中树木响叮当。……

收取雪霜化甘露,

患者xx身前邪热快快降。……”

念唱毕,化装成“雪”、“霜”、“露”等角色的人手执讳符的法水兹肟谥校同时使劲喷洒在病人面部,角色为之手舞足蹈,最后大喝一声,一跺脚,算了事。就像过去的巫戏。

孕妇怀上小孩,为防止以后难产,不被“血糊鬼”所缠,也要请梅山师公唱戏、立禁。剧目名《九井收魔》。

师公子手执佛帚挥舞,念唱:

“弟子立起阴案一所,阳案一所。

阴取阴井,阳取阳井。

一连九井,收罗妖魔。”

立禁词云:

“此钵不是非凡之钵,

化为大小金刀一箩。

杀开三元殿,

大小金刀拒妖魔。……”

又如驱邪退煞先化“五雷起火”、“三孟火”的符入一碗法水中。

其剧名《梅山退煞》。唱词云:

“东方青面雷王降吾水中,

南方赤面雷王降吾水中,

西方白面雷王降吾水中,

北方黑面雷王降吾水中,

中央黄面雷王降吾水中,

上烧三十三天,

下烧一十八重地狱。

上不烧天,下不烧地。

诸等枉死鬼祟妖邪,

吾奉太上老君急急如律令,

烧退古坟古庙枉死邪精。”

梅山教亦有与道教相同之处,如道教中的开光和安神等,梅山教中亦有,不同的是,梅山教有情景剧的表演,唱念结合。唱以花石调为主。这与湘潭独有的花鼓坐唱和湘潭地花鼓极为相似。

以上这些均与驱邪除魔有关。但梅山文化在湘潭生产中的作用也不能低估。这也正是它与其它教派完全不相同的地方。梅山人因其地理因素的局限,大都以渔猎生产为主。由此他们根据渔猎的生产特点,编创出一些地花鼓,如《猎兔遇仙》、《神网捉河妖》等。养鸭技术是梅山人的一大特点,湘潭人就接受了梅山人的养鸭经验,然则这一经验与现在的科学养殖有着本质的区别,它带有梅山文化神秘的色彩。据说湘潭人原来赶鸭子,有鸭子乱跑到田里擂死禾苗,后来梅山人介绍一种经验,就是必须要在农历五月初五日晚上偷别人竹山里的竹竿,而且请几个人来骂,骂得越狠越好,请几个人扮成鸭子,在骂声中乖乖地听话,随着竹竿排队走路,方可收场。这种方式也近似乎现在所说的情景剧。

正因为梅山人有创造情景剧的特点,湘潭人都称为梅山文化。这种梅山文化,对湘潭戏剧影响深远。如湘潭很有影响的《捉蝴蝶》就是根据梅山人创造的情景剧演变而来。梅山人的《捉蝴蝶》,反应的是除蝶妖,而现在的《捉蝴蝶》是载歌载舞,反应的是一种生活情趣。另湘潭有名的花鼓小戏《蔡坤山犁田》,也是受梅山人创作的《赖梅三耕田》的影响,赖梅三耕田十分辛苦,婆娘送饭途中遇上神仙乞讨,婆娘施饭给神仙,被丈夫发现,遭到丈夫赖梅三的毒打,神仙见状,忙用手一指,鞭子不但打不痛婆娘,反而鞭鞭都抽在自己身上……这下赖梅三知道遇到了神仙,忙顶礼膜拜,恳求神仙饶恕,神仙于是赐予打牛鞭,打牛鞭一挥,牛特别有劲,半天就可完成几天才能犁完的地。这个故事虽说与现在舞台演出的《蔡坤山犁田》大相竞庭,但不能说完全没有半点影子。

日月潭教案第8篇

随着法槌的落下,朱少中案终于尘埃落定,同时也揭开了其“清廉”形象背后隐藏着的“双面”人生。

立牌子“拒收礼金”

2010年1月,朱少中被“”的消息传出后,当地许多人都感到诧异。因为此前,2003年至2009年在担任湘潭县县长、县委书记和湘潭市副市长期间,朱少中在社会上的口碑一直不错。

几年前,朱少中的父亲去世。他在灵堂前立了一块牌子,上写“拒收礼金”,以此向前来吊唁的亲朋好友、同事下属以及企业老板表明维护党纪国法的决心和勇气。此举为其赢得了不少赞誉。

2007年,朱少中在媒体上发表题为《反腐倡廉,教育在先》的文章,痛斥某些党员干部存在“崇拜金钱、权力至上”的官本位思想,并大谈反腐的经验。

此外,朱少中在公开场合始终保持着清廉、干练、上进的正面形象,有关他的负面消息和材料少之又少;并且他高调反腐,曾经在一年内查处了88名党员干部。因此,很长一段时间里,他获得了“反腐清官”的美誉。

但当检察人员依法对他家进行搜查时,却惊讶地发现,鞋柜、衣柜等地方存放着各类名牌鞋子近200双,各种背包、提包几十个,诸如此类奢侈品不一而足。在铁的罪证面前,朱少中此前的“清廉”形象一扫而光。

“人情来往”面纱下的上下其手

朱少中的贪腐行径之所以能隐藏得深,长久骗过人们的眼睛,很大程度上在于其善于巧妙伪装:“人前是人”――高调反腐,“人后是鬼”――上下其手。事实表明,朱少中的贪腐几乎到了无孔不入的地步,他利用职务便利,不仅帮人承揽工程、协调贷款、减免税务、安排职务,甚至以官职权威帮人催讨工程欠款。

时间上的“巧妙”选择,是朱少中案鲜明的特点。他非法收受财物的次数不少,仅检察机关指控的就有60多次,但每次收受的数额并不大。并且,他的大多数受贿行为都不是发生在请托事情之前或帮忙之后的短时间内,而是选择在各种年节假日、生日及婚丧事宜期间。朱少中自认为这样罩上“人情往来”的面纱,就可以掩饰自己的贪腐。但他心里清楚,这些人主要是冲着他手中的权力来的,红包、礼金并不能掩盖行贿与受贿的关系。

朱少中收受的贿赂,基本上发生在2004年至2009年期间。齐某曾在6个春节、6个中秋节接连不断地送钱,而他也是来者不拒。2006年9月,朱少中在北京参加学习期间,还分别收受罗某贿赂款人民币8万元和齐某人民币1万元。

而人事安排成为朱少中大玩权钱交易之术的“主战场”。2006年至2008年,朱少中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湘潭县锦石乡原副乡长罗某调任湘潭县政府协调办主任一事提供帮助,先后3次收受罗某及其父送上的人民币11万元。

此外,在受贿方式上,除了他亲自收之外,还有大量钱款是由妻女收取,事后再告知或交给自己。

借房地产开发大肆敛财

朱少中的最终落马,主要与为房地产开发商谋取利益有关。在房地产项目报建享受优惠、调高容积率、税费减免等方面,为当事人谋取利益,是朱少中将手中权力用于寻租的主要方式。

法院审理认定,2003年至2009年朱少中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某开发商在承接湘潭县一中整体搬迁土石方及场地平整工程、土地整理项目,以及协调处理土地规划等事项上给予关照,先后多次收受该开发商的贿赂,共计人民币49.6万元和美元2万元。

2008年春节后的一天晚上,某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杨某等人为感谢朱少中在招商引资等事项上的支持和帮助,在湘潭市某茶座将一张存有20万元人民币的银行卡悄悄塞进朱少中的衣服口袋。喝完茶离开后,杨某打电话告知朱少中银行卡的事,并报上了银行卡密码。朱少中收下后,将银行卡内的钱用于消费,直至案发前该卡内仅剩下2994.5元。

对“感情投资”进行“以权相报”

作为一个肩负干部管理、执掌公共权力的领导干部,一个对地方经济发展负有重大责任的领导干部,朱少中没能慎用手中权力,在一次次的权钱交易中放松警惕、腐化沉沦,在行使权力时逐渐超越职权的界限,在犯罪的道路上越陷越深。

2005年初,湘潭县政府决定对该县主干道海棠路进行提质改造。同年5月,时任湘潭县县长的朱少中主持召开政府常务会议。在这次会议上,湘潭县易俗河经济开发区管委会提出了一个招商合作方案,即由湖南省高速公路广告投资有限公司全额投资,管委会提供1000亩用于商业开发的存量土地作为投资回报,共同对海棠路提质改造。朱少中表示同意。此后,管委会和该公司签订了合作协议。一个月后,双方又签订了补充协议,其中约定:在对受让的土地进行房地产开发时,所有建设项目报建费用按每平方米10元实行大包干。此后,湘潭某置业有限公司通过竞标承建海棠路项目工程。

项目建设过程中,高速公路广告投资有限公司支付了该置业公司部分工程款,另以置换所得的部分土地使用权抵扣工程款,并通过该公司董事长胡某向第三方转让。胡某将其中195亩土地转让给某房地产公司用于开发。公司董事长李某为享受到报建费每平方米10元的优惠条件,以合作开发的名义进行报建。

在向朱少中送上人民币15万元、美元2万元的好处费后,李某的“感情投资”获得了丰厚回报。2006年9月8日,时任湘潭县委书记的朱少中在未经县委常委会讨论的情况下,超越职权作出批示,让有关人员按照之前签订的合作协议办理项目报建的优惠手续。最终,李某开发的房地产项目以每平方米10元的标准交纳报建费。而当时的平均报建费是每平方米60元,仅此一项,李某公司就少交报建费871万余元。

当然,李某与朱少中在行贿、受贿时并没有单就减免报建费提出请托和进行承诺,因而此后在房地产项目调高容积率等事项上仍然享受了特别“关照”。

2011年6月,曾经在众人眼中是一个“清廉官员”的朱少中,在无数人诧异的目光中走上了被告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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