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期刊 北京市人民政府公报 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通知精神进一步做好婴幼儿奶粉事件处置工作的通知 【正文】

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通知精神进一步做好婴幼儿奶粉事件处置工作的通知

作者: 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   事件处置   质量技术监督   不合格   奶制品生产  

摘要:<正>京政办发〔2008〕46号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各市属机构:三鹿牌婴幼儿奶粉重大食品安全事件发生后,市委、市政府领导高度重视,多次召开会议研究部署相关处置工作。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婴幼儿奶粉事件处置工作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08〕36号)精神,进一步做好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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