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期刊 中国审判 论耐用消费品争议的举证责任倒置 【正文】

论耐用消费品争议的举证责任倒置

作者:张进先 最高人民法院
举证责任倒置   耐用消费品   装饰装修   举证规则   消费权益  

摘要:《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以下简称《消法》)第二十三条第二款规定了耐用消费品和装饰装修等服务的举证责任倒置,这是对“谁主张、谁举证”举证规则的重要突破,对于克服消费者举证难,提高维权成功率.实现消费权益,促进安全放心消费,提振消费信心,具有里程碑意义。

注:因版权方要求,不能公开全文,如需全文,请咨询杂志社

学术咨询 免费咨询 杂志订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