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期刊 城市规划通讯 广东拟建历史建筑保护名录 支持地方政府收购历史建筑 【正文】

广东拟建历史建筑保护名录 支持地方政府收购历史建筑

历史建筑保护   记录档案   保护价值   经费保障   保护范围  

摘要:<正>广东省政府日前印发《关于加强历史建筑保护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要求今年年底前,各地公布一批历史建筑保护名录,2017年年底前基本建立覆盖全省范围的历史建筑保护名录。对具有保护价值而未纳入历史建筑保护名录的,实行预保护制度,保护期内停止一切改造、拆除等损害行为。《意见》提出,到2017年基本建立覆盖全省的历史建筑保护名录,建立保护范围明确、标志说明清晰、记录档案完善、经费保障有力、管理机构健全的历史建筑保护体系和管理机制;到

注:因版权方要求,不能公开全文,如需全文,请咨询杂志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