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期刊 发展改革理论与实践 反垄断机制规划之我见 【正文】

反垄断机制规划之我见

作者:叶琦 东源县物价局; 广东河源517500
反垄断委员会   垄断协议   价格监督检查   市场支配地位   反垄断执法  

摘要:2008年8月1日起施行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成立了国务院反垄断委员会。委员会有三个执法机构:商务部、工商总局、发改委。商务部下设反垄断局,是国务院反垄断委员会办公室所在地,发改委设置了价格监督检查与反垄断局,工商总局设置了反垄断与反不正当竞争执法局。按照分工,商务部负责经营者集中行为的反垄断审查;国家工商总局则负责垄断协议(价格垄断协议除外)、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的反垄断执法;国家发改委负责依法查处价格垄断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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