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人民政府公报

安徽省人民政府公报杂志 省级期刊

Gazette of the People's Government of Anhui Province

杂志简介:《安徽省人民政府公报》杂志经新闻出版总署批准,自1952年创刊,国内刊号为34-1256/D,是一本综合性较强的政治期刊。该刊是一份半月刊,致力于发表政治领域的高质量原创研究成果、综述及快报。主要栏目:法规规章、省政府文件、研究报告、文献综述、简报、专题研究

主管单位: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主办单位: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国际刊号:1009-0746
国内刊号:34-1256/D
全年订价:¥ 408.00
创刊时间:1952
所属类别:政治类
发行周期:半月刊
发行地区:安徽
出版语言:中文
预计审稿时间:1个月内
总被引量:170
H指数:4
期刊他引率:1
  • 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安徽省皖南古民居保护条例》的决定

    刊期:2004年第14期

    安徽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根据行政许可清理要求,决定对《安徽省皖南古民居保护条例》作如下修改:一、第四条第二款修改为:"各级人民政府应按照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强管理的方针,把古民居保护纳

  • 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安徽省建筑市场管理条例》的决定

    刊期:2004年第14期

    安徽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根据行政许可清理要求,决定对《安徽省建筑市场管理条例》作如下修改: 一、第七条修改为:"从事建筑经营活动的下列企业必须通过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会同行业主管部门的资质审查,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方可从事建筑经

  • 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安徽省基本农田保护条例》的决定

    刊期:2004年第14期

    安徽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根据行政许可清理要求,决定对《安徽省基本农田保护条例》作如下修改:一、第十八条、第十九条合并作为第十八条,修改为:"国家能源、交通、水利、军事等重要建设项目选址确实无法避开基本农田保护区,需要占用基本农田,

  • 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安徽省市政设施管理条例》的决定

    刊期:2004年第14期

    安徽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根据行政许可清理要求,决定对《安徽省市政设施管理条例》作如下修改:一、第二十五条第二款修改为:"新建、扩建、改建的城市道路交付使用后5年内、大修的城市道路竣工后3年内不得挖掘;因特殊情况需要挖掘的,由建设行

  • 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办法》的决定

    刊期:2004年第14期

    安徽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根据行政许可清理要求,决定对《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办法》作如下修改:将第二十四条第二款"城市规划管理部门可按《安徽省收费管理条例》规定向

  • 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安徽省测绘管理条例》的决定

    刊期:2004年第14期

    安徽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根据行政许可清理要求,决定对《安徽省测绘管理条例》作如下修改:一、第九条第二款修改为:"因建设、城市规划和科学研究的需要,大中城市、矿区和大型建设项目建立相对独立的平面坐标系统,应当经国务院测绘行政主管部门或者省人民政府测绘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并与国

  • 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的决定

    刊期:2004年第14期

    安徽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根据行政许可清理要求,决定对《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作如下修改:第三十二条修改为:"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作价出资(入股)、转让、抵押

  • 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安徽省蚕种管理条例》的决定

    刊期:2004年第14期

    安徽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根据行政许可清理要求,决定对《安徽省蚕种管理条例》作如下修改:一、第十五条第一款修改为:"蚕种生产许可证有效期为三年。"二、第二十三条第二款修改为:"蚕种销售许可证有效期为五年。"三、第二十五条修改为:"根据市场

  • 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办法》的决定

    刊期:2004年第14期

    安徽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根据行政许可清理要求,决定对《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办法》作如下修改: 第十条第二款修改为:"经批准的生产建设项目的水土保持方案,在实施中确需变动的,须报原审批机关批准。"

  • 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安徽省农业机械管理条例》的决定

    刊期:2004年第14期

    安徽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根据行政许可清理要求,决定对《安徽省农业机械管理条例》作如下修改:一、第十二条修改为:"从事农机经营的企业和个人,应当具备所经营产品的设施条件和检测手段,取得工商行政管理

  • 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安徽省农村能源建设与管理条例》的决定

    刊期:2004年第14期

    安徽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根据行政许可清理要求,决定对《安徽省农村能源建设与管理条例》作如下修改:一、第二十九条修改为:"从事农村能源利用工程设计、施工的单位,须经县以上农村能源管理机构专业技术审核,按规定程序向建设主管部门领取工程设计、

  • 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办法》的决定

    刊期:2004年第14期

    安徽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根据行政许可清理要求,决定对《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办法》作如下修改:将第三十三条第一款"取水许可证实行

  • 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办法》的决定

    刊期:2004年第14期

    安徽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根据行政许可清理要求,决定对《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办法》作如下修改: 一、第十二条第一款修改为:"防洪工程的护堤护岸林木由河道、湖泊、水库等水管单位组织营造和管理。采伐护堤护岸林

  • 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安徽省水路运输管理条例》的决定

    刊期:2004年第14期

    安徽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根据行政许可清理要求,决定对《安徽省水路运输管理条例》作如下修改:将第十五条"航运管理机构应按本条例第十一条规定的审批权限,对运输经营

  • 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安徽省城乡集市贸易市场管理条例》的决定

    刊期:2004年第14期

    安徽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根据行政许可清理要求,决定对《安徽省城乡集市贸易市场管理条例》作如下修改:一、第九条第一款修改为:"开办集贸市场应到县级以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市场登记注册手续。需要办理建设、用地等其他审批手续的,应按有关规定办理。"二、第十五条修改为:"依法允许交易的旧机动车船、旧农机具等旧机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