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期刊 广东安全生产 40万元罚款为什么遭遇法院“不准予强制执行”?——安全监管部门执法时应吸取的法律教训 【正文】

40万元罚款为什么遭遇法院“不准予强制执行”?——安全监管部门执法时应吸取的法律教训

作者:王学文
安全监管局   监管部门   法院   罚款   安全责任事故  

摘要:甘肃省天水市清水县安全监管局对事故企业开出罚单后,不仅未能拿到全部罚款,通过法院强制执行时,还遭遇“不准予强制执行”的裁决。其原因何在?2015年8月21日,清水县某公司工地发生墙体倒塌,造成2人死亡的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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