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为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减轻社会负担,根据《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公布2007年全国性及中央部门和单位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目录的通知》(财综[2008]10号)、《广东省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条例》等规定,广东省物价局、广东省财政厅对经省政府批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再次进行了清理。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注:因版权方要求,不能公开全文,如需全文,请咨询杂志社
热门期刊服务
相关文章
影响因子:--
期刊级别:省级期刊
发行周期:月刊
期刊在线咨询,1-3天快速下单!
查看更多>
超1000杂志,价格优惠,正版保障!
一站式期刊推荐服务,客服一对一跟踪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