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期刊 广东安全生产 违法生产致1死 逃逸被判2年刑 【正文】

违法生产致1死 逃逸被判2年刑

安全生产教育   违法   逃逸   维修业务   特种作业  

摘要:黄某贤在广西藤县西江河边开展船上风电焊修理工作,承接船舶船体的氧割、氧焊和电焊等维修业务。为扩展业务,2013年6月14日,黄某贤聘请没有取得电焊特种作业操作证书(资质)的工人李某龙,对“贵港富顺555”货船上进行电焊维修作业。维修作业前。黄某贤没有对李某龙进行任何船上作业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作业过程中,黄某贤也没有为李某龙配备必要的安全设备、设施。最终。李某龙在焊接“贵港富顺555”货船船舷的围水板的过程中,跌落河中溺水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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