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期刊 中国审判 失信被执行人劳动合同解除的司法认定 【正文】

失信被执行人劳动合同解除的司法认定

作者:肖红; 彭璇 江西省吉安市中级人民法院
劳动合同解除   司法认定   被执行人   失信   江西省  

摘要:案情回放:“失信”被“炒”起诉赔偿2015年3月29日,原告袁某与被告江西省捷邦矿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捷邦公司”)签订《江西省捷邦矿业有限公司劳动合同》。合同约定:甲方(被告)聘用乙方(原告)任江西项目部司机,期限为3年(自2015年3月23日至2018年3月22日,月工资为3400元;乙方在与甲方签订劳动合同时已经认真阅读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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