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期刊 职教通讯 《我国混合所有制职业院校法人治理结构研究》推介 【正文】

《我国混合所有制职业院校法人治理结构研究》推介

混合所有制职业院校   二级学院   现代职业教育   公办职业院校   办学活力  

摘要:2014年5月,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决定》明确提出,"探索发展股份制、混合所有制职业院校,允许以资本、知识、技术、管理等要素参与办学并享有相应权利。"同年6月16日,教育部等六部委组织编制了《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规划(2014-2020年)》,更是具体提出要开展社会力量参与公办职业院校改革,建立混合所有制职业院校试点,允许社会力量通过购买、承租、委托管理等方式改造办学活力不足的公办职业院校,鼓励企业和公办职业院校合作举办混合所有制性质的二级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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