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期刊 再生资源与循环经济 关于组织开展循环经济教育示范基地建设的通知 【正文】

关于组织开展循环经济教育示范基地建设的通知

示范基地建设   循环经济   教育部   组织   国家发展改革委  

摘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经贸委(经信委),教育厅(委、局),财政厅(局),旅游局: 为贯彻落实《循环经济促进法》,加强循环经济宣传、教育和科学知识普及,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财政部、国家旅游局决定组织开展国家循环经济教育示范基地建设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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