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优秀范文 学校评议党员工作计划

学校评议党员工作计划赏析八篇

时间:2022-03-15 13:13:11

学校评议党员工作计划

学校评议党员工作计划第1篇

一、基本要求

1.思想重视,善始善终。各党支部书记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并积极参与抓好整改、巩固提高阶段的工作,务必克服麻痹松懈思想和厌烦逆反情绪。工作中要坚持“六个贯穿始终”和“四个努力探索”,善始善终完成教育活动的试点工作。

2.立足岗位,边整边改。党员要依据党性分析、民主评议阶段的自我剖析和党组织的评议意见,结合学校新一轮的岗位聘任工作,进一步完善和强化岗位职责,提出行之有效的整改措施,切实发挥党员先进性。

3.凝聚力量,献计献策。各党支部要充分调动师生员工特别是学院内各派知名人士的积极性,以人为本,凝聚力量,集思广益,献计献策,扎实推进学院的改革与发展。

4.完善制度,建立机制。各党支部都要针对存在的突出问题,提出建立健全加强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和作风建设的工作机制和制度的意见和方案,努力探索始终保持党员先进性的长效机制。

5.服务群众,促进发展。整改工作要从党员、群众认为最迫切需要解决的事情改起,从党员、群众最希望办的事情做起。能改的马上就改,应该解决但一时解决不了的,要向党员、群众说明情况并制定逐步解决的措施办法。各级党组织和党员要在服务人民群众、促进各项工作的实践中,巩固保持党员先进性教育的成果。

二、工作内容

1.制定整改计划(6月3日——6月12日)

(1)抓好支部书记首次培训会。传达学校有关精神,对本阶段工作作出全面动员和系统培训。明确抓好整改、巩固提高阶段工作的重要意义、工作内容、具体要求和工作目标等。

(2)开好首次支部大会。支部大会前要认真完成本支部本阶段的工作计划。会上要求党员认真按照“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要求、的规定和本职岗位党员保持先进性的具体要求,针对党性分析、民主评议阶段自我剖析中找准的突出问题和主要差距,结合党组织的评议意见,制定个人整改计划。

(3)制定支部的整改计划。支委会认真分析本支部党员队伍中存在的主要问题,找准工作中的薄弱环节,制定支部的整改计划。重点要关注如何加强支部自身建设,在建立党员教育管理、激励党员活力的长效机制上有所作为。

(4)召开本阶段第二次支部大会。党员向支部汇报自己的整改计划,并根据其他党员的意见加以修改完善。支委会提交支部整改计划,经讨论修改后通过。会议讨论的情况,特别是党员个体和党支部整改计划,要在统一下发的“整改阶段记录本”上做好详细记录。个人和支部的整改计划要重点明确,整改措施要切实可行,整改行动要立即实施。会议应邀请群众代表、派代表、入党积极分子列席。

2.开展整改活动(6月10日——7月10日)

(1)党员结合本职工作开展整改活动。所有党员都要不断提高和增强党性修养,努力保持共产党员的先进性,在本职岗位上发挥先锋模范作用。教学科研岗位党员要强化科教兴国和教书育人的责任感,潜心本职工作,重在自我发展,勇攀科技高峰;管理岗位党员要增强大局观念,认真改进工作作风,提高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平;学生党员要端正入党动机,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从小事做起,增强创新、创业本领。

(2)党支部结合部门实际开展整改活动。各党支部都要结合各自的实际,研究落实整改措施并提出促进本支部、本部门改革发展的工作方案,同时对学院工作提出切实可行的意见和建议。

(3)学院党委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主题实践活动。学院将围绕“党员争先进,学院求发展”、“增强凝聚力,小院办大事”的试点工作具体目标,强化科学研究,深化教学改革,优化社会服务功能,以达到提高素质、服务群众、促进工作的结果。

3.建立长效机制(6月20日——7月10日)

(1)召开本阶段第三次支部大会。6月20日一7月5日,召开支部大会,围绕本支部的整改计划实施的实际效果,讨论从制度和工作机制上保持党员先进性的意见和建议。会议的意见和建议要在“整改阶段记录本”上认真做好记录并及时报学院党委。党支部参照学校党建工作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所在单位实际,建立有利于加强自身建设、激励党员活力的工作制度。

(2)学院党委提出“建立保先长效机制”的意见和建议。6月25日--7月10日,学院党委在支部讨论的基础上,经认真研究,根据本单位特点,在学习教育机制、激励表彰机制、党内民主制度、党外群众监督机制、党员吐故纳新机制等方面,向学校党委提出建立保持党员先进性长效机制的意见和建议。学院党委结合本院实际,形成有利于加强基层党支部建设,有利于增强基层党组织凝聚力、创造力和战斗力的工作制度。

4.表彰优秀共产党员(x月20日——x月1日)

学院党委表彰院级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员人选从民主评议为优秀等级的党员中产生,人数控制在全院正式党员总数的5%以内。

学校党委将于7x月1日左右表彰浙江大学优秀共产党员,表彰办法另文规定。

5.检查评估(x月25日——x月10日)

(1)支部征求意见。支部通过召开本部门群众座谈会或个别访谈等方式,征求群众对党组织和党员开展整改活动、保持党员先进性的意见,征求意见的情况要在“整改阶段记录本”上认真做好记录,汇总后报学院党委组织。

(2)学院征求意见。学院党委通过群众座谈会、问卷调查等形式,了解群众对党组织和党员开展整改活动、保持党员先进性的意见和建议,汇总后报学校试点办。

学校评议党员工作计划第2篇

一、学习贯彻党的十精神,全面落实中央、省、市、区委工作会议各项部署要求,保证党的基本路线和党的教育方针在学校的贯彻执行;坚持把党建工作与教育教学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将党建工作贯穿于教育教学工作之中。积极支持校长依法开展教学与行政管理工作,充分调动师生员工及各方面的积极性,共同把学校办好。

二、坚持定期学习制度,每季度至少安排一次专题学习,做到有计划、有考勤、有记录;加强党员干部的党性、党风、党纪教育,树立和坚持正确的事业观、工作观、政绩观,坚持每月一次的组织生活制度,时间不少于2小时,全年集中上党课1_2次。健全党建工作责任制。

三、按照中央、省、市、区委部署,深入开展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要内容的群众路线实践教育活动,以纪念建党92周年为契机,开展主题突出、特色鲜明、形式多样的活动。及时进行党组织换届,所属支部班子健全,分工明确,认真履行职责。以“五个好”为基本要求,积极创建“五星级”党支部。开展“争一流教育质量、创群众满意学校”和“争当师德标兵、正当学科带头人和教学能手”活动,把党建工作融入校风、教风、学风建设中。

四、坚持民主集中制,重要事项均经党组织会、党员大会讨论决定.搞好党员教育管理,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坚持“”制度,每季度召开一次党支部会议专题讨论研究党建工作,党员参会率不低于8.5%,缺席者能及时补课。

五、一年一次党员民主生活会或专题组织生活会。认真开展每年一次的党员民主评议工作,评议过程中,能坚持批评与自我批评,表扬好人好事,批评不良行为,抵制歪风邪气。党员按时、按标准每月交纳党费,党组织按时、按标准每月上缴。抓好离退休干部党员学习,关心他们的生活。

六、有计划的培养发展党员;加强预备党员的培养教育、考察工作,及时讨论预备党员转正申请,作按期或延期转正的决定,报上级组织审批。

七、单位风气正、廉洁奉公,不利用手中权利和工作之便为个人谋取私利,及时做好违纪党员、不合格党员和不履行义务党员的处置工作深入开展“三深入、三融洽”活动,强化教育教学管理,狠抓教育改革,课程改革,努力提高办学质量和办学效益。

八、加强学校管理,坚决制止学校和教师乱收费现象,切实解决好群众反映的热点问题。发现不正之风及时整治,对违纪违法、腐败等问题及时查处上报学校民主和法制得到加强,进一步加强校园治安综合治理和学校安全工作,开展平安校园创建。

九、开展学校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设、行风评议和效能建设。认真扎实的开展党务公开和校务公开,有公开栏,及时更新公开内容。

十、建立健全党建工作制度及责任制、包括上级党委统一制发的党建工作制度,一并作为支部目标管理的内部保障,形成有章可循,自我约束机制。

十一、按要求征订党员学习教育的党报党刊资料。党员队伍建设档案健全。

十二、以科学发展观统揽教育教学工作,教育工作思路清晰、措施有力,出色完成教育局下达的各项工作任务。

十三、领导教职工代表大会,并对少工妇组织实行政治、思想、组织领导。

十四、参与学校发展规划、教学计划及重要工作安排和

人事重大问题决策。 支部书记签字: 党员签字:

学校评议党员工作计划第3篇

学校党员办公室工作计划范文

一、 学习时间、内容、形式

时间安排:XX年4月13日—XX年5月27日。每三周进行一次支部学习,同时在学习前一周,党员办公室成员召开一次会议,总结上次学习情况,并汇报对下次学习的计划安排。每个支部根据学员的上课情况在具体安排时间。

学习形式:会议交流、视频和实践活动(参观、义务劳动)等。

学习内容:本学期以“两会精神”为主题进行系统学习,各支部自行安排具体学习内容,发挥各支部的创新能力。

二、学习人员及学习要求

学习人员:管理工程学院的全体学生党员(包括预备党员)以支部为单位,由支部书记带领,办公室成员协助进行学习。

2.学习要求:各支部成员在学习前积极准备,并在每次学习结束后,在博客上发表学习感想,既要总结学习情况,还要表述所受到的启迪。

3.对办公室成员的要求:记录每次学习的过程,并做好总结。在进行活动前有个完整的策划,结束后能以新闻稿的形式递交至上级。

三、考核

各支部对学员进行人证考核,考核分为两个方面:一是在质与量上评比各学员在博客上所发表的内容。二是在本学期学习结束后,办公室成员根据学员的出勤情况和血系态度,对其进行评定。

四、评选优秀学员

为树立良好的榜样,根据上述的考核结果,在各支部评出1—2名优秀学员,并在下学期学习时颁发小礼品,以资鼓励。

学校办公室工作计划范文

一、行政工作

1、加强政务工作。努力做好学校日常行政管理工作,及时准确地做好上传下达、沟通协调工作,保证学校政令畅通,使学校各项工作快捷高效。

2、加强教职工严格考勤管理,认真统计,落实奖惩,调动广大教职工工作积极性,把出勤与有效工作相结合。

3、树立服务意识,公正公平地做好各项人事工作,配合校长室做好教职工绩效考核、、继续教育、日常考核、教职工工资增加、职评等工作。

4、做好档案的收集、整理和使用工作,科学管理档案,提高档案利用率。进一步完善档案、人事、劳资工作的管理。

5、做好文秘工作,规范来往文件的接收、发放、传阅及立卷、归档等一系列管理工作。并按校领导要求做好文件起草及总结、汇报和计划等撰写工作。

6、做好各种会议和活动的通知和组织和记录等工作。

7、认真做好学校XX年大事记整理工作。

8、保管和使用好学校印章、介绍信和证明等管理工作。

9、做好来信、来访、外调及校领导交办的各项临时性工作,做好各类统计报表工作。

10、拓展渠道,加强对学校的宣传工作。充分利用淮上教育和报刊、杂志、网络宣传学校,努力扩大学校在社会上的影响,提高学校知名度,促进社会和家长对学校的了解,增强办学的信誉度。

11、当好校长的行政助手。协调各处室、年级组工作,及时向校长反馈;重视加强对外联系与接待工作,搞做好校务公开工作;搞好信访工作及时处理家长群众来信;关心离退休教师,做好相应工作。

12、与各部门协调做好其它各项工作。

二、党务工作加强学习,协助学校党支部开展党员思想教育学习活动,进一步强化教职工思想政治工作,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加强党风廉政建设。

学校评议党员工作计划第4篇

一、完善民主决策机制,增强领导班子的凝聚力

正确的决策是各项工作成功的重要前提。我们将建立科学的决策机制作为领导班子能力建设的首要环节,通过规范决策机制和程序.试行重大事项票决制度,推进党内民主,扩大决策民主。

规范决策机制.推进党内民主。我们制定了《扬州大学章程》,修订了党委会、党委常委会和校长办公会的议事规程,从职能定位、讨论范围等方面对党政系统的决策会议进行了明确的界定,从制度上理顺学校的决策机制。党委会是学校最高的决策机构,讨论决定办学思想、发展规划、重大改革方案等重大问题:校长办公会是学校行政工作的决策机构,落实党委决定,提出行政工作的实施方案:教代会则是教职工参与学校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的重要形式,听取校长工作报告,审议改革发展的重要事项等,代表广大教职工参与民主决策。

与此同时.积极推进党内民主,规范常委会向全委会报告工作、党委会向党代会报告工作的制度.探索和完善高校党代会、全委会、常委会的工作运行机制。我校于2005年召开了第一次党代会,集中全体党代表的智慧,描绘了学校发展的蓝图。每年召开一到两次党委全委会,讨论决策学校改革发展的重大事项、重大问题。每两周召开一次党委常委会,对全局性的工作作出决议。在决策过程中.坚持重大问题集体讨论、重要事项事先个别酝酿、重要决策先民主后集中,将民主集中制落到了实处。

推行票决制度,扩大决策民主。推行讨论决定重大问题和任用重要干部票决制.是党委决策的一种制度设计,也是总书记在十七大报告中提出的明确要求。我校在2007年的新一轮干部聘任中.采取了常委会票决制:对于现任中层干部,实行全员票决;对于空缺岗位的入选,实行差额票决。在会前充分酝酿、听取意见的基础上,常委会进行认真讨论.而后以无记名投票的方式确定拟任人选。在230名现任中层干部人选中,除3名同志外,其余均以全票通过。在新校区规划方案的确定、处级非领导职务干部的聘任中,常委会同样采用了票决制。这样既充分发挥了班子每个成员的作用,又提高了领导班子的整体威信。

二、尊重民意,集中民智,增强师生员工的向心力

长期以来,我们把民主参与作为提升学校管理水平的基础性工作,大力推进校务公开.充分发挥教代会的作用,集思广益,群策群力.使学校制定的政策符合校情民意,代表绝大多数师生员工的根本利益。

重大事项问计于民。将学校的大政方针公之于众、问计于民,做到“征求意见做在前,通报情况跟在后,联系制度贯其中”,充分征求各方意见,引导群众广泛参与,引导广大师生参加,初步形成了群众参与、专家论证、领导决策的民主治校机制。学校在制定“十一五”规划的过程中,先后召开了中层干部、教师代表、派代表、学生代表等10多次座谈会,就“十一五”发展思路、目标和战略等广泛征求意见,形成规划初稿后聘请专家审读,再提交教代会审议.最后由党委全委会讨论通过。《规划》颁布后,校领导又分别到各学院、各单位进行宣讲和解答。可以说,《规划》形成的过程,是充分发扬民主、凝聚师生智慧的过程.也是统一思想认识、形成广泛共识的过程。2007年学校在确定新校区规划设计方案时,对6家设计单位的投标方案进行现场展示和网上公示.展示现场设有投票箱,网上设有投票系统,请全校师生员工评议投票。经过专家评审、群众投票,遴选出两个人围方案,再次进行网上展示.最后由党委常委会投票确定方案。真正做到了大事让民知晓、经民讨论、由民作主,提高了学校管理工作的认同度和有效性。

重要议题代表审议。我校制定了《关于贯彻全心全意依靠教职工办学和加强工会工作的意见》,以教职工代表大会作为民主管理的基本载体,认真落实教代会的各项职权,依法保障教职工对学校重大事项的决策知情权和民主参与权。每年按期召开教代会,审议学校年度工作计划、重大改革方案和涉及教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积极推行二级党员大会和二级教代会制度,有力地推进基层民主建设。做好教代会提案处理落实工作,自2002年二届一次教代会以来.提案答复率均为100%,代表对提案处理落实的满意率和基本满意率都在92%以上。

三、民主选人,群众评价,增强领导干部的公信力

干部是学校管理的主体。建立完善民主科学、竞争择优的选拔任用机制,是高校干部队伍建设的重要课题。我校通过不断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构建了民主化的选拔任用机制和:考核评价机制,提高了管理队伍的整体素质。

民主推荐突出公认度。民主推荐是选用干部的“第一道工序”,是群众公认的选拔任用干部的基本实现形式和手段。在新一轮干部聘任工作中,我们先后召开全校干部教师大会、本单位述职推荐大会和党委全委会、纪委会,组织了三轮推荐,真正把推荐干部的权力交给师生员工。在98名中层正职的聘任中,72人得票第一,其余26人大多属于换岗交流.但在原岗位上推荐票数最多。由于坚持由群众选人,从群众中选人,选群众公认的人,受到群众的广泛好评。

竞争上岗体现透明度。在去年的干部聘任中,学校拿出17个空缺岗位公开竞聘.邀请校外专家出题和面试.组织教职工代表共452人次现场测评。在岗位公布后,全校共有121名同志报名,113名同志通过资格审查。依据推荐结果,每个岗位确定5人进入面试,对资格审查后不足5人的岗位,则全部进入面试。竞争上岗各个阶段的情况,均通过校园网及时公告;进入组织考察和常委票决的人选.全部根据测评成绩的高低顺序决定。由于实行“阳光作业”,做到了机会公平、过程公开和结果公正。

业绩考核强调可信度。干部考核是对干部德才表现和工作业绩进行评判的复杂过程,由于高校的人才培养工作难以量化,目前高校对干部的考核,基本上以定性测评为主,缺乏目标性和科学性。为此,我校研制了干部民主测评软件系统,把干部的德才表现细化为12个方面的指标,由校领导、同级干部、下属、服务对象等多个层面对干部进行测评.提高了考核工作的说服力与可信度。在对学院领导班子进行年度考核

时,通过民主测评和发展业绩量化评估相结合的办法进行。由学院领导班子和成员报告年度工作,全院教职工进行民主测评;所有学院领导和与学生关系密切的部门管理干部.必须有学生代表参与打分。通过民主测评,引导干部将“对上负责”与“对下负责”相结合,既让领导放心,又让群众满意。

四、联系群众,改进作风,增强领导班子的亲和力

我校党委坚持走群众路线,健全群众工作机制,注重深入基层,注重调查研究,倾听民声,了解民意,实现民利.增强了领导干部与师生员工之间的理解与互信,密切了党群、干群关系。

联系师生,体察民意。我校领导班子成员每人每年联系2至3个学院,每逢春节、教师节等节日分别看望困难教师和离退休人员,每学期到食堂与学生一起就餐、进课堂听课督导,每周二轮流接待来访师生,以听取意见,解决问题。中层以上干部每人联系一个学生班级,学院领导班子成员每人联系一个党支部和一个教研室,以掌握情况,指导工作。定期召开师生座谈会和向派、无党派人士、离退休老同志通报情况会议等.拓展联系群众的途径.畅通群众意见表达渠道。

关注民生,保障民利。我校党委从师生员工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问题入手,最大限度地解除民忧。保障民利.实现民愿。学校完善了济困帮扶体系,建立了党员“爱心基金”.近三年来共慰问教职工730多人次,慰问金38.7万元;健全了资困助学体系.仅2007年,通过各种途径资助困难学生的金额达2261.9万元。校党委将中组部颁发的“全国先进基层党组织”奖金5万元直接资助给50名困难师生。适时出台便民、利民措施,如调整教职工住房补贴政策,开展一年一度的教工体检,提高离退休人员的生活待遇等,以关心群众的实际行动取信于师生员工。

五、立体监督,考核审计,增强领导干部的免疫力

要保证领导干部干成事、不出事,必须加强监督和约束。我校将党内监督与群众监督相结合,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专题考核与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工程跟踪审计相结合.构建监督网络,完善防范机制.提高了领导干部反腐防变的能力。

学校评议党员工作计划第5篇

一、指导思想:

以学习贯彻党的精神为动力,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学党史,悟思想,办实事,开新局,坚持以教学质量为中心,进一步加强学校管理,优化教育环境,提高管理服务水平,努力提升办学品位,凸显办学特色,丰富办学内涵,促进我校教育又好又快发展,努力实现“做人民满意教师,办人民满意学校”的工作目标,以优异成绩迎接建党一百周年。

二、工作目标:

1、加强党建工作,开展学党史教育,规范学校管理。

2、注重师生品德修养,加强“思政”课程建设。加强入党积极分子培育工作,倡导青年教师积极向党组织靠拢。

3、聚焦课堂教学,发挥党员带头作用,积极构建有效课堂模式。

4、抓好校本教研,推进“教学评一体化”教学设计,提升我校课堂教学质量。

5、提升学校文化品位,打造“悦读悦美,乐在七中”学校特色。

6、全体党员干部,凝心聚力,争创“市级文明校园”。

7、认真做好其他工作,实现学校和谐发展。

三、具体措施:

1、党支部坚持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班子成员分工明确,重大问题要集体研究决定,无重大决策失误。教育引导党员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把对党忠诚体现在坚决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的行动上,体现在履职尽责、做好本职工作的实效上。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始终做到党中央提倡的坚决响应、党中央决定的坚决照办、党中央禁止的坚决不做。

2、坚持“两学一做”制度化、常态化,党支部组织每月至少开展一次学习活动,学习内容年初计划,每次学习确定主题和发言人。

3、组织开展每月“主题党日”活动,党支部班子成员分工要明确,落实到位。

4、召开一次高质量的组织生活会,通过组织生活会每位班子成员要查找问题,限期整改。

5、认真抓好与上级党组织签订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状和支部书记抓党建责任状,并把责任分解到每位班子成员,班子成员自觉遵守纪律和要求,确保各项廉洁自律规定到位执行,无违纪违法行为。

6、加强党员队伍建设,强化组织管理,严肃发展党员流程,确保发展党员质量,有计划地组织入党积极分子参加主题党日和开展党员志愿服务活动。

7、坚持以人为本,加强教师队伍建设。要求教师“以素质树形象,以作为换地位,以业绩显才华,以特色求发展”,立足学校,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让广大教师以身边的党员为榜样,比、学、赶、帮、超,努力打造一支具有优秀师德风范、高超知识本领的教师队伍。加强师德师风建设,树立教师良好形象,杜绝教师有偿家教、乱办班、乱补课、乱购教辅资料等现象。

8、规范党务公开制度。发挥民主监督职能,开好教代会,给教师搭建参议学校大事的平台,利用好家长委员会,组织好家长会,认真听取家长对学校工作和党建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9、严格师德考核评价制度。通过党员民主评议、教师互评、学生评议、家长反映等方式,多角度、多侧面、全方位地了解教师执行教育法规、遵守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等方面的情况。将师德测评结果纳入教师年度考核,作为评先评优、职称评聘的重要依据。

学校评议党员工作计划第6篇

2020年中心校党建工作,紧紧围绕党建工作要点及学校工作思路,突出思想建设、组织建设和作风建设三个重点,全面完成教育工委部署的各项工作任务,推进学校的规范化管理,进一步提升教育水平,进一步推动学校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一、加强思想建设,提高整体素质。

新时代需要新思想,新思想引领新行动。中心校党总支紧紧围绕“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加强政治理论和业务知识学习。组织党员、教师深入学习贯彻党在现阶段的新理论、新理念,学习贯彻新党章和党的五中全会精神,学习教育法律法规、时事政策,学习教师职业道德规范,通过学习,提高了党员教师的思想认识。党支部还积极做好2021年党刊党报征订工作,让广大党员教师及时学到党的新理论,了解党的新动态。

二、强化组织建设,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

1、进一步健全党内制度,提高党内生活质量。认真落实“三会一课”制度、党费收缴制度、党员学习制度、党员发展制度等,以规范的制度管理,促进提高党内生活质量。

2、进一步建立健全党建工作目标责任考核制度。每个党员根据年初制定的目标工作任务,做好相关工作,促进各项党建工作的开展,把党建工作落到实处。年终做好民主评议党员工作,通过党内外评议及支委会研究,评出各年度的优秀党员。

3、加强党员队伍的管理与教育。根据上级党委的年度工作计划要求,认真制定并落实好本支部的年度工作计划。在保证党的常规工作正常化的基础上,不断加强党员的党性意识、宗旨意识、组织意识教育,加强对党员经常性的教育工作,提高党员素质;围绕学校中心工作,做好教师的思想政治工作,切实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政治核心作用。

4、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组织党员开展丰富多彩的主题实践活动。结合教育教学实际,树立党员干部形象,全体党员在各自的岗位上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学校的管理干部大多数是党员。教师党员争做教学能手、学科带头人,党员和入党积极分子积极承担高质量的公开课(示范课),并成为学校各项工作带头人。

5、认真做好发展党员工作。制订本年度发展党员计划,努力做好骨干教师入党工作,引导团员青年及入党积极分子靠拢党组织,为党组织补充新鲜血液奠定坚实基础。以在教学第一线青年骨干教师为发展党员的重点,加强对入党积极分子的经常性教育和入党前的强化教育。坚持成熟一个发展一个的原则,严格预审制度及发展程序,保证发展重点和质量。进一步加强对预备党员的培养教育和考察,对考察合格的预备党员按时办理转正手续。

6、做好党费的收缴和管理工作。我校认真做好党费的收缴和管理工作,及时向上级报送有关报表和党建信息。

三、抓好作风建设,增强拒腐防变能力。

1、坚持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完善领导班子的议事和决策机制,凡有重大事项均通过党支部委员会研究。

2、加强师德师风教育。组织教师学习《教师法》、《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在全国优秀教师代表座谈会上的讲话精神等。广泛开展向全国和本地、本校先进教师学习活动,将本校优秀教师事迹刊登在校园网上,予以宣传。大力弘扬“学为人师、行为世范”的高尚精神,引导广大教师自觉践行提出的“四有教师”,努力成为受学生爱戴、让人民满意的教师。严禁教师私自办班收费和组织有偿家教,进一步规范教师从教行为。

3、深化党风廉政建设。组织全体干部党员认真学习《廉政准则》,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深入开展“廉政文化进校园”工作,加强党员干部的廉洁从政教育,教职员工的廉洁从教教育。开展反腐倡廉专项教育活动,组织观看廉政纪录片,撰写心得体会,自查报告,整改措施,个人总结,不断提高广大党员教师廉洁从教的思想认识。

4、推进学校民主化管理进程。发动广大教师参与学校管理,利用暑假及学习实践发展活动、教代会,广泛征集师生、家长对学校工作的意见、建议,并整理归纳,为学校制定<<五年发展规划>>提供参考依据。

学校评议党员工作计划第7篇

1.充分发挥学校党组织民主管理学校的政治核心作用。

在现有“校长负责制”体制中,学校党组织的定位集中到一点,就是要旗帜鲜明地体现“政治核心”和“保证监督”作用。为此,学校党组织必须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认真执行上级党组织的决定,保证监督学校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保证学校的安定团结与政治稳定,带领全校师生员工深化教育改革,积极推进实施素质教育。加强对学校工作的政治领导,参与学校重大问题决策,支持校长依法独立负责地开展工作,保证监督学校的教育、教学和行政管理等各项任务的完成。坚持党管干部的原则,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负责干部的选择、教育、培养、考核和监督,协助校长推进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召开党政联席会议,对涉及学校全局性的重大决策,干部任免,重要项目、资金的安排,实施公开监督,提出决策建议,保证决策的民主性和科学性。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抓好教职工的思想政治工作,做好党组织发展工作;领导和支持工会、共青团、学生会等群团组织和教职工代表大会(工会)开展工作,保障教职工代表依法行使民主管理权利和履行义务,实行校务公开,发挥教代会民主管理和监督作用。

2、坚持和完善党组织的工作机制。

学校党组织应建立一套职责明确、运作规范、科学高效、系统完整的工作机制,这是保证发挥学校党组织监督作用的基础。因此,学校党组织要坚持和健全党政联席会议制度,完善领导班子议事规则,建立党内情况通报制度,干部定期评议制度,民主生活会制度,校务公开制度等等,党组织的监督作用要有显性的工作运行机制来体现。例如:坚持党政联席会议制度,明确党组织对学校工作实施审议监督的权力和具体方式、程序;坚持党管干部和党管人才的原则,在干部队伍建设方面,形成公开选拔,民主评选,教育培养,定期考核等管理机制;民主生活会制度是学校领导班子成员统一思想,加强团结,互相监督,共同提高的必要形式。只有形成一套有程序、有规范,可操作的工作机制,党组织的保证监督作用才能落到实处,才能根本上保证学校的管理实现“决策务必合理,校务必须公开,实施必须有效,聘任必须公正,奖惩必须公平,工作必有成效”的目标。

3.加强制度化建设,确保民主管理顺利实施。

加强制度化管理,不仅可以规范学校办学行为,更可以加强学校民主监督。学校制度建设是一个具有丰富内涵的基础性工程,包括学校发展规划、年度工作计划、学校议事程序、党政决策程序、干部任免程序、财务管理制度、教代会章程及学校其它相关的管理制度。学校党组织要进一步完善党务工作制度和学校党风廉政建设制度,包括学校党政议事制度、党政工会中心组学习制度、学校民主评议党员工作制度、学校中层干部聘任考核制度;进一步完善校务公开制度,公开学校的发展规划、内部管理的各项制度、财务支出、学校基建、教学设备添置、领导干部党风廉政制度及执行情况等等,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政治核心和保证监督作用。

4.充分发挥教职工代表大会民主管理学校的职能。

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是学 校依靠教职工民主管理学校的基本制度,是在学校党组织领导下,教职工群众行使民利、民主管理学校、监督干部的重要形式。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按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行使民利,包括审定学校校长工作报告,学校工作计划、发展规划,教育教学改革方案、财务预决算以及工作中的其他问题,并根据需要作出相应的决议;对学校教育教学和管理工作提出批评、建议;参与评议、考核学校干部,每年评议一次校级领导,等等。学校教代会,一方面对校长负责制起着保证作用,另一方面也对校长负责制起着监督作用。作为被领导者的广大教职工,对学校的领导者,应当拥有相应的约束力,以保证当学校领导不能代表教职工利益,或发生工作偏差的时候,后者能及时纠正前者。因此,应坚持以教职工代表大会的组织形式来行使这种约束力,即民主管理学校和民主监督职能。校长负责制和教职工的民主管理学校、民主监督是矛盾的对立统一,教职工的民主管理学校和民主监督是校长正确决策的前提和保证;没有教职工的民主监督,便没有校长的正确决策。教代会民主管理、监督职能的充分发挥,可以促进行政管理,提高依法治校的水平,使其达到民主政治的良好境界。

5.完善社会监督机制,办好人民满意教育。

学校评议党员工作计划第8篇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我校党组织建设,进一步提升党组织工作科学化、规范化和制度化水平,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中小学校党建工作的实施意见》等规定,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学校党委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认真贯彻党的精神,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教育方针,在上级党委领导下,紧紧围绕学校中心工作和本单位重点任务,充分发挥政治核心和保证监督作用,以立德树人为根本,把握方向,促进改革,推动发展,维护稳定,加强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为学校事业发展提供坚强的思想保证、政治保证和组织保证。

第二章  组织设置

第三条  经上级党委批准,学校党的委员会由7名委员组成,设书记1名,副书记1名;委员会设组织、宣传、纪检委员。

第四条  学校党委委员应有3年以上党龄,由党员代表大会或党员大会选举产生,报上级党委批准。每届任期3年,任期届满,应按期进行换届。提前或延期进行换届,应报上级党委批准,提前或延期一般不超过1年。委员出缺时,应当召开党员代表大会或党员大会进行补选或由学校党委提名后报上级党委批准。

第五条  学校党委根据不同年级和教职工情况,下设第一支部、第二支部、第三支部、行管支部、老年支部,各支部设支委3名,合理划分党小组,增加专兼职党务工作者并设置党建办公室统一协调支部和党建工作。

第三章  主要职责

(一)党委主要职责

第六条  宣传、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学校各项决定,并为其贯彻落实发挥保证监督作用。

第七条 坚持民主集中制。执行党政联席会议和“三重一大”制度,通过党政联席会议,讨论、决定本单位的重要工作和重大事项。支持本单位行政领导班子和负责人在其职权范围内独立负责地开展工作。

第八条  按照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方针,加强党组织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反腐倡廉建设和制度建设。具体指导党支部开展工作,合理设置党支部,配强党支部书记,定期对党支部工作进行检查。

第九条  按照干部管理权限,会同本单位行政领导班子一起,做好本单位干部的教育、培训、选拔、考核和监督工作,以及中层、年级组和班主任的配备、管理工作。对本单位行政领导班子的配备和领导干部的选拔,可以向上级党委提出建议,并协助组织部门进行考察。

第十条  按照党管人才的原则,会同本单位行政领导班子做好人才队伍建设,参与师资队伍建设规划的制定和实施,加强学科带头人和骨干教师的师德师风教育等。

第十一条  领导本单位的宣传和思想政治工作

(一)加强和改进思想政治教育,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中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和师德师风建设的全过程,帮助广大师生员工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坚定走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信念。

(二)坚持育人为本、德育为先,把立德树人作为根本任务,大力开展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活动。充分发挥课堂教学的主渠道作用,努力拓展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有效途径,形成全员育人、全过程育人、全方位育人的良好氛围和工作机制。积极配合学校有关部门抓好教师队伍建设。

(三)围绕学校的改革发展稳定,关心师生员工的学习、工作和生活,关注师生员工思想动态以及热点、难点问题,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或报告。会同行政经常进行保密、安全教育,落实有关规章制度和防范措施,保持校园稳定。积极开展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和社会实践活动,增强思想政治工作的针对性、实效性。

(四)加强对新闻宣传工作的领导,提高舆论引导能力,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

第十二条  加强党员的教育、管理、服务和发展

(一)加强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教育,特别是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加强党的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和基本知识教育,加强党的宗旨教育和党风党纪教育,加强教师党员的师德师风教育和学生的理想信念教育,不断提高党员的思想政治素质。

(二)健全党内生活制度,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建立党员党性定期分析制度,做好民主评议党员工作。妥善处置不合格党员,严格执行党的纪律。

(三)健全创先争优长效机制。立足学校中心工作,通过设置党员示范岗、承诺践诺、结对共建等方式,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引导广大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四)关心党员学习、工作和生活,建立健全党内激励、关怀、帮扶机制,拓宽党员服务师生渠道,及时了解党员的思想、学习、工作和生活情况,定期慰问困难党员和老党员。加强流动党员管理和服务。

(五)尊重党员主体地位,保障党员民主权利,积极推进党内民主建设。基层党组织讨论决定重要事项前,应当充分听取党员的意见,党内重要情况要及时向党员通报。

(六)加强党风廉政教育,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推进廉洁教育和廉政文化建设。

(七)认真贯彻“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方针和“控制总量、优化结构、提高质量、发挥作用”的要求,加强在优秀中青年教师发展党员工作。严格履行审批手续。

(八)加强党内统计信息系统的日常管理和信息库的更新工作,及时做好年度党内信息统计、组织关系转接和党费收缴工作。

第十三条  领导本单位工会、共青团、学生会等群众组织和教职工代表大会。发挥工会在团结教育本单位教职员工参与民主管理和为教职员工排忧解难等方面的作用。引导共青团、学生会积极开展校园文化建设、志愿服务、社会实践、创业就业、心理健康教育等活动,经常、及时地通过他们听取学生的意见和建议,支持他们根据青年学生特点开展工作。完善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每年召开一次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听取校长工作报告和学校经费收支情况报告,讨论本单位建设和发展中的重要事项。

第十四条  协助上级党委做好统战工作。协助做好本单位党外人士后备干部人选的推荐、考察等工作。主动关心本单位民主党派成员和无党派人士的思想、工作和生活情况,积极听取他们的意见和建议,支持他们按照各自的章程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团结他们共同完成各项工作。

第十五条  关心离退休教职工的思想和生活,发挥离退休同志的积极作用。

(二)党委书记、副书记和委员的主要职责

第十六条  党委书记在党委的集体领导下,主持党委全面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一)履行党建工作第一责任人职责,负责贯彻落实学校党委从严治党各项要求和工作部署,组织实施我校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各项活动。代表本单位党组织进行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负责抓好示范引领工作,发挥好自身示范带动作用。

(二)主持基层党组织的日常工作,负责抓好基层党组织的自身建设,组织制定实施本单位党的建设工作规划、年度工作计划、党员发展和培训教育计划。

(三)主持党委会议和党员大会,按照相关工作规定要求主持党政联席会、教职工会议等,传达精神,安排工作。

(四)负责牵头落实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中心组学习、党员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党员联系群众等制度。组织抓好本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并负主要责任。

(五)组织领导本单位的思想政治工作,根据学校党委学习教育计划,负责本单位思想政治和理论学习工作。带领领导班子成员,密切联系实际,做好师生员工的思想政治工作。

(六)代表党组织与行政共同研究决定本单位教学科研、行政管理、人事分配、队伍建设等工作中的重要事项,经常与行政负责人沟通,协调党政关系,积极支持行政负责人在其职权范围内独立负责地开展工作。

(七)牵头负责本单位的干部工作,按照要求和规定程序,与行政密切配合,共同做好本单位中层干部的聘任、后备干部的推荐、干部的年度考核以及本单位师生员工政审等工作。

(八)负责抓好本单位的安全稳定工作,把安全稳定工作纳入重要工作议事日程。

(九)负责做好本单位的统战工作,调动和发挥党外人士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十)负责协调本单位党、政、工、团、学和民主党派等方面的关系,牵头指导本单位工会、共青团、学生会等组织,根据各自章程、围绕学校中心任务开展工作。

(十一)完成上级党组织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第十七条  党委副书记协助书记开展工作,按自身岗位要求履行各自的工作职责。书记外出或空缺时,根据上级组织安排主持基层党组织的日常工作。

第十八条  党委其他委员的主要职责:

(一)组织委员。协助书记具体负责本单位基层党组织建设工作。及时了解掌握本单位组织建设和党员思想状况;指导、检查、督促党支部过好组织生活,开好民主生活会;指导做好本单位基层党组织换届相关工作;指导、督促党支部做好入党积极分子和预备党员的培养、教育和考察工作;审查和办理发展党员的各项工作;做好党员管理工作;做好党费收缴相关工作;完成组织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宣传委员。协助书记具体负责本单位基层党组织的宣传工作。开展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决定、决议的宣传工作;围绕学校中心工作,拟定党员教育培训计划;组织开展本单位师生员工政治理论、形势政策、职业道德、校风校纪教育;有针对性做好党员和师生的思想政治工作;加强舆情收集和研究,开展示范群体典型事迹的宣传;完成组织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三)纪检委员。协助书记具体负责本单位基层党组织的纪律检查工作。抓好党员的党风党纪教育;了解、检查和监督党支部和党员执行党章、准则、条例,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上级决议的情况;对违纪党员及时提出处理意见,按照规定的权限办理处理手续;协助做好本单位党员和非党员教职工违纪案件的查处工作;完成组织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四)其他委员协助书记开展工作,根据党委工作需要开展工作,切实落实“一岗双责”制度。

第四章  工作制度

第十九条  集体领导制度。党委会实行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凡属重要事项均须集体讨论决定。委员会成员必须坚决执行委员会的决定,积极主动、独立负责地做好各自承担的工作。委员会成员之间要互相支持,善于合作,自觉维护领导集体的威信。

第二十条  党政联席会议制度。建立和完善党政分工协作、共同负责的工作机制,建立健全党政联席会议制度。工作中凡涉及重大事项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资金使用等重要事项的,要经过党政联席会议,按照民主集中制的原则集体研究决定。

第二十一条  学习制度。紧密结合本单位工作实际,按照学校党委统一要求和安排,围绕主题开展学习。坚持中心组理论学习制度,每月进行至少1次中心组集中学习。坚持党员学习制度,支部每月组织安排党员至少进行1次党内活动,开展党课和革命传统教育活动。坚持教职工学习制度,每月组织安排思想政治学习至少1次。坚持安排本单位党员作讲座活动。同时,积极组织参加学校党委党校组织的培训学习活动。

第二十二条  党内会议制度。定期组织召开本单位党的基层组织委员会会议、党支部书记会、党员大会和民主生活会。

(一)党委会。党委会是本级党组织领导和决策机构,就本级组织范围内各项工作做出决定(决议)和传达上级党组织决定(决议)。重要的或者涉及本级党组织全局性的工作必须经过委员会会议进行讨论,作出决定。党委会要每月至少召开1次,因工作需要也可随时召开。

(二)党支部书记会。定期研究、布置、检查、督促党支部工作,研究党支部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交流党支部工作经验,并结合党建、学科建设、教学、教研和党员教育管理工作实际,对党支部工作进行具体指导。支部书记会因工作需要可随时召开。

(三)党员大会。主要传达、学习和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学校党委的决定、决议,向所在支部的全体党员通报重要情况及报告工作,评议本支部党的工作。党员大会定期召开,因工作需要可随时召开。

(四)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坚持开好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把解决思想作风方面的问题作为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的主要内容,努力增强领导班子解决自身问题的能力。会前要征求党内外群众对党政班子及其成员的意见;党政班子成员在民主生活会上要联系思想、学习和工作实际,查找不足,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民主生活会的情况应及时向上级党委报告并向党员和教职工通报。

第二十三条  联系师生制度。党委、各支部应经常将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学校的方针政策和重大事项及时向师生通报,并做好宣传、动员工作。要经常深人基层,联系师生,广泛开展谈心活动,有计划地为师生办实事,解决本单位师生关心的热点或难点问题,同时注意吸纳师生意见和建议,在工作中加以改进。

第二十四条  民主评议党员的工作制度。完成本单位党的建设工作任务,按照学校有关指标体系和工作安排,定期组织开展评议本单位党员的工作活动。组织安排对本单位党支部工作的评议活动。

第二十五条  廉政建设制度。加强对本单位党员及领导干部进行党风党纪教育,整顿工作作风;督促本单位领导班子成员模范遵守党纪国法,实事求是地向校纪委、党委报告收入情况和个人重大事项,自觉接受党内外群众的监督。

第二十六条  党务公开制度。要按照依法依规、真实可信的要求,对涉及党组织自身建设的重要决定、决议以及党员发展、党费开支等重要工作,通过多种形式及时向党内外公示、公开。

第二十七条  请示汇报制度。党委、各支部必须定期向学校党委和上级党委汇报工作,重要工作情况及重大事项必须及时向联系本单位的上级领导或学校党委、行政报告。

第二十八条  外出请销假备案制度。按照规定严格执行干部外出请销假备案制度,领导干部外出必须履行请假手续,返校后要及时销假。

各支部在以上主要工作制度的基础上,根据自身实际,还可以制定其他相应工作制度、办法。

第五章  议事规则

第二十九条  学校党委议事规则

(一)党委会是学校党委集体议事和决策的主要形式。会议一般每月召开1次,遇有重要情况随时召开。扩大会议可吸收党支部书记及其他有关人员列席。会议由书记召集并主持,或由书记委托副书记召集并主持。

(二)会议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的委员到会方可召开。因故不能参加会议的,应在会前向主持人请假,会后由主持人或指定专人向其通报会议决定。需要表态的重大问题,由会议主持人向其征求意见。

(三)会议议题要按照程序确定。书记、副书记或委员都可以根据工作需要提出议题,经书记审定同意后方可上会讨论。提交议题的同志会前要充分论证、认真准备。会议议题审定后,要及时通知参会人员做好准备,以便在会上提出自己的意见和建议。

(四)会议必须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讨论时与会人员应充分发表意见,集思广益。书记根据讨论情况集中大家意见,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进行表决,以超过应到会委员半数以上同意为通过,形成会议决议、决定。重大问题的决定,应广泛听取群众意见,或事先做好相关咨询工作。

(五)会议表决可采取口头表决、举手表决或无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对意见分歧较大或者有重大问题不清楚的,应当暂缓表决,待进一步调研、论证、协商后讨论决定。若仍不能形成最终决策意见,也可向学校党委报告,请求裁决。

(六)会议形成的决议、决定,任何个人不得擅自改变。委员应按照各自分工认真抓好落实,并将执行情况及时向委员会会议报告。如遇新情况不能按照原决定执行时,可以向书记建议提请会议复议。

(七)会议议事时坚持回避制度,凡涉及到与会成员以及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的议题,本人应回避。

(八)参会人员应严格遵守组织纪律,对会议讨论的情况要做好保密工作,在形成决议、决定并正式执行之前,不得以任何形式对外泄露。对于可以向外公布的事项,应按照学校党务公开的有关规定予以公布。

(九)确定专人负责会议的通知、组织、记录,重要事项的研究决定要形成会议纪要,并经主持人签批后存档备查。党委书记要对议定事项的贯彻执行进行监督和检查。

第三十条  党委会议事内容

(一)学习传达中央、省委和上级有关部门以及县委教育工委有关重要会议和文件精神,并研究贯彻落实意见和措施。

(二)研究决定本单位党的建设的重大问题,并就本单位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反腐倡廉建设和制度建设作出部署。

(三)研究决定本单位党组织的年度工作计划、总结。

(四)研究讨论安全稳定、精神文明建设、思想政治教育、统一战线、群众团体、关心下一代等工作中的重要问题等。

(五)研究讨论干部的教育、培训、选拔、考核和监督工作。

(六)研究讨论党员发展计划、预备党员的发展和转正、入党积极分子和党员的教育培训、党员奖励和处分等问题。

(七)研究讨论向上级党委的重要请示和报告。

(八)研究讨论本单位党组织职责范围内的其他问题。

第三十一条 “三重一大”决策制度

 一、决策内容、范围

1、重大决策是指:学校发展战略、发展规划、重大措施及实施方案本单位管理范围内干部人事工作、年度财务(预)决算方案等涉及全局性的重大决策涉及向教师、学生收费的事项其它需要由集体研究决定的事项。

2、重要干部使用是指:领导班子成员后备干部的推荐上报、中层干部的任免、职称评聘、评先评优等。

3、重要项目是指:基建项目需大额支出的改造及装修项目。

4、大额度资金使用是指:3万元(含3万元)以上的资金使用,单价超过5千元,批量超过3万元的。

二、重大事项目录详单

1、学校章程、学校发展规划、重要规章制度;

2、重大内涵发展改革项目;

3、重大基建(维修)项目安排、年度经费预算、决算及大额经费支出安排、专项经费使用情况;

4、校内机构及岗位的设置;

5、中层干部、年级组长、教研组长的选拔任免及其它重要人事安排;后备干部(校级)人选的选拔、推荐;

6、招生和毕业生推荐工作;

7、因公出国(境)访问及涉外校际交流;

8、教职工聘用聘任、岗位设置、教职工绩效分配和考核奖惩等事项;

9、骨干教师推荐评选和考核、专业技术职称评聘;

10、记大功(功,优)等行政奖励评优评先、校长奖、三八红旗手、师德标兵、优秀班主任、优秀班集体、优秀德育工作者、优秀教育工作者、教坛新星、学科带头人等优秀教师推选;

11、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

12、长期病事假制度的建立与执行(重大疾病、特殊贫困、意外伤害工伤等)

13、重大舆情、网络安全、学生安全等事项的相关制度的建立和执行。

14、其它重大事项。

三、“三重一大”会议组成人员

校长、书记、(副校长、副书记、)、党委委员、工会主席等。

四、决策实施程序

学校重大事项提交校务会议讨论决策,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会前个别酝酿,会上充分讨论,民主集中,以会议的形式决策,形成正式决策意见。

会议由校长提出召开,并主持会议。

出席人数达到或超过应出席人数的三分之二,会议方可进行,表决有效。

1、会前:确定议题,列入议程

学校重大事项一般由学校党委会、行政会、相关部门提出,经校长和书记共同商议确定后,列入校务会议议题(视具体情况,校长、书记可直接提出议题),并进行个别酝酿,充分交换意见,提出学校重大事项决策的初步意见。存在严重分歧的,暂不提交会议讨论。

对确定的议题开展调查研究,广泛听取相关部门和人员的意见,开展沟通协商,形成主导性意见。根据重大事项的具体情况,必要时可以聘请专门机构和专家进行评估和论证,形成专家咨询意见。

做好会前通报工作,经商议决定列入校务会议重大事项决策议题后,由相关责任部门提供初步方案和说明,校长办公室汇总整理后,向校务会议成员通报相关情况。

2、会上:充分讨论,形成决议

会上下发列入重大事项决策议题的初步方案,由相关部门负责人介绍相关情况并作详细说明。

参会人员应认真履职,发表个人意见,对议题进行充分讨论,研究多个事项时,要逐项发表意见,因故不能参加会议的,可以用书面形式表达意见。校长、书记应在听取其它成员的意见后,再表明自己的态度和看法。

校长根据讨论的情况,决定是否进入表决程序。表决可采取口头、举手、无记名投票等方式进行,表决多个事项时,应逐项表决,对意见分歧较大的事项,可以暂缓进行表决。

重大事项决策一般坚持少数服从多数原则,对意见不够统一、酝酿讨论不够充分的事项,应暂缓作出决定。对少数人的不同意见,应当认真考虑和分析;对暂时无法形成共识的问题,应及时梳理汇总。

遇重大突发事件和紧急情况,无法召开校务会议讨论决定的,经校长、书记同意后,可酌情当机处置,事后必须及时向校务会议成员报告,并记入重大事项决策备案予以确认。

建立校务会议记实制度,由专人负责会议记录,全程记录会议过程。坚持实证记录、原始记录原则,做到记录规范、详实、客观,记录内容包括时间、地点、参会人员、决策事项、参会人员的发言表态内容、表决情况以及形成决定的情况。

3、会后:公示通报,存档备案

校务会议讨论决定的决策事项,除涉密事项外,应当通过校务公开栏、中层干部会、教工大会等形式在适当范围内通报反馈。中层干部选拔任免、骨干教师推荐、师德标兵等优秀教师推选等重大事项,按相关规定执行公示制度。

凡须经教代会审议通过的重大事项,校务会议讨论后应及时提交教代会审议。

将校务会议记录、重大事项决策议题的相关方案、会前征求意见情况等文字材料存档备查。

按照相关规定,校务会议认为需要上报的重大事项应及时向教育局以及其它相关部门请示和报告。

五、学校重大事项决策的监督和保障措施

党组织参与决策和监督,保障措施、方式途径如下:

1、决策前,党委应组织各支部党员学习涉及党委和支部工作、学校发展重大事项的精神和要求,让党员事先知晓相关的政策、文件,广泛征求党员意见,并提出相关建议。

对学校章程和重要规章制度、学校发展规划、重大改革项目、教职工聘任方案等涉及全局性方向性和教职工切身利益问题的重大决策,党委会要事先讨论,并提出建议。

完善领导班子配备方式,落实党组织与行政领导班子成员双向进入、交叉任职,决策前,书记和校长应进行个别酝酿,充分交换意见,形成基本共识,提出学校重大事项决策的主导性意见。

2、决策中,党委会或党员大会讨论形成的意见和建议应提交校务会议充分讨论,党委书记的发言要充分体现党委班子和大多数党员的意志。

党委书记对校务会议的议事决策过程实施监督,对违背决策程序和原则的现象,应及时提出并建议纠正。督促、指导校务会议落实民主集中制原则,规范决策议事程序。指导落实校务会议记实制度,做到记录规范、详实、客观。

3、决策后,重大事项决策后,党组织要发挥自身优势,利用党务公开网、党员大会等各种形式,加强宣传动员,解疑释惑,统一思想,推动决策实施。决策实施过程中,党组织要抓好决策落实反馈,跟踪决策执行情况,定期听取党员、群众的意见,及时反馈决策运行情况,提出解决问题的相关建议。党组织书记要与校长及时沟通协商,研究完善相关决策方案。

开展基层党建述职评议考核,党组织向党员报告工作每年不少于2次,组织全体教职工(党员和群众分别评议)对党内重大事项决策议事情况进行评议。

全面落实党(校)务公开,通过校园公告栏、校园网等形式,及时重大事项的执行情况。组织党员、教职工(代表)等听取校长工作报告和重大事项落实情况通报每年不少于2次,保证对决策实施的监督。

学校党委每年要对本意见的落实情况开展一次自查,将重大事项决策、执行情况纳入班子民主生活会内容和校长书记年度个人述职报告,认真开展自查和反思。将规范重大事项决策情况列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目标考核的重要内容,作为落实廉政风险防控和“一岗双责”的重要载体,对于违反决策程序和议事规则擅自决定重要事项,导致决策失误,造成重大负面影响的,应依规依法追究责任。

 

第六章  附 则

第三十二条  本细则由校党委负责解释。

第三十三条  本细则自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