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期刊 中国审判 辽宁外籍负责人限制出境案 【正文】

辽宁外籍负责人限制出境案

作者:张春波 《中国审判》编辑部
辽宁省   负责人   中级人民法院   出境   独资公司  

摘要:2014年12月,欧某到辽宁省营口市中级人民法院起诉,称其投资日本某独资公司现金及车辆折价总计500万元,但始终未能取得股东身份,也未获得任何利润分配。此外,欧某还要求被告归还另外的105万元借款并给付利息。2015年3月,营口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决被告偿还原告欠款本息800余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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