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期刊 公民与法 后现代课程观视野中的刑法教学改革 【正文】

后现代课程观视野中的刑法教学改革

作者:王立志 郑州大学法学院
后现代主义   后现代课程观   刑法教学改革  

摘要:后现代是一种哲学思潮,对教育行业影响颇深。尤其是自从美国学者多特推出后现代课程观理论后,教育行业日益具备了开放性、动态性、多元性等后现代主义特征。刑法是体现实践理性的学科,但在中国刑法学教育中却呈现出课程内容单一,受众和主讲人缺乏互动,过分强调对教材理论无条件服从和机械记忆,研究视角狭促等弊端。因此,在中国刑法教学改革活动中,也应当积极借鉴后现代课程观的合理要素,从而改变中国刑法教育相对封闭,僵化的不利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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