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期刊 中国审判 张道文、陶仁诉简阳市政府侵犯客运人力三轮车经营权案 【正文】

张道文、陶仁诉简阳市政府侵犯客运人力三轮车经营权案

作者:魏晓雯 《中国审判》编辑部
人力三轮车   市政府   经营权   客运   有偿使用费  

摘要:1996年8月,四川省简阳市人民政府(以下简称“市政府”)对240辆人力客运老年车改型为人力客运三轮车的经营者每人收取了有偿使用费3500元。1996年11月,对原有的161辆客运人力三轮车经营者每人收取了有偿使用费2000元。从1996年11月开始,市政府开始实行经营权有偿使用,有关部门对限额的401辆客运人力三轮车收取了相关的规萤。

注:因版权方要求,不能公开全文,如需全文,请咨询杂志社

学术咨询 免费咨询 杂志订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