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期刊 再生资源与循环经济 商务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废旧商品回收体系建设工作的通知 【正文】

商务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废旧商品回收体系建设工作的通知

回收体系   商务部   商品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国务院办公厅  

摘要:商办流通函[2012]83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商务主管部门: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完整的先进的废旧商品回收体系的意见》(国办发[2011]49号,以下简称《意见》)、《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建立完整的先进的废旧商品回收体系重点工作部门分工方案的通知》(国办函[2012]82号)等文件精神,进一步做好废旧商品回收体系建设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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