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期刊 广东安全生产 广东消防产品监督管理工作步入法制化监管新时期——《广东省消防产品监督管理规定》立法依据及重点、亮点解析 【正文】

广东消防产品监督管理工作步入法制化监管新时期——《广东省消防产品监督管理规定》立法依据及重点、亮点解析

作者:陈小公; 马从波
消防产品   监督管理工作   立法依据   广东省   法制化  

摘要:一、立法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二十四条消防产品必须符合国家标准;没有国家标准的,必须符合行业标准。禁止生产、销售或者使用不合格的消防产品以及国家明令淘汰的消防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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