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期刊 哲学研究 论艺术的价值结构 【正文】

论艺术的价值结构

作者:翟振明 中山大学逻辑与认知研究所、哲学系
艺术本性   价值结构   社会政治   实体性   实体化  

摘要:以往哲学家讨论艺术本性的时候,首先要问什么是艺术。“什么是艺术”这个问题之所以讨论不清楚,是由其内在的性质决定的。关于这一点我们在本文展开的过程中会愈加明白。现在我们换一个角度来提问:艺术有什么样的价值结构?如果艺术的价值结构得到了阐明,就可以看看,我们能否根据对象是否有这个完整的价值结构来判定它是不是艺术。一开始就比较明了的是,价值本身不是实体性的存在,而艺术性从根本上也不在于实体性。于是,以价值结构的概念来理解艺术,就可以避免在出发点上把非实体化的东西实体化。我们将要阐明的是:任何东西,如果没有完整的艺术价值结构,就不是艺术;在多大程度上符合对艺术价值结构的要求,就在多大程度上是艺术。所以说,“什么是艺术的价值结构”的问题基本上可以替代“什么是艺术”的问题。然而,我们一开始就要注意,讨论艺术的价值结构,与我们经常看到的以社会政治的尺度来衡量艺术有何价值是截然不同的,因为我们这里的核心词是结构,这个结构的完整性决定了艺术之为艺术的特质,而不管其对其他目的的实现是否有益。因此,说某种东西是或不是纯粹的艺术、在多大程度上是艺术,并不与我们该不该接受这种东西有直接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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