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期刊 公民与法 宋代司法判决中的情与法 【正文】

宋代司法判决中的情与法

作者:董向勇 郑州大学法学院
宋代司法判决   情理   法理  

摘要:情与法是古代中国司法审判当中的重要判由,受成文法传统和儒家思想的影响,传统中国社会形成了以法理为基础,以情理为重要补充的司法文化。文人司法官就在这两种因素中通过个案不断选择适用,情与法也构成了传统中国司法的两个判决基础,维护着古代中国社会的稳定发展。以宋代司法判决为例,发现情与法在诉讼判决当中是有重要作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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