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期刊 北京市人民政府公报 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禁止在首都国际机场净空保护区域内放养影响飞行安全鸟类动物的通知 【正文】

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禁止在首都国际机场净空保护区域内放养影响飞行安全鸟类动物的通知

作者: 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飞行安全   首都国际机场   保护区域   民航飞行   民航飞机  

摘要:<正> 京政办发[2008]1号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各市属机构:近年来,首都国际机场(以下简称首都机场)民航飞机多次遭到周边地区饲养、放飞鸽子的撞击,特别是1998年以来已发生多起鸽子撞机事件,且此类事件呈上升趋势,已严重危及民航飞行安全。随着首都机场航班量快速增长和2008年北京奥运会日益临近,为消除首都机场净空保护区域内鸟击航空器事故隐患,确保民航飞行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民航飞行安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办发[2004]37号)等相关规定,经市政府同意,现就有关事项通

注:因版权方要求,不能公开全文,如需全文,请咨询杂志社

学术咨询 免费咨询 杂志订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