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期刊 中国审判 泗洪法院 “迪卡玟”网络色情案一审宣判 【正文】

泗洪法院 “迪卡玟”网络色情案一审宣判

作者:冯辉
网络色情   一审判决   人民法院   泗洪县   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  

摘要:本刊讯 5月13日,公安部挂牌督办的“迪卡玟”网络色情案在江苏省泗洪县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人申强犯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依法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75万元,被告人朴星哲等11人犯传播淫秽物品罪,依法判处十一个月至一年三个月不等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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