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期刊 贵州省党校学报 试述民法基本原则在司法实践中的效力 【正文】

试述民法基本原则在司法实践中的效力

作者:徐贤钧 中共盘县县委党校; 贵州盘县561600
基本原则   司法实践   衡平性   行为规范   审判准则  

摘要:民法的基本原则是我国民事领域的基本精神与基础价值。在司法实践中,民法基本原则应该成为法官弥补现行法律规范漏洞和空白、衡平个案正义与公平的基准。民法基本原则的效力发挥离不开法官的创造性司法,同时,法官的自由裁量也必须在成文法的框架下进行。民法基本原则成为连接法官自由裁量与成文法框架的桥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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