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期刊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公报 周杰帅诉余姚绿城房地产有限公司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案 【正文】

周杰帅诉余姚绿城房地产有限公司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案

商品房预售合同   当事人主张   过错程度   实际损失   合同法  

摘要:【裁判摘要】当事人约定的违约金超过损失的百分之三十的,一般可以认定为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二款规定的“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规定,当事人主张约定的违约金过高请求予以适当减少的,人民法院应当以实际损失为基础,兼顾合同的约定、履行情况、当事人的过错程度以及预期利益等综合因素,根据公平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进行考量,作出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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