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期刊 广东省人民政府公报 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关于进一步鼓励和规范广东省社会力量设立科学技术奖的实施意见 (试行) (广东省科学技术厅2019年11月22日以粤科规范字〔2019〕4号印发) 【正文】

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关于进一步鼓励和规范广东省社会力量设立科学技术奖的实施意见 (试行) (广东省科学技术厅2019年11月22日以粤科规范字〔2019〕4号印发)

科学技术厅   科技进步   科学技术奖   国务院办公厅   广东省  

摘要:广东省社会力量设立科学技术奖(以下简称“社会科技奖励”)是指社会组织或个人利用非财政性经费,在广东省内设立,奖励为促进科技进步做出突出贡献的个人或组织的科学技术奖。为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科技奖励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国办函〔2017〕55号)的精神,按照《科技部关于进一步鼓励和规范社会力量设立科学技术奖的指导意见》(国科发奖〔2017〕196号)和《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关于深化科技奖励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粤府办〔2018〕33号)有关要求,结合我省实际情况,现就进一步鼓励和规范我省社会科技奖励提出如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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