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期刊 再生资源与循环经济 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关于深入推进园区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的通知 【正文】

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关于深入推进园区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的通知

作者: 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 生态环境部办公厅
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   污染治理   环境污染   生态环境   第三方  

摘要: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山西省、内蒙古自治区、上海市、江苏省、浙江省、安徽省、江西省、山东省、河南省、湖北省、湖南省、广东省、重庆市、四川省、贵州省、云南省、陕西省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厅(局):近年来,各地、相关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行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的意见》的要求,积极推进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以下简称第三方治理),取得了预期成效,对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园区是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重要阵地,由于各方面原因,部分园区污染治理能力不足,污染治理专业化水平不高,存在环境风险隐患。为提升园区污染治理水平,培育壮大节能环保产业,推动美丽中国建设,经研究,决定选择一批园区(含经济技术开发区,下同)深入推进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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