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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园林学会章程

北京园林学会   学会章程   institution   社会团体   北京林学院  

摘要: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本团体定名为:北京园林学会(英文名称是Beijing Institution of Landscape Architecture)。第二条本团体由北京林学院园林系、中国科学院北京植物所植物园、北京市园林局自愿联合发起成立,是北京地区园林科技工作者的学术性群众团体,是经北京市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机关核准登记的非营利性社会团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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