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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超工作方案赏析八篇

时间:2022-07-25 06:45:26

治超工作方案

治超工作方案第1篇

(一)各石料厂、石灰厂、焦化厂、钢铁厂、水泥厂、煤矿、洗煤厂、砂场等企业,要严格执行车辆装载规定,严禁为进出本厂的运输车辆违法超装超载货物,要为运输车辆开具本厂装载货物证明单。交通局、矿管局、公路局、税务局等部门要在这些企业周边设立磅站,所有出厂货运车辆必须经过磅站称重监测。对符合装载规定的,依法足额征收国家规定的税费后开具凭证放行。对超装超限车辆,一律要卸掉超重货物重新称重监测,从源头上核载装运,减少超限超载行为发生。同时要对超限超装车辆严厉处罚,坚决做到违法行为不消除不放行。

(二)凡在全县道路上行驶的所有货运车辆严禁超载,一律加盖蓬布或车厢盖顶,捆装牢实,装载石子、石灰、石粉、煤炭、矿粉、焦炭、煤泥等容易飘散渗漏的货物要低于车厢5公分,所有货运车辆严禁私自加高车厢,同时凭货物出厂单上路。对私自改装的车辆,必须自行拆除或由有关部门强制分割和拆卸。

(三)严格管理,上限处罚。在这次专项行动中,要在全县境内主要路段,设立固定检查站,严管重罚过境超限超载和随意抛洒、飘散货物车辆,同时采取固定检查和流动巡逻相结合,正常执勤与集中查处相结合的办法,加大查处力度。违反装载规定,车货总重量超过国家规定的超限运输车辆一律依法暂扣,卸货转运,依法上限处罚,切实做到违法行为不消除不放行。在不影响群众生产生活的前提下,要在企业主要的上道路口设置限高限宽标志,做到既能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不发生扬尘现象,又能减少资源税的流失。对偷逃税的车辆和企业,要从严从重从快处理,构成刑事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责任。

(四)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全县各有关乡(镇)人民政府,要召开石料厂、石灰厂、焦化厂、钢铁厂、水泥厂、煤矿、煤泥厂、砂场等企业负责人会议,广泛宣传依法征收资源税和综合治理超限超载实施重大意义,争取企业的理解和支持,同时做好对企业的日常管理工作。

(五)县直有关职能部门和企业所在地乡镇政府要做好对企业的教育和管理工作,凡为运输车辆超装超载飘散物超过两次的企业,要进行批评教育,对不听劝告的企业,有关部门要依法暂扣或吊销证照。各有关乡镇人民政府,要严格按照工作要求,明确目标,落实责任,所包企业责任人要负起责任,采取有效措施,迅速开展工作,切实保障资源税征收和综合整治超限超载工作顺利进行。

二、责任分工

县资源运营管理局具体负责总体协调和督促检查。

县交通局:加强对车辆营运资质的管理,凡超载运营依法严肃处理,对货运经营者不按规定维护和检测运输车辆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管理条例》,处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对擅自改装上路营运的车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管理条例》,处5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同时将考核、检查、通报等情况纳入年终交通考核目标。

县公路局:查处超限超载和抛洒、污染车辆,负责干线公路路面日常清扫和保洁。

县财政局:负责协调税收手续及其它收入的收支工作,加强各种票据管理。

县公安局:负责完善交通标志,道路过境车辆抛洒物、路面扬尘、车辆乱停乱放、证照不全、牌照不清等不符合上路条件车辆的整治。配合税务征管部门对偷税、逃税企业的立案查处,负责指挥超限超载车辆接受检测,维持交通、治安秩序,对绕岗、闯岗、逃岗、集结过岗和故意堵塞交通及谩骂、殴打、围攻治超人员的不法分子依法进行处理。

县工商局、县城管局:负责对企业有关证照的规范整治。

县监察局:负责对各单位执法人员在流动稽查工作中的执法行为和行业作风进行监督、检查,查处不作为或乱作为及违纪违规等行为。

县环保局:负责道路两侧污染企业整治,防止死灰复燃,确保合法企业达标排放。

县国税、地税局:负责协助县资源局对企业资源税和增值税的足额征收和对企业偷税逃税行为的查处。

县矿管局:协助县资源局加强对企业的管理和资源税的征收工作。

有关乡镇:根据“属地管理”原则,积极协助资源局做好辖区内资源税征收的各项工作。

三、工作措施

(一)成立组织,加强领导。为使依法征收资源税和综合治理超限超载工作有序高效开展,县政府已成立以县委常委、副县长为组长,政协副主席为副组长的高规格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此项工作。将一批身体健康、政治素质高,忠于职守、依法行政、廉洁自律、风纪严整的同志派到一线开展工作。县政府将实行县领导包乡(镇),乡镇领导包企业、包路段制度。各相关部门特别是部门的主要领导同志,一定要站在讲政治、顾大局的高度,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切实履行职责,将这次依法征收资源税和综合治理超限超载各项工作落到实处。要在全县形成“领导齐抓共管,各部门联合执法、社会群众积极参与”的工作格局。

(二)广泛宣传,营造氛围。沿路各乡镇、县资源局、县交通局、公路局、矿管局、县公安交警大队各驻路执勤中队、乡镇派出所要紧紧围绕工作重点,开展各种形式的宣传活动,充分利用张贴标语、悬挂横幅、散发传单等有效形式,广泛向群众宣传这次行动的重大意义,最大限度地争取群众的理解和支持。同时,要通过广播、电视、报纸等新闻媒体,进行及时报道和广泛宣传,宣传口号要强硬有力,治超治限和征收资源税氛围务必浓厚。

(三)建章立制,长效管理。要建立健全例会制度、检查制度、情况通报制度,要定期召开会议,严格按照进度要求和实施标准推进工作。及时排查问题,检查落实到位。要建立和完善长效管理制度,理顺管理体制,明确管理责任。

(四)加强检查,严格考评。县征收资源税和治超治限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强检查,采取巡检、暗查、抽检和召开现场会等方法,了解、掌握各乡镇及县直相关单位工作的进展情况、完成质量情况、存在问题等,强化考评、严格奖惩。凡因监管不力造成不良影响,或者影响工作正常进行的,被县领导小组办公室发现或群众举报经查证属实的,依据有关法律法规,每辆车处罚企业所在地乡镇政府1万元,罚款由县政府从该单位(乡镇)经费中直接划拨。凡工作出色,在综合检查考评中获得前三名的单位或乡镇,分别奖励该单位(乡镇)5万元、4万元和3万元。

治超工作方案第2篇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围绕“产业兴县”战略,严格执行国家和省、州关于治理车辆超限超载和联合整治道路交通秩序的有关规定,坚持政府统一领导,部门密切配合,突出重点,标本兼治,大力开展集中整治,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创造良好的道路交通运输环境。

二、工作原则

(一)坚持路面专项治理与源头长效治理相结合的原则;

(二)坚持部门协作与乡镇联动相结合的原则;

(三)坚持行政手段、经济手段、法律手段相结合的原则;

(四)坚持治理力度与社会可接受程度相结合的原则;

(五)坚持依法行政与服务群众相结合的原则;

(六)坚持宣传先行与稳步推进相结合的原则。

三、工作目标

建立健康、规范、公平、有序的道路运输市场,维护良好的车辆使用管理秩序、运输生产秩序和道路交通秩序,确保全县列养公路无超限超载运输,确保公路的完好和安全畅通。

通过一段时间的综合治理,使车辆超限超载运输的问题从根本上得到解决,“大吨小标”和非法改装车辆基本杜绝,道路运输行为规范,运价合理,逐步建立起开放、公平、健康的道路运输市场。

四、工作重点

(一)严厉查处无牌无证、假牌假证、假冒军车、悬挂非法标志等行为,维护正常的道路交通秩序和运输市场秩序。

(二)严厉查处车辆“大吨小标”、非法改装,杜绝新的“大吨小标”、非法改装车辆出现。

(三)严厉打击闯关逃费、阻碍交通、干扰执法、抗拒检查、暴力抗法等违法行为,实现道路交通秩序的根本好转。

(四)加强车辆出场(厂)出站源头企业的监管,严禁超限超载车辆出场(厂)出站。

(五)严厉查处其它公路交通违法违规行为。

五、工作措施

(一)限载通告。

依据《公路法》和《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有关规定,道路交通限载通行通告。严格执行统一的超限超载认定标准,所有车辆在装载时,既不能超过下列第1至5种情形的超限标准,又不能超过下列第6种情形规定的超载标准。

1、二轴车辆,车货总重不超过20吨;

2、三轴车辆,车货总重不超过30吨;

3、四轴车辆,车货总量不超过40吨;

4、五轴车辆,车货总量不超过50吨;

5、六轴及六轴以上车辆,其车货总重不超过55吨的;

6、虽未超过上述五种标准,但车辆装载质量超过行驶证核定载质量的。

(二)整顿运输秩序。

1、查处非法改装车辆的违法行为,对擅自改变车箱长度或拦板高度的货运车辆,依法拆除加装的车厢墙板,并依法从重处罚。

2、清理整顿假冒军车,严禁军车从事民营货物运输。

3、加强对汽车修配企业的监督管理,严禁汽车修配企业非法改装车辆、加装车厢墙板。

4、完善营业驾驶员和货运企业的信誉档案。对于超限超载违法事实超过3次的营运驾驶员,取消其营业性运输从业资格;

对于有超限超载登记的营运货车的运输企业,要责令其停业整顿。

(三)加强站点执法。

1、超限检测站对进站检测超限的车辆一律实行登记备案,登记项目包括车主姓名、车牌号、车型、运输货物名称、载重、超重及源头企业名称;对超限车辆责令车主自行卸载,对拒不卸载的予以强制卸载,保管货物三天,三天后仍不运走的,按规定变买,扣除相关费用后,通知当事人领取,逾期不领取的,按照有关规定上缴财政。

2、在超限检测站设置电子监视探头,对超限超载车辆的记录资料完好保存,作为处罚的依据。

3、对以不接受检查或卸载、恶意堵塞209国道、检测引道的违法人员,由公安机关依法从重处罚。

(四)强化源头治理。对生产性企业和运输装卸企业实行源头监管。各相关主管部门与生产企业、运输企业、码头等签订货物装载不超限超载协议,严禁超限超载车辆出场(厂)出站。

(五)规范运输市场价格。召开矿山及物资运输企业座谈会,规范运输市场价格,对故意扰乱市场价格的行为依法查处。

(六)建立举报奖励制度。凡举报矿山、码头、水泥生产等允许超装车出场(厂)的企业、在道路上行驶的超限车辆,以照片、影像形式举报,经查证属实的,一次给予200元的奖励。举报方式可以是实名,也可以是匿名。设置举报电话,由公路段、公安局联合对举报进行调查核实。严厉查处对举报人的打击报复行为。

(七)加强新闻宣传。各有关部门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等新闻媒体,采取多种形式大力宣传超限超载的危害、治理的意义和目的、治理标准与措施以及国家的有关政策法规,营造强大的舆论氛围和良好的社会治理环境。要及时报道整治工作开展情况,宣传典型事迹,曝光暴力抗法或冲岗的行为,震慑不法经营者,争取社会各界最大程度的理解和支持,营造共同遏制超限运输蔓延的强大声势和社会氛围。

(八)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建设。在集中整治的基础上严把车辆注册、市场准入、市场管理等关键环节,采取有效措施遏制超限超载行为。严格车辆注册登记工作,掌握车辆注册一手资料,车管、交通、公路部门要及时沟通车辆信息,确保车辆参数核定的严肃性和准确性,杜绝“大吨小标”及只注册行驶证而没有缴纳交通规费的车辆上路行驶。集中整治过后实行“三个不减”,即力度不减、人员不减、经费不减,建章立制,建立长效机制。

六、明确部门职责。

公路段:(1)负责全县国省县道上设置流动超限检测点,开展流动超限检测,以遏制超限运输;(2)负责检测站设备维护和管理;(3)负责货运机动车辆进行超限检测;(4)负责货运车辆通过检测属超限的依法收取检测费和公路超限运输赔(补)偿费,并责令超限车辆自行卸载;(5)负责指导乡镇人民政府对乡道、村道进行超限运输治理。

公安局:(1)负责维护治超秩序,确保治超人员的人身安全,接到超限检测站报警后十五分钟内赶到现场处警;(2)对妨碍执法的违法行为从重从快查处,治安案件一个月内结案,并将查处的结果在新闻煤体上予以曝光。

公安局交警大队:(1)负责指挥引导货运车辆进站检测;(2)负责维持检测站交通、卸载秩序等工作;(3)协助公路部门对超限超载车辆按规定进行卸载;(4)负责对堵塞国道、检测引道的违法行为依法从重处罚,并强制疏导交通;(5)负责拆除货车非法加装车厢墙板,对擅自改变车箱长度或拦板高度的货运车辆经营者,依法从重处罚;(6)负责对超过车辆行驶证核定载质量的违法行为进行处罚。

安监局:负责对煤矿企业货物装载的监督管理,严禁煤矿企业放行货运车辆超限超载出场(厂)。

国土资源局:负责非煤矿山企业的监督管理,严禁矿山企业放行货运车辆超限超载出场(厂),协助安监局对煤矿源头货物装载的监督管理。

工商局:(1)加强运输市场主体资格的监管和无照经营的查处力度;(2)协助运管所对修配企业非法改装车辆的行为进行清理整顿。

交通局:负责对码头装卸等企业的监管,严禁水运物资超限超载车辆出场(码头)。

人武部:负责对军车从事民营运输的查处,对假冒军车进行清理整顿。

运管所:(1)加强对运输企业货物装载的监管,与运输企业签定不超限超载协议;(2)对于超限超载违法事实超过3次的营运驾驶员,取消其营业性运输从业资格;(3)对于有超限超载登记的营运货车的运输企业,责令其停业整顿;(4)负责对县内汽车修配厂进行清理整顿,严管非法改装车辆、加装车厢墙板的修配企业。

商务局:负责对水泥厂、石油公司、盐业公司等货物装载的监管,严禁超限超载车辆出场(厂)。

发改局:负责协调运输市场价格,指导货方与承运方签订运输协议价,对故意扰乱市场价格的违法行为依法查处。

质监局:负责称重地衡进行校验和计量检定,每年不低于2次,出现故障后,一小时内赶到工作现场。

广电局:负责治超宣传工作,大力宣传超限超载的危害及其案例,对恶意超限和暴力抗法等行为进行公开曝光。

监察局:负责监督各成员单位是否依法履行职责,对治超工作中出现不作为、循私舞弊、等行为予以查处。

乡镇人民政府:负责本辖区县道、乡道、村道行驶车辆超限超载的治理。

七、加强领导,严肃纪律,依法治理

(一)加强组织领导。县政府成立超限超载运输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名单附后),负责全县联合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协调。建立领导小组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听取情况汇报,研究部署工作任务。

(二)强化部门联动。各相关部门要按照领导小组的部署要求,认真落实“谁主管、谁负责”原则,依法行政,公开执法,严禁不作为或乱作为。要加强信息调度,严格落实值班制度和信息报告制度,及时通报工作情况和整治进度,及时防范和妥善解决各类突发性事件。各相关部门既要履职尽责,又要加强协调配合,不得相互推诿、失职渎职,确保治超工作取得实效。

县财政对治超工作给予适当的经费保障。

(三)坚持依法行政、文明执法。执法过程中,要按照“统一口径、统一标准、统一行动”的要求,严厉查处超限超载车辆。对拒绝、妨碍执法人员依法执行公务,特别是暴力抗法的,公安机关依法严厉打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同时,执法人员在执法过程中要自觉做到规范执法,严格执法,公正执法,文明执法,树立良好的执法形象。

(四)妥善处理应急事件。在超限超载集中治理期间,县公安局负责制定《*县超限超载集中治理期间堵塞公路、集体闯卡和围攻执法人员事件的应急处理预案》,安排一定警力,维护道路交通和治安秩序,确保社会稳定。

(五)加强监督和责任追究。在开展治理期间,县纪委监察部门将对有关部门和执法人员加强监督,严格执行“八不准”规定:1、不准;2、不准为超载车辆和违规企业说情;3、不准简单粗暴执法;4、不准对执行方案软拖硬抗;5、不准泄露举报人的有关信息;6不准乱收费、乱罚款。7、不准随意认定超限超载;8、不准私自放行未处理的超限超载车辆。县监察局专门行文,对部门执行本方案不作为或乱作为的,纪委监察机关严肃查处,决不姑媳迁就。在县公路段设立超限超载车辆行为举报电话(4331773),在县监察局设立超限超载车辆治理工作监督电话(4333809),广泛接受社会监督。

八、方法步骤

从2007年11月19日至2008年底,共分三个阶段:

(一)第一阶段宣传发动阶段(11月19日—11月25日)

1、安监局牵头,国土、发改、工商、质监等有关部门配合,11月19日至25日召开矿煤企业座谈会,与煤矿企业签订限制超载超限协议书。

2、交通局、商务局牵头,发改、运管等有关部门配合,11月19日至25日与码头、运输公司、水泥厂、石油公司、盐业公司等企业签订限制超载超限协议书。

3、公路段牵头,11月24日至25日对治超人员集中学习整顿,签订目标责任状。

4、公安、交通部门牵头,通过宣传车、电视、网站、通告等形式对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宣传。在重要交通要道设立醒目限载标志。

5、县治超领导小组办公室与各牵头部门签订超限超载治理责任状。

(二)第二阶段集中整治阶段(11月26日—12月11日)

公路段牵头,公安局、交警大队、茶店子派出所等有关部门按照上述措施和要求进行整治,初见成效。

治超工作方案第3篇

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以治理运沙车辆超载、超限为重点,查处无牌无证黑车和“假军车”的专项整治活动,打击超载超限违法行为,维护良好交通秩序,促进文明城市的创建和和谐*的建设。

二、组织领导

市委、市政府决定,整治工作由市政府秘书长邹本家协调,公安局,交通局、水利局、监察局、财政局共同参与,为保证整治效果,成立开展超载超限车辆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市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市交通局局长

*市公安局副局长

*市林水局副局长

成员*市交通局副局长

*市水利派出所所长

*市巡警大队大队长

*市水利监查大队大队长

*市交警大队大队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主任*(兼)、副主任*。办公室负责超载超限车辆专项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具体由交通科组织协调,办公室设在公安局交警大队,电话:*

通过专项整治,要达到以下目标:

(一)车辆超载超限违法行为得到有效遏制。

(二)无牌无证黑车和假军车得到有效清理。

(三)抗拒执法检查等违法行为得到消除。

四、工作措施

(一)设定停车场和确定各部门的人员、车辆设置指定停车场:原泡子粮库。

(二)确定各部门人员

1、*市公安交通警察大队4人。

2、*市水利局4人。

3、*市公安水利派出所3人。

4、*市交通局8人。

5、*市巡警大队4人。

(三)确定各部门车辆

1、交警大队2台。

2、交通局2台。

3、水利派出所1台。

4、巡警大队1台。

(四)设施配备

1、每台车配备电台1部,由交警大队负责。

2、停车场由交通局负责。

(五)实行24小时不间段检查。以巡逻为主,即据运沙车辆的行驶路线,行驶时间,白天分组在各条线不定时地巡逻、查、纠,夜间按值班表进行。

(六)集中联合打击。各巡逻组在巡逻中查、纠运沙车辆时,对不服从管理的,报告带班领导,集中各组,增派人员予以打击。

(七)联合执法,集中处理,对查扣的车辆驾驶人签字后将沙子全部卸到粮库院内,处理时由各部门在联合执法单上签字放行。

(八)各部门职责

1、公安交警部门负责车辆超载交通违法行为处理。同时,负责对无牌无证车辆、假军车以及其它车辆交通违法行为进行处理。

2、交通部门负责对车辆超限违法进行处理。同时,负责对无营运手续黑车进行处理。

3、水利派出所负责对违反沙石规定者进行处理。

4、巡警大队负责抗拒执法检查进行处理。

(九)处罚规定

1、在认定超载超限时,必须使用称重仪对车辆进行科学检测,提供准确的科学依据,严禁凭目测对车辆超载超限进行判定。

2、公安、交通部门要坚持不清除超载超限违法行为不放行的原则,对超载超限的坚决予以卸载。

3、公安部门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扣留超载车辆和进行处罚。交通部门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规定进行处罚。

4、水利部门依据沙石管理规定,对非法采沙者进行处罚。

5、巡警大队对抗拒执法检查、妨碍公务者进行处理。

6、公安、交通部门扣留车辆收费必须严格按照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收取停车费。

7、要避免重复处罚,同一车超、超限被一个部门已处罚的,另一个部门不得重复查处。各部门不得越权执法。

五、加强交通安全宣传教育

为保证车辆超载超限专项整治工作扎实的开展起来,公安、交通部门要利用标语、宣传单、电视、光碟、广播等各种宣传形式,对运沙货车车主及驾驶人进行宣传,认请超载超限对安全行车和公路的危害,自觉做到不超载超限。

六、工作要求

(一)公安、交通、水利三部门在车辆超载超限专项整治工作中,必须实行工作责任制,做到责任明确,任务落实,认真履行各部门的职责,做到坚守岗位,忠于职守,认真负责。

(二)公安、交通、水利三部门必须依法行政,坚决杜绝说情走后门,做到严格执法、规范执法,文明城执法、公平正义,避免发生矛盾冲突。

(三)加强信息钩通,要实行值班制度和信息报告制度,每班要将工作情况报办公室。

(四)实行交接班签到制,不得代签,签到簿放在值班室。

治超工作方案第4篇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省治理公路超限运输办法》,坚持“抓治超就是促经济发展,抓治超就是保一方平安”的工作理念,始终把治超工作作为保护公路建设成果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生命线工程、坚持“依法严管、标本兼治、立足源头、长效治理”的原则,坚持政府主导、加强部门联动和区域联动,综合运用法律、行政、经济和技术等手段进一步加强治超工作力度,有效解决治超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促进辖区交通运输工作快速、高效、安全、绿色发展。

二、工作目标

通过本次治理行动,进一步巩固和扩大治超成果,不断细化和完善治超长效机制,切实加强综合治超力度,使治超工作向长期化、制度化、法制化、规范化的方向发展。

(一)进一步落实区县政府治超主体责任,健全综合治理机制。

(二)完善源头治理机制,货物装载源头得到有效监控,源头装载行为基本规范,砂石料源头监管难的问题得到基本解决。

(三)深化联动治超机制,有效整合交通系统内部资源,多管齐下,互补互促,形成强大的治超合力。

(四)保持路面高压态势,有效遏制车辆超限运输。

(五)大件运输车辆管理程序规范,责任细化,桥梁安全得到有效保障。

(六)政策法规宣传到位,舆论氛围良好,执法环境得到进一步改善。

通过上述具体工作目标,确保源头监管覆盖率达100%,砂石场料监管覆盖率达90%,干线公路车辆超限超载律稳定控制在3%以内,农村公路车辆超限超载率稳定控制在4%以内,货物源头装载超限超载率稳定控制在2%以内。

三、组织机构

为切实做好本次治超工作,经研究,决定成立区春雷治超行动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交通运输局。

四、工作任务

从干线和农村公路管控、货物装载源头监管、运输车辆查处等方面同时开展治理行动,全方位遏制超限运输反弹势头,建立长效机制,具体工作任务分工如下:

(一)领导小组办公室(区交通运输局)负责:

1、健全完善治超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确保经费、人员落实到位,制度完善,分工明确,责任落实;

2、召开治超专题会议,研究制定本部门治超工作方案;

3、全面做好治理工作的协调指导,同时,积极配合上级有关部门,做好辖区的治超工作;

4、配备充足执法力量和检测设备,对辖区农村公路、建设项目运输、源头站场等方面进行细致检查,确保控制车辆超限反弹趋势。重点开展干线道路超限超载车辆的集中整治活动,特别是雁翔路、鱼斗路、马鸣路等干线公路集中开展打击活动。对超限超载现象严重的农村公路设置限制通行设施,按照“四班三运转”的要求和“堵住源头、卡住关口”的方针,全天在辖区道路进行巡查值守,采取“堵、疏、劝”的工作方式,控制超载率,保护稳定农村公路。

5、充分发挥监管手段,将监管“关口”前移,主动联系走访辖区重点源头企业,积极宣传解释有关治超政策,督促各企业规范源头装载行为,加强对运输车辆和驾驶人员的管理。

6、联系公安、交警和新闻媒体,在辖区重点路段开展一次大型综合治超行动,严厉打击车辆超限行为,确保治理工作取得实效;

(二)宣传部负责:

1、在全区范围内集中开展强化治超的宣传工作,制定宣传方案,加大正面宣传力度;

2、积极配合执法部门在辖区各路段设置治超宣传标语、横幅,印制宣传材料,使从事运输的企业和个人充分了解强化治超的政策和意义;

3、加强与新闻媒体的沟通协调力度,定期在各级新闻媒体进行广泛的宣传、报道,争取广大群众的支持和参与,形成良好的社会氛围。

(三)公安、交警部门负责:

1、配备足够的警力,按照每班至少配备1名治安干警,1名交通干警的数量,配合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确保治理工作顺利开展;

2、由公安部门牵头,负责集中开展非法改装运输车辆超限超载治理工作,扣留非法改装车辆,暂扣车辆行驶证和驾驶员驾驶证;

3、公安部门要加强危险品运输管理,加大执法检查力度,确保危险品运输车辆不超载。交警部门要引导危险品车辆按规定行驶,确保安全、平稳的运输秩序;

4、对超限运输车辆蓄意堵塞交通事件及时处理,严厉打击强行闯卡,殴打治超工作人员等暴力抗法行为,妥善处理治理工作过程中发生的各类治安问题,维持治理工作的正常秩序,净化治超执法环境。

五、工作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

一是成立领导小组,对治超工作进行动员、部署,制定治理工作方案和专项治理工作计划,明确各成员单位职责,为全面开展超限超载治理工作打好基础。二是采取多种手法,开展形式多样的正面宣传工作,争取广大群众的理解和支持。

(二)集中治理阶段

正式启动“春雷行动”,采取多种治理手段,重点对辖区干线公路和农村公路上的超限超载车辆依法强制管理,对非法改装车辆进行严厉打击,全方位强化治超工作,实现省市统一目标,掀起新一轮的治超高潮。

(三)总结完善阶段

治理行动结束后,将进行认真总结,根据超限车辆运输特点,目前面临的突出问题,积极探索有效的长效治理措施,进一步巩固完善。

六、有关要求

(一)各部门要充分认识此次治理行动的紧迫性和艰巨性。切实加强领导,明确目标任务,落实责任分工,确保各项治理任务的全面完成。

(二)各执法部门要根据各自职能,参照本实施方案和市级有关部门有关规定,制订本部门的工作方案,细化任务分工,确保治理活动的每个环节,每个程序衔接良好,有条不紊。进一步完善强化车辆超限超载治理应急预案,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力争在第一时间处理可能出现的交通拥堵、群众上访和聚众闹事等事件,确保社会稳定。

(三)各部门执法人员在治理工作中要严格执法纪律,公正执法、文明执法、规范执法,坚决杜绝执法过程中的各种不正之风,不能因工作不当引发矛盾,影响社会稳定。

治超工作方案第5篇

一,加强组织,积极调研

区是我市境内目前唯一一条高速京台高速的出入口,辖区内煤矿企业、石料厂、水泥厂、陶瓷厂众多,且分布广泛,特殊的地理位置造成了公路超限超载运输比较严重。大量运送煤炭、水泥、建材、石料的超限超载车辆对本辖区的省道、县乡道路及桥梁造成了严重的损毁,超限超载不仅影响我区的道路交通安全,更影响我区生态城市的建设。年初,根据市治超办的工作要求,区治超办多方调研,认真组织区、镇治超办成员调查辖区内煤矿企业、石料厂、水泥厂等重点货源单位,据统计,区内共有41家重点货源单位,其中煤炭企业14家,石料厂12家,水泥生产企业8家,陶瓷厂及其他企业7家。通过这次摸底调查工作,为下一步区、镇(办)治超办进行源头监管货源单位提供了翔实的基础。

二,加强宣传,加大执法力度,净化治超执法环境

2月19日,市交通执法局三大队在区日常检查中,发现有6辆大型货车涉嫌超限超载,但因为当时有近20名不明身份的人员阻挠,最后只查扣了3辆超限车辆,放在万里停车场,其中一辆超限达100%。凌晨3时,在货主的指使下,三名驾驶员强行用车撞到大门,将3台超限超载车辆开走。2.19事件发生后,区治超办及时将相关材料进行汇总,上报至市治超办,为后续案件调查奠定了良好的基础。案件破获后,市治超办专门召开新闻会,向社会各界通报了2.19案件侦破过程,并且表明了我市政府“铁腕治超”的决心,良好的净化来了我区的治超环境。

三,坚持政府主导,积极开展源头治理车辆超限超载工作

治超工作方案第6篇

为认真贯彻市政府《关于印发市车辆违法超限超载治理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渝办发〔2012〕7号)的文件精神,遏制超载超限车辆对公路的损害,提高公路建设使用效益,维护公路设施完好,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现结合我区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现将工作要求安排如下:

一、工作目标

总体目标:以源头治理为重点,积极配合相关单位,加强对货运源头单位(主要是沙、石料、焦炭、煤炭、钢材、水泥等生产经营企业及主要货运、物流站场等)和货运企业、车辆、驾驶员的巡查,治理车辆超限超载行为。使货运市场秩序明显改善,促进全区道路运输市场健康发展和交通安全形势明显好转,更好地服务经济社会和人民群众生产、生活需要。

二、工作原则

坚持“立足源头、依法严管、标本兼治、长效治理”的原则,按照“政府主导、企业负责、部门共管、行业监督”的工作格局,确保治超工作持续、稳定、有效开展。

三、组织领导

为保证源头治超工作有效推进,我处成立了治超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彭应禄、陈晓钢、秦恒利、李文生、张豫晋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运管二所,由陈晓钢同志任办公室主任,张豫晋同志任副主任,联系电话:

四、工作措施

(一)加强宣传。积极运用报刊、电视、电台、网络等媒介,加大治超政策和专项整治活动的宣传,特别是对货运企业和站场加强引导,用正确的舆论导向配合整治活动。

(二)明确工作职责,强化源头管理。1.为确保货运源头治超工作的顺利开展,我处将认真开展对依法取得行政许可或者注册登记的货运企业的情况调查工作。实行辖区执法科所负责制,对重点货运源头单位实行巡查。

2.要建立和完善货运单位信息档案,根据辖区货运单位数量及分布情况,采取定期与不定期等多种方法,重点对货运单位治超职责履行、相关人员培训、统计制度和档案建立等情况进行督促检查。

3.督促厂区、货场对进出本厂区、货场的车辆状况、道路运输证和驾驶员的从业资格证实行登记制度。做到货物出厂(场)有记录、进厂(场)有登记、落实制度有记载。

(三)结合今年开展的维修市场专项整治活动,加强对机动车货运经营者和维修企业的监管,规范货运企业和维修企业的经营行为。重点加强对本辖区内的机动车维修企业的排查工作,对有非法改装道路运输车辆嫌疑的机动车维修企业进行重点监管,查证属实的,严格按照《市道路运输管理条例》第七十四条规定实施处罚。

(四)加强考核,严格查处。我处将在政府治超办的领导下,建立和健全治超工作联系机制。对路面执法查获或治超办抄告的违法超限超载车辆,依法查处并纳入驾驶员诚信考核。情节严重的,列入“黑名单”。违规超限超载车辆属本区的,要将车辆违规信息记录在车属货运企业质量信誉考核档案中,作为质量信誉考核的重要依据,并责令企业进行整改。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落实责任

本单位执法人员要充分认识当前超限超载的严峻形势,高度重视治超工作面临的突出问题,认真负责,切实将“路安”行动抓紧抓实。

(二)严肃纪律,规范执法

加强对一线执法人员的管理,确保执法工作公平、公正、公开,做到执法规范。严肃工作纪律,及时发现和查处违规违纪行为。

治超工作方案第7篇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统领治超工作,全面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治超工作精神,坚持以相关法规制度为依托,加大监管力度,健全监管手段,推动全县治超工作深入开展。

二、工作目标

进一步完善治超工作制度,建立健全长效监管机制,采取有效的治理措施,加大执法力度,强化超限超载车辆监管,建立规范、有序的运输市场秩序,确保全县交通道路安全,为全县经济社会实现跨越式发展提供优质的交通环境。

三、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治超工作的组织和领导,推动治超工作的顺利实施,成立木兰县治超工作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交通局,办公室主任由郝书林同志担任,成员由县公安局主管副局长、县交通局主管副局长、县交警大队队长、县巡警队队长、市路政管理处木兰所所长、县运输管理站站长、县公路管理站站长组成。

三、各成员单位职责

(一)县政府办公室:配合纪检监察部门对我县治超工作进行明察暗访,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向县治超工作领导小组汇报并通报治超工作成员单位;按照县政府领导指示,对治超不力的单位和个人进行督办检查;及时完成治超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县城管局:依据《黑龙江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治理机动车拉运建筑垃圾、残土、散装货物及液体货物不覆盖不密封,造成遗散、泄露污染道路问题;治理驶出施工现场的机动车辆带泥土上道行驶,造成道路污染问题。给予每辆车1000元的上限处罚。

(三)县环保局:组建“生态环境监察中队”,负责对非煤矿山企业污染状况进行调查,制定环境污染治理规划;负责对污染源污染物排放情况、污染防治设施运行情况、环评制度和环保“三同时”制度执行情况以及限期治理任务完成情况进行现场监督检查,对破坏环境的违法行为依法查处或报请县政府依法责令停业、关闭;负责对非煤矿山企业排污申报及排污费征收工作。

(四)县国土局:依据《矿产资源法》,加大对矿山企业法律法规宣传力度,严禁矿山企业对运料车辆装载超限超载;对无证开采矿山的企业给予严厉打击,依法依规进行查处,从源头杜绝超限超载;加强对矿产资源市场秩序管理,对符合关闭条件的矿山企业依法实施关闭;加强对矿山企业的动态巡查,及时查处违法行为;严把矿产资源开采审批报件关,依法依规对采矿行为进行审批报件,加强对现有矿山企业的整合力度,确保我县矿山企业健康有序发展。

(五)宣传部门:广泛宣传国家、省、市、县治理超载超限的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深入宣传超限超载运输的危害,及时报道治理工作开展情况,加强对职能部门的舆论监督,对治超工作中的好做法和经验,涌现出的先进典型和事迹进行正面报导,对恶意超限和暴力抗法等行为进行公开曝光,震慑不法经营者,营造共同遏制超限超载的强大声势和社会氛围。

(六)县审计局:对财政投入的专项治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审计监督,保证资金合理使用,发挥资金使用的最大化效益;对执收执罚资金的管理、使用情况进行审计监督。

(七)县财政局:对治超工作经费给予保障并监督使用。

(八)县工商局:认真执行行政许可准入制度,对从事车辆改、拼装的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必须经国家发改委批准后方可登记,对违法违规登记行为,一经查实,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追究当事人责任。严格执行巡查制度,全面落实网络责任人监管制度,强化对重点行业、重点区域的日常监管,对巡查中发现“车辆改、拼装”经营活动,要及时上报,由工商局抄报相关执法部门依法查处,工商部门予以配合。

(九)县住建局:对超限超载运输涉及的城区建设项目不予竣工验收。

(十)县交警大队:对涉嫌超限超载车辆进行拦停并指挥、疏导至指定的治理超限超载卡点;对涉嫌超限超载车辆驾驶人员驾驶资格、周期内交通违法行为处理情况、记分情况、驾驶证审验情况进行审查;对涉嫌超限超载车辆安全技术状况、是否涉及改型加装栏板、更换加装弓片,更换超规格轮胎、加装非法光电装置等交通违法行为进行审查;根据对涉嫌超限超载车辆驾驶人、车辆审查结果以及超限超载车辆称重结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有关规定,对交通违法行为依法进行处罚,对超载部分货物进行卸载。交通违法行为得到处理后,按规定程序办理放行手续。

(十一)县公安局:负责维护治超工作站点及流动稽查治安秩序,对妨碍治超正常执法及暴力抗法等行为进行严厉打击,采取先抓人再调查的措施,确保治超工作正常开展。

(十二)县交通局:组织路政、运管等公路交通行政执法人员和公安执法人员联合开展固定站点路面执法,查处超限运输车辆;派驻运管人员深入货站、码头、配载场及大型工程建材、大型化工产品等货物集散地进行调查统计,建立各种信誉档案,强化运输装载行为源头监管;负责治超检测站点及治超信息管理系统的建设和运行管理工作;运管要建立货运企业、从业人员信息系统,完善信誉档案、登记、抄告超限超载运输车辆和企业等信息,结合道路运输企业质量信誉考核制度,实施源头处罚;运管要调整运力结构,采取措施鼓励道路货物运输实行集约化、网络化经营,鼓励采用集装箱、封闭厢式货车运输;运管要将路面执法中发现的非法改装、拼装车辆通报有关部门,配合有关部门开展非法改拼装车辆查处工作。

(十三)县监察局:督促和检查治超工作涉及的部门和工作人员贯彻执行“六个严禁”和“三个一律”,及时梳理、检查案件线索,对反映集中、意见突出和线索具体的问题,集中时间、集中力量进行立案调查,严肃查处各类违法违纪案件。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强化队伍建设。

县治超工作领导小组将定期召开治超工作会议,部署推进工作,及时通报工作开展情况,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协同研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新问题和新情况。成立木兰县综合执法联动大队,人员为100至200人,由治超各成员单位抽调专人组建(人员不足可在社会招聘),县财政要对治超工作提供资金支持,各单位抽调人员工资及福利待遇由原单位发放,补助由治超办负责,办公经费(含车辆购置、场站建设)由财政全额列支。综合执法联动大队由县政府统一编队,明确任务,制定目标、督办检查,由县政府统一指挥、统一行动,定期轮换,集中力量,集中时间对全县执法难点进行集中打击,使治理真正达到效果,形成震慑。

(二)部门联动,强化路面监管。

1.实行静动结合的管控机制。科学规划固定站点,取消原来设置不合理的站点,由县财政投资在哈肇公路木兰段设一个站点,在木庆路设一个检测站。由公安部门牵头,对闯卡、绕行、监管死角及一些临时突发违法行为开展流动治理,达到治超24小时不间断,实现全县统一治理、上下联动的目标。

2.实行部门联合处罚。由交通、公安、税务、质监、工商、安监等相关部门对超限超载等违法车辆进行联合处罚,规范处罚标准和程序,杜绝人为放大自由裁量权。对出现闯卡、阻碍交通、妨碍公务等行为和谩骂、恐吓、殴打工作人员等暴力抗法行为,公安部门要抓典型,从严查处、绝不姑息。

3.实施科技信息化监管。在辖区内主要道口、治超站点及主要采砂石企业装载场地,安装监控设施并连接网络,对超限超载运输车辆留下影像证据资料。将相关信息纳入网络管理,建立信息平台,用科技手段实施有效监管。学习齐齐哈尔poss机量化装载的做法,逐步推行车辆装载信息IC卡系统。

(三)明确责任,强化源头管理。

1.加强矿产资源管理。由国土部门牵头,对全县采砂石厂进行全面排查整顿,对无证开采的矿山企业加大打击力度,依法依规进行查处,从源头杜绝超限超载;加强对矿产资源市场秩序管理,对符合关闭条件的矿山企业依法实施关闭;加强对矿山企业的动态巡查,及时查处违法行为。

2.加强车辆源头管理。凡经治超检测站和流动稽查查处的车辆,必须符合国家车辆外观尺寸规定,由发改、工商、公安、质监部门对不符合要求的车辆进行处罚、查扣并监督限期恢复原状后放行,对一年内超限超载达5次的车辆,吊销营业执照、营运许可,不予检车。

3.加强驾驶员源头管理。强化运输车辆司机管理,超限超载10%以上的除卸载货物、罚款之外,每次对司机扣3分;进县区不盖苫布、冒尖撒料、闯信号灯、进入禁行道路的,除罚款外,每次对司机扣3分;闯卡、交通造事、不听劝阻、打骂执法人员、蓄意占道阻碍交通和其他任何有妨碍公务的,除加倍处罚外,由公安、法院立案查处,速抓、速判,从严惩处,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4.加强货运源头管理。乡镇(街道)与辖区内的货源厂签订责任状,行政一把手负总责,明确一名副职领导亲自抓,动员村屯干部和村民参与,全力配合治超办工作,及时处理和举报违法货场和车辆,确保本辖区内乡村道路不出现超限超载现象;实行出场车辆计量、称重,确保不超限超载,采砂、石场(厂)及相关企业必须确定专人负责,实行一车一税,打卡出场(厂);把治税纳入治超工作,对逃税、漏税及不称重出场(厂)的企业,发现一次,停止供应炸药一个月,一年内达五次的,吊销营业执照,废除砂石矿开采权。

(四)广泛宣传,强化社会监督。

1.营造良好社会氛围。县广电部门要立足职能,加大治超工作宣传力度,要月月有专题、天天有报道,形成强大的舆论宣传氛围,争取群众支持和参与,对超限超载车辆信息、源头治理黑名单以及违法处理结果及时在电视台予以曝光、公布,接受社会监督。

2.规范治超执法行为。执法人员要持证上岗,依法执罚,规范执法。对所有查扣处理的车辆要建立档案备查,处理结果要通过网络,通报各成员单位,每月要向县政府报告一次。治超工作由纪检监察部门全程跟踪问效,及时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对不遵守工作纪律,懈怠,不作为的工作人员,退回原单位,并予以通报批评;对内外勾结,通风报信、借治超之机谋取私利的,一经查实,就地免职,严重的立案处理;实行执换制,站点和稽查执法人员三个月轮换一次;对依法执法、严守纪律,为治超工作作出贡献的进行表彰奖励,贡献突出的提拔重用。

四、实施步骤及阶段性目标

(一)启动实施阶段。开展方案制定、队伍组建、执法培训、基础数据调查汇总、前期宣传等各项准备工作;国土部门开展采石砂场清理整顿工作;对城区道路、哈肇公路、木庆公路实行全天24小时不间断监管,分期制定目标,为集中整治工作奠定基础。

(二)集中整治阶段各项源头治理工作全面启动,各固定站点、流动稽查全面启用,对全县超限超载运输行为进行地毯式排查和打击,从货物装载到道路运输,从内销到外销,从治超到治税治车,从治货治企到强化从业人员管理,实现不间断、无缝隙治理;宣传部门及时跟进,跟踪宣传报道;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及成员单位全力以赴,及时完善措施、堵塞漏洞,确保治超措施得当,打击有力;积极探索建立信息网络、监控体系,采用科技治理手段,向科技要效果。

(三)总结深入阶段。及时总结治理工作,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按照“力度不减、机构不散、责任不变、措施不松”的原则,进一步健全措施,实现长效治理目标。

五、工作要求

(一)周密部署。各乡镇、各部门和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治超工作,要将治超工作纳入本部门常规工作来抓,建立相关制度,为治超工作提供组织和制度保障。

(二)精心组织。各单位要选派精干人员到先进市县、地区学习经验,结合《方案》和本部门职能,细化制定本部门的实施方案。

治超工作方案第8篇

今天召集大家开治超领导组会议。县里换届工作结束后,结合当前治超形势和我县实际情况。征求了各单位主要领导的意见,目前治超领导组成员、治超办班子经过调整已确定下来,坐的都是县治超工作的主力军,大家都要安下心来做好长期作战的思想准备。以前治超工作给我印象是工作艰”法律严”责任重”惹人多”俗话说“隔行如隔山”介入工作时间不长,对工作很生疏我还得虚心向大家学习,尽快进入工作“角色”希望在今后的工作中咱们要很好地相互配合和支持,李县长的带领下同心协力把我县治超工作搞上去。今天从两方面向大家作一通报,一是传达市治超工作会议精神,二是概括总结一下以前的治超工作、对下段工作作一安排。

首先传达市治超工作会议精神

晋中市全市治超工作会议在榆次颐景国际酒店三楼会议室召开。参加会议的有各县分管交通副县长、治超办主任、监察、纠风、交通、公路、公安、交警、运管、工商、质检、煤运等部门和各站点主任。会议有七项内容:一、市政府副秘书长、市治超办主任张晓彤做工作报告;二、市治超办常务副主任李建峰宣读晋中市《关于巩固治超成果、深入开展创建“无双超”县(区、市)活动的实施方案》三、和顺县政府作典型发言;四、市治超办常务副主任苏耀中宣读市治超领导组《关于对治超工作优秀(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表彰的决定》五、颁奖;六、王建林副市长与各县(区、市)政府分管领导签订目标责任书;七、王建林副市长讲话。县李县长和相关部门领导参加了会议。全市评为治超工作优秀县6个、先进县5个、先进站点14个、先进源头管理单位11个、先进个人52名。其中我县被评为治超工作优秀县、桐峪和高家井站点被评为先进站点、运管所被评为先进源头管理单位、郭晋生、霍瑞卿被评为先进个人。会上张晓彤主任从全市治超工作取得的成效、主要经验、当前我市治超形势及今年工作重点等3方面全面总结了市3年来的治超工作。王建林市长作了重要讲话,8月16日上午。肯定了市3年来取得的成效,高度赞赏和顺县的做法和经验。坚持政府主抓、部门联动、齐抓共管、综合治理的工作格局、坚持源头治超、深化路面治理、严格责任追究、完善应急预案等方面提出了工作要求。

接下来对全县以前的治超工作作一总结

一、肯定成绩

特别是去年以来,2010年全省“无缝隙、拉网式”治超总行动开展后。县委县政府认真贯彻落实省、市政府关于治超工作的一系列决策部署,始终坚持“政府主导、部门联动、齐抓共管、综合治理”工作格局进一步加强领导,创新思路,完善措施,狠抓落实,全县治超工作取得了重大突破和明显成效。去年到现在全县共投入治超执法人员近4万人次,检测车辆55万多辆,长途非法超限超载及55吨以上车辆彻底得到遏制,今年4月份以来县政府采取的对全县石料企业和砂场实施停产整顿,基本上解决了治超短途非法超限超载难的老大难问题,最近省交通运输厅到县明察暗访没有发现任何问题,省运管局组织的运城、晋城互查团到县检查考核后,对我县短途货运源头治理给予很高的评价,说;做法其它市、县很少能做到这次检查中的一个‘亮点’超载率由3年前的10%以上降至目前的0.002%达到四个“无一起”目标。一是公路、桥梁得到保护,国省干线好路率同比增长1.95%县乡公路好路率同比增长0.87%无一起因超限超载损坏桥梁事件;二是运输环境明显改善,无一起因超限超载引起的严重堵车现象;三是道路交通安全形势稳步好转,无一起因超限超载而导致的交通伤亡事故;四是运输秩序明显好转,运价略有上升,恶性竞争有所减少;无一起公路“三乱”案件发生。总体说来,县治超工作由每天打打闹闹、闯关冲卡的局面变为目前较为平稳的状态,成绩的取得,得益于各部门的共同努力,这里特别感谢纠风、交通、运管、公安、交警、工商、国土、电业、城建等部门及各站点为我县治超工作付出了艰辛,做出了巨大贡献。今年3月份省市治超办对我县去年的工作进行了检查考核,县治超办被评为全省先进治超办,距享有巨额配套奖金的优秀治超办只有一步只差,桐峪站点被评为先进站点,张勇记2等功,巨峰、陈世平、康左生被评为先进个人。

二、主要做法

机制健全。全省治超总行动开展后,1领导重视。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相应成立了分管交通副县长任组长,20个部门为成员单位的领导组,设立了建制为正科级全额事业单位的治超办,组建了联合流动稽查队,同时相应出台了一系列政策规定。2011年政府县长向全县矿山企业发出了致矿山企业家朋友的一封信》2012年县里组织相关部门对矿山企业实施整顿,捣毁了70多处非法矿井,净化了源头,今年4月份县政府又下发通知,对全县35家石料、砂、白灰企业进行了停产整顿,有效遏制了短途非法运输,县政府每年都要召开一次全县100人以上治超工作会议,并与各乡镇、成员单位、各站点签订责任书,全县形成了政府主导治超、部门分工负责、各方协调联动的治超工作大格局。

营造氛围。每年在全省治超总行动和两个办法颁发实施周年纪念日前后组织开展多形式、多层次、全方位的宣传活动,2舆论率先。利用电视台、政府网站、今日》报纸、制作图形版面、悬挂横幅、散发传单、张贴《通告》出动宣传车等多种形式,广泛深入地宣传治超政策法规,使治超工作更加深入人心,收到良好的社会效应。

具有轮轴识别、自动抓拍、语言对讲、数据自动传输和远程监控等现代功能,3采用科技手段、推进治超工作。全县3个站点全部实现了计算机管理。桐峪和粟城2个站点安装了不停车检测系统,全县10家涉煤企业全部启用了源头治超信息管理系统,安装了远程监控,实行了信息化管理。

实现“标”本”兼治。运管部门牵头,4强化源头治理。相关部门协同配合,对全县所有合法源头依法实施监管。所里建立健全了信誉档案、黑名单等一系列管理制度,执法人员实行“包片包线”与源头企业全部签订责任书,帮助源头企业健全了治超管理制度,并多次组织了培训学习和考试。根据职责分工,煤管部门对涉煤企业、国土部门对铁矿企业、城建部门对城政建筑工程、经贸部门对非煤、非矿山的重质品生产企业实施了全程监管。工商部门经常不断对全县公路沿线的储煤场和车辆改装店铺进行排查,对于非法经营户发现一家取缔一家。源头企业的严密监管,大大减轻了路面执法压力。

造就高压态势。流动稽查队采取定点不定时,5加强路面监管。定时不定点灵活机动的战略战术,高密度、高频次对无站点盲区、矿区和货源点集中路段及重要通道实施监管,公安派出所和交警驻站人员的有力配合,对短途超载和河北过来的上行超载车辆实施了严厉打击。

严格责任倒查。依据223号令个224号令的相关规定,6狠抓过错追究。县始终坚持了责任倒查制度。据不完全统计在2010年里,对违反治超规定的源头企业鑫瑞冶金有限公司、山西辽州水泥有限公司和山西煤炭进出口有限公司煤业有限公司实行责任倒查,分别依法给予3万元、1000元和1000元罚款处理。

二、存在问题

但依然存在不少不容忽视的问题。部门之间对治超工作的认识有差距。多数部门对治超工作的复杂性和长期性没有足够的认识,1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有的部门则认为治超工作大功告成,存在麻疲、厌倦情绪,甚至有的部门还存在与己无关的思想,一直在观望等待。

多数存在超载现象,2超载隐患依然存在突出表现在河北入晋的拉石子和拉沙车。另外就是城镇建设工地的弃土扔渣车辆超载严重而且不遮盖篷布,群众反响很大,三日两头向省市举报。

直接影响到去年工作的评优。3举报投诉问题严重。据市治超办同志反映因我县举报投诉最多。

不规范。车托抢送车、车主争货源等现象也引起经常向省市举报。4车托送“黑车”现象非常严重。这就说明铁矿源头管理还不到位。

5对违法源头、违章车辆的处罚力度还不到位。总的看来我县的治超工作可用八个字概括:总体平稳、问题不少。

三、下一步工作安排

就不再重复讲了希望大家根据方案的部署要求认真履行职责,具体工作在下发的方案》里一一对应各部门全面安排。创新思路,做出成效。这里有几点我着重强调一下:

设立相应的治超办,1各部门要相应完善治超机制的建立。把领导和具体办事的姓名、职责、联系电话(包括单位电话、领导手机号码)速报县治超办,以便于工作联系;

加快推行IC卡和科技信息化建设,2运管、工商、国土、水利、城建等部门再从源头治理上下些苦功。加大对矿山源头、河道挖砂和城政建筑工地的治理力度;

抽调人员,3公路和交警部门要顾全大局。充实稽查队伍,把票据使用,制度管理等工作规范到位,尽快行动起来,否则将影响到短途源头治理成效的巩固和河北上行车辆的治理;

治住送车现象超载和举报肯定会少;4公安部门要配合治超办纠风办及相关部门对车托送车进行严厉打击和整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