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期刊 广东省人民政府公报 广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医疗机构放射诊疗的管理规定 【正文】

广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医疗机构放射诊疗的管理规定

作者: 广东省卫生健康委
放射诊疗   建设项目竣工   竣工验收   卫生行政部门   放射防护管理制度  

摘要:(广东省卫生健康委2019年3月1日以粤卫规[2019]4号印发)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放射诊疗工作的管理,保证医疗质量安全,保障放射诊疗工作人员、患者和公众的健康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医疗机构管理条例》《放射诊疗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第二条本规定适用广东省范围内医疗机构放射诊疗工作监督和管理。

注:因版权方要求,不能公开全文,如需全文,请咨询杂志社

学术咨询 免费咨询 杂志订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