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期刊 郑州市人民政府公报 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郑东新区被征地农民就业工作的通知 【正文】

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郑东新区被征地农民就业工作的通知

郑东   工作指导意见   职业介绍机构   国务院办公厅   劳动年龄  

摘要:<正>郑政文[2007]149号二○○七年八月十日各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劳动保障部关于做好被征地农民就业培训和社会保障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6]29号)和《中共郑州市委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被征地农民转换身份、促进就业和社会保障的若干意见》(郑发[2006]27号)的精神,进一步做好郑东新区被征地农民就业工作,促进郑东新区开发建设,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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