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期刊 当代工人 女职工“三期”内劳动合同期满顺延未签订书面合同的支付双倍工资吗 【正文】

女职工“三期”内劳动合同期满顺延未签订书面合同的支付双倍工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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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申请人贺某系某医院护士,2015年8月劳动合同期满时正好在休产假,单位根据规定将其合同自动顺延至“三期”结束.在办理终止合同手续时,贺某提出因单位在合同期满时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要求单位支付双倍工资.单位则认为根据相关规定将其合同期满时顺延至“三期”结束,是种特殊情况,不需要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也不能因未签订合同而支付双倍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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