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期刊 中国审判 新《行政诉讼法》受案范围扩大后的困境与出路 【正文】

新《行政诉讼法》受案范围扩大后的困境与出路

作者:向前; 陈莉 重庆市荣昌区人民法院
行政诉讼受案范围   困境与出路   行政争议   人民法院   概括式  

摘要: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是指人民法院可以受理的行政争议的种类及权限。受案范围的确立方式主要有概括式、列举式、混合式。我国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确立方式属于混合式,但有自己的特点:概括式规定与列举式规定相结合;肯定式规定与排除式规定相结合;《行政诉讼法》的一般规定和单行法规的个别规定相结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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