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期刊 方圆 推行“绿色司法”服务民营企业发展 【正文】

推行“绿色司法”服务民营企业发展

作者:邓铁人; 周托; 薛峰
民营企业经营者   服务理念   企业发展   司法   需求导向  

摘要:今年以来,江苏省阜宁县检察院坚持需求导向、问题导向、效果导向,推行“绿色司法”服务理念,普遍建立服务民企“绿色通道”,得到民营企业经营者的一致好评.该院注重从检察职能出发,认真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努力保障民营企业的合法权益.一是充分发挥批捕、起诉职能,对侵害民营企业财产及经营者人身安全的犯罪坚持从重从快打击,通过适时介入引导公安机关侦查取证,取足证据,做到快捕快诉,以维护正常的社会秩序,保证民营企业的正常生产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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