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期刊 广东省人民政府公报 广东省金融办 广东银监局 广东省网信办 广东省公安厅 广东省工商局 广东省通信管理局关于贯彻落实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正文】

广东省金融办 广东银监局 广东省网信办 广东省公安厅 广东省工商局 广东省通信管理局关于贯彻落实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作者: 广东省金融办; 广东银监局; 广东省网信办; 广东省公安厅; 广东省工商局; 广东省通信管理局
信息中介机构   广东省公安厅   机构业务   活动管理   通信管理局  

摘要:粤金[2018]14号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为贯彻落实《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管理暂行办法》(银监会工信部公安部网信办2016年第1号令,以下简称《暂行办法》),规范我省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以下简称“网贷机构”)业务活动,促进我省网络借贷行业规范有序、健康发展,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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