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期刊 再生资源与循环经济 沈阳可回收产品须加注标识 沈阳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管理条例2012年1月施行 【正文】

沈阳可回收产品须加注标识 沈阳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管理条例2012年1月施行

再生资源回收利用   管理条例   沈阳市   可回收   标识  

摘要:将于2012年1月1日起施行的《沈阳市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开创性地将产废企业对再生资源利用写进立法,届时,沈阳市行政区域内再生资源的处理、回收、利用及其监督管理将纳入法制管理轨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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