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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部经济调查报告赏析八篇

时间:2022-06-18 14:54:01

总部经济调查报告

总部经济调查报告第1篇

河北省预算审查监督条例全文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政府预算的审查监督,强化预算约束,保障经济和社会的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和其它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条例适用于本省县级以上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对本级人民政府预算的审查监督和对下级人民政府预算的监督。

第三条 预算的审查监督,应当遵循完整、真实、合法、注重绩效的原则。

第四条 预算审查监督的范围包括:预算、决算的编制、审查、批准、监督以及预算的执行、调整和备案等;本级人民政府关于预算、决算的决定和命令;下一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关于预算、决算的决议、决定;本行政区域内有关预算法律、法规的执行情况。

第五条 县级以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财政经济工作委员会或者有关工作机构协助本级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依法进行预算的审查监督,或者经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授权负责预算审查监督的具体工作。

第六条 县级以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或者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可以要求人民政府责成审计部门进行专项审计。

第七条 经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批准的预算、预算调整、决算、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以及报表,由本级政府财政部门在批准后二十日内向社会公开。

经本级政府财政部门批复的部门预算、决算以及报表,由各部门在批复后二十日内向社会公开,并逐步公开到基本支出、项目支出,以及重点支出和重大投资项目的相关政策、程序和绩效情况等。

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听取的本级政府关于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专项审计工作报告以及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报告,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关于预算、预算调整、决算的审查结果报告和决议、决定,由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于会议结束后二十日内向社会公开。

公开应当选择主要新闻媒体、官方网站等易于查询的渠道,并做到清晰易懂,持续进行。

本条前三款规定的公开事项,属于法定涉密信息的除外。

第八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违反预算法律、法规的行为,有权向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或者其他有关国家机关进行检举、控告,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压制和打击报复。接受检举、控告的国家机关应当依法进行处理,并为检举人、控告人保密。

第二章 预算审查和批准

第九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应当在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会议举行的三十日前,将本级总预算草案(含部门预算草案)的初步方案以及关于本级总预算草案和总预算执行情况报告的主要内容提交本级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财政经济工作委员会或者有关工作机构进行初步审查。

本级预算草案初步方案应当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和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的收入预算表、支出预算表和收支平衡表,并分别说明编制原则、政策要求、收入来源和支出依据。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按其功能分类应当编列到项,按其经济性质分类应当编列到款;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按其功能分类应当编列到项。收入预算应当分项说明非税收入征收政策和测算标准,支出预算应当对机关运行经费、政府债务、对下转移支付等作出重点说明,重点支出和重大投资项目应当逐项说明绩效目标和实现措施。

第十条 县级以上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应当在收到预算草案初步方案之日起十五日内完成初审,提出初审意见,并交由财政部门研究处理。财政部门应当在十日内将处理情况向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财政经济工作委员会或者有关工作机构反馈。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应当及时向本级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财政经济工作委员会或者有关工作机构报告预算编制的有关情况,并提供相关资料。

第十一条 预算草案的初步审查工作应当邀请部分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及社会各界有关人士参加,采取座谈会、论证会、听证会等多种形式听取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和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

第十二条 提交人民代表大会审查的预算草案应当按照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分别编制,人民代表大会采取整体表决的形式,也可以视情况对四类预算分别表决。

第十三条 县级以上人民代表大会审议预算草案和预算报告时,除法定重点审查内容外,还应当向审查支出预算和支出政策拓展,政府财政部门应当派人到会听取代表关于预算的意见和建议,回答代表的询问。

第十四条 县级以上人民代表大会召开期间,未成立财政经济专门委员会的,可以成立临时的大会预算审查委员会,由预算审查委员会向大会主席团提出关于本级总预算草案和总预算执行情况的审查结果报告。

第十五条 县级以上人民代表大会召开期间,财政经济委员会或者临时的大会预算审查委员会可以组织部分熟悉财政预算工作的代表召开预算专题审议会。

第十六条 县级以上人民代表大会召开期间,代表可以按照收支平衡的原则依法联名提出修正本级预算草案的议案,由大会主席团决定是否提交大会表决。修正案通过后,人民政府应当调整预算,提交本次大会表决。

第十七条 下级人民代表大会批准的预算及其决议应当报上一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下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作出的有关预算的决议、决定应当报上一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作出的关于预算的决定、规章、命令以及财政体制、重大政策,应当及时报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第三章 预算执行监督

第十八条 预算执行监督的主要内容:

(一)执行人民代表大会关于预算决议和落实人民代表大会通过的预算修正案情况;

(二)财政部门批复预算和实现预算措施的落实情况;

(三)纳入国库和财政专户管理的预算收入依法征缴情况;

(四)预算支出执行情况;

(五)专项资金、预备费、预算周转金、预算稳定调节基金和结转资金使用情况;

(六)国库按照规定办理预算收入的收纳、划分、留解、退付和预算支出的拨付情况;

(七)政府及其所属部门有无违反规定为单位和个人提供财政担保和举借债务情况;

(八)其他重要事项。

第十九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应当每月将本级总预算收支执行情况,每季度将结转资金、预备费、上级转移支付资金的使用、项目调剂、下达转移支付、适用权责发生制事项等情况以及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要求的内容,以文字或者报表形式报送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第二十条 县级以上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财政经济工作委员会或者有关工作机构可以与政府财政、税务、银行国库等部门或者单位实现联网,实时查询预算收支执行信息,建立季度预算执行的分析制度。

第二十一条 县级以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听取本级人民政府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前,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有关专门委员会或者常务委员会有关工作机构应当组织代表视察和初审,并提出初审意见。

第二十二条 县级以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应当加强对重点收支项目、重大政府投资绩效、政府债务和部门预算的监督,必要时听取政府或者部门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

第二十三条 县级以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应当将预算执行情况的审议意见交由本级人民政府研究处理。本级人民政府应当采取相应改进措施,并按照时间、内容的要求将研究处理情况向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提出书面报告。

第四章 预算调整监督

第二十四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在预算执行中需要进行预算调整的,应当编制预算调整方案,列明调整预算的原因、项目、数额以及有关说明,提请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会议审查批准。

第二十五条 预算调整方案在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举行会议的三十日前,由本级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财政经济工作委员会或者有关工作机构依法进行初审,并提出初审意见,报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任会议,由主任会议决定是否提请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会议审议。

第二十六条 本级预算执行中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当进行预算调整:

(一)因财政体制、政策调整需要增加或者减少本级预算总支出的;

(二)因上级增加一般性转移支付需要增加本级预算总支出的;

(三)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出现短收,分别需要减少本级预算总支出的;

(四)需要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用于弥补赤字或者安排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

(五)因发生自然灾害等突发事件,预备费不足支出时,本级政府先行安排的支出属于预算调整的;

(六)人民代表大会批准的预算决议中规定确保的重点支出项目需要调减支出的;

(七)需要增加举借政府债务数额的;

(八)其他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应当进行预算调整的。

第二十七条 由于行政区划、行政事业单位隶属关系的变动,增加不需要本级政府提供配套资金的专项资金、预算资金调剂等引起的预算变更,人民政府应当在每季度末向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汇总报告有关情况。

第二十八条 县级以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举行会议期间,省和设区的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五人以上联名;县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三人以上联名,可以向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按照收支平衡的原则提出修正预算调整方案的议案,由主任会议决定是否提请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会议审议。

第五章 决算审查和批准

第二十九条 决算草案应当按照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批准的预算形式报告,按照预算数、调整预算数、决算数分别列出,变化大的应当作出说明。决算报告应当说明:预算执行结果及其绩效情况,实现或者未实现预算的主要原因以及存在的主要问题;对审计工作报告提出的问题作出的说明;政府认为应当说明或者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要求说明的其他事项。

第三十条 县级以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在批准本级决算前,应当听取本级人民政府提出的同期本级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在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相关决议规定的期限内或者交办相关审议意见后的四个月内,将审计工作报告中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和审议意见的处理结果向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报告。

第三十一条 县级以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举行会议审查和批准决算时,可以邀请部分本级或者上级人大代表参加。

第三十二条 上级财政部门批复的本级预算资金结算报表,上级审计机关对本级决算审计后下达的审计报告和审计决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其抄报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第六章 法律责任

第三十三条 对于违反本条例的违法行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予以处罚。

第三十四条 对造成严重后果的违法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的主管人员及其他责任人员,属于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命的,可以依法撤销其职务;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十五条 对检举、揭发和控告者进行打击报复的单位或者个人,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部门依照有关规定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七章 附则

第三十六条 乡、民族乡、镇人民代表大会的预算审查监督参照本条例执行。

第三十七条各级政府设立的各类开发区(管理区、工业园区等)应当编制预算,并编入本级政府预算,报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审查批准,接受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的监督。

第三十八条 本条例自20xx年3月1日起施行。20xx年9月27日河北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通过的《河北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预算审查监督条例》同时废止。

预算流程管理不同性质的国家,其预算的性质不同。资本主义国家预算以生产资料私有制为基础,是为资产阶级利益服务的。在国民收入再分配过程中,运用税收、公债等手段保护垄断资产阶级的利益,对广大劳动人民实行超经济剥削。预算支出中有相当一部分用于强化国内统治和对外实行军事扩张及经济渗透;社会主义国家预算以生产资料公有制为基础,是为全体劳动者的利益服务的。国家以预算资金的均衡合理分配为手段,以促进社会主义经济繁荣与全社会协调发展为目的。社会主义国家预算收入主要来自社会主义全民经济和集体经济的纯收入及税收,预算支出主要用于社会生产及文化、科学、教育、卫生事业的发展,用于巩固人民民主政权及保证社会生活的安定。

各国的国家预算亦有共性:

①时效性。任何一国某一年度国家预算仅在一定时期内具有实施效力。

②阶段性。每一国家预算具体工作过程都包括编制、执行、决算3个工作阶段。

总部经济调查报告第2篇

“经济活动分析,又叫经济分析,是经济活动分析报告的简称。它是反映经济分析研究所获得的一种书面材料。它是以党的方针政策为指导,以计划发展指标、统计数据和调查研究所获得的资料为依据,以正确评估、总结发现规律,提高决策和管理水平,提高经济效益,胜利完成任务为目的,运用现代科学经济理

论和科学分析方法,对特定范围(地区、部门、单位)经济活动(包括生产、销售、成本、财务等活动)的过程和结果进行分析。不管是经济管理部门,还是企业单位,只有经常分析经济活动,才能情况明、眼睛亮、心中有数、脚步不乱,顺利地开展各项经济工作。”(引自《财经应用文写作教程》文天若著立信会计出版社出版)。按照上述观点,可以将经济运行分析理解为:经济运行分析就是对某一时期、某一领域的经济现象、经济成果及经济活动的全过程,按照科学的政治经济学观点,结合党和国家方针政策,以预定计划指标、统计数据和调查研究所获得的信息资料为依据,运用统计分析和综合分析的方法所进行的旨在找出其运行特点、存在问题、解决问题的途径以及未来发展趋势的综合性分析判断活动。其目的就是对当前经济运行情况及时总结经验,以便吸取教训、指导未来。

我们中小企业行政管理部门所作的民营经济运行分析,一般是运用统计资料和调查获得的经济信息,与历史同期纵向或与全国和其他省、市、县横向对照、比较和研究,就其经济内容、运行过程、显著特点、存在问题和发展趋势作出分析、判断。通过经济运行分析,真实反映当地民营经济发展态势,肯定成绩、总结经验,发现问题,提出对策建议,为政府和企业科学决策提供依据。这也正是我们开展民营经济运行分析工作的目的。

二、抓好民营经济运行分析工作的意义

搞好民营经济运行分析,是各级中小企业管理部门的一项重要职责。各级编委明确规定:中小企业局是指导中小企业、乡镇企业和民营企业发展的政府工作部门。其主要职责之一,是拟定中小企业发展战略、中长期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监测、分析中小企业运行态势;承担中小企业分类、信息收集和工作;拟定并落实中小企业发展调控目标和措施。要履行好上述职责,必须首先作好经济运行分析工作。主要体现在以下几方面

1、政府职能转变后,政府部门的工作重点主要体现在加强经济工作的宏观调控方面。具体讲,就是通过研究制定方针、政策,引导和调控经济的平稳运行和健康发展。中小企业局作为指导当地民营经济发展的政府工作部门,必须把握民营经济运行的基本情况,针对民营经济运行中存在的问题提出对策建议,这样才能保证各级政府适时调整民营经济发展政策,发挥宏观调控职能。

2、当前民营经济在发展中面临许多新情况和新问题,作为政府职能部门,必须适时搞好调查研究,分析运行动态,及时发现民营经济发展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不断向政府提出应对措施和政策调整建议,为企业发展提供导向性意见,这样才能达到为促进民营经济持续发展发挥部门应有的职能作用。

3、做好民营经济运行分析工作,既是各级中小企业管理部门的一项重要工作,也是体现政府服务宗旨的重要内容。作为指导当地民营经济发展的政府工作部门,不了解民营经济的运行发展情况,或只满足于一知半解,就无法履行好协调、指导和服务的工作职能,长此下去,必将有损部门和政府形象。

三、搞好民营经济运行分析应具备的条件

(一)掌握民营经济运行分析所需要的基础知识

经济运行分析是一项综合运用经济理论、方针政策、统计科学等多种知识及与具体分析对象相关的专业知识,对分析对象进行的一种研究活动。所以,做好经济运行分析需要具备如下一些知识。

1、经济理论知识

科学的政治经济学是我们目前研究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现象、经济运行过程的基本理论依据。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的辩证法思想、邓小平关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理论、反映现代市场经济运行规律的经济学专著以及我国当代经济学家有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理论著作和最新研究成果,都对我们进行经济运行分析具有理论指导作用。我们必须善于学习和运用这些理论去分析研究经济现象、经济过程,并从中发现本质性、规律性的东西。

2、方针政策知识

为鼓励支持民营经济发展,各级政府相应制定了一系列的方针政策。如国务院制定的《关于鼓励支持和引导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河北省人民政府制定的《贯彻国务院关于鼓励支持和引导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发展若干意见的实施意见》,保定市委、市政府制定的《关于实施“催生、助长、扶强”战略,全面推进民营经济加快发展的意见》等,都是发展民营经济的重要政策依据。我们必须把这些方针政策学深、弄懂、吃透,才能用以指导我们的民营经济分析工作。因此,随时关注党和国家 方针政策及其变化,加强对方针政策的学习领会,对于分析研究民营经济运行情况是非常重要的。

3、统计科学知识

统计科学在经济分析中,有着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首先,我们进行经济分析所依据的基础资料主要是通过统计调查所获取的统计信息;第二,对统计资料、统计信息进行整理、分析所使用的方法,如统计分组法、综合指标法、动

态分析法、指数法等等,都是统计科学所提供的;第三,对未来趋势进行预测所使用的预测方法,也主要源于统计科学提供的统计预测方法。因此,统计科学知识是民营经济分析所必不可少的重要基础知识。不掌握统计科学知识,就无法做好民营经济运行分析。

(二)调查研究是做好经济运行分析的重要基础性工作

做好民营经济运行分析,需要以包括统计调查在内的调查研究为基础,在调查研究获得准确、翔实的信息资料之后,对其进行全面、系统、科学的分析、比较和判断。这样得出的结论才是可信的。要搞好调查研究工作,应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

1、健全和完善现有的统计网络体系,为调查研究工作提供组织保障

从乡镇企业管理局发展到目前的中小企业局,在我们系统内已形成自下而上的统计工作网络体系,担负着民营经济统计信息的采集、整理、汇总、传输的职能。这一统计工作网络系统为我们进行民营经济运行分析提供了重要组织保障。为确保民营经济运行分析搞得有条不紊、有声有色,必须继续加强民营经济统计工作网络体系建设,做好扎实的统计基础工作。没有健全的民营经济统计工作网络系统和扎实的民营经济统计工作基础,调查研究工作就无从得到保证,更谈不上搞好民营经济运行分析。

2、调查研究的方法科学、手段完善是获得完整可靠信息的技术保障

我们进行民营经济运行分析所依据的信息资料既然是靠调查研究获得的,因此调查研究的方法就必须科学,调查手段必须完善。一方面要依靠民营经济统计网络系统进行统计调查;另一方面也要发挥统计网络之外的调查作用,如通过深入企业、深入基层了解情况,获得来自基层的第一手资料;通过信函、电话等载体进行咨询、了解或利用网络、报刊等传媒获取信息等等。总之通过方法科学、手段完善的调查研究所获得的信息,才能为经济分析提供翔实、完整、准确、可靠的材料依据。这是搞好民营经济运行分析的前提条件。

3、求真务实是确保调查研究及其成果真实可靠的必要条件

调查研究必须具备深入实际、一丝不苟的工作作风和实事求是、科学严谨的工作态度。不管是调查研究,还是收集、整理、传输、使用信息,都要坚持如实反映客观情况。对统计数据进行随意删改或主观臆造所谓“数据”的作法,既是统计工作的大忌,也是调查研究工作的大忌,不仅影响调查研究工作的质量,降低可信度,而且依据这一结果作出的经济分析,将会对领导决策产生误导作用。因此,搞好调查研究、确保信息质量,必须坚持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和工作态度。

四、正确使用经济指标(略)

五、编写分析报告应把握的重点

经济运行分析书面报告是依据经济运行分析过程和结果形成的文字材料,可按时间形成定期、不定期、事前、事中、事后预测分析报告以及短期、中期和长期经济运行分析报告等;也可按领域范围形成宏观、中观和微观经济分析报告;还可将分析对象、分析角度、分析内容作为分类标准,形成综合性分析报告和专题性分析报告等等。应该说它是整个经济运行分析的最后一道工序。

(一)经济运行分析报告的结构和内容

从文章结构方面看,经济运行分析应具备清晰醒目的标题以及由开头、主题、结论三部分构成的正文。从文章的内容看,经济运行分析主要应包括以下五个方面。

1、当前主要经济指标及经济运行情况

本部分概括叙述当前经济运行的情况,各项主要经济指标(如增加值、上缴税金、出货值等)完成情况等。这些指标完成情况可以与基期有关指标或计划指标分别进行对比,通过对比、分析、判断,得出某些结论。

2、当期经济运行特点及原因分析

本部分要求将根据经济运行情况概括出的若干特点表述清楚。为说明这些特点的存在,需要辅之以必要的统计数据资料和其他活资料,并就这些特点形成的原因作出恰当的分析阐述,以起到总结经验的作用。

3、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本部分是就当前经济运行中存在的、应当引起关注的突出问题及其原因作出分析。目的在于吸取教训,针对存在问题及原因,有的放矢地加以解决。这就要求我们在进行经济分析时予以特别的关注,对问题要尽量反映清楚,对原因则尽可能分析透彻,以期能引起有关方面的重视。

4、对未来经济运行趋势的预测

这一部分包含两方面的内容:一方面是对未来民营经济运行总体趋势的预测、判断;另一方面则是对反映民营经济运行成果的主要经济指标未来期完成情况的预测和估计。这种预测和判断,是一种定性和定量相结合的预测和判断,目的是能够使关注民营经济发展情况的业内外各界对未来情况心中有数、以便在心理和物质两个方面做好必要的准备。

5、对策和建议

对策含有两重意思。其中主要针对解决当前存在的问题而提出的,属于解决问题的措施;针对未来可能出现的问题而采取的对策,属于预防性措施。建议,则既包括了对解决问题应采取的措施方面的建议,也包括了对政府相关部门的政策性建议。无论对策还是建议,都是针对存在的问题而提出或建议政府相关部门采取的策略和措施。这既是进行民营经济运行分析工作的重要目的,也是民营经济运行分析重要作用的体现。因此,这项内容的阐述,特别需要强调观点明确、针对性强、切实可行、表达恰当。

(二)编写报告注意把握以下几点

1、准确性。实事求是地反映客观实际,做到统计数据资料要准确,情况要真实,观点要正确。要扎扎实实地把数据资料搞准,对大起大落的数字要查明原因。但分析报告不应是数据资料的简单罗列,要正确地使用数据资料,通过对数据资料的分析、判断、提炼出观点,揭示经济现象的规律性。要处理数据资料和观点的关系,做到观点从大量真实的数据资料中提炼,所运用的数据资料要紧紧围绕说明观点,使二者相统一。只有这样统计分析报告才有了坚实的基础和足够的份量。

2、实用性。经济运行分析报告有着明显的目的性、针对性,它是为一定对象服务的。因此必须抓住经济运行中反映出的主要矛盾,从错综复杂的现象中找出当前经济运行中的重点、热点和难点问题进行分析,为各级领导宏观调控和管理决策提供科学依据。统计分析报告的针对性和实用性越强,质量也越高。

3、逻辑性。经济运行分析是由数据资料形成概念,从概念形成判断,由判断进行推理,并由此得出结论。要正确运用概念、判断和推理的方法。判断是以准确的统计数据资料为依据,推理是以充分的依据为前提,正确的判断和推理就是要有合乎事实的逻辑性,判断推理的结果不能含糊不清、前后矛盾,要做到如实反映客观事物的内部联系及其发展规律。因此,经济运行分析报告要主题突出、结构严谨、条理清晰。

4、时效性。这是保证分析报告价值的重要条件。提供不适时就是失效的分析报告。反映发展进度的统计分析报告越快越好,要争分夺秒;专题分析贵在适时,特别是前瞻性和预警性的专题分析往往会产生较好的社会效益。

总部经济调查报告第3篇

为规范乡镇党政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提高审计质量,加强审计结果利用,防范审计风险,明确今后一个时期乡镇党政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深化发展方向,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县级以下党政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暂行规定》、《*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指导意见》,现就乡镇党政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提出以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加强乡镇党政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一)加强乡镇党政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是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进一步贯彻科学发展观,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和先进性建设,落实“八八战略”、“平安*”建设和“干在实处、走在前列”要求的客观需要。作为党的基层组织和国家基层政权,乡镇一级的党政领导干部肩负着重要责任。通过规范和加强乡镇党政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对于促进国家财经政策法规的贯彻执行,加强管理,完善制度,提高管理经济工作的能力,对于促进依法行政,廉洁从政,推进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对于促进乡镇政府合理调整支出结构,推进构建和谐社会各项政策措施的落实都有着十分重要的作用。各地要进一步认识加强乡镇党政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切实增强工作责任感和紧迫感,总结经验,加强规范,提高乡镇党政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质量和水平,积极探索加强乡镇党政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新路子。

二、认真贯彻“积极稳妥、量力而行、提高质量、防范风险”的工作原则

(二)强化审计计划管理。要深刻理解“全面审计”与“十六字”指导原则的统一性,切实纠正片面认识,促进乡镇党政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健康有序发展。审计机关要加强与组织、纪检监察等部门的沟通协调,本着既符合党委政府要求,又兼顾审计机关资源现状的原则,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突出工作重点,合理确定乡镇党政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计划,增强计划的科学性。要严格计划制定程序,每年年底,根据党委、政府的工作重点及干部监督管理的需要,公务员管理部门在充分考虑审计机关实际承受能力的基础上,综合有关方面的意见,提出审计建议名单,报经联席会议或领导小组同意,出具审计任务建议书。离任时距任中审计不到两年的,原则上不再安排离任审计。实行总量控制。原则上包括乡镇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在内的经济责任审计项目数量控制在审计机关全部审计项目总量的三分之一左右。

(三)严格执行审计工作程序。严格遵守《审计法》规定的审计工作程序,是保证乡镇党政领导经济责任审计质量的根本措施。一是重视审前调查。项目计划确定后,要深入进行审前调查,摸清有关乡镇的总体情况,尤其是全部政府性资金的情况,掌握其经济发展和社会管理的特征,制定出目标明确、重点突出、针对性强和可操作的审计实施方案,科学确定审计实施步骤,合理安排审计力量。二是重视审计实施管理。以审计实施方案控制审计实施进程,围绕方案确定的重点内容抓好实施,同时,要保持一定的审计和审计调查覆盖面。要重视审计证据的收集,做到事实清楚,特别对与乡镇党政领导人员行使职权、履行经济责任有重要影响的经济管理和决策事项,所收集的审计证据必须具备客观性、相关性、充分性和合法性,做到边审计边签证。要增强职业敏感性,不随意放弃审计中发现的各类问题线索,重视对群众反映强烈问题的审计查证。三是重视听取各方面尤其是被审计者对审计工作的意见。审计组要重视听取被审计乡镇有关方面和有关人员尤其是被审计者对审计报告的意见,重点是对审计报告认定的事实、问题定性和责任划分的意见。

(四)严谨细致,提高质量。严谨细致是审计人员必须坚持的工作作风,要把这种作风贯彻到乡镇党政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全过程,争创高质量的审计项目。结果报告是体现经济责任审计质量最重要的载体,应从不断满足党委政府对经济责任审计结果需求的角度,规范体例,精简文字,切实提高结果报告的质量。结果报告可分为五部分:一是审计实施情况概述;二是对乡镇领导人员履行经济责任的总体评价,包括成绩和不足两方面内容的概述,成绩指的是乡镇领导人员围绕经济和社会发展目标确定的总体工作思路、采取的主要措施和取得的实际效果,问题指的是乡镇领导人员在管理使用全部政府性资金过程中存在的违规事实,包括制度缺失、管理不善、决策不科学、不民主和资金利用效果差等内容,总体评价不能与报告其他内容前后矛盾;三是乡镇领导人员履行经济责任取得的主要成绩,这是对总体评价中成绩部分的适当展开,重点说明领导者个人在促进当地经济社会发展中所起的作用;四是存在的主要问题,是总体评价中问题部分的适当展开,重点说明领导者个人对当地经济社会发展存在问题应承担的责任,以及个人是否有违反廉政建设规定的问题;五是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结果报告的文字应简洁明了、通俗易懂,尽可能少用专业术语;应直接点出问题的性质,减少叙述性描写。

三、进一步明确乡镇党政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工作重点

(五)建立分类审计制度,突出对重点乡镇的审计。应重视在日常工作中加强对乡镇情况的调查研究,根据乡镇全部政府性资金的规模和乡镇经济社会发展、群众关注程度及执行财经纪律等情况,结合乡镇党政领导人员任职年限、以往审计发现问题及整改情况等,将审计对象分为重点乡镇和一般乡镇两类,建立审计对象资料库,实行动态管理,为科学制定经济责任审计计划提供基础。有计划地组织好对重点乡镇的经济责任审计,与此同时,根据工作需要决定是否对一般乡镇进行经济责任审计或以其他审计方式代替经济责任审计。

(六)突出审计的重点内容。突出审计全部政府性资金的收支管理和有关制度建立执行情况。要重视对乡镇土地管理机构、重点建设项目指挥部等临时管理机构、各种形式的工业园区管理机构等重点单位的审计和审计调查。从收入环节和支出环节两方面,加强对乡镇负债、土地出让金返还收入、土地补偿款、征地拆迁款、行政事业性收费、国资收益和其他股权收益以及各种优惠措施的审计监督。

1.全部政府性资金收入规模的审计。全面掌握、准确界定全部政府性资金来源、分布和规模。可结合乡镇财政决算审计进行。

2.全部政府性资金支出审计。对全部政府性资金支出的真实性、合法性进行审计。按照支出类别分别计算各类支出的比重,分析农业、医疗卫生、教育、环境整治和经济建设等重点支出占全部政府性资金比重的变动趋势。

3.对乡镇财政预算执行进行审计,重点关注预算编制的完整性和科学性、预算执行的严肃性。

4.开展对资金使用绩效的审计。在对重要政府性资金支出结构进行计算分析的基础上,对大额资金的使用、重要项目的实施等进行跟踪问效,把绩效审计内容同评价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正确政绩观紧密结合起来。

5.各项经济指标完成情况的审计,主要对照上级政府的考核指标、乡镇自己确定的计划指标,有重点地检查完成情况以及完成目标所付出的代价。

6.乡镇负债审计。通过对乡镇所属单位、机构的审计调查摸清乡镇经常性直接债务、融资性直接债务、或有负债和其他负债的总量规模、形成原因,存量结构和管理方式并对其管理状况和偿还情况作出评价。

7.全部政府性资金内控制度审计。审查与全部政府性资金管理相关的各项内部控制制度建立、健全和贯彻落实情况,总结制度对资金管理效益的促进作用,揭示因制度缺失造成的管理混乱、责任不明、支出结构严重不合理、损失浪费以及其他影响资金使用效益的问题。评价乡镇的内部控制制度和重大经济事项决策制度的健全和有效性。

8.乡镇领导干部本人遵守财经纪律和廉洁自律情况审计。审查职责范围内廉政建设履行领导责任情况和个人遵守廉洁从政情况,关注有无在土地、重大投资或建设项目、政府补贴或扶持项目、政府采购中存在个人违反廉洁从政的行为。

四、加强协调,努力促进经济责任审计结果利用和成果转化

(七)审计机关应加强协调和沟通,主动接受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联席会议的领导和指导,积极主动地向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通报情况,逐步扩大经济责任审计结果的报送范围。逐步探索把乡镇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制度纳入领导人员目标考核体系和反腐倡廉考核体系,使乡镇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结果归入领导人员考核、廉政档案,进一步发挥经济责任审计结果在干部管理监督中的作用。

(八)加强审计成果的整合提炼。把促进党委政府中心工作的重要内容作为审计的主要工作方向,及时研究党委政府的审计需求,研究乡镇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中的新情况、新问题,做出反应。要根据审计中发现的各类问题的性质和严重程度,分门别类地加以归纳整理,注重从制度、机制上和管理上分析产生原因,提出加强改进的意见和建议。

(九)加强整改监督工作的制度建设。通过建立健全相关规章制度,保证被审计单位认真整改存在问题,保证审计结果落到实处。对审计移送的严重违法违纪案件线索和严重阻碍、拒绝审计的案件,应当依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并向联席会议通报查处情况和结果。

五、稳步推进乡镇党政人员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深化发展

(十)乡镇党政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要与同级财政预算执行审计、各类专项资金审计和审计调查等紧密结合,实现审计资料共享、审计成果互用。探索“1+N”的工作组织方式,实现一次审计满足多种需求。要重视对预算执行情况的审计监督,并把预算外其他政府性资金管理使用作为审计和调查的重点。

总部经济调查报告第4篇

〔关键词〕 中央苏区;调查统计工作;现实启示

〔中图分类号〕 A841〔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8999(2010)05-0107-04

调查统计工作是中央苏区党政军群组织部门的一项重要工作,在党的职能部门成立了调查统计机构,如赣西南特委组织部调查统计科,其职责是对政治局势、土地问题、人口状况等作调查收集工作。在苏维埃政府职能部门成立了调查统计机构,如在各级劳动部下设失业介绍所统计科及经济评判局统计科;内务部的行政局和行政科负有调查户口、统计生死和婚姻状况的统计职能;土地委员部设立了调查统计局;教育部(教育人民委员会)和最基层的学校明确规定了统计工作及职责;卫生、粮食、财政、税务等部门同样有职责明确的调查统计机构和人员;在红军总政治部、军区、军团及军政治部的组织调查部内设调查统计科,负责“指导红军政治机关的党的、地方群众的、各种数量质量社会政治的、经济的情形作调查和统计”〔1〕。在工会设立了统计股;在区及市镇以上的各级店员手艺工人工会设立了具有调查统计职能的机构――社会经济部,社会经济部“管理订立合同,劳动保护,合作社及社会生活的调查统计等”〔2〕;在革命互济会设立了调查统计部;在妇女委员会中设立了调查科。1933年4月28日,国家调查统计局正式成立,其工作职责是:“管理全国工农商矿、交通、运输及一切关于国民经济的调查与统计事宜。”〔3〕这些调查统计机构开展了卓有成效的调查统计工作,取得了丰富的成功经验,不仅具有深远的历史意义,而且具有有益的现实启示。

首先,调查统计工作的职责和目的一定要明确。调查统计工作者一定要清楚明了自己的岗位职责和工作任务。《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各级国民经济部暂行组织纲要》的第八条规定:“调查统计科,管理省、县范围内一切国民经济部门的调查与统计事宜。”〔4〕 1934年4月10日制订颁布的基层苏维埃政权工作指导性文件――《乡苏维埃怎样工作?》明确规定:乡(区、市)苏维埃的日常调查统计工作由文书负责,文书的工作是办理人口册、土地册、婚姻生死登记、各种调查表,写对区苏的报告,派交通,下通知于各村,经手打路条,帮助红军家属写信,等等。村一级组织中同样规定有掌管调查统计的工作人员,要求村主任手里要有一本簿子,上面登记本村人口数、土地数、赤卫队数、粮食数(共有几多,几家有余,几家不足),以及其他必要事项等调查统计数据。1929年12月通过的《中国共产党红军第四军第九次代表大会决议案》规定了党内教育十种材料,其中第八种是游击区域社会经济的调查研究,要求从俘虏官兵中及邮件检查中调查敌方官兵的姓名及所属部队番号,然后邮寄宣传品或写信给他们。应使党员注意社会经济的调查和研究,由此来决定斗争的策略和工作的方法,使同志们知道离开了实际情况的调查,就要堕入空想和盲动的深坑。1931年4月2日,由署名的《总政治部关于调查人口和土地状况的通知》指出:我们如能照深刻注意实际的正确的统计填写起来,是能解决我们许多问题的,特别是现在分配土地中的许多实际问题。深望红军政治部每到一处注意填写,地方政权机关逐乡去填写,尤望红军中和政府中每个负责人随时随地做此种调查和统计。调查统计工作者一定要知道从事某项调查统计工作的目的意义是什么。1929年9月28日,《中共中央给红军第四军前委的指示信》指出:“关于调查工作应切实去做。过去有许多调查成绩,因没人统计以致放弃,甚属可惜。前委应指定专人去做,这个工作做得好,对于了解中国农村实际生活及帮助土地革命策略之决定有重大意义。”〔5〕是我党调查统计工作的倡导者和奠基人。进行调查的目的是为解决中国革命所面临的实际问题,认为要了解情况,唯一的方法是向社会作调查。为了解决土地政策执行中的具体问题,作了东塘、李家坊、木口村等调查,从而了解到这些地方的村乡两级苏维埃在土地斗争中的组织和活动情形。为了制定正确的土地革命政策,深入调查了农村的阶级关系和土地情况,主持制定了《兴国土地法》、《土地问题决议案》,确立了按人口进行平均分配土地的原则。为了调查中国的富农问题和商业状况,进行了寻乌调查。指出:“我们的调查工作的重要方法是解剖各种社会阶级,我们的终极目的是要明了各种阶级的相互关系,得到正确的阶级估量,然后定出我们正确的斗争策略,确定哪些阶级是革命斗争的主力,哪些阶级是我们应当争取的同盟者,哪些阶级是要打倒的。我们的目的完全在这里。”〔6〕在《总政治部关于调查人口和土地状况的通知》中,明确规定了调查目的:“主要的是要统计各阶级土地和人口比例,更具体地以铁的事实,来解答我们现在的许多问题,特别是现在分配土地中的许多实际问题。”〔7〕在撰写《长冈乡调查》报告时指出:发扬“苏维埃工作的模范”的长冈乡的经验,还要收集更多的经验,供给一切落后的乡苏、市苏以具体的榜样,使他们的工作提高到先进乡苏、市苏的地位,团结千百万群众于苏维埃的周围,争取一切苏维埃工作适合于粉碎敌人“围剿”的要求,这就是我们的目的。当前我国的调查统计工作应该将历史与现实有机地结合起来,针对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运行中的热点、难点问题,有目的地进行专题调查和分析,提供优质高效的统计服务,为社会经济文化的跨越式发展提供真实可靠的决策依据。

其次,选择调查统计的对象必须具有典型意义。在选择典型调查对象问题上,认为调查的典型可以分三种:一先进的,二中间的,三落后的。如果能依据这种分类,每类调查两三个,即可知一般的情形了。“调查会到什么人?要是能深切明了社会经济情况的人。以年龄来说,老年人最好,因为他们有丰富的经验,不但懂得现状,而且明白因果。有斗争经验的青年人也要,因为他们有进步的思想,有锐利的观察。以职业说,工人也要,农民也要,商人也要,知识分子也要,有时兵士也要,流氓也要。自然调查某个问题时,和那个问题无关的人不必在座,如调查商业时,工农学各业不必在座。”要选择适当人数参加调查会。“开调查会人多还是人少好?人多有人多的好处,就是在做统计时(如征询贫农占农民总数的百分之几),在做结论时(如征询土地分配平均分好还是差别分好),能得到比较正确的回答。自然人多也有人多的坏处,指挥能力欠缺的人会无法使会场得到安静。究竟人多人少,要依调查人的情况决定,但是至少需要三人,不然会囿于见闻,不符合真实情况。”〔8〕选择的调查地点应该具有代表性,如选择寻乌县进行调查,是因为寻乌这个县,介在闽粤赣三省的交界,明白了这个县的情况,三省交界各县的情况大概相差不远;兴国调查选择在永丰区,是因为这个区介在兴、赣、万之交,明白了这一区,赣、万二县也就相差不远,整个赣南土地斗争的情况也都相差不远;选择模范乡长冈乡、才溪乡进行调查,是因为一切苏维埃工作的实际执行都在乡苏与市苏。有鉴于此,现在我们要调查搜集“井冈山的红色传说”口述史资料,就应该赴井冈山革命根据地所在区域范围,访问老红军、老赤卫队员、老儿童团员及其后代,或知情的专家学者,在调查地点的选择上,应该是湘赣边界“六县一山”,即莲花县、宁冈县、永新县、遂川县、茶陵县、炎陵县和井冈山市。要了解中央苏区调查统计史,就要发扬“寻根问祖”的精神,亲身到江西瑞金沙洲坝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国家调查统计局旧址参观瞻仰,实地考察,访问知情人士,搜集第一手资料。

第三,调查统计内容要求全面而具体。1929年9月1日,时任红四军政治部主任的在《关于朱毛红军的历史及其状况的报告》中记载:红四军游击队到达某地以后,第一步必须做调查工作,由军官代表负责,必须通过调查工作以后,才能开会决定该地工作,因为红军行动如行云流水一般,所到之地皆不明情形,若不调查则一决定必不能切合当地群众的需要。关于调查内容,由政治部制定一个极详细的调查表,内分群众斗争状况,当地经济生活工价、物价等,当地土地分配情形,如:地主、富农、中农、贫农等比较,及土地百分比之分配以及当地特殊产品等。苏区时期各级调查统计机构对调查统计工作的组织非常严密,要求非常具体,每项大的调查统计都制定有调查统计大纲。1931年4月25日通过的《闽西苏维埃政府经济委员会扩大会议决议案》,明确指出各级经委会工作大纲的主要内容:(一)调查统计物价、生产品、商品出入情形,群众生活状况;(二)经常检阅经济政策;(三)经常通讯及作月终报告。〔9〕1931年1月,中国共产党红军第三军团前委印《赤白区域社会情形调查报告大纲》,其中包括《赤色区域社会情况调查统计报告大纲》和《白色区域社会情形调查统计报告大纲》。《赤色区域社会情况调查统计报告大纲》的调查统计内容非常丰富、全面而具体,主要包括:地势、河流、山脉、交通、人口、政治、武装、田地、剥削状况、商业、出产、生活状况、工人等。1932年1月27日,中央革命军事委员会抚恤委员会成立,决定该会的工作主要有:调查分散各残废战士姓名;调查红军战士的家属住址及家庭状况;调查红军迭次战役的死亡战士。例如,当前调查市场的内容应该包括市场环境调查、市场状况调查、销售可能性调查,还可以对消费者及消费需求、企业产品、产品价格、影响销售的社会和自然因素、销售渠道等开展调查。其中市场环境调查又包括政策环境、经济环境、社会文化环境的调查;市场基本状况的调查,具体包括市场规范、总体需求量、市场动向、同行业的市场分布占有率等内容。总之,调查统计的内容应该全面而具体,不留遗憾,不出差错。

第四,调查统计计划既要严密又须灵活。一份完整周密的调查统计计划需要事先确定调查统计主题和参加调查统计人员外,还应该包括下列几个方面:(一)要拟定调查提纲。调查提纲,要有大纲和细目,如《寻乌调查》报告第三章“寻乌的商业”中的“商业”是个大纲,“布匹”、“粮食”、“杂货”、“药材”都是细目,布匹下再分“洋布”、“土布”、“绸缎”各项细目。(二)领导人要亲自调查。在中央苏区,凡担负指导工作的人,从乡政府主席到全国中央政府主席,从大队长到总司令,从支部书记到总书记,一定都要亲身从事社会经济的实际调查,不能单靠书面报告,因为二者是两回事。在《关于农村调查》一文中指出:收集和整理材料都必须自己亲身去做,在做的过程中找出经验来,用这些经验再随时去改进以后的调查和整理材料的工作。(三)主持人要自己作好记录。调查时不但要自己当主席,适当地指挥到会人,而且要自己做记录,把调查的结果记下来,假手于人是不行的。(四)强调注意事项。在《总政治部关于调查人口和土地状况的通知》中规定了调查中的注意事项:上级政府派出去指导的同志和政治部负责任的同志,须将两张表格的内容及调查时要注意之点,详细向执行这一工作的同志说清楚,准确掌握阶级划分的标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的统计调查计划应该按照统计调查项目编制,必须按照经过批准的计划进行,在实施过程中可以根据情况的变化调整修改计划,使计划更加切实可行。

第五,调查统计方式方法应该实在管用。中央苏区的调查方式主要有:统计报表制度和专门调查;全面调查和非全面调查;经常性调查和一次性调查等。调查方法有:直接观察法;报告法;采访法等。《寻乌调查》、《兴国调查》采用的是调查会的方式。认为开调查会,是最简单易行又最忠实可靠的方法。尤其是对于担负指导工作的领导人来说,有计划地抓住几个城市、几个乡村,用马克思主义的基本观点,即阶级分析的方法,作几次周密的调查,乃是了解情况的最基本的方法,对那些只懂理论不懂实际情况的人,这样的调查更有必要,否则他们就不能将理论和实际相结合。1931年4月,以军事委员会总政治部的名义,向红军各级政治部,地方各级政府发出《总政治部关于调查人口和土地状况的通知》,并专门制定了人口和土地两种表格,提出了具体的调查方法。在调查时间和调查内容的选择上表现出十分明显的“随机性”。他率领部队每到一处,都是充分利用战斗的间隙时间进行驻地社会政治经济的调查。1930年10月,红一方面军攻克吉安后,到达新余县的罗坊时,兴国送来了许多农民当红军,便趁此机会找到兴国县的八位同志,在罗坊街木行店举行了一个星期的调查会,写下了著名的《兴国调查》。中央苏区的调查统计工作大量使用了调查统计报表,大致归纳为三类:(一)社会、经济统计表,如赣西南苏区《列宁小学统计表》、《闽西各县商业消长比较表》等;(二)军事统计报表,如中共中央局《中央苏区五次反“围剿”胜利统计表》、《江西苏区扩大红军和地方武装数目统计表》;(三)党团及群众组织统计表,如《中共苏区永丰县区乡名称和党的组织统计表》等。在统计图的制作方面,主要有《红五月各省节省粮食统计图》等。培养感情也是不可或缺的重要方法,在《关于农村调查》一文中写道:“我在兴国调查中,请了几个农民来谈话。开始时,他们很疑惧,不知我究竟要把他们怎么样。所以,第一天只是谈点家常事,他们脸上没有一点笑容,也不多讲。后来,请他们吃了饭,晚上又给他们宽大温暖的被子睡觉,这样使他们开始了解我的真意,慢慢有点笑容,说得也较多。到后来,我们简直毫无拘束,大家热烈地讨论,无话不谈,亲切得像自家人一样。”〔10〕在新世纪、新时期,统计调查方式方法应当以周期性普查为基础,以经常性抽样调查为主体,以必要的统计报表、重点调查、综合分析等为补充,尤其要发挥网上调查的优越性,不断创新统计调查方式方法和工作机制,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献计献策,为夺取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新胜利作出应有的贡献。

中央苏区的调查统计工作,不仅有上述的成功经验与现实启示,而且教育我们在当前与今后的调查统计工作中必须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人为本,着力构建充满活力,富有效率,服务人民,功在国家,有利于科学发展的调查统计机制。如果说调查统计工作是认识社会的利器,那么,实事求是就是统计调查工作的基石。当前与今后的调查统计工作,必须坚持实事求的思想路线,一切从实际出发,大兴调查研究之风,不断拓宽服务领域,努力创新服务方式,着力提高服务层次,真心实意为广大人民群众谋利益。

〔参考文献〕

〔1〕〔2〕〔3〕〔4〕〔6〕〔7〕〔8〕〔10〕黄克富.中央苏区调查统计史〔M〕. 北京:中国统计出版社,2005.10,22,19,161,25,29,281,28.

总部经济调查报告第5篇

一、努力提高经济立法质量

围绕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和突出问题,委员会积极参与法规初审、法规清理和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明确分工,提前介入,深入调研,反复论证,广泛征求意见,完成了3项地方性法规的初审工作:《浙江省资源综合利用促进条例(草案)》、《浙江省风景名胜区管理条例(修订草案)》和《浙江省道路运输管理条例(修订草案)》。

在资源综合利用促进条例的初审中,结合我省实际,以建设生态文明为重要指导思想,以优化资源利用方式和提高资源利用效率为核心,以规范资源综合利用和循环利用为重点,围绕资源综合利用的规范管理、加大促进力度、部门职责和相关法律责任,提出修改建议,得到常委会组成人员的肯定。

在风景名胜区条例的初审中,按照科学规划、统一管理、严格保护、永续利用的原则,妥善处理风景名胜区有效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之间的关系,保护各利益主体的合法权益,统筹风景名胜区开发经营和生态环境保护,就市县级风景名胜区的存废与过渡、风景名胜区重大建设项目设计方案的审查、风景名胜区内特许经营项目的监督管理等方面,提出修改建议,均在法委的二审中得到采纳。

在道路运输条例的初审中,本着“不抵触、有特色、可操作”的原则,针对法规草案的重点难点问题,会同交通运输管理部门,通过深入市县和企业实地调研,听取各方意见,凝聚各方共识,在城乡公交管理、出租汽车管理、汽车维修业管理等方面,提出修改建议,切实提高了初审质量。

对列入立法计划二类项目的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促进条例等9项地方性法规,委员会保持与相关部门的联系,对法规需要重点解决的一些矛盾和问题,开展了一些前期调研工作,在此基础上,对常委会2012年立法计划提出了建议。

根据法规清理工作相关要求,委员会明确负责领导,分工落实责任,逐件督促清理,对16个部门的57件法规清理审查后,提出了建议保留、修改、废止和重新制定的意见。

二、认真做好“十二五”规划和年度计划的审查监督

委员会结合对我省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收入分配制度改革、行业龙头企业转型升级和现代服务业发展情况的专题调研以及经济形势分析会的成果,对省政府提交的“十二五”规划和计划草案、计划报告进行审查,提出了计划审查报告。7月份,省人大常委会听取和审议省政府关于上半年全省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和下半年政府工作的报告。委员会在调查研究和综合分析的基础上,形成上半年全省经济运行情况的调研报告,并根据常委会组成人员审议时提出的意见建议,提出了“高度重视做好物价和节能减排工作,继续加大中小企业扶持力度,加快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进一步创新社会管理”等审议意见。坚持定期分析经济形势,听取省有关部门工作汇报,着力推进“三大国家战略”和重大经济决策的实施。针对第三季度我省经济运行中出现了温州等地民营企业资金链紧绷,甚至有个别企业主“跑路”等一些值得关注的现象,专门召开两次经济形势座谈会,围绕当前我省经济运行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国家宏观经济政策对我省经济的影响、我省经济的发展趋势、中小企业发展情况等进行了深入交流和探讨,提出了不少建设性的对策建议。

三、着力加强物价调控监管的专项监督

从2009年底以来,我省居民消费价格出现快速上涨态势,对群众生活、企业生产经营带来了较大影响。3月份,省人大常委会听取和审议省政府关于加强物价调控监管保障群众基本生活工作情况的报告。委员会经过长达4个月的深入调研,联合农委提交调研报告,强调要关心低收入群众,从体制机制着手,保障弱势群体的基本生活,并拟定了常委会审议意见。省政府高度重视,决定从2012年1月1日起,将基本生活价格补贴发放对象扩大到九类群体,并适当提高价格补贴标准。

四、扎实做好养老保险基金管理工作的监督

采取全省统一部署、各级人大常委会共同开展的方式,听取和审议养老保险基金管理情况的报告,是常委会的一项重点工作。委员会组织开展了专项调研,召开全省人大财经工作座谈会,并邀请有关专家进行专题交流和研讨,在此基础上向常委会提交了调研报告,为常委会审议提供了依据。常委会审议后,及时认真梳理常委会组成人员的建议,向主任会议提交了审议意见稿,提出了“完善制度建设、健全投入机制、加大征缴力度、加强基金监管、强化服务能力”等五点意见建议,并要求省政府认真研究处理,适时向常委会提交整改情况报告。同时,委员会还参与并完成了常委会冯明副主任牵头的《加强我省养老保险基金管理的若干思考》调研课题。

五、组织专题询问,不断推进财政预决算的审查监督

根据监督法、预算法和省级预算审查监督条例的要求,认真做好预算审查、预算调整、预算执行监督、决算审查工作,提出预算、决算审查报告。继续将部门预算审查监督作为深化预算审查监督的重要抓手和载体,部门预算提交省人代会审查的范围进一步扩大,从原有的30个增加至48个,同时对省教育厅、省国土资源厅部门预算进行重点审查。通过召开专家评审会,组织省人大代表专题审查,进一步推动省级部门预算编制的科学化、精细化和规范化,优化预算支出结构、改善预算执行。

专题询问财政决算和审计工作报告,是常委会的重点监督任务,也是一项创新性的工作。财政预决算事关全省大局、事关民生改善和社会公平正义,是各方面高度关注的一个热点。开展决算和审计工作专题询问,深化人大预决算审查监督,针对性、现实性尤为明显。为做好前期准备工作,委员会会同办公厅组成调研组专程赴外省市学习考察,起草了调研报告及专题询问实施方案;通过征求各专委会和常委会组成人员的意见,梳理代表议案建议和群众来信来访,网上征求意见等多种途径征集选题;加强同省政府及常委会办公厅、研究室的沟通协调,全面细致地做好选题修改工作,配合做好宣传报道、会务等其他工作。专题询问会上,13位常委会组成人员分别就水利基础设施建设、科技投入、“三公经费”支出、财政资金管理、审计监督等28个问题,从不同角度进行了询问,省财政、审计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对此一一作答。专题询问工作由多家媒体进行了现场采访和深度报道,受到社会各方面的广泛关注,产生了积极反响,成为人大监督工作的一个亮点。在询问和应询双方的共同努力下,这次专题询问工作取得了预期的成效。会后,委员会及时总结本次专题询问工作,整理形成省人大常委会专题询问参阅件,起草了审议意见稿,经主任会议讨论通过后交省政府研究处理。赵洪祝书记在专题询问参阅件上作出重要批示,高度肯定了这次专题询问工作。

六、认真做好代表议案建议办理工作

委员会共承办9件议案和1件重点督办建议,在与政府部门沟通的基础上,每件都当面征求领衔代表意见,代表对办理情况比较满意。在开展法规初审、专题调研、执法检查等工作中,都邀请部分代表参加,认真听取吸收代表的意见,既密切了与人大代表的联系,又增强了立法监督的有效性。

七、积极配合全国人大工作

配合全国人大开展劳动合同法执法检查和关于加强食品安全、促进服务业发展、加快发展方式转变、加强政府性债务监管、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专题调研工作;受委托开展关于调整国民收入分配关系的专题调研,并提交调研报告。对于全国人大来我省开展的各项工作,委员会都进行了精心组织和周密安排。特别是配合全国人大劳动合同法执法检查,认真整理汇总执法检查组的反馈意见和陈至立副委员长提出的研究课题,转交省政府办理。省政府高度重视,已及时落实。

八、切实加强委员会自身建设

委员会认真学习党的十七届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和中央、省委关于经济工作的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大局,突出重点,注重调研,努力提高人大财经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统筹兼顾、分工负责、团结协作,保证工作有序开展。加强和兄弟省市区人大财经委的沟通联系。先后与11个省市区人大财经委、预工委负责人进行了工作座谈,就经济监督、经济立法、专题询问赴6个省市区学习考察,参加了华东地区第20次财经工作座谈会。注重发挥全省人大财经系统的工作合力,加强相互支持配合,增进交流,促进工作。

一年来,委员会根据新形势和新要求,努力实践,积极探索,各项工作取得了新进展。但也存在一些不足,主要是:经济立法调研和审议工作需进一步加强,经济监督的实效性有待进一步提高;组织财经方面省人大代表参与相关监督工作领域尚需进一步拓展;办事机构力量的配备与工作履职的需要还不相适应。这些问题在今后有待加强改进,努力提高人大财经工作的水平。

2012年,委员会要在省人大及其常委会的领导下,认真贯彻中央和省委的重大决策部署,突出重点,依法履职,认真落实省十一届人大五次会议确定的各项任务。

一、经济立法工作

(一)认真完成一类立法项目的初审工作。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促进条例拟安排在常委会3月份例会上审议。委员会要提前介入,加强立法调研,认真做好初审工作。

(二)开展二类立法项目的前期准备工作。对列入常委会立法计划二类项目的12项法规,要加强联系,主动了解立法准备情况,参与前期立法调研。其中,电网设施建设保护和供用电秩序维护条例、计量监督管理条例2项法规,积极创造条件,及时提请审议。

(三)配合做好全国人大财经委的经济立法工作。对全国人大下发的法律征求意见稿,要按照要求,组织有关部门认真研究,提出修改意见,及时整理上报。

(四)做好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

二、计划和预算审查监督工作

财经委将围绕科学发展的主题和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主线,积极协助人代会、常委会审查批准计划、预算和决算,注重审查监督质量和实效。

(一)认真审查计划和预算草案。省人代会前,安排听取省级经济综合部门汇报,开展会前调研,对计划和预算报告、计划和预算草案提出意见建议。省人代会期间,认真听取代表的建议意见,提出审查报告。

(二)做好计划和预算执行情况的监督工作。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就计划和预算主要预期目标完成进度、存在问题及下一步主要措施,提出意见建议,为常委会审议计划和预算执行情况报告做好相关工作。

(三)做好财政决算的审查工作。把握审查的重点,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决算审查机制,提高审查的质量和实效,按时向常委会提出决算审查报告。

(四)继续开展部门预算重点审查。提交省人代会审查的部门预算范围从原有的48个增至69个,选择省商务厅、省文化厅部门预算作为重点审查对象,促进部门规范预算编制,严格执行预算。

(五)充分发挥审计监督作用。及时听取审计工作汇报,加强与审计部门的沟通联系,做好常委会听取和审议2011年度省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工作报告的相关工作。

(六)跟踪监督常委会2011年开展的专题询问和养老保险基金管理工作审议意见的整改落实。

三、经济监督工作

财经委将紧紧围绕推进经济转型升级,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加强对经济工作和解决民生问题的监督,努力在加大监督力度、提高监督水平、增强监督的针对性和有效性上下功夫,推动中央和省委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

(一)加强经济运行分析。坚持和完善定期分析经济形势制度,及时把握全省经济运行中的变化,着力推动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做好常委会听取和审议上半年全省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和下半年政府工作报告的相关工作。

(二)对促进小型微型企业发展工作开展专项监督。针对当前我省小型微型企业发展面临的困难和问题,协助常委会开展促进小型微型企业发展工作专项审议,推动相关扶持政策措施的落实,发挥小型微型企业在促进经济增长、增加就业方面的重要作用。

(三)对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情况开展专项监督。通过听取汇报、基层调研、实地视察等形式,对全省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情况提出调研报告,供常委会在5月份例会上参阅。在常委会听取和审议省政府报告后,拟定审议意见。

(四)配合做好常委会食品安全法执法检查和专题询问的相关工作。

四、代表议案建议办理工作

认真办理省十一届人大五次会议主席团交付的代表议案和建议。及时与有关部门沟通,认真起草答复意见,并征求代表对议案和建议办理的意见,提高办理质量。开展各项工作,要吸收代表参与,倾听代表的意见,积极采纳改进工作,切实发挥代表的主体作用。适时安排省人大代表财经组活动,组织视察重大建设项目,汇总代表意见反馈有关部门。

总部经济调查报告第6篇

关键词:事业单位;经济责任;责任审计;探讨

近年来,我国对事业单位中经济责任和责任审计已愈加重视,并颁布了一系列的法律条文。这为明确事业单位的经济责任和提高经济责任审计的效率做出了巨大的贡献。经济责任是指主要以资金作为责任标的,从产生的原由分类,可以划分为约定经济责任和法定经济责任;经济责任审计是对法定代表人在任期内是否履行经济责任的审查。它的目的是为国家相关监察机构审查提供依据。

一、经济责任和经济责任审计的内在

(一)经济责任和经济责任审计的定义

经济责任的定义在前言中已经提到,此处不再赘述。下面补充经济责任审计的定义。

经济责任审计的定义是:事业单位经济责任审计是指审计部门接受委托,依照国家相关部门的有关规章制度,对事业单位的财政收入和支出情况、财务收入和支出的可靠性、合法性和效率性以及领导层有没有肩负起经济责任、是否遵纪守法所做出的监督和评定行为。经济责任审计是财务收入和支出审计的深层次化,具体体现在思路和成果上。

(二)事业单位领导层在经济责任审计中的作用

依据我国事业单位管理的特征,领导层在经济责任审计中的作用主要有:

1.审查经济任务的完成状况

主要考察事业单位的财务预算是否符合规范,有无盲目预算和夸大预算。其考察指标有:年末的负债总额同资产总额的比率、费用自我供给率、投入的人员费用占总费用的比率、公务费占全部费用的比率、社会效益等等。

2.审查收入和支出活动是否具备可靠性、合法性和完整性

在该类审查中,重点考察:财政津贴的发放是否依据国家相关标准并严格按照财务预算拨付;各类收入是否经过有审批权限的机构审批,并依照标准进行审批;业务性收入是否与服务性收入分开账目进行核算等等。

3.审查资金、负债和所有者权益

在该类审查中,重点考察:事业单位管理资产的人员在任职期内和任期结束时债务的权利和义务;审查账面信息和实际信息是否相符合。另外,考察所有者权益是否真实有效。

4.审查内控制度是否完善

该审查环节是审查内控制度是否完善和高效、贯彻是否彻底。另外,考察事业单位的内部管理是否得到了强化,从而规避内控风险、提升资金利用率。

二、事业单位经济责任审计的规程

事业单位经济责任审计是委托相关审计部门审计完成的。一旦审计汇报结果、审计建议书等具有法律效力的报告“出炉”,则宣告审计的完成。其步骤为:

(一)制作经济责任审计报告

审计部门在接受委托后,应依据审计工作准则制作经济责任审计报告,对审计的汇报方法、分工合作、问题处置等方面做出具体规划。

(二)审计前进行调察

该环节要求事业单位对财务归属问题、机构建设、人员编排做出说明并拿出报告并说明职业范围或运营范围。另外,应出示银行账户、会计报告等相关的原始报告及电子财会信息表。

(三)审计通知书的传送

审计机构应在经济责任审计开始前三天向事业单位传送审计通知书,并抄录审计通知书给事业单位的管理人。

(四)经济责任审计的进行阶段

该阶段包括的内容有:搜集与经济责任审计相关的材料并且要求事业单位出具领导履行经济责任的汇报资料。另外,还应收集重要的经济策划的记录材料。

(五)草拟审计报告并征询被审计事业单位的建议

审计告一段落后,由审计单位负责草拟审计报告,并综合事业单位领导的建议,必要时对审计报告进行整改。

(六)审计结果报告的出炉

审计机构依据审计结果制作审计结果报告,并上交省市或国家审计机关。另外,还应抄录一份审计结果报告给事业单位的领导层。

三、事业单位经济责任审计的方式

(一)领导层的内控评价方法

内控调查的方式主要有:通过问询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检查内控文件。另外,通过观察被审计事业单位的运营情况和内部控制制度的执行情况来确定评价方法。因此,通过观测不同的工作环节和整个工作体系,可以明确事业单位的内部控制体制是否完善、是否具有高度的可靠性。

(二)事业单位经济责任审计实质性的检测办法

实质性检测的一般办法有:通过基本的财务审计,结合具体的会计审计目的,对不一样的审计目标采取不同的审计办法。该类审计测试办法的内容包含:对经营业务是否符合法律规范进行审计、对会计账目的完整度进行审计并对财会账目的可靠性进行审计等。

四、结束语

综上所述,事业单位领导层应肩负起经济责任,在经济责任审计的过程中应全力配合,从而规避审计风险,保证审计结果的可靠程度。要做到该点,寄希望于审计部门一步到位是不现实的。监管、财务机构与审计部门应通力合作,并且多交流多沟通。审计部门在事业单位各部门的有力协助下审查财会材料,而监管部门则查阅百姓的意见薄做到内部检查外部抽调。另外,审计人员也应不断提升自身的业务水平和综合素质,不断提升执法技能、完善服务态度。秉承谨慎、公平、实事求是的工作风格和服务态度,帮助事业单位规避风险。对于审计过程中实证不足、评定标准不明确的情况,审计单位应只作披露而不作评定,进而有效规避因得到的证据不足引起的审计风险。相信在事业单位和审计部门的通力合作下,会进一步强调承担经济责任和进行经济责任审计对事业单位的重要性。

参考文献:

[1]霍怀功.事业单位经济责任审计及其评价体系[J].交通财会,2012,(8):52-55.

[2]徐馨.事业单位经济责任审计评价指标体系的构成[J].民营科技,2010,(10):34,33.

总部经济调查报告第7篇

《监督法》赋予了人大常委会对本级政府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五年规划实施情况中期评估进行监督的职能。但是,五年规划中期评估监督工作缺乏明确、具体的法律规定,各地做法不尽相同。不论全国人大财经委还是地方各级人大都有这样的反映。在2013年下半年,上海市人大财经委与各区县人大联动开展“十二五”规划实施情况中期评估监督工作时,区县人大就纷纷反映五年规划中期评估监督的具体程序和做法缺少统一规范。针对这种状况,尽管五年规划中期评估监督,每届人大只做一次,但本着推进人大制度不断完善的理念和责任感,在市人大财经委主任委员潘志纯、副主任委员张耀伦积极倡导下,2014年由市人大财经委、市发展改革委、市立法研究所共同成立课题组,开展了“本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五年规划实施情况中期评估监督工作制度”的课题研究。

课题组专门向全国人大财经委了解了全国人大开展“十二五”规划实施情况中期评估监督的做法,梳理了本市、兄弟省市人大开展五年规划实施情况中期评估监督的做法,分批召开了全市17个区县人大财经工委的座谈会,详细了解区县人大开展五年规划实施情况中期评估监督的具体做法,以及开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意见建议。在此基础上,课题组对开展五年规划实施情况中期评估监督工作的经验和存在问题进行分析总结,梳理出共性和规律,进一步提出五年规划实施情况中期评估监督工作制度和流程设计的建议,为今后本市各级人大开展此类监督提供参考。

二、关于制度细化的建议

现行法规对五年规划实施情况中期评估实施监督的时间节点、监督重点、政府评估报告提请审议的程序,以及人大常委会如何进行调研和审议都没有具体规定。亟需细化和明确。

1、明确评估监督的时间节点

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五年规划执行第三年的下半年,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提出规划实施情况的中期评估报告,提请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审议。

规划经中期评估需要作部分调整的,人民政府应当将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五年规划调整方案提请人大常务委员会审查和批准。

2、明确审议重点内容

常委会会议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实施情况中期评估报告审议的重点内容包括:

(1)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主要指标的进展情况;(2)重大建设项目的进展情况;(3)重大任务和举措完成情况;(4)规划执行过程中存在的主要困难和问题;(5)推动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进一步实施的主要措施;(6)其他需要重点审议的内容。

3、明确开展调研工作的要求

常委会举行会议听取和审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实施情况中期评估报告前,财经委或者其他专门委员会和常委会有关工作机构应当听取有关部门和机构的专题汇报,开展调研,向常委会提出调研报告。

常委会应当组织专题报告会,由政府有关部门向本级人大代表通报规划实施情况中期评估情况。财经委或其他委员会在开展调研过程中应当邀请或组织本级人大代表对规划实施情况进行视察或者专题调研;财经委或其他有关委员会应当汇总形成调研报告提交常委会审议时参考。

4、明确规划调整的原则

规划的调整应遵循以下原则:一是法定准许的原则。规划是经过人代会进行审查批准的,调整要严格按照法定授权报本级人大常委会批准,方可调整。二是约束性指标不宜调整的原则。人代会依法审查批准的五年规划,具有法定性和权威性,不能因一个项目未落实或某方面发展未到预期,就随意调整。特别是民生发展、环境保护等方面的约束性指标,直接反映政府履行职能发挥作用到位与否的情况,不宜随意调整,以维护约束性指标的严肃性、权威性。三是客观预见性的原则。对经济发展的预期,由于五年规划的时间跨度较长,受国内外多种因素影响,难免会出现一些预测不够准确的情况,经过中期评估,对预期指标进行必要调整,有利于于经济社会统筹协调发展。

5、完善评估报告和规划调整方案提请审议的程序

政府有关部门应当在本级人大常委会举行会议听取和审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实施情况中期评估报告、审查和批准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五年规划调整方案的三十日前,将评估报告或调整方案及其说明送交本级人大财经委征求意见。财经委应当在十日内将意见回复有关部门。

如果政府向人大常委会提出规划调整方案的议案,财经委应当向常委会提出规划调整方案的审查报告。常委会会议听取政府关于规划调整方案的说明和财经委的审查报告;财经委根据常委会会议的审议意见草拟批准规划调整方案的决议草案,由主任会议决定提请常委会会议表决。

6、明确开展询问的要求

常务委员会审议规划实施情况中期评估报告、规划调整方案时,政府有关部门负责人应当到会听取意见,回答询问。

7、明确形成审议意见的要求

财经委整理常委会会议对评估报告、规划调整方案的审议意见,由人大常委会印发同级政府研究办理,政府在三个月内向人大常委会书面报告研究办理情况。

8、明确向社会公开的要求

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五年规划实施情况中期评估报告、人大财经委关于评估的调研报告、规划调整方案及说明、人大常委会批准规划调整的决议、常委会会议的审议意见、政府对审议意见研究处理情况的报告,由常委会有关工作机构向本级人大代表代表通报并向社会公布。

三、关于流程设计的建议

规划实施情况中期评估监督工作的流程,可以分为组织筹划、调研、听取审议和跟踪整改四个阶段。流程设计如图1。

1、组织筹划阶段

成立监督工作领导小组。人大常委会成立“规划实施情况中期评估监督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由常委会领导担任组长,各委员会、常委会办公厅、研究室等参加。领导小组应定期召开会议,检查工作进展,协调相关事宜。

制定监督工作方案。财经委与发改委沟通,与人大各委员会协商,起草监督工作方案,确定监督重点,经常委会主任会议通过,印发人大和政府相关部门。监督方案应该包括监督工作的目的、监督的重点、组织保障、分工、进度安排。明确政府方面的规划中期评估报告形成期限,人大常委会审议报告的时间等。

2、调研阶段

召开启动会。由常委会领导部署监督工作,政府负责人汇报评估工作开展情况,人大和政府相关部门参加。一是组织调研。各委员会围绕重点分头开展专题调研,具体调研可以结合委员会年度工作进行;调研请代表参加。具体调研的方式可以包括:听取政府部门汇报、召开座谈会听取各方面意见、实地调研、组织代表视察、开展代表满意度测评、组织网上征求意见,委托第三方评估等。二是组织专题报告会。请政府部门向全体代表通报评估情况。三是形成调研成果。参与监督调研的各委员会要形成专题调研报告,财经委负责汇总形成总调研报告。总调研报告应经过监督工作小组审议通过。

3、听取审议阶段

政府向常委会提出评估报告,由于评估报告内容多、篇幅长,还包含图表,宜向常委会会议做评估报告的说明,常委会会议听取说明,审议评估报告。财经委汇总形成的总调研报告和其他专题调研报告书面提供常委会审议参考。审议可以采取分组审议,也可以大会审议;还可以先分组后大会审议。审议时委员和列席代表可以询问,相关政府部门负责人到会回答询问。常委会会议还可以就规划评估监督或者选择其中的具体专题安排专题询问。

总部经济调查报告第8篇

2. 行政公文的作用:1、颁布法规,传达指示2、反馈情况,请示工作3、联系工作,商洽公务4、宣传

教育5、依据凭证

3. 实用型文章的基本特征:1.主旨单一,集中,明确;2.材料多样,真实,有力;3.结构合理,谨严,固定;4.语

言准确,简明,平易,庄重.

4. 公文的主要特点:1.法宝性;2.政策性;3.实用性;4.时效性;5.规范性.

5. 公文的基本功用:1.颁布法规,传达指示;2.反映情况,请示工作;3.联系工作,商洽公务;4.宣传教育;5.

依据凭证.

6. 公文的构成要素:1.眉首部分;2.主体部分;3.版记部分.

7. 公文写作的基本要素:1.要熟悉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及有关法规,规定;2.要了解实际情况;3.要遵循

各项行文规则.

8. 公告、通告写作的注意事项:1要写得通俗2要写得具体3要写得清楚。

9. 通报写作的注意事项:1、情况要准确2、态度要明确3、事例要典型。

10. 报告写作的注意事项:1、通途要合理、明确。2、内容要客观、真实。

11. 写作命令(令)的注意事项:1.内容要符合有关法律和政策;2.态度要鲜明;3.文字要简炼,结构要严谨,

中心要突出,语气要肯定.5.发文机关要合乎要求.

12. 写作公告,通告的注意事项:1.要写得通俗;2.要写得具体;3.要写得清楚.

13. 事务文书的特点:1.对象比较具体;2.格式比较固定;3.写法比较实际;4.时限比较紧迫.

14. 事务文书的作用:1.贯彻政策,指导工作;2.沟通情况,联系工作;3.积累和提供资料;4.宣传教育,检查

督促.

15. 调查报告的特点:1.真实性;2.针对性;典型性.

16. 调查报告的写作要求:1.要认真进行调查研究,充分占有材料;2.要以正确的立场和方法,认真分析并合

理组织材料;3.要讲究结构形式和语言特色.

17. 计划的作用:1.具有预见性;2.具有指导性;3.具有约束性.计划一制定,就要认真贯彻执行,即便是个

人学习或工作计划,也应具有自我约束力。对照计划,可对工作进行有效的督促和检查。另外,制定计划、提出明确的工作目标,还有利于调动广大群众的工作积极性。

18讲话稿的写法:一般来说,讲话稿没有固定的可供依循的写作格式。撰写讲话稿,可以根据表达的需要灵活地安排结构。讲话稿常用的结构形式有三种第一种是纵式结构,即各层意思之间是递进关系,第二种是横式结构,即各层意思之间是并列关系。第三是总分式结构,即先总后分。无论采用哪种形式安排讲话稿的结构,都必须讲求条理。使讲话层次分明,便于听众抓住要领。同时,有利于吸引听众,也是安排讲话稿的结构所应考虑的一个原则。

19经济新闻的含义和特点:广义的新闻包括消息、通讯、特写、经济实事评论及图片新闻、电视新闻等各种形式的媒体信息:狭义的新闻专指消息,这里所讲述的新闻是狭义的新闻也即消息而言的。特点主要体现在真、新、精几个方面。

20、经济新闻的写作注意事项:一、事实要准确二、导向要正确三、报道要及时。

21、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写作注意事项:1、要放宽眼界2、要实事求是3、要讲究科学4要充分论证5、要注意运用专业知识。

22、经济活动分析报告注意事项1、要准确全面掌握材料二、要合理地运用分析方法三要及时完成报告。

23、调查报告是就某一个事件或某一个问题,进行深入细致的调查研究之后所写出的真实地反映情况的书面报告。

24、计划是某一个单位、部门或个人,对预计在一定时期内所要做的工作或所要完成的其他任务加以书面化、条理化和具体化的一种文书。

25、工作总结是事后对某一阶段的工作或某项工作的完成情况,包括取得的成绩、存在的问题及得到的经验和教训加以回顾和分析,从而为今后的工作提供帮助和借鉴的一种文书材料。

26、条例是对某一方面的工作或某一重大事项的处理方式及某一组织的宗旨、任务极其成员的职责权限等作出规定的指令性文书。

27、述职报告,是指国家工作人员(目前主要为领导干部)就某一阶段的任职情况,向有关部门及领导或群众做出全面说明的一种文字材料。

28、经济新闻是新闻的一种,是指及时、迅速地对经济领域新近发生的具有一定社会意义或社会影响的事实所作的简要报道。

29、产品说明书是一种全面、明确地介绍产品的用途、性能、结构、使用方法等事项的文字材料,是一种比较常见的说明文。

30、经济活动分析报告是企业和经济管理部门常用的一种专业文书,是以科学的经济理论为指导,以国家有关方针、政策为依据,根据计划指标、会计核算、统计工作的报表和调查研究掌握的情况与资料,对本部门或有关单位一定时期内的经济活动状况进行科学的分析研究,作出正确的评估,找出成绩和问题,探讨问题产生的原因,寻求改进方法,指导经营管理而写成的书面报告。

31、可行性研究是在某一项经济活动实施之前,通过全面的调查研究和对有关信息的分析以及必要的测算等工作,对项目进行技术论证和经济评价,以确定一个“技术上合理,经济上合算”的最优方案,为决策提供科学依据的一种行为。反映可行性研究的内容和结果的书面报告,就是“可行性研究报告”。

32、刑事自诉状是刑事自诉案件的被害人或者法定人,为追究被告人的刑事责任,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时制作并使用的法律文书。

33、行政诉讼文书,是司法机关为处理各类行政案件以及当事人、律师为解决行政纠纷,提起行政诉讼而依法制作的具有法律效力或法律意义的文书的总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