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期刊 重庆医学 三硝基甲苯白内障晋期年限探讨 【正文】

三硝基甲苯白内障晋期年限探讨

作者:汤强; 蒋学明; 翁航音; 陈德芳; 马勇; 赵学敏; 刘艳; 孙玲 重庆市卫生局卫生监督所400042
三硝基甲苯   白内障   晋期  

摘要:目的 为了探讨职业接触三硝基甲苯作业人员眼睛晶状体白内障发病情况,探讨其白内障的晋期规律。方法 本文对某厂不同工种职业接触三硝基甲苯作业人员眼睛晶状体白内障发病情况分析以及对有动态资料的观察对象和三硝基甲苯白内障的晋期年限进行了分析。结果 表明观察对象发生工龄为9.88年,Ⅰ期白内障的发病工龄14.90年,观察对象晋期Ⅰ期年限为5.59年和Ⅰ期晋期Ⅱ期年限为4.03年。结论 本文资料表明,《职业性三硝基甲苯白内障诊断标准》GBZ45—2002中,观察对象和白内障患者每年复查1次的规定是适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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