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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赏析八篇

时间:2022-07-14 20:50:26

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

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第1篇

一、总体要求

以改善环境质量为目标,按照“培育一批示范企业、集聚一批小散企业、消减一批危重企业”的思路,深化重点行业整治提升,强化重点工业园区污染治理,全面开展特色行业污染整治,切实提升环境监管能力,确保重点行业排污强度(废水排放量/生产总值)在2015年基础上再下降3%以上,废水纳管率、集中供热率、入园率进一步提升,完成医化、合成革行业深化整治任务,完成非电镀金属表面处理(包括涉及酸洗工序的工艺品、洁具等行业)、农副食品加工(包括水产冷冻行业)等特色行业整治任务。

二、主要任务

(一)深化重点行业整治提升

积极培育示范企业和示范园区,培育九洲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临海分公司等医化示范企业,启动化学原料药产业园区椒江区块领跑园区建设。深化重点行业整治提升,重点推进医化、合成革行业深化整治,进一步提升工艺水平、装备水平和末端治理水平,确保完成年度深化整治任务。完成临海污染整治危重企业消减工程建设。建立重点行业长效监管机制,开展“回头看”专项检查,各地建立六大行业环境管理信息公开和定期评估制度,建立末尾淘汰或督办整改机制,切实巩固重点行业整治提升成果。

(二)加强工业园区污染治理

加强重点区域、工业园区污染治理,省级重点县市区和重点园区全面启动专项整治工作,7月前临海、温岭编制省级重点市专项整治方案,三门工业园区、化学原料药基地黄岩区块编制省级重点园区专项治理方案,并报市环保局备案;专项治理方案应明确治理目标、整治内容、主要措施、主要工程项目等,建立专门的组织机构、工作推进机制和评价制度。加强主要工业集聚区水污染治理,年底前工业园(集聚)区应按规定全面建成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并安装自动在线监控装置;逾期未完成的,一律暂停审批和核准其增加水污染物排放的建设项目,并依照有关规定撤销其园(集聚)区资格;所有工业园(集聚)区排查劣V类水体并制定专项治理方案。

(三)开展特色行业污染整治

全面开展特色行业污染整治,明确特色行业整治清单、责任人和完成时限,强化特色行业整治督查和执法监管,确保完成特色行业整治任务。4月底前,各县(市、区)完成非电镀金属表面处理(包括涉及酸洗工序的工艺品、洁具等行业)、农副食品加工(包括水产冷冻行业)等行业的企业排查工作,整治清单报市环保局备案,年底前基本完成原地整治企业整治任务;对于搬迁企业要求落实土地,原厂过渡性生产达到达标排放标准。8月底前,各县(市、区)完成砂洗、废塑料等行业的企业排查工作,确定整治基数和整治工作计划,完成年度整治任务。年底前完成椒江、临海眼镜行业等行业整治任务。

(四)提升重点行业和特色行业环境监管能力

加强水污染行业环境监管,进一步筛选重点污染源,电镀、印染、造纸、化工、制革等重点行业实现重点污染源刷卡排污全覆盖,其他主要水污染行业推广刷卡排污工作。加大重点行业和特色行业执法力度,深入开展各类环保专项行动,开展违反建设项目环评、“三同时”制度的问题及废水直排企业调查整治专项行动,严厉打击重污染行业企业环境违法行为。加强环境监测预警体系和环境风险防控体系建设,推进黄岩区、三门县等重点园区环境监测预警体系和环境风险防控体系建设,推进临海市、温岭市等地主要污染因子预警体系建设。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领导。各地根据市里出台的《十三五工业污染防治规划》编制相应的工业污染防治实施方案,制定2016年度工业污染防治实施计划,明确项目清单、责任人和完成时限,强化工业污染防治项目推进,确保完成年度工业污染防治各项任务。

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第2篇

一、2018年工作开展情况

一是污染防治攻坚战全面打响。市委、市政府召开全市生态环境保护大会,出台《关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实施意见》,部署动员蓝天保卫战等7场标志性战役。共接受国家、省各类生态环保督察40余项。持之以恒推进生态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先后制定《关于进一步落实生态环境问题整改责任形成整改工作合力的若干意见》、《关于坚决反对生态环境领域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提高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质量的通知》等系列制度,边督边改、以督促改、借督发力,严肃政治纪律,提升整改质量。

二是蓝天保卫战苦战险胜。面对去年初大气污染防治大幅下滑的严峻形势,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靠前指挥,各级各部门迎难而上、持续加力,点源面源协同管控,力保全年空气质量考核目标苦战完成。去年全年,共完成1168个大气污染防治整治任务,提前实现10蒸吨及以下燃煤锅炉“清零”和19台35蒸吨及以下燃煤锅炉清洁能源改造,推动芜湖海螺等31家重点用能单位完成“双控”目标及煤炭消费减量目标;完成1686家“散乱污”企业清理整治;对27843处餐饮经营场所开展执法检查,督促问题整改9495处。截止去年11月,累计获得省级大气生态补偿300余万元,大气污染防治齐抓共管、协作共治的工作体系初步形成。

三是碧水保卫战全面告捷。坚持“只能更好,不能变坏”底线,加强防范、强化治理,扎实推进水污染防治工作。全市列入国家水质考核的6个断面,全部达到地表水Ⅱ类标准,水质均值达标比例为100%。去年以来,完成市区一水厂、四水厂保护区内退水口迁改整治;深入推动规模畜禽养殖规范化治理;启动县级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执法专项行动,完成14个环境问题隐患整改;14个省级以上工业园区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全部建成联网;完成COD削减2079.07吨,氨氮削减249.88吨的减排任务,并对41个建设项目开展了水主要污染物新增排放容量核定工作。截止11月,共获得省级地表水断面生态补偿175万元。推广新安江生态补偿模式,从8月份开始,对汇入长江的7条主要河流13个控制断面水质达标情况实施市级生态补偿试点,截止去年11月,芜湖县、繁昌县、镜湖区、弋江区、鸠江区等5县区累计获得水质提升生态补偿金525万元。

四是净土保卫战深入推进。积极推进土壤污染状况详查,启动部分污染地块治理工作。将土壤环境质量纳入城市规划和供地管理,全面强化建设用地风险管理,建立疑似污染地块清单、污染地块名录,加强土地征收、收储、出让等环节环境监管。初步统计,已经完成土壤污染防治考核目标。去年,先后开展了4轮固废大排查,累计出动37358人次,排查区域面积1.3万平方公里,排查企业5660家,发现固废倾倒点41处,对约5.3万吨的倾倒固废实施无害化处置,整改完成率100%。与公安机关联合作战,完成我市境内发生的“1.29高安污染环境案”、“4.8长江二桥等地系列倾倒污泥污染环境案”、“4.21经开区倾倒医疗垃圾污染环境案”等多起案件的侦破工作,受到生态环境部通报表扬。

五是生态环保督察问题扎实整改。市委、市政府将生态环保督察问题整改作为重要政治任务来落实,坚持问题导向,目标指引,以严、实标准保证生态环保督察问题整改质量。开设了“环境曝光台”,建立“一个问题、一套方案、一个责任机制、一支后督查队伍”的保障体制,推行“五步核查工作法”,实行市级领导包保全覆盖,形成生态环保督察问题整改情况暗访曝光、整改反馈、评估销号的问题解决全过程链条,以点带面,追本溯源,构建生态环保督察问题整改长效机制。去年以来,一批长期以来想解决而没有解决的突出环境问题得到彻底解决。完成了191个非法码头、修造船厂、非法砂点拆除清场复绿,释放长江干流岸线27公里、滩涂陆域面积244万平方米;一批多年想建而未建成的环保治理工程相继投入使用。高新区南区完成污水管网联通工程,金鸡港、天子港水系治理工程接近尾声,污水实现集中处理;一批存在生态环境违法违规企业被严惩重处。一批履职尽责不到位的干部被追责问责。市级共实施问责158人,其中处级干部17人,科级干部66人,科级以下75人。

六是加大环境违法行为惩处。重点围绕各级督察、检查发现问题,持续强化生态环境执法,倒逼企业转型升级,不搞“一刀切”,推动解决一批时间跨度长、反复投诉的群众身边环境问题,增强了人民群众环境权益的获得感和安全感。去年,开展了两轮“岗位大练兵、执法大检查”活动,对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大气污染防治、“散乱污”企业排查、工业集中区等进行专项执法,累计出动执法人员14445人次,检查企业6781家次,下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244份、处罚决定书299余件,罚款金额1642万元,案件数、处罚金额分别比上年增长83.4%、154%;查封扣押88起,移送行政拘留14起,查处环境违法犯罪案件11起。截至11月底,共受理环境信访投诉5890件,全部按期办结。组织开展群众环境信访问题“大调研大走访大整改”行动,对近两年来7000余件环境信访件全面开展核查并公开办理情况,接受群众监督。中央生态环保督察组“回头看”期间,我市信访量同比2017年下降50.4%,降幅居全省第一。

七是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取得新进展。全面落实《安徽省生态保护红线》,确立生态保护红线的优先地位,强化生态保护红线刚性约束,加强自然保护地体系建设与监管,推进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全市生态环境质量总体保持良好,生态承载能力进一步加强,生态创建扎实推进。去年以来,开展“绿盾2018”专项行动,扬子鳄自然保护区28处遥感监测问题全部整改到位;开展生态区域违法建设排查整治工作,对发现的170个生态区域违法建设问题全部建档立卡,推进整改。完成44个建制村农村环境综合整治任务,摸排出各类农村黑臭水体 160条;芜湖县成功创建部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

八是政务服务水平全面提升。去年以来,筑牢环境准入门槛,严格审批各类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754件,完成7个行业48家企业排污许可证核发、12家企业排污许可证变更,否决新增低端落后产能项目5个;规范优化了26项共服务事项、128项权力清单;积极送服务进企业,实地走访调研重点企业68 家,举办座谈会15场,参与企业215 家。对6家环评机构进行了通报批评,记入诚信管理档案。

九是生态环保工作机制日益完善。坚持问题导向,边整改、边建章立制,去年以来,先后出台了《长江芜湖段环境污染突出问题专项检查和整改工作方案》、《芜湖市处理固废倾倒突发事件工作规程(试行)》和《芜湖市环境违法行为有奖举报实施细则》等规范制度,有力地保障了固废排查整治顺利推进。印发了《芜湖市关于办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有关问题会议纪要》,建立环保部门与公检法司对环境污染刑事案件联动机制。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深化环保领域改革方案精神,出台《芜湖市地表水断面生态补偿暂行办法》、《芜湖市深化环境监测改革提高环境监测数据质量实施方案》、《芜湖市环境保护局企业环境信用评价制度》、《芜湖市环境违法“黑名单”管理办法(试行)》、《芜湖市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和环评工程师诚信管理办法(试行)》、《芜湖市关于推进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实施方案》、《芜湖市生态环境损坏赔偿制度》系列文件,扎实有力推进各项改革任务。

十是全面从严治党纵深推进。局党组为加强党的建设,去年以来,先后出台了《党组工作要点》、《党建工作要点》、《党建标准化建设实施方案》、《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2018年度学习计划》、《关于开展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大调研大排查大整改活动实施方案》、《关于开展“肃风肃纪、提速提效”作风整顿专项活动实施方案》、《环保宣传教育工作方案》等一系列制度规范。持续开展理想信念教育,深入学习领会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持续开展大学习、大宣讲、大培训、大调研、大落实,深学笃行党的精神。深入落实“三会一课”制度,切实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开展“讲严立”专题活动,注重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不断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加强省委第一巡视组反馈问题整改。

二、存在的问题

一是结构性短板亟需补齐。空气环境质量波动加剧,重污染天气增多,对大气污染防治提出警示,“产业偏重、能源偏煤、交通偏汽”等结构性矛盾,仅靠加强监管降低排放,获取空气质量持续改善的边际收益越来越小,结构调整任务异常繁重。生态环境部华东督察局对我市下沉督察认为,芜湖市作为长江中下游重要的生态节点城市,对长江保护的作用和必要性非常关键,经济的快速发展带来环境污染问题,产生大量历史积欠,应该到还欠账的时候了,特别是黑臭水体治理、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整治、生活垃圾及工业固废的监管处置等方面必须高位推进、系统治理、标本兼治。

二是工作推进机制不完善。污染防治攻坚战已进入关键期,多发频发的生态环保舆情事件,暴露出当前生态环保监管能力与成倍增加的工作任务极不适应,迫切需要建立全市生态环保工作推进平台,制定统领全市污染防治攻坚行动的路线图、时间表,充分发挥统筹指挥、统一调度、统配资源、统聚合力的组织保障作用,避免力量分散、各自为战、信息传递和压力传导不到位。

三是基层环保力量依然薄弱。基层党委政府作为污染防治生力军,承担着环境污染问题巡查上报、日常监管、督促整改等繁重工作任务,是贯彻落实中央及省、市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决策部署的“最后一公里”,更是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坚实基础。但现实中,由于基层乡镇(街道)缺少生态环保专门专业工作人员,工作任务到达乡镇(街道),往往出现悬空。同时,各基层行政区域缺少环境质量网格化监测数据,不能做到量化评估,工作难以延伸压实到“最后一公里”。

三、2019年工作安排

今年是污染防治攻坚战关键之年,全市环保系统将深入贯彻落实生态文明思想和全国及省、市生态环境保护大会精神,认真落实关于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重要战略思想,按照省厅和市委市政府的统一决策部署,牵头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确保完成省下达的考核目标任务。

一是突出抓好生态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将中央、省生态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作为重要政治任务,树立政治标准,落实整改责任,严明政治纪律,加强组织推动。全面梳理历年来各级生态环保督察反馈的1299个问题,编制排查清单,逐一对账立档,科学修编方案。完善定期调度、现场核查、动态管理、验收销号、整改考核等工作制度,以整改方案落实和群众满意息访为标准,严把整改质量关。坚决杜绝生态环保领域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严防表面整改、假装整改、敷衍整改和整改“一刀切”。

二是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标志性战役。深入落实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和柴油货车污染治理攻坚战工作方案,协助相关部门下大气力调整优化产业结构、能源结构、运输结构和用地结构,全面加强工业企业污染深度治理,大力推进散煤治理和煤炭消费减量替代,强化污染物应急减排管控,开展空气环境质量生态补偿,努力从源头削减污染物排放量。紧紧围绕水环境质量改善,扎实推进水污染治理、水生态修复、水资源保护“三水共治”,积极落实水清岸绿产业优美丽长江(芜湖)经济带的重点举措。强化土壤环境管理,深入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详查、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涉重金属行业污染防控、固体废物非法转移倾倒处置专项整治,有效防范土壤环境风险。

三是全面实施生态环保“1337”绿色行动。坚持问题导向,补齐突出短板,生态扩容和污染减排“两手发力”,大力开展绿色行动,推动环境质量持续改善。“1”,即是坚持“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这一条主线,广泛开展以争创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县)为主要内容的“五城”同创行动。“3”,即是“三减”,大幅度削减污染物排放总量、削减煤炭消费总量、削减落后产能规模。加快新旧动能转换,优化经济结构,倒逼高能耗、高污染产业转型升级,推动经济高质量绿色发展;“3”,即是“三增”,围绕增加城市“肺”活量,补充城市“肾”动力,开展增林地、增绿地、增湿地行动,探索建立“三地”面积与GDP、人口联动挂钩的持续增长机制,大幅提升城市生态环境承载能力,让城市焕发更加美丽的生机;“7”,即是“加快补齐七个短板”,补齐城乡污水处理能力短板、补齐黑臭水体全面治理短板、补齐工业园区环境整治短板、补充长江保护修复短板、补齐农村面源污染治理短板、补齐农村人居环境短板、补齐生态保护地及固体废物监管短板。通过全面实施“1337”绿色行动计划,带动全市生态环境水平和生态环保治理能力全面提升,并在污染防治合力攻坚、生态环境质量改善的进程中,让群众有更多获得感、干部有更多成就感,进而在全市形成“党政统领、企业施治、市场驱动、多元参与”的生态环保协同共治浓厚氛围。

四是加强环境治理监管能力建设。积极构建生态环保多元投入、智慧数据、宣传参与“三大平台”,推动责任、智慧、法治、产业、阳光五个环保建设。重点建设“两张地图三张网”,分别是污染源分布地图、环境质量监测地图,大气环境质量监测网、江河湖环境质量监测网、土壤环境质量监测网,推进“三线一单”,为科学治理环境污染、完善生态服务功能提供数据支撑。在全市环保系统持续深入开展“肃风肃纪、提速提效”工作作风专项整治,努力造就一支生态环境保护铁军,创造出经得起实践、历史和人民检验的实绩。2018年是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开局之年,在省厅关心指导下,全局深入学习贯彻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以生态文明思想为统领,按照中央、省和市的决策部署,以生态环境质量全面改善为核心,聚焦水、气、土等关键领域,全面打响污染防治攻坚战,持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取得阶段性成效。现将主要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2018年工作开展情况

一是污染防治攻坚战全面打响。市委、市政府召开全市生态环境保护大会,出台《关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实施意见》,部署动员蓝天保卫战等7场标志性战役。共接受国家、省各类生态环保督察40余项。持之以恒推进生态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先后制定《关于进一步落实生态环境问题整改责任形成整改工作合力的若干意见》、《关于坚决反对生态环境领域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提高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质量的通知》等系列制度,边督边改、以督促改、借督发力,严肃政治纪律,提升整改质量。

二是蓝天保卫战苦战险胜。面对去年初大气污染防治大幅下滑的严峻形势,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靠前指挥,各级各部门迎难而上、持续加力,点源面源协同管控,力保全年空气质量考核目标苦战完成。去年全年,共完成1168个大气污染防治整治任务,提前实现10蒸吨及以下燃煤锅炉“清零”和19台35蒸吨及以下燃煤锅炉清洁能源改造,推动芜湖海螺等31家重点用能单位完成“双控”目标及煤炭消费减量目标;完成1686家“散乱污”企业清理整治;对27843处餐饮经营场所开展执法检查,督促问题整改9495处。截止去年11月,累计获得省级大气生态补偿300余万元,大气污染防治齐抓共管、协作共治的工作体系初步形成。

三是碧水保卫战全面告捷。坚持“只能更好,不能变坏”底线,加强防范、强化治理,扎实推进水污染防治工作。全市列入国家水质考核的6个断面,全部达到地表水Ⅱ类标准,水质均值达标比例为100%。去年以来,完成市区一水厂、四水厂保护区内退水口迁改整治;深入推动规模畜禽养殖规范化治理;启动县级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执法专项行动,完成14个环境问题隐患整改;14个省级以上工业园区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全部建成联网;完成COD削减2079.07吨,氨氮削减249.88吨的减排任务,并对41个建设项目开展了水主要污染物新增排放容量核定工作。截止11月,共获得省级地表水断面生态补偿175万元。推广新安江生态补偿模式,从8月份开始,对汇入长江的7条主要河流13个控制断面水质达标情况实施市级生态补偿试点,截止去年11月,芜湖县、繁昌县、镜湖区、弋江区、鸠江区等5县区累计获得水质提升生态补偿金525万元。

四是净土保卫战深入推进。积极推进土壤污染状况详查,启动部分污染地块治理工作。将土壤环境质量纳入城市规划和供地管理,全面强化建设用地风险管理,建立疑似污染地块清单、污染地块名录,加强土地征收、收储、出让等环节环境监管。初步统计,已经完成土壤污染防治考核目标。去年,先后开展了4轮固废大排查,累计出动37358人次,排查区域面积1.3万平方公里,排查企业5660家,发现固废倾倒点41处,对约5.3万吨的倾倒固废实施无害化处置,整改完成率100%。与公安机关联合作战,完成我市境内发生的“1.29高安污染环境案”、“4.8长江二桥等地系列倾倒污泥污染环境案”、“4.21经开区倾倒医疗垃圾污染环境案”等多起案件的侦破工作,受到生态环境部通报表扬。

五是生态环保督察问题扎实整改。市委、市政府将生态环保督察问题整改作为重要政治任务来落实,坚持问题导向,目标指引,以严、实标准保证生态环保督察问题整改质量。开设了“环境曝光台”,建立“一个问题、一套方案、一个责任机制、一支后督查队伍”的保障体制,推行“五步核查工作法”,实行市级领导包保全覆盖,形成生态环保督察问题整改情况暗访曝光、整改反馈、评估销号的问题解决全过程链条,以点带面,追本溯源,构建生态环保督察问题整改长效机制。去年以来,一批长期以来想解决而没有解决的突出环境问题得到彻底解决。完成了191个非法码头、修造船厂、非法砂点拆除清场复绿,释放长江干流岸线27公里、滩涂陆域面积244万平方米;一批多年想建而未建成的环保治理工程相继投入使用。高新区南区完成污水管网联通工程,金鸡港、天子港水系治理工程接近尾声,污水实现集中处理;一批存在生态环境违法违规企业被严惩重处。一批履职尽责不到位的干部被追责问责。市级共实施问责158人,其中处级干部17人,科级干部66人,科级以下75人。

六是加大环境违法行为惩处。重点围绕各级督察、检查发现问题,持续强化生态环境执法,倒逼企业转型升级,不搞“一刀切”,推动解决一批时间跨度长、反复投诉的群众身边环境问题,增强了人民群众环境权益的获得感和安全感。去年,开展了两轮“岗位大练兵、执法大检查”活动,对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大气污染防治、“散乱污”企业排查、工业集中区等进行专项执法,累计出动执法人员14445人次,检查企业6781家次,下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244份、处罚决定书299余件,罚款金额1642万元,案件数、处罚金额分别比上年增长83.4%、154%;查封扣押88起,移送行政拘留14起,查处环境违法犯罪案件11起。截至11月底,共受理环境信访投诉5890件,全部按期办结。组织开展群众环境信访问题“大调研大走访大整改”行动,对近两年来7000余件环境信访件全面开展核查并公开办理情况,接受群众监督。中央生态环保督察组“回头看”期间,我市信访量同比2017年下降50.4%,降幅居全省第一。

七是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取得新进展。全面落实《安徽省生态保护红线》,确立生态保护红线的优先地位,强化生态保护红线刚性约束,加强自然保护地体系建设与监管,推进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全市生态环境质量总体保持良好,生态承载能力进一步加强,生态创建扎实推进。去年以来,开展“绿盾2018”专项行动,扬子鳄自然保护区28处遥感监测问题全部整改到位;开展生态区域违法建设排查整治工作,对发现的170个生态区域违法建设问题全部建档立卡,推进整改。完成44个建制村农村环境综合整治任务,摸排出各类农村黑臭水体 160条;芜湖县成功创建部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

八是政务服务水平全面提升。去年以来,筑牢环境准入门槛,严格审批各类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754件,完成7个行业48家企业排污许可证核发、12家企业排污许可证变更,否决新增低端落后产能项目5个;规范优化了26项共服务事项、128项权力清单;积极送服务进企业,实地走访调研重点企业68 家,举办座谈会15场,参与企业215 家。对6家环评机构进行了通报批评,记入诚信管理档案。

九是生态环保工作机制日益完善。坚持问题导向,边整改、边建章立制,去年以来,先后出台了《长江芜湖段环境污染突出问题专项检查和整改工作方案》、《芜湖市处理固废倾倒突发事件工作规程(试行)》和《芜湖市环境违法行为有奖举报实施细则》等规范制度,有力地保障了固废排查整治顺利推进。印发了《芜湖市关于办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有关问题会议纪要》,建立环保部门与公检法司对环境污染刑事案件联动机制。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深化环保领域改革方案精神,出台《芜湖市地表水断面生态补偿暂行办法》、《芜湖市深化环境监测改革提高环境监测数据质量实施方案》、《芜湖市环境保护局企业环境信用评价制度》、《芜湖市环境违法“黑名单”管理办法(试行)》、《芜湖市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和环评工程师诚信管理办法(试行)》、《芜湖市关于推进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实施方案》、《芜湖市生态环境损坏赔偿制度》系列文件,扎实有力推进各项改革任务。

十是全面从严治党纵深推进。局党组为加强党的建设,去年以来,先后出台了《党组工作要点》、《党建工作要点》、《党建标准化建设实施方案》、《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2018年度学习计划》、《关于开展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大调研大排查大整改活动实施方案》、《关于开展“肃风肃纪、提速提效”作风整顿专项活动实施方案》、《环保宣传教育工作方案》等一系列制度规范。持续开展理想信念教育,深入学习领会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持续开展大学习、大宣讲、大培训、大调研、大落实,深学笃行党的精神。深入落实“三会一课”制度,切实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开展“讲严立”专题活动,注重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不断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加强省委第一巡视组反馈问题整改。

二、存在的问题

一是结构性短板亟需补齐。空气环境质量波动加剧,重污染天气增多,对大气污染防治提出警示,“产业偏重、能源偏煤、交通偏汽”等结构性矛盾,仅靠加强监管降低排放,获取空气质量持续改善的边际收益越来越小,结构调整任务异常繁重。生态环境部华东督察局对我市下沉督察认为,芜湖市作为长江中下游重要的生态节点城市,对长江保护的作用和必要性非常关键,经济的快速发展带来环境污染问题,产生大量历史积欠,应该到还欠账的时候了,特别是黑臭水体治理、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整治、生活垃圾及工业固废的监管处置等方面必须高位推进、系统治理、标本兼治。

二是工作推进机制不完善。污染防治攻坚战已进入关键期,多发频发的生态环保舆情事件,暴露出当前生态环保监管能力与成倍增加的工作任务极不适应,迫切需要建立全市生态环保工作推进平台,制定统领全市污染防治攻坚行动的路线图、时间表,充分发挥统筹指挥、统一调度、统配资源、统聚合力的组织保障作用,避免力量分散、各自为战、信息传递和压力传导不到位。

三是基层环保力量依然薄弱。基层党委政府作为污染防治生力军,承担着环境污染问题巡查上报、日常监管、督促整改等繁重工作任务,是贯彻落实中央及省、市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决策部署的“最后一公里”,更是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坚实基础。但现实中,由于基层乡镇(街道)缺少生态环保专门专业工作人员,工作任务到达乡镇(街道),往往出现悬空。同时,各基层行政区域缺少环境质量网格化监测数据,不能做到量化评估,工作难以延伸压实到“最后一公里”。

三、2019年工作安排

今年是污染防治攻坚战关键之年,全市环保系统将深入贯彻落实生态文明思想和全国及省、市生态环境保护大会精神,认真落实关于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重要战略思想,按照省厅和市委市政府的统一决策部署,牵头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确保完成省下达的考核目标任务。

一是突出抓好生态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将中央、省生态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作为重要政治任务,树立政治标准,落实整改责任,严明政治纪律,加强组织推动。全面梳理历年来各级生态环保督察反馈的1299个问题,编制排查清单,逐一对账立档,科学修编方案。完善定期调度、现场核查、动态管理、验收销号、整改考核等工作制度,以整改方案落实和群众满意息访为标准,严把整改质量关。坚决杜绝生态环保领域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严防表面整改、假装整改、敷衍整改和整改“一刀切”。

二是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标志性战役。深入落实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和柴油货车污染治理攻坚战工作方案,协助相关部门下大气力调整优化产业结构、能源结构、运输结构和用地结构,全面加强工业企业污染深度治理,大力推进散煤治理和煤炭消费减量替代,强化污染物应急减排管控,开展空气环境质量生态补偿,努力从源头削减污染物排放量。紧紧围绕水环境质量改善,扎实推进水污染治理、水生态修复、水资源保护“三水共治”,积极落实水清岸绿产业优美丽长江(芜湖)经济带的重点举措。强化土壤环境管理,深入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详查、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涉重金属行业污染防控、固体废物非法转移倾倒处置专项整治,有效防范土壤环境风险。

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第3篇

一、总体思路

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中、三中、四中全会和全国、全省生态环境保护大会精神,以改善土壤环境质量为核心,以保障农产品质量和人居环境安全为目标,实施农用地分类管理和建设用地准入管理,抓好源头防范,注重风险管控,全面排查调查,有序治理修复,加强跟踪评估,强化监管执法,严格考核问责,健全长效机制,推进全县土壤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努力让人民群众“吃得放心、住得安心”,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有力保障。

二、年度工作目标

总体要求:全县土壤污染加重趋势得到初步遏制,土壤环境质量总体保持稳定,农用地和建设用地土壤环境安全得到基本保障,土壤环境风险得到基本管控。全县土壤环境监管能力得到进一步提升,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试点示范取得明显成效,“政府主导、市场驱动、企业主体、公众参与”的全县土壤污染防治体系进一步健全完善。

主要目标:到2020年底,土壤环境质量保持稳定,农用地和建设用地土壤环境安全得到保障,土壤环境风险得到管控。

三、主要工作任务

(一)深入贯彻落实《土壤污染防治法》和《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

1.积极配合省市做好全国人大《土壤污染防治法》执法检查准备。根据市上工作安排,做好执法检查相关工作准备。对照《土壤污染防治法》分解各条款部门职责,组织开展《土壤污染防治法》执法情况自查,梳理落实《土壤污染防治法》中的薄弱环节。(市生态环境局分局牵头,县发改局、县工信局、县财政局、县自然资源局、县住建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林业和草原局等参与)

2.对标冲刺《土十条》各项目标任务。组织开展《土十条》和“十三五”终期考核自查评估,开展土壤污染防治“十四五”规划前期研究。全面梳理《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省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和《市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各项目标指标和工作任务,重点推进污染场地风险管控、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等工作,全力冲刺“十三五”土壤污染防治重点目标任务完成。落实生态环境部《关于按季度调度<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工作进展情况的通知》(环办土壤函〔2019〕751号)和市级安排,市生态环境局分局配合市上做好“土十条”实施进展季调度和报表报送工作。(市生态环境局分局牵头,县财政局、县自然资源局、县住建局、县农业农村局等参与)

(二)努力夯实土壤污染防治工作基础

3.继续做好重点行业企业用地调查。持续做好调查对象核实增补与基础信息调查质量提升工作,配合市上选取的代表性地块开展试点工作。2020年9月底前,配合市上完成重点行业企业用地调查样品分析测试、数据上报、审核与入库。(市生态环境局分局牵头,县财政局、县自然资源局等参与,各乡镇、县西城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负责落实。以下均需各乡镇、县西城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负责落实,不再列出)

4.加强土壤环境监测能力建设。结合市上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建设和土壤污染状况详查结果,继续做好国控点位土壤环境质量监测,完成省控点位布设工作,建立覆盖县域内的土壤环境监测网络。加强数据共享,发挥土壤环境大数据在污染防治、城乡规划、土地利用、农业生产中的作用。(市生态环境局分局牵头,县自然资源局、县农业农村局参与)

(三)加快推进农用地分类管理

5.完成耕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划分。贯彻落实《省耕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划分实施方案》(甘农科发〔2019〕3号),按照国家有关技术规范,在前期试点工作基础上,全面开展耕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划分工作。2020年底前将划定结果上报有关部门审定,数据上传全国土壤环境信息化管理平台。建立耕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分类清单,绘制耕地土壤环境类别划分结果图件,完成耕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划分技术报告。(县农业农村局牵头,县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分局、县林业和草原局参与)

6.积极推进耕地安全利用和严格管控。对安全利用类耕地,以农艺措施为主,重点推广“低积累品种+水肥科学管理+酸碱调节”、“低积累品种+原位钝化(固化)”、“秸秆离田+深耕深翻+土壤调理剂施用”、“超积累植物与低积累作物轮作(间作)”等安全利用模式;对严格管控类耕地,以种植结构调整或退耕还林还草为主,重点采取调整种植结构、特定农产品禁止生产区划分、退耕还林还草、轮作休耕等风险管控措施。(县农业农村局牵头,县发改局、县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分局、县林业和草原局参与)

7.加强优先保护类耕地建设管理。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向优先保护类耕地集中的地区倾斜,将符合条件的优先保护类耕地划为永久基本农田,实行严格保护,确保其面积不减少、土壤环境质量不下降,除法律规定的重点建设项目选址确实无法避让外,其他任何建设项目不得占用。在优先保护类耕地集中区域严格控制新建有色金属冶炼、石油加工、化工、焦化、电镀、制革、铅蓄电池等行业企业,防止对耕地造成污染。(县农业农村局、县自然资源局牵头,市生态环境局分局、县林业和草原局参与)

8.加强林地草地园地土壤环境管理。按照《农药管理条例》要求,严格控制林地、草地、园地的农药使用量,禁止使用高毒、高残留农药。完善生物农药、引诱剂管理制度,加大生物防治比例,减少农药使用量。优先将污染牧草地集中区域纳入禁牧休牧实施范围。全面开展林地、园地产出食用农(林)产品质量检测,发现超标的,要采取种植结构调整等措施。(县林业和草原局牵头,县农业农村局参与)

(四)严格实施建设用地准入管理

9.加强未利用地环境监管。按照科学有序原则开发利用未利用地,防止造成土壤污染。拟开发为农用地的,县政府要组织开展土壤环境质量状况评估;不符合相应标准的,不得种植食用农产品。要加强纳入耕地后备资源的未利用地保护,定期开展巡查。依法严查向河道、山区等非法排污、倾倒有毒有害物质的环境违法行为。加强对矿产资源开采活动影响区域内未利用地的环境监管,发现土壤污染问题的,要及时督促有关企业采取防治措施。(市生态环境局分局、县自然资源局牵头,县公安局、县水务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林业和草原局参与)

(五)深入开展农业面源污染防治

10.推进农业农村污染治理攻坚战。推动实施《省农业农村污染治理实施方案》,继续加强农村饮用水水源保护,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推动养殖生产清洁化和产业模式生态化,有效防控种植业污染,提升农业农村环境监管能力,加快解决农业农村突出环境问题,全面打好农业农村污染治理攻坚战。(县农业农村局、市生态环境局分局牵头)

11.合理使用农药化肥。制定《县2020年度化肥农药使用量零增长工作方案》,继续实施化肥农药使用量零增长行动,推进化肥农药减量增效,推行农作物病虫害专业化统防统治和绿色防控。继续实施粮食作物测土配方施肥,加大新肥料新技术研发及推广应用,推进秸秆养分还田,减少化肥用量。开展新型农药引进、筛选、试验、示范、推广,推荐适宜高效低风险农药新品种及配套使用技术,优化农药品种结构,降低化学农药使用风险。2020年,实现全县测土配方施肥技术覆盖率达到95%以上,主要农作物化肥和农药使用量零增长,利用率达到40%。(县农业农村局牵头,县林业和草原局参与)

12.推进废旧农膜回收利用。继续贯彻《省废旧农膜回收利用条例》,严格农膜市场准入,大力宣传落实国家地膜质量新标准(GB13735-2017),指导农业生产者合理使用农膜。加强农膜市场执法监管,严厉打击违法生产和销售不符合国家标准农膜的行为。创建废旧地膜回收利用示范县,积极开展废旧农膜捡拾回收机械的研发和推广应用,开展全生物降解地膜、易回收地膜的示范推广,推进废旧农膜资源化利用。2020年,全县废旧农膜回收率达到85%以上,力争实现废旧农膜全面回收利用。(县农业农村局牵头,县发改局、县工信局、县公安局、县市场监管局等参与)

13.严控畜禽养殖污染。推动实施《省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工作方案》,充分考虑当地经济社会发展需要、草畜资源条件、土地对畜禽粪便消纳能力等,优化调整畜牧业生产布局,协调畜禽规模养殖和环境保护的关系。严格规范兽药、饲料添加剂的生产,促进科学使用。加强禁养区监督管理,禁止在禁养区内审批新建养殖场(小区)。新(改、扩)建标准化养殖场(小区、合作社)实施雨污分流、粪便污水资源化利用。2020年,力争全县畜禽养殖废弃物综合利用率达到75%以上。(县农业农村局、市生态环境局分局牵头,县发改局、县财政局等参与)

14.减少生活垃圾污染。坚持“集中处理为主、分散处理为辅、配套设施共享、城乡统筹治理”原则,建立政府、社区、企业和居民协调机制,通过城市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收集试点,综合循环利用,促进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继续推进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对非正规垃圾堆放点进行全面排查整治。(县住建局牵头,县发改局、县农业农村局、市生态环境局分局、县水务局等参与)

(六)切实加强源头预防和监管

15.做好重点行业企业环境管理。更新2020年度土壤污染重点监管企业名单,督促重点监管企业按照《土壤污染防治法》《工矿用地土壤环境管理办法(试行)》有关规定,落实“土壤和地下水环境现状调查、设施防渗漏管理、有毒有害物质地下储罐备案、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隐患排查、工矿企业自行监测、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企业拆除活动污染防控、企业退出土壤和地下水修复”等8项制度。同时,将重点监管企业相关土壤污染防治义务在排污许可证中载明,建立在产企业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预防机制。(市生态环境局分局牵头,县工信局参与)

16.强化重金属污染防治。推动落实《省涉重金属重点行业污染防控工作方案》,落实重点区域重金属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措施。进一步规范涉重金属重点行业建设项目环境准入,完善重点重金属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控制制度。推进涉重行业企业隐患排查和污染治理,严厉打击涉重环境违法行为;严格执行涉重金属相关行业准入条件,推行涉重金属重点工业行业清洁生产技术,鼓励企业采用先进适用生产技术和工艺,继续淘汰涉重金属重点行业落后产能。(市生态环境局分局牵头,县发改局参与)

17.做好涉镉污染源排查整治。按照“边查边治、以治为主”的原则,持续推进涉镉等重金属重点行业污染源排查整治,努力切断重金属污染物进入农产品的途径。(市生态环境局分局牵头,县工信局、县农业农村局、县粮食局参与)

18.规范工业废物处置过程。加强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引导有关企业采用先进适用加工工艺、集聚发展,集中建设和运营污染治理设施,防止污染土壤和地下水。继续落实国家清废行动有关要求,结合中央和省级环保督察等指出问题整改,进一步摸排工业固废堆存场所存在的问题,消化问题存量场所,巩固整治成效,建立长效机制,2020年底前完成工业固体废物堆存场所环境整治工作总结。(市生态环境局分局牵头,县发改局、县工信局参与)

19.严格土壤环境监管执法。将土壤污染防治作为环境监管执法的重要内容,严厉打击非法排放有毒有害污染物、违法违规存放危险化学品、非法运输危险化学品和危险废物及有毒有害物质、非法处置危险废物、不正常使用污染治理设施、监测数据弄虚作假等环境违法行为。(市生态环境局分局牵头,县工信局、县公安局、县自然资源局、县住建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林业和草原局参与)

20.加强灌溉水水质管理。灌溉用水应符合农田灌溉水水质标准。加强农业灌溉用水水质监测,重点对黄灌区灌区水进行抽查监测。对农田、蔬菜基地、果园灌溉水水质超过《农田灌溉水水质标准》的,增加监督监测。(县水务局牵头,县农业农村局参与)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全县土壤污染防治工作的组织领导,进一步建立健全统筹协调工作机制,发挥全县土壤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作用,定期召开联席工作会议,统筹推进落实省、市和我县土壤污染防治的决策部署,研究解决土壤污染防治工作重大事项。贯彻落实《省落实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情况考核评估办法》,完成2020年度实施情况自查评估。(市生态环境局分局牵头,县发改局、县科技局、县工信局、县自然资源局、县住建局、县水务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林业和草原局等参与)

(二)定期开展工作调度。各牵头部门按照职责分工,积极推进工作任务开展;各乡镇人民政府按照本计划,制订本年度工作计划,落实责任分工,明确时间节点,完善保障措施,并分别于6月25日、12月25日前将辖区内土壤污染防治工作开展情况及证明资料反馈市生态环境局分局;市生态环境局分局要抓好统筹协调,对资料汇总整理,将年度工作完成情况报县政府和市上有关部门。(市生态环境局分局牵头,县发改局、县科技局、县工信局、县自然资源局、县住建局、县水务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林业和草原局等参与)

(三)加大资金投入。各乡镇应按照财政事权与支出责任划分加大资金投入力度,确保土壤污染防治年度目标任务按期完成,支持重点行业企业土壤污染调查、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等工作。(县财政局牵头,县发改局、县工信局、县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分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水务局、县林业和草原局等参与)

(四)发挥科技支撑作用。积极推广土壤污染防治先进技术装备,对易推广、成本低、效果好的适用技术加大推广应用。(县科技局牵头,县发改局、县教育局、县财政局、县工信局、县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分局、县农业农村局等参与)

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第4篇

今年来,街道办事处坚决贯彻落实区政府关于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各项决策部署,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指导下,在区政协的监督下,围绕《环境保护法》、《大气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法规和全区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推进会议精神,切实强化责任,落实任务,明确措施,严格考核,不断改善环境空气质量,现将工作汇报如下:

一、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开展情况

为进一步落实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办事处成立了大气污染防治领导小组,制定联席会议制度,定期研究解决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并按照《区大气污染专项整治实施方案》要求,制定出台《大气污染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将任务分解下达到各片区和相关单位,落实环境保护“党政同责”和“一岗双责”制度。

一是抓人力和设备投入。自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开展以来,办事处先后组织对公共区域裸露地面、拆违拆临建筑垃圾堆放点等进行防尘网覆盖30余次,出动人员1000余人,覆盖面积30万余平方米;街道新采购中型洒水车一辆,雾炮6台,招聘专职司机两人,截至目前出动洒水车200余次,对辖区内主要路段进行全覆盖喷洒,有效降低了PM10浓度。

二是抓责任主体。对辖区内所有工业企业和建筑工地进行了排查,确保所有工业企业裸露地面进行硬化或百分百全覆盖;按照厂区堆场、料场要建立围挡,实施覆盖、洒水、喷淋等要求,整改企业10余家。施工工地严格落实“四个一律”和“六个百分之百”的防尘降尘措施,辖区内共7个建筑工地均已落实属地帮包责任人制度。

三是抓污染源治理。此次行动开展以来,办事处对辖区内所有污染企业进行了逐一排查,共取缔散乱污企业8家,取缔30吨以下燃煤锅炉5处,取缔非法散煤销售点3处,禁烧区内所有烧烤转入室内,并使用环保炉具。

四是抓增绿透绿。结合此次拆违拆临工作,办事处已经将所有拆违完成的公共区域、无人管理的裸露地面纳入增绿透绿计划,分批逐步进行绿化,目前已完成绿化5000余平方米。

五是抓重点区域。对办事处空气质量监测点周边2000米范围内进行了全部清扫和地面硬化,并每天定时进行路面洒水和防尘喷洒。确保重点区域不出问题。

五是抓应对重污染天气。落实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按等级依次蓝、黄、橙、红四个级别预警,对应启动应急响应机制,实行重污染天气工业企业停产限产,保障发生重污染天气时能够有效应对。

二、存在的问题

虽然办事处在大气污染防治方面做了很多工作,也取得了一定成绩,但是还存在以下问题。

一是环保执法力量较薄弱。办事处环保办无执法权,执法中队人手不足,在污染源排查力度和散乱污企业关停力度上有待进一步加强。

二是过境货车缺乏监管。东外环大量渣土车、长途货车经过,是空气污染的重要源头之一,但一直缺乏监管,是办事处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一项难题。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在今后工作中,道将坚决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关于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各项安排部署,进一步突出重点、狠抓关键,以坚定的决心和超常的举措,把各项要求落实到位,坚决打赢蓝天保卫战。

一是压紧压实责任。深入贯彻《新环保法》《大气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法规,严格执行环保联席会议制度,定期调度、定期研判,统筹推进生态环境质量改善提升。健全生态环境建设考核奖惩制度,严格落实“一票否决”制,为抓好生态环境保护提供有力保障。严格按照“一岗双责”、“党政同责”要求,不断夯实党委、政府、部门和企业的责任,加快构建党委政府主导、部门齐抓共管、企业主体、社会共同管理的工作格局。 

二是突出重点任务治理。落实区政府目标责任制各项目标要求,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和方法,定期巡查裸露地面覆盖情况,定时洒水,加大淘汰城市建成区30蒸吨以下燃煤锅炉,2019年底完成淘汰。进一步加强散乱污企业巡查,发现一家取缔一家。进一步完善重污染天气应急管控方案,细化应急响应措施,组织指导企业制定“一厂一策”的停产限产实施方案,增强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第5篇

根据《XX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执法检查的实施方案》文件精神,对照检查重点内容,XXXXX镇党委、政府立即组织部署,组织我镇四个片区领导,对全镇水污染情况进行地毯式排查,深入开展自查工作,树立问题,查找原因,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XXXXX镇域XX河基本情况

(一)基本概况

XX河横穿XXXXX镇境域,河道西沿210国道,始于十里铺村,终于营田村,全长9.2Km。十里铺村、鲍家沟村、张家硷村、康家圪塔村、霍家坪村均有小支流汇入,但小支流基本干涸。

(二)主要污染源

XX河的污染源主要是生活污染和近年来的高速建设污染,沿河工业企业较少。上游段有污水处理厂,XX河水质基本正常;中游以下主要有生活污水排放,以及河岸水土流失,造成水质浑浊;下游营田段有采石场2处,均已停止运营。

(三)水污染防治情况

制定了引用水安全保障制度,严禁在引用水源地进行养殖、生产等有污染性活动。制定了饮用水安全应急预案,成立了应急组织,对突发事件无法应对的及时上报水务局。水污染防治标准、规划和监督管理制度落实情况。我镇成立了以镇党委书记为河长的水污染管理组织,不定期对水污染防治情况进村、进河督查,并在党委会研究预案、水污染防治措施;在各村设立水污染防治领导小组,层层夯实责任,并将水污染防治作为各村年终考评重要内容;叫停石材加工厂2处,关闭搬迁养殖场2处;2018年、2019年我镇实施河道清理项目2次;十里铺村左岸由于高速建设弃土倾倒,导致河道变窄,河道排洪能力下降,县政府下拨160万护岸工程资金,目前工程基本竣工。

二、存在问题

一是农民饮用水管理松懈。历年来,对于群众饮用水源的环境管理力度不够,尤其存在养殖的村子,没有进行过仔细排查,严格管控,导致部分饮用水源周边卫生环境差。

二是污水处理条件差。XXXXX镇域沿河村民均没有污水处理设施,污水以直排的方式排入XX河,数量小,但仍然使XX河水质下降。

三是河道清理力度小。由于资金问题,我镇每年对于河道清理距离短,面积小。

三、存在问题原因

(一)我镇财力不足,XX河治理保护修复、饮用水源地保护等项目的规划和建设资金来源尚未明确、规划无法实施。

(二)全镇居民污处理系统尚未建成,沿河居民污水无法处理。

(三)宣传力度小,群众水环境保护意识单薄,不能正确认识水污染防治的重要性。

四、改进方案

(一)坚持创新模式,解决资金问题。积极运用“政府+社会资金合作”的投融资和运用模式,补齐项目资金短板,做好项目资金整合工作,积极整合各类资金,共同推进污水处理。例如将乡村振兴建设资金、环境整治资金等集中起来使用,结合水污染整治行动,发挥资金综合使用效益。

(二)结合水污染整治行动的工作目标及全面推行“河长制”的工作契机,多渠道争取更多资金,综合实施XX河水体治理、截污纳管、河道整治、岸边修复等工程,使XXXXX段XX河水质得到提升,生态得到进一步修复,实现XXXXX镇XX河“河畅、水清、岸绿、景美”的愿景。

(三)加强水环境资源的保护组织建设,争取成立综合督查队伍和机构,加大查办力度,做到发现一起处置一起,确保水环境安全。夯实村水污染防治领导小组责任,层层夯实责任,切实做到镇村两级同部署、同管理、同行动的局面。

(四)加大宣传力度。利用“中国水日”、“世界水日”、“河长制”宣传等节点,通过电视、网络、新媒体等手段广泛宣传群众爱护水环境节约水资源的意识,创造良好工作氛围。

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第6篇

这次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工作会议,主要任务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领导同志指示精神,总结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工作,研究部署落实国务院批复的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进一步加强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工作。刚才,山东、辽宁、河北、江苏四省环保局(厅)负责同志分别介绍了辖区内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工作情况。下面,我讲三点意见。

一、充分认识加强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的重要意义

高度重视水污染防治工作。“*”计划实施以来,国务院将“三河三湖”作为国家治理的重点流域、“*”期间又增加了松花江流域、三峡库区及上游、南水北调水源地及沿线,今年又首次批准了《黄河中上游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20*年起,总理连续三年在政府工作报告中强调,要继续搞好“三河三湖”、松花江、三峡库区及上游、南水北调水源及沿线等重点流域污染治理。国家确定的重点流域范围不断扩大,总面积已占我国国土面积的40%左右,充分表明了党中央、国务院向流域水污染全面开战的坚定决心。自去年至今年5月,国务院陆续批复了淮河、海河、辽河、松花江、三峡库区及上游、丹江口库区及上游、黄河中上游、滇池、巢湖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20*年-2010年)和太湖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总体方案,从治污项目、环境准入、饮水安全等方面提出了全面要求,为进一步做好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工作提供了依据和保证,我们要充分认识加强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的重要意义,进一步增强紧迫感、责任感和使命感,全面推进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工作。

(一)加强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是落实全面推进重点突破总体思路的必然要求。进入“*”时期,我们确定了全面推进重点突破的总体工作思路,把水、大气、土壤污染防治作为重中之重,把保障群众饮水安全作为首要任务,按照国务院确定的“气五条”、“水六条”的要求,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为落实全面推进重点突破的总体工作思路,针对“*”期间重点流域治理项目不落实、资金不到位、进展不顺利等突出问题,我们在“*”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编制工作中,将治污项目与资金安排挂钩,为国家向重点流域污染防治资金倾斜奠定了基础。同时,突出了群众饮水安全保障和跨界水质目标责任考核。做好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工作,坚持以污染减排为主线,以改善水质为目标,综合运用经济、法律和必要的行政手段,推进治污工程建设和产业结构调整,必将进一步推动落实全面推进重点突破的总体思路。

(二)加强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是保障国家水环境安全的迫切需要。水是基础性的自然资源和战略性的经济资源,在国民经济和国家环境安全中占有重要的战略地位。我国水的问题,主要表现在水资源短缺、水污染和洪涝灾害频繁三个方面。其中水污染造成的灾害范围影响大、历时长,但其危害往往要经过一个相当长的时期才表现出来,容易使人对其失去警觉,而且水污染会加重水资源的短缺。我国水污染现象早在*世纪*年代就已经开始显现,但却没有引起足够的重视,造成了当前水污染严重的局面,突发环境事件呈高发态势,平均每2天就发生1起,环境污染投诉以每年30%的速度递增。做好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工作,使重点流域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得到治理和保护,跨省界断面水环境质量明显改善,重点工业企业实现全面稳定达标排放,城镇污水处理水平显著提高,水污染物排放总量得到有效控制,流域水环境监管及水污染预警和应急处置能力显著增强,必将更好地维护国家水环境安全。

(三)加强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是实现污染减排目标的重要措施。污染减排是改善环境质量的根本性措施,也是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重要手段。去年污染减排虽然取得了突破性进展,出现了“拐点”,但是我们要清醒地看到“*”污染减排任务仅完成了3%左右,特别是水污染物减排任务仅完成了2.3%,在剩下不到三年的时间还要完成7.7%的任务,因此实现水污染物减排目标的任务更加艰巨。同时,随着政府换届,各地加快发展的热情高涨,在利益驱动和投资冲动下,保证污染治理设施正常运行、防止关闭企业死灰复燃还面临着巨大的压力。做好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工作,进一步加大各流域水污染物减排统计、监测和考核工作力度,确保重点流域水污染物减排任务按期完成,实现水质目标,必将促进各地实现污染减排目标。

(四)加强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是让不堪重负的江河湖海休养生息的有效途径。针对一些地区长期积累、集中暴发的水污染问题,我们先后召开了松花江流域水污染防治会议、全国湖泊污染防治工作会议、河流污染防治工作会议,借鉴我国历史上安邦兴国的重要经验,给予水环境人文关怀,提出让不堪重负的江河湖海休养生息的政策措施。今年1月,总书记视察安徽时明确指出,要重点搞好淮河、巢湖流域环境整治,让江河湖泊得以休养生息、恢复生机。实施休养生息,就是要促进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变,走上科学发展的道路;就是要促进环境基础设施的大发展,坚决控制污染物排放总量;就是要尊重自然规律,用人文关怀治水治污,唤起群众珍爱水资源、保护水环境的伟大觉醒。加强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将饮用水源保护、工业污染治理、城镇基础设施建设、分区保护、生态修复等作为主要任务,并通过加强领导、加大投入、科技支撑、严格考核等措施来保障任务的落实,必将推动让不堪重负的江河湖海休养生息。

二、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工作取得积极进展

近年来,地方各级政府和国务院有关部门把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工作与节能减排工作统筹考虑,采取各种综合整治措施,坚持不懈地推进“三河三湖”、松花江水污染治理,抓好三峡库区及其上游、南水北调水源地及沿线、黄河小浪底库区及上游的水污染治理,污染防治工作取得了积极成效。

一是重点流域水质总体有所改善。20*年,全国地表水759个国控断面Ⅰ―Ⅲ类断面比例为41.6%,劣Ⅴ类断面比例为26.7%,全国地表水国控断面高锰酸盐指数浓度为6.5毫克/升,比20*年降低7%。其中,长江、黄河等七大水系国控断面Ⅰ―Ⅲ类断面比例为50.0%。与上年相比,七大水系Ⅰ―Ⅲ类水质比例提高7个百分点,劣Ⅴ类水质比例下降2个百分点。

二是地方政府环保责任得到加强。重点流域地区各级政府层层签订水污染防治目标责任书,并把责任书的完成情况纳入了领导干部政绩考核的重要内容。河北省在子牙河水系主要河流实行跨市界断面水质目标责任考核并试行扣缴生态补偿金政策,列出了14个考核断面水质超标倍数与扣缴财政资金的数额,最高可扣缴300万元。

三是环境准入门槛进一步提高。各省(区、市)进一步规范和完善环评原则和程序,提高环境准入门槛,严把建设项目环评审批关,有效控制新增污染。山东省要求建设项目环评的审批要按照“先算、后审、再批”的程序进行操作,先算是指在项目受理之前要先算清新建项目是否会影响当地污染减排任务的完成;后审是指在确定建设项目不会影响减排任务完成之后,对环评文件及相关材料进行审查;再批是指对通过审查的建设项目再进行审批。

四是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快速推进。“*”以来,各地不断完善经济政策,通过提高污水处理费征收标准、利用世界银行贷款、BOT方式等多种方式筹措资金,推进污水处理产业化,大力推进城市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河南省累计投入资金140.7亿元,建成133座污水处理厂和104座垃圾处理场,在全国率先实现“县县建成污水处理厂和垃圾处理场”。

五是地方环保法规标准更趋完善。为规范辖区内重点流域治污工作,许多地方出台了相应的法规,建立健全了地方环保法规体系,给水污染防治工作奠定坚实的法律基础。江苏、安徽和云南省分别制(修)订了太湖、巢湖水污染防治条例和滇池保护条例。部分省份还根据不同区域、不同行业出台了严格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加强了对水污染物排放的控制。

六是重点流域地区环境监管能力得到提升。各省(区、市)加强环境监管,借《国家环境监管能力建设“*”规划》批准实施的东风,健全流域水环境监控体系,建设环境质量在线监测网和重点污染源在线监控网。山东省目前流域内329家重点污染企业全部安装了在线监控设施,25个重点河流断面全部建成了水质自动监测站,并实现了省、市、县环保部门联网,提高了对污染源的监控能力。

七是环境执法力度进一步加大。各省(区、市)持续开展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严肃查处重点流域地区的违法排污行为。辽宁省上半年,关闭3.4万吨以下的制浆造纸企业和1万吨以下的废纸造纸企业200多家,年减排COD5.7万吨。江苏省连续五年开展清理整顿不法排污企业的专项行动,共出动了60多万人次,检查污染源20万多厂次,取缔关闭900多家,停产600多家,罚款2750多家,限期治理1200多家。

在充分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要清醒地看到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工作还存在一些突出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饮用水安全存在隐患。重点流域一些地方的水污染已经影响到人民群众的饮水用水安全。最近,总理在审计署上报的《“三河三湖”流域内6城市地表饮用水源污染严重》信息上作出了重要批示,根据我们开展的全国城市饮用水水源地基础环境状况调查结果来看,这6个城市(嘉兴、聊城、北京、大同、石家庄、蚌埠)的饮用水源地确实都存在水质超标的问题,有的城市还没有备用水源。

二是地方执行国家产业政策不到位。近年来,个别地区高耗能、高耗水、高污染产业仍呈快速增长的趋势,用水量和污水排放量居高不下,水资源综合利用率和中水回用率都很低,导致重点流域内的水环境形势依然十分严峻。

三是水污染防治项目进展缓慢。由于地方财力不足、认识不到位或污水处理费征收困难等原因,造成重点流域有些地方水污染防治规划配套资金不到位,导致规划要求的综合治理、生态保护、环境监管能力建设等项目进展缓慢,影响了规划目标的实现。

四是违法超标排污问题仍很突出。一些企业在经济利益驱动下,违反环境保护法律法规,长期违法超标排污,企业违法排污现象屡禁不止。前不久,在松花江、太湖等部分重点流域的暗查中,仍然查出了不少比较严重的违法排污行为。

五是农业面源污染日益突出。当前,农业面源污染问题已越来越突出,大规模的畜禽养殖企业越来越多;不合理的大量使用农药、化肥现象仍然突出;秸秆得不到合理利用,在河道内腐烂进入水体,进一步增加了水体中的污染负荷。农业面源污染已成为流域水质改善的一个重要障碍。

六是小城镇生活污染治理难度大。由于城镇化进程加快,小城镇的人口急剧增加,小城镇生活污染对水环境的影响越来越大。一些重点流域建设的小城镇生活污水和生活垃圾处理设施,由于工艺的选择没有结合小城镇的实际,导致小城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投资成本高、运行费用高、管理要求高,不适应小城镇生活污染治理运行费用低、管理简单的要求。

三、进一步加大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工作力度

“*”期间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也是加强环境保护、改善环境质量的重要时期。目前国务院已批准各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目标、任务十分明确,我们要坚定信心,切实加大工作力度,努力开创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工作新局面。这里,我再强调几点要求。

第一,密切协作,落实责任,加大考核评估力度。

流域水污染防治需要上下游各省(区、市)通力合作、联防联控,主要责任在地方各级政府。要坚持地方各级党委和政府主要负责同志亲自抓、负总责的要求,确保认识到位、责任到位、措施到位、投入到位。目前河北、河南、江苏等省份已经在部分重点流域开展了跨市界断面水质目标责任考核和区域环境资源补偿政策试点,其他省份也要确定重点,尽快开展跨市界水质目标考核和区域环境资源补偿政策的试点工作,真正将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对辖区环境质量负责的职责落实到位。今年我部将继续对重点流域的国家考核目标进行考核。

第二,加大投入,科学管理,认真组织实施治污项目。

治污项目的实施是水污染防治的重要保障,要促进度、重质量、保运行。重点抓好已建成污水处理厂的在线监控设施建设和环保验收工作,抓好对污水处理厂的脱氮除磷工艺改造;狠抓重点排污单位的深度治理工程建设,确保治污目标落到实处。要加快推进城镇污水处理厂和其他国控重点污染企业在线监测系统联网工作,加大重点污染源监督性监测和环境监察力度,确保治理设施正常运行,切实发挥减排效益。国家将逐步加大对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的支持力度,各级地方政府也要努力筹措资金,增加政府投入,同时鼓励和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环境保护改造项目的信贷支持,建立多元化投入机制;要推进污水处理收费制度,把标准提高到“保本微利”水平。地方配套资金和污水处理收费不到位的地区,中央不安排补助资金。

第三,积极组织,加强培训,努力提高广大干部群众环境意识。

为切实提高地方政府领导干部对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工作的认识,落实领导责任制,我部将按照中央组织部《关于印发〈20*年中央组织部委托中央和国家机关有关部委抽调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参加专题研究班计划〉的通知》(组通字〔20*〕7号)的要求,做好对松花江、辽河、三峡库区及其上游、长江中下游、黄河流域各地党政领导干部的环保培训工作。今年5月、7月和8月,三峡库区及其上游、松辽流域、黄河流域地区党政领导干部环保培训班已经举办。我们计划于今年10月,还将举办水环境管理专题研究班,培训对象是相关流域地市政府分管环保工作的副市长,培训内容包括相关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国家水环境管理法律、法规、节能减排及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等。

此外,还要广泛深入的开展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舆论引导和监督作用,提高公众的环境意识。弘扬环境文化、倡导生态文明,努力营造人人关心环境、爱护环境的良好社会氛围。

第四,深入研究,大胆创新,加快水体污染防治科技支撑研究。

我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委研究制订了国家重大科技专项《“水体污染控制与治理”实施方案》,并于20*年*月经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通过。水专项将重点围绕“三河、三湖、一江(松花江)、一库(三峡水库)”,集中攻克一批节能减排迫切需要解决的水污染防治关键技术。按照总体实施方案的要求,水专项实施任务与国家重点污染治理工程和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有机衔接,与地方治污工作密切结合,切实抓好水专项的组织实施。20*年,将以太湖、滇池等富营养化严重的湖泊为重点,研究制订太湖、滇池流域水污染治理与富营养化综合控制技术及示范实施方案,并加快推进实施。根据《全国重点湖库生态安全评估与综合治理方案》要求,继续开展重点湖库生态安全评估,对各重点湖库进行生态安全总体评估,制定各湖泊水库生态安全保障综合方案,为我国湖泊水库环境管理、水污染防治与富营养化控制提供技术支撑。

第五,调整结构,多措并举,推进重点城市水污染防治。

督促重点流域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加大对造纸、酿造、印染、制革、医药、选矿以及各类化工等行业落后产能淘汰力度。重点流域各省(区、市)要制订比国家标准更严格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严格新建项目环境准入。同时做好相关基础工作,协同财政部在江苏省太湖流域开展主要水污染物排放指标初始有偿使用和交易试点,利用市场机制激励企业污染减排。

强化重点流域重点城市水污染防治工作,以点促面,推动全流域水污染防治工作。充分考虑城市水污染防治的特点,落实重点城市的水污染物总量削减任务,加强对重点城市总量分配、总量管理的技术培训与交流。审点城市水污染防治规划,提出修改意见,并逐步将各城市的水污染防治规划纳入信息系统。跟踪重点城市水环境保护工作的年度进展,开展对重点流域内年废水排放量1亿吨以上的重点城市水污染防治工作年度评估。

第六,严格管理,防范事故,确保人民群众饮水安全。

必须认真落实国务院批复的各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从全流域的范围治理水污染,上下游协同作战,多管齐下,标本兼治,才能切实解决饮用水源地污染问题。各省(区、市)政府要进一步完善饮用水源保护区分级管理制度,禁止在一级保护区内新(改、扩)建与供水设施及保护水源无关的建设项目;禁止在二级保护区内新(改、扩)建排放污染物的建设项目,已建成的,要责令拆除或者关闭。做好各流域枯水期和汛期污染联防,防止发生重大水污染事故,确保群众饮用水安全。继续采取有效措施加强饮用水源保护,加快饮用水源地一级保护区内村镇的生活污水和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积极开展水源地周边生态农业建设和退耕还林还草,进一步减少农药化肥施用量,保持饮用水水源地水质稳定达标。全面开展流域内城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核查,定期饮用水水源地水质信息。建立城市饮用水源污染应急预案,形成饮用水水源的污染来源预警、水质安全应急处理和水厂应急处理三位一体的饮用水水源应急保障体系。

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第7篇

关键词:畜禽养殖;粪污防治;养殖档案管理

中图分类号:X713 文献标识码:B 文章编号:1007-273X(2016)12-0040-01

近年来,畜禽养殖规模在不断地扩大,养殖场在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弃物也越来越多,畜禽养殖粪便产生量不断增多,但是一部分养殖场对畜禽粪便没有进行合理利用或利用率很低,畜禽养殖粪便污染成为了限制畜牧业发展的重要因素。同时养殖场缺乏档案管理的意识,不利于养殖管理水平的提高,必须在畜禽养殖粪污防治的基础上加强养殖档案管理,促进畜牧养殖业的可持续发展。

1 畜禽养殖粪污防治暨养殖档案管理存在的问题

1.1 档案管理意识薄弱

在畜禽养殖过程中,因各方面因素的限制,人们缺乏档案管理的意识,大部分农户认为建立档案与养殖没有什么关联性,忽略了畜禽养殖档案管理的重要性,限制了畜牧养殖管理工作的有序进展。

1.2 法律意识不强,缺乏执法力度

在养殖过程中养殖户法律意识较为薄弱,对《畜禽标识和养殖档案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地认识不全面,大部门养殖户都没有建立养殖档案。

1.3 畜禽养殖粪污处理设施单一,防治工作不到位

大部分养殖场设施较为简单,无法有效地解决畜禽养殖与农业种植产生的污染问题,防治工作不到位,部分养殖场没有污水处理设施,污水没有进行合理排放,造成了严重的环境污染,破坏了生态环境。

1.4 环保意识不强

部分养殖场缺乏环保意识,畜禽养殖粪污防治工作不到位,污水处理不当,阻碍了环保工作的开展。环保部门对养殖场的监督不力,没有及时地对相关现象进行干预,导致污染问题越来越严重[1]。

2 解决措施

2.1 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养殖档案管理意识

畜禽养殖档案的建立可以提高畜牧养殖管理工作的效率,必须加强养殖档案管理工作,加强宣传力度,使养殖场认识到建立养殖档案的重要性,管理部门可对养殖场加以支持引导,印制档案,向养殖场发放,保证养殖档案管理工作的有序开展。

2.2 增强法律意识,加大执法力度

农业相关执法部门要加大对畜禽养殖档案管理的监督执法力度,定期对养殖场进行监督并给予相应的指导。可将畜牧业的相关优惠政策融入到养殖档案管理制度中,能够提高养殖场的法律意识。同时执法部门对养殖场要定期检查,检查养殖档案管理工作开展的情况,如档案的填写是否完整,档案的信息内容是否属实等。对养殖档案管理工作落实不到位的养殖场,要通过相应的惩罚手段进行约束,提高养殖场档案管理的意识。

2.3 增加畜禽养殖粪污处理设施,加强防护工作

要增加畜禽粪污处理设施,有效地解决畜禽养殖与农业种植产生的污染问题。做好畜禽粪污防治工作,对养殖场污水进行合理排放,禁止将不经过处理的污水排放到池塘或河水中。增加污水运送设施,对污水进行合理循环利用,节约水资源,提高利用率,避免污水渗入地表污染环境。

2.4 提高环境保护意识

养殖场应提高环境保护的意识,加强保护环境的力度,加强畜禽污水处理方面的技术培训。环保部门应推动养殖场树立环保意识,制定相应的奖励机制与惩罚措施,以此来提高养殖场保护环境的积极性,环保部门还可通过环境保护执法人员来监督养殖场的环境保护工作,保护生态环境[2]。

3 小结

加强畜禽养殖粪污防治与养殖档案管理工作至关重要,针对存在的问题采取科学合理的措施,加大宣传工作,提高档案管理意识,增强法律意识,加强执法力度,增加畜禽养殖粪污处理设施,做好防护工作,保护生态环境,才能够促进畜牧养殖业的长远发展。

参考文献:

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第8篇

一、思想政治工作

在平时工作中,始终以一个模范共产党员标准严格要求自己,在政治思想上始终与局党委党保持高度一致,积极参加局组织的各项政治学习活动,深入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把行风建设与行政执法工作紧密结合,自我加压,认真分析、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切实转变了工作职能,发场艰苦奋斗,辛勤创业的精神,树立大局观念,带出一支政治强、业务精、作风硬的队伍。

二、主要工作完成情况

一年来,污管科先后协助开展了污染源普查、水污染集中整治、整治违法排污企业暨清查放射源环保专项行动、秸秆禁烧等多方面的工作,对家应取缔、淘汰企业、家小造纸依法实施了强制关停、取缔;下达污染源限期治理家,停产治理家,限期整改完善治污设施家,引进造纸污水生化治理技术项,组织验收各类点源治理家,为家企业提供治理技术服务.上报各类报表、文字余份,先后多次在上级有关部门检查我市环保工作中提供组织迎检服务.加强与上级业务部门的沟通与联系,并及时掌握、了解新时期的环保工作动向,拓展思路,发挥业务科室的优势作用,真正为基层和企业搞好协调服务,当好领导的参谋和助手。主要开展了几个方面的工作:

⒈污染源普查工作

今年三月初,针对全市的污染源企业数目多、底子不清、监管难度大,尤其是全市的耐火行业违法建设现象严重的特点,我带领科室人员及时制定了普查方案,对全市的排污企业开展了为期两个月的污染源普查工作,摸清了全市企业的底子,并对清查过程中没有治理的企业现场下达了限期治理任务,为环境管理提供了第一手资料。

⒉水污染集中整治活动

三月下旬至五月份,全国人大视察我市水污染防治工作期间,为迅速控制双洎河水质恶化的趋势,我与科室人员一起迅速制定方案,积极筹备了水污染集中整治会议相关材料,组织召开动员大会,并与市领导、局领导一起,加大监管力度,沿河逐个检查入河排污口,依法对家超标排污和不能达标排放的企业进行了关停整顿,对电厂粉煤灰泄漏事故及时进行了处理,特别对以前没有纳入管理的煤矿矿井水进行了整治,使水质明显改观,确保了全国人大的顺利检查。

⒊整治违法排污企业环保专项行动

自整治违法排污企业暨清查放射源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开展以来,我和科室全体人员加班加点,积极协助局领导做好专项行动各方面的工作:一是按照省市要求完成了整治违法排污企业名单的汇总与上报工作;二是起草制定了《市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并协助召开了专项行动千人动员大会;三是做好督促工作,负责起草了整治违法排污企业目标责任书,将整治工作目标责任落实到各相关乡镇;四是及时作好汇总与上报工作,及时向省、市有关部门和全市各级各部门上报整治工作进度。五是制定了行动方案,组织公安、电业、工商等部门对家死灰复燃企业及十五小企业采取断水断电,拆处设备,清除原料等措施予以关闭或取缔,对年产量小于1万吨且不能长期稳定达标排放的8家造纸企业予以提前关闭;六是开展了清查放射源和危险废物调查工作,排查出使用放射源单位家,填报放射源申报登记表家.协助省市有关部门对家放射源使用单位全部进行了现场监测、检查,下发整改通知书份,全市放射源使用已基本普查清楚;对废弃、废旧电子、危险废物进行了调查建档,对危害严重的五里堡化工厂的铬渣已上报省市有关部门,目前省计委已列入计划,准备拨出专项资金进行处理。

⒋高速沿线环境专项整治工作

今年,认真按照省、市及市委、市政府有关要求,高速公路沿线及省主干道公路沿线大气综合整治全年的重点工作之一。我积极协调各乡镇,经过调查摸底,制定了整治工作方案,依法对沿途家石灰窑进行了强制取缔;对家石子厂停产到位,对高速沿线的家耐火材料、水泥等企业下达了治理任务,通过整治,高速公路沿线的大气环境质量明显改善。

⒌秸秆禁烧工作

按照市政府的统一部署,今年,我局分管高速、路沿线的禁烧工作,在禁烧工作中,我认真总结往年秸秆禁烧工作的经验教训,制定了《秸秆禁烧监督管理法》,将禁烧工作目标分包的各相关单位,具体到责任人,实施分片包干,分级管理制度和每日零报告工作制度,与局领导一起到高速沿线各乡镇,深入田间地头,开展禁烧督察工作,每天对各单位禁烧工作情况进行汇总上报,并组织宣传车,在辖区各乡镇巡回播放禁烧通告,营造禁烧舆论氛围,在今年的秸秆禁烧工作方面取得了可喜的成绩,得到了市领导、市领导的一致好评。

⒍水污染防治工作

一是组织编制了水污染防治规划,制定了水污染防治监督管理办法,筹备并召开了水污染防治工作会议,协助大学编制了市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二是对家万吨以上的造纸企业下达限期治理通知书,限期配备二级生化处理系统;三是带领企业负责人外出参观、学习,并通过召开造纸污水治理技术研讨会、企业座谈会、方案审查论证会,请教有关院校专家等措施,先后引进造纸污水治理技术余项,部分治理技术已在企业中推广应用,如、等10余家上规模造纸企业的二级生化处理工程相继开工建设;四是积极探索水污染治理新机制,推行了联片治污、完善造纸污水处理系统、企业转为商品浆等方式,进一步减轻谁污染负荷,到目前为至、等10处实行联片治污的设施正在施工,二厂、等近10家企业转为以商品浆为原料生产中、高档产品,、、二纸厂等10余家企业配备了污泥脱水设备,提高污泥处理效果。五是加强监管力度,通过制定并实行限产限排计划,对煤矿、造纸等排污水企业开展设施大检查、严格按照标准逐厂下达限期治理、限期整改通知书,对影响双洎河水质的淘沙点、小塑料加工厂依法取缔等措施,确保双洎河出境水质达标排放;六是协助局领导做好夜查工作,深入一线开展调查,严查超标排污行为,分析水质反弹原因,并制定出合理化建议,为领导决策提供科学依据。

⒎大气污染防治工作

一是组织编制了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思路,制定了耐火材料产业结构调整实施方案;二是负责对耐火材料等工业窑炉企业实施了窑炉烟囱编号喷绘等措施,将各企业情况编汇成册子,为开展大气污染防治监督管理工作奠定了基础,三是加大治理力度,特别是对高速等重点区域的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以迎接全国人大、中央各有关部委和省、市视察为契机,加大了监督检查频次,对家不能稳定达标的企业下达了限期治理,四是加快验收进程,对已治理达标的企业实行分类排队,及时做好技术服务于指导工作,协助企业尽快完善相关手续,通过环保部门验收;五是建立了污染源档案,详细记录各企业治理状况、达标排放情况、违法排污情况,为今后环境管理提供了第一手资料。

⒏生态保护工作

一是根据省、市有关要求,带领科室人员对全市的煤炭、铝石井、采石场等生态破坏严重的余家企业,组织国土资源局等部门开展了生态调查与上报工作;二是对全市的畜禽养殖污染企业进行了初步核查,对规模较大的一家养猪场下达了限期治理。三是购买了《市生态环境现状调查报告》、《市生态功能区划和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等书籍,指导我市的生态保护工作。

、科技标准与清洁生产工作

一是协助制定了城市环境规划;二是完成并上报了《清洁生产和认证推行规划》,对全市的五家符合清洁生产和认证条件的企业有关材料进行了上报,三是重点对省批的重点项目铝业有限公司的清洁生产审核认定工作进行了督促检查,已于年底前顺利通过了省市有关部门的审核认定。四是完成了科技标准申报工作,对造纸污水二级悬挂链式处理技术、煤制气等治理技术以科技星火项目上报省、市有关部门。

、服务性工作

组织中队有关人员,就污染治理技术、污染治理设施监督方法、限期治理立案查处、污染治理设施验收程序等方面开展了培训与指导,并带头成立了技术服务小组,制定了技术服务措施,对污染治理企业治理技术选择、设施运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进行现场技术指导,避免了企业在治理过程中走弯路。

⒈临时性工作

完成了局交办的申请工业污水处理厂项目建议书的申报、各级迎检筹备工作、信用社存款、日报收集等各项临时性工作。

二、存在问题

⒈自身综合素质有待于进一步提高。

⒉工作中有时有畏难情绪存在。

⒊对基层站所的服务意识有待于进一步完善和提高。三、下步工作计划

⒈工作总体目标

以改善我市环境质量为宗旨,以完善改进污水处理设施,巩固大气污染治理成果为重点,以总量控制和点源达标为措施,全面做好污染源管理工作,充分调动科室人员的主观能动性,推动污管工作再上新台阶。

⒉具体工作

)、做好科室政治学习、业务学习工作,提高科室人员的整体素质,对科室业务工作实施量化管理,明确分工,责任到人。

)、巩固提高水污染治理成果

做好造纸企业二级生化治理及联片治污设施的验收工作;完成排污许可证审核换发;做好设施市场化运作的试点尝试与联片治污及重点污染源在线检测仪安装工作,争取淮河流域专项治理资金;协助做好万吨以下造纸厂的取缔工作。

)、巩固大气治理成果,改善大气环境质量

做好大气污染治理企业的验收扫尾工作。制定区域性大气综合整治计划,重点做好主要公路沿线、重点乡镇的大气环境整治;做好发放大气污染企业排污许可证的排污量测算等前期准备工作,重点做好电厂、水泥厂及烟尘排放量大的企业的排污许可证发放工作;协助对耐火材料行业中不能治理达标排放的倒焰窑企业的取缔工作。

)、做好放射源管理,规范固体废物管理,重点做好危险废物管理和医疗垃圾的处理处置工作。

⒌做好生态保护工作,重点做好畜禽养殖污染治理试点、生态破坏的恢复和秸秆禁烧监管工作;完成一至三家清洁生产企业的审核与认定工作。

)、加强烟控区的监督管理工作,改善城区环境质量。

)、对已达标企业做好年检工作。

)、规范科室管理,制定详细的服务计划,为各站、中队、企业的优质技术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