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源于GATT四十多年争端解决实践中的“司法克制”思想,在WTO时代也得以“衣钵继承”并呈现出新的特色。作为GATT/WTO争端解决机制从“外交取向”向“司法取向”演化不可或缺的“重要缓冲”和“润滑剂”,它不仅贯穿着GATT/WTO争端解决机制“司法取向”的全过程,而且两者的“博弈共存”对国际贸易争端解决方式不断“机制化”从不同侧面发挥着各自的作用。可以预见,即便WTO争端解决机制演化成国际贸易法院,基于国家主权价值和多边贸易体制的特殊性等原因,“司法克制”思想也绝不会“销声匿迹”。我国作为WTO的成员,应从“司法克制”的历史轨迹与现实运作中获得理性启示,籍以善用WTO争端解决机制,为我国的对外贸易保驾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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