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期刊 再生资源与循环经济 财政部、商务部、环境保护部关于家电以旧换新推厂实施申报工作的通知 【正文】

财政部、商务部、环境保护部关于家电以旧换新推厂实施申报工作的通知

申报工作   环境保护   家电   换新   国务院常务会议  

摘要:家电以旧换新是继家电下乡、汽车摩托车下乡后的又一项重要惠民利民政策,不仅有利于扩大消费,也有利于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带动相关产业发展。北京、天津、上海、江苏、浙江、山东、广东、福州和长沙9个省市从2009年6月1日开始试点实施家电以旧换新,已取得明显成效。国务院第91次常务会议决定,2010年5月底家电以旧换新政策试点结束后,继续实施这项政策,并在具有拆解能力等条件的地区推广实施。为落实国务院常务会议精神,研究推广实施具体方案,现将家电以旧换新推广实施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注:因版权方要求,不能公开全文,如需全文,请咨询杂志社

学术咨询 免费咨询 杂志订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