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期刊 法律方法 再论民事诉讼标的理论——兼对我国现行民诉法相关条文予以评析 【正文】

再论民事诉讼标的理论——兼对我国现行民诉法相关条文予以评析

作者:达理纳嘉 浙江省社会科学院法学所
诉讼标的   司法能动   程序理念   司法民主  

摘要:在大陆法系民事诉讼标的理论中,新旧实体法说持立法中心主义之立场,对司法能动理念认识不足;诉讼法说则以司法本位为圭臬,致使法官处于过度司法能动之境地;而诉讼标的流动说虽然设计出折中之方案,但最终却导致诉讼标的失去了明确提示纠纷主题之功能。因此,如何恰当引入司法能动理论成为建构大陆法系及我国民事诉讼标的学说之关键。

注:因版权方要求,不能公开全文,如需全文,请咨询杂志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