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期刊 中国审判 宜兴法院 自来水加香精兑成“脑白金”案宣判 【正文】

宜兴法院 自来水加香精兑成“脑白金”案宣判

作者:盛熹; 薛卓
人民法院   自来水   宜兴市   香精   犯罪嫌疑人  

摘要:日前,江苏省宜兴市人民法院依法审结了一起商标权犯罪案件,8名犯罪嫌疑人因非法制造、销售假冒“脑白金”和“黄金搭档”产品以及商标标识而被分别判处三年九个月至六个月不等有期徒刑,并处罚金。2009年底,被告人毛某、陈某、吴某和承某雇佣工人以在自来水中加入甜蜜素、色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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